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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妻番外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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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妻番外篇》
作者:于晴

太平盛世?这就是太平盛世吗?

为何这样的盛世未及他穷困的家乡?

所以他被卖了……不为赚钱,只为家里少个人抢饭吃!

可,有谁会要他?这样一张天生异貌,谁见了不怕……

啊──这阮家小小姐,这力大无穷的阮家小小姐啊,她轻一拍,桌子顿时碎屑纷飞……她真的只有六岁吗?

瞧她一听到背书,身子居然缩得比他还像个小老头;还有她那个闷葫芦似的小师弟,竟连背书、罚跪也能睡着!

所以,他成了他俩的伴读……

怪了,只是伴读……为何他会全身热气直窜?

他的冬天,开始有暖意了……

太平盛世?这就是太平盛世吗?

为何这样的盛世未及他穷困的家乡?

所以他被卖了……不为赚钱,只为家里少个人抢饭吃!

可,有谁会要他?这样一张天生异貌,谁见了不怕……

啊──这阮家小小姐,这力大无穷的阮家小小姐啊,她轻一拍,桌子顿时碎屑纷飞……她真的只有六岁吗?

瞧她一听到背书,身子居然缩得比他还像个小老头;还有她那个闷葫芦似的小师弟,竟连背书、罚跪也能睡着!

所以,他成了他俩的伴读……

怪了,只是伴读……为何他会全身热气直窜?

他的冬天,开始有暖意了……

<斗官><斗妻>细说重头

二○○五年的冬天,我选在冬故出生的季节里,彻底地为<斗妻>划上句点,为她留下婚后被变态的东方非调情的最后实录。

是的,有人再度眼熟了吗?这一次《斗妻番外篇》部份正是承续《断指娘子》后续发展,同时也有怀宁与凤一郎这对主角的故事。(谁说凤一郎跟怀宁不算主角?跟东方非斗智成「知己」的就是凤一郎,没有他,斗智部份不会顺利完成。)

我还记得当初写这一系列的方案是:三到四本,但最好偷偷摸摸进行,每一本断在可以结束的地方,能够让人猜不出来最好,以免出现写不出来硬着头皮也要写的窘况。

所以在设计时就得考虑到:这叫爱情小说,官场戏份的控制,一本占官,一本以相处为主,每一本一定要结束得干干净净啊!

也因此,大——纲——不——管——用!(谁说大纲有用?站出来!)

以下为《是非分不清》一部份大纲,藉此公布——

1。东方非恶毒三试阮侍郎性别。

2。阮东潜直谏,当众廷杖的危机。

3。欲夺军师凤一郎,但掳走怀宁。因为根据皇朝历史(其实是言情小说历史),智比诸葛的男子必是俊美无俦,但由于凤一郎相貌平凡,所以就把俊美的怀宁误认阮侍郎的军师……(看到这里,诸君也认为这是搞笑吧!但作者要声辩,这是于晴的大纲,没有错!绝对是正常的!)

以上三点,看过《是非分不清》的朋友一定陌生,完全没有出现在小说里,哈。

这就是当日限制一本为官,但字数之限下的决定,光是一个三试性别就要好几章了,等试完了,一本字数也到了,东方非可能还在叫:我还没试完,等等我,总得让我搞清楚阮侍郎是男是女,再结束官场篇啊!

总之,这一系列是我个人采的一种切割手法,第一本官场一见钟情;第二本相处,但皆偏重于剧情,爱情戏少,以合字数及架构集中;而番外两册则以感情为主的后续生活。

东方非与阮冬故一系列相关故事,到此一个结束,不会再有下一本,了不起哪日偶有灵感,也只会放在于页网或官网,不再成书。(所以,有空来逛网页哟!)

至于,将来还会不会有其它小说的番外成书,我想机会也不是很大,毕竟爱情为主的小说,较为纯粹,不会像斗官人物过多,剧情稍为庞大……(重点是,我的番外篇大多喜欢甜蜜平淡带点韵味的生活,有谁愿意看十万字柴米油盐酱醋茶?)

