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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孤独的猎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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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部最佳同性恋小说之一:心是孤独的猎手(选载) 作者:'美'卡森·麦卡勒斯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1(1)
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每天清早,他们从住所出来,手挽手地走在去上班的路上。两个伙伴很不一样。带路的是那个非常肥胖、迷迷糊糊的希腊人。夏天,他出门时总是穿着黄色或绿色T恤——前摆被他胡乱地塞进裤子里,后摆松松垮垮地垂着。天冷一些的时候,他就在衬衫外面套上松松垮垮的灰毛衣。他的脸圆圆、油油的,眼皮半开半闭,弯曲的嘴唇显出温柔而呆滞的笑容。另一个哑巴是高个,眼睛里透出敏捷和智慧。他穿得很朴素,总是一尘不染。
  每天早晨,两个伙伴静静地走在一起。到小镇的主街时,他们会在一家果品店外的人行道上停下来。这个希腊人斯皮诺思·安东尼帕罗斯的表兄是果品店的老板,斯皮诺思为他打工:做糖果和蜜饯,把水果从箱子里卸下来,清扫商店。每次分手前,那个瘦高的哑巴约翰·辛格,总是将手放在伙伴的胳膊上,定定地看一两秒伙伴的脸,转身离开。然后辛格一个人过了马路,走向他工作的珠宝店——他是银器雕刻工。
  快到傍晚,两个伙伴又在一起了。辛格去果品店等着安东尼帕罗斯下班,两人一起回家。希腊人懒洋洋地打开一箱桃子或者甜瓜,要不然就是待在商店后面的厨房,看报纸上的漫画。下班之前,安东尼帕罗斯总是会打开白天藏在厨房货架上的纸袋,里面有他攒的各种各样的食物:水果、糖果的样品和一小截红肠。和往常一样,离开前他慢吞吞地晃到小店前面的玻璃柜,里面装着肉和奶酪。他把玻璃柜的后门用手轻轻地滑开,胖手爱抚着那些令他垂涎欲滴的美味。有时候,他的表兄没看见他的动作。如果被他看到了,他就瞪着他的表弟,紧绷而苍白的脸上发出警告的信号。安东尼帕罗斯悲伤地将美味从柜子的一角移到另一角。每逢这当口,辛格双手插在口袋里,直直地站着,目光落在别的地方。他不喜欢发生在这两个希腊人之间的鬼名堂。因为,除了喝酒和某种孤独而秘密的享受外,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世上最热衷的事就是吃。
  黄昏时分,两个哑巴慢慢地走回家。在家里,辛格总是对安东尼帕罗斯说话。他打着飞快的手语,表情急切,灰绿色的眼睛明亮地闪烁着。他用瘦长有力的手指告诉安东尼帕罗斯一天发生的事。
  安东尼帕罗斯懒洋洋地半躺着,一边看着辛格。他的手指几乎动都不动一下——偶尔动一下,也只是想说他要吃东西、要睡觉或者要喝酒。他总是用同样含混笨拙的手势来表达这三个不同的需求。晚上,要是喝得不太醉,他会跪在床前,祷告一会儿。他用胖手打出这样的话:“神圣的基督”,或者“上帝”,或者“亲爱的马利亚”。这些就是安东尼帕罗斯说的全部的话了。辛格从来不知道他的伙伴到底能明白多少他的话。可是这一点儿都不重要。
  他们合租了小镇商业区附近一所小房子楼上的两个房间。厨房里有一个煤油炉,安东尼帕罗斯就靠它做饭。厨房里有几把很普通的直背餐桌椅,是辛格用的;另一只鼓鼓囊囊的沙发,是安东尼帕罗斯的专座。卧室里几乎没什么家具:一张安东尼帕罗斯睡的巨大的双人床,上面铺着鸭绒被;另一张是辛格睡的窄窄的折叠床。
  晚饭总是很漫长。安东尼帕罗斯喜欢吃,而且他吃得很慢。饭后这个胖希腊人半躺在沙发上,用舌头慢慢地舔每一颗牙齿——或者是出于某种对味道的敏感,或者是不想失去刚才的美味。饭后,辛格去洗碗。
  有时候,他们在晚上下象棋。辛格一直特别喜欢象棋,这么多年他努力想教会安东尼帕罗斯这个游戏。一开始,安东尼帕罗斯很不耐烦,他不喜欢在棋盘上将棋子移来移去。辛格在桌子下放一瓶好喝的东西,每堂课后拿出来请他喝。这个希腊人从来不能领会“马”的狂乱走法以及“王后”横扫一切的灵活步法。但是,他学会了开局的几步。他喜欢白棋,如果给他黑棋,他就不玩啦。走完最初的几步后,辛格自己和自己下,他的伙伴在旁边懒懒地看着。如果辛格最终对自己人大开杀戒,黑“国王”被杀死,安东尼帕罗斯就会非常骄傲和开心。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1(2)
