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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爱情往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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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爱情往事》赵小赵
第1节:前生是一头猫
多年以来,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惹人讨厌的蟑螂在武昌司门口的阴暗角落里蹿来蹿去。我外表看似斯文,说话不愠不火,但内心实则桀骜不驯、凶狠好斗。我和甘勇曾经率领一帮弟兄把整个司门口搅得鸡犬不宁,我们的名字也因此遗臭周遭几条街。
派出所我进去过多次,我管那个长着一副马脸的姓黄的片警叫黄鼠狼。有一次,黄鼠狼把我拽到派出所,吼我说,你再闹再闹,我送你去少管所!我不甘示弱地回嘴道,你凶什么凶,再凶我告诉甘勇他老爸扣你奖金,说完就扬长而去。此话噎得黄鼠狼直翻白眼。甘勇和我是喝过血酒、拜过把子的哥们,跟我一个德行,打打杀杀比我还狠。那时候他老爸是武昌公安局的一个头头,很有些实权。
我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依仗权势来欺负弱势群体。
我之所以退出刀光剑影的少年江湖,有很大部分原因是为了一个叫张迎春的女孩,她是校长的千金。当时我像个花痴一样地迷上了那个大眼睛、长头发的女孩,但她对我的追求不屑一顾,还当面把我花了三个晚上写的一封情书撕得粉碎,并且冷冷地抛下一句:“去死吧,只有猪才会喜欢你这种混混!”
这事还很快被张迎春告到班主任那里,我立即成了全班师生口诛笔伐的对象,只有甘勇和我站在同一个阶级阵营。张迎春她老爸还专门为此事把我叫到校长办公室,恶狠狠地警告我,你敢再打我女儿的主意,我就开除你,并且打断你的狗腿。不过,他没敢拿我怎么样,倒是怀恨在心的我,真的打断了他家一只母狗的右腿。张迎春她老爸明知是我犯下了这桩骇人血案,却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好干瞪眼。
话说回来,张迎春的羞辱,使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强烈的刺激,自以为是的少年英雄豪气一下子烟消云散。我把自己关在阁楼里,整整一个暑假,都在思考张迎春为什么把我和猪类比。而就在这个夏天,我最亲密的战友——甘勇在和紫阳路的一个帮派打群架时,被对方用一把生锈的日本马刀刺破了心脏,还没来得及送到医院就壮烈牺牲了。
甘勇的惨死,终于让我下决心彻底告别这段血色青春。我悲哀地意识到,很多时候,暴力非但不能使自己成为英雄,反而连爱情和性命都保不住。
从高二上学期的那个秋天开始,我发愤读书。许多人起初想看我的笑话,认为我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认为我这个扛着一颗猪脑的人天生就只会吃喝玩乐、寻衅滋事,但随着我每次测验成绩的节节上升,大家转而对我刮目相看。
我记得高三上学期的一次模拟考试,我的总分名列全年级第二,许多女生因此向我暗送秋天的菠菜,张迎春也翘着小屁股围着我转,但我连正眼都懒得瞧她。那时我终于懂得一个道理,要想赢得美人欢心,不能依靠武力,只能智取。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毕业后,在位于武昌水果湖的一家杂志社当上了编辑记者。我投奔的这家杂志据说每期发行量接近500万,是全国最畅销的杂志之一,招聘条件比较高,我靠在大学期间发表的一些无病呻吟的文章得以顺利进入,因此颇为得意了一阵子。
其时,张迎春早已淡出了我的青春往事,我发现自己当初追求她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一种逞强好胜的少年英雄情绪。那时,张迎春不仅是校长千金,还是班长,学习成绩也不错,找她做马子无疑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但现在想起来,我那时真的是有眼无珠,张迎春不仅一点都不漂亮,脸上长满了雀斑,胸脯像飞机场,身上还有着淡淡的狐臭。
于我而言,武汉是个永远也到不了性高潮的女人,尽管丰乳肥臀,但所有的娇喘和呻吟都是如此做作,让人欲罢不能,却又索然无趣。我就在这座缺乏荷尔蒙激素的城市里挥霍时光。从我住的地方到杂志社,开车只有不到15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早晨开着那辆二手的切诺基去上班,在办公室里签个到,然后就回家坐在电脑前写稿子。