也因此,这一次出<斗妻>番外两册时,公司曾有沟通——

「既然难得要出两册番外,何不把官网上《是非分不清》之「战争」番外一块收录,可以将全系列收录完整,方便阅读?」

呃……我此须坦承当时我楞了三秒,放上网的文章我没有想过要收录,在《断指娘子》后记也曾提过不会收录……(这证明,人不要把话说得太满。)

后来,公司默默交出一堆电子邮件,我默默一看……(飞田版主虎视眈眈ing,她收信收得很辛苦。)

最后定案:不管有没有收录官网那三篇,<斗妻>番外都会出两册。既然如此,那就把番外两册喂得跟作者一样圆滚滚,给它一并收入在下册中。

最后,终于要跟主角们说告别了。写长篇小说,在言情界并不多见,我也绝对不是先锋(向先锋们致敬),不过,我还是非常开心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他们的故事。再见啦,东方非,以后我再也不用揣摩你变态的心境!

在现实里,每当我眼一瞟人,就有掌风迎而击来,骂道:你那是什么眼神?

看不起人啊!

我:……我太入戏了,东方非不好揣摩,我眼白多,所以……

对方:你以为你是谭宝莲啊!

我:……

现在,别了,东方非!我解脱了!

阅读番外,作者建议:

因为番外篇是首次集篇成书,每个故事短篇到中篇不等,阅读的方式嘛……

我个人建议跟网上差不多,请一篇读完,沉淀半天,再读下一篇,慢慢享受番外篇。

一口气读完各有自己属性的番外篇,我怕情绪会转不过来哦。

《感情篇》凤一郎的冬天

1

他,今年十一岁,肤白发也白,个头小小的,没有名字,爹娘每见他一次,都唤他可怜的孩子,而其他人则叫他——

「喂,小老头,要不要一起逃?」

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在井边喝水的男孩停下动作,抬头看向这几个月来,一路相伴却陌生的「伙伴们」。

「小老头,你不会不知道吧?」问话的黑发男孩耸肩,指向身后衣衫半旧的小男孩们。「那些人口贩子在京师待了快半个月,人也卖得差不多,就剩咱们几个。我们年纪不是过小,就是跛脚没人要,你呢……」瞥向他的白发蓝瞳。「没人会买个快死的小老头回家当仆人,你也偷听到了么?明天再没有人买咱们,一出京师就会被丢弃,那时想再进京师就难了,不如先逃再说。」

白发男孩迟疑一阵,轻声道:

「我可以做很多事的。」

「嗤,你能做什么?日头一出来,你就畏光。干嘛,买你回家当夜贼啊?」

「明天……明天一定会有人要我的。」

「明天你会被遗弃在城外。」黑发男孩斩钉截铁道:「京师是皇朝国土内最繁华的城市,这里不会有人要你,就算你死皮赖脸跟着贩子到下个城镇,也不会有人要你!我姓程,你叫什么?我当老大,你跟着我,以后我们就在京师里想办法过活吧!」小小年纪,已展露未来领导气势。

「我……」他避提自己姓名,劝道:「京师一向严管,没有编户入册,留在京师也不会有人用咱们的。」到头来只能当乞丐。跟着人口贩子上京师,他不是要谋求自己的未来,而是、而是……

「管什么编户入册!与其被人丢弃,不如先逃走!自己的命运得自己来开创!

我们四更走,你想来就在这里会合,不来我们也不会等你!」

白发男孩咬牙半晌,终究没有再多说什么。喝完水,他默默走回马车附近,就地躺下。

他出身穷乡僻壤。从一出生,娘就叫他「可怜的孩子」,年纪渐长后,他发现自身与兄弟姊妹大有不同。

他天生白发蓝眸,肤色极白,眼畏光,日头一毒,他就很容易被晒伤,在这种情况下,要帮爹下田根本是痴人说梦,尤其这几年收成不易……

他不懂,为什么人人都说现在已是皇朝的盛世,他的家乡却这么穷困,穷困到……他的爹娘决定家里少一个人吃饭。

他的身价是零,因为每年来乡间买孩子的贩子认定他活不过几年,城里不会有人要他,还是爹娘塞了几文钱,他才能挤上这辆马车。

不求卖儿子赚钱,只求少一个人抢饭吃。

他……已经不能回家了吧。

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人人认定的太平盛世,有一天也能包括他的家乡,那么他回家……爹娘也许会欣喜若狂……

