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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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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凶手        
                  作者:龙冥阁主        

                      正文  (一)极为重要的日记(二)染血的标签
 
  (为保证阅读质量和情节舒适请处于安静和平静的状态下阅读。阅读期间有任何问题或不适请及时与我联系,谢谢支持。)

  (一)

  今天是11月18日星期一,昨天是11月17日星期日,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时间,我一定会记住而我也必须记住。这件事或许能影响我今后的大学生活,甚至是我的一生,谁知道呢。

  话不多说,我一定要赶在我大脑皮层选择性遗忘掉某些事之前,把那一幕清清楚楚的记下来,一定要。每一个细节在将来都会对我产生无可转变的影响。是好是坏,谁知道呢?

  首先,首先的首先,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必须牢记住以下几句话,以免我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怀疑。没法不产生怀疑,毕竟这种事……该死,我已经开始否定自己了,这绝对不行。必须牢记以下几句话,必须,这也是我写这本日记的一个目的。

  第一,我是这所大学,即京南科技大学的一名大三在校生,我叫张彬,专业数学,学号是497611033,宿舍号为西区七栋214号。

  第二,我不知道昨夜那件事为什么今天一天内没有在学校里产生任何影响,我也不知道日后会有什么影响,但我唯一确定并且要牢记住的一件事是,就在昨天夜里,学校一个偏僻黑暗的地方,我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天哪,我终于有勇气把这件事给说了出来。

  第三,我百分之一万的确定,那个凶手还在学校里,就在我们中间,而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将他绳之以法。

  好了,现在可以暂时松一口气,只要将上面三句话牢牢的记住,我以后的行为也就有了保证。现在,让我来仔细的分析一下这件事。

  首先第一句,我必须牢记住我是谁。我他娘的不是凶手,不是失忆的侦探,不是走错路找不着妈妈的小屁孩子,这些东西在悬疑小说里都写烂了,而这一次是真实发生在我眼前的事。这件事对我造成的心灵冲击不亚于十级风暴。或许我会在日后以换位的方式来思考这件事,所以我必须牢记住我是谁,这才是最主要的。

  然后是第二句,昨天夜里我连觉都没有睡着,一闭上眼就是一副血淋淋的画面,我的精神高度紧张了一夜,而对我今天的行动却没有造成什么影响。我把耳朵,眼睛用到了极致。就连上课时,我也始终盯着校门口来往的车辆,仔细听着哪怕一丁点儿警笛的鸣响。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不管是警笛,警灯,学校保卫科,医护车,什么都没有。甚至于,学校的广播,网站,甚至是曾经秘密报道过学生跳楼,神秘人投湖的帖吧上,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什么都没有。走在路上,学生们依然兴高采烈的谈论着昨天的电影,前天的歌手大赛,英语四六级,期末考试,学生和老师的八卦。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危险。那个冷血的凶手已经带走了他们其中一份子的命,他们却毫无察觉,无知!无知的人们!

  好像,他们并没有错,之所以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我是唯一的目击者,而我,算了,这个等会儿再说。

  值得欣慰的是,一是,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那双冰冷的眼睛或许没有发现我的存在,相对于他在暗处的沾沾自喜,我也同样拥有着黄雀在后的优势,这极有利于我在他发现我的存在之前,找出他的存在。第二,在这所封闭的学校内,一个人的失踪并不能隐瞒太长的时间。就算是因为考研要搬出宿舍,或者是大四没事抽时间出去旅游。但我想,最晚一个月,最晚一个月,这件事就会被人所发现,而到那时,造成的震动或许会让全学校惊慌失措。

  但我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我等不了,我必须把那个家伙给揪出来,必须,越快越好。

  为什么?因为第三条!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确定这句话,这句话从昨夜到现在就这么出现在我脑子里,就好像1+1=2一样不值得去怀疑,这或许是我所能掌握的惟一的线索了。

  我为什么如此确定,答案只会有一个,我肯定在某个时间见过那个人。不是昨天夜里那双在黑暗中冰冷的眼神,而是在某个阳光明媚或阴云密布或小雨绵绵或之类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时间内,我肯定在学校的某个地方见过那个该死的家伙。所以我才能这么确定。该死的,一想到现在那个冷血的人就藏在周围,把那双冷眼藏在阴险的微笑中,用那双染血的手,或拿着书本,或敲着键盘,或拍打着同样的肩膀,或者,又拿起了那件无可名状的滴血凶器。

  我不能再等了,这一整天,学校的迟钝曾让我无奈和愤怒,现在想来,或许,学校也与这件事逃脱不了关系。该死的幕后*作,我必须站起来,我必须将凶手抓住,揭开这一切阴谋,让同学们明白,他们究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当中。

  就从明天开始吧!

  第四,一定要把这本日记藏好!

