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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经-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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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为少女的嫁妆。此外,在苏丹南部的部族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就把少女的初夜权给予邻近部落的长老。
    3。紧锁女子的心和身
    中国古代有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之说,这也是古代许多国家为防止女子“失贞”而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
    例如,在古代波斯,姑娘七岁以后就不能见任何男性;出嫁以后,只能居留在丈夫的“后房”里,不许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见。妻子必须出门时,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盖起来,脸上还要罩上四层面纱。如果是贵妇人,还要坐在密不透风的车子里。丈夫对妻子的禁锢越是严密,就越受到人们的敬重,因为这是他关心妻子的贞洁、帮助妻子守贞的高尚表现。
    号称开明的古希腊,在城邦时代,妇女的地位仍然几乎与奴隶没有多少区别,严守贞操、绝对忠于丈夫,乃是妻子的天职。为了守贞,她只能被关闭在内室,不能和异性交往,也不能参与接待丈夫的宾客,否则就会被视为娼妓。古希腊的思想家还提出训诫:不论是处女还是已嫁之妇,即使在闺房里也要处处小心,如果被男子从窗外偷看了一眼,她就应当感到无限羞耻,马上退避,一心反省,并用净水洗脸一遍。
    古代墨西哥的特拉斯卡拉人在结婚之时,不论男女都要剃掉头发,以表示“从此将放弃年轻人从事的任何活动”。
    在古代印度,男医生给女病人看病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女子必须戴面罩,而医生不准直接接触妇女,尤其是进入皇宫为女病人看病,要把医生的头全部蒙起来,而宫中的后妃也决不准看男医生。治病时,医生必须站在挂幕之外,诊断病情要通过连在幕外的听诊器,并由一个侍女把听诊器的一端安放在后妃的心胸等部位,这有点像中医的牵线诊脉。当然,这样看病是很难看得好的。
    禁锢妇女、锁闭妇女达到残酷、荒谬程度的,可能莫过于贞操带了。这是出现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极其野蛮地摧残妇女的“发明”,其目的也是强迫妇女为男子恪守贞操。
    所谓贞操带,主要是用两块铁片制成,留着通大小便的孔隙,锁在女子下身的一个枷锁式的东西。丈夫掌握钥匙,只有打开贞操带的锁,卸下贞操带,才能性交。这样,在丈夫外出时,就可以对妻子“放心”了。拉伯雷的《派特克鲁儿的故事》中有一节:“我要离家时,一定会让太太戴上柏尔加摩式的锁,以免让色狼有机可乘。”这“柏尔加摩式的锁”就是贞操带。它又可以称为“威尼斯带”、“佛罗伦萨带”、“意大利带”、“维也纳带”等。
    研究者推测,贞操带大约是12世纪以后在欧洲出现的,一直延用到17—18世纪,也就是说,此物流行于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关于此物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十字军侵略阿拉伯时,从阿拉伯后宫带回来仿制的;有人说是威尼斯、柏尔加摩商人长期在外,为防止妻子不贞所发明的。
    这种贞操带强迫妇女为丈夫“守贞”,是不是有效呢?许多中世纪的小说和诗歌曾描述这种贞操带的故事。许多贵族妇女都用钱买通锁匠,自己配置了钥匙,当丈夫不在身边的时候,随时可以开锁和情人性交。在一幅铜版画中,有一个戴着贞操带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这女人一只手伸向一个男子,另一只手握着钱袋做恳求状,这男子手持钥匙,估计是个锁匠,还有女仆在翻弄衣服。这图旁还有四句诗,大意是:“没有锁能锁住狡猾的妇人,没有爱情就没有妇女的忠贞;为了这缘故,我用你的钱买我所没有的钥匙。”还有一幅法国的图画,描写一个男子将要外出旅行,对妻子加上贞操带的情形。这图的一角画一个男子拿着钥匙,躲在帐幕的背后;另一角画一个傻子用布盖住一篮虱子,暗示这男子的行为正和那傻子关不住虱子一样。有一段时间,“让渡钥匙”一直是欧洲讽刺剧及讽世画讥刺的题材之一。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吃人的贞操观念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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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受巨大痛苦的女子禁锢
