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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萌会的一己之见-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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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折圣剑harpe一击建功,在神话中就以暗杀而闻名于世的大英雄帕尔修斯再次展现出了他的狠辣。当年他可以面不改色的用暗杀的手段杀死戈尔贡三姐妹,今日自然也可以对熊云霄进行暗杀。
弯曲如钩的长剑再次斩下,这一次的目标是熊云霄的左手,他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斩断有令咒的手,让熊云霄无暇发出令咒。
从战术上来讲,帕尔修斯是完全正确的。先暗杀掉对方的master,紧接着再斩断令咒。如果assassin不能在最快时间内再度签下契约,那么他的魔力只能够支撑最多半个小时,况且此时他正发动着宝具,那个可以将自己杀死的人转化为骑兵的宝具怎么看都是极为耗魔的宝具。
……换而言之,接下来只要继续打消耗战,那么assassin就死定了!
帕尔修斯舒了口气,从一开始的突袭到现在,他也算是全神贯注了。在远离御主的地方连续动用多重宝具,这对于魔力并不是很强的帕尔修斯来说也是相当的负担。
但是为什么,熊云霄的嘴边反而出现了一丝狞笑?
本着谨慎小心的思想,帕尔修斯下意识的后退,转瞬之间就退出了五六米远的距离。这样的距离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但用来保持距离应当还是没问题的。
(明明已经断了腿,也被切掉了有着令咒的手,为什么……等等!)
帕尔修斯瞪大了眼睛,只见熊云霄缓缓地伸出了他的右手。在右手的手背之上,三个扭曲的红色刺青正在闪闪发光。
(不……不可能!)
帕尔修斯的战术上来说完全正确,只不过在执行上除了一点小小的问题而已:令咒原本是马基利。佐尔根仿照圣痕的样式来制造的,而熊云霄的左手之上正印着他继承自聂斯脱利的圣痕。
……
明明断了双腿,圣痕也被切断,熊云霄却开始无声的笑了起来。
原来……原来是这样!
个人的意志完全不重要。无论这个人究竟是叫做熊云霄也好,亦或者是刘牛孝,只要拿到了聂斯脱利的圣痕,那么他就一定会以“复兴聂斯托利派为第一要务”终生努力,无论做出任何事情都在所不惜。
古往今来,各大宗教为了方便传教,各式洗脑方法层出不穷,十字教与佛教均是个中好手。将洗脑类型的术式隐藏在圣痕这种主的恩赐之中,乍一听起来似乎有些离经叛道,但仔细想来似乎也不为错。只要是在护教、传教方面有着重大功绩之人皆可以封圣,也就是说,如果这枚圣痕促进了十字教在世界上的传教,那么在圣痕中做些手脚也是被默许的。
但要从圣痕这种位阶至少与从者等同的产物中找到漏洞并填写入自己的术式,聂斯脱利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
一生似乎都在被愚弄那熊云霄还在笑什么?笑自己的愚蠢?笑自己的可怜?
都不是,他只是明白了自己真正追求的是什么东西而已。
眼睛上已经溅上了自己的鲜血,看什么东西似乎都是鲜红一片。熊云霄的眼神转向了后方,在那里,残存的骑兵和新赶来的骑兵已经汇合,再度成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assassin和berserker再度陷入了僵持状态。
就算……就算自己没有拿圣遗物,恐怕召唤出的仍然会是assassin虽说也有可能召唤出聂斯脱利,不过caster职阶早已被占有,这点恐怕不太现实。
虽说孛儿只斤。铁木真有着无数的绰号,而似乎被公认的则是“世界征服者”这一绰号,可他本人却并非是征服者。
“天下地土宽广,河水众多,你们尽可以各自去扩大营盘,征服邦国。”“要让青草覆盖的地方都成为我的牧马之地。”“人生最大之乐,即在胜敌、逐敌、夺其所有,见其最亲之人以泪洗面,乘其马,纳其妻女也。”能说出这种话的,绝对不会是一位征服者。
他只是单纯的破坏者而已。
走到哪儿,杀到哪儿;只知掠夺,不知建设。只想着东西不够了就去抢,只知道将他人的富裕和自己的贫瘠归为他人的罪过,这种想法已经不能用奇葩来形容了。所幸蒙古帝国连一百年都没到就在自己的统治之下分崩离析了,否则神州大地还不知道会糜烂成何种模样。
残存的骑军缓缓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没有了广域结界的压制,他们的行动已经完全恢复了自如。原本被打得七零八落的狼群重新聚集在了狼王周围,等待着狼王的号令。
可是狼王并没有动。
他在等待着什么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低低的笑声先是变成了大小,渐渐的变成了狂笑。熊云霄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他明白自己究竟追求的是何物了。
幼年的被欺凌,青年的被排挤,还有到了壮年加入同萌会后的被无视闲置自己想要的不过只是复仇而已。
复仇,向一切可以报复的事物进行复仇。
“assassin!我以此令咒下令!”熊云霄竭尽他所有的力量高声喝道,“search_and_destroy!(见敌必杀)”
一道红色的刺青消失了,海量的魔力瞬间注入了assassin的身体,原本由于和全属性凌驾于自己之上的库丘林拼斗而致使的萎靡全都消失殆尽。除了手中握着的苏鲁定、腰间挎着的弯刀,背上还出现了长弓,马背上也多出了箭壶。
“第二道令咒!search_and_destroy!”
