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同萌会的一己之见-第7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如果真的趁机把你给害死我还是比较乐意的,不过你要做的仅仅是辅助斯诺菲尔德警官大队而已。”空切普特一副遗憾无比的语气,“金闪闪是这次圣杯战争仇恨值的no。1,有他在咱们可以高枕无忧;排名第二的则正是警官大队,满手赝品导致金闪闪看他们不爽,‘克兰…加拉丁’这个名字让大狗看他们不爽,lancer和金闪闪基友同心也对他们不爽。作为仇恨值的no。2,当然不能让他们死掉,所以你只要在一旁当内奸来回跳忠跳反就好。”
“你就不担心我也被那个金皮卡仇恨啊喂!”
“不担心,我说过了,你死了正好。”空切普特的语气忽然又变的严肃了起来,“顺便再对某个笨蛋说一句,千万不能再不敢下死手了。如果没把assassin干掉,那到时候就是我们全体扑街了。哪怕用掉两个令咒……也一定要把assassin干掉!”
第五十五章吾乃传播此世一切恶行之人(7)
深沉的夜幕早已降下,整个斯诺菲尔德市都沉寂在这片黑色的天幕之下,安静的几乎没有任何声音。
除了某些因为家庭内部夫妻生活不和谐而失眠的家伙,多数人都已经完全进入了梦乡,四周的环境听起来是那样的静谧。
哒哒……哒哒……哒哒……
在这完全现代化的斯诺菲尔德市之中,为何会传来如此急促的马蹄声?
哐啷……哗啦!一阵清脆的玻璃碎裂声完全打破了这份宁静。
“喂,你怎么回事。是不是家里来贼了?”睡在床上的女主人用力踹了踹男主人的脚。
“大晚上的……”男主人用力的揉着眼睛,从床头柜中翻出了手电筒,又从衣柜中拿起了自卫用的手枪,“真是倒霉……现在的贼越来越嚣张了。”
破窗而入的确实是贼,不过又不是贼。他们决不求财,却也不吝于弄出些声响。在现代的解释中,盗贼没有什么不同的,都是偷东西的人,可是在古时就不同了。偷窃为贼,抢啥为盗。
如果再要细细深究的话,贼还有别的不同的意思,比如……杀人的人。
“砰砰”两声枪响,男主人毫不犹豫的对着客厅中央的黑影开了两枪。
见到人就开枪可从来不会是正常人的做法,男主人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黑影已经对自己举起了凶器,那雪亮的弯刀瞬间对准了男主人的脖子划去。
就算只是小口径的手枪,带来的剧痛感也足以让一名成年人失去正常的行动能力。人类不愧是万物之灵长,所制作的杀人工具只有越来越精巧,杀人夜越来越容易。(全文字电子书免费下载)就算是在历史上再出名的刀剑,在杀人的时候也没法比得上一把小小的手枪。
两发子弹已经毫不犹豫的发出,眼看黑影就要惨遭洞穿之厄,一道寒光却瞬间闪过。
那两枚子弹就好像是从来都没存在过一般,黑影依旧朝着男主人猛扑了过去。雪亮的弯刀如果月下寒光一般扫过,割去了男主人的项上人头。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男主人那无头的身躯颓然的倒在了地下,但从那腹腔之中却没有流出半滴血来,好似那伤口完全就不存在、男主人的头根本就没断过一般。
但那伤口又确确实实是存在着的,就好像是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一般,一股黑气从那断口处喷涌而出,渐渐在地上化成了黑色的人形。那人形无论是头部还是身体都是纯黑色的,身上穿着完全涂黑的皮甲,面部则完全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新形成的黑影一步步的迈向了卧室,对,还有一个人在那里,在那里还有着活人的气息。
“亲爱的,小偷解决了……唔!”女主人依然睡眼惺忪的躺在床上,含糊不清的问道。
原本只是夫妻间亲密的问候,瞬间却转变成了凄厉的声音,但就算是这惨叫声,也没喷涌而出的鲜血堵在了喉咙里!潺潺的鲜血从女主人的脖子上流出,瞬间将床褥染得一片鲜红。
不仅仅只是这一户人家,斯诺菲尔德市偏南方向主干道的每一户人家里几乎都在上演这一幕。就算是现代化的合金钢材所制的门板,也挡不住蒙古铁骑们的弯刀一击。骑兵们纷纷跳下马去,冲入屋内,用弯刀为他们的主人收割着生命。
“汗国”一词原本并非是国家之意,它单单只是指一个蒙古游牧部落或一支野战部队,后来变成了“巨额数量”的同义词。打了败仗的敌人始终无法相信,自己竟会被一支游牧部族所征服,因而他们一直错误地坚持认为,蒙古军队是一群声势浩大却又缺乏纪律的乌合之众,他们之所以取胜完全是依靠兵力上的优势。
由蒙古铁骑攻无不克的特性,配合上千百年来欧洲人对于所谓“黄祸”的恐惧,中间甚至混合入了马木留克骑兵的概念,还有熊云霄对于assassin本人的渴求,最终混杂出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宝具。虽说仍然名为蒙古铁骑,但他们的来源并非是assassin本人的召唤,而是要用性命来进行血祭,以从长生天那里换取降临。若非是有熊云霄圣痕的辅助,平均五条性命才能换取一次长生天的首肯,化出一名骑兵。
饶是如此,assassin利用他这如同瘟疫一般的角色,瞬间就幻化出了上百名骑兵。一时间,马蹄纷纷踏落,尘土漫天飞扬。
……
“你杀了他么?”
