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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两界的倒爷-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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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老头叫“穷死”啊,至于亲王?切,老子皇子也不是没宰过。再说这个肯塔基王国听都没听过,估计就是个狗屁小国。连帝国都不敢叫,规模想来也有限。别看人家精灵王国也叫王国,可人家是“帝国”也不敢惹的。
“好!”琼斯亲王瞥了一眼那中年人,沉声道:“七先生,我给你面子,但是这个小辈要是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理由,可别怪老夫今天可要开杀戒!”
“什么人打算在精灵王国开杀戒啊?”一个懒洋洋的男人声音从远处传来。
另一个好听的女性声音跟着笑道:“这人很勇敢啊,呵呵,不知道他能勇敢多久?”
就在众人都以为是精灵族的大人物驾到时,就听到有精灵唱报道:“钻石家族代表,纳尼亚小姐和罗德曼先生驾到……”
我汗……怎么是这帮变态神经病。
就在这时精灵族也有人过来了,人群闪开一条路,走进来五位精灵。我认识,五个精灵都是长老,不过能叫出名字的只有艾米利亚长老、飞亚达长老和拉尔夫长老。
人未到,拉尔夫便冷哼道:“行啊,好吃好招待的,还想捣乱,我看是哪个不要命的……啊?怎么又是你小子!”
另外几位长老也是一愣,艾米利亚长老不禁问道:“霍悠贤,这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笑笑:“有些父母不擅长教育孩子,我替他们管教管教嘴贱的孩子。”
这时刚旦扯着嗓子嚎道:“各位尊贵的长老,你们可要替我做主啊,这个野蛮的下流痞子,竟敢在精灵王宫殴打一个高贵的王室成员,这跟本就是没把精灵族放在眼里啊!处死他!不处死他精灵族可要丢大人了!”
“闭嘴!”拉尔夫怒道:“精灵族的事要你管么?你算个什么东西!”
琼斯亲王冷笑一声:“哼哼,精灵族的事轮不到我们管,但是肯塔基王国的王室成员在这儿被人打了!你们精灵族怎么说?不错,精灵族我们惹不起,可是天下之事逃不出一个理字!如果精灵族不讲理的话,好,我们认了!”
呵呵,会说话啊,虽说这世界是强者为尊,可是他这么一挤兑,在上百各国势力的瞩目下,精灵族明知道是套也得钻。
拉尔夫长老怒极而笑:“哈哈,你激我是吧,好,我今天还就不讲理了!你能怎么着?来,咱俩比划比划。”
我靠,这家伙哪像个精灵,我看他到有狂战士的血统……
“拉尔夫!”艾米利亚长老瞪了他一眼,拉尔夫长老哼了一声,不言语了。
“精灵族从来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民族。”艾米利亚长老扫视众人,缓缓道:“谁是谁非,在场有这么多认证,还怕辩驳不明么?哪一位见证事发经过的朋友,请出来说明一下……”
没等他说完,乐乐一举手:“乐乐看到了!”她小手一指刚旦:“这个钢蛋蛋刚才骂了小强姐姐!(说明一下,这是霍悠贤根据特点,给活宝四人组期的昵称,自在是小强,乐乐是小小强,咪咪是大小强,爪黄飞电是吃货小强,也称四大小强。前文忘写了,只好在这补上。)糖罐罐就用砖头拍了钢蛋蛋的脑袋,哈哈,砖头碰蛋蛋,蛋蛋流汤汤。”
艾米利亚长老笑道:“这么说是你们先侮辱了霍悠贤大师的亲友咯……”
琼斯亲王冷笑道:“她们是一起的,证词不可信!”