两个哑巴没有别的朋友,除了工作时间他们总是两个人独自待在一起。每一天都和前一天没有什么不同,他们过于离群索居,几乎没有什么能扰乱他们的生活。他们每周去一次图书馆,辛格要借一本侦探小说;星期五晚上,他们去看一场电影。发薪的那天,他们一起去“陆海军”店楼上的一角钱照相馆,为安东尼帕罗斯拍一张照片。这就是他们每周固定去的地方,镇上有许多地方他们从来都没去过。
  小镇在南部的纵深处。夏天是漫长的,寒冷的冬天短而又短。天空总是明净耀眼的湛蓝色,太阳放荡而刺眼地燃烧着。十一月凉飕飕的小雨随后就来了,也许过后会有霜冻和短短几个月的寒冷。冬天是变幻无常的,而夏天永远是灼热的。小镇还是相当大的。在那条主街上,有好几个商业街区,由两三层楼的商店和办公楼组成。但镇上最大的建筑是工厂,雇佣了小镇大部分的人口。这些棉纺厂很大,生意兴隆;大部分工人都很穷。街上行人的脸上往往是饥饿孤独的绝望表情。
  然而,这两个哑巴一点也不寂寞。在家里,他们高兴地吃吃喝喝,辛格急切地用手告诉伙伴自己所有的念头。时光静静地流逝,转眼间辛格三十二岁了,他已经和安东尼帕罗斯一起在镇上待了十年。
  有一天,希腊人病了。他一直端坐在床上,双手放在胖肚皮上面,颗粒大的油一样的泪水从两颊上滚落。辛格找到伙伴的表兄,也就是果品店的老板,他还替自己请了假。医生给安东尼帕罗斯开了一个食谱,说他再也不能喝酒了。辛格严格地执行了医生的指令。一整天,他守在伙伴的病床前,做了一切他能做的,好让时间过得快一些。可安东尼帕罗斯只是气呼呼地用眼角看着辛格,笑也不笑一下。
  希腊人很烦躁,不停地抱怨辛格为他弄的果汁和食物不好吃。他不时地让他的伙伴把他扶下床,这样他就可以祷告了。他跪下的时候,肥大的臀部压在胖胖的短腿上。他笨手笨脚地打出手语“亲爱的马利亚”,然后紧紧握住被一根脏兮兮的绳子拴在脖子上的黄铜小十字架。他的大眼睛沿着墙壁爬到天花板,目光里有一种恐惧。随后呢,他会非常阴郁,不许他的伙伴和他说话。
  辛格是耐心的,做了他能做的一切。他画了一些小画,有一次还为伙伴画了速写,想逗他乐。这张速写伤了胖希腊人的心,直到辛格把他的脸改得很年轻很英俊,把他的头发染成金黄,眼珠子画成中国蓝,他才同意和解。过后,他努力抑制着不让自己的快活流露出来。
  辛格细心地照料他的伙伴,一个星期后,安东尼帕罗斯就能上班了。可是这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变化。麻烦来了。
  安东尼帕罗斯身体恢复了,可人却变了。他变得暴躁,晚上已经不再满足于安静地待在家里。他出门时,辛格紧紧地跟着他。安东尼帕罗斯走进一个饭馆,他们在桌边坐下,安东尼帕罗斯偷偷地把方糖、胡椒瓶或一些银器装进口袋。辛格总是为他付账,总算没惹出大麻烦。回到家他责怪安东尼帕罗斯,胖希腊人只是看着他,无动于衷地笑着。
  几个月过去了,安东尼帕罗斯的坏毛病愈演愈烈。一天中午,他平静地走出表兄的果品店,走到街对面,公然对着第一国家银行大楼的墙根撒尿。时不时地,他在人行道碰到令他不快的面孔,会一头撞向这些人,用胳膊肘和肚子推他们。一天,他走进一家商店,没付一个子儿就把落地台灯从店里拖了出来。还有一次,他试图把曾在陈列柜里看中的电动火车拿走。
  对辛格来说,这是一段难熬的日子。午饭时间,他不停地陪着安东尼帕罗斯去法院处理法律上的纠纷。辛格对法庭的程序熟稔起来,时刻处在焦虑之中。他在银行的存款都花在了交纳保释金和罚款上。有一大堆来自法院的指控:偷窃、有伤风化、人身攻击,诸如此类。为了他的伙伴不被关进去,辛格想尽了办法,花光了钞票。
  果品店的老板,希腊人的表兄压根儿也不管他的事。查尔斯·帕克(这就是表兄的名字)让安东尼帕罗斯继续待在店里,但他总是用苍白紧绷的脸对着他,一点儿不想去帮他。辛格对查尔斯·帕克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开始不喜欢他了。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1(3)
辛格处在持续的混乱和担忧中。但安东尼帕罗斯永远是无动于衷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他的脸上总是挂着温柔和软弱的微笑。过去的那些岁月里,辛格总觉得这笑容里藏着某种微妙和智慧。他从不知道安东尼帕罗斯到底能明白多少,到底在想什么。如今在胖希腊人的表情中,辛格觉察到一种狡黠和嘲弄。他会使劲地摇晃伙伴的肩膀,直到筋疲力尽;他一遍遍地用手解释各种事情。可这些全是无用功。