“你杀了他么?”
熊云霄主从二人同时返回原处,问句竟是出乎意料的一致。
“只是一个普通的醉鬼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assassin指了指自己身后的黑影,“居然还具现出来一个,也算是走运。”
相对于assassin的轻松,熊云霄却面沉似水。
“有人把他给救走了……”
“是你认识的人?”assassin从熊云霄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一些特殊的东西。
“他绝对认识我,我也知道他是谁。”熊云霄点了点头,“我们的计划全都暴露了,他一定会全部捅出去的,而且是交到同萌会的那些家伙手里。
“所以,请执行第二计划吧。”
熊云霄以极为谦卑的姿态向assassin鞠了一躬。作为回礼,assassin从腰间拔出了弯刀,刀刃上映出了雪亮的寒光。
“全军”
assassin的声音并不嘹亮,甚至似乎由于经常呐喊而有些嘶哑的样子,但原本收到命令完全散开的骑兵们却仿佛全都听到了一般,纷纷将头转向了assassin的方向。漆黑的夜幕让人无法看清他们的面庞,唯有一双双眼睛闪闪发亮,如同隐藏在黑夜之中的恶狼。
“突击!”
狼王号令一出,群狼策动。骑兵们纷纷翻身上马,一小阵纷乱的马蹄声后,所有的骑军都已经整备完毕,成百上千的马蹄一同踏下,仿佛洪水开闸的瞬间。骑兵们以排山倒海的力量冲锋出去,数百年前威震天下的蒙古铁骑终于再现人世。
assassin也轻盈的翻身上马,一名未上马的骑兵从旁边恭恭敬敬的递上了一杆长枪。那枪杆上光秃秃的,什么多余的装饰也没有。
assassin生前的爱枪。苏鲁定,既是枪名,也是旌旗。
无需过多的装饰,枪尖上挥之不去的暗红血迹就是唯一的标志。
一声长嘶,短腿的蒙古战马载着它的主人向着前方冲去。狼群已经开始着手清理前方的障碍,下面就是狼王的时间了。
世界征服者。孛儿只斤。铁木真,来也!
第五十六章吾乃传播此世一切恶行之人(8)
圣杯战争,七个魔术师带着七名英灵的战斗,却被称呼为“战争”,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十分可笑。全文字无广告古往今来的各式战争,最少也是数百人参与的级别,如果只有几十人,通常都被称为是“械斗”或者“暴动”。而这仅有十四人参与的战斗,又有什么资格被称为战争呢?
可细细想来,这似乎也是有道理的。尽管只有十四人,其中的七人都是历史上声名煊赫的大英雄,其余的七人多半也可悲称为“人杰”。在这样的战斗中,他们会使用一切人类已经发明的战术,会动用近乎任何已知的手段。暗杀,离间,合纵连横……东西两方战术齐飞,神秘科技武器一色。
在天朝的战术宝典当中,《三十六计》中的最上计名为“走为上”,简单来说就是打不过就跑,除此之外还有“无中生有”、“隔岸观火”……种种战术都是为了削弱敌方,并且不让敌方看出己方的真正实力,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司马懿均是个中好手。诸葛亮可以在自己三军齐出手中无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大败空城计,司马懿更是传说中的万年老乌龟,硬生生挺死了两代皇帝。
有道是“枪打出头鸟”,你的实力最强,别人自然要联合起来搞你。若是让最强之人挨个逐一击破,到了最后大家都别玩了,还不如联合起来先搞死最强的。
可是……如果所有人都联合起来也打不过最强一人呢?
