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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不爱灰姑娘(抄袭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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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王子不爱灰姑娘(抄袭版)
作者:林如是
男主角:季安东
女主角:王印夏
内容简介:
佛陀在菩提树下顿悟,她在马桶上领悟——
这个世界上,一没仙女,二没南瓜变的马车,三没
老鼠变的马,四玻璃鞋不经穿,稍一跺脚就碎掉,危险且会伤到脚。
再者,英雄不怕出身低,美人更不怕背景微寒。
何况,她有脑袋、有能力、有身材,有美色皮相……
更且,王子可能是青蛙变的——搞不好还是癞蛤蟆
滥竽充数,一个肚子两个下巴,一吹气肚皮就鼓了……
王子不爱灰姑娘,可灰姑娘也未必就会对王子神魂颠倒,
还要挑一挑想一想。
她,王印夏,印有正字标记的灰姑娘,说马是黑的多,
白马王子不白马,贪图高大结实性感身材的——男性肉体美……
正文
序
是的,你没看错。抄袭版,顾名思义是抄袭。
我抄用了原“王子不爱灰姑娘”的构思、桥段,甚至有些地方原话不动的照抄过来——
这不是无心或意外,而是故意这么做的。
这个故事,主要不是在写一个新的故事,而是有意沿用原来故事的想法,把它翻转一下,翻看另一面。
你可以说这只是噱头,故意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不过是一种要抓住你目光的手段。
不过,我主要是想翻转一下,看看被“王子”爱上的“灰姑娘”可能是怎么想的。除了惊喜、不相信那等等反应之外,她心里还有什么感受?还有,对结尾后续发展做补充,让故事感觉更“完整”一点。
就这样。
如果你拿原来的故事与这个故事相比较,你会发现很多雷同的地方——是的,我就是抄袭。
这做法想想有点冒险,也不一定会写得成功,我把它当作是一种写作的实验与可能性。很感谢项姐的支持,让我放手去写,能这样做各种不同尝试的写法。
这故事,也许你会喜欢,也许不喜欢。不管怎样,我还是写了出来。
因为是“抄袭”,所以我索性连书名都不改,只加注说明是“抄袭版”。
希望大家会喜欢。如果不喜欢——嗯,砸石头的时候,请小力点啊,我非常怕痛。
第一章
她受够了!
一般人这时候多少都会有点脾气吧?
(或者自惭形秽,像李芝琳阴险的目的一样。王印夏小性子的怀疑。)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在王印夏的预料之中,就像小说漫画里形容的一样,像王子公主般英俊美丽迷人、门当户又对的有钱人家少爷小姐戏剧性的相会了。
原本,这完全不关她的事。
随着帮佣的母亲落居在有钱人家。老板家恰巧有两个英俊迷人的儿子,近水楼台,这一切多像小说漫画的情节。小说漫画都是要卖钱的,所以多半到最后,主角的灰姑娘十成有九成与有钱的大少爷有情人终成眷属,麻雀终于变凤凰。
但是,她王印夏不是不食人间烟火或眼睛大大水汪汪的小说漫画女主角;现实和那些主角有事没事就谈情说爱,好像什么事都不用干的小说漫画也不一样。一切像童话,浪漫得,但结果——她知道一定不一样。
因为,王子不爱灰姑娘。
王子为什么不爱灰姑娘?
这还用问吗?
门当户对!门当户对!
以为“九品中正制度”是干什么用的?
还以为这等流传了千百年的捞什子是白洗脑的吗?!
可幸她聪明。
实在,该说她聪明,还是她领悟力太强?
但为什么,这时候,完全不关她事的这时候,她却像个傻瓜站在这个空气被各色香水味道污染得严重不通、害她鼻塞窒息的地方,没事虐待她自己?
她那智商一五〇、聪明优秀有智慧的脑袋跑到哪里去了?!
