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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经-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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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禁忌,最突出、最严酷的是欧洲的中世纪,欧洲中世纪的禁欲又是最虚伪的,它往往和纵欲联系在一起,在禁欲的后面却正是强烈的欲望本身,恐惧与畏避后面恰恰就是诱惑与向往。世间许多宗教都是禁欲的,它们都要求抛开尘世的欲念,实质上这往往是在肉欲方面的过激行动。许多虔诚的信徒,往往都体会到了肉欲的强烈诱惑,然后再压抑这种邪念而表现出一种超脱的畏避。当他们揭开了这层宗教的外衣、突破了教规的限制以后,他们泄欲的要求将大大超过俗人。所以,伴随着禁欲的高压,常常有泄欲的疯狂。
中世纪末和文艺复兴初期的许多杰出的文学作品也揭露了这个实质,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卜迦丘的《十日谈》。书中大量的故事都是描写僧侣、教士压抑下的性苦闷,然后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和善男信女寻欢以及这种偷情的疯狂性。作者的伟大之处正在于既揭露、讽刺、鞭挞这种畸形的性现象,又没有把性关系一概斥为人性卑劣方面。他认为这些僧侣、教士的罪过,不在于他们享受世间欢乐的渴望,而是在于道德的伪善和言行相悖。许多揭露的效果是任何说教的方式所难以达到的。作品中那一个个耽于肉欲的形象,实质上是生活在中世纪精神痛苦、心灵扭曲的人们的生动写照。
在16世纪以后出现的清教徒,使性禁欲变本加厉地加强了。在禁令森严的清教国家,民众的生活随时可能受到侵扰。各种松弛一下精神的活动会全部受到压制,不能跳舞、唱歌和喝酒,五朔节、复活节和圣诞节的狂欢活动也被禁止,所有的措施都使人保持一种抑郁沉闷的生活格调。星期三和星期日,人们必须去教堂,否则将受到惩罚。无论男女,星期五都不准吃肉,不准相互嬉笑。清教徒禁止一切有关上帝的言论,也不得谈及性,不得使用一切与污物有关的词句,辱骂更是犯了重罪。
对于衣着,也有严格的规定。清教禁止穿着令人感到轻松愉快的衣服;男女傧相如果把新娘打扮得太漂亮,就可能遭到逮捕。男女服装应有鲜明的区别,以便让人一眼就能分辨。
17至18世纪的欧洲,性禁欲似乎稍淡了一些,但是到了19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性禁欲之风又席卷欧美了。
第三章 人的性行为的扭曲 从纵欲走向禁欲5
斯蒂芬·茨威格在他名为《昨天的世界》的回忆录里描写了这个时期维也纳生活的窒息:到处都是从已经逝去的时代继承下来的礼节,市民习气和骑士风度沆瀣一气,对男子的教育和对女子的教育相去千里。私生活受到严格的半市民半贵族式的道德限制,一个女人为了运动而穿上一条长裤也会被看成是罪过。“礼貌”甚至从词典中删去了那些使人联想到肉体的“不光彩”部分的词汇,在公共场合中谈话都只能用“体面”的词语,例如,没有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妇女肯说“紧身裤”这个词,如果不得不提到这件对当时的道德来说是十分“危险”的物品时,她们只能用一个模糊的字眼“下衣”,或者用一个更含混不清的概念。
当时,妇女如果生病,在有女伴在场陪伴的情况下,可以请医生(当时没有女医生)诊疗,但是她只能指着人体模型告诉医生她哪里在痛,医生也只能以猜测进行治疗,除非是非常严重的病例,否则决不准做妇产科方面的检查。1852年,美国费城的一位医学教授甚至为“美国妇女愿忍受身体上的极度痛苦和危险,也不愿将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人面前”而感到骄傲,他认为这是“美国妇女道德的精致表现”。