躺在凉凉的草地上,十指握拳,暗自祈祷明天就有善心老爷买下他,他可以有未来,可以每年送点钱回家,他不是老头,真的不是。

他不会短命的……双眸不敢合上,四更天到了,他心跳得好快……

不能走,不能走,一走就是乞丐了,他不能走……

今天一早,人口贩子气得哇哇大叫。

因为昨晚有一批小孩趁夜逃走,同时带走一袋食物跟一箱衣物。

只剩他了。

「老子官也不报,把他们的户帖都给烧了,看他们在京师怎么混下去!」贩子瞪他一眼,骂道:「要滚的不滚,专给老子惹麻烦!」

他当作没有听见,在毒辣的日头下挺直身子,表现出自己最有朝气的样子。

在京师,都是贩子去联络大户人家来挑孩子,孩子愈来愈少,少到好几户人家挑了几回都空手而回后,贩子索性在大街上叫卖。

每天天一亮,他就得在街上站着,站到入夜才能回车上睡一觉。这些日子,他的脸、他的手,甚至藏在衣下的肌肤都痛得要命,但他不能吭声,也不敢吭声。

这一次,是最后一次的机会了。他不是快死的老头,真的不是,所以,老天爷,请不要这么快舍弃他吧!

不知不觉,晚霞笼罩了整座京师,他的内心开始发抖了。

「收拾收拾,趁还没有天黑出京。」贩子说道。

「等等,大叔,再等一下……」拜托,谁来买他吧!他可以做事的!可以的!

「再等也是白费工夫,待会出去,我把你的户帖还给你。」

一还给他,就要丢弃他了吧?

他还是个孩子,会连份工作都找不着啊!怎么办?怎么办?

蓦地,他想起昨晚那句「自己命运自己开创」,他也想自己开创啊!可是,老天爷在他出生时就已经不给他机会了,他不想当乞丐!他还有梦想,还有——

「走了。」贩子收拾完毕。

脑袋轰轰作响,半失焦距的蓝眸映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京师是金碧皇朝最繁华的地方,难道连这里也容不下他吗?

人口贩子急声催促着,他脑袋一片空白,慌乱之中,他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用力抓住路过的青年,嘶哑叫道:「公子,买我好不好?我能做事的!我不老,真的!我能做事的!」

「你……」被抓住的锦衣青年受到惊吓。

「喂,你做什么你!」青年身边的随从要拉开他。

他死抓着最后一线希望不放,干哑叫道:

「我真的可以做事的!公子,你买下我吧,多少钱都行,你要我做什么我一定做,我不偷懒也不会生病的!你买我吧!」

「你这侏儒干什么你?再拉着不放,我押你去见官了!」那随从骂道。

「等等,他不是侏儒,他还是个孩子……」锦衣青年遗憾地微笑:「小兄弟,我府里不缺人,没法买你,再说,我家老爷不在京师,我没法作主的。」

他叫他小兄弟……这人看得出他只是个孩子吗?只有这个人看得出来啊!

「你不要我,就没人要了……」

「阮府真的不缺人,况且你太小了……」青年压低声音,没让那贩子听见。

「你身子不适合做粗活,还是快回家吧。」

回家?回家?他想回家,好想好想。他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跟一个妹妹,他好想他们,他想回家,真的好想。

可是,他家把大门关上了,他回不去了。

他爹说,天下之大总有他容身之处,只是他的家乡太小了,容不得他。京师够大了,还是容不下他,他实在不知道天下还有哪里比京师更大,能容得了他这副模样?

「小兄弟……小兄弟!宁儿,快抱住他!他晕倒了!」

天下之大,哪里才有他的容身之处?

他也有头发啊,只是白了点,为什么一直不给他机会?为什么他一出生就是小老头的样子?他偷听过学堂里的夫子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他才几岁?为什么这么快就老了?

