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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我神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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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阿姨正歪着头想啥心事,看到我进来,她立刻向我扑过来。我赶紧扎稳马步,看那阵势,杨阿姨冲过来的力度有好几百牛顿。另一方面我也很感动,毕竟有母子般的亲情,见到我,她失控,向我表达她感情脆弱的一面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使一大把年纪了,若伏在我身上嘤嘤而泣,我也不会感到意外——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杨阿姨猛冲过来,伸手敏捷地接过我手中的鸡,啧啧说道,三儿啊,看你客气的,来我家还带啥东西,都是家里人,以后再也不要带鸡了……我说,好,好,下次带只鸭来。杨阿姨又说,不用不用,家里鸡都吃不完哩——要带就带鸡蛋吧,家里都是老公鸡,生不出来蛋。


  据此,我认定,杨阿姨脑筋正常,既能分辨公鸡与母鸡的特征功能,也能对比出实用的价值,选择最受益的东西。幸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的成本价值为零——那只鸡是野鸡,我窜到竹林里用弹弓将它射晕裹在包里转移地点,因此,杨阿姨很是喜欢地告诉我,三儿啊,你可真细心,逮了只鸡还把它给杀了,这些活儿是该我干的。
  因此,我又不太相信自己的判断,杨阿姨到底成为了哲学家还是精神错乱的平凡村妇。但她的记忆应该是超人级别,要比我胜出很多倍,她口口念叨的小花和我的故事跟她们说的一字不差。我又经历了一次故事的熏陶,耳朵里长出老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可是,天生多愁善感的我已经被故事里的人和事所感动。这种感情的滋生不知道是好是坏,对于现实生活来说,我还是觉得先前不为故事所动的冷酷更容易找到边缘的快乐,因为,听杨阿姨讲那过去的事,我已经泪水涟涟,心情相当糟糕,就想嚎啕大哭,心里不停地呼喊:李雪啊,你在哪里?
  李雪成为我重点回忆的对象不是因为她的美丽动人,故事里的李雪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有些人说她非常聪明,长得忒俊;有些人说她爱慕虚荣,过于现实;而我关心的问题是,她有多能耐,竟然视我的好感不存在,毅然扑到张平的怀里。那个家伙有点钱也是事实,但外表畸形也无法反驳,难道钱比我的相貌堂堂还重要?把钞票看得如此重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苦苦思索,是我与这个世界有了隔阂还是李雪脑子有问题。
  有这么些个问题需要解答,一天的时间容易打发得多,犯神经的次数明显又降低,我俨然成为一名准哲学家,不再有吃饭发呆的表现,也没有犯遇到事情慌乱失色大喊人渣的老毛病。我像个乖宝宝一样安静,从不乱跑,有水喝水,有饭吃饭,当然,我的杰出表现在于,不随便尿床,不会随地打滚。
  我妈把我当正常人对待,放心大胆地让我去数里之外的地方走亲戚,她不怕我迷路走失,也不怕我精神错乱失手伤人。看情形,我不再属于非正常人类,我有了自由和主张,我想干嘛就干嘛,我跟猪聊天,喂它们吃最棒的猪食,我妈伸出大拇指表扬我,说做得好,养肥了杀掉它们吃肉;我跟鸡说话,逗引公鸡和母鸡谈恋爱,我妈说,好,开始恢复人性了。我“嗯”了一声,表示我妈说得对,我希望它们早日生小鸡,然后杀掉它们吃肉。我也认为从逻辑上或者从日常生活里看我正在逐渐痊愈,很长时间没尝过意识混乱的滋味。那天我去大舅家串门,回来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蒋小红。她手里拎了很多吃的东西,朝我笑个不停,我忍住上前接过东西的冲动,以良好的姿势对她还以笑容。其实内心里我开心过度了,这么多天在六安,见过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但没有像蒋小红那样让我产生愉悦感的女人。无论环境还是人都让我有了阶段性的快乐,因此我一直循规蹈矩,没有什么过头的举动。但接下去的一幕改变了多日以来的平静状态,蒋小红没有扑过来,这一点我有些意外了。在医院里,虽然我常常向她身上扑去,但来到六安,也该轮到她忘情地与我拥抱了。我甚至怀疑在精神病医院呆久了,蒋小红已经被同化,思路混乱,不认识我无计了;或者感情呆滞不向任何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倾向;再者她反应迟钝,在我抛给她数个媚眼后,她依然理解不了男女之间的表达方式。这也就算了,惊人的一幕无情地发生了,一个高大的男子从蒋小红背后站起来,有篮球运动员的身架,坦白地说,相貌还是不错的,虽然仅次于我,但在这个地方也是数得着的角色,他突然也朝我笑了笑,嘴巴像个无底洞,神情跟傻子似的,我猜测他一定是蒋小红从医院带回来照顾的病人。
  我对帅哥肯定有排斥反应,那小子刚一露头我就浑身不舒服,继而就有呕吐的冲动,也有下泄的欲望,脑袋嗡嗡一片,鼻子微微发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一个男病人跟蒋小红有如此亲密的近距离接触。和她寸步不离形影相随的应该是我哦,早已习惯了蒋小红的说话方式,熟悉她的笑容,依赖她说的故事。现在我逃到乡下养病,她就有了新伙伴,那种被抛弃的感觉像一个恶毒妇女狠心丢下她的孩子,然后态度决然地说BYE BYE,置孩子的哭泣于不顾,撒尿拉屎也不管。这就叫无情的抛弃,蒋小红现在就是这样对我的。
  我说,小红,你怎么把病人带这来了?