就拿第五次的圣杯战争来说吧,只要来自于艾因兹贝伦家的master辅以令咒,白刃战号称最强的berserker赫拉克勒斯就可以一夜之间结束战争。就算美狄亚与佐佐木小次郎能消灭他两次,就算美杜莎和库丘林各自都能消灭他两次……但拥有“十二试炼”这样跟作弊无疑的宝具的赫拉克勒斯必定是最后的赢家。
assassin当下的状况也是如此,之前为了积蓄力量而一直悄悄地发动宝具,谁知道却被人撞破。assassin和熊云霄都是果决之辈,当下便当机立断,立刻转变作风,干脆破罐子破摔,大张旗鼓的来。
偷偷摸摸来固然有偷偷摸摸的好处,可大张旗鼓却也自有优点。一个一个挨个杀过去好在难被人抓到,可以多拖延几天,可这样下去最终也必然会暴露。如果大张旗鼓的直接冲出去进行屠杀,虽然多半会被集火,可这样可以短时间之内就集齐足够发动“黄祸”数量的骑兵。如果己方的实力足够强大,毕其功于一役也未可知。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黑夜之中,越来越多的马蹄声传了出来,将人们从梦中惊醒。无数人走向了窗边,想要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并不整齐的马队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之上,他们的身上通常是皮甲,罕有锁甲,板甲什么的根本不可能看见虽说蒙古骑兵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重骑兵,但这样简单祭祀的魔力并不足以支付重骑兵所需的巨额幅度,因此assassin才选择召唤最普通的量产型,以数量弥补质量。他们的武器和装备并没有电影里的那样华丽,但他们带来的有着浓浓血腥味的疾风却足以让任何人闭上嘴巴。
不管承认还是不承认,这是冷兵器历史上战绩最为煊赫的一支军队,它所配备的装备涵盖了当时世界上任何一种攻击方式弯刀、长矛、弓弩、回回炮……蒙古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东至太平洋,西达黑海,南至南海,北抵贝加尔湖,几乎横跨整个欧亚大陆,占了世界土地面积的22%,是罗马帝国疆域面积的7倍,苏联面积的1。5倍,现今天朝的4倍多。地球上的四大洋有三个都已经被触及,如果能再多一些时间,估计最后的大西洋也保不住了。而这一连串令人疯狂的战绩,全都是来自于这一支由长生天庇佑的军团。
八百年前所制的弯刀并不算锋利,但也足以破开人体的任何关节;强弓劲弩敌不过火药武器,却也能够洞穿人的喉咙。黑色的浪涛蜂涌而出,沿着道路直直向前冲去。
向北!向北!一路向北!
路上几乎没有任何行人,仅有的寥寥数人完全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在战场上已经消失不知多少年的蒙古骑兵居然又出现在了地上,还这样堂而皇之的在大街上玩起了大游行。起初有人以为这只是在拍电影,因为最近似乎比较流行《xx归来》这样的题材,但当骑兵们用弯刀和弓箭开始收割起生命之时,没有人会再以为这是一场电影。
这只是狩猎,狼群对于散落在大地上的羊群的狩猎!
有人掏出枪来仓皇的进行射击,想要尽可能的延长自己的生命,但这只是徒劳,射出的枪弹甚至连骑兵们的皮甲都无法穿透。一名骑兵弯下身去,在靠近那人的时候顺手一刀,用弯刀而并非是弓箭来杀死他以作为对其勇气的褒奖。
如果只是一名这样的骑兵,在火药武器比较普及的美国自然有人敢于去阻拦;如果骑兵的数量上升到十人,或许有人还敢上去拦一下;但当这个数量达到三位数的时候,光是骑兵们那如同滔天巨浪般的气势便足以冲垮任何障碍。
人?杀掉!栏杆?劈开!围墙?冲垮!
有人开启了车子,想要从黑色的浪涛中强行冲出去。说来也巧,汽车所用的功率单位正是马力,就算是百年之前的车子里也拥有上百的马力。以上百匹马的力量去撞击一匹战马,数量悬殊,骑兵哪儿有不被撞飞的道理?