性禁欲造成了许多严重后果,往往是在性禁欲的压力下,畸形的性欲会像瘟疫一样地蔓延开来,纵欲始终与禁欲并存。同时,有些人即使没有走这另一个极端,长期的性压抑也会造成严重的心理反常,“色欲幻想”即为一例。在中古欧洲,社会上流行一种“梦魔”的怪现象。女子遇到的男梦魔称为incubus,男子遇到的女梦魔称为succubus,梦魔会在夜间侵入室内和人性交。早在9世纪有一位大主教就记载了梦魔有时会化身成女子所爱的男士,让女子受骗失身;他还提到有个修女饱受梦魔的折磨,最后由牧师驱魔后才告平静的事例。这方面的记载,以前只是散见性的,到了12世纪以后,梦魔骚扰的案例却一下子多了起来,成为编年纪事录中的主要内容。其实,分析起来,一种情况是借装神弄鬼以“行淫”,更多的情况是长期禁欲后出现的性幻觉。
基督教的性禁欲主义可谓源远流长,影响深远,一直到19世纪甚至20世纪初期,仍旧可以看到性禁欲主义的幽灵在徘徊。即以俄国19世纪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来说,也否定异性爱,在他的作品中,用艺术形象现实主义地再现生活的天才技巧同按基督教义进行的禁欲主义的软弱无力的道德说教掺杂在一起。托尔斯泰说:“即使结婚的双方以繁育人类为目的,结婚也无助于信奉上帝和为人们效劳。”他断然宣称,“结婚不是基督教的办法”,因为“耶稣从来没有结过婚”。托尔斯泰接受结婚的主张,同时又强调,应该把它看做是“一种需要弥补的罪过”。在托尔斯泰看来,夫妻只是在未受孕前可以有性关系,在受孕之后,夫妻就应该“避免一切肉体的诱惑”,“像兄妹一样生活”。
禁欲实在是压抑和扼杀人性的。
第三章 人的性行为的扭曲 人性在压制下的反抗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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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生命还是要贞操
基督教会既提倡性禁欲主义,就要有一批身体力行的“带头人”,这就是从公元2、3世纪开始出现,以后蔓延于整个中世纪的一大批神父、修士、修女、清教徒和苦行僧,他们提倡独身、绝欲和苦行,企图以此表明自己对上帝的忠贞。
在基督教初期,虽然反对淫欲,但是并不否定世俗的夫妻生活。那些宗教领袖们独身、弃家,在很大程度上倒是激烈的传教斗争逼出来的。他们经常四处流浪,行踪隐蔽,靠施舍为生,还要时刻准备被投入监狱或被杀害,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顾及家庭和妻子的。他们以敬顺上帝为最高信条,以献身上帝、以身殉教作为神圣使命,动机是纯洁的。其中有一些教徒,痛恨奴隶主贵族的纵欲淫乐,就脱离世俗生活,逃进荒野山林与鸟兽为伍,苦行残身,形成一股厌世、遁世的隐士活动。这种行为十分类似古代印度的“鸡狗外道”的苦修者。公元4世纪后半期,小亚的巴西尔制定了集体生活共同苦修的修道院制度,并在东罗马帝国普及开来。公元530年,西欧的第一座修道院在罗马与那不勒斯之间的卡西诺山建成,奉行本尼狄克特所制定的规章与戒律,从此,男女修道院便在欧洲风行起来。
以上的这些独身和苦行活动,开始时是得到民众敬仰的。在罗马帝国野蛮的统治下,人们同情这些带有反抗性质的活动,尽管这种反抗是十分消极的。同时,这个时期的社会生活衰退,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日益贫乏,生命毫无保障,家园毫无安全感,人们觉得人生就是无穷无尽地受苦受难。某种外力(上帝或魔鬼)总是在残酷地折磨他们,阴森惨淡的心理笼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头,所以民众心理也很容易和独身、苦行取得认同。
当然,这种独身与苦行是并不合理的,以后又走向了极端,又走向了莫大的性虚伪,一步步地脱离了广大民众。
