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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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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会清楚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结婚、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礼物总是准时到达。还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帐户上的一笔钱作为生活费,或许不算多,但已是安若月薪的两倍。
还有,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大件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前阵子她发现帐户里上个月竟然多了两万块,差不多是那套沙发价格的双倍,简直有点哭笑不得。安若觉得自己的薪水其实还算可以,倒是没想到,当程少臣的老婆赚得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时候多,平常也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爱家常菜,很好应付。
大多数程少臣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都是在外面吃饭。安若最喜欢程少臣带她去的那些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那车子七转八拐令人彻底转了向,后来带了同事去重温美味,却怎样也找不到。程少臣那样好吃,倒是不明白,他为何总也不胖。
同事大姐们总说:“安若好福气,结婚都要一年了,老公待她还是像热恋时。”
当然也有刻薄的:“这夫妻若处得跟恋人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大多数的人总是羡慕的,除了贺秋雁,她一向不待见程少臣,认定安若嫁他实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太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
贺秋雁终于找到机会第二回提起江浩洋。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贺秋雁今天说,作为一名洋梨,她打算永远都不待见程少臣。
原来去年的那场选秀的后作用力这样大,不只全体娱乐FANS一夜间全成了食物和生活用品,连江浩洋当年的崇拜者,都变身作“洋梨”。
世事总是这样的怪。江浩洋在学校时,粉丝真是不少,偏偏曾经不待见他的我,却成为他的女友。
紫霞仙子说她猜出了故事的开头,却猜不到故事的结局,我们又何尝不是。最初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在一起,后来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分开。
但是从来都与程少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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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年到现在,秋雁很多次地问:你们之间为什么会分开?是不是有误会?
可“误会”是一件多么奢侈装饰品,即使会令人受伤,仍将“爱情”装点得无比美丽。
那样的美丽,只属于文学而已。而现实里的爱情,多半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磨蚀里褪尽光鲜,磨尽棱角,已不复当年的模样。只有现实,没有误会。
有人接受现状,选择平淡,甘愿变成那抹蚊子血,或者饭粘子。
也有人终于有机会成为明月光与朱砂痣,其实不过是为着赌口气而已。
曾经以为我是第一种人,没想到我终究成为第二种。
明月光与朱砂痣也只是“也许”而已,更多的人不过成为一阵云烟,或者一名匆匆的过客。我并不期望江浩洋挂念我,我希望他过得比我好。
也许是因为江浩洋太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离开,那样的高枕无忧,才令我下定决心要离开。
总是我在让步,总是我认输,曾经以为一辈子都要这样了。
没想到,终于还是赢了他一局。
这样的胜利,我为什么都没有高兴地笑过。
江浩洋不会很难过吧,他那样的人。
如果他难过,也许只因为竟然是我先把他甩掉,而决不是因为失去我。
秋雁说:江浩洋总比程少臣更爱你。
我想她说的对。
但是,我们都是这样的自私,分分厘厘地计较着自己的得失。
江浩洋或许爱我,可我更爱他,这样的落差,令我失去自我,彷徨不安,伤心总比快乐更多。
而程少臣或许从来不爱我,但我也不爱他。所以跟他在一起,我快乐、安心而宁静。
也许对于自私的我来说,安全感远比被爱的感觉更重要。
别扭的夫妻
回到家已是11点。
因是周末,沈安若还是回了东区的家,在小区内的24小时超市买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现在想必到处积满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有什么好说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很像妒妻查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安若并没自信,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未免自讨无趣。
于是像往常一样在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个很虚幻的ID符号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一个树洞。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见得到每个贴的最后发表人栏里都飘着自己的ID,不得不面对一个人的孤单,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关机。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
她从浴室出来时,发现手机忘在了客厅里,于是去取。刚进客厅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只觉得心脏骤然收缩,后背涌起一股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光从没拉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那沙发上可不正坐着一人?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作出下一步的反应,沙发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咳,安若大大地松口气,几乎瘫软下来,立即摸到开关把全部的灯打开,屋内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的可不正是程少臣,此时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惊吓之后只觉气结郁闷,努力抑着声音说:“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睁开一只眼,半眯着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有些含糊地说:“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也被你吓到。”
沈安若走近时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熏然,想来是喝多了。
她一向最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男同事们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不过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作一副可爱表情,沈安若极少见他这完全不设防的一面,觉得十分有趣,于是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一杯兑醋的蜂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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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忙替他解开,又松开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感到诧异,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表情若有所思,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于是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安若觉得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半天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只听厨房里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很是迷人的笑容,露出一边深深的酒窝:“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还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用微波炉热了烤饼,从中间剖开,煎一个鸡蛋,切一片火腿,再夹上切片的西红柿与苦菊菜,抹一点酱,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还有麦片粥,里面放了切成丁的新鲜水果。安若觉得这样的吃法十分不科学,但程少臣提过一次应该这样吃,索性依他。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只比她大四岁,却常常充长辈,动辄“你们这些年轻人”。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么?汉堡大学,汉堡,真是。”然后使劲咬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安若递过去面纸,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从不会这样狼狈。
关于德国求学,他以前还真没说过。沈安若隐约记得他曾出国,总以为留学经历只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怎么提,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不是太多,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麦片粥后说:“味道还可以,再来一个。”
于是安若起身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安若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你见我那套新的网球衣了么?”
