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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翼守护神-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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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带你去就带你去,何必把你自己讲得那么可怜。”钟潜撇撇唇,“可是你没护照,这你总不会忘了吧?”
当他们发现她时,她的护照早已不翼而飞,虽然在警局有备案,但至今仍未找回。
“我没有护照,你却有一家航空公司。”这也是她一定要跟着钟潜的理由之一,只有他可以保证她的安全,“日焰航空”总裁身边的人,相信无人敢多言过问,她要出关入境也绝不成问题。
“你要我帮你偷渡?”他倏然提高了声音。见鬼!她这是什么歪理?如果开航空公司有这等好处,那他干脆当人蛇算了。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她知道这个要求是过分了点,但她已别无他法。
“我一生也只会倒霉的碰到你一次,相信不会再有下次了。”钟潜不满地前咕着,“我下午三点的飞机,你的行李…·”
“我带了,寄放在柜台。”她很快地接口。
钟潜撇撇唇,“原来你早有预谋。”好奸诈的女人,她就这么肯定他一定会带她同行。
程劲雨含笑凝绨睇“我只是想解开失忆之谜。”
那突然绽露的笑脸太耀眼了,钟潜不自在地把视线移回公文上,“你这么有把握去香港就会有收获?”
她微扯嘴角,“总比坐以待毙的好。”
他不悦地皱起眉,她那是什么形容词,好像他把她囚禁在黑牢里似的。
至于她对香港的直觉,他是半信半疑啦,也不认为到那里就一定会发现她的身世之谜,但他还是会遵守诺言把她带去。不过若她再惹出什么麻烦,就恕他要与她撇清关系了,他的时间不是用来照顾一个女人的,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经过长时间的飞行,钟潜与程劲雨终于抵达香港了。在混乱又狭隘的启德机场取到行李后,他们登上机场外的大型巴土,直驱半岛酒店。
他们之所以会和大部分的观光客一样搭乘巴士,那是因为钟潜个人认为,既然他们是来砸“程帮”招牌。给俄国人痛击的,那么这趟出门就不该讲究什么排场,以免太快被人识穿他的身份。
对于这点,程劲雨无异议地配合,用什么交通工具和住什么地方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她只想快点知道自己是谁。
在酒店的柜台,钟潜向订房小姐要了两间单人房。
“对不起,因为您没有事先预订,本酒店今晚都客满了,只剩一间双人房。”服务人员很客气地说。
“喂,程劲雨,只有一间房间,你介意吗?”钟潜转头问道。基本上他对这种事没太大感觉,同住一间房就同住一间房,男子汉大丈夫要不拘小节才对。
程劲雨摇摇头,她信得过钟潜。
于是他们住进了那间可以看到维多利亚港的双人房。
半岛酒店不愧是香港最豪华的饭店之一,建筑物独树一格,高雅的气质和风格宛若贵妇,服务品质也都在水准之上,昂贵的房价相当值得。
“你先洗吧!”长途飞行两个人都累了,不过钟潜还是颇有风度地把使用浴室的机会先让给程劲雨。
“谢谢。”她也不客气,拿了简便的衣物就进了浴间。
没错!这就是香港了。刚才一步出机场,她就隐隐感觉到每一样建筑都很熟悉,甚至这家酒店,她也觉得自己曾经入宿过。初来乍到,虽然现在千头万绪无从着手,不过至少确定这块土地是她熟悉的,她的内心笃定许多。
程劲雨步出浴间,看到钟潜正大刺刺地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在看电视。
“对不起,我用太久了,换你洗。”她朝床上的钟潜笑了笑。
“算了,你们女人呀……”他没继续说下去,不过那意思很明显,意指女人都是喜欢蘑菇的动物,尤其是梳妆、沐浴这回事,时间用得更是离谱。
