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越两界的倒爷-第15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三天后,我屈服了……没办法,他饿我的肚子,我叫白肚子,自然要维护我肚子的尊严了!但是老妹叫黑眼睛,竟然也为了肚子而屈服,我鄙视她!至于俺爹娘,嗯,按照他们的说法,生存是第一要务,他们是忍辱负重,迷惑敌人的眼睛。

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现在的生活还不错,每天照样有竹子吃,尽管不太新鲜,而且观察人的生活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他们的语言他们的动作,好玩极了。不过最让我开心的是,偶尔还能偷偷喝到一些好东西,嘿嘿,就是那个无耻劫匪常喝的一种叫做“酒”的好东西。可惜,尽管我的警惕性很强,可还是被俺爹娘发现了,哼!我知道的,是黑眼睛打的小报告!我鄙视她!(霍悠贤感叹道:“原来喝酒不是杨七郎教的啊……”)

令我头痛的是,那个劫匪有绑架了好几家熊猫同胞,应该有十个以上吧,没办法,俺爹只教了俺用前爪数数,后爪怎么数数俺还没学呢。这些新来的家伙很不上道,竟然跟学我,也偷酒喝,结果,被那万恶的劫匪发现了吧!这群笨蛋!一点警惕性都没有!真给我们熊猫一族丢人!啊不,是丢熊猫!

但是,我发现这个劫匪竟然是个大善人!没错,他太善良了,看到那些笨蛋喝酒后做那些傻乎乎的动作后,竟然开始敞开供应我们喝酒了!哇,太善良了!我决定以后不再往他睡觉的地方撒尿了……

劫匪有很多同伙,嗯,他们也绑架了很多家庭,比如狐狸家,比如老虎家,比如狗熊家……这是我最不满意的地方!为什么要绑架狗熊这些脏乎乎的东西?尽管他们的名字里带个熊,但是,他们是“熊”的耻辱!再说了,狗和猫见面就要打架滴,熊猫和狗熊自然也不能和平相处!这是原则问题,没得商量!为了搞清楚他们为什么要绑架狗熊,我决定学习一下人类低级的语言,尽管低级语言比较难学,但是我很聪明,这是小意思。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开始离开了这个叫做房子的地方,嗯,进了一个叫做笼子的地方。坦白说,笼子里很难受,太小了,而且很臭!

好在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出来放风,晒晒太阳,喝两口小酒,然后再对着很多很多人,做一下下那些傻乎乎的动作。但是做完之后我还得回那个叫笼子的地方,烦得很!为什么要把我和大屁股关在一起?我还是喜欢隔壁第七个笼子里的小尾巴,哇,瞧她那漂亮的眼睛,性感的……嗯?我为什么要说性感?

我很聪明,没错,不只是我,很多熊猫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是第一个发现酒的熊猫,而且也是第一个敢喝酒的熊猫,并且,我还是第一个从人那里搞到酒的熊猫!可以说,我是个英雄!这是我从人那里学到的词儿,应该就是英俊熊猫的意思。嗯,形容我,很贴切。

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些人总是说“老杨家”都是英雄?羊和熊猫具备可比性么?更夸张的是,那个“老杨家”家里竟然还有狼!比如什么杨六郎、杨七郎之类的,更怪的是,他们合起来竟然叫七郎八虎……难以理解,唉,只能归结为人类是无知的动物,悲哀啊。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希望每天能喝道更多的酒,并且跟小尾巴呆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些。所以,我决定动用我这颗盖世无双的聪明脑袋,想个办法先……经过我周密的调查考证,我发现,那些看我们做傻乎乎动作的人,只要经常像傻子一样大笑拍巴掌,那么我得到的酒就更多,并且呆在笼子里的时间也会减少。于是乎,我决定做些更傻的动作,比如,学人的那些傻样。

当然,我是个非常聪明的熊猫,所以我能够想到更妙的喝酒办法,呵呵,我自行加了一场表演,用偷偷留下的酒壶酒杯,当着众人的面,自斟自饮。并且,我用小竹棍在地上写了一首诗,嗯,这也是跟人学的,他们好这个,我就投其所好。哇,好诗!熊猫熊猫熊熊猫,竹子竹子竹竹子,喝酒喝酒喝喝酒,睡觉睡觉睡睡觉。

可惜,人是看不懂我写的什么,唉,这就天才的悲哀啊!但是这不影响他们不懂装懂,嗯,人就是这么虚伪。好在,人类,开始崇拜我了!他们对我有个尊称,叫做大宝!从此,我有了不需要呆在笼子里的特权,而且我还有衣服穿了,尽管这玩意穿起来不是很合身,但这就是特权的表现!这是身份的象征!

