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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 [八零电子书]-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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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薇却没给他这样的感觉。她的话里,虽然也在称赞他长得帅,但却似乎完全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说出来的。
就像丁逸长得帅不帅,丁逸是不是足够优秀,丁逸是不是很讨女孩喜欢这些事,和她根本不相干一样。
她说的话,是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说出来的。
丁逸虽然以前不是一个追根究底的人,但现在转换了风格,已经不再是斯文装驴派了,并且看到她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更想知道她的答案,所以他穷追猛打,继续问道:“如果我没谈恋爱,你是不是会和我谈?”
谢薇浅浅地笑着看了他一会,笑容意味深长,这笑容里还有些丁逸看不懂的东西。
“你只是一个小孩。还是一个小屁孩。”她没有回答丁逸的话,却给丁逸下了一个定义。
服务员的上菜打扰了他们的谈话。她报上菜名:“鲜椒嫩仔鸡。”这儿生意不错,上菜也快。
因为谢薇没有直接拒绝他,并且她给他下的定义“小屁孩”,也没有侮辱他的意思,所以丁逸也没有着恼的感觉,觉得既然她没有正面回答,可能属于女人天生的含蓄心理所致,也就没有继续追问。
丁逸吩咐服务员把红酒打开,对她示意道:“斟上。”服务员来到谢薇面前,问道:“需要吗?”谢薇点了点头,服务员给她倒上六分满。
丁逸的也是一样。
陆续又上了几个菜,香辣虾,恋爱豆腐和小葱烧财鱼。
都是这儿的拿手招牌菜。
丁逸举起杯来,“干杯。”他本来还想加上“为我们初次见面”之类的话,但想想太酸,于是没说。
谢薇酒量不错。
两人边吃边聊着。谢薇告诉丁逸,说她大学学的是服装设计,在外地读的,毕业后,原来应聘到一家服装公司里做设计,没做多久,有人说她这样的身材做设计太可惜了,介绍她到这里的一家模特公司,于是她就来了。
“原来我想积攒一些钱,然后开一家自己的服装设计公司的。”她这样说。
看来她还是一个有想法的人。丁逸想,比自己强多了,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方向。
“现在准备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开你的服装设计公司啊?”丁逸问她。
谢薇摇了摇头,笑了。“开个公司并不容易,除了本钱以外,还要有些其他各方面的关系。刚毕业的时候我想得太简单了,经历了这几年,才知道做什么事都不是这么容易的。”她的这番话,居然似乎有一些沧桑感在里面。
这和她留给丁逸的第一印象并不一样。她的样子像是不食人间烟火,但在她这清新脱俗的外表之下,没想到竟然还会有这么多心事。
“其实以你的条件,在模特这一行发展也很有前途啊。不一定非得要做服装设计。”丁逸说的确实是他的真心话。
以她的身材和相貌,并不输于现在大红大紫的模特儿。
“不过千万不要学别人在网上发视频哦。”丁逸紧张地加了一句:“虽然发视频能很快会红,立即成为公众人物,但是,拍这些视频的时候会容易感冒,还有,毕竟是自己隐私的事,给这么多人看……”
说起这些话题,好像牵起了谢薇的心事,她有些不太开心,举起酒杯,对丁逸说:“发视频这种事人家已经抢先了,再跟风也闹不出多大的浪,所以说万事需趁早……别说这些了,我们喝酒吧,我敬你一杯。”说罢一饮而尽。
看她喝完了,丁逸也不能不喝,但见她酒喝得郁闷,于是劝她:“你不太开心吗?不高兴就少喝点吧。”
谢薇不以为然地笑了。这才多少酒啊?才这点酒,我没事的。
还没说完,她的手机响了起来。谢薇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接通了电话。她侧过头接电话的样子很是好看。
“李总啊?你好你好。我?在陪朋友吃饭呢?有事吗?”