  他不是病人,无计。蒋小红说,她的态度显得很认真,我的眼睛很惊恐,不相信她会拐骗别人,于是善意地提醒她,不能这样啊,小红,人家有病你也不能不管不问,抛弃人家不是一个好护士的行径,把他卖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更不是人干的事,小红,快送人回去,要不,我找公安局的送他回家。
  无计,你病还没好么,说了他不是病人,他其实——蒋小红脸一红,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说,小红,你就承认吧,他其实是自己跟踪来的,对么,我不怪你。
  不是的,无计,你误会了,不要再乱猜乱想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少想多吃,那样对脑子恢复才有帮助。他其实是我男朋友,这次来就是想让你们认识认识的……
  蒋小红说中国话怎么如此清晰流畅,非要让我一字不差地听到耳朵里才能达到她伤害我的快感么?顿时,我脑袋里所有图像消失,鼻子颤抖不停,眼前有五六颗金星跳跃,我确实被这番话击中了,男朋友啊,什么概念?是想拉小红的手就拉她的手,想摸她的奶就摸她的奶,想亲她哪就亲哪,这是一个可以明正言顺占一个女孩子便宜的角色。气恨的是,这个角色被别人捷足先登,一个乳臭未干、长相崎岖的小白脸,他夺去了我记忆里篇幅最多的一段,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想着想着,我的血压就陡增上来,眼前一黑,匍然倒地,在这一刹那,我快速伸出胳膊垫住后脑勺,水泥地儿硬得很,再被摔成植物人,我连蒋小红也记不住了。
  倒地后,我双目紧闭,嘴角漫出几滴白沫,口中控制不住地叫,天啊,地啊,小花啊,你在哪里啊?蒋小红立刻奔过来,扶住我的头,无比悲痛地说,你又怎么了,无计,老毛病又犯了么,谁刺激你了啊,你醒醒,说两句话……
  她晃着我的脑袋,我的头本来没感觉,被她摇着就痛了起来,我困难地睁开眼,扯开笑容,淡淡地说道,你……我没事,刚才太激动,现在清醒了。那小白脸也凑过来对着我问,怎么了,怎么了。我甫一见到他,头便向一边歪倒,语无伦次呢喃着,小花啊小花,你在哪,我要来找你……这一招很灵,我耳朵里听到蒋小红对他说,你先出去。我很快又睁开眼,缓缓地说,没事,刚才受了刺激,现在清醒了……
  我妈见这阵势,慌张得不得了,手足无措,对我又喊又叫,看我没什么反应,她眼睛一转,灵机一动道,三儿啊,我来跟你讲你姥姥的故事,你一定要醒过来啊……
  姥爷不是个花花公子,但绝对有着跟我一样多情善感的秉性,还是个想像力丰富的知识分子,他为了讨好一见钟情的姥姥,用尽了各种手段,借以俘获姥姥的芳心。姥姥坚守阵地的决心很容易被突破,究其原因,依当时来看,我姥爷花花肠子特多,现在来看他只是学问多些,知识面广些。姥姥当时习惯说一句,讨厌,你真讨厌。骨子里谁都知道女人越这么说心里越喜欢,不是有哲人说过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早晨空气很好,行人少,野狗多。姥爷从家里带了两根煮熟的玉米棒子,一小袋热腾腾的豆浆,按部就班地来到失足过的池塘边。姥姥会很准时地提着一篮子衣服过来,身子被篮子压得沉沉的,姥爷“哎哟”一声赶紧跑上去接下篮子,姥姥顿时脸颊一片飞红,努着嘴不好意思说话。姥爷把早点递给姥姥说,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刚吃过。留了一些给你。姥姥的手欲伸还缩,姥爷主动把东西塞到她手里,姥姥止不住看了一眼,半根玉米棒,小半袋豆浆,姥爷还真够节约的,生怕姥姥吃不掉拿去喂狗。
  姥爷陪着姥姥在河边洗衣服,姥姥甩着衣服在水里拨弄,姥爷掂着指尖拨弄姥姥盘起来的发鬓,姥姥低眉垂眼咕哝一句,你真讨厌。姥爷说,再掉到河里才叫讨厌,我保护你呢。姥姥嗔怪道,那你还得抓紧咯!