(想也是被李芝琳阴险的阴谋蒙了去!王印夏没好气的这么认为。)
再待五分钟——
就再待五分钟。她对自己发誓。
五分钟之后,管李芝琳切不切蛋糕、唱不唱生日歌,她铁定拔腿走人。
为了不失礼,她不仅盛装打扮,而且已经像个傻瓜一样,站在这里浪费她生命中的一刻钟了,已经很对得起她李大小姐了。
“欸,芝琳,你为什么要找她来?那个王印夏跟我们又不合,平时也不来往,也谈不上话……”跟她们根本不是同一国的。几个穿名牌晚装一挽着名牌包包的女孩围着李芝琳,对王印夏的出现不屑又不解。
是啊,为什么要找她?她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王印夏撇撇嘴。
拜托!居然跟一群只有家世背景,只知道怎么打扮玩乐、脑袋却不怎么灵光的小姐们有相同疑惑。
那几个白痴女,以为她听不到——或者,她们根本不在意她会不会听到;就是这样才显得她们更没脑筋,只有皮,没一点修养,亏她们还是什么名媛千金!
李大小姐就高段很多,至少她没听李小姐嘴碎过。只是,莫名其妙的,竟在生日前一个礼拜给她请帖。
平时顶多远远的眼对眼的瞄一下,讲不到十句话,给她那个帖干什么?
她跟李芝琳,还有她来往的那些人根本不是同一路的。而且,真要去了,浪费时间不说,她还要花钱买礼物。又不是有钱没地方花!
结果,李芝琳居然跑到她家。
“你来干什么?跟你说过了,我没时间。”
“你可以只待半小时,不会花你多少时间的。希望你能赏光。”
“我可没钱买礼物。”也不是真没钱,只是她嫌不值得。那些钱她要留着买一些英文书籍,那些书都是很吃钱的。
“不必你送我礼物。”
“李芝琳,你的生日会,名媛淑女不会少,长裙短裙也不会少,你看看我——你故意要我出丑吗?”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会怕跟别人不一样的人。”她一身衬衫牛仔裤,李芝琳也跟着换了衬衫牛仔裤,也不怕春光曝光光。
看得王印夏目瞪口呆。
“我不懂。”她皱眉。“你跟我其实不熟,干嘛一定要找我去?”
“你要是不来,我的生日宴就会很没意思。”
为什么她不去她李小姐的生日宴就会很没意思?王印夏尽管知道自己很聪明,智商也不低,可她不会自以为是,把自己想得那么伟大。
可就在那时候,王印夏母亲很不巧的刚好回去看她,与李芝琳碰个正着。她母亲是见过李芝琳的,很客气的问候李小姐,还有怀疑不安——和她们三辈子扯不上关系的侯门千金,怎么会上门来找她的女儿?
当然,李芝琳邀请她参加生日宴会这回事,王印夏没打算去,自然也就没告诉过谁,她母亲也不知道。结果,李芝琳转向她母亲,郑重的说明来意,连她母亲也一并邀请。
她母亲沉默了许久后,说:“谢谢您的邀请,李小姐。不过,我还有工作,不方便参加。如果李小姐不嫌弃,让印夏去给您祝贺。”
就是这样,所以这一刻,王印夏被迫出现在这里。
所谓这里,李家豪宅的、有她住的公寓厨房浴室房间客厅统统加起来那么大的客厅里,外加上外面一个小花园,李家为他们独生爱女李芝琳举办的生日宴会。
李家请了一堆名媛公子,当然还有他们的家世交、门户交、事业交,还有那些侯门贵户的老爷夫人。
衣香鬓影,女的媚态可掬,男的魅味可汲,人人手执着香槟,聊一句笑一声。相较之下,她还觉得跟那些手捧着香槟、点心盘,满头大汗穿梭在那些有钱大爷小爷和他们的女人之间、忙着伺候的女侍更亲近一些。
所以,王印夏真是受够了。
她不来,硬把她扯来,还要听人扯些什么白马王子。依她看,马是黑的多。她在季家时就看够了。睁眼闭眼那两个,不必跑到这里来看。
对,那两个。一会儿和在场各家老爷夫人握手寒喧、一会儿和各家公子名媛议论谈笑、在从前的从前时她一不小心就听他们在扯些什么门当户对的、季家的那两个少爷。
实在,这种什么生日宴和随便什么名目的会,原是人家名媛公子的相会大会,就好像日不落帝国时代,伦敦贵族社交季一样。她不合时宜的插在其中,真要比喻,即使不说什么鱼目混珠,也难免有灰姑娘混在一堆公主间滥竽充数之嫌。
但她王印夏一不看言情小说,二不沾爱情漫画,三不碰异想天开的童话,当然不认为她自己是什么灰姑娘。
会说王子不爱灰姑娘,实在,是因为她理性分析能力太强了。
想想,当灰姑娘还是灰姑娘,成天不知躲在哪户人家的烟囱下扫灰扫尘的,王子见都没见过她,叫他要怎么爱上她?