看来她应酬不少。丁逸想,她接触的人里,或许大多是这种老总级别的人物。
但是现在老总是特别地多,丁逸曾经看到大街上相邻乞讨衣衫褴褛趴在地上的两个乞丐,听到他们的对话,对老总特别多的这种情况有了切身的体会。他听到甲乞丐对乙乞丐说:“王总,今天讨了多少?”乙乞丐说:“今天收入不高,只有两块七……等等,还有个五分钱我没看到,那应该总共是两块七毛五,侯总,你的收入如何?”甲乞丐说:“咳,别提了,今天收入再创新低,创下了同期历史最低水平,只有一块两毛六,按这种收入水平,岂不是让我们这两个老总喝西北风去?”
不知道和谢薇通话的这个“李总”,是不是趴在大街上的哪种老总呢?丁逸想。
却又听谢薇道:“晚上?晚上有没空?到时候再说吧。关于签约的事……”谢薇看了丁逸一眼,道:“到时候面谈吧……”谢薇挂了电话。
丁逸正要问她签什么约,忽然一愣,他看见了餐厅大堂里走过了一个女孩,很是眼熟。不到两秒钟他就想起了她是谁——这不是昨天和他们在一起并且用脚撩拨他的孙兰吗,她怎么也在这里吃饭?
她不会是和方然在一起吧?不会碰巧到方然也在这里吃饭吧?想到这里,丁逸差点晕了过去。
他无法想象如果方然看到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吃饭,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
但今天方然有课啊,在她有课的时候她很少中午到外面吃饭——除了偶尔在床上对丁逸表现得有些虐待倾向以外,她一向都是一个好学生。
“上帝保佑。”虽然丁逸不信耶酥,他的心里此时还是这么地念了一句。“保佑方然继续是一个好学生,保佑她在学校里好好学习,不出来到处乱跑,不要和这个孙兰在一起,拜托拜托。”他恨不得在胸前划个十字,然后再加上一句:“阿弥陀佛。”
正文 第十四章 洗手
更新时间:2010…11…11
孙兰此时全然不知道离她很近的地方有一个她昨天才认识的人正在和耶酥基督虔诚地恳求着什么,但不知道该人是因为业务不精,不清楚阿弥陀佛与耶酥基督是属于两个部分的,还是遇事乱了方寸,所以在上帝保佑之后,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了一句“阿弥陀佛”,此一事实清楚地暴露出了他典型的两面派嘴脸。
孙兰此时正在问服务生洗手间在哪里。
丁逸很自然地把头转向了窗外,像是在欣赏窗外的风景,希望孙兰不会注意到他。即便孙兰没和方然在一起,被孙兰看到也是大事不妙,以她和方然的关系,她如果看到丁逸竟然背着方然在外面泡妞,最好的方式似乎应该是立即告知方然。
要不这么做,简直就愧对了“朋友”这两个字。
但丁逸忽然想起了她昨天还曾试图勾引挑逗自己,丁逸希望,既然孙兰已经愧对过朋友一次了,希望她能再愧对一次。
但这毕竟是建立在她人的意愿之上的,太被动了,万一孙兰今天哪根神经搭错线,想起昨天酒喝多了,居然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此时感到追悔莫及,今天逢此良机,真是“天助我也”,如果她要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朋友的歉意立即向方然举报丁逸和其他女人共进午餐的不轨行为的话,丁逸可就死得很难看了。
希望她没有看到我;就算她看到了我,她也记不起我是谁了;如果她看到了我,也记起了我,最好是茫然地看上我一眼,然后对自己说上一句:“都是幻觉”,掉头就走。
丁逸急得连这样的想法都冒了出来,看来是玄幻小说看得太多,中毒太深。
但事与愿违,他听到服务员向孙兰告知了洗手间的具体方位,眼角的余光又看到孙兰转过身来,正要向洗手间走去,似乎忽然愣了一下,停顿了大约有2。0275秒钟的时间,然后朝他和谢薇的方向走了过来。
看来她还是认出了丁逸。否则,在她得知了洗手间的确切方位后,不会朝丁逸他们这个方向走过来。
丁逸所在的方位可不是洗手间。
她应该也不会是走上前来向丁逸求证:“请问这位先生,刚才这位服务员所回答的关于洗手间具体方位的问题,是正确的吗?他没有在忽悠我吧?”
