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傻傻惹人爱-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好一会儿之后,对讲机有了响应。
“哪位?”一缕悦耳的女声由对讲机透出。
“元朗。”说着,他抬起头,让监视器照见他的脸。“有一件喝醉酒的巨型包裹送达。”
黑盒子里的人显然愣了会儿,随即意会了过来,逸出一抹轻笑。
“噢……是怡文对不对?我马上出去。”
不多时,镂花大门发出一声脆响,步出一名即便素颜亦艳光四射的女子。
她正是贝家三姐妹中的大姐,贝君颐。
贝君颐无疑是贝家三姐妹中最美的一个,应该说,也是他此生见过最美的女子,她的美有如流动的火焰,婀娜、耀眼、而又充满生命力,令人几乎无法移开视线。
直到现在,元朗仍然不明白,面对一个这样的大美人,他为何能毫不动心?
“嗨!元朗,那个折腾人的大包裹在哪里?”
“在车上。”
贝君颐朝车内一望,果然看见怡文像猫咪一样蜷在后座,打着呼噜,睡得正香,车内漫着一丝酒香。
“真是伤脑筋,怎么睡成这样?”贝君颐无奈的叹笑着。
“她今晚累惨了。”元朗的语气,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宠溺。
精明的贝君颐,可没有错过他眼底的温柔。
“我想我没办法扛她进去,可以麻烦你把她抱进来吗?”
元朗笑,“看来也只能这样。”
元朗打开后座车门,轻手轻脚的将怡文抱出来,小心翼翼的唯恐惊扰了怀中人儿的好眠。
他充满呵护的举动,全落在贝君颐带笑的眼眸中。
她领着元朗来到怡文的房间,让他将怡文抱上床。
贝君颐帮怡文脱下高跟鞋,并且拉上薄被。
“真是的,她平时是滴酒不沾的,怎么会喝醉?”她口中抱怨着,但一双清澈的眼眸,却定定的望住元朗。
“是我让她喝酒的。”元朗歉然解释道。
“哦?”
“吃完喜酒回来,她心情不怎么好。”元朗见贝君颐仍侧着头在等待下文,只好进一步解释,“今天的婚礼,她担任的是介绍人的角色,你知道她一直很介意自己的……呃,爱情魔咒,所以……”
贝君颐旋即明白了。
原来,妹妹又是为了自己遇不到真命天子在难过。
“我懂。”贝君颐点点头,美眸怜惜地望向怡文,“唉!这个丫头竟然没发觉魔咒老早就被打破了,还在那里自怨自艾,真傻!你不觉得吗,元朗?”
贝君颐像是话中有话,还特意瞟了元朗一眼。
面对她有意的刺探,元朗噙着笑不语,态度沉定如海,波澜不兴。
“我真不明白那个喜欢怡文的人,为什么不快些表态,我猜喜欢她的那个人,大概是不怎么真心,也不想负责任,只是想玩游戏,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贝君颐故意道。
出乎意料的,这次元朗开口了。
“我不这么认为。”
“哦?怎么说?”
贝君颐充满兴味地等着聆听他的辩解。
“我觉得,也许是喜欢她的人太过明白她的迟钝,所以想要给她多一点时间去发现,不急着逼迫她面对这分感情。”元朗慢条斯理地回答。
唔,这点她倒是没想到。
“所以,你不认为他是不够真心啰?”