“那么琼斯亲王,请问黄金家族的证词否可信呢?”丽亚尼丝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过来。
“再加上玫瑰家族的证实呢?”孟听雨紧随其后缓步而来。
“巧的很。”戴安娜挽着哥哥维亚的手臂也跟过来:“我们也看到了,自我介绍一下,我们兄妹来自万骑家族。”
斯坦福太子和福克斯笑呵呵跟在最后,斯坦福太子道:“这还有两个证人呢,不过我们是两个酒鬼,哈哈。”
福克斯笑骂道:“酒鬼是你,我可不是。”
“对,你不是酒鬼,你是大酒鬼。”
“虽然我也是参与者。”墨行空淡淡道:“不过也有自辨的权利吧,我的说法跟乐乐小妹妹一样。”
那个想当和事老的七先生苦笑摇头道:“我说看着眼熟呢,原来是墨斋家族的五少爷,唉,琼斯亲王,看来错在你侄子啊。”
刚旦突然尖叫道:“丽亚尼丝小姐!你怎么可以偏向他们呢,我什么时候骂人了?各位尊贵的精灵,您们评评理,我只是实话实说啊,那个女的的确丑的跟个怪物似的,我的审美观可是跟精灵族一样啊!各位看看,她丑的让人恶心!这不是实话么?如果精灵族认为我说错了,好!我认罚!”
他这么一说,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在身上,纷纷流露出惊诧、鄙夷、厌恶、鄙视、恶心之类的目光。
我感觉血冲脑门,浑身直打哆嗦,抖着手指指着刚旦,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哥哥,咱们走吧,我……不想呆在这个地方。”自在用力的抱着我的手臂道。
我转头看了她一眼,只见自在妹妹脸色煞白,泪水含在眼眶中打转,牙齿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好,咱们走!”我把自在狠狠搂在怀里:“不过自在,你记住,在哥哥眼里,你是最美的!”
我狠狠扫视了众人一眼,包括那些对自在皱眉的精灵!干!我现在开始后悔没听孟听雨的了……
谁知就在我们要走的时候,变故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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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自在……”一个围观者念叨着,忽然双目瞪大,猝然高声道:“我想起来了!她是霍自在!天籁歌神霍自在!霍悠贤的妹妹!”
某贵族男惊叫道:“什么!?她就是天籁歌神小姐!”
某魔法师道:“天啊,天籁歌神!您是我的偶像!请无论如何给我签个名!拜托了!”
某武士骂道道:“滚开!刚才你干嘛去了!霍自在小姐,我是您的铁杆歌迷,您放心,不管他是钢蛋还是鸡蛋,我都替您把他敲碎了,只求您在我的长剑上签个名……”
某帅哥激动的哽咽道:“天籁歌神!我爱你!就像法师爱魔晶……”
某美女嘶声尖叫道:“啊!天籁歌神霍自在!我看到霍自在了!哦,我要晕了,我要晕了……”然后真的晕了。
一个大嗓门猛地后了一嗓子:“霍自在歌友亲卫团正式招人了啊!报名从速,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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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瞪着眼睛傻了,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糖罐罐,他们怎么了?”乐乐吧唧着小嘴道。
“大概是……疯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第三百一十一章 …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PS:这一章王某花了很多心思,所以用的时间比较长,更新晚了。不过这是我写作至今最满意的一章,至于大家满意不满意我就不管了,反正我自己是感动了,呵呵,可能是太入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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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的疯狂让我有些不适应,难道这就是天皇巨星的魅力?可是从发售CD随身听到现在还不到一个月,怎么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了?
此时我们已经被众人重重包围了,一个个眼珠子瞪得贼大,血冲的脸上通红一片,情绪何止是激动,有些人甚至是癫狂了!靠!当初搞荆棘麋鹿也没这么邪门啊!
而被人群挤在我身边的孟听雨看出了我的疑惑,在喧闹声中,满眼小星星的对我解释了眼前这一幕的原因。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随着我的CD随身听的热卖,让各国上流社会刮起了异常音乐风暴!不错,这世界没有电视广播之类的媒体,互联网就更不存在了。但是正因如此,人与人的交际才更频繁,尤其是豪门贵族间,三天一大会,两天一小会。按照孟听雨的说法,形容豪门贵族的生活其实就俩字——应酬。
于是乎,每次聚会的必备节目,就是播放自在妹妹的音乐专辑。本身自在妹妹的歌声杀伤力就极其强悍!再加上这些免费的炒作,以上流社会标榜品味的性格,自在妹妹想不名声大噪才怪,事实上,自在妹妹在上流社会中明显比我有人缘的多,虽然人们表面上都叫我天才炼金大师,但是背地里对我的评价非常差,比如大奸商啦,比如血管里流淌的都是金币啦,比如除了铜臭我身上没别的味啦……当然,鉴于这是孟听雨说的,我坚信,这里有很大水分!