午饭过后,剩下的时间就基本属于我自己了。我可以跷着二郎腿躺在阳台的藤椅上悠闲地喝茶吹口哨,可以和我刚认识的女网友煲电话粥,还可以对着墙上金喜善的巨幅半裸画像自慰。
2000年秋天以后的很长一段日子,我常常搞不清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尤其是在下雨天,看着窗外缓慢蒸腾的水汽和沿着古老屋檐寂寞滴下的雨珠,我就感觉做爱成了这个世界唯一让我留恋的理由。
我老爸老妈早在两年前就随我老姐移民到了加拿大。
我一个人住在武昌司门口那幢辛亥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式阁楼里。
据说这幢阁楼在解放前是武昌一带小有名气的妓院,名叫媚香楼。它顶着一头衰草矗立在周遭高楼大厦的夹缝中,像个始乱终弃的二奶,显得特别娇弱和无助,朱漆斑驳的门窗和楼梯扶手上雕龙绘凤,残存着旧时大武汉的盛世浮华。
有时我把鼻子贴在墙壁上,还能嗅到古老木板上散发出的淡淡的胭脂味道。我天生对女人缺乏免疫力,不知是否就跟阁楼里面百年不消的脂粉气有关。
我曾听别人说,民国后期,这里住着一位名叫百合的绝色女子,她爱上了一位国民党军队的少尉,后来那位少尉随败军撤退到了台湾,说好过一两年就回来接她,谁知从此就音讯杳无。解放后,百合成了被无产阶级劳动人民重点改造的对象,但不久就在一个雷雨夜穿着绣花鞋跳楼而死。有人说她是思念过度,精神失常自杀,也有人说她是以死来抗争一个专政干部对她的凌辱。
我们家搬过来的时候,我常常有意去阁楼里寻找昔日风花雪月留下的痕迹,但我只在13岁那年从天花板的裂缝里抠出一个金耳勺。
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这个镂满精致花纹、在血色太阳下闪烁着神秘古老光泽的金耳勺,是否就是当年百合为了赎身而私藏的宝贝呢?
我的脑海里总是充满这种古怪的念头。
2001年晚春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在武昌街道口的宝通寺山门外面,我碰见一个据说可以看见前生和来世的游方僧人,他仔细看了我的面相,说我的前生是一头猫:懒散、敏感、多疑、外表沉静,但内心暴戾凶狠。
第2节: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中午一场春梦刚醒,我正躺在藤椅上一边惬意地喝着君山毛尖,一边晒着暖暖的太阳。沈小眉打电话给我说今天她休息,问我有没有空陪她出去逛街。我说每次陪你逛街,我都得给你拎着大包小包,你是不是又想压迫可怜的劳动人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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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哪啊,今天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没事我哪敢劳您姚哥大驾。
我问沈小眉今天怎么特殊了,是要订婚了还是要结婚了,是不是有了那个小白脸的英雄后代准备传承未来了?
沈小眉说,姚哥,你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好不好,我早就跟小白脸吹了,今天是我24岁生日!顿了顿,沈小眉又愤愤不平地说,姚哥,你真是丧尽天良,你每年大寿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的生日你就从来没记得过!
还没等我辩驳,沈小眉就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想想沈小眉的话不无道理,心中就有些愧疚。每年我过生日,她总是到处张罗着,好象过年一样:帮我整理房间、洗衣服、去臭气熏天的菜市场买鸡鸭鱼肉,并且亲自操刀下厨,虽然她做的菜不是太淡就是太咸,不是夹生的就是煮得跟猪食一样,但心意还是很到位的,要知道她在家里可是个娇生惯养的资产阶级小姐,连乳罩和内裤都是她老爸帮着洗的。
我抽烟时爱玩弄的ZIPPO火机,我被同事羡慕不已的雷达手表,我跟女网友发短信调情时用的诺基亚,我系的鳄鱼皮带等等,都是沈小眉送我的生日礼物。
有一次沈小眉问我,知不知道她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我随口说是正月初一吧。她说不是。我又信口胡驺道,那就是八月十五。气得她差点把我的耳朵给拧下来放进烧腊铺,然后她在我耳边以120分贝的高音大吼道,姚伟杰,这回你给我记清楚了,本小姐的生日是2月17!2月17!