殉教圣徒马克西姆提出:为了忠于上帝,仅仅禁欲还不够,必须根绝性欲,随后就有一些教徒自阉,其中教父代表欧利金就是一个著名的典型。他不仅极力主张隐修,还公开宣称性欲本身就是污秽和犯罪的根源,为了去除这一祸根,他阉割了自己。由于他是著名教父,在教徒中影响很大,于是,仿效他自阉的教徒纷纷出现,有些人则走得更远,以绝食、跳崖等方式自杀,彻底灭欲。但是,当时非禁欲主义在教会中尚有影响,传教士和教徒自残、自杀也不符合教会的利益,削弱了宗教力量,所以欧利金的自阉行为也遭到不少教父的反对,控告他违反教规,违反上帝的旨意,最后经宗教会议判决他不得担任神职。事实上,这种自阉、自杀式的禁欲、灭欲,并不是表现信仰坚定,而是表明意志脆弱,不自阉、自杀就没有力量抵御性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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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些教父和男教徒则认为,避人苦修不算真本事,而应该向性欲直接挑战,“坐怀不乱”。他们找来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双方裸体地睡在一起,努力使自己不勃起,不动心。他们认为这比一般禁欲和独自苦修更伟大,更有效,更能博取上帝的欢心。
在女教徒中,自虐、自残之风也开始盛行。有些人开始仿效特罗德的圣女克丽斯汀,以十分残酷的手段折磨自己。克丽斯汀曾将自己缚在一个大木轮上,让木轮带她向前滚动;此外,还曾把自己吊在绞刑架上,旁边挂着一具尸体。这些还不能使她感到满意,有一次,她甚至让人将她的半身埋进坟墓。
在中古时代,修女当然是独身的,但有时也要举行“婚礼”,这是做“基督新娘”,而实际上是一种任职仪式。她的手指被套上一枚戒指,头上则戴着新娘的花冠。在仪式中,她必须说:“我爱基督,我进入他的床铺。”当主事者给予和平之吻之后,她就要“忘掉整个世界,完全脱离肉体,以炽热的爱拥抱你的救主,他将从天堂下来,进入你胸中的寝室,紧紧抱住他,直到他给予你所祈求者”。
这种仪式虽然是圣洁的,但是却有“性的象征意味”,有很多修女都以“炽热的爱”和耶稣基督“合而为一”。例如圣·玛格丽特·玛丽·阿拉可以用小刀在自己的胸前刻上耶稣的名字,因为疤痕难以长存,又用蜡烛去炙烧它;她有终身性的“口渴症”,经常倒在地上,全身痉挛。又如克丽斯汀·艾伯纳幻想自己在被耶稣拥抱后,怀了一个孩子,而在自己胸前心脏的部位用刀画了一个十字架,并将它撕扯了下来。
第三章 人的性行为的扭曲 人性在压制下的反抗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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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反抗
布劳贝金在成为修女后,心中一直有个执念,她不知道“耶稣在受割礼后,他的包皮到哪里去了”。其实她不必“费心”去思量这个问题,在中世纪的欧洲,至少有12个地方声称拥有耶稣的“圣包皮”,而在查特瑞斯的“圣包皮”据说最有神力,不孕的妇女只要看它一眼就会变成多产。
这种性禁欲的风气、自虐自残的陋习也影响到一些民众,直到中世纪后半期还是颇为盛行。例如,自笞性的宗教行为像流行病一样,波及了莱茵河流域各地,越过日耳曼又传到波希米亚,各地的男女老少、穷汉富翁都在神父的率领下,排成两行,高举着十字架和旗帜,不分昼夜地在大街小巷游行,这些狂热的信徒一面祈祷一面用皮鞭抽打自己,直打得身上鲜血淋漓。
虽然当时教会就是政权,可是这一声势浩大、人数众多的狂热的宗教行为也使当局感到害怕了,因为这种活动很容易引起骚乱甚至暴动。于是,在意大利一些大城市当局的武力干预下,才驱散了这些自笞者。可是,像地震或瘟疫之类的大灾难常常会使人们“反省”,黑死病横扫以后,人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惩罚”,于是自笞热卷土重来。1349年,教皇克莱门六世曾颁布了一道训谕,将自笞行为斥为“异端”,但收效甚微。后来,还有一个自笞者的带头人在意大利被处以火刑。
这种性自虐行为对今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但当时的流行却有许多原因。
教会不断地将性罪恶感植进人们的头脑,一再强调性将玷污人的灵魂使之不得进入天国,有些人开始讨厌或畏惧性欲,以自笞作为赎罪行为,以今世的痛苦换取来世的幸福。所以恩格斯说:“事实上,只有某种对于现世界里报偿的希望,才可能把斐洛斯多噶学说的厌世和禁欲,提高到能吸引受压迫人民大众的新世界宗教道德原则的地步。”
在早期基督教徒中鼓吹禁欲最力的,并不是童男处女或性生活普通一般之人,而恰恰是既有很高的性快乐要求,却又达不到所期望的精神上的至极之乐的人。所以,他们很容易从相反的方向去找“满足”,在禁欲的自我折磨中,以受虐狂式的痛苦,从另一极端去寻求最高境界。
