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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偶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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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该天生是诗班指挥吧!
  “你什么时候发现诗班有一个对你有敌意的人?”她抬起头,问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渔场里,”他回亿着。“你避开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问。
  “除非你否认我们是朋友!”他认真地。
  “我们是朋友吗?文先生,”她说。
  “文仲!”他纠正她。“不管你怎么想,我觉得是朋友!”
  “你这个人,你要天下人都当你是朋友才开心?”她忍不住说:“朋友是什么?见面打招呼例开嘴笑一笑,虚伪地嗨一声,走开了就忘记你?”
  “那么大火气,”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灵来沟通的人,不是见面打招呼,也不是例开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爱琳——”
  “你不和我!”她涨红了脸,坚定地说:“对我来说,你只是诗班指挥,一个——比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朋友,不是!”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么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么?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么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么渴望接近他,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么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么会弄得这么糟?不去教堂——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么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么?
  她很后悔,会有什么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么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么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么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挨!怎么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么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么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为什么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么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吋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么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么苦,你这么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么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么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么温柔,那么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剎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么?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么,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么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奈何的恋爱!
  为什么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么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么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么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么多无聊的人说无聊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么花啊!草啊的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么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么!”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微积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吓一跳。“你是说文声恒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状地微微欠身。
  “天!原来你是文教授的儿子,难怪你知道我!”她脸孔涨得通红。地想起那和蔼可亲,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说。
  “你一点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顾自兴奋地说:“我去过文教授家,我没见过你!”
  “订大学时我寄宿!”他解释。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个阴影。“叶爱琳是你大学的同学?”
  “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两人面对面地站看。“爱琳是我哥哥的未婚妻,我的准嫂嫂!”
  “唉——唉——”她什么话都说不出。
  还需要说什么呢?简直太妙了!
  做礼拜的时候、唱诗的时候,文仲的眼光总停在咏梅脸上,了解的、会意的微笑在他们之间闪耀。
  叶爱琳不停地朗咏梅微笑,笑得她浑身不自在,脸孔红完一阵又一阵。
  爱琳虽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无论如何,她还是属于可恶型的女孩!
  笑什么呢?难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礼拜做完了,文仲示意咏梅留下,受琳也不走,咏梅不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单车吗?”爱琳对咏梅说:“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连教堂都来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说:“爱琳,要我送你回家吗?”
  “以前你送我无所谓,现在——咏梅肯吗?”爱琳说。
  “他送你!”咏梅涨红了脸,她真怕口没遮揽的人。
  “我很识相,我自己走!”爱琳贬眨眼,朝门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单车,两点钟前到我家集合!”
  咏梅没出望,说句良心话,水上单车虽好玩,却也不至于每个星期都去。
  “爱琳和哥哥是水上单车姻缘!”他学一句电视的话。“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想回家!”她说:“我的微积分习题还没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许工作!”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凭外表去判断一个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谁知道他霸道得很,主观又强,令咏梅完全没有反对的余地!
  但是,她就是喜欢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观强、傲气重,满脸毫不在乎的潇脱,这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吃午餐,然后回家求爸爸准你明天迟交习题!”他半开玩笑地。
  “见文教授?不、不,”她吓了一大跳,多疯狂的想法,“我不去!”
  “别当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亲,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说。
  “不,绝对不行!”她坚决地。
  “为什么不?妈妈想见见你!”他说了实话。
  “更离谱,为什么要见我?”她掩着脸,掩不住稚气的娇羞。“不太荒谬吗!”
  “离谱?荒谬?”他握着她的手往前走。“问问全世界的人,带一个朋友回家见父母是不是荒谬?”
  “别迫我,文仲!”她拼命摇头。“去吃饭,或者——让我考虑一下!”
  “用不着考虑,小孩子要听话,”他抓紧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妈妈说现在的青春偶像都是长头发、怪服装的男孩子,我要她见见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来。
  前面路边停着一部敞篷跑车,车上生着一个脸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来,“你那有洋名的朋友来了!”
  “安迪!”她皱一皱眉,心里烦躁起来。“他真麻烦!”
  “女孩子若对男子无意,一开始就不能敷衍。”他看着安迪。“否则自己惹事非!”
  “那么——。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经教训人的模样。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头。“勇敢一点,过去告诉他事实!”
  “我没说过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钟,只说了三句话,她大摇大摆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车一溜烟开走了。
  “走吧!我肚子饿了!”她装出若无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别作状!”他看穿了她。“你对他说了什么?你对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当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们一起跳上去。
  “告诉我,你到底怎样对付他?”他追问。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着他,好天真。
  “好有个准备!”