直到我像和尚念经似地把2月17日这几个数字唠叨了数十遍,她才恨恨地把手从我的耳朵上移开。
但很不幸的是,我天生对数字极不敏感,有时连自己的手机号码也记不住,这不,今年的2月17,我又忘记了是沈小眉同志伟大的诞辰。
沈小眉是我的小学同学,浪漫点说是青梅竹马。她家住在阅马场,一幢很古旧的欧式花园,屋顶上还有着半裸的希腊众神雕像。一年四季,墙上总是缀满了各种绿荫荫的爬行类植物。
最初,是解放前的一个洋买办住在这里;抗战时期,它又成了一个国民党中将的私宅;再后来被沈小眉的祖上——当时汉口赫赫有名的“瑞福源”钱庄老板买了下来。
沈家花园后面是一条铁路。小的时候,我常常坐在铁路旁边那堵残损的古城墙上看着火车呼啸而过,没有火车的时候,我就那样无聊地看着铁轨沉默地伸向远方,想象远方会是一个怎样花花绿绿的世界。但有时我也会和甘勇坐在高高的城墙上,向从城墙脚下走过的漂亮女孩吹口哨。
沈家花园的围墙很高,有一张很大很牢固的镂花铁门,铁门上方还有尖锐的倒刺。那时我还不敢翻门进去,只能远远地看着里面神秘而高大的房子。
有一次,读小学二年级的我放学后从沈家花园门前经过,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在铁门里面向我招手,哥哥,陪我一起打球好不好?我一个人不好玩。
我停下了脚步,笑着打量她,很想进去,却又迟疑。
这时,里面的女主人打开铁门让我进去了,她笑着说你就陪小妹妹打球好吗?等会我给你买个冰棒吃。
这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就是沈小眉。
那时她还没上学。沈小眉比我低两届,她在我们学校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读三年级了。
沈小眉的老爸老妈是属于中国最早一批下海经商的人,祖传的家底又颇丰厚,所以沈小眉从小养尊处优,显得与众不同,有点贵族气,穿着都是名牌。一些喜欢嫉妒的女生暗地里叫她狐狸精。沈小眉骨子里有些孤傲,很少跟同学来往,除了有时蹬噔噔地跑上楼来找我闲聊,她课间休息时分一般都是托着腮,静静地坐在窗户边,看着外面单调的风景发呆。
因为沈小眉不合群,老遭同学的欺负,有了委屈她就哭着鼻子来找我诉苦,我就常常为她打抱不平,因此别人总臭我跟她是一对儿。但臭归臭,我为她打过几次狠架后,就真的没有人再敢欺负她了。后来,我们考上了不同的中学,但还是会经常来往。每次她有什么难言的心事,跟父母都不说,却会毫不保留地告诉我。
有一次,沈小眉神秘兮兮地把我叫到辛亥革命纪念馆后面的樟树林里,说有个男生给她塞情书,她怕极了。其时我刚从张迎春的情书风波中走出来,我对她说,你千万不能把这事情告诉老师,否则那小子的前途就完了。
她一脸害怕地问,姚哥,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问沈小眉,你喜欢他吗?
她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有点,他长得很帅,像黎明。
我说,那这样吧,你什么时候把他约出来,我跟他谈谈,但你事先不要告诉他。如果你们俩是真心喜欢,就好上吧,但也要等中考以后才能好上啊。
沈小眉无比信任地望着我,使劲地点头。
两天后的傍晚,沈小眉把那个男生约了出来,还是在辛亥革命纪念馆后面的樟树林里,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中间估计隔了5米的距离。
我突然从灌木丛后头冒出来,故意敞开胸前的衬衫,露出张牙舞爪的文身。我拦住那个男生,斜吊着眼睛问他,听我妹妹说你喜欢他?
那个男生好象被痞里痞气的我吓坏了,以为我要找他算帐,他转身就想跑,被我一把拽住了。
我说你跑什么跑?