修士和教徒们认为自虐、绝食,是为了体验耶稣受难时的痛苦,其实恰恰是为了获得性心理发泄时的快感和满足,从而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以痛觉来刺激中枢神经,使之达到类似性亢奋与性高潮时的感受,这是性的肉体受虐狂的基本活动模式。
可是,不论对他们做怎样的心理分析,他们的行为总是被一种“神圣的动机”覆盖着,至于潜意识究竟是怎么回事,可能连他们自己也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行为纵使再荒诞、不合人性,但总是一种自我牺牲,这和中世纪中、后期的那些“后继者”们是不同的。在中世纪的中、后期,许多神职人员和修士、修女的“禁欲”完全是掩人耳目,实际上是最卑劣的虚伪,最疯狂的纵欲,在“上帝”、“阿们”背后,隐藏着的都是男盗女娼。
教会要求教士独身,并于1074年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但是教民们却不赞成。教民们支持他们的神父有自己的妻子,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否则他们的妻子就不会安全了。列日主教亨利三世被认为有65个私生子,德语中“Pfaffenkind”一词是由“教士”和“孩子”两词合成的,有“私生子”的意思。圣·西奥答德的修道士们在奥里奥尔的居民中推广一种“夜乐”活动,据杜坎奇的解释,这是与自笞行为正好相反的纵欲行为。10世纪时,桑斯的主教阿基博尔德“令人不可思议地将修道士赶出了圣·彼得修道院,将修道院的餐厅改为自己的藏妻纳妾之所;在走廊上则放养了一群猎狗和猎鹰”。
那些表面上坚持独身的神父有许多途径来满足自己的性欲。当时人们最抱怨的是神父利用权力,蛮横地拘留妇女,引诱妇女和他们睡觉。有些神父还利用职务之便,强迫私通者说出和他私通的女子姓名,神父就可以“顺藤摸瓜”,多一个寻花问柳的去处,威逼利诱地使这个女子就范了。圣本笃教派某修道院的9个修道士,拥有2个妻、7个妾、8个小孩。另一地的18个修道士,拥有12个妻、12个妾、19个小孩。另外一处,7个修道士拥有3个妻、7个妾、14个小孩。在某处修女院中,40个修女共拥有19个孩子。——以上的统计数字见于1563年时临检奥地利世袭五处修道院时的报告书。在18世纪时亨利八世统治下的英国,“从修道院中络绎不绝地爬出了男娼和娈童”,实在令人感慨万千,《圣经》中所说的罪恶之城“峨摩拉”就是这个样子吗?——神学家汤姆斯·李所做的调查报告书中这么说。
当时,有些修女院就如同贵族的妓院一样。修女们在修道院的厕所中堕胎,然后将之埋入墙壁之中,她们是“上半身是圣母,下半身是凡女”的人。在意大利的米兰近郊,有一所圣本笃教派的修女院,1589年时,有个西班牙贵族之女玛丽安娜,受母亲虔诚信仰的影响,14岁时就成为修女,三年后,结束见习修女的课程,改圣名为维吉尼亚·玛丽亚,从此过着虔诚清心的侍神生涯。她看到修女院中有的修女和男人幽会,严厉地斥责他们,可是后来自己也被一个花花公子拉下了水,于是她就像娼妓一样,沉溺于爱欲生活之中。这个花花公子长期住在修女院中纵淫,如果遭到玛丽亚拒绝,他就找其他修女夜宿,以后据他的坦白,他说“修女们就像雌兽一般”,可见其淫荡作风之一斑。玛丽亚曾经和他之间有孕,但是个死胎。1603年时,再度怀孕,她服下堕胎药,不断地以肚子撞墙,还是无法流产,于是他们用计杀害知道这件事的修女和药商。不久以后,他们的这种背德行径终于传入大主教耳中,两人被审判,玛丽亚在狱中过了14个年头,1622年47岁时出狱,那时的她已是个弯腰驼背、头发花白的老太婆了。
第三章 人的性行为的扭曲 人性在压制下的反抗3
在古代世界,可以说只要是有宗教存在的地方,都有僧侣、神父、“圣者”借“上帝”、“神灵”的名义发泄淫欲、侮辱妇女。例如中国古代的“风流和尚”、“风流道观”,就不绝史书。在中世纪阿拉伯,看不到古代东方神殿卖淫的情景,但是却有一种“托钵僧”借消灾免祸、祛除恶魔、防御恶疫之名肆意地玩弄妇女,而且人们不得拒绝。“托钵僧”在化缘途中如果需要借宿民家,那一家的主人就要自动奉献妻女给他陪寝,当天灾、恶疾流行或战祸频仍时,更是“托钵僧”活跃的大好时机,那时他们拥有绝对的权力,抓住人性的弱点,大肆纵欲。丧夫的女子也是他们的最好猎物,他们常利用这些身穿黑色丧服的女子悲怆的心情,为她们悼念亡夫,祈求来世,用肉欲来“抚平”她们的哀痛。