  (为保证阅读质量和情节舒适请在前几篇日志中按顺序阅读,请处于安静和平静的状态下阅读。阅读期间有任何问题或不适请及时与我联系,谢谢支持。)

  (二)

  11月19日星期二天气:晴今天夜里是我第二次努力压制自身的恐惧去回想和记录下曾经发生的事情。好在没有人会发现我现在随心跳一起颤抖的笔迹。

  首先回顾一下那些重中之重的东西。第一,我不是别人,我是张彬。第二,我在周日晚上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第三,我百分之百的确定凶手就在我周围,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发现还有我这个目击证人之前,尽快把他找出来。第四,我会用这本日记记录我的进程和一些重要的东西,并且,一定要把它藏好。

  好吧,让我们回到十四个小时前,来从头记录今天整整一个白天我的所有发现。

  今早我去了案发现场,该死的大火把草坪上的一切烧的干干净净。我现在更加怀疑这件事的背后或现在有着学校的影子,不然为什么环卫处的家伙,好死不活的赶在这么正好的时候来一把火把干枯的荒草付之一炬。

  他们烧的恐怕不是草,而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我面对着黑漆漆的地面只能报以苦笑,直到我回头的不经意间看到了那个在路旁树下反着光的卡片。

  或许是因为风的缘故,这个卡片是那片荒地中唯一在大火中残存下来的东西。

  我发誓我的确是抱着好奇的心态去看的,但所发现的东西仿佛使我在将要溺死时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那是一片残缺的标签,一件男士风衣的标签。和普通的标签一样,上面有着衣服的牌子,型号,品级等等。不一样的是,那片标签的末尾并不是一个能连着丝线的孔,而是极为残破的裂口,就好像这是被人从衣服上硬扯下来的。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那裂口的边缘处,那点点红褐色的痕迹分明就是干掉的血!

  一片在案发现场被人用力撕扯下来的还沾有血迹的标签,我如果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就可以去死了。

  我回头鄙视了一眼那片烧焦的场地,心中的愁云顿时散去。连老天爷都在帮我,不是吗?

  但现在还不到庆祝的时刻,虽然有着极为有力的证据和猜想,但只有付之行动才能真正的抓住那个家伙的把柄,彻底把他从浑水中给揪出来。

  我当时对此充满了信心。

  我的信心不是什么指纹或DNA分析的高科技侦破工具,或是什么第六感和灵敏嗅觉之类的特殊能力。

  11月11日的购物狂欢,能让我百分之八十的肯定,这件新衣服是从网上买来的。

  而结果也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只用了半小时的在线搜索,这家商标的宝贝就被我从天猫商城里搜了出来。

  连带着,11月11日男士黑色XXL天津北辰的字眼,在用户评价的右下角被我清楚的看到。我点开了那个神经病似的淘宝账号进入了这个嫌疑人的淘宝主页。

  我从没想过事情进展会这么顺利,因为这个家伙购买的宝贝中有一项是我在校园里唯一见过一次的东西。

  电动自平衡独轮车。

  即使是在这个经济还算发达的地区,学生群体中还是只有极少数人会花几千元买这么个科技超前的玩意儿。反正我在学校,只见过一次。

  这一发现让我心跳顿时紧凑了起来。

  我转过头去问对铺的老三,我尽量把语调放的平缓和随意:“老三,你还记得那天咱在*场上见得那个骚包的踩着一个轮子转悠的家伙吗?那孙子干嘛的来着?”

  “工商院的霍百鸣”老三不阴不阳的往外吐着字,随手一个VT二连把血魔送回了水泉“富二代,他爹是大老总,那天吃饭不是批斗过了么?”

  “哦”嘴上这么应着,我在脑海中却丝毫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他的痕迹。难道,我之所以那么肯定凶手就在我周围,就是因为曾经以这样的方式“记录”过这个家伙?

  我不敢再迟疑,连忙又问道:“那你知道他住哪吗?”

  “我哪知道”老三啃着血药继续以干尸的方式和我对话“不过听说那小子嫌宿舍太烂,就搬去教师公寓了。”

  我等不及他把话说完,早已收拾东西向教师公寓赶去,这样的“人物”,当然不能住在宿舍!

  幸运女神好像爱上了我,我一进小区门就看见了那个骚包的影子。

  果然是黑色风衣,果然是价格不菲的自平衡,并且,果然有女生。

  我只好躲在一旁,希望那个无知的同学能赶快离开这个衣冠禽兽,给我一个单独对话的机会。

  一个浅浅的吻别终于结束了这段长达半小时的约会。看得出,两人转身后脸上的失落比刚才面对时的笑容更加真实。

  我深吸一口气,低头慢步跟了上去。

  在只剩几步的距离时,他食指上的ok绷让我稍微的迟疑了一下。

  这一下,我再抬头时,我们两人已经面对面站着了。

  我的面前是一张充满着心烦和疑问的脸,他咬着牙,仿佛是忍耐着什么:“你是干什么的?”