于是钟潜拿了换洗衣物,进浴室盥洗去了。
程劲雨开始整理衣物,她东西不多,其实这些衣服都是到钟宅后,钟潜叫管家去买来给她的,严格说起来,她唯一自己的物件也只有失忆那天身上所穿的衣服罢了。究竟是谁想置她于如此落魄的境地?连一块钱。一件行李都不留给她,就这样孤孤单单地把她给扔在开往陌生国界的飞机上…··。
浴间的门打开了,钟潜着一条休闲棉裤走了出来,白色浴巾搭在他古铜色结实的肩膀上,另有一股勃发的肌肉之美。
“饿死了。”他咕吨一句,拿起电话就要叫客房服务。
程劲雨连忙按掉通话键,“别叫客房服务,我们出去逛逛。”困在饭店里是找不出线索的,她必须走出这里才能发掘更多。
钟潜耸耸肩,不置可否地道:“也好。”出去就出去,反正他也要探探“程帮”的虚实。再说,来到这块明媚的东方之珠,就这样在房里消磨也太逊了。
两人步出半岛酒店,在路上看到一家高级西餐厅,钟潜二话不说就要进去,程劲雨拉住他,朝他微微一笑。
“我带你去吃好东西。”
“你?”他怀疑地瞪着她。
程劲雨迈开步伐往弥敦道走,她走得很快,左拐右拐的,没多久钟潜看到“格兰酒店”的招牌,他以为他们要进去那里吃,但却不是。只见程劲雨往左手边走去,带他到一家名叫‘大三元“的店。
“这里?”他扬扬眉梢,奇貌不扬嘛。
“你找位子坐。”说完程劲雨径自与伙计攀谈,那一口标准的广东话听得钟潜一愣一愣的。
店里的动作很快,没多久点的东西就端来了。
“这是捞面,才十七块,不过很好吃。”她把免洗筷递给他,指着另一盘道,“这是油面,配上蚝油叉烧肉,滋味一流。这一碗是店里自制鱼蛋面的场头,保证你喝了会上瘾。”
钟潜压根儿不认为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会有多好吃,尤其都是面,这怎么吃得饱?他可是个大男人耶。然而很快的,钟潜的叨念都随着一口又一口的面食下肚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太好吃了。”他立即觉得过去几年来钟宅厨子煮给他吃的食物简直是垃圾。
步出“大三元”,晚风阵阵吹拂,他们随意散步着。蓦地,绿意盎然的柏丽购物大道令程劲雨停下了脚步。
“干么?想买衣服?”钟潜也随她停下脚步,香港是女人的购物天堂,她会被花枝招展的橱窗给吸引也是人之常情。
程劲雨迷惘地看着这一大排的名牌专售店,“我……
好像来过这里。“就在其中的某一家,她觉得自己曾在里头一件又一件地试穿衣物,身边还跟着类似仆人或司机的人,而她则刷卡刷得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么说来,她极有可能在未失忆之前过着很富裕的生活?
钟潜瞟了她一眼,根本不信,“你来过这里?”这女人的“感觉”症似乎又发作了。
钟潜拉走她,如果不快拉她走,不知道这位大小姐会站在那里发呆发多久哩。
回到饭店才十点多,香港的天气闷热,钟潜又洗了个澡。洗完后也不避讳程劲雨,直接就穿了条短裤出来,他把床的位置用棉被叠着分成两半。
“你睡左边,我睡右边。”钟潜把灯光关掉,只留一盏壁灯,而且还很干脆地躺下去。
没有拉上窗帘的窗外繁星点点,躺在床上,程劲雨翻来覆去,无论如何都睡不着。她一直想着香港的大街小巷,她穿梭自如,这里就像是她的家一样,但她却无从得知她对香港的印象究竟是怎么来的。
“喂,小姐,你一直动来动去,我怎么睡呀?”躺着躺着,钟潜终于忍不住扬声抗议了。
“抱歉,我睡不着。”她无意打扰他的睡眠,但叫一个睡不着的人不动是不可能的事,那样肌肉肯定会麻痹。
钟潜翻了个白眼,“那是你的事,不是我的责任好不好。”无聊耶,睡不着不会吃安眠药呀,像条虫似的扭来扭去干么。
“我”
“我知道你失去记忆很可怜,不过世界上可怜的人不只你一个。”他突然截断她未出口的话,忿然不平地说,“你还有机会找到你的亲人,而我呢?我却是个道道地地的孤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火气突然很大,忍不住训了她几句。
她怔了怔,“你是孤儿?”孤儿不都是自卑谦逊的吗?可是他却很盛气凌人呵。
“不行吗?”他隔着叠起的棉被旺她,“不止我,楚克和维岩也都是孤儿!”