他露出一抹莫测高深的微笑。
“时间将会证明一切。”
对于元朗的回答,她虽不满意,尚可接受。
贝君颐点点头,“最好是这样。”
将元朗送到大门口,这时他像是想起什么,忽然回头交代。
“对了!她的隐形眼镜还没拿下来。”要是不管她,任她戴到天亮,眼睛可能会发炎。
君颐听完,不由笑了出来。
呵!这男人,明明在意怡文在意的不得了,却还不肯说开。
“知道了,回头我会叫醒她,要她取下后再睡。”
“那,我走了。”
“慢走。”贝君颐带着笑意,目送元朗驱车离去。
见他的休旅车在道路的尽头化为一个红色的小点,她才关上门。
“看样子,爱上怡文可不是件轻松的事哪!”贝君颐感叹的自语着。
一阵夜风拂过,庭院的白茶花花影摇曳,就像是在轻轻附和着她的叹息…
第2章(1)
怡然咖啡馆门上的铜铃悦耳的扬起。
“欢迎光临。”
正在洗杯子的元朗,从柜台后直起身,看见贝怡文推门进来,目光霎时暖了。
但他马上注意到今天她不是一个人来,她的身后,还跟了一男一女。
女的精心打扮,穿着正式的小洋装,从妆容到指甲都百分百完美,连发型都卷得很可以;男的比较随性,穿衬衫牛仔裤,搭了件西服外套,都会风格里带着休闲。
至于怡文,仍是平日的白T恤牛仔裤,长发扎成马尾巴,脚上踩着黑色人字拖,和那两人走在一起,感觉很不搭,但他却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嗨,元朗。”怡文笑着对他打招呼,然后指指后方的两人道:“我带朋友来喝咖啡。”
“欢迎,随便坐。”元朗颔首,同时对她的朋友点点头。
他们一行三人挑了靠窗的座位落座,贝怡文故意挑了前面的位子,让那两人面对面而坐。
很眼熟的“阵式”。
一直注意着怡文的元朗一脸好笑。
看样子,这妮子今天又给自己揽来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明明不喜欢,却又狠不下心拒绝——这就是怡文,一个容易心软的小女人。
元朗望着怡文的目光,多了一抹怜惜。
“这件咖啡馆气氛真好,有点像是老上海法国租界里的咖啡厅。”才一坐下,身为室内设计师的魏玲雅,就对咖啡馆的装潢品味赞不绝口。
“这里的咖啡更好,现磨现煮,喝了保证上瘾。”怡文极力地推荐着,然后转身向元朗招手。
元朗从吧台后绕出来,他穿着黑T恤牛仔裤,手戴大镜面潜水表,脚踩马汀鞋,将略长的头发全部往后梳,扎成马尾,露出脸部立体刚棱的轮廓,与单边的银耳环。
型男!看见元朗的瞬间,玲雅竟闪了神,差点忘了今天是来相亲。
元朗高大的身影往怡文身旁一站,一只手看似随意的搭在怡文身后的椅背上,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三位要点些什么?”
“没有Menu,怎么点?”沈又钧皱眉道。
“这里没有Menu,看你想和什么咖啡,尽管点就是了。”怡文忙替元朗解释。
“这倒有趣!”玲雅用一双精心勾勒的媚眼瞟他,“那我要一杯法式焦糖玛奇朵。”
“没问题,怡文和平常一样吗?”
“对,一样。”
元朗笑着望向沈又钧,问:“先生呢?”
“你们这里除了咖啡,还有没有别种饮料?我不喝咖啡,咖啡会造成骨质疏松。”他是骨科医生,所以特别注重骨本。
元朗的眸子,几不可见的眯了眯。
很久没遇到这种客人了,如果他不是怡文带来的朋友,他哪能好端端的坐在这里。
“抱歉,本店只卖咖啡。”
“只卖咖啡?没有茶?果汁?”沈又钧故意刁难。
“茶和果汁,劳驾你到外面的自动贩卖机买。”
丢下这句话,元朗超又个性的转身走人。
沈又钧见状,先是傻眼,然后气结。
“什么态度啊?不过是小小咖啡馆的老板,架子竟然那么大——”重点是,还害他在两个女人面前丢脸!
“喔,我的天!”玲雅突然发出低呼,打断沈又钧的发飙,双手按在胸口,一副快要喘不过气的样子。
“玲雅,你怎么了?”怡文紧张的凑上前。
“你是有心脏病,还是有气喘?”玲雅的模样,让沈又钧忘记发飙。
“都不是,我只是有感觉了!”玲雅忽然揪住怡文的手,兴奋地宣布,“怡文,你相信吗?我想我恋爱了!”
“嘎?你……你没搞错吗?”怡文瞠眸,惊恐地想:不会吧?难道她的“功力”又精进了?他们坐下来才不到三分钟。
“绝对不会错!”玲雅肯定地点着头,“我想我爱上元朗了!”
“什么!”