要等到她穿上玻璃鞋,乘着南瓜变成的马车,摇身一变成为美丽迷人且神秘的公主,还要赶在半夜十二点之前就急急离开,还故意不故意的留下一只玻璃鞋,王子一时吃不着,这才对她一见钟情、神魂颠倒的。
所以,王子看上的,除了青春貌美,还要有相对相配的身分背景衬托美人的皮相气质与高贵,而不是那个一身灰扑扑肮脏的灰姑娘仙度瑞拉。
可这个世界上,一没仙女,二没南瓜变的马车,三没老鼠变的马,四玻璃鞋不经穿,稍一跺脚就碎掉,危险且会伤到脚。
所以尽管剧情再雷同,别说“王子”不会看上她这个佣人的女儿灰姑娘王印夏,她也不会作那种白日的、不切实际的梦。
她十二岁时,跟着她母亲到季家帮佣,住进了季家;还有司机老许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以及厨师老陈与老陈的女儿。老许的两个儿子现在都结婚搬出去了,有稳定的工作;老陈的女儿秋美“争气”,嫁了一个有点小钱的小公司老板,生了一个肥嘟嘟的儿子。
人家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她就是那个老鼠生的会打洞的女儿吧。
所以,她最好的“出路”,大概顶多也像老陈的女儿一样,找到一个有点小钱的人家吧——或者,更“幸运”的,近水楼台捞到月?
哦,不不不。
老陈女儿那个有点小钱的老板先生,起码比老陈女儿大了十二三岁,站起来都没她高,头发比她眉毛还要少。
她比较挑剔这一点。
基本上,大她五岁以上的就算是老头了。
这季家少爷,老大没四十也三十,老二没三十也二十七八九,加上季老爷,一屋子老人家,她哪有兴致!
可当然,她也不是一开始就那么“清高”、“超脱”、“透悟”的。
刚开始,刚到季家的时候,她才十二岁,还太懵懂,还不懂得仰慕。进入青春期,开始发热病,大概有三年的时间,在她十五到十七岁之间,对季家两个少爷,她觉得很羡慕加倾慕;他们的形象在那时的她的心中很英俊亮丽高大。她总是偷偷的望一望,再望一望。
但——
佛陀在菩提下顿悟,她在马桶上领悟。
忽然有一天,她上厕所时,在马桶上突然觉得——上天真公平,再漂亮英俊的人,也要坐马桶、上大号。有钱没钱,聪明笨蛋,平凡美丽,都是一样的,都要吃喝拉撒,就算有什么不一样,顶多他们的厕所马桶可用金子打造。
所以,就在那一天,十七岁过后不太久,王印夏在马桶上领悟,热病就那么冷却下来,从此不再发高热与低烧。
十八岁,高中毕业上大学,就在同个城市里,她还觉得住在季家比较省钱,她母亲却让她搬出去。她们在外头租了公寓,平时她自己一个人,她母亲在星期假日回去看她,有时走不开,她就到季家去看她母亲,暑假则去帮忙。
她发热病的那些时,她母亲总要她没事少去打扰先生夫人少爷们,别妨碍到人家。而且,要记住,人家是老板,她们是人家请的佣人。
她母亲并不是有意要让自己女儿自卑,严重打击王印夏信心。只是她相信人家有钱,不会看上她们这种人家,自己要有自知之明和自尊,以免自取其辱。
但到头来这还是很自卑的,认为龙生龙,凤生凤,自己先认为自己身分低下,相信自己配不上人家,因为她们身分低。
王印夏却不这么认为。英雄不论出身,古代皇帝一堆上匪流氓,皇位是打天下打出来的。
再说,英雄不怕出身低,美人更不怕背景微寒。何况,她有脑袋,有能力,有身材,有美色皮相。
当然,在发热病当时,王印夏脑袋并没这么犀利灵光;马桶上了悟后,她参悟出了“禅机”,就很有自己的想法看法了。
不过,到底那是她母亲,她不忍反驳她。她知道自己母亲不是故意看低女儿,只是下意识被门第阶级那一套洗脑束缚住,接受了那一套,更踩低自己的想法。而且,她对季家老少也不再怎么在意,没必要反驳证明什么了。
就是这样。从王印夏十二岁,她们就到季家;到现在,念了快四年大学,还是在季家——或者说,仍是季家的佣人。她母亲仍在季家帮佣。