要真是这样,这个世界可真太荒唐了,耗子都给猫当伴娘了。
孙兰既然朝这里走了过来,说明她已经看到了丁逸,看来平时不信基督教,临时着急抱佛脚也是没用的,心里不管念的是“阿门”还是“阿弥陀佛”也都是白搭。丁逸心想。
他的逻辑思维已经基本混乱,已全然忘记了基督和佛祖是各立山头、相互竞争的关系。如果他真的每天烧香拜佛抱佛脚,在危难时刻却大喊上帝保佑,或许耶酥不仅不会帮他,极有可能还会在他人生经历中增加一点小小变数,以教育他回到正确的人生信仰道路中来——既然已经打算信基督了,还要烧香拜佛,这种典型的两面派手腕,简直比无神论者还要可恶。
再装作欣赏窗外的风景已经不起作用了,重要的是要取得主动权。丁逸不露声色地转过头来,似乎在不经意间看到了走来的孙兰,瞥了一眼,又恰如其分地停顿了一下,作十分惊讶状:“咦,咦,咦,咦,咦,是你呀,你也到这里吃饭吗?”
他在心里对自己的演技佩服得五体投地,心想自己在报考大学的时候没去考戏剧学院,简直是我国演艺界的一大损失。
孙兰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又意味深长地看了谢薇一眼,道:“对,是我啊,不过我可不是你姨,你叫了这么多声‘姨’,我可不敢当。”
看来,她对丁逸,是下定决心要占尽他的便宜了——昨天在肉体上吃了他的豆腐,今天在精神上做了他的长辈。丁逸在心里把她“靠”了无数遍,在精神和肉体上同时被这女人欺凌使他很是郁闷,他决定有机会一定要报复报复她,真是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啊,走着瞧。
“悟空,你又调皮了。”丁逸严肃地批评了她一句,又问她:“和朋友来吃饭?”。
“不是朋友,今天我陪父母和几个亲戚来这儿吃饭。没想到这么巧,碰上了你。”
丁逸感觉到谢薇的一双妙目正盯着自己,似乎正在看他这个男主角如何表演。作为本书的男主角,他的演技是否出彩对本书能否大卖有很大的关系,并且直接影响到其他演员的收益分成,所以谢薇理应关心他的表现。
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或许她也是在分析他和孙兰的关系。不过对于这一点,丁逸却并不紧张——她应该能够看得出他和孙兰只是普通朋友。
又听说孙兰只是和父母亲友在一起,此时她的亲友团中并没有方然,丁逸更加松了一口气,思路益发地清晰起来。
“呵,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注意到?”
孙兰告诉他,他们刚进来一会儿,父母他们已经去了包间,她出来去洗手间洗一下手,刚巧就看见了丁逸。
丁逸心道:“明明是出来解一下手,却非要说成洗一下手,真是虚伪,鄙视。依我看,洗手间应该就改名叫解手间,这样才名符其实嘛。”
但他这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超前想法当然不能和谢薇孙兰分享,只得在心里自己夸了自己一下了事:“思想家就是思想家,想法比起芸芸众生来,可要先进得多了。”
两人寒喧几句,孙兰又看了谢薇一眼,说:“这是你朋友吗?我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用,我过去了。”向谢薇点了点头,又跟丁逸挥手作别。
丁逸坏笑道:“你也慢用。”终于在言语上占了她一次便宜,心里甭提有多愉快了,也不管孙兰恶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的眼神,和她一定在心里回敬他的“你才在洗手间里慢用呢。”的那句话。
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谢薇问丁逸:“这个是你朋友吗?怎么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这个问题倒不难解答,因为问题本身很不具有挑战性,丁逸轻而易举地就把它解决了:“她是我昨天才认识的一个朋友,昨天他男朋友带她出来一起玩,我们就认识了。她看你的眼神很怪吗?我倒没在意。”
这句话的前半句丁逸倒没有说谎,昨晚他和孙兰见面时,孙兰确实是带着男朋友的。但丁逸的回答方式却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这样的回答,会使听到的人以为他是通过孙兰的男朋友认识的孙兰,而不是通过其他人,当然,这里所说的“其他人”,就是丁逸的现任正牌女朋友方然。
方然本人和她的身份可不能在谢薇面前暴露了,这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样,丁逸这样做,“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丁逸和谢薇约会的事更不能让方然知道。以方然的性格,如果知道了,发起飙来,可能会随时灭了他这个叛徒。
丁逸此时深深地体会到了在战争年代,作为地下工作者,是多么地艰辛和困苦。