他结结巴巴地分辩道,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喜欢你妹妹,她长得,长得不好看,学习成绩又差,我是根本,根本不会喜欢她这种女孩子的,是,是她自作多情吧。
听到这里,我猛地扇了他一个耳光,骂道,操你妈,胆小鬼,就你这熊样也配追求我妹妹,快滚吧,不要让我再看见你,看见你一次我就揍你一次。
我狠狠地踢了他屁股一脚,他就连滚带爬地跑出了树林。
沈小眉早在一旁气得掉下了眼泪,她也没想到那个长得像黎明的男生如此窝囊,为了保全自己,还说话来伤害她的自尊心。其实,沈小眉成绩虽然很一般,但长相绝对漂亮,那小子诋毁她,不过是为了在我面前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安慰了沈小眉好一会,她才止住了眼泪。我说这样的软蛋你再也不要理了,哥以后给你介绍个好的。
沈小眉还是余怒未消,她恨恨地说,我才不要呢,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下流、卑鄙、无耻!
我笑呵呵地说,小眉,那你不是把哥也骂进去了?哥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下流卑鄙无耻呢?
沈小眉噘着嘴唇说,姚哥,谁骂你了,我是说除了你之外。
我和沈小眉往树林外面走,她右手拿着一根被折断的树枝百无聊赖地挥舞,脸上凝结着仇恨,好象在抽打哪个负心汉。突然,她尖叫一声,树枝上的一根木刺扎进了她的食指,殷红的血流了出来,我赶紧用指甲去帮她拔嵌在食指肌肉里的木刺。
木刺终于被拔出来了,沈小眉感动地对我说,姚哥,你真好!
我坏笑着说,是啊,我这样的好男人全世界绝无仅有,你以后要是找不到对象,就嫁给我好了,我可不嫌弃。
沈小眉红着脸说,姚哥,到时你可别反悔哦。
我一拍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第3节:青梅竹马沈小眉
沈小眉刚刚进入高中,她老妈就患直肠癌去世了。她的老爸没有再娶,而是把独自把三个孩子拉扯大。沈小眉家应该算是典型的超生户,她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分别比她小四岁和五岁,但因为她家里有钱,她老爸老妈也不是国家干部,因此也就是罚款了事。
沈小眉后来考上了武汉一所并不出名的大学,读的是金融管理,毕业后,在老爸创立的天宏集团公司搞人事管理。她老爸名下,有四家服装公司、两家房地产公司、两家酒店,还有一家苗圃。
苗圃四季鲜花灿烂,但并不挣钱,那完全是为了沈小眉的爱好才开的,她每周都要到位于东湖边的苗圃打理一番。至于上班,沈小眉是有一天没一天的,但工资奖金照拿不误,快活得像神仙,让我羡慕得要死。
她不想去的时候,就是满大街疯狂购物,或者在沈家花园里睡大觉。都说喜欢睡觉的女人皮肤好,沈小眉的皮肤就是典型代表:白皙细腻,嫩滑如脂。
沈小眉的体态像杨贵妃,丰满性感,却绝谈不上肥胖。但她还是常常不满意自己的体形,老对我抱怨说要去韩国做抽脂手术。
我每次恐吓她说,做了抽脂手术,身上会留下难看的疤痕,恶心死了,到时会嫁不出去。她听了,才犹疑着一直没去。
事实上,我比较喜欢丰满的女人,只要胖得不是太难看。至少丰满的女人垫在男人身下是很舒服的。我一直认为,这跟大多数人喜欢躺在舒适的沙发上,而不喜欢躺在地板上看书看电视是同样道理。但沈小眉却不这么认为,她鄙夷地说我喜欢女人丰满,是因为我是个崇尚肉欲的好色男人。
追求沈小眉的男孩子一直挺多的,说有一个加强连有些牵强,但说一个加强排又少了点。我帮她参考过的至少就有7个。我经常在某个节假日碰到她跟某个男孩子兴致勃勃地逛商场,但她总是跟我说她不过是找个免费的搬运工而已,用她自己话来说就是“都不来电”。
有一次,我问沈小眉对什么样的男孩子来电,她说她喜欢正义感强的,但又不能迂腐;带点坏坏的味道的,但又不能有流氓习气;会关心体贴女孩子的,但又不能没有主见像个老好人;不能太小气,但又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她列举了足足二十几条标准,我听得头都大了。
我笑嘻嘻地对她说,这样的好男人已经绝迹500年了,如果找不到,你是不是会当一辈子的老处女啊?