  “准备什么?”她皱起眉心。
  “以后你要对付我的一天,别像安迪一样毫无抵抗力!”他说得似乎好认真!
  说——“别再向你哥哥借车了,我不坐!”又告诉他,你是文教授的儿子,我们要去吃中饭,如此而“可恶!”她撒娇地打他手心。她怎会对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么相同?他该了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厉害的杀手!”他摇头。
  “你也看武侠小说?”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侠小说的人少,武侠小说是最好逃避现实的地方!”他说。
  “为什么要逃避?你不满意现实?”她睁大了眼睛。
  “很难解释,或许是潜意识吧!”他不想深谈。“圣诗里有一首歌叫‘这世界非我家’,记得吗?
  我们的指望在天国,在永恒的世界!“
  “别说那么多大道理!”她推开车门。“你没看到了吗?”
  “慢着——”他忽然想到什么,阻止她下车。“我们该回去陪爸爸和妈妈吃饭,对吗?”
  “我没说要去!”她吃惊地叫。她不知道要怎样面对在教室里传授学问的教授——以另一种身分!
  “我和他们说好了!”他替她关上车门,令司机再开车。
  “你预谋暗算我!”她盯着他。
  “去见他们并不表示你要嫁给我,”他笑得很漂亮。“你根本去过我家!”
  “那不同。那时我是去见文教授,我是学生!”她叫。
  “今天你去儿文伯伯,你是什么?”他打趣看。“一只害羞的小猫?”
  “你对他们怎么说起我?”她轻叹一气,妥协了。
  “王咏梅在我诗班里唱女低音,她对我满有敌意!”他装腔作势的。“于是爸爸就说:”王咏梅是我的学生,你让她来见我,我教训她!‘“
  “可恶极了!”她笑起来,心情也轻松下来。
  文家是咏梅熟悉的地方,不是第一次来,却远比第一次紧张和别扭。
  文教授在客厅里看报纸,好悠闲的样子。
  “爸爸,王咏梅来了!”文仲进门嚷,他一回家就爱成个大孩子。
  “王咏梅,”文教授抬起老花眼镜,笑得和蔼可亲,没有一丝令人尴尬的地方。“从来不知道你也唱圣诗、去教堂,更想不到你认识文仲!”
  “我也想不到,文仲是你的儿子!”咏梅很不自然。
  “天下间想不到的事真多,”文教授微笑。“文仲,去厨房请你妈妈出来!”
  文仲对咏梅点点头,示意一下,大步跑进一扇门里。
  不到半分钟,他陪同着一位娴淑高雅的妇人出来,两人神态有五分相像,必是文仲母亲了。
  “文师母!”咏梅恭敬的。
  文仲母亲手上远有水啧,腰上束着一条围裙,刚才正在厨房里忙着。
  她不落痕迹地打量咏梅几眼,是个纯真、朴实的女孩,满脸青春气息。他们叫她“青春偶像”?
  这个名字再贴切没有了,她喜欢咏梅!
  “坐、坐,咏梅,”文仲母亲好亲切。“别当教授是教授,只是一个普通同学的父亲,你就自然了!”
  “她很自然呀!妈妈!”文仲在一边笑。
  “稚气,”文仲的母亲盯他一眼。“你陪咏梅,我把那几样菜弄出来!”
  母亲去了,文教授又在看报——这就益发显得亲切随便。他们不当咏梅是客人般地特别招待。
  文仲看着咏梅,咏梅看着鞋尖。
  “来,我带你去看我的王国!。”文仲握住咏梅的手。
  “又要献宝了,”文教授笑着抬起头。“他把他的王国献给每一个来到的女孩看!”
  咏梅微微一窒,每一个来到的女孩子?什么意思?有很多女孩?她来不及细想,他已拖着她走向另一间房。
  还是由两间一百五十呎的房间所组成的一个小套房。
  中间的墙打通了,由一幅巨大的落地幔幕分隔着。半掩幔幕的那一边是卧室,有床,有桌,有椅,有柜,还有一张斜面的工作抬。
  幔幕的这一边——咏梅吸了一口气,她喜欢那用整块墙壁做成的画架,也喜欢墙角的钢琴和乐谱架边的小提琴,钢琴上有一尊贝多芬的石膏像,除此就简直没有其它的摆设了。咏梅觉得这简单的屋中,有说不尽的丰裕——精神上的!
  “学建筑的人,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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