「好奇怪喔……凤总管,这小孩……你确定他是小孩吗?」

「嗯,是小孩。要说起来,应该只比咱们小姐大不了几岁吧?唉,这小孩晒成这样,一定很痛,你去取药来。」

「如果他是小孩,怎么会是白发白眉?你瞧,他连身上的毛都是白的呢,会不会是白猿妖怪?」

「你胡思乱想到哪去了?我听老爷说过,确实有这样的人。他跟小姐没有两样,只是毛发是白色而已……是不是我涂药涂得太用力,怎么他掉起眼泪来了?」

他闻言,连忙张开蓝眸,低声叫道:「凤总管,我没事,谢谢……」面前是两名大姑娘。他呆了一呆,明明刚才是之前公子爷的声音啊。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凤春微笑。

「我……我……家里排行第二。」被晒伤的脸颊发热了。

「那我叫你二弟好了。你几岁了?」

「我……十五岁了。」

凤春跟身边的丫鬟对看一眼,笑道:「我差点忘了,明天就要拿你的户帖去登记,上头也有你的出生年月日。」

他猛地抬头瞪向她,小小的胸口剧烈起伏,喉咙发不出声音。

「我家凤总管买下你了。小鬼头,你真的有十五了吗?我看你跟我家小姐一样,了不起快六岁吧?能做什么事?」

「不,我十一了!能做事!」他叫着,不顾身上疼痛,急急掀被下床。「我可以马上做事!小姐,现在我要做什么事?」

「等等,我不是小姐。」凤春赶紧压住他。「阮府在永昌,不在京师。府里有一个老爷,一名少爷跟一名小姐,我姓凤,只是负责府里内务,蒙府里家仆看得起,叫我一声凤总管。」

「凤总管……」这位置多么崇高啊。

「你要有能力在府里好好做事,将来你也能坐上这位置的。好了,明天我们出发回永昌,现在先跟你介绍主子们。买下你的这户人家姓阮,你的老爷是生意人,常年在外走动,少爷任官职,也不在永昌。在仆人里,你的年纪最小,要懂得长幼有序、先来后到的道理。」看他一直点头,她也没撂下什么重话,柔声道:

「你要记得,在府里绝不能欺上瞒下,尤其是对小姐……如果你骗她,她绝对会信的,而我绝不允有人骗她,你明白吗?」

「我会规规矩矩我会规规矩矩的!」

「还有,我想那贩子东折西扣,也不会留下多少钱给你爹娘,所以我跟他只买下你三年契,三年后他多半也不会专程来带你走……」

「三年……」那贩子只会当他短命,不会回头带他了。只有三年,那时他才十四岁,不知道能不能在永昌找到谋生工作……

「那时你想签终生契也行,咱们私下做。」见他从极度沮丧转为欣喜若狂,她面露怜惜。「话先说明白,头一年你不支薪,后头每年会给你固定的工资,你要托人带回家乡的话,只要府里收田租有路过,可以顺道帮你带回去。」

他闻言,哑口无言。好半天才低喃:

「我也能送钱回家吗?我也能吗?」

「如果你在府里乖乖做事,你爱怎么用你的工资,没人会吭声的。」

三个月后

「女人掌事,终究还是太心软了。」

「那小鬼天生的富贵命,三天两头倒在床上不能做事,再这样下去,凤春也很为难吧。」

「凤春不该买下他的,连半天活都干不了,在府里白吃白喝的,谁会服气?」

他忍着浑身烧灼般的疼痛,眼睛几乎快眯成一直线,也要拚命拔着野草。

美梦太早成真了!

他以为他可以在这么好的府里、这么好的内务总管下头干活,后来才发现他真的跟快死的老头没有两样。

在太阳下工作一天,他全身晒伤,不理会红肿的伤再做事,结果只会躺在床上更多天。

他好害怕,明明他是穷人命,为什么有富贵的身体?

再这样下去,他会被赶出这里的。他连钱都还没有寄回去啊!背部隐隐作痛,他有点想吐,就算抹了药,他的身体还是快裂成两半一样——

周边的杂草拔光后,他抬起头,要移向另一头拔,突然瞧见有个小姑娘蹲在地上托腮看着他。

他呆住,脱口:

「你、你是谁?」

「老头,老头。」她叫,然后转身跑了。

哪里来的小姑娘?没多久,那小姑娘又跑回来,打开纸伞撑在他头上。

他又是一怔,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眸。

「哥哥说,敬老尊贤。」

「你到底是谁?」

她双手叉腰,挺起胸,叫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下阮卧秋!」

「……我见过少爷,他叫阮卧秋。」他从来不知道少爷是女扮男装。

她点点头,咧着小嘴,爽快地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下阮冬故!」

「小姐!」他失声叫着,连忙接伞遮向她。

进阮府后,他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小姐,他只当大户人家重男女之别,没有想到阮家小小姐好……好随便,一身衣物完全不像富贵人家。