沈小眉同志却一脸狐媚地说,谁说我要当老处女了,我记得某人拍着胸脯跟本小姐发过誓,要是我以后找不到对象,就嫁给他。
我一听,大叫“救命”,赶紧夺路而逃。那次,沈小眉对我的逃跑行为耿耿于怀,气恼得整整两个星期都没理我。
最近沈小眉谈了一个对象,省委的一个高干子弟,长得还有点小帅,个子高高,细皮嫩肉的,就是太娘娘腔,言行举止像极了《白蛇传》里的许仙,怎么看怎么不别扭。
我跟他俩在武广旁边一起吃过披萨。那次明明是沈小眉说好了他们俩请我,临到买单时,那小白脸就是迟迟不肯掏钱包,当服务员拿着单子过来结帐时,他借口接电话跑到了门外,一聊就是半个小时。
偏偏那天沈小眉忘了带钱包,最后还是我买了单,250块啊,连美国进口的安全套都可以买上4盒。凭什么帮沈小眉参考对象还要我出血,真是个二百五,想起来心情就巨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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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气的是,那次我比他俩后去,我把切诺基停在一辆崭新的别克旁边,车尾稍微有点斜,挡住了别克的去路。我没想到那辆别克是小白脸的。从披萨店出来时,他狠狠地踢了我的切诺基一脚,骂道,谁把这破车开出来丢人现眼,蹭坏了我的车赔得起吗?
我走过去冷冷地说,这车是我的,车踢坏了没事,只是别踢坏了您高贵的脚丫子。
小白脸看着我一脸阴沉,有些尴尬,赶紧拽着沈小眉上了自己的别克。
沈小眉知道我看不惯那个小白脸,以后在我面前就再也不提他了。
想到如花似玉的沈小眉以后可能被这个二百五每天晚上合法地蹂躏,我就有些窝火,因此没少在她面前说小白脸的坏话。有一次我在沈家花园看影碟,周星驰主演的一个搞笑片,讲的是乾隆时期的一个宫廷爱情故事。
我对沈小眉说,我觉得这里面的太监小李子说话很像一个人啊。沈小眉问像谁。我挤眉弄眼地说像你的小白脸啊。
沈小眉听了,皱了皱眉头,但嘴上却没有说什么,我想她心里多少是有些认同我的看法的。
还有一次,我故意在沈小眉面前造谣说,看见小白脸在洪山广场旁边的家乐福和一个姑娘勾勾搭搭,行为暧昧。我还煽风点火说,这样的花心大萝卜,是绝对靠不住的,即使结婚了,也后患无穷。
沈小眉听说后,神情立即严峻起来,她柳眉倒竖,立即拿起手机开始质问小白脸为什么要朝三暮四做对不起她的事情。趁他们在电话里激烈争执的时候,我忍不住跑到洗手间幸灾乐祸地偷笑了好一阵子。
听沈小眉说跟那个小白脸吹了,我高兴得眉开眼笑。我想要是沈小眉真的嫁给他的话,我和她还能不能做成朋友都很难说,至少他们两个在一起时我是不会去他们家的。
我从藤椅上站起身来,掏出手机拨打沈小眉的电话,响了几下,她可能是还在生闷气,故意不接。我不屈不挠地打着,几分钟后,她终于接了,一开口,就没好气地说,有事就快说,我马上要出门了,没时间跟你闲聊!
我笑嘻嘻地说,小眉啊,千万别生气哟,女孩子生气容易起皱纹的。
沈小眉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管我呢,我变丑了又不要你娶!
我说最近连续熬夜写稿,脑袋整天昏昏沉沉的特别容易健忘,昨天还把刹车当成了油门差点弄出了人命,所以一不小心把她的伟大诞辰给忘了,实在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而是为了祖国的新闻事业呕心沥血艰苦奋斗,以至于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的原因,希望她能够体谅我,如果连她这样的红颜知己都不能够体谅我,那真是我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感觉自己很有表演天赋,说得差点声泪俱下,估计沈小眉同志在电话那头也听得起了恻隐之心。她的语气柔婉了很多,她说姚哥,你怎么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呢?写稿子那么拼命干什么,你又不需要养家糊口。
我可怜兮兮地说我要娶老婆啊,没钱谁肯嫁我。我说我每往银行里存一万块钱就好象摸到了老婆的一根手指,现在我连老婆的五根手指都没有摸全呢。
沈小眉一听,在电话那头“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她说姚哥你堂堂一个编辑记者,怎么还这么俗气,现在有些女孩子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势利,她们嫁人是不看男人有没有钱的。
我暗笑了一下,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像你这样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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