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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刺-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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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么多的喜欢,让她终于战胜了内心深处的恐惧,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了出来。她拼尽全力抱住了龙王的腰,可是她很快就明白,想要伤害龙王的,就是那支手枪,她跳起来,直接从龙王手中夺过了那支枪,然后拼尽全力把它狠狠丢了出去。
    也只有她,才可能从龙王的手里,夺是一支枪!
    梦轩的目光,划过彼此的距离,狠狠刺到了李向商的脸上。她单纯,所以她纵然听不懂所有人在说什么,但是她仍然用本能的直觉,在第一时间锁定了李向商。
    虽然刚才还被他一直“欺负”得眼泪盈眶,打算一辈子都不再理他,甚至还张嘴在他的脖子上,狠狠咬了两口;虽然不用尝试就知道,自己决不是李向商的对手,可是娇弱得就像是一株温室里培养出来的小花,似乎一阵风吹过来都能让她受伤的梦轩,竟然一边睁大眼睛,死死瞪着李向商,一边张开双臂,把龙王保护在自己的身后。
    龙王,身高两百二十公分,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竟然被一个身高还不足一百七十公分的女孩,用老母鸡保护小鸡的方法,保护到了身后!这样的画面看起来说不出来的怪异,但是,却又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协调感。要知道,面对危险时,用身体去保护自己最重要,最关心,最爱的人,本来就是一个女人的天性。
    就算是从温室里培养出来的女人,也不会有例外!
    面对这绝对意外的一幕,在李向商的脸上,惊讶和恍然大悟两种矛盾情绪同时扬起。像龙王这样的男人,实在太过于强悍,一个女人的好感,要么是和他一样强悍,能让他英雄相惜,要么就是柔软,楚楚可依,让龙王再生猛,再骄悍,在她面前也得努力收起一腔傲气,化作绕指缠臬。
    梦轩这种女孩子,对龙王来说,拥有着绝对无法抵挡的致命诱惑力。一见钟情,再见倾三,就是他们之间最真实的写照,要不然为什么人们常说,温备乡就是英雄冢?!
    最重要的是,看梦轩的样子,她当真是什么都不懂,心性单纯得犹如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就算她在龙王的身上,发现了司徒楚英不具备的雄性刚强与霸道,并为之沉迷,但是以她畏惧陌生人的习惯,能站在龙王面前,承受龙王太过炽烈的目光,已经是她的极限,想要再发生更近一步的接触,哪怕是拉手,大概都需要循序渐进相当长的时间,又怎么可能在区区三天后,就和龙王直接发生了最亲密接触?!
    师徒十四年,李向商当然清楚龙王的心性。别看他大大咧咧,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越是他这样的人,遇到心爱的女人,就越会小心翼翼。
    在他的眼里,梦轩就像是一个用最名贵玉石,精心雕刻成的瑰宝,而他却是一个粗手大脚的莽夫,稍一用力就会把她弄碎了。如果不是两个人之间因为某种行为,导致龙王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瞬间**成胜了理智,他又怎么可能舍得,在这种没有一丝浪漫,没有一丝唯美,甚至连一张床都没有的情况下,占有自己心中的女神?!