第二条令咒也消失了,全部的骑兵身上都出现了庞大的魔力。由于主天使级广域结界而造成的伤害甚至都开始被修复,一些骑兵断掉的肢体甚至都开始再生出来。
“第三道令咒!”由于身体多处首创却还要发动魔力,熊云霄的嘴边早都开始不停地喷血,但他眼中的光芒却只有更盛,“search_and……destroy!”
三道令咒,每一道都可以媲美当代大魔术师们所释放的五节以上的大魔术,却被熊云霄全部都下到了同一个命令上。只要孛儿只斤。铁木真还在进行“见敌必杀”的行为,那么他便会获得源源不断的加护。
数百名骑兵身上的气息同时合而为一,那是前所未有的庞大气势,是成百上千手上沾满血腥的屠夫身上血气的凝聚。
数百年前乃至千载之前震惊世界的黄祸,再度降临!
第六十二章吾乃传播此世一切恶行之人(14)
如果一个人开始全力奔跑的时候,他的速度可以在短时间内超越摩托车。可就算速度不成问题,人的身体仍然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骑上了战马,披上了甲胄,就算不说马匹奔跑的速度,光是那凌驾于所有人类之上的质量也足以让绝大多数人类望而却步。
当成百上千的人骑上成百上千的战马,那又该如何呢?当千军万马真的开始奔腾起来的时候,那是怎样的景象?
现在不单单只是千军万马一齐冲阵,在他们的身上还萦绕着最凶最恶的宝具。那是西方人在洋洋自得后第一次被当头棒喝的恐惧,是一个民族对于另一个未知民族的警惕。
黄祸,一个带有偏见的词语,他们这样称呼“他们”。
这个词语诞生的东西太多太多,以至于到了数不胜数的地步。想要散布威胁论的时候可以放心的拿出来用,只要皮肤黄些就没关系,在他们的创造下甚至产生了“伊斯兰儒家包围圈”这样让当事人都瞠目结舌的东西。'同萌会的一己之见'博看首发第六十二章吾乃传播此世一切恶行之人(14)
也正是在他们的推动下,黄金家族的第一代帝王才能拥有这一样匪夷所谓的宝具。当他麾下的千军万马一起奔腾之时,他们会全部融为一体,成为一股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力量!
人不能挡,那神行不行呢?
帕尔修斯打了个呼哨,harpe飞快的隐藏在了漆黑的斗篷之下。随后双脚原地一跃,白色的羽翼再度从脚上展开。
面对这样的气势,帕尔修斯第一时间选择了三十六计中的上策,动用了自己同父异母兄长赠送的羽鞋,踏空而去。至于master什么的,想办法挪走便是,实在不行把袋子kibisis撑大些这玩意儿能装美杜莎的头,装只小萝莉应该问题不是很大吧……
凯特欲哭无泪的抱起了艾兹玛利亚的尸体。身为纯术式远程类型的人,偏偏还已经年老体衰,自己却只顾着在远处解决敌人而没有顾'奇‘书‘网‘整。理'提。供'及到保护艾兹玛利亚嬷嬷……或许是因为自己对于嬷嬷的实力太过自信什么的,可千说万说都是自己的错。
不过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先活下去。凯特扛起了尸体,三步并作两步就跳上了一座高楼的顶端。'同萌会的一己之见'博看首发第六十二章吾乃传播此世一切恶行之人(14)
有着煊赫声名的神子逃了,继承圣迹武装的圣人也逃了。可是库丘林绝对不会逃跑,在这片阵地上有着他的誓言维系:在打倒全部敌人之前绝不后退半步!