  辛格所有的钱都没了,不得不向他的珠宝店老板借钱。某一次,他没钱付保释金了,安东尼帕罗斯在拘留所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接他出来时,安东尼帕罗斯闷闷不乐。他不想离开。他很享受晚餐的腌猪肉、浇上糖汁的玉米面包。新的住宿环境和狱友令他愉快。
  他们过着这样孤僻的生活,辛格找不到任何人帮他解脱困境。没有什么可以中断或治愈安东尼帕罗斯的恶习。在家时,他有时烧点在拘留所吃过的新东西;在外面,根本无法预料他下一步会做出什么事。
  最后的大麻烦击中了辛格。
  一天下午,他去果品店接安东尼帕罗斯,查尔斯·帕克递给他一封信。信上说查尔斯·帕克已经安排好了让表弟去两百英里外的州立疯人院。查尔斯·帕克运用了他在小镇的影响力,把方方面面都搞掂了。安东尼帕罗斯下周就要走了,住进那疯人院。
  辛格把信读了好几遍,一瞬间脑子一片空白。查尔斯·帕克隔着柜台和他说话,辛格却懒得去读他的口形。最后,辛格在他随身带着的便笺簿上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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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能这样做。安东尼帕罗斯必须和我在一起。
  查尔斯·帕克激动地摇了摇头。他不怎么会说英语。“这不关你的事。”他一遍遍地重复这句话。
  辛格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这个希腊佬担心有一天表弟会成为他的负担。查尔斯·帕克不懂多少英语——可他对美元了解得很,他用金钱和关系,迅速地把表弟送进了疯人院。
  辛格无能为力。
  下一个星期充斥着种种狂躁的举动。辛格说着,拼命地说着。尽管他的手从没停下过,他还是说不完他想说的话。他想把浑身的话全讲给安东尼帕罗斯听,可是没有时间了。
  他的灰眼珠闪闪发光,敏捷而智慧的脸上现出过度的紧张。安东尼帕罗斯昏沉沉地看着他,辛格不知道他真正明白了多少。
  然后,安东尼帕罗斯要走的日子到了。辛格取出自己的手提箱,非常细心地给共同财产中最值钱的物品打包。安东尼帕罗斯为自己做了一顿午饭,预备在路上吃。傍晚时分,他们最后一次手挽着手,在那条街上散步。这是十一月末寒冷的下午,眼前已经看得见一小团一小团的哈气。
  查尔斯·帕克要和表弟一起去,在站台上却离他们远远地站着。安东尼帕罗斯挤进车厢,在前排的一个座位上夸张地准备了半天,才把自己安顿下来。辛格从窗口望着他,双手最后一次绝望地与伙伴交谈。可是安东尼帕罗斯忙着检查午餐盒里的各项食品,一时间根本顾不上辛格。车从路边开动的刹那,他把脸转向辛格,他的笑容平淡而遥远——仿佛他们早已相隔万里。
  后面的几个星期恍如梦中。辛格整天俯在珠宝店后面的工作台上,晚上一个人走回家。他最想做的事就是睡觉。下班一到家,他就躺在他的小床上,挣扎着打个盹。半醒半睡之间,他做梦了。所有的梦里,安东尼帕罗斯都在。辛格的手紧张地抽动,因为在梦里他正与伙伴交谈,安东尼帕罗斯则注视着他。
  辛格努力回忆认识伙伴以前的岁月。他努力对自己描述年轻时发生的某些事。可所有这些他努力回想起的东西显得那么不真实。
  他想起一件特别的事,但它对他一点不重要。辛格追忆到,尽管他还是婴儿时就聋了,但他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哑巴。很小的时候他成了孤儿,被送进聋哑儿收养院。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以前他就能打美国式的单手手语,也能打欧洲式的双手手语。他学会了唇读。随后他被教会了说话。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1(4)
在学校大家都觉得他很聪明。他的功课学得比别的同学都快。但他从不习惯于用嘴说话。这对他不太自然,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嘴里像一条大鲸鱼。从对方脸上空洞的表情,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像某种动物或者听起来很恶心。用嘴说话对他是件痛苦的事,他的双手却总能打出他想说的话。二十二岁时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部的小镇,马上就遇到了安东尼帕罗斯。从那以后,他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和伙伴在一起他不需要动嘴。