人生就象博弈,要想好以后的步骤,才能做到未雨绸缪。这次丁逸在来赴约之前,已事先把手机开成了静音状态,就是避免他在和谢薇谈兴正浓时,方然的一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过来,他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将手机开成静音状态不去管它,如果事后方然问起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就说自己在打篮球,手机放在车上没有听到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
虽然计划得很周密,但孙兰的出现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她打乱了丁逸的计划。刚才她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暧昧,说不定她就会变节向方然告密。
她这个叛徒。丁逸咬牙切齿地想。
不对,她要向方然告密的话,对方然而言,那可是发现了社会丑恶现象并与之坚决斗争的正义行为,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当然谈不上变节,更谈不上是叛徒。或许方然在得知此事后会痛苦难过,会在心里埋怨孙兰不该告诉自己——作为一个快乐的驼鸟有时要比一个痛苦的明白人要愉快得多。但最终方然与之倾诉衷肠并痛斥男人负心薄义的倾听对象,却极有可能仍是这个告密者——毕竟她是她的好朋友。
“她如果敢告诉方然这件事,我就告诉方然昨晚她用脚撩拨我,企图勾引我,她也不是一个好人,是个淫/娃荡妇,看她怎么办。”丁逸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他在心里权衡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有点孩子气的报复方式。
要掌握主动,不能把命运交到孙兰的手里。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丁逸心头萦绕着《国际歌》雄壮嘹亮的歌声。
在他心里一边想着地下工作者一边想着国际歌还抽空向谢薇敬酒挟菜的这一过程中,孙兰已经从洗手间洗完了或是解完了手出来,经过他们这一桌时,还是很淑女地含笑向他们点了点头,走了过去,似乎她已经宽宏大量地忘了丁逸让她在洗手间里慢用的事了。
再等一会,等她走过了转角就可以行动了。
孙兰走过了转角,在他们面前消失不见了。丁逸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对谢薇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天她男朋友的东西还在我手上,我要马上还给他。”
说毕站起身来,一边喊着“孙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钱包追了上去。
孙兰似乎料想到丁逸会追上来,离转角处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笑吟吟地看着他。
不用转身丁逸都知道,在这转角处,谢薇是无法看到他们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往前走了两步,这样他们的说话声就不会被谢薇听到。
“找我什么事啊?为什么把都钱包都掏出来了,是不是要花钱给我封口费啊?”孙兰嬉皮笑脸地说。
这孩子,果然聪明,知道丁逸是为了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方然才追上来的。但丁逸当然不会为此给她钱,如果这样做,一是这样的做法明显带有看不起孙兰的意思,另一个则是这样的做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丁逸要真这样做了,反而把自己的身价弄得低了。
丁逸对自己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身份还是颇为看重的。
“哪里。马上就准备买单了,所以才把钱包拿在手上。”丁逸随口的一句话就把孙兰这弦外有音的问话搪塞了过去。
他还是直接向孙兰提出了要求:“我过来就是跟你说,今天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方然说啊。”在孙兰面前,最好是明人不说暗话,一个直接的要求往往更有效果。
正文 第十五章 登山
更新时间:2010…11…11
“你真花心,方然那么好,为什么还偷偷和别的女孩约会?”孙兰正色说道,她这样责备丁逸,也不知道她真是那样想的还是想借机调侃她。