至于她,人不在季家屋檐下,她跟季家其实基本上已没什么关系。而且,她只有暑假或假日她母亲走不开时,才会过去季家看她母亲和帮忙,与季家实在没什么瓜葛。
大家都劝,好好的搬出去,没的多花一笔钱,负担不轻松,何必多花那不必花的钱。
但她母亲觉得,女儿大了,就算她们自己不会去妄想,但如果不小心惹了一些闲言闲语就不好。所以,让王印夏早早搬出去。
其实王印夏是无所谓,并不会想太多。
而王印夏母亲还想过要辞职。只是,待在季家,虽然算人家的佣人,可是薪水不错,时间也比较多,又提供住处,当初还可以将女儿带在身边就近照顾。对于孤女寡母俩,这稳定的工作住所是很重要的。
结果,一待待那么久,也习惯了;季老板夫妇为人也不错,对她们很客气,真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加上王印夏念大学,在外头住以后,学费生活费房租,样样都要钱,就更难辞职了。
其实王印夏倒觉得住在季家,什么都省,那些冤枉钱根本都不必花了。尤其老许和老陈的儿子女儿搬出去后,季家大房子后的佣人房,楼上楼下只住了他们三家统共五口人,比外头公寓还宽敞舒服。虽然偶尔、有时候——季家招待客人或种种名目的宴会的时候,大家忙不过来,她也要跟着一起端端盘子、招呼客人用点心什么的。
那样子,在季家,王印夏的地位也就跟女佣没两样。
就是因为这样,当初老陈的女儿秋美,才迫不及待赶快搬出去,找个有点小钱的商人嫁了当少奶奶。
王印夏其实并不介意,只是最后还是当个听话的乖女儿搬出去。只不过,多花那些钱,让她觉得有点肉痛。
“其实你妈的做法是对的。反正留在季家也没希望,不赶快搬出去,还留在那里做什么?当女佣吗?”秋美这么跟王印夏说。
秋美说的“没希望”,是指攀上季家的两个王子,飞上枝头麻雀变凤凰。
季家的两个“王子”,就像小说和漫画里描述的王子一样,高大英俊迷人有魅力,当然还有钱。
有些世家公主王子,光有钱,整脑袋一团浆糊,全用钱撑起来。不过,季家那两个与李芝琳例外。
季家那两个现代王子,都受了精英教育,水上陆上运动都万能,而且还聪明过人、办事能力强。
只是,性格完全不一样。
小说漫画童话里的王子要不温柔便是体贴,外加善解人意,并且不畏艰难;要不又冷酷又霸气又深情,还带点淡淡的忧郁,却又果断坚绝。
可是,季家那两个……
第二章
“芝琳,你为什么要请那个王印夏来?她跟这里的气质一点都不配嘛!”说话的女孩,瞄了王印夏的方向一眼,语气有点酸。
五分钟已过了三十秒,王印夏耐不住,往门口方向挪动,也不管它为什么了,现在她已经没兴趣知道了。
“她也算是我朋友,当然要请她。”李芝琳抬眼搜寻王印夏,看见王印夏在厅门口附近,正与她父亲的朋友徐老董事长说着话。
“朋友?”可她们并没见过她在学校和王印夏说过多少话。那女孩蹙蹙眉。
“是啊,朋友。”李芝琳又望望王印夏。
“相互竞争的朋友。”或者更贴切的,敌手。
至少,李芝琳是这样觉得,无法忽略掉王印夏。
“你在说谁?谁那么不简单能被你当作竞争对手?”一个成熟、眼神锐利、有点冷的男人走过去。“生日快乐,芝琳。”
“谢谢,季大哥。”李芝琳朝他微微一笑。“我说的是王印夏,季大哥你应该知道的。”
季、李两家算事业交,李芝琳到季家作过几次客,刚好碰到王印夏也在,由此知道王印夏母亲在季家帮佣。
王印夏?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你是说王婶的——”季安东想了想。
“安东,原来你在这里!来!”话没说完,不防被一个长辈拉住,拉了开。
虽是生日会,但长一辈的出席祝贺,借机谈谈生意,也是这些所谓上流人士交流的好时机:等到下半场才真正是年轻一辈庆祝欢乐的时候。
“王印夏怎么能跟你比。”有个女孩嗤一声,很不以为然。