    最为人乐道的一个故事是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1494—1547)垂涎一个男爵夫人,趁男爵领兵在外时向她求欢,可是却打不开贞操带,于是从意大利请了最好的锁匠,命他开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个锁匠果然不负使命,把锁打开了,并获重赏,还秘密地打了一把金钥匙,以备国王不时之需,男爵夫人也可以再戴上贞操带,保住了男爵的面子。
    19世纪贞操带工业在欧洲和美国都很兴盛,除了嫉妒心强的丈夫用以锁妻子外,未婚的女子也上锁,在修道院里还用它来锁修女。贞操带有时也用在男人身上,19世纪时有时也用以锁年轻未婚的男孩。据说非洲有一部族的首领必须带上贞操带,使他专心于战事和族中的事务。不过,贞操带多用于女性,主要体现出男子对女子的性占有和性压迫,在历史上是确定无疑的。
    4。残酷地处罚通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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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在欧洲,过去曾有在失贞女子的脸上或衣物上写有表示失贞的红色大写字母A的做法,字母A有“通奸”、“不贞”的含义,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不贞之妇”,使这个女人羞辱一辈子,这也正像纳粹强迫犹太人穿上带有黄色星记的衣服一样。
    在马绍尔群岛,曾有吞便惩失贞的习俗。女子如果在婚后失贞,就要被处罚以当众吞下粪便,这意味着她如同粪便一样臭不可闻。
    在古印度,惩罚通奸又往往和维护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同一阶段的男女通奸,要被砍掉两个手指,或是课以罚金。如果通奸双方的阶级不同,则罪刑更为严酷。如是低阶级的男子与高阶级的女子通奸,阴茎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而这高阶级的女子,也要被人用铁制之物将阴道灼坏。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坦桑尼亚人对失贞妇女要处以残刑或死刑,即将失贞女子弄残或弄死。阿拉伯国家要将失贞女子用乱石击死。在法国有用火刑惩治失贞女子的做法。此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惨不忍睹的惩淫方法,如活埋、扒皮、沉潭、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割阴、烧臀、刺乳、剖腹、切臂等等。在不少国家,即使对失贞女子不处死,也要施加极具侮辱性的惩罚,使女子没脸见人,无法正常生活。例如被迫裸露全身,倒骑驴子,被带着游行于城内各街道。例如路易十三的弟弟奥尔连公爵的情妇就是这样被迫在巴黎游街受惩的,至于一般的民间妇女则更不用说了。
    惩治通奸有时会造成一种十分扭曲的社会风气。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是凯撒大帝的义子,他自己生活放荡,在爱上比他年长17岁并怀有六个月身孕的丽维亚时,毫不迟疑地废黜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却颁布了严惩通奸的法令,这种惩罚当然主要是针对女子的。如果一个男子发现妻子与人通奸,就要和她离婚,否则就要冒被告发的危险。通奸的女子被放逐到一个小岛上,没收她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任何男子如果再和她结婚,视为同犯。而和她通奸的男子如果已婚,也要被放逐,但和她不能在同一个岛上。事实上,任何男子只要是已婚的,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通奸的共谋而遭受处罚,只有单身汉可以免除。而如果男人的情妇不是登记在案的妓女,他也可能被控以“非自然劣行”的罪名。因此,申请合法登记的妓女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很多,其中还有不少是颇有名望的女人。
    可是,正如恩格斯所说:“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在古罗马,贵族们由武士来保护贵妇人贞操的风气十分盛行,可是在贵妇人的情夫中,恰恰多半是肩负保护妇女贞操“重任”的武士们。在古代的西亚和中亚地区,妻子们居住的后房被监管得密不通风,可是女人仍有本事找到给丈夫戴绿帽子的机会。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之中,就曾借波斯人之口讲了几个使丈夫们瞠目结舌的偷情故事,这是有可靠的现实根据的。基督教的女修道院被监管得比波斯贵族的后房还要严厉,却仍然不能使修女们严守贞操,这在卜迦丘的《十日谈》中反映得十分明显。
    总之,没有这一半就没有那一半。男子荒淫,女子就无法守贞。