诧异的二重唱,出自怡文和沈又钧之口。
沈又钧气急败坏的嚷,“搞什么?你们在耍我吗?魏玲雅,你没搞错吧?今天你相亲的对象明明是我!”
玲雅冲着他假笑,“我知道,不过我到刚刚才发现,我们似乎并不适合,因为我受不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担心会不会骨质疏松的男人。”
尤其看见沈又钧一副蓄意找碴的态度,让她顿觉自己根本就看错了他。这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男人,怎么会是理想的对象?
爱面子的沈又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咖啡馆老板击败,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魏玲雅,你最好不要后悔!”他怒气冲冲的放完话,马上起身离开。
经过柜台时,元朗眼也不抬,不轻不重的奉送了句——
“慢走。”
那一句话,摆明他的不受欢迎,让沈又钧听了更气。
“哼!我再也不会来了!”他朝元朗呛了一句,没风度的甩门离开,那力气大得连门框都震动。
元朗无动于衷地继续煮咖啡。
合则来不合则去,他的咖啡馆,从来不勉强无缘之人。
“真抱歉,小沈的怒气不是针对你。”
很懂得把握机会的魏玲雅,看准了机会,立刻移师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想要进一步认识这个性格的咖啡馆老板,进而将他把到手。
“无所谓。”他将煮好的咖啡推到她面前,“你的焦糖玛奇朵。”
“谢谢。”
玲雅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法式焦糖玛奇朵,无预警的被那浓郁香醇的口感震慑。
这男人,煮的一手好咖啡!
因为这一杯咖啡的感动,玲雅对元朗的好感更是三级跳。
“好棒的咖啡!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咖啡……”向来伶牙俐齿的她,竟在这一刻词穷了。
“谢谢。”他淡然扬唇,收下她的赞美。
“我叫魏玲雅,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你即将多了一位忠实顾客。”
元朗再度微微一笑,但他的目光却是越过玲雅,望向靠窗座位里那个小小的身影,凭着了解,他敏感的察觉到怡文的不对劲——
怎么回事?她怎么看起来有些落寞?
怡文没有想到,魏玲雅竟然会爱上元朗。
她的意思,当然不是指玲雅爱上元朗是件奇怪的事,凭良心说,除去他煮咖啡的手艺不谈,元朗的外形是十分出色的,至少她就目睹过好几次女顾客对他告白,所以玲雅会喜欢上元朗,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是,为什么是元朗?
玲雅起先不是对沈又钧很有好感吗?就是因为玲雅想和沈又钧进一步交往,所以才会找她帮忙,哪里知道,玲雅忽然说变就变,竟对元朗一见钟情。
那元朗心里又是怎么想的?
元朗会喜欢玲雅吗?
根据她的“经验法则”,有她参与的相亲场合,一定会诞生一对情侣——这么说来,元朗也对玲雅一见钟情罗?
想到这里,怡文的胸口莫名一紧,像是被什么给绞拧了下,感觉有点疼。
昨天离开咖啡馆后,玲雅又拉着她去吃晚饭,整顿饭下来,问的全是元朗的事,她答的支支吾吾,几乎招架不住。
“你不是认识他四年,还天天往他的咖啡馆跑,怎么感觉起来你好像跟他很不熟?”玲雅还这样取笑她。
这是她才猛然惊觉,自己对元朗的事,所知的竟然这么少!
她知道他曾经写过剧本,嗜喝咖啡,父母俱在并且还有一个开烘焙屋的妹妹,店里的手工饼干和蛋糕就是出自他妹妹之手,他最喜欢蓝调和爵士乐,养了一只叫阿拉比卡的猫……
然后呢?他喜欢什么颜色?星座?生日?血型?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这些她都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问。
平常,她总叽里呱啦的朝他吐苦水,讲的全是自己的事,却忘记要去倾听。
对她而言,元朗就像她喝咖啡的习惯,是那么自然的融入她的生活里,她已经太习惯他的存在,天天见面,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一只待在她一转头就看得见的地方,却忽略了要去了解他,就像她从不会去探究咖啡的品种一样……
“糟透了……”怡文抱着头,简直懊恼得想拿脑袋去抡墙。
呜!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元朗一定是倒霉透顶,才会交上她这种朋友!
叩叩!叩叩叩!