于是不知道怎么搞的,他把属于十方烈焰童年时那段残酷的记忆一古脑儿地全告诉了她——那场森林大火,那永唤不回的亲人,以及那位好心收养他们的葛罗素博士。
“明白了吧!”他口气很差,“不幸的事天天都在发生,你已经够幸运的了,被人丢在飞机里,至少还有我收留你。”,
他的故事竟令生性淡漠的她微微感伤起来,“你——想念你的亲人吗?”
原来那天程劲雨在他书房中看到的照片是他的亲人——他的爸爸、他的妈妈,还有他的双胞胎弟弟。命运原来是这么残酷的事,可以让骨肉在一瞬间分离,也让他们永远无法再叙天伦之乐。
“废话!”他骂道。这家伙怎么搞的,净问些无聊的话。
“就这样你们长大成人之后,分别离开葛罗素博士,选择各行各业去发展。那么,你为什么选择航空呢?”她又问了另一个问题。
“自由呀。”他答得理所当然。
“你为何讨厌女人?”她有点好奇,世上恐怕没有女人人得了他的眼。
“因为女人就像你一样麻烦!”他很乐地答道。为自己给她的答案拍案叫绝。
一问一答,直到深夜他们才沉沉睡去,这一晚两人之间似乎靠近了一点,不再那么生疏了。而钟潜也有点觉得,女人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抽着雪茄,何孟人仔细聆听着属下的报告,不时给予提点,他虽然是“程帮”的副帮主,不过现在完全是一派帮主的架式。
“大上海夜总会的事就这么定案,有谁不服,让他来找我。”何孟人微微撇唇,现在是他当家作主,没有他决定不了的事情。
“是!副帮主。”
何益人沉吟了会儿,又道:“下个月日本山口组的高级头子来港,我们‘程帮’一定要设法接到他们,别让别的帮派捷足先登了去。”
属下接口道:“山口组的高级头子来港,许多帮派都虎视眈眈,不过副帮主放心,没有哪个不要命的小帮敢来捣咱们的黄龙……”
“爸!”一名斯文干净的年轻男子大踏步走了进来,他双眼发光,神情异常兴奋。
“何少爷。”属下恭敬地问候。
察觉到儿子的不寻常,何孟人对属下挥挥手,“你先退下。”这孩子很少这么兴奋,该不会是……
等那名属下告退之后,何昕立即走向前去,语音激动地说:“爸,有人在启德机场看到劲雨,她回来了。”
“哦?”何益人暗自讶异在心中。脸上不动声色,他故作惊喜地问:“确定是劲雨吗?这两年来她都很少在香港露面,会不会是看错了?”
该死!老萧是怎么回事?他不是说让程劲雨喝了失忆药吗,她怎么会出现在香港?
“不会错的!”何昕笑容满面地说:“我有一个学妹是劲雨的高中同学,她昨天告诉我,她去机场接朋友时与劲雨擦身而过,由于当时人太多,她来不及叫劲雨,劲雨也没看到她。”
何昕目前就读港大,是个优异的高材生,平时甚少理会帮中之事,何孟人对他的期望也不在黑帮,他希望儿子将来能打入上流社会,到时横跨政商两界,更可以呼风唤雨。
“这样呀……”何孟人微拢起双眉。
疏忽,太疏忽了!居然会给一个防都防不到的人发现程劲雨的行踪,还去告诉他的宝贝儿子。
儿子从小就喜欢程劲雨,他心知肚明,他也并非要反对他们,只是现在时机尚未成熟,等他就任帮主之位时,就算儿子想娶那丫头,他也不会反对,到时变成一家人,怎么样都好说话。嘿,让他们下一代去自由发展,届时他这位准公公篡谋帮主之位一事,就可以一笔勾消,那丫头总不能杀了自己的公公报仇吧。
“爸,您不是说萧伯伯去意大利接劲雨时,和她走散了吗?”何昕心急地催促道,“现在既然劲雨回来了,您快派人去找她,程伯伯过两天就要出殡了,如果劲雨不在身边,那会是他们父女俩最大的遗憾!”
“我知道,我会派人去找的,你不用担心。”何孟人顿了顿,不痛不痒地又说:“不过,阿昕,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依我看,你朋友在机场遇到的那个人,是劲雨的机会不大。”
“爸,您为什么这么说?”何昕蹙起眉心。
何孟人扬起嘴角,“你想想看,如果劲雨真的回来香港了,她怎么不回来‘程帮’?难道她认不得回家的路吗?这太奇怪了。”
何昕并没反驳父亲的话,“这点我也想过,不过,或者有意外或是其他的原因。总之,爸,您先派人去找找再说,‘程帮’人多势众,香港不大,要找一个人并不困难。”
“嗯,你先出去吧,我还有帮务要处理。”他要快点派人去调查,连护照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入境呢?