    寡妇守节。古代妇女不仅要在丈夫生前为丈夫恪守贞操,而且在丈夫死后仍要为丈夫恪守贞操,这就是守节。在古代中国,寡妇守节十分流行,贞节牌坊和烈女祠几乎遍地都是,其中不知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流淌着多少女子的血和泪。在外国,虽然没有像中国这样的贞节牌坊,但类似的风俗在不少地区仍然存在。
    在基督教早期的教规中,曾经有一个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的规定,这也就排除了再嫁丈夫的可能性。在中东的一些国家,贞节格外受到膜拜,更夫再嫁是不被允许的。
    特别是在古代印度,一个贞洁的女人在丈夫死后,就应该视死如归地焚身殉夫。如果没有勇气殉夫,她的脸上和衣饰上就要加上寡妇的标志,并要比丈夫在世时更加小心地回避任何男性。男子见到了寡妇也要回避,因为寡妇是“不祥之物”,人们甚至认为是妻子的不吉利才造成丈夫的死亡。印度教教义规定了,女子一旦和丈夫结合,就是永远的结合,即使丈夫已经死去,也永远不能和他分离,一个女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寡妇守节至死才能上天。寡妇因为打上不吉祥的烙印,就成为婆家做牛做马的奴仆,在社会上也不再享有一般已婚妇女的各种权利和待遇,她们无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宗教活动,不能参加结婚、祝寿等一切喜庆大事,甚至不许修饰仪容,有的寡妇还要把头发剃光。根据印度教的习俗,寡妇还要献身于苦行与节欲的生活;在孟加拉邦,寡妇被禁止吃鱼肉;在安得拉邦,寡妇要吃长斋。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吃人的贞操观念5(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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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指龟,惩罚女子的刑具
    正是因为印度的寡妇这样受迫害,所以不少寡妇逃离家庭,奔向印度的神圣之城贝勒斯(现名瓦腊纳西)。在贝勒斯的恒河河岸上,有一座“寡妇之家”,住着来自印度各地、等待死亡早日降临的许多寡妇,其中有许多寡妇还非常年轻。
    即使现代,印度的寡妇问题仍很严重。据统计,印度的寡妇在1931年有3200万人,其中有不少是儿童寡妇;1951年有2200万人,即占妇女总数的12.3%;1961年寡妇占妇女总数的10.8%。可见古代的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甚至灭绝人性的习俗,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还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当然,贞操观念是如此不合理,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总是要受到批判与荡涤的。14到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强烈地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神学统治,对贞操观念进行了狠狠的批判。卜迦丘的《十日谈》是一个时代的号角,打碎了贞节偶像,对光复人性起到很大作用。17世纪的美国资产阶级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制度的森严等级和男女两性的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使贞操观念走下神坛,大为淡化。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摧毁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资产阶级的性爱观念逐渐居于主流地位,贞操观念进一步受到荡涤。19世纪工业革命兴起以后,更以巨大的冲击力量扫荡着封建贞操观念的残余,使贞操观念在一些西方国家开始被埋葬。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出现的“性革命”、“性解放”浪潮,又开始把这种否定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如何正确地拨乱反正,还是需要人们正确解决的一个历史课题。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一项古老的职业——卖淫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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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眼中的妓女
    卖淫是一项古老而丑恶的职业,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它是少有的几个人类史前职业之一。研究人员在野外观察到,雌性大猩猩用性交特权来交换食物,而且还会用面部表情传递这样的信息:“亲爱的,你得多给我半个香蕉,才可以干那事!”