库丘林双腿一夹马腹,嘶吼着向浩浩荡荡的大军冲去。陷入狂化状态的狂战士是绝对不会停止战斗的,此时的他已经化身为一台永不停歇的战争机器,只知杀戮。
就算没有进行狂化,想来库丘林多半也不会后退。在好战的凯尔特战士看来,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值得提倡的,唯有英勇的战斗才能展现自己的一切。
不过他的master可没工夫让他去展现自己究竟有多么多么英勇,如果这条笨狗蠢死在这里,整个圣杯战争可就近乎出局了。
正在全力冲锋的库丘林忽然停了下来,随后迅速消失在了原地。
露库拉齐亚一道令咒远远发出,把库丘林直接召唤了回去。库丘林的对魔力仅仅只有c等级,对于令咒这样的东西完全无法抵抗。
最后的障碍也已经被清除,已经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拦大军的前进。骑兵大队飞速的行进在斯诺菲尔德的大道上,平坦如那一望无际的草原。…
第六十三章迦楼罗王降世
第六十三章迦楼罗王降世
剧痛。
那好似用烧红的烙铁在手上狠狠地印下一般的痛感,瞬间由右手发散开来,贯穿了白清炎的全身。
(虽然有想到会很疼,但是没想过会这么疼……)
原本这个可以召唤英灵现世的能力就并非是自己的,魔力的供给和自己更是沾不着边,再加上自己还是能力者的身份。这么多的因素加在一起,自己仅仅只是疼这么一下,相较于因为存在之力消失殆尽的陆清远来说,实在是太过便宜了。
数不尽的光辉在自己的面前汇聚了起来,与其说是某一种固定的色彩,不如说是一种难以名状的颜色。明明可以看见它就在那里,却根本无法用言语去概括出来。
(这就是……所谓的以太粒子的样子?独立于四大元素之外的存在?)
紧接着到来的则是一阵耀眼的金光。那金光无比的璀璨,就好似天上的太阳被人一箭射落坠入凡间。那高达数十万度的天火就那样从天上直接砸了下来,好像就要当场将这斯诺菲尔德的大地给砸出个窟窿。
(这也……这也太夸张了吧啊喂!)
在那金光之中蕴含的却是婉转的翡翠,与外侧那和天火无异的金光截然相反,里侧露出的是如同翡翠琉璃一般的和光。那光芒先是大盛将外侧的金光全部都压了下去,之后渐渐地扩充开来,显出了一个人的形体。
那是一名看上去高大豪迈、仪表堂堂的中年男子,身上的铠甲并不华美,看上去似乎还有些破旧,好似刚从沙场上征战下来一般。他的肩头上则扛着一柄足足有丈八长的大枪,哪怕是远远隔着数米白清炎也可以感受到枪头上那刺骨的寒气。
“金翅鸟,名迦楼罗,业报应食诸龙。于阎浮提之中日取一龙王与五百小龙,周而复始八千载,须食龙族亿万,死后悲鸣扑坠,尽焚其身,得一琉璃之心……”白清炎下意识的就喃喃自语了起来。
没错,之前的情形赫然就是《观佛三昧海经》上所说的迦楼罗王降生时的样子!身具琉璃如意珠,降生之时金光四射,四方天神误以为乃天火临世,皆来朝拜!
闻得此言,中年男子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开始哈哈大笑了起来:“怎么?现在还有人在传这一套?”
“嗯?”
“上回我下来的时候,昆仑君就告诉我,说我被传为了那什么佛教里的护法神。”男子一边大笑一边说道,“咱们当兵的人何时信过这个?当外有敌寇虎视眈眈的时候,那什么神啊佛啊的,难道你求他他就会保佑你了么?
“在那样的时候,唯有吾辈挺身而出,以血肉之躯构筑城墙,挽天之将倾!”
果然啊,白清炎在心里下意识的赞叹了一下。且不说战力的问题,这个男人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产生了一种“可以信任”的感觉,仿佛是哪怕被杞人担忧的天真的掉了下来,他也可以用自己那厚实的双肩将天给硬生生的扛住。
“张吾之雄,赖尔股肱。从兹相约,以泄万古不平之气;赤符灵书,当立诸天人神之盟。”白清炎深吸了几口气稳定了一下情绪,随后开始按照书卷上所说来进行仪式的最后一步,“为吾前驱,冒白刃而不疑;为汝后顾,推赤心而共义……”
中年男子显见的对这一步已经是相当熟悉了,在听到第一句的时候立刻拄着长枪单膝跪了下去,在这一句的时候立刻从接了上去:“尔视吾身如友,吾视尔敌如仇。共竭此诚,相约不负!”说到这里,男子抬起了头来,昂首挺胸的说道,“骑者。岳飞,前来参战!”