    只要看看龙王哪怕背负着“**”的罪名,被李向商当场枪决,也不愿意当众说是梦轩先主动接近,甚至是**他,才发生最亲密接触,就可以看出,梦轩在龙王的心中,份量究竟有多少。
    做出这样的判断,李向商脸色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他的内心深处,却当真是犹如扬起了一片惊涛骇浪。在正常情况下,他们两个,一个什么也不懂,一个大过小心翼翼,没有一年以上的相知相识,没有足够的浪漫和唯美,没有水到渠成,没有让梦轩对龙王彻底解除心防,绝不可能像今天晚上这样,发生最直接的亲密接触。
    就是因为亲密得大过突然,内心深处对龙王还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梦轩才会被“欺负”得满脸泪痕,让人一看之下,就做出了龙王**她的判定。如果不是最后,她保护龙王的冲动战胜了委屈与畏惧,让她冲出来抱住了龙王,现在的龙王,已经变成了一具死尸。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在龙王中俾倒下的那一刻开奴,风影楼和李向商之间,就会出现一条无法弥补的裂痕。当每一个人都冷静下来,梦轩终于可以用手语和司徒楚司交流,最终证明,龙王根本无罪时,就是风影楼和李向商两个彻底绝裂,风影楼离开第五特殊部队之时。
    不要扯淡什么军法无情,更不要用白痴般的心态,试图用一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来揭过两个人之间的这一段经历。军人不是按程序工作的机器,更不是道德领域的圣人,以风影楼的性格,他绝不会在一个逼死自己兄弟的人手下继续工作,哪怕那个人,对他来说,亦师亦友也是一样!
    “真的……好险哪!
    李向商心有余悸的长长吁出一口闷气,当他下意识的扭头,把目光落到身边的司徒楚英脸上时,他的瞳孔在瞬间就收缩了。
    司徒楚英的双手都在不停的微激发颢,这本来并没有什么,一个人愤怒到极点时,身体本来就会因为情绪过度激动而不停颢抖,这也算是生物舍我保护的一种本能。
    可是当李向商终于从愤怒与焦急中挣脱出来,再次恢复平时的冷静时,他立刻就发现,司徒楚英的眼睛里,除了有一个父亲看到自己女儿,被刚刚认识三天的男人,压到身体下面的愤怒之外,更有着强烈到极点的占有欲,和浓浓的……恐惧!
    司徒楚英对梦轩,有着强烈的占有欲,这早已经超出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心态,但是他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就算真的上了床,结了婚,李向商站在外人的立场上也无可非议。
    但是司徒楚英为什么会害怕?
    他一开始眼神里并没有恐惧的成份,有的只是浓浓的愤怒与,嗯……不能掩饰的羞惭和自责?!
    嗯?!
    熟患李向商的人只要看看他玖在已经缩成针芒状的瞳孔,就都会明白,他现在已经把司徒楚英,列入了敌人的范畴!
    只看了几眼,李向商又在司徒楚英的身上,找到了一个疑点。
    司徒楚英全身的肌肉,都开始僵硬了。这是一种因为情绪过度激动,导致身体肌肉长时间高度紧张,而造成的后果。司徒楚英从发现龙王侵犯梦轩开始,就一直对着龙王拳打脚踢,这本身就会舒缓肌肉紧张状态,如果他真的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激动,他全身的肌肉又怎么可能僵硬到这种程度?!
    李向商低下头,在邱岳,杨亮,李凡的耳边,说了一句相同的话:“我知道龙王是被人陷害的,相信我,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他过了这一关。
    当李向商在他们的耳边说出这句话后,无论是邱岳,李凡还是杨亮,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意,在其他人瞪大双眼的注视下,李向商不动声色的轻轻一抽,竟然真的把手,从三个学生的怀里抽出来了。
    再次看了一眼没有支撑物后,倒在一起的学员,李向商对着他们轻轻点了点头。他清楚的明白,如果今天他保不住龙王,他失去的绝不仅仅是龙王一个人而已,他更会失去学员们对怙』近乎崇拜的信任!
    李向商走到司徒楚英面前,用安慰式的动作,拉起了司徒楚英的双手,司徒楚英的双手,又冷又硬,还在不停的轻颢,让李向商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蛇”这种动物。而司徒楚英的手心……果然有他因为过度波动,过度用力捏紧双拳,指甲深深嵌入手心里,留下的伤痕。
    身为重量级教官,又参加过越战,李向商这一辈子,见过大大小小的伤口无数,他一眼就可以断定,司徒楚英手心的伤痕,至少已经有了两个小时!