  时间快得像早泄,还没享受就已到达终点。天就要黑了下来,看样子,衣服还没洗完,情也没有谈好,姥爷心急如焚。天一黑就得回去,看着长工插秧也不会选择在黑夜里进行,我大姥姥她肯定要责怪。回去吧,这眼前的小妞如此可人,谁能放得下啊。姥姥拧干最后一件衣服,有些筋疲力尽的样子,身体扭成麻花似的。姥爷说,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不就一裤衩么,真是无缚鸡之力。姥姥瞪了一下杏眼,愠怒说,你也不帮忙。
  姥爷收回手,举在空中,埋怨道,那谁抱你啊,这辈子就靠这两只手舒坦了。
  看来,时间过得飞快,我姥爷和姥姥的发展也并不逊色。
  这一天算是这么过去了,男女之间卿卿我我,莺莺语语,谁都痛恨时间这东西没有自知之明,不滚远点非要跟着不走,姥爷在心里说,时间停止就好了。
  可我大姥姥不会停止,她一天没见着姥爷了,一怕他眼神不好不认路回家,二怕他在外拈花惹草——家里几盆花草无不是他半路上采来的。大姥姥因此在床笫上偷骂姥爷是采花贼,我姥爷摆摆手死不承认,他拒绝大姥姥自比为花的好意,擅自把“花”改为“黄花”。
  我大姥姥在田里找不着姥爷,便顺手抄起一根扁担沿着田埂去寻姥爷的影儿,邻居见了,插上一句,这么晚了还去担粪?大姥姥说,我们家猪丢了,我得把它们赶回来。
  看那情形,我以为大姥姥会将姥爷往死里打,挑粪的扁担可不是小个子,长九尺,宽一尺,姥爷跟它碰撞会有生命危险。弄不好,双手折了也不无可能,那样就舒坦不了了,如果大姥姥一失手把姥爷五根指头打落两根,姥爷就不得不承受转行做三只手的噩运了。总之,姥爷是难逃此劫,我暗暗担心之外,也深刻领悟到,男人如果有了老婆还想找点业余生活,得先买份保险再说。
  我妈突然缄口不言,我一直闭着眼睛细听,毫无发病之迹,对故事的戛然而止充满急不可待的追求欲望。可我妈说,暴力情节还是不说了,不利于你的身心健康,更有损于你的神经,现在你需要安静的休息养病,知道么,三儿?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有以实际行动来表达我的真实想法,原本我的病已近痊愈,但老妈一次次把故事尾巴留着,我已经忍无可忍,求知的欲望压迫我的坐骨神经疼痛难捱,我立刻站起来,身子底下一块碎瓦片直愣愣地向我屁股示威着,我眼前出现一阵幻觉,像一把刺刀沾满了血滴,挑衅般炫耀着它的功力。
  唐老师治理孙先生的手段,只有紧箍咒,我妈不让我发病的手段是讲故事,说一个让我渴望继续倾听的纪实故事,满足我对长辈情史偷窥的欲望,从无聊无趣到现在我迫切希望了解,说明故事本身充满诱惑和猎奇性。我决定在我的病完全康复,不再犯病的时候写下这个故事,让它流传于世,让别人记住,它的作者是一个有精神病史的天才作家。
  我妈说,你要当上了作家,我给狗缝条裤子。
  我说,是大黄,笨笨,还是小黑?这三条狗身材都不错,是天生的穿衣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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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说,还是王三家那条看门狗吧。
  我“切”了一声,鄙夷地说,您还真会偷懒,尽找一条腿的狗。
  他们说我长得还不丑,怎么会被人丢弃呢?他们摸了摸我头发,是真的,不是个癞头;摸了摸我眼睛,是真的,不是假眼,也不是先天失明;摸了摸我嘴巴,还好,不是个豁口,也挺正常;还有的人摸了摸我的胳膊和大腿,也不缺啊,只是胳膊和大腿不太好区分,粗细不明显。这些人有些面熟,大概都是附近邻居,他们对我大发议论,摸摸捏捏,品头论足,敲敲打打,确定我是个正常人后,纷纷抱以咋舌——这堂堂小伙子怎么会被狠心的父母抛弃呢?