  “还算懂礼貌”我心里默念了一句,站正了身子,用尽量舒缓的语气问道:“我是理院的张彬,这次来,只是想问问你右手上的伤口是怎么回事?”

  在这期间,我一直盯着他的眼睛,试图发现一丝的不安和慌乱。不过没有,我却在他皱起的眉头中发现了愤怒。

  “滚!我不管你和那个贱人是什么关系,我现在心情不好,滚!”

  我被他的表情和语言彻底弄的糊涂了,只能扔下一句“告辞”就慌乱的离开。或许我是觉得留的青山在,事情不妨从长计议。也或许是闪过了当时那个夜晚让我恐惧的身影。我在回宿舍的路上一直回想和分析这些怪异的语言和行为,不只是他的,还有我的。

  我推开门的时候,宿舍里传来了一声尖叫!

  “啊!”

  那分明是小二的声音,我向他的床铺看去,只见他盯着我,慌乱的把一本书藏在了身后的被子里。

  “你,你怎么回来了?”他尽力的把声音放稳,但我还是听出了恐惧。

  “你怎么了?”我只有这么问。

  “没,没什么事。就是没想到你这个时候”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拿出被子里的书下了床。话还没说完,人却已经出去了。

  我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并且快速的回到书桌前记下一串号码“0224S54”。

  这是那本书书脊上的编号,是校图书馆为了将图书分类整理和登记所做的标签。

  那是一本封皮简装的旧书,书面都发黄失色看不出任何字迹。小二看那样的书我不奇怪,可他为什么要躲我。

  他一定知道了什么,或者,他一定知道了我知道了什么。我暂时不能问他,但或许我可以自己去寻找答案。

  明天,或许要去图书馆走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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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三)图书馆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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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11月20日星期三天气阴我刚刚发现洒在封皮上的粉笔末并没有什么痕迹,说明这本日记暂时安全。宿舍里或周围的人并没有在我身上发现什么疑问,很好,我正希望这件事可以在深水区低调的进行,除了有点不正常的小二。我不想因为他而使我在查的这件事迅速的在我身边爆开,所以我只能用其他方式来查出原因。

  还是先重复一下那些重点:我叫张彬,是一桩杀人案的唯一目击者,我肯定那个凶手就在我周围。目前反常的有同宿舍的小二和富二代霍百鸣。我必须尽快尽可能低调的把他找出来,揭露他的罪行。

  好吧,开始今天的记录。

  我今天去了学校那栋不能算是图书馆的图书馆。

  那是将教学楼划出四分之一不到,用玻璃门隔开的十三间放满书的大教室。

  这是我本学期第一次来图书馆,满书柜的书籍让我眼花缭乱。不过,对于几乎是在新华书店长大的小二来说这些书还是不够看的,所以我一点都不好奇他看那本书。

  我好奇的是他看的那本书。

  十三个分区,近几万本书,够我忙活好几个星期的,好在我有编号。通过门口那三台图书查询机,我只花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就站在了那本书所在的书架前。

  可是,显然小二手里的那本书只是个孤本,他编号前后并没有相同封皮的东西。我或许,白来了一趟。

  如今的路只剩了两条,一个是想办法拿到小儿手中的书或问出小二的秘密。另一个是继续跟进霍百鸣,寻找他的破绽。

  选择哪条路我也非常苦恼,我现在也拿不准这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

  我观察了一下四周静谧的环境,不妨,就在这里坐下来,慢慢分析一下这件事。

  首先是通过染血的标签所找到的霍百鸣。他的确是现在最有嫌疑的家伙。有钱有势的背景,独自在外居住,丰富复杂的社会关系还有最直接的,那个我现在唯一的线索。

  可是他手指上的伤口显然对此会有另外一种解释,而且,在我的心底,那天晚上那个犹如杀神一般令我恐惧的眼神,我实在无法和这么个娇生惯养的小子联系起来。

  与是,就有了小二的那声尖叫。

  尖叫说明害怕,他在害怕什么?害怕我,害怕那时有人回来,还是害怕那时正好是我回来?

  如果是害怕我,若是平常这实无必要。虽然我承认我不太合群,也不代表我会让同宿舍的兄弟怕成这样。除非是他发现了关于那件事的东西。

  若是害怕那时有人回来,就一定会跟他手中的书联系在一起。他当时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把书藏起来,当时为什么要离开?

  如果是害怕那时正好是我回来,又该有什么解释?