    雌性大猩猩用性交来换香蕉,似乎和女人用性交来换金钱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大猩猩的性交完全出于它们的自然性,它们没有什么道德观念,没有什么社会性;而人类性行为既有自然性,更有社会性,性行为的严肃与负责,就决定了卖淫是一种难以宽容的丑恶行为了。
    现代人所说的卖淫,实际上是指经济卖淫。对这种丑恶的性现象,必须结合社会本质来考察。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女子是男子的私有财产、工具和玩物,对许多男子来说,一个妻子是不够的,他们要实行实际上的一夫多妻制(或曰一夫一妻多妾制),并且在更大的范围内更“自由地”玩弄女子。
    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男子可以以权玩弄女人,更可以以钱玩弄女人。商品经济越发达,经济卖淫的现象就越严重,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切都可以变为商品,包括人的良心、肉体和灵魂。
    妓女这个行业,古老、历史悠久,带有全球性,屡禁不止,久盛不衰,对它的发展规律是应该从世界范围做一些探索的。
    1。从宗教卖淫到经济卖淫
    英国著名的性心理学家霭理士在他的名著《两性与社会》中指出娼妓制度的起源说:“娼妓的起源,由于宗教的习俗。”他又说:“宗教的娼妓即所谓圣妓,几如一公例,其信仰以为人类的孳生活动,有一种神秘和庄严的影响,以增大自然的繁殖。”这就是娼妓制度产生的最初动因。由此可见,文明社会的娼妓制度是以钱来换得性满足,而野蛮社会的娼妓制度是为了宗教信仰。
    对原始初民来说,性交是神圣的,有神力在的,男女性交意味着人口繁衍,五谷丰登。所以他们经常在祭神的盛大节日里,在神前性交,以祈求神灵保佑。当时这种纵欲行为只限于节期祭日,后来,这个责任落在少数人身上了,乱交的时日也不限定了,有一群女子舍身于爱神、地神、繁殖之神或其他和繁殖有关的神,长住在神庙里,专司在神前和男子交合、敬拜神祇之责,这种女人,就是“圣妓”。当“圣妓”的女子,许多是平民的女儿,但酋长之女和女祭司等,也有履行这个职责的。父母可以把女儿献给神祇,女子如果有这种高尚志愿,也可以自动地舍身于神庙。和“圣妓”性交并不是狎邪的行为,有些地方与“圣妓”性交要付钱,有些地方却不一定要付钱。“圣妓”获得报酬也不敢私有,而要献之于神,因为她的整个人已属于神了。
    例如,在古代的巴比伦,妇女为了敬神,谁也不能不到米莉塔女神庙去献身给外国人。古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记述:“这国的女子,谁也要一度到阿芙洛提神(即米莉塔女神)庙,委身于不知名的异国男子。富家女子不愿混同,特乘垂幌的车到神庙,并有许多婢仆跟随。非富有的一般女子,戴着花冠,群集于神苑的接客所,衣香鬓影,来往不绝。这种女人的接客所四方有绳拦着,在通路的中间,异国男子往来物色。女子来到这里,非获得异国男子投下的多少钱在神殿外苑和他性交之后,绝对不能回家。投钱的男子这样说:‘拜托拜托,米莉塔女神!’投下的金钱不拘多少,决不许拒绝,因为这是献神的圣物。最初投钱的男子,不论是怎样的人,女子也不许拒绝。女子只要委身了男子,遂行了对神的义务,就可以回家,以后无论怎样请求,也不许再委身。美貌的女子,不需在神苑等待多久,便可回家;丑陋的女子,却居留很久也不能完成义务,其中竟有居留三四年之久的。居伯罗也有二三地方,可发现与此相同的风俗。”
    闪系的民族除巴比伦、叙利亚、腓尼基三国盛行“圣妓”外,其他各族也有此风。甚至在《旧约》中也有这方面的记载:“亚摩利人有一条律例,但凡将近出嫁的女子,要在门前行淫七天。”这显然是一种娼妓制度的迹象,与前述的许多情况略有不同的是,女子出嫁前卖淫的期限仅仅七天,而卖淫的地方不在庙堂而在城门罢了。此外,在雅典、科林斯等著名都市的阿富罗底、维纳斯等司繁殖、爱情、婚姻的女神庙宇,常有上千的“圣妓”献身于神。
    但是以后,这种宗教卖淫的性质逐渐起了变化,逐渐转向了经济卖淫,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人们对钱的观念不断地加强,而对神的观念则有所削弱。在妓女这方面,逐渐以性交作为赚钱谋生的职业;在嫖客方面,则完全忘记古时敬拜神祇的观念,专以妓女为发泄性欲的工具,而图满足一己的肉欲。这样,宗教卖淫逐渐失チ俗诮痰男灾剩涑闪松桃敌缘穆蚵粜形?/p》