  是啊,谁知道呢,谁丢弃我谁是神经病。我是如此优秀啊,如此执着地寻找亲生父母。我站在这个地方,给过路人行注目礼,惟一希望他们能告诉我二十多年前,谁在这个旮旯地方丢弃了我?
猪头
  这是我第四次在这里,与二十多年前不同的是,那次我是睡在这儿,以一个婴儿的身份见证一个狠心父母弃子的过程。那一幕我肯定记不起来,只依稀确定是一对中年男女将我丢在这儿,走的时候多望了我几眼,欲走还留的表情充满虚伪感。我当时不会说话,也抬不起胳膊,否则我定然挥手向他们说再见。一个人的礼貌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不能缺失,这是我的一贯立场,也是基本原则。我的原则还有,他们丢弃了我,但我不能不要他们。
  我感恩于现在的父母,他们善意地把我捡回家,顶着粮食紧缺的压力将我收留。虽然无奈之下,给我吃了一段时间野菜和树皮,但总体来说还是为我的生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以至于后来把自己女儿转手给杨叔叔家,彻底证明,我妈并不把我当外人看,现在她也比较支持我寻找我的双亲。她说,养了那么大,也该找着人要些抚养费了。这句话让我对她原先的动机产生疑问,只是看到她的老眼中闪烁着晶莹之体,我明白,她说这句话底气不足。
  我用毛笔写了一个牌子放在脚底下,大意就是多年前此处被人遗弃一健康面佼的男婴,请知情人提供重要线索,以满足本人赡养老人的愿望。来往的路人陆续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子真棒,也有说哥们儿好样的,还有说叔叔是个大好人,褒扬之辞太多,不一一枚举。有的人对着我端详了半天冒出一句话,你长得像一个人。我没好气地说,当然不会像禽兽。还有人指责我,寻亲还把皮鞋擦那么亮,发型整那么顺?我反驳他们说,头可断,发型不可乱,血可流,皮鞋不能不上油。他们露出鄙夷的笑容,一个年轻女子还向我伸出了中指,我根本不理会外在的反应,一味在原地反复念叨:我要找我的爸爸妈妈,走到哪里都要找到我的爸爸妈妈……
  这时,走过来一个人,对着我喊“孩子”,我揉了揉眼睛,怀疑面前之人居心何在,他又叫了声“孩子”,我摇摇头,非常肯定地说,我不是你孩子,我的父母穿得没这么不讲究,也不会随意把吃饭的碗都带出来。他又恬不知耻地叫了声“孩子啊”,我四周张望了一番,没有别人,我恶狠狠地向他吼道,你是神经病啊,说了我不是你孩子,再乱叫我喊人去了……
  我不甘心就此罢手,更不甘心这样的人会是我的父母,低素质的人是不会造出我这样高品质的产品,这是我一贯的想法。我坚持认为,我要等的人是一袭华丽绸缎,一副高山仰止的富贵形象,一腔标准的有着穿透力的六安普通话。虽然寻找的过程艰难,终究一日,结果出来的时候也会因为结果不易而倍加珍惜。
  可是一个下午还是没人过来认我,那个喊我“孩子”的家伙又一步步挪向了我,他充满诚意地说,孩子,没人要你就跟我一起去要饭吧……
  为了父母的事情,我咨询过王三,就是那个杀猪不眨眼的家伙,他的一身是充满罪恶和血腥的一身,是沾满斑斑猪血的一身。他对我的寻亲行为表达了他的立场:他往我脸上呸了一小口痰,嘴巴跟机关枪似的连扫出几串让人耳目一新的骂句,语速飞快,声音清晰,达到了播音员甲级水平。我说,你激动什么,又没吃了你一头猪!王三气急败坏说,你个猪头,猪下水,猪肝肺,你老子都不要你,还找他们有个屁用?我及时制止了王三的辱骂行为,奉劝他用词不要太激烈,我找我父母是我自愿的事情,问一问你王三纯属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不要把自己当成救世主来要求我怎么做,你的强项是杀猪,猪不是人,但也要学会善待它们,特别是宰杀它们的时候不能说粗话,否则猪肉吃到肚子里会拉稀的。王三反过来被我批评了一番,脸蛋都成了紫茄子,他指着我说,去吧,反正你也有精神病,尽干这神经不正常的事。
  我怎么了,找一找抛弃我的父母尽点孝心就是神经不正常了?