……
在对抗龙血英灵的时候就一定要用齐格弗里德这样的屠龙英雄,在对抗神性英灵的时候就一定要出动有着对神宝具的英灵;开膛手杰克专杀女人,阿斯托尔福只能对付御主;圣乔治喜好打防御战,李书文要打暗杀战,两人的连招却同样都是一连十割。
总而言之,无论是什么样的英灵,在进行作战的时候相性才是第一位的。就算是在五战号称最弱的神代魔女美狄亚照样可以把吉尔。德。雷爵士招出来的海魔分分秒秒打成灰还不带喘的,而左右带小弟砍人所向无敌伊斯坎达尔。亚历山大连赫拉克勒斯的皮都打不破。
既然敌人是驰骋于草原上的侵略者,那么就要选用来自于神州大地上的守护者;既然敌人可以唤出千军万马的强军,那么就要选用一骑当千的猛将。
因此在传说中号为迦楼罗王降世的岳飞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身为形意拳名义上的始祖,岳飞在历史上都还保有带着几十个人就对着敌方数千人发起冲锋的waaaagh记录。固然在人类历史上这种级别的猛将还是有不少,但是由于某些时代的某些地区中的人口所限,因此在外国最常见的乃是对着几百号人冲锋,这样的已经可以算是猛士了。虽说一骑当千这个词语是日本人搞出来的没错,但是就他们当时那个人口来看,十成十的都是嘴炮。
而中国古代这样的记录也不算多一般人要是只凑起来几百个人跟你干架还犯得着特别去记录一下?事实上在记录中最常见的就是各式各样的猛将带着自己的精锐小队几十号人对着几千人就开始waaagh,项羽、苏定方、岳飞都是个中好手。当然了,历史记录还是由刘皇叔的转职保镖赵云所保持。有一次云妹一个人就对着对方发起了冲锋,结果还没开始waaagh,对方就吓得撤退了。
本身是一骑当千的猛将,却又被神话为护法神的降生,即是说本身拥有着神性而非纯种人类,手中的武器却又是龙属。拥有着守护的特性,同时兼具抗击外敌的特性这样的人物对于对抗孛儿只斤。铁木真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不过嘛,唯一的问题就是……
“前方太过凶险,master你还是就留在这里好了。”岳飞拎着白清炎的衣服领子就把他放到了路边。诚然白清炎现在也算是有高度的了,不过相较于岳飞那一米八几的身高还是有些不够看啊……
“可是……可是……”白清炎顿时着急了起来,“可是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去,那岂不是更危险吗?虽然说我……”
“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既然是您将我召唤出来的,那么最好还是待在安全的地方好一些。”不知为何,白清炎总感觉岳飞有些不太高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自有我的计划。”
白清炎还想再说些什么,岳飞却直接召唤出了他的战马,径直上马绝尘而去。
……
(呐,这样就走了啊……)
如果换成是剑圣阁下在此,恐怕就是另一种状况了吧?两人同时翻身跃马而上,并肩发起冲锋,这样才是应有的姿态。
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实力太差。原本以为自己能有一个好的表现,结果到头来还是要靠着别人的帮助才能通关。在西京的时候有叶焱,在江城的时候有陆清远,在京都的时候有神裂,在这里又有oneesama的帮忙。自己要不是走了狗屎运拿到了昆仑剑圣当年制作的令咒,恐怕自己就连站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吧?
……哦,倒不至于那么差,自己起码是可以跟着来打下手的。不过在没有一定的战斗力之前,参与和英灵的直接作战这种事情绝对是天方夜谭。
但是,为什么心里总会有一丝不甘呢?
每次都只能望着他人远去的背影,自己却只能无力的在身后驻足,甚至连追赶的机会都没有。这一次也是一样。自己固然有些力气,可在那千军万马驰骋的疆场上又能有多少用呢?和那曾经纵横无数战场的将军比起来,自己果然还是不要过去拖后腿比较好吧?
(好讨厌的感觉……不对,我又不是火箭队,干嘛要说这种台词啊?)