    在西方,最早建立国营妓院的是古希腊的政治改革家梭伦,他为适应当时许多男子的要求,就创设“达克态里翁”于雅典,所谓“达克态里翁”就是国家经营的妓院。这里面很像前代的神庙一样,养着一群年轻女子,供男子享用,据说只需花一个“奥浦拉斯”(古希腊货币名)就可以嫖一个女人。当时的法律对于妓女卖淫的价格以及缴纳的税率都有明文规定。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一项古老的职业——卖淫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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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客后
    梭伦定律法是在公元前594年,他创设国营妓院也应该是在这时期前后。据说,人们对他的这一措施十分欢迎,赞扬说:“梭伦,伟大的梭伦,你设立了国营妓院,满足了男子的要求,保护了良家妇女使之在大街上不再受男子的追逐。”国营妓院真的这么受欢迎吗?要做具体分析。当时的希腊已进入奴隶制社会,已出现了利益截然相反的不同的阶级,“上什么山唱什么歌,什么阶级说什么话”,赞美梭伦的这些话只是反映了统治阶级以及一部分市民玩弄女性的要求得到满足而已。
    中国古代国营妓院的创设,始于春秋时齐国宰相管仲的“置女闾七百”。管仲相齐在公元前685年,死于公元前645年,他开设国营妓院至少比梭伦要早50年,实际上是在差不多的时期。这又一次地证明了人类的性发展史具有共同的发展规律。
    有了公娼就必然会出现私娼,从此人肉市场就在人类社会中进一步蔓延了。
    2。几个文明古国的卖淫业
    在人类历史开始以纪元计算的前后,世界上许多民族和地区都已进入奴隶制社会,在商品经济开始发展和人剥削人的制度建立的条件下,卖淫业空前繁荣地发展了起来。
    古希腊的卖淫业是十分发达的,这和他们注重现世享乐的人生观有很大关系。古希腊的男子除正妻之外,往往和妓女寻快乐,并认为这是男子应享的权利;冶游狎妓,不仅无碍于体面,也无伤于道德。
    在当时的希腊社会,几乎是一切名人,例如君主、将军、哲学家、艺术家、演说家、政治家等,都亲近过妓女。哲学家柏拉图、雄辩家狄摩西尼、伊壁鸠鲁学派的祖师伊壁鸠鲁等,都和当时的名妓发生过关系,“风流韵事”流传很广。公元前340年,雄辩家狄摩西尼审理过一个名叫丽尔娜的妓女的案件,她被指控和另一位雅典公民像夫妻一样地同居,因为妓女是没有资格取得这种地位的。狄摩西尼说了一段很有名的话,充分显示出那个时代的希腊男子对待女子的态度:
    我们雇佣妓女,是为了像情人一样和她们作乐;我们雇佣女佣,是为了让她们侍候我们;我们娶妻子,是为了让她们为我们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看管好我们的家产。
    当时的名妓地位很高,有些名妓美貌非凡,具有极大的魅力。有这样一件事:著名的雕塑家普拉克斯特勒斯请当时的名妓普鲁内为自己的雕像做模特儿,其中有一尊用黄金雕成的塑像被放入特尔菲的阿波罗神庙中。后来,普鲁内被指控,说她引诱雅典的优秀青年,使他们道德败坏,这是可以判死刑的重罪。她的辩护律师海伯莱德斯发现这一险情后,采取了一个断然的惊人的行动:他让普鲁内站在法庭上一个人人都能清楚地看到的地方,然后剥下她的长袍,让她美丽的胸部和整个身体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几个法官被这景象搞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当即做出了普鲁内无罪的判决,因为对笃信神祇的雅典市民来说,这么美貌的女子必然是圣洁的,她是能侍奉阿芙罗狄蒂女神的,所以不可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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