然而,只凭借这些,也仅仅是名声大噪而已。受孟听雨的启发,我彻底明白了真正让自在成为超级偶像巨星的原因,俩字——无敌!
没有错,在异界,虽然也有音乐和歌手,首先在这里玩音乐的人是少数,毕竟在强者为尊的世界里,从事作曲演唱等音乐事业并非主流,而且这些人有个先天不足——传播。他们能够让人们知道的方法一种,演出,哪怕是巡回演出,也无法让人们经常聆听他们的音乐作品。可是自在不同,呵呵,有了CD随身听,她的歌声可以一次又一次的让人们欣赏,这样的后果有多可怕?
呵呵,我看过一篇关于心理暗示的报道,七十年代在美国有一部电影,院方在胶片中,每隔一段固定的距离加上一格饮料食品的照片,在快速播放中人们并不能察觉到这些照片的存在,但是影片放完后,影院的饮料、食品销售量竟然突破以往数倍!这就是心理暗示的力量!
再有就是音乐风格了,自在选择的都是当今最流行的歌曲,就娱乐事业来说,地球要远超异界。毕竟在那里搞音乐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有前途的事业,信息时代的来临让地球人把音乐创作推上了巅峰!
在这种不公平竞争下,自在成为所谓的天籁歌神并非偶然,乃必然也!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疯狂,至少我就发现有四五十个人站在外围惊诧莫名的看着这一切。想来这些人要么是没听过自在的歌声,要么就是接触自在的音乐时日不多。比如,其中就有一脸莫名其妙的墨行空。
我抽空扫了一眼“穷死”亲王和“钢蛋”,他们倒是没有趁这机会逃跑,也没办法跑,怎么说这里是王宫!只不过这两位神情沮丧到了极点,估计他们也明白自在妹妹不是好惹的。想想也是,毕竟他们也是贵族,不可能对上流社会在流行什么一点不清楚。
“天籁歌神!求求您了,给我签个名吧……”
“天籁歌神!请原谅我的无知吧,我知道错了……”
“天籁歌神……”
面对这前后颠覆性的反差,自在妹妹已经不知所措了,无助的紧紧偎依在我怀里,娇躯战抖的厉害。
“哥哥,我该怎么办?”自在扬起小脸求助道。
“管他们去死!”我冷哼道:“小人!十足的小人!”
“霍兄弟!你这么说话就不厚道了!”福克斯愤怒的吼道:“我什么时候得罪你了!?自在妹妹,福克斯哥哥可没有让你受过委屈吧?呵呵,好妹子,给哥哥签个名吧。”3
我汗,这家伙也是个粉丝啊。
斯坦福太子也兴奋的道:“就是就是,好妹子,斯坦福哥哥也没得罪你吧?签名签名,就签在我的长剑上……”
汗……有一个。
可是还没完,万骑家族那兄妹俩也癫狂的又叫又挑,典型的青少年追星族形象。
至于俺的赌神美眉倒是没有着急,不过她用卡通式星星眼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不给签名我就哭!
而孟听雨早被我硬拉着要她解释给闹翻了:“有完没完你!不要妨碍我跟自在妹妹交流感情,否则别怪我给你下黑手!”
狂汗……我彻底无语了。
我们这些人中,相对正常的也只有我、咪咪、乐乐、莉萝和雅尼丝(大失误,竟然把血族美女忘写了,爱慕骚瑞。)五人了。
没办法了,人们的热情已有要挤死我们的趋势了!怎么办?瞬移?开玩笑,粉丝里可有不少空间系魔法师,都是同行谁不会玩这个啊!战斗?别逗了!来这里的人至少有十分之一是帝级强者,怎么知道的?简单,帝级以下的我基本上都能猜出来,剩下的不是白痴就是高人了,就是皇极我们也架不住这么多人啊。
好在,我急中生智,赶忙对自在妹妹说道:“自在,赶紧唱首歌,要不然我们就要被挤死了!”