“你不花心,在男朋友面前还敢偷偷挑逗我,你才是花心女人中的极品,怀春种子中的翘楚,出墙红杏中的领袖。”丁逸虽然这样心里暗骂,但当然不敢当面说出来——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所以他貌似很诚恳地解释道:“我和她只是一般普通朋友,就是出来吃个便饭而已,根本没什么,但是你要是告诉了方然,她会瞎想八想的。你这样做,让她和我争吵起来,那就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破坏了和谐社会,小心我报官把你抓起来。”
“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孙兰大惊失色。
丁逸见自己的威胁成功,洋洋得意,本着又打又拉的原则,恐吓之后,开始拉拢:“你要是不告密,我会记得你的好处的。”
“我要是不告诉她,对我有什么好处?”果然是物质时代,孙兰一下就随风转舵换了方向。
没想到她提起要求来,毫不含糊,简直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丁逸知道自己的企图即将得逞,心下大喜。心说这个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新世纪,进步不小啊。现在就是一个直接的社会,再也不是那种犹抱琵琶,欲语还休的年代了,就像是请客送礼,你要是有要求,想要你就要,不怕你要得多,就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我就有机会。铛里个铛,铛里个铛,铛里铛里个铛里个铛。
“随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无论你怎么说,我都会同意。”这个难办的问题看来要解决了,丁逸心里高兴,显得也很大方。他这样说心里也有底,毕竟虽然社会已经非常进步了,但也没进步到女人可以当街劫色的地步,所以他并不怕。他在想,如果孙兰色胆包天,对他说:“谢谢,请把裤子脱掉,我要劫个色。”那他该怎么办呢?是从,还是不从?
如果从了,是不是一边默默地流泪一边沉重地解开自己的腰间的破草绳?
丁逸的脑海里,浮现出如此凄惨的景像,不禁心情沉重起来。
万幸的是,孙兰并没让他当场做出如此困难的选择。她眼睛转了两圈,想了一下,道:“暂时还没想到你要怎么报答我,这样吧,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想到了再打电话给你,到时你可不能反悔哦。”
“看来是羊入虎口了,她今天不方便劫色,也许以后会找个机会补劫一下,反正自己这个色,估计是逃不脱她的魔爪的。”丁逸凄凉地想。不过告诉她就告诉她吧,自己对她的印象并不坏。
既然决定把号码给她了,就要给得大方一点,不要搞得扭扭捏捏,欲给还留似的,让人看了觉得小家子气。打定主意,丁逸笑道:“我还以为什么问题呢,就是要我的电话号码啊?小case,你不问我要我还想问你要呢,就是昨天方然在旁边不太方便。你号码多少?我打给你。”丁逸说着,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怪不得方然这么喜欢你,没想到你不仅长得帅,嘴巴还这么甜,这么会讨女孩子欢心。”方然笑了,报给他一串阿拉伯数字。
丁逸把她的号码输入手机,然后按下了绿色的通话键,不一会儿,孙兰的手机就开始唱起歌来:“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她这手机铃声倒是蛮有个性的,丁逸心想,天下最毒女人心,孙兰用这个音乐做手机铃声,看来对她自己的定位还是准确的,今后对她要小心提防。
孙兰拿起手机,看了一下号码,笑着对他说:“不许反悔,要随传随到哦。”下完这个命令后,她心满意足地转身走了。
谢薇看着丁逸回到了座位,坐了下来,问道:“已经把她男朋友的东西还给她了?”说到“男朋友”这三个字,还故意加重了语气,似乎看穿了丁逸的小把戏,这么加重语气,好像是在故意帮他圆谎一样。
其实丁逸也知道,她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潜在的意思无非是说:别装了,我已经看破你的小技俩了,你不就是想跟人家女孩说句话吗,还装作还给她什么东西,有必要吗?我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不愿意说破而已——本姑娘是个聪明人。
丁逸心说:你聪明,本少爷也不笨啊,非得要编个谎话把你骗过去不可,否则你不知道什么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因为今天在这危急时刻,无论是佛祖还是基督,都没有显灵让孙兰对他视而不见,居然还是让丁逸自己面对这种困难状况,所以丁逸对神灵已经丧失了信心,他又恢复了他的无神论者本色,甚至更大大地倒退了一步,不自觉地把自己称之为“魔”了——管他是“魔”还是“道”,只要是最高那就好。
他在掏出钱包追上孙兰时已经想好了怎样向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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