“贝小姐,贝、小、姐!”
指节轻叩柜台的声音伴随高分贝的喊叫,使怡文熊熊吓了一跳,蓦然抬起头,对上一张生气的小脸。
“啊?怎么了?”
“叫你那么多次都没听见,又去哪里神游了?距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请你不要现在就开始打混好吗?”
对噢!她都忘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对不起……”连忙低头忏悔。
“真是的!我都搞不清楚谁是员工、谁是老板了!”
身为二手书店“铅字馆”唯一的正式员工,林婉玉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偶尔会打混晃神的老板贝怡文。
“是是是,玉姐,我会改进、我会改进。”怡文尴尬地笑:“你叫我有事?”
“对啦,你有访客。”
这么晚了,还有访客?
怡文不经意朝门口望去,她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喝!居然是元朗!
“不……元朗?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到舌头打结。
怎么心里才想着他,他就来了?
“今天提早打烊了。我想,咖啡馆的老板偶尔也需要感染一下书香气息。”元朗扬了扬手上的纸袋。“我还带了一点伴手礼过来。”
不必打开,怡文早就从那芳醇的气味嗅出答案。
“万岁!是咖啡!”她欢呼一声,分了一杯给婉玉后,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打开杯盖啜饮起来、
今天没到“怡然”去,她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想念这咖啡因。
趁着怡文喝着咖啡,元朗带着笑意环视一扫,将书店仔细打量,从上到下、左到右,目光所及之处全是书籍。
怡文笑了。“你想找书吗?”
“不急,我想先看看这里。”
第2章(2)
元朗跨开步伐,在书店内逡巡。
他一直知道她的店址,但今天却是第一次踏进她的领域。
质朴的书架,古旧的封皮,泛黄的纸页,暖融的灯光……这些细微的质感,在空气里混合成一种略带陈旧、沧桑,但是令人舒缓愉悦的气息。
他早就想进来这书店,他想,走进这书店,就可以更接近她一点;可是也因为这样,他迟迟不敢前来。
他太了解自己,如果他更接近她一些,就会不知餍足的想要更多,所以他最多只允许自己站在书店的对街,远远地望着,想像这她在里面工作的样子。
而今,元朗终于进入这里,他放慢脚步,在一个又一个的书架间浏览。
“铅字馆”只是一家小小的二手书店,但却是怡文从无到有,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虽然这家店并不怎么华丽,也并不怎么赚钱,但是因为她真心喜欢阅读,所以便很自然的选择一份和自己兴趣有关的职业。
自己的点被元朗这样打量,她觉得有些自豪,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好像某部分的自己,亮敞敞地摊开在他面前,任人阅览。
“很棒的店。”半响后,元朗说道。
“你真的这么觉得?”书店被人夸奖,比听见自己被夸奖更令怡文开心、
“是。”他专注的望着她,一字一句道:“这里充满了你的风格,我很喜欢。”
忽然,怡文有些脸红。
拜托!他是在说书店,又不是在说你,你干嘛脸红?怡文在心里骂自己。
在慌乱之下,怡文开始不知所云,“我……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书,但我记得你喜欢爵士和蓝调,我们这里也做二手CD和黑胶唱片,要是遇见状况不错的爵士或者蓝调专辑,我就会另外留下来,我想……说不定你会喜欢。”
他专注凝视她的眼眸如深潭,令人望不见底。
他……为什么不说哈?在那样的注视下,怡文感觉胃部莫名的紧缩,心跳如擂鼓。
因为紧张的关系,她下意识地舔了舔发干的唇,忽然间,她注意到他的眸子显得更加深幽。
“元朗……你要看看吗?”
“好。”
听见他的回答,怡文轻吁了一口气,像是因为终于可以从这样的目光下逃离而感到轻松一些。
怡文咚咚咚的跑进柜台,从桌下拖出一只小纸箱。
“嘿咻!”见她拿的有些吃力,元朗跨进狭小的柜台。
“我来。”他接过她手里的纸箱,轻而易举的抱起放在桌上。
打开纸箱,元朗开始一张一张审视那些唱片,唇边的笑意也不自觉加深。
怡文真的了解他对音乐的品味,为他留的唱片,他几乎全部都收藏了,其中有些他特别喜欢的,还买了两张,一张用来播放,一张用来收藏。
但是,这些全是怡文为他留的。
因着这些缘故,他贪心的全都想要。
“你收集这些唱片收集很久吧?”这一整套唱片可说是绝版珍品,市面罕见。
“没有啦!没有很久。”她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收集了两年多。
他望住她的目光,不知为何令她脸红。
“谢谢你,这全部都是我想要的。”
听见他这么说,怡文如玉般得容颜,顿时被喜悦所点亮。
“真的?全部吗?”