每次活动,我都可以听到人们对我有多么的崇敬,他们高喊着:“我们要看大宝!我们要看大宝!”听听,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从那以后,小尾巴看我的眼神深情极了。所以我决定,帮帮小尾巴……呃,还有其他同胞们。我慷慨的教会了他们如何写诗,当然,他们的酒要分我一点,学费总是要交的嘛。至于小尾巴,我可以让她用亲亲来代替……

人有一句话说的很有道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的智慧光芒被众多熊猫的模仿所淡化了,人们不再叫着:“我们要看大宝了。”他们只喊:“我们要看熊猫喝酒!”

还好,小尾巴不像人那么无情无义,她依旧每天跟我聊聊天,摸摸爪子,亲亲嘴巴……

不过,英雄的光芒是无法被掩盖滴!我的契机来了!

有一天,我们去一个大官家里蹭吃喝,这是常事了,我见过不少当官的。比如县令,比如知府……其实他们跟我差不多,他们管人,我管熊猫,没错,我现在的官位嘛,应该是尚书大熊猫了。不过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最大的是一种叫做皇帝的官。

今天这位大官我听说过,就是那一家又是羊又是狼还有什么虎的,没意思,明明是人嘛,非叫什么羊啊狼啊的,对了,还有个老太太叫什么蛇太君,一家子怪人。最然我气愤的是,他们家都是英雄,那我是什么?身为一个人,就不要冒充英俊熊猫!鄙视你们全家!

还是老一套,喝喝酒,写写诗,我都腻了。嗯,想点新花样吧……臭狗熊不是会比划两下叉子么,切,算个啥子哟!今天本英雄就要抢你饭碗!我看了看周围,哎,一个架子上放了不少类似叉子的玩意儿,反正都是带尖的。

我向架子走过去,有一点我要称赞这个老杨家,他们胆量很大哎,要知道我这也是碰碰运气,平时我要是接近人们,他们都会吓的乱叫。可是老杨家的人,胆儿大!根本不怕我,任我摘下架子上的那个带红毛的尖棍子。

咱是聪明熊猫,我的观察力那是相当的犀利!平时臭狗熊那两下子实在没劲儿,所以我曾经留心过耍这玩意儿的人,很奇怪,原来人里头也有我们的同行,同样是在街头给“人们”表演傻动作,赚吃喝。

想了想,我按照记忆中的动作比划了两下,不好!闪着腰了……

但是受伤是值得滴,我再次光芒万丈,被人类崇拜了。坦白说,对于崇拜,我有点麻木了,这不算什么。

忽然,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个小屁孩儿,光着个屁股屁颠屁颠的跑到我跟前,用无比崇拜的眼神注视着我,崇拜也没用,你的清鼻涕太脏了!我不需要一个小屁孩儿来当崇拜者!

坦白说,他是从哪钻出来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这么聪明的熊猫都没发现,那些伪英俊熊猫就更不行了。果然,当小屁孩儿跑到我跟前时,他们才焦急的喊着小屁孩儿的名字:“宗保!”

嗯?名字跟我差不多嘛,我的尊称是大大的宝,他是棕色的宝,嗯,缘分啊!没的说,看在咱俩有缘的份上,我请你喝酒。

这时我发现老杨家的人都拿出一些古怪的玩意儿对着我,切,我认识,这叫什么弓箭之类的。我也就是没摸过,摸过了我也能玩儿!太聪明了,没办法。

第三百七十七章 … 传奇熊猫 (中)

第三百七十七章 … 传奇熊猫 (中)

“不必惊慌。”这时那个红光满面的白胡子老头笑道:“熊猫是吃竹子的,伤不了宗保。”老头儿挥了挥手,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又把弓箭放了下来。

这老头儿静说废话,我不吃竹子难道要吃这小屁孩儿?恶……瞧他那鼻涕,恶心!