  天哪,这个平时神神叨叨的家伙怎么一下子给我添了这么多的麻烦。我只能一边苦恼自己过低的分析能力,一边埋怨小二。

  百思不得其解的我只能先把霍百鸣这家伙查清楚。

  正当我站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双白手套从运书车上拿出一本封皮泛黄的书,放进了我面前的货架。

  “0224S54”我爱图书管理员。

  确定白手套走远后,我放下手中反拿着的书,慢慢的抽出了那本泛黄的家伙。

  “杀人犯”这个书名先是让我的心不由得抽动了一下,但随后半页的故事梗概却让我震惊到无以复加。我的嘴和眼睛不由的睁到了最大,吸进去的每一口空气,仿佛冷到全身骨髓,我不由的打个哆嗦,手中的书一个不稳,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对此却没有丝毫反应,整个大脑仿佛炸掉了一般。

  天呐,我看到了什么?那本可怕的,年代久远的恐怖小说,故事梗概竟然是这样写的:“大学生叶凡在一次夜晚的醉酒后无意间目睹了一场可怕的杀人游戏。惊魂未定的他,在日后的几天内却突然发现,凶手就藏在他的周围。恐惧中的叶凡不敢轻举妄动的去寻求帮助。他只能靠自己的能力与歹徒周旋,在周围十三个身份不明的陌生人中找出那个真正的杀人犯。”

  这完完全全是我目前的真实写照。为什么?难道,小二是因为看了这个才,难道,小二不光是看了这个,还看了我的日记,甚至,难道那天晚上,我并不是那个唯一的目击者,而在周围某个角落,小二也瞪着那双恐惧的眼!

  然后他看了我的日记,然后他知道了一切,然后,他惊慌的在我面前藏起这本仿佛是预言一样的小说。

  “凶手,凶手!在这本小说的最后,到底谁是凶手!”我慌乱的准备拾起地上的那本书,但在我准备弯腰的时候,我看到了对面窗户上那反射过来的一双眼睛。

  之所以我并没有对凶手有太多印象,就是因为在那天漆黑的夜里,我只看到那一双泛着冷光的眼,就像现在。

  我的血液渐渐凝固,他来了,他知道我在查他,他知道那天我在场,他知道必须要把我干掉,但这是图书馆,绝对不是个动手的好地方。

  我平定下呼吸向窗户看去,发现他已经移开了那道目光,我不敢回头去看,去看清这家伙到底长个什么模样。我不敢去捡,不干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我慢慢的移动步子,走到了另一个书架后面。

  他没有动,好像只是安静的站着,那一瞬间的眼神或许只是不经意间扫过。他或许不知道我,不知道那些事,不知道我知道那些事。

  我只能胡乱的拿起一本书遮住脸,让呼吸和心跳尽量恢复自然。然后我听到了轻微的脚步声,然后我才意识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那本掉在地上的书!

  我转过书架去看,果然不见了。我怒骂着自己的愚蠢和胆小,在图书馆待了好久,我才敢轻声的逃出去,直到安全的到了宿舍,我才想明白,我的致命不仅是丢了那本书,而是在这场无声低调的博弈中,我失手把主动权玩完本本的交给了对手!

  现在,我不知道他是谁,而他,相信一旦看了那本书,就会立马知道当时在他面前失态的我,究竟是谁。

  明天,我或许要把周围所有的人,当成敌人。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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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四)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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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11月21日星期四天气阴我叫张彬,我在一次夜晚的行走中亲眼目睹了一桩杀人案,我十分确定那个杀手就在我的周围。通过调查,目前有两个人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是由染血的标签所确定的嫌疑人,霍百鸣。另一个就是疑似另一个目击者的小二。为了不让事情闹大,我只能独自低调的寻找那个真正的凶手。而我在图书馆中的失误,已然将我俩的主,被动角色互换。

  现在,我变成了猎物,而他则变成了暗中窥伺的凶手。或许现在,瞄准的红点已经爬上了我的脑袋。我不得不将周围所有人当做假想敌来对待。

  封皮外的粉笔末和封皮间的头发丝毫没有变化。谢天谢地,昨天我写完日记后就把他藏在了另外一个地方,而我决定每天都换一个地方。这样的话,即使小二看到了前面的内容,也只会知道我的一些基本想法,不去理会他了。

  言归正传,今天一天满课,昨天那不期而遇的惊魂三分钟,使我做了一夜的噩梦。加上对现在处境的担忧,使我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度过了今天。

  调查仿佛陷入了泥潭,我怀疑我不仅没有侦探分析和思考的能力,而且还缺乏必要的胆量。

  现在我睁眼闭眼都是那双冰冷的眼睛。霍百鸣那小子的气场和他有着千差万别,我不得不在另外的地方找突破口。

  今天的一整天我都在保持着绝对的低调,幸好我平时的不合群使我并没有显出多么的异常。我咬牙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身心的疲惫,尽量将眼睛睁的大,耳朵放的灵,来避免和任何人有任何不平常的接触。

  慢慢的,我甚至发现所有人在看我的目光中都带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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