何昕关心地道:“爸,您要保重身体,程伯伯过世之后,您一直都没休息,我担心您的身体撑不住。”
何孟人朗朗一笑,“放心吧,老爸的身体还很健康,有儿子的关心,我就更有活力了,为你程伯伯辛苦一点,算不了什么。”
何昕眼中流露出满满的钦佩来,“爸,我以您为荣!”
何孟人用慈爱的笑容目送儿子挺拔的背影离去。蓦地,奚落的掌声断断续续地响起。
“好孝顺的宝贝儿子!你说,如果他知道他敬爱的爸爸的真面目,不知会做何感想?”
何孟人敛起笑容,扫了一眼走出来的女人,“温芙,你又偷听我谈话了,这不是个好习惯。”
她妖娆地走过去,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当然要防着点,否则哪天你把我卖了,还帮你数钞票呢。”
何孟人看着她,他得当心这个女人了。
“怎么?这样瞪我,我说错了吗?”温芙娇嗔地问。
何孟人缓缓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在她绝艳的红唇一点,笑道:“我舍得吗?”
“你当然舍得。”温芙板起俏脸,“昨天你和谁共度春宵?美丽华大酒家的苏丽玲对不对?”
“那只是逢场作戏。”何孟人忽然把舌头窜入她口中,火热地吻了她一记,“我爱的女人只有你一个。”
温芙媚眼含笑地睨着他,“别在这里油嘴滑舌,还是想想怎么找到那丫头吧,你的宝贝儿子急都快急死了喽。”
“程昆泉两天后就要出殡,绝不能让劲雨在这时候出现。”他阴侧侧地说,“只要三个月,我的篡帮大计就能成功,任何人都破坏不了我的好事。”
“别忘了你想做帮主,还得劲雨签文件呢。”温芙提醒他。
“等三个月后,我大权在握,帮里都是我的人。木已成舟,她不乖乖签文件都不行。”何孟人胜券在握地笑了笑,“更何况劲雨一向很听我的话,她才二十岁,既不可能管理整个帮派,又怎么会不听我这个世伯的话呢?她绝不会怀疑我就是谋夺‘程帮’的主谋。”
“如意算盘打得可真精。”温芙搂住他颈子,笑得极其妩媚,“如果程昆泉在世,你和俄罗斯政府合作对付十万烈焰这件事,说什么他也不会答应的。”
何孟人冷然地笑,“那老头子就是脑筋太死,俄罗斯政府早和他谈过,他偏偏说黄种人不该残害黄种人,真是迂腐的想法。哼,‘程帮’如果继续在他带领之下,迟早会瓦解的。”
“对呀,只有像你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才有资格带领‘程帮’。”温芙不介意给情夫再戴一顶高帽。
“我早就看老头子的作风不顺眼了,什么重情重义,黑道哪来的义理可言?”何孟人狠话不知不觉地撂下,“这次和俄罗斯政府合作的利益很大,只有傻瓜才会拒绝,十方烈焰是黄种人又如何?没有什么是金钱取代不了的。”
温芙吻着他的脖子,喃喃道:“五年前我嫁给程昆泉时,就看出你有雄心壮志,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何孟人开始摸索着她美好的胸线,冲动勃然而起,“原来你那时候就对我有意思了,怪不得两年前会勾引我上床。”
语毕,免不了又是一场男欢女爱的交战,无边春色染上“程帮”大堂,他们肆无忌惮地呻吟了起来。
第五章
半岛酒店真是名副其实的优雅酒店,即使是住惯了富丽堂皇钟宅的钟潜,一觉醒来,也还微有些不知身在何处之感。
晨光微微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想必又是艳阳高照的一天,旁边的程劲雨睡得正熟,她手臂放在枕头之下,身体睡得歪歪的,睡衣下摆卷到小腿肚,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腿和脚裸来。
钟潜好奇地看着,他发觉她的睡相还满可爱的。挺俏的鼻梁、长长的睫毛翘着,小小的唇瓣好像很柔软,肌肤粉嫩、长发披散,颇有凌乱美感。
奇怪,他以前怎么都没发现她是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大概是因为他都忙着挑剔她和不满她,所以根本无暇发掘吧。
昨晚他们聊得很晚,聊累了才各自闭眼睡觉。不知道她怎么有那么多问题要问他,他说的无聊事,她还听得津津有味……咦——他眉头一皱,她该不会爱上他了吧?