那个叫蛇的老太太说道:“那毕竟是头畜生,万一……”

“没事啊娘。”这时一个黑大个笑嘻嘻的道:“那熊猫动作慢腾腾的,想伤到宗保它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放心,我去把宗保抱回来。”

“老七啊,你小心点,别惊着熊猫伤到宗保。”

对了?酒呢?我不再理会人类的废话,四处踅摸了一阵。耶!人前面的那种叫桌子的木头上有很多,刚要走,忽然发现那小屁孩儿笑嘻嘻的抱着我的腿往上爬。想搭伙?行,谁让你是小不点呢。

我趴在地上,把腿翘起,嘿嘿,小屁孩儿出溜一下,到了我背上。呵呵,这就是英俊熊猫的智慧,人类,不要太崇拜我哦。

“大马!大马!”小屁孩儿拍着我的后背叫道。

我无奈的摇摇头,太无知了,连熊猫和马都分不清。你小子以后的出息肯定有限,就这眼神,估计美女站在你面前你都看不出来。(霍悠贤连连点头,没错,穆桂英这种超级大美女他都看不出来,眼神是够差劲儿的。)

“哟,这熊猫还真聪明啊。呵呵,好玩。”那黑大个不禁笑道。

嗯,你这个人还不错,有点眼力。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这黑大个有多崇拜我,瞧见没,紧紧跟在我身旁,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大概就是随从。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闻到这里的酒味儿似乎更香!我来啦!

我走到桌子前,正要拿酒,忽然感觉有些黏糊糊的东西滴到我背上……恶!小屁孩儿的脏鼻涕!太恶心了!我双爪后翻,把这小屁孩儿抱在桌子上,嗯……这鼻涕我越看越不顺眼,必须消灭掉!我撩起桌子上铺着的那种叫做布的东西,把小屁孩儿的鼻涕擦掉,嗯,这回看着顺眼多了。

“老天爷啊。”黑小子惊叫道:“爹娘,你们看见了么,它在给宗保擦鼻涕啊!”

切!这算什么,擦屁股我也会!看看那些人,大惊小怪,嘴巴张那么大干什么?傻样!

不管了,先喝酒!抓起酒壶先倒一杯再说,嗯,还有这小屁孩儿的,我又倒了一杯。来吧,我请客,呵呵,甭客气,反正是你家的。

这小孩儿太傻了,来喝酒都不懂,还是黑大个比较上道,搬了个叫做椅子的东西坐在旁边,跟我对饮起来。呵呵,别说,这酒太好喝了!爽!至于其他人,则莫名其妙的一个劲儿傻笑,唉,人类啊,傻透了。

后来这叫什么羊气狼的黑大个,非要让我住在他们家。唉,有好酒我当然愿意了,可惜,俺不能扔下爸妈和小尾巴啊,嗯,还有黑眼睛,尽管她老打小报告,但是我不记仇,谁叫她是我老妹呢。

那个白胡子老头也反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说我走了,那个供养我们的那个劫匪就的饭碗就会丢掉。好吧,看在他老用酒孝敬我的份上,不能让他饿死,身为英俊熊猫,我还是很仗义滴。

离开天波杨府后,我的生活又发生了很大变化。劫匪不知道从哪又绑架了个人类小屁孩儿,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小屁孩儿是劫匪的闺女。劫匪是个很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嗯,也可能是像我一样讨厌鼻涕虫,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他把这个小鼻涕虫交给我了。对了,小鼻涕虫叫宝宝,呵呵,缘分啊。

这小屁孩儿不止是个鼻涕虫,还是跟屁虫,成天围着我转悠,为了我漂亮的皮毛,必须把她的鼻涕弄干净……恶心,又拉裤子了,还得擦屁股,换尿布……一会儿没见,这小屁孩儿又弄了一身泥水,洗澡!累死我了……

不可否认,我是一只绝顶聪明的熊猫!所以我不会放任我的智慧发霉,一个小屁孩儿能难得住我么?显然是痴心妄想!我聪明的脑瓜稍稍用了一下,呵呵,妙计一条一条的往外蹦。于是乎,我略施小计,世界清静了,我又有时间跟小尾巴约会喝小酒儿了。

其实办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小屁孩儿让睡觉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必杀哄睡技!首先,是跟她疯玩儿!消耗她的体力!这是从肉体上打击鼻涕虫。第二,小屁孩儿似乎很喜欢抱着我,没办法,俺的身体就是这么有魅力,天生丽质难自弃啊……那么,我不但让她抱,而且我还抱她,接着嘛,摇篮我是见过滴,俺这么聪明,模仿摇篮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小屁孩儿被我搞定了!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儿睡觉的样子倒是蛮可爱的嘛,瞧她那小模样,真逗人……

令我奇怪的是,人类还是那么傻,竟然喜欢看我和小屁孩儿玩的样子。唉,又一次被崇拜了,而且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崇拜,竟然要摸我。这些笨蛋,难道以为摸摸我就会变的向我一样聪明么?不过我原谅他们了,谁叫他们是我的崇拜呢。

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他们让我做那个叫皇帝的大官呢?不行!我很忙滴,每天要和熊尾巴亲亲嘴巴,喝喝小酒儿,晒晒太阳,啃啃竹子,哄小屁孩儿睡觉,当然我也要睡觉滴……哇,忙死了!哪有时间管理人类?