  除了和安东尼帕罗斯在一起的十年,其他的都不像是真的。在迷迷糊糊的梦境中,他的伙伴栩栩如生。醒来后,一种孤独刺痛了他的心。偶尔,他会寄一箱子东西给安东尼帕罗斯,但从没回音。几个月就在如此的空虚和迷茫中过去了。
  春天来了,辛格变了。他无法入睡,身体异常焦躁不安。到了晚上,他在屋子里机械地打转,无法将陌生的情绪发泄掉。只有黎明前的几个小时,他才能稍稍休息一会儿——昏沉地陷入沉睡之中,直到早晨的阳光像一把短刀,突然刺破他的眼皮。
  他开始在镇上四处晃悠,消磨掉夜晚。他再也不能忍受安东尼帕罗斯住过的屋子,就去离镇中心不远的一幢破破烂烂的公寓另租了房间。
  他每天都在两条马路外的一个餐馆吃饭。餐馆在长长的主街的尽头,名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快速地扫了一眼菜单,写了一张便条交给老板:
  早餐我要一个鸡蛋、吐司和咖啡——015
  中餐我要汤(随便)、夹肉三明治和牛奶——025
  晚餐给我上三种蔬菜(随便,除了卷心菜)、鱼或肉、一杯啤酒——035
  谢谢。
  咖啡馆的老板看了便条,向他投去警觉和世故的目光。他是个硬邦邦的男人,中等身高,络腮胡又深又重,脸的下半部看起来像铁做的。他通常站在收银台的角落里,双臂交叉在胸前,静静地观察周围的一切。辛格对他的脸渐渐熟悉起来,因为他一天三餐都待在这儿。
  每个晚上,哑巴一个人在街上闲荡好几个小时。有些夜晚,刮着三月尖利、潮湿的冷风,有时雨下得很大。对他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的步态是焦虑的,双手紧紧插在裤兜里。天逐渐变暖了,令人昏昏欲睡。焦虑慢慢地化成疲倦,在他身上可以看见一种深深的平静。沉思般的安宁造访了这张脸,如此的安宁你往往能在最悲伤或最智慧的脸上瞥见。是的,他仍然漫步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永远地沉默和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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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2(1)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夜晚,比夫·布瑞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台的后面。当时是午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已经熄灭了,从咖啡馆透出的光线在人行道上画出清晰的黄色长方块。街上寥无人影,咖啡馆里倒有几个顾客正在喝啤酒或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呆呆地候着,胳膊肘搭在柜台上,大拇指一边挤压着长鼻子的鼻尖。他的眼神很专注,牢牢地盯着一个矮胖的家伙——他穿着工装裤,醉得一塌糊涂,吵吵嚷嚷的。比夫的目光时而落到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的哑巴身上,时而落在柜台前的几个顾客身上。然而,他的目光总是转回到穿工装裤的醉鬼那里。夜深了,比夫沉默地等在柜台后。他最后检查了一遍餐馆,走向后门,上了楼梯。
  他悄无声息地走进楼梯顶部的房间,屋子很暗,他蹑手蹑脚地走着。他走了几步,脚趾头触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他蹲下身,摸索地板上手提箱的把手。他在屋子里也就待了几秒钟,正想离开时灯亮了。
  艾莉斯在皱巴巴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你动那箱子做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疯子打发掉?用不着把他喝光的再还给他!”