“哦。”自在点点头,想了想,从自己的储物戒指中招出一个带麦克和一个MP3,对我说道:“哥哥,你把音箱招出来。”
“对对对!”我使出吃奶劲儿,总算把双手高举出来,音箱招出后直接被我托着,虽然可以用魔法托住,但万一引起误会,这么拥挤的情况下后果不堪设想,连锁反应啊!
自在妹妹利用本命蛛丝把接头都接上后,打开MP3,一段我熟悉的伴奏音乐响了起来。只是,自在怎么选择了这首歌?她……
音乐响起后,众人果然冷静多了,虽然还没有散开,但是已经不再吵嚷了。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一股凄凉的味道从自在的口中唱出。
静……头一句就让所有人都呆住了,包括我,这一句饱含着自在心中的凄苦悲凉,我霎时明白了,她唱的是自己。
(以下歌词不是为了凑字数,王某整整花了好长时间才构思好这段情节,在网上找了好多歌曲,最终觉得还是这首歌比较符合自在此时的心态。)
“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打死他!打死这个小怪物!”几个男人毫不留情的尽情踢打一个小乞丐,一脚,一脚……那封存在脑海深处的记忆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思域中不断播放,
自在目光黯然:“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她似乎在向苍天发问:“我怀疑是不是只有我的明天没有变得更好?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
“哈……”一股悲伤从我的喉咙深处蹿出,我眼里浮现出一个黑乎乎的小孩儿,正在垃圾堆里像野狗一样小心翼翼的寻觅着食物,小脑袋警惕的观察着周围会不会出现野狗来抢夺她的收获……
别人怎么样我现在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泪水禁不住的流淌……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自在仿佛是在呐喊:“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飞不高——!”
自在妹妹笑中带泪的看着我,深情唱到:“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我轻轻的拭去她脸上的泪水,自在也做着同样的动作。
她凄苦一笑,唱道:“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不算,不算高。”我喃喃道。
忽然,自在冲我甜甜的笑了,飞快的操作了几下MP3,手法麻利之极,只听她小声说道:“哥哥,这是我献给你的歌……”
音乐忽然一变,但是却衔接的无比流畅,想来自在妹妹练习了很久……
自在嗓音变的柔美异常:“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意与你分担所有。”
我从她眼中看出了两个字——幸福。
“难免曾经跌到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谁愿藏躲在避风的港口,宁有波涛汹涌的自由,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自在轻轻拉着我的手,牵着我一步一步的走在大厅中,不知不觉中,众人自觉的散开了。自在调皮的把麦克递向我的嘴巴,此时我正傻乎乎的一只手举着音箱。
“哥哥……”自在冲我挤挤眼睛,尽管她依旧在流泪,但我知道,那是喜悦的泪水。
我笑了,管他呢,唱的不好听有怎么样。
拙劣的歌声从我喉咙中发出:“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意与你分担所有……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
我和自在和声唱出那两个字:“彩虹……”
第三百一十二章 … 王室
第三百一十二章 … 王室
我和自在一起唱道:“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余音袅袅,我们自然而然的相拥在一起:“自在(哥哥),我会一直在你左右。”
大厅内无人喝彩,只有一股股低低的抽泣声。也好,我很享受这一刻的感动,正好不想被打扰。
但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忘记了脖子上还有一位小祖宗呢。
“哇……”乐乐突然间嚎哭起来:“呜呜呜……为什么乐乐要哭呢?哇!不管了,乐乐就要哭……哇哇哇……”