「哥哥说,老吾老以及、及……」小脸苦恼,捧头回忆。

「人之老?」

她击掌,大声叫道:

「老伯说得对!老伯跟哥哥一样聪明,冬故五体投地。」

她的声音软软的,带着浓浓的童音,但说话偏爱学大人。

他记得她才快六岁而已吧。

「我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伯,我不撑伞,你才需要。」

「我不是老伯,我一点都不老。」他低声说着。

她眨了眨眼,看着他的白发,再看看他蓝色的眼睛,接着,她「哦」了一声,道:「不是老头不是老伯。」她低头摸摸自己的黑发后,又抬头望向他。「不是老伯。这位兄台,为何我没见过你?」

他有点啼笑皆非。凤春曾说阮家小姐太容易被骗,她真的很容易信任人呢。

「我是府里长工,叫二弟。小姐,大热天的,你要去哪儿,我送你过去吧。」

「我、我……」她吞吞吐吐。「我……想去大哥房里。」

「少爷房里?少爷现在不在府里啊。」

她点头,小脸认真。「大哥已去为民谋福,冬故想他……想他背书的能力,所以……想去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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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头雾水。她想去沾少爷背书的能力?

「小姐!」迎面而来的凤春吃了一惊,喜道:「你回来了!怀宁呢?」

「他在打呼呼,凤春,抱。」

凤春高兴地抱起软软的小身体,而阮冬故两手摊得开开的,一点回抱的意思都没有。

「小姐,我正在打点你爱吃的食物,等你这两天到家呢。」

阮冬故笑眯了眼,颊面不住磨蹭凤春的脸。

「凤春,我学了一套拳,明天给你看。」

「不成不成,你回来的日子有限,我得赶紧安排夫子来教你念书。」凤春喜孜孜地放下她。

他注意到阮冬故一听要念书,整个人就缩水成小老头了。

「凤春,怀宁会背三字经,不用念书了。」

「那小姐呢?」

「……」阮冬故突然转向他,认真问道:「这位兄台,你会背三字经吗?」

「我……我会一点。」

他话才说完,不仅赢得她崇拜的眼光,连凤春都诧异地看向他。

他吶吶道:

「我家乡有学堂,有一次我经过,听见那夫子念过一回,就、就记住了……」

阮冬故张大嘴。「这位兄台,你也要赴京赶考吗?」

「不,小姐,我怎么可能会去应试呢?」

「喔……」她挠挠头。

「小姐丢脸了。」凤春轻声说:「他叫二弟,不是「这位兄台」,连二弟都会背三字经,你念了一年还背不到两句,比二弟还不如。」

阮冬故的头垂得低低的,就快掉下来了。

凤春牵起她的小手,柔声道:

「老爷一直很希望你多念点书,小姐,我带你去梳洗,今天先好好吃一顿,等明天再谈上课的事,好不好?」

「喔……」阮冬故看向他。「二弟兄,告辞了。」

凤春多看他两眼,低声道:

「瞧你晒成这样。你先去阴凉处站站,我晚点有事跟你说。」

「……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

书房里,他尽量无声息地擦拭桌椅,如果师傅渴了,他立即奉上温热茶水。

他只是一个家仆,能够听师傅讲课,简直是三生修来的福气,他珍惜都来不及了,哪像——

那个据说是小小姐的「师弟」,双臂环胸,虽然眼睛张得大大的,疑似认真听课,但他总有一种感觉,这个叫怀宁的已经进入睡眠阶段。

他轻轻掸着花瓶上的灰尘,走到竹帘之后,果然瞧见每天上演的同样场景。

阮府的小小姐趴在小桌子上打呼呼,完全没在听课。

他偷觑正讲得口沫横飞的师傅,悄悄闪进竹帘后,轻摇着她的小肩。

她揉揉睡眸,看见是他,正要张开小嘴喊人,他连忙食指举至嘴间,指指帘外的师傅。

她回神,立即垮下小脸,再度化身为小老头,整个身体缩得好干扁。

那无比委屈的样子,让他差点笑出来。

其实,他能被安排到书房工作,全是凤春的恩德。

读书呢,他连想都没有想过。

只是……如果是给怀宁上课也就算了,为何凤春会逼小姐来念书,而且才六岁,就强迫她听这种深奥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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