“怎么不能?”李芝琳说:“她英语演讲比赛跟我争,游泳比赛跟我争,找上我的模特儿经纪公司也找上她,就连功课也不比我差,已经被三间大学研究所录取。”长相、身材、学业各方面都拿得出来与她相竞较。
两人念的主科不同,来往圈也不同,其实并没有交集,原是谁也不认识谁。但上个学期一连串的英语演讲与游泳比赛,李芝琳都撞到王印夏,从此注意起王印夏。
王印夏的人缘并没有特别好,有人撇嘴说她——穷人家的孩子会念书。而王印夏聪明有能力,也没将那些家境好、脑袋一团浆糊的人放在眼里。她根本也无意跟李芝琳牵扯或建立关系,李芝琳却特别记上她。
“就算是那样吧,但我还是觉得她根本一点都不能跟你比。你看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也不是什么名家的,我看顶多只是值个几千块的货色罢了。”以华服为断,口气有些不屑。
“你这么以为,可可能王印夏倒会认为,她没事干么当名牌的奴隶。”李芝琳抿抿嘴。
她可见识过王印夏对她的邀请不但不惊喜,反而还嫌到她生日会还要买礼物浪费钱。
其实漂亮聪明能力好的女孩不少,可是李芝琳家境好,聪明漂亮,可说是一帆风顺,王印夏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结结实实正对面碰撞到的挑战,还受到挫折的,印象就深刻很多,所以,就特别在意王印夏。
被拉开到一旁不远的季安东虽然没留心,多多少少还是听到一些,微微挑了挑眉,下意识抬眼环顾,目光触到了站在门口处的王印夏。
王印夏穿了一件细肩带及膝的黑色晚装,头发绾起,搭配上同色系高跟鞋,颈间什么饰物都没戴,只戴了两只细长银水珠串链似的耳环,随着她摆动,左右摇晃荡漾,丽光四射。
是那个女孩吧?
那是王婶的女儿?
他对王印夏根本没什么印象,只记得一个和全天下十五六岁的少女一般、模糊雷同的差不多的青涩模样,就好像司机老陈的女儿,他记得也是长得那样,总之都差不多。
但门口那个女孩……原来王婶的女儿那么大了……
骄傲的李芝琳看得上眼、还当作假想的竞争对手……李芝琳的话让他觉得这女孩有点意思。
和她说话的那个人他认识,是“佳能”的徐老董事长。他看徐董事长走开,然后李芝琳走过去,还有,“庆大”余家的二公子也频频朝那方向望着。
他下意识移动一下脚步。
“安东。”被他大学以来的竞争对手马彦民喊住。
他与马彦民说交情多好倒也未必,但一直有来往。马彦民的父亲虽不从商,却是小有名气的律师;马彦民继承父业,也干得有声有色,有钱有才有地位,才干不比季安东逊色。
马彦民乎拿着香槟,指指门口方向说:“门口那边,注意到没有?认识吗?”
“芝琳?当然认识。”
“你这家伙,别跟我装傻。”马彦民瞄瞄他。
原来马彦民也注意到了。这家伙从学生时代就跟他争,还真跟他有志一同,他注意到的,他也很少会忽略。
这样一来,王印夏就让他觉得更有意思了。
“怎么?你有兴趣?”季安东反问。
“我就知道你一定也注意到了!”
马彦民笑一下,对季安东挑个眉,几分挑战的意味,扬个手,走了过去。
离门口大概十五公尺左右,不巧与横向冒出的一头花白头发的老绅士轧到路,对方亲切的跟她寒喧,王印夏只好礼貌的回应。她也不晓得他究竟是谁,也无意多问,简短两三句话,不打算牵扯太久。
可老先生实在真亲切,说了半天总算才走人。王印夏刚要松口气,李芝琳就出现了。
“徐伯好像很欣赏你,我看他跟你聊了许久。”
“你请人来不就是说话聊天,不说话聊天要干嘛?”王印夏微微撇嘴像似笑,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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