死小孩儿!你哭就哭好了,揪我头发拍我脑袋干嘛?啊呀!哎呦!哦吼吼!嘶……
至于一直跟着我的咪咪,倒是没有放声大哭,只是走过来拉住我的袖子,狠狠的……擦了擦鼻涕,哽咽道:“呜呜……自在妹妹,不知为什么,我想哭……不过,你唱的是什么意思啊?我怎么一句没听懂?为什么你想当小小鸟呢?想飞很简单啊,老公可以抱你飞啊……”
汗……
啪!啪!不止是哪一个首先开始鼓掌。一声带动,众人皆醒,顿时间,掌声雷动,久久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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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尼丝双手捂着嘴巴,泪如雨下,哽咽道:“苦命的孩子……”
擦擦湿润的泪眼,福克斯喃喃道:“不一样,现场聆听的感觉真的不一样……”
“呜呜呜……我好感动……呜呜呜……这是我辈子听到的最美的歌声……”斯坦福太子这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哭成了个泪人。
“啊!”戴安娜抖动着双拳嗷嗷尖叫,追星族做的非常专业。
维亚则摇晃着脑袋重复着一个字:“美……美……”
丽亚尼丝泪眼婆娑道:“从悲剧到喜剧……好感人,霍,我真为你骄傲……”
孟听雨赞叹道:“自在妹妹不愧为天籁歌神,如此震撼人心的歌声也只有她才能演艺的出来,如果没有某个白痴的加入,就更完美了。”
而此时那些刚才站在外围不知所谓的人们,已经被霍自在的歌声震傻了,一个个边卖力鼓掌边唏嘘不已。
即便是疯子家族的墨行空,也第一次领悟了音乐的力量,嘴里自语着:“强大!太强大了!唉,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但我一定要让我的孩子接受最残酷的歌唱训练!让他来挑战歌神!决定了,把我的孩子跟最残忍的魔兽关在一起,什么时候把魔兽唱哭了什么时候放他出来……”
几个离他不远的人听到后,怪异的看了他一眼,身体哆嗦了一下,移动脚步打算离这个疯子远点……
“哦!”纳尼亚眼神闪烁着兴奋的神采:“我心脏跳动的太快了,我想我是爱上霍自在了!我要她!”
罗德曼流着口水道:“太好了姐姐,上次你做的那个捅一下就叫唤的玩具挺好玩的,不如把这个霍自在做成捅一下就唱歌的玩具吧。”
纳尼亚宠爱的捏捏罗德曼的脸蛋:“哦,我亲爱的弟弟,你真聪明,跟我想到一起了。”说完还伸出粉红尖舌舔舔嘴唇,一副饥渴之极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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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声不断从众人的嘴巴中飞出,可是乱糟糟一片,搞的我有点头大,哦,事实上我的头的确大了,让乐乐敲的……
而更糟糕的是,众人似乎比刚才更疯了,脸红脖子粗,气喘如牛,双眼唰唰的冒红光!
就在我以为粉丝团再次发疯时,一声唱报让众人冷静了下来:“陛下驾到……”
我松了口气,这位大人物总算来了。
但就在唱报放结束的一刹那,精灵王的声音便在大厅内响起:“好!尽管这个好字不足以形容这令人心醉的歌声,但是……呵呵呵,我是在想不出有什么词汇能表达我的敬意了。”
听到这我心里不禁鄙视一下,笨!你就不会说很好!极好!非常好!好的冒泡……
不过看来,精灵王是早来了,只是没惊动众人,估计是察觉众人的情绪有些不正常,才让侍卫扬声唱报。
所有人不禁都向声音来处转身望去,同时不约而同的躬身施礼,并且恭敬的敬语称颂。
我放眼瞧去,只见精灵王的穿着并不繁琐华丽,做工精致的王冠戴在头上,一件纯色长袍,只在袖口领子等位置上点缀着植物刺绣,简单中却不失大气。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看上去……还是帅的冒泡。唉,他不去拍电影太可惜了,地球女性的损失啊,不过是俺的幸运,嘎嘎……
有了帅哥,美女自然也不会少,而且还不是一位,他身边还有两位精灵美女伴随左右,挽着精灵王右臂的那一位着装风格与他类似,头上带着后冠,想来定是王后了。王后的相貌不用说了,精灵族的特产就是美女,只不过这位王后的美丽更显成熟韵味,让我心中不禁冒出个想法,如果要给“女人”找个代言人的话,非她莫属。或者说……是熟妇的代言人。
而左边那位精灵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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