  “你醒醒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把他腌泡在链子串起来的囚犯里,整天吃玉米面包和豆子。去做吧,布瑞农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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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是明天还在下面,我会的。你可别碰那箱子,它不再属于那个寄生虫啦。”
  “我了解寄生虫,布朗特可不是,”比夫说,“我自己——我可不了解我自己。可我也不是那种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屋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不新鲜和闷热。下楼之前,他要在这里多待一会儿,把脸浸在冷水里。
  “你今晚要是不把那家伙给我彻底打发掉,我可不是没说过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就在后面打瞌睡,晚上你让他白吃白喝。一个星期他都没掏过一个子儿。他疯疯癫癫的谈话和愚蠢的行为会搞垮任何体面的生意。”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真正的生意,”比夫说,“这个成问题的家伙十二天前来到这儿,在这镇上他是个陌生人。第一个星期他给了我们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
  “从那以后,他就赊账了,”艾莉斯说,“赊了五天,喝得烂醉,真丢人。再说,他就是个叫化子和怪物,简直一无是处。”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一个怪物。”
  他揉了揉青色的下巴,不再理睬她。婚姻生活的头十五年,他们简单地称呼对方为比夫和艾莉斯。一次争吵中,他们开始叫对方为先生和太太,从此以后,再也没能和好到把称呼改回去。
  “我只是想警告你,我明天下楼时,他最好别让我瞧见。”
  比夫进了卫生间,洗完脸后,觉得还有时间刮刮胡子。他的胡须又黑又厚,像是三天没刮过。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后悔和艾莉斯说话。和她相处,最好沉默。和那女人相处,老让他感觉离真实的自我很远,使他变得和她一样粗糙、渺小和平庸。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视着,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将眼睛遮住了一半。结着老茧的小指上,有一只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从镜子里他看见艾莉斯躺在床上。
  “听我说,”他说,“你的问题是你没有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中,只有一个有我所说的这种善意。”
  “哼,我知道你会做世上别的男人都会感到不齿的事。我知道你——”
  “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从来不肯动一点脑子。这也许就是我和你之间最大的区别吧。”
  艾莉斯又要睡着了,透过镜子他事不关己地望着她。她身上没有能吸引他注意力的特征。他的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滑向被单下粗短的脚的轮廓,脸部柔和的线条连着浑圆的臀部和大腿。他的视线离开她时,脑海里没有能呼之欲出的特写。她在他的记忆中一直是一个整体的形象。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2(2)
“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倦。“楼下的那家伙就是一出好戏,没错,也是一个小丑。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家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哥们。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这你懂吗?”他拧开热水,迅速地刮起了胡子。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留意到他,开始观察他。这个男人身材短小,厚厚的肩膀像横梁一样。他留着乱蓬蓬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看起来像是被黄蜂叮了一口。这家伙身上有好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头很大,很匀称,可是脖子柔软纤细,像个小男孩。胡子不像真的,仿佛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贴上去的,让人担心如果他说话太快,胡子就会掉下来。这使他看起来像中年人,尽管高高的光滑的额头、睁得大大的眼睛令他的脸很年轻。他有一双巨大的手,污迹斑斑,结满老茧;他穿着廉价的白亚麻西装。这家伙身上透着一股滑稽的气息,与此同时,另一种感觉又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半个小时内痛快地喝光了。他坐在一个隔间里,吃着鸡无霸套餐。然后他读书、喝啤酒。一开始就是这样。尽管比夫仔细地观察过布朗特,却想不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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