越想越不对劲,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日久生情,近水楼台,何况他又对她这么好,收留她、带她来香港、照顾她的衣食住行……像他这么温柔体贴又大方的男人,任何女人都会被感动,何况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失忆人。他之于她,一定就像溺水的人捉住浮木,由敬生爱,由爱生慕,对他崇拜得不得了,恨不得永远追随在他身边,就算只能替他提鞋也甘心。他挑挑眉,好吧!如果程劲雨这么爱慕他,那么他也不排斥娶她当老婆的可能,反正失忆人既找不到父母,也找不到兄弟姐妹,人口一定单纯,不会带给他太多困扰,娶她连聘金都省了,每天只要叫厨房多煮几碗饭即可。
“钟潜,你在看什么?”程劲雨奇怪地打量钟潜,她醒来有好几分钟了,一睁眼就接触到钟潜古怪地盯着她看。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好像有点神智不清。
“我在看什么?”他愣愣地问。奇怪,她是什么时候偷偷醒的,他怎么都不知道?好狡猾的家伙。
程劲雨扬扬眉梢,“是呀,你为什么盯着我看?”她不至于认为钟潜想对她做什么,只是他的样子太奇怪了,不由得她生疑。
“我盯着你看——”他自问着,瞬间乍然回神,耳根子连带微微烧红起来。妈的!他刚刚心猿意马在想什么?娶她当老婆?你神经病呀,钟潜!
于是他恶人先告状的说:“我在看你这只懒猪要睡到什么时候,我和楚克他们约好九点大厅见,你不要害我迟到了。”
程劲雨看看表,“现在才七点。”离他的约会时间还有两个钟头,他会不会太紧张了一点?
“我知道。”钟潜抬高下巴,明明理亏的他还嘴硬地说,“你们女人打扮最耗时间了,你想骗我不知道呀。”
“放心吧,我动作很快,不会害你迟到的。”她翻身而起,掠掠长发,微微一笑水眸灿然生辉,“我洗个脸,换件衣服就可以了。”
她那拂动长发的动作让钟潜又是一呆,简直可媲美各大洗发精的广告,没星探发掘她真是太可惜了。
“那你快点!”他粗声粗气地说,掩饰他抨然心动的情绪。
等到程劲雨一走进浴室,他这才扭开音响,让满天价响的音乐充斥整个房间,他开始骂起自己来。
见鬼!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呀?她又不是特别漂亮,奏儿都比她刚柔并济多了,茉优也比她温柔婉约一千倍,宵宵可爱纯真,方雅浦的“男爵”更是比她活泼潇洒,男爵的姐姐“殿下”也落落大方胜过她,连曾呈赫那只聒噪的黄驾都比她来得明媚照人。他边念边着装,这人把他今生认识的女人全抬出来比较了。
浴室门一开,程劲雨走了出来,她换了件优美轻柔的柠檬黄亚麻洋装,中腰剪裁,裙摆在膝上三寸处,活泼中不失端庄。
“我们现在要下去了吗?”她问。
这件洋装把她的好身材全凸显出来了,他瞪着她,赶走心中那乱七八糟的绮念,“你哪来的这件洋装?”他没发现自己在答非所问。
“这不是你让管家买给我的吗?”程劲雨奇怪他有此一问,她穿这样很奇怪吗?或许是吧,因为在这之前她都穿裤装较多。
“买得这么合身?”他真是怀疑这是管家买的,现在的女孩子都很虚荣,身材稍微好一点就一定不会放过秀一秀的机会,没事就喜欢去选什么某某小姐,回答一些白痴级的机智问题,再穿着暴露的衣物在台上走来走去,让一些色迷迷的男人品头论足。
他重重一哼,这个程劲雨一定也不例外,一回到东方人的社会,她就迫不及待想展露自己的本钱,怪不得她说她可以卖身还他钱,原来她早就想这么做了,只有他才会以为她是什么纯洁无瑕的女孩子。
“我和管家一道去买的,我试穿过。”她不懂钟潜那轻视的眼光从何而来,她既没露肩,也没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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