“是,全部。”
太好了!都是他想要的呢!幸好当时她将这些唱片另外收起来了。怡文为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而感到雀跃不已。
“以后如果还有,再继续帮我留。”他笑着取出皮夹,“今天收获不少,帮我结账吧!”
“不不不,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怡文慌忙摇手。
他敛起笑容。“怡文,别这样。”
“真的!我不能收你钱,这是一份礼物。”怡文认真的解释,“每天喝着你煮的咖啡,就能感受到一种幸福的滋味,和一份愉悦的心情,比起你带给我的,这不过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回报。”
望着怡文的面容,他心情激越,他多想抱住她,将她锁在怀里疯狂的吻她,感受她肌肤的温度,汲取她发间的幽香,他想告诉她他爱她有多长的时间,但理智及时扯住他。
在这一刻,元朗意会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完全跨出了纯属“咖啡馆老板”与“老主顾”的范畴,自然地跨入下一个阶段。
怡文对感情的领会,比一般人慢好几拍,过去他不想躁进,强迫她面对他的感情,然后害她还未感受到爱人的美好之前,就先感受到被爱的压力。
虽然她走的有点慢,虽然他早就站在下一个阶段好久好久了,但他仍愿意等待她赶上来。
因为她值得这等待。
就像慢慢地烘焙那些咖啡豆,就像是耐心煮出一杯好咖啡,他愿意用等待,换去她心中的纯情开花。
而今,他终于等到一种崭新关系的萌芽,从今以后,他会一点一点缩短两人的距离,让她明白他的心意。
元朗为什么不说话?
怡文有些不知所措的仰视着元朗,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今晚的他有些不一样,尤其是他的眼神,像带着电一样,当他望着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就快要不能呼吸。
这时,她才发现他们站的好近,近到她能感觉到他周身辐射出来的热度,以及他吹佛在她头顶的呼吸,还有,他身上那混合了咖啡香的独特气味……
怡文的脸莫名的红了,她的心跳急促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是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元朗,好像不再是过去的元朗了,她的每一个细胞,都本能的感应到他的存在。
她觉得有点紧张,她希望他不要站的那么近,可是又不希望他推开——老天!
要是元朗发现她有这么怪异的反应,不知道会怎么想?肯定会被她吓跑吧?
沉默,延续许久,怡文的心情也越来越不安。
“好,我收下这份礼物。”
当元朗终于收回皮夹,那迫人的氛围也在刹那间宣告消除,怡文松了一口气,脸上再度有了笑意。
“不过,我坚持你明晚到‘怡然’来,我要请你喝一杯咖啡。”
怡文忙不迭地点头,满口应允,“好啊!我明晚一定去!”
“你一定要来,”他饶富深意地加了句,“我等你。”
回到家,元朗还未打开灯,一抹丝般触感,滑顺地蜷擦过他的小腿。
“喵!”
“阿拉卡比。”元朗将他从“铅字馆”带回的纸箱,往鞋柜上一放,然后笑着弯身,将欢迎他回家的猫儿捞起,享受它温存的亲近。
一向,就只有这只猫静静的等待他回家,这几年来,它一直是这屋子里的女主人。
他给阿拉卡比倒了猫饲料,换了干净的饮水,然后跨进浴室冲澡。
在舒适的水温下,他仰起脸,让水柱畅快地冲刷过他的全身。
十分钟后,再踏出浴室,阿拉卡比已经填饱了肚子,黏过来向元朗撒娇。
元朗一面擦着湿发,一面笑看着爱猫在他的步伐间愉快的穿梭着。
然后,他注意到电话留言键亮着,他按下按键,窝近沙发里听留言。
“您有十六通留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