还好,人类没那么聪明,他们没有请我当皇帝,我放心了。

劫匪沾了我的光,身材越来越胖,衣着也越来越光鲜。从这以后,劫匪会经常带着我和她闺女逛街,这也可以理解,崇拜者太多了嘛,自然要经常给他们一个向我欢呼的机会。于是乎,这个叫做东京汴梁的地方,处处留下了我帅气的足迹,这里是我的地盘。

住了几年,东京汴梁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连那个叫做皇帝的大官住得地方我也逛过,那里没啥意思,不够热闹。我还是喜欢逛街,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不少人类竞争者,尽管他们的表演还不错,可惜,长的都没我漂亮,赚不了多少吃喝。但是我还是喜欢看他们耍玩意儿的,别说,还真挺好玩儿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醉仙居啦、聚仙楼啦,登科轩啦……之类的酒楼,那里的酒实在不赖,我喜欢。就是店小二嘴太碎,啰嗦的很嘞。

尽管东京汴梁还不错,可我有点想念家乡了。主要是因为这里的竹子实在不够新鲜,味道差的很,可就这,我还不能经常吃到。平时我吃的,是一种糊糊,味道虽然不错,可惜口感太差,腻了。如果不是为了美酒,我早就走了,哼!崇拜我也没用,谁也别拦着我啊,谁拦着我跟谁急!

最近有一件事让我很开心,听说在很遥远的地方,有个什么辽国,那里有个叫做萧太后的女人是我的崇拜者。哇,她对我崇拜的不得了,竟然为了见我跟大宋开战了!听说老杨家为了我都跟辽国打起来了。这事我不能不管,怎么说,杨七郎也算是俺的酒友,俺去见见那个崇拜者好了,打什么架啊,送几坛好酒给我就好了。

可是劫匪好像很不愿意去,成天唉声叹气的,搂着他闺女直掉眼泪。咋说他都伺候我这么多年了,我拍拍他肩膀:“嗨,劫匪,别哭了,就凭我的魅力,到了辽国你想喝多少酒都行。”

劫匪皱着眉,唉声叹气道:“大宝,你也不想去吧,唉,没法子,圣旨下了,不去不行啊。”

谁说我不想去了?唉,人类太没文化,听不懂动听的熊猫语言,我算白费唇舌了……

三天后,我坐着马车除了东京汴梁城,劫匪的老婆带着那个小屁孩儿送了我们老远,眼泪汪汪的。

小丫头挥舞着小手,哭的嘶声力竭:“大宝!别走!呜呜呜……别走……”

唉,哭啥啊,鼻涕又出来了吧。

我跳下马车,从衣服兜兜里掏出手绢,给她擦了擦鼻涕:“乖,我很快就会回来滴!不许再流鼻涕哦,要经常洗澡,不能挑食哦,也不许玩泥巴!最重要的是,你要按时睡觉。否则我就不要你这个崇拜者了,乖乖的,大宝会带好多好吃的给你的。”

“大宝不要走!宝宝要大宝……”

唉,你也太笨了,跟你说了好几年熊猫话,还是听不懂。算了,大不了我回来后再受点累,反正洗澡、擦屁股的事我也干了好几年了,好在不用给你换尿布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辈子,我再也没机会给宝宝洗澡、擦屁股了。这一去,竟成永别……

(霍悠贤猛擦眼泪,双眼红红的:“好感人,呜呜,我受不了了……”)

宝宝死死的抓住我不放,哭的……让我心里酸酸的。要不,就不去了吧,不就是喝酒么,反正东京汴梁也不缺酒……

“混账!赶紧把她们拉走!”一个带着高帽子的家伙骑着马过来了,骂道:“让你们送送就不错了!蹬鼻子上脸是吧!”说着他扬起鞭子狠狠抽向宝宝……

胆子不小啊你!来我大宝的崇拜者你都敢打!反了你了!

我伸出爪子挡住了这一鞭,嘶!还真疼!

熊猫不发威,你还把我真当病猫了!老子还是熊呢!我怒火中烧!扑过去扯下这个尖嗓子的家伙,一通狠挠!顺带还咬了他一口!嗯,没咬准,咬错地方了,屁股……

呸呸!恶心死了,我急忙吐出那被咬下来的裤子……嗯?他没有小鸡鸡哎,看起来也不像是女的啊?什么怪物?

这个没有小鸡鸡的怪物尖叫着:“哎呦!这畜生敢咬洒家!来人!给我砍了这畜生!”