咚……咚……咚……汽车一连撞飞了数名骑兵,歪七扭八的在路上行驶了起来。汽车的排气管中发出了沉闷的响声,好似是在发泄着自己心中的不满。
时代总是在进步,当下时代中被宠爱之物与多年以前被淘汰之物相比,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当一百多年前僧王率七千骑兵在八里桥全军覆没之时,蒙古骑兵就已经完全从战争舞台上退场。新秀遇上了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过了气的东西,哪儿有理由不去踩上一脚呢?
汽车瞬间就在马队中横冲直撞了起来,眼看就要再将一名骑兵连人带马撞飞,一根长枪却从前方斜向伸了过来。
几乎长枪和车子一瞬间就撞在了一起,几乎没有人能够看清那一瞬间的发生了什么。只听得一声尖戾的摩擦声,汽车侧面贴地,滑出二十多米远。assassin手持长枪,骑在马上,冷冷的看着那辆车子。
(这就是……新时代的骑兵吗?)
黄金家族的法天启运圣武皇帝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比他当年在十三翼之战中见到十三个部落的联军还要令他震撼的多。那个驾驶着奇怪车辆的家伙就算是部落里最孱弱的战士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击败他,但他就驾驶着这样一个奇怪的东西,轻而易举的打倒了自己麾下的数名骑兵。
assassin强自按下了心头的一丝不安,再次向着前方挥动了长枪。骑兵们纷纷带动马匹,再次向前奔去。
……
……
千军万马行进之时,自然而然会有雷声云动。
就好像儒门分礼儒、法儒,墨家有工墨、侠墨,兵家也有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古人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终日接触生死的兵家当中自然也有了许多神鬼之说。
无论这说法是真也好,是假也罢,这一股庞大的气势已经完全笼罩了斯诺菲尔德,至少其余参战的英灵和魔术师们都清晰地感觉到了。
或许是因为认定这是挑衅王的尊严,亦或者本身对于多日的等待早已不耐烦。黄金的王者从隐藏的据点走了出来,堂而皇之的行进在大街上。
不需要躲躲藏藏,不需要隐藏气息,王者就需要有王者的气度,鬼鬼祟祟的行径岂是王者所为?
还有……这样释放气息,他应该就能知道了吧?两人分头行动,最终聚于最后的战场之上,再次进行像在公民广场上的决斗。
无论是自己被他掏出了心脏,亦或者是他被自己割下了头颅,两人之间的情谊绝对不会因此改变,就算是再厮杀千次也不会动摇一分一毫。
来回摇了摇头,黄金色的王者将脑中的想法尽量的摒去。尽管与他的情谊才是最为重要的,但前方还有些杂碎需要处理,到时候可不能让那些杂种的想法污染到自己和他的回忆。
黄金色的气息完全膨胀而出,向着斯诺菲尔德的正南逼去!
……
……
assassin自然是觉察到了这一股气息,他也明白这是什么人所发出的,自己的master已经多次提醒过自己这是何人。
就算是再强大的狮子,也绝对不会是狼群的对手。assassin微微眯起了眼睛,招呼一名骑兵过来,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战略部署。
就算王之财宝再强大,只要采取一系列战术也足以应对。那把无名之剑虽然号称最强,但也不是没有弱点,到时候只要……
陷入沉思的assassin略微有些走神,就在这时,他面前的骑兵忽的向他的脖子举起了弯刀,猛的斩去!
第五十七章吾乃传播此世一切恶行之人(9)
金色的王者向南,黑色的狼群向北,两者都是沿着城市的中轴线一直前进。不管是怎样的障碍都无法阻挡他们,拦路之石必定被摧枯拉朽般消灭。
只不过,包括斯诺菲尔德在内,西方的城市并非是像天朝的城市那样方方正正的。
“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这是标准到不能再标准的天朝古城结构。与天朝的城市相反,西方的城市基础其实是圆的。
以城市最中心的神殿、教堂为基础,外侧再修建市政大厅等建筑,就好像是蛋卷一样一层一层包围起来修建。尽管现在有很多城市已经转变成了方形的构造,但这个建筑思想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在通往市中心的道路上因此出现了无数的障碍,多数都很容易就能搞定,但有一座障碍物却是骑兵们没法跨越的,那就是斯诺菲尔德的中央医院。
旁边就是位于市中心的教堂,医院注定会成为大军前进方向上的障碍。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打不过还可以逃,可是此时正沉睡在无菌病房中的缲丘椿的身体根本容不得移动半分!