  我神经不正常还能记得李雪是美女么?记得小花是我家那口子么?记得蒋小红待我不薄,经常给我喂药么?对了,蒋小红回了合肥,我经常梦到她,带着她的那个男朋友,我一见到这个就受剌激,终于有一天,在一个梦里把那个男的用斧头砍伤丢进了蒋小红的医院里,他还不大愿意,拽着我不松手,要我拉他出去。我用斧头把他手指砍断,他“扑通”一声掉进一个大窟窿里,过了半晌才传出一个物体沉入水中的沉闷声响,我开心地大笑起来。醒了以后,我妈追过来看着我目瞪口呆,我知道刚才做了一个梦,自言自语说,我像一个神经病么?我妈点点头,悲痛地说了一个字“像”,然后转身就走。她一定难过极了,时至今日,我的病反反复复不见彻底痊愈,只有我自己明白,一个人精神是否正常要取决于欣赏他的人,神经抑或大智若愚就在一念之间。
  六安没混头了,我妈管得严,连六中都不让我去。那里据称是小姐的培训地,将来的职业规范首先要在六安进行思想道德的培训,走到社会以后才能胜出对手。以前低级叫法叫三中痞子,六中婊子,寓意就是六中的女孩开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上课时男女谈情就跟卧室里欣赏三级片一样,谈得投机了就亲亲摸摸,好不爽哉!表哥胡是这么对我说的,他现在在三中做校长,以前那个流氓痞子学校。听他说,他上任后大刀阔斧的改革,一年来未发生一例流氓械斗案例,他用武力征服了那帮痞子们,遗憾的是,在他的强力镇压下,三中出现了几个神经病案例。
  显然,三中的校园生活太单调太压抑了。表哥胡将他们按年龄分在不同班级里,上的课乱七八糟,下课全体做俯卧撑,特别难调教的一律住宿舍,校门口两条大狼狗,谁中途溜出去,会遭到皮肉脱离的惩罚。我总结出表哥胡是有个性没人性,可他还对六中跃跃欲试,有教育未来栋梁的鸿鹄大志。我向他建议说,六中就交给我吧,你还是比较适合在三中呆着。表哥胡说,那你更适合在合肥呆着,那儿是省城,人杰地灵,美女遍地。这一说我还真认真考虑了一下,六安这地方算是到头了,自己的双亲也寻不到,呆在这地方还有啥意思呢,相比之下,合肥倒充满想像力得多,高楼大厦,街面繁华,如同首次前往合肥一样,我充满了期待和幻想。
  关键是,我可以亲手把蒋小红的男朋友送进医院不让他出来。
  我妈同意了我的请求,却不同意姥姥一同前往的要求,她说姥姥岁数太大,经不起折腾。我说姥姥的身子骨结实,摔打几下毫发不损。我妈坚决不从,姥姥在旁边唉声叹气,说女儿嫁了就收不回来了。我妈无言,我在中间打圆场劝姥姥说,六安是根,妈是让您老了归根。姥姥说,我没有根,我的根早就烂了,没有了养分,只剩下枯叶。我说,姥姥真不愧是大家闺秀,学了这么多形容词。实际上我也知道,大舅二舅以及姥姥亲生儿子小舅对姥姥、姥爷的故事充满轻蔑和恨意。我妈这么告诫我,要安守本分,说姥姥姥爷的故事其实就是一面镜子,之所以常常对我说到他们,就是引导下一代对道德观的正确培养,不做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身为姥姥亲生子女们对自己母亲所作所为都产生蔑意并引以为耻,大概跟那个时代那个环境有紧密关系。对于故事之外我并不感兴趣,我只对他们的爱情充满探知欲,我妈要是知道我不是个轻易被教化的人一定大呼世风日下。
  本来就是嘛,什么时代了,抱着一些教条不放就是古董一只,我要做一个新时代的瓷器,让蒋小红观赏,给李雪抚摸。
  我一见到车厢就发晕,六安到合肥的班车我坐过好几趟,每次都是一场肮脏的体验,不仅承受逼仄空间对肉体的压迫,还要呼吸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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