第三百七十八章 … 传奇熊猫 (下)

第三百七十八章 … 传奇熊猫 (下)

一个当官的忽然说道:“且慢!公公!这可是萧太后点名要的,要是杀了……”

“对对。”那个叫公公的怪物连连点头:“好悬坏了大事,不过洒家就白让这畜生咬了么?我我我……好!它咬我,我就打他主人!”

那官员赶忙劝道:“公公,打了杂耍班子当家的,要是他们受伤过重,耽误了给萧太后表演,那可……”

“没事!哼哼,洒家整人的手段多了!保证不伤筋动骨,可苦头他们别想逃!还有这畜生!饿它三天再说!”

嘿!这个怪物敢饿我!找死啊你!

本来我想宁可闻他的臭味也要咬死这怪物,可是……唉,劫匪一家人被他们用抓起来了,为了宝宝,饿三天就饿三天吧,我忍了……

“哼哼!”那怪物一瘸一拐的翻身上马,随后惨叫一声又掉下来了:“哦呼呼,洒家的屁股是骑不了马了,乘车乘车!”

哈哈,活该!

“哼!”那怪物忽然阴毒的看了我一眼:“该死的畜生!等洒家回来时,世上已经不会再有任何一只熊猫!”

切!吓唬谁啊。

那怪物忽然叫过一个随从,对着他嘀咕了一阵,那随从调转马头,离开了队伍。嗯?难道是回家找伤药?呵呵,看来我咬的还挺狠。

(霍悠贤怒骂道:“靠!我说大熊猫怎么成了濒危物种了,肯定是这缺德太监干的!”)

三天后的晚上,我美美的享受了一顿竹子大餐,虽然不新鲜,可我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吃的竹子!当然,美酒也是少不了滴!

呵呵,劫匪今晚很仗义,跟我推杯换盏,喝的痛快!

“大宝啊,你有情有义,是个好样的!”劫匪一翘大拇哥赞道。

这算个啥子,不要太崇拜我哦。来,走一个。我美滋滋的又灌了一口。

“呜呜呜……”劫匪忽然哭了起来。

哭啥啊,我饿了三天都没哭,瞧你那熊样,不对,是瞧你那人样。

“混蛋!”劫匪突然怒骂道:“什么他妈的狗屁大儒!辽国发兵,人家老杨家在前方卖命杀敌!这帮混蛋腿儿都吓软了,求他妈的什么和!我呸!”(纯属杜撰,宋初历史还没那么窝囊,这里为的是纪念宋末的那些汉奸大儒们!)

吓我一跳,你耍什么酒疯?瞧瞧,酒都洒了,我舔!

“老子虽说是个卖艺的,可他妈的也是个爷们儿!宁当孙子我也不当汉奸!去你妈的吧,老子要是给萧太后耍把式,我死了也没脸见祖宗!”

(霍悠贤登时一惊,一个贩夫走卒都能说出这种话,牛啊!不过,我过去看过不少架空历史小说,说那时候的老百姓关心的是能过上好日子,才不管谁来当统治者呢。真的是这样么?显然太小瞧古代百姓了,别忘了,若是古代百姓真的那么麻木,杨家将、岳家军为何能名垂千古?而秦桧那种大奸臣何来遗臭万年?)

不理他,我继续舔!嗯?别摸我脑袋,没看到我忙着呢么!

“大宝啊,可我没办法啊,呜呜呜……宝儿还小,我要是不去,她们娘儿们都得跟着杀头……唉,做人难啊。”

我赞同的点点头,嘿嘿,还是做熊猫好。

他很快就喝高了,趴在桌子上喃喃着:“真不想去啊……”

唉,幸福总是短暂的,第二天,我又进了笼子。这都是那个死太监在使坏!哼,劫匪已经告诉我那怪物是太监了,太监,就是读者最鄙视的……嗯?读者是什么?

连续过了十几天无聊的日子,郁闷,等回到东京汴梁,我再也不管什么崇拜者了,还是家里好,有吃有喝,多美……更让我心烦的是,连续下了好多天雨了,弄得我的毛都潮了。

轰轰轰!一阵阵滚雷声乍起,吓了我一跳。不对,声音不大像是打雷,打雷可不会没完没了的响,而且这巨响越来越大……

忽然,有个人扯着嗓子喊道:“不好啦!山洪爆发了!”

顿时整个队伍都乱了,人叫马嘶熊猫跳,没错,我在跳!美酒啊!我可怎么办?关在笼子里就是个死啊,俺还很年轻,还没让小尾巴怀上小小熊猫呢,还没有尝遍世间美酒,还没有……我不想死啊!

还得说劫匪够仗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