果然还是应该先借鉴一下诸位前辈比较好?如果换成是叶焱的话,似乎这位跟在同萌会的头头汪震鞍前马后英勇无比的先锋官根本不会疑虑半分,当下就会举着长剑杀上前去。如果要是换成但丁的话,或许他会拍拍胸脯说“让你见识见识日耳曼战士优秀的血统”之后找个地方躲起来打黑枪?如果是……
其实从一开始来说,这个问题就根本是废话吧?自己只不过是想要找个好些的借口罢了。固然自己以前没有去追赶的机会,可是自己总会竭尽全力的向前奔跑。总望着他人的背景却驻足不前的家伙最多是个妄想狂,这种家伙是根本没有任何资格获得成功的。
就这么决定了!白清炎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从背上卸下了长剑,紧紧地将其握在了手中;锋锐的剑锋直指前方。
准备好了吗?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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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撼山易
在那深沉的黑夜之中,闪耀着云水色泽的白光比什么光线都要来的耀眼。(全文字电子书免费下载)
与常人心中的印象不同,龙蛇本为一体,在最初乃是阴性的象征。大地,水,太阳……这些超自然力量都可以是龙的化身。而在将岳飞神化的《说岳全传》当中,岳飞的长枪便是由沥泉龙蛇所化!如果说那枪杆是是沥泉龙蛇的身躯,枪尖是龙蛇的头部,那从枪尖处喷薄而出的寒芒便是龙蛇的吐息!
水是天下至柔之物,似乎什么东西都能将它给分开,但是当水被凡人之上的力量聚合起来的时候,它便不再是普普通通的水。
那是春分行于天秋分潜于渊的龙王的威势!
足有丈八长度的沥泉枪嘶吼着划破了空气,那低沉的声音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大枪左右横扫、大劈前挑,抢关三式接连发出,不带半点间隙。
大枪这种兵器虽说可以单人使用,但在步战上原本就是两人使用的兵器。一人在前扛枪杆,一人在后使用,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时间的使用,而它那恐怖的长度就是它最大的优势,一寸长一寸强可绝非是空话。
步战便以恐怖如斯,那如果换到马战上面,那又该如何呢?
马的冲力让大枪的锋锐更加无可抵挡,马的高速让大枪更加难以闪避。大枪是龙,马亦是龙,在所有的幻想种之中,唯有龙才是巅峰的存在。
大枪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枪尖和枪杆如同孔雀开屏似在空气中绽放。岳飞面前的三名骑兵首当其冲,当即便被大枪扫中,横着飞了出去。
随后紧接着从正前方赶到的骑兵却正好迎上了大枪当头的劈砸势。论起劈砸,大枪固然不如刀斧,但相较于刀斧来说大枪却更为灵活。原本在枪中便有所谓的力贯枪、镰枪这种为了方便斩击而特意制造的制式兵器,以供一些力大之人来使用。沥泉枪虽然并非上述几种制式,但它却可以喷出龙蛇之息,这样的吐息比什么刀刃来的都要锋利!
被沥泉枪正中头部的骑者以天灵为中轴,身体齐整的裂成了两半。鲜血从裂缝处不可抑制的喷出,内脏就顺着缺口流了出来!
直刺!
“抢三关”的前两招虽然看上去气势无匹,但实际上刺才是真正的杀招。先用前两招增强气势以壮声威,同时驱赶对方,最后再用直刺一决胜负。
沥泉枪瞬间就化作了一道黑色的残影,笔直的从身前骑兵被劈开的缝隙中穿了过去。丈八的长度或许还不足以越过一匹战马的长度,但是再加上它的主人的手臂长度以及龙蛇吐息的长度却已经完全足够。如果从外人的角度来看,现在的情形完全就像是大枪一连将两名骑兵捅了个对穿,还是难度最高的穿喉!
“哈!”岳飞沉声吐气,丹田发力,长枪随手一抖,第二名骑兵也同样连人带马的飞了出去,还顺带砸翻了好几名从身后赶上来的同伴。
“无论你们有多少人,尽管放马过来吧。”威震天下的武穆王手持大枪,睥睨着面前尚在源源不断赶来的敌人,“有吾在此,汝等大军休想前进一步!”
话音未落,一块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结结实实的将正源源不断赶上来的骑兵们硬生生的给从台阶上砸了下去,硬是滚回了医院门前大道的入口处。
……
这种事情当然是很坑爹的。原本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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