“晚上再找好不好,我上班要迟到了。”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嗯,今天我值班。真要走了,今天路上车少,班车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准备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但后来想想,两人不多的对话,又几乎都是在车上进行。
安若打开车内的CD,里面原来放了一张罗大佑的CD,老罗用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时光在慢慢消失》,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眼光在慢慢的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嘛,不喜欢么?这张碟我最喜欢这一首。”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这歌总让她有些呼吸不畅而已。“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么?”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见不着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所以才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难得有诗意一回,你就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那好,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不是吧,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嘛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从白发女巫的水晶球里看见的。”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11点15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实在没有谦虚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甲壳虫适合女士开,MINI也行。你喜欢哪一个牌子?我让司机老王陪你去车行看一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你忘了,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很害怕?”
“总之就是不要,我不想开车,你别费心了。”
“不要算了,没见过像你这样别扭的。”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其实不用麻烦,你何不直接折合现金给我。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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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是Tiffany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安若想,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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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值班,整层12楼,除了卫生清洁工便只有我,百般无聊,看第101遍《傲慢与偏见》。
达西先生是完美男人标本,英俊多金,温柔多情,软硬条件皆过硬,据称至今他仍是英国女士最想约会对象的首选,真是魅力恒久远,英名永流传。而我们能遇见自己的达西先生的机会,与买彩票中大奖,究竟哪一个会更高一点?如果能遇上柯林斯,我们是否都该偷着笑。
伊丽莎白是用来满足读者幻想的,每个女人都可自觉当自己置换其中,偶尔做几小时美梦。
事实上,我一直尊重书里的夏洛蒂,即使她的存在不过是作为女主角的对照组。
伊丽莎白不过是运气好,而夏洛蒂的命运却是自己选择并掌握的。
在大家都同情并暗嘲她守着一个小丑般的柯林斯过活一生的时候,又怎知这样的平静与怡然自得不正是她想要的呢?代价总会有一点,但是书里的夏洛蒂,是知足而快乐着的。
昨日秋雁问我:安若,你是否真的幸福?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们比较而实现幸福。马斯洛理论的五层需求,每上升到一层,都可定义为幸福。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老人对我讲:知足便是幸福。
我父母健在,身心健康,工作顺利,婚姻平静,衣食无忧,生活富足。我很满足于我目前的现状,所以,我觉得我很幸福。
今早其实很无理。我不接受程少臣的好意便罢,哪里犯得着摆脸色给他看,平白显得我小家子气。
也许,在他提及车的那一瞬间,我记起了那一年的自行车郊游之旅。
某一年的五一,我和江浩洋,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效外去野炊。那天整整骑了四个小时,弄得灰头土脸,并且迷了路,险些回不来,最后发现脸被晒伤,过了一星期才好。
记得那时候整整抱怨了一星期,认定为此生最糗事件之一。如今回想起来,竟忍不住微笑。
其实我并不很想念江浩洋,也不曾后悔与他分手。也许就如秋雁所说,我就是没心没肺。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难道不是么?
只是,我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时,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夜宴
4…夜宴
春节前的工作总是繁杂。刚升职的沈安若险险躲过几次刻意刁难,日子倒也算波澜不惊,只是忙乱。
蔡一祥到底寻了她的麻烦。她小心地替实习生小刘掩饰一点无意的过错,免得影响他转正,结果却被蔡一祥故意搅黄,她也被钱总喊去虚心聆听了关于上级主管“包庇下属,滥做好人,无视制度”的失格行为及恶劣影响的批评教育。
最后总算不了了之。
沈安若抬头便可见蔡一祥胖胖的后脑勺,很想把文件夹摔过去,但当他若无其事满脸谦逊地说“沈部长,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时,仍脸上含笑柔声道:“蔡哥,你还是喊我安若就好。”
是谁说职场就是一个恩怨江湖,沈安若想,分明就是一团面筋浆糊。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终熬成芝麻糊。
程少臣近日应酬也多,除了周末,晚上几乎不回家吃饭,但回家的时间却很早,不像以前动辄便是下半夜。
安若回想,两人的电话,十之八九总是关于吃饭。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饭。”
或者“今晚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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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今晚到XX饭店吃饭,X点到。”
再或者“晚上出来吃,下班后我去接你。”
真真正正的饮食男女。
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恰逢周日。
平日里有钟点工帮忙清理卫生。但春节将至,总要每一处都收拾熨帖。沈安若习惯自己动手收拾那些精心布置的小角落,一忙便是大半日。
难得程少臣一天都在家,虽然一直呆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几乎不出来。整理到他的房间,竟没走开,帮她把桌子上的东西一一移开,甚至帮她擦最高处的架子。
程少臣一向是倒了油瓶都不肯扶的人,所谓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见他主动干活,十分诧异。
他们同时在家的时间不多,偶尔有之,也呆在各自的屋里,连对话都没有。
但他突然有兴致时,便会做些奇怪的事。
比如,沈安若总是湿着头发就躺下睡,大多数时间他都不管,但有那么两三回,他强调湿着发睡觉会头痛,将她从被子里挖出来,找来吹风机亲自帮她弄干。
有时也会在她扔了满地衣服也想不出该怎样搭配去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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