1812年,有一位“圣者”受穆罕默德·阿里之命,前去攻打苏丹的基督教王国努比亚,他占领了北苏丹全城,成为努比亚族的统治者,自称为“神”。他表面看来是个正人君子,行为高洁,滴酒不沾,可是一踏进后宫,就变成了一头“纵欲的野兽”。他在努比亚城建立了奢华的后宫,蓄养了8岁至12岁的苏丹少女近百人,还有无数土耳其和埃及女子。天冷时,他要白种女人陪寝,天热时则要黑种女人陪寝,据他说,白种女人体温,黑种女人体凉。这种人怎么配称为“圣者”呢?在劣迹败露以后,他终于失势而被逐回埃及。
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俄国,出现了一个怪僧拉斯浦丁。据说他有无限的神力,人们经过他的眼神凝视,紧抱抚摸,病就霍然而愈。由于他治愈了沙皇尼古拉二世的长子阿列克斯的绝症,所以人们对他崇拜若狂,他被称为“圣老”或“神的再现”。可是他十分好色,肆意玩弄妇女,他对宫廷中的贵妇人说,肉欲能拯救灵魂的痛苦,而使她们接受他的奸淫,也有不少愚昧的贵妇人主动跪拜在他的面前请他施术清洁其身,有时他甚至一夜要周旋在三个女人之间。有些女人被奸淫以后还说,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不受良心呵责地享受到幸福,可是,这个妖僧的行径终于引起了宫廷中一些人的嫉恨,后来被灌饮有毒的葡萄酒后,被刺身亡。
以上许多事例都说明了,如果把性搞得神秘化,有人就会借“神秘”以宣淫;如果压制人类的性这一自然本性,性反而会被强化并以十分畸形的途径加以宣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是如此。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对女性的歧视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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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大脑里,女人就是男人的工具
过去,男人的堕落总是归咎于女人的堕落,因为人们总是把女人看成是世上灾难的根源。在古代中国,人们总认为女人是“祸水”,君主之所以荒淫、亡国,是由于迷恋上了“狐狸精”。例如夏桀迷恋妹喜,商纣迷恋妲己,周幽迷恋褒姒。而在古代西方,这种观念的出现也许是从伊甸园里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开始的。
基督教《旧约全书》第一卷《创世纪》中所述的天堂的神话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穿织着许多原始主题,覆盖着许多基督教的哲学和家庭伦理。在《创世纪》第二章第七节里说,男人亚当由尘土而制,被放到伊甸园中,那里有生命之树和知识之树,但没有女人,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制造了女人,即夏娃。上帝对亚当和夏娃是采取了“愚民政策”的,他们被告知,不能吃这两棵树上的任何果子,否则,“吃的那天,就要死去”。可是,蛇对夏娃告知了真相,于是夏娃勾引了亚当,偷吃了禁果。这时原始人的眼睛睁开了,他们“如同上帝,知道了邪恶与德行”;他们同时知道,他们是裸体的,第一次感到性的罪恶,换言之,性交产生了。
以上这个故事影响深远:圣·奥古斯丁提出,夏娃的灵魂是来自亚当,还是上帝朝她的鼻孔吹了一口气而使她有了自己的灵魂,这两种说法都得到了论证。在小亚细亚的一些民族中,这些论证尽人皆知。有些教派认为,夏娃是用亚当的肉体造成的,如果离开亚当的肉体,夏娃就没有了灵魂。甚至早期基督教会的一些神父也信奉这种认为女人没有灵魂的信念。
以上这种歧视女子的观念在古代社会十分普遍。例如,古希腊人崇尚竞技、舞蹈、唱歌、诗朗诵和祭神活动,而运动会和祭典等活动是禁止妇女参加的,凡是私自参观运动会或圣典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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