“恶魔行进在夜幕之下,公主正沉睡在城堡之中……这医院也倒是可以算成城堡一类的。条件已经达成了,现在是英雄登场的时刻了。”rider耸了耸肩,从医院的顶端一跃而下。
可以踏空而行的羽靴、可以任意改变身形的斗篷、伤口无法愈合的圣剑、驾驭天马的缰绳、可以充当声纳的铜盾、可以反射诅咒的皮囊,这是身为古希腊大英雄、天上八十八星座之英仙座的帕尔修斯所拥有的六样宝具,从a到e之间不等。就算是在已知的所有英灵当中,这个数量也可以排到第三位。
趁着骑兵们分散开来增加人手之时,帕尔修斯利用斗篷变化了自己的样子,伪装成了一名骑兵混入到了队列当中,并一直隐藏在assassin的身边伺机而动。
果然,assassin很快就招呼人准备传令,以便做最新的战略部署。帕尔修斯再不迟疑,当即就走了上去,对着assassin就是一刀砍下。
同样雪亮的刀光向着assassin劈去,原本是assassin这边的专利,转眼间却成了夺去他自己性命的关键,这可以说是极为讽刺。
关键时刻,苏鲁定的枪尾如同鞭梢一般抽出,活像弓背一般。弯刀结结实实的劈在了苏鲁定的杆上,却没有切断。
assassin一生中经历过无数生死,他的父亲、妹夫、女婿、孙子都死于战场,他本人也是多次险死还生。刚才千钧一发之际,就是这样的体验救了他一命。
(可惜,如果是harpe的话,这破枪早都给切断了……)
帕尔修斯心里暗叹了一声可惜,瞬间向后退去。虽说他一共拥有六样宝具,但是一次却只能用一样,这点实在是太过遗憾。
周围的骑兵们已经先后反应了过来,纷纷持起了弓箭朝着帕尔修斯射去。帕尔修斯将面具一收,脚上的“赫尔墨斯之靴”再次展开。
蒙古骑兵的弓箭虽然犀利,可也绝对不是神使赫尔墨斯的羽鞋的对手。帕尔修斯如同一颗流星一般向着天空直冲而去,数十支羽箭牢牢跟在他的后面,却只能在他身后徒然的四散落地。
脱离了骑兵们的攻击范围之后,帕尔修斯在空中飞速的绕了一个大圈,再次隐藏在夜色当中。
(一定不能他们再继续前进了,就算是动用骑英之缰也要让他们停下来……)
骑英之缰作为a+级别的对军宝具,无论攻防哪一方面可以说都达到了最高的等级。由于有最大捕捉数三百人这一条件,就算是现在所有骑兵一起上恐怕也可以一击全部消灭。
(现在他们并非聚在一处,如果多次使用master的身体恐怕无法负荷,也就是说最多只有两次的使用机会……)
帕尔修斯皱起了眉头,仔细的思考起了策略。虽说职阶是rider,但无论是从他个人来说还是留在神话中的记录来看,英仙座的帕尔修斯都是以暗杀出名的,恐怕assassin才是更适合他的职阶。
帕尔修斯的眼睛四处扫动,希望能找到些有助于改善目前情况的事物。东西虽然没找到,但是狗却找到了一只。
……
……
与喜好暗杀的帕尔修斯完全不同,库丘林完全是正面作战的类型。
右手持着可以逆转因果的魔枪gáebolg,左臂佩着深红之盾,腰间带有宝剑宝剑cruaidencadatchenn,胯下骑着马中之王摩咯灰(the_grey_of_macha),背上还背着巨大的弹弓。今日的库丘林不再只是lancer或者berserker,而是以完全状态显现的光之御子!
“那个女人还真是有办法……”库丘林低下头看向了自己的甲胄。蓝色的皮甲上此时已经多出了无数刻印,不单单是如尼文字,还有着相当多繁复的花纹,这必然不是如尼文字的范畴。除此之外,这一片地方都被露库拉齐亚刻上了各式各样的咒印。
站在这片大地之上,库丘林就仿佛置身于故国厄尔斯特的土地上一般,原本作为单职阶出现时不会显现的宝具也都完完全全的出现在库丘林身上。若非是不可能将操车手之王罗格也显现出来,恐怕库丘林此时就能完全显现当年在夺牛之战时的英姿。
“无非就是几百个敌人而已……”库丘林有些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仿佛还没睡醒一样。随后他提起了自己的长枪,枪尖在青灰色的水泥地上缓缓地刻下了四个记号。
象征保护的elhaz。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