    到了这个时候,李向商已经全明白了。
    是司徒楚英,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推到了龙王的怀里,甚至是他教会了梦轩怎么**龙王的**。他的目的达到了,可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养了十几年,小心培养了十几年的女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下婉转承欢,不胜“擅残”的低声哭泣,占有欲极强的司徒楚英,却只能一直隐忍不发,这其中的情绪波动,又怎么可能不猛烈,不疯狂。
    只有受到了生命,甚至是比死更可怕的威胁,司徒楚英才会把自己养育了十几年,已经快到了采摘年龄的女儿,送到了龙王的怀里。也就是因为发现,事情的发展已经跳出了他的控制,很可能会因为失败,而遭到“某个人”的报复,司徒楚英才会那么害怕。
    通过液晶显示器,看着李向商和司徒楚英的表情,远在万里之外的机要作战窒里,一直站在墙角,却关注着事件发展的刘伟,发出一声轻哼:“司饮r楚英完了!”
    刘伟鹄判断,得到在场绝大多数人的点头认可,但是金择喜却在微笑着摇头。
    在任何一个领域,能够成功,都绝对没有侥幸。司徒楚英能够以平民之身,经过几十年打拼,成为亿万富商,可谓是功成名就,必然在商场上经历过一场又一场,没有硝烟弥漫,却比真实战场更阴暗,更惨烈,也更尔虞我诈我的生死对决。能够一直胜利到现在,甚至几乎铤而走险,重新翻转战局的他,又怎么可能是一个一触即溃的庸才?
    果然,司徒楚英很快就发现自己失态了,他的眼睑微微下垂,避过李向商的日光,当他重新把目光落到李向商脸上的时候,就算是敏锐如李向商,都没有办法,在他的脸上,再找到哪怕是一丝恐惧和畏缩的影子。
    一个身经百战的商人,面对商场战争,本身就要拥有军人般的骁勇,政客般的多变,鹰耳般的敏锐,毒蛇般的阴冷,孤狼般的坚忍。他可以为情所围,但是当他嗅到死亡的危险时,他必然会放弃一切情绪困扰,爆发出最强大战斗力。
    一个最优秀的军人,和一个最优秀的商人,就这样面色平静的彼此交锋了。
    他们都明白,在李向商的眼里,司徒楚英的面具已径被撕破,但是在其他人的眼里,司徒楚英仍然是受害者的父亲。
    发觋龙王挪动脚步,似乎想要是到司徒楚荟面前道歉认错,甚至是下跪后任由他处罚,李向商霍然扭头,狠狠瞪了龙王一眼“傻愣在那里干什么,一个大男人,众目睽睽的,还要一个女孩子挺身而出维护你,不嫌丢人吗?”
    李向商已经出拓了。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
    司徒楚英没有甩开两个人紧握的手,他的手指也略略用力,回握住李向商,他的声音并不大,却针锋相对:“有一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女孩子,在九岁时,跑到梨园里想要摘梨吃,结果梨树太高,她长得太矮,她踮起脚都够不到。有一个男人走过来,对她说,只要陪叔叔玩玩,就帮她摘一个最大最甜的梨。结果她点头同意了,后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陪叔叔‘玩玩”会那么疼。结果玩完后,她哭着站了起来,但是叔叔又给她摘了好几个梨,她最后是一边哭,一边笑,捧着好几个梨,离开那片梨园的。据她回忆说,她临走前,还对那个男人,说了一声‘谢谢叔叔,。”
    侧耳倾听着这个小故事,金择喜打了一个响指,笑道:“好一招项庄舞剑意表沛公,精彩!”
    没有指责,没有喝骂,但是司徒楚英的这个小故事,威力却是巨大的。
    那个九岁大的女孩,根本就是被诱奸了。可是由于出身环境和年龄所限,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仅仅是为了几个梨,就失去了一个女孩最宝贵的童贞。最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就因为那个夺取了她童贞的男人,事后又给了她几个梨,她甚至还能向对方道谢。
    虽然梦轩和故事的女孩子,年龄相差了十岁,但是在场任何一个人都会认为,从实际心理年龄上来说,梦轩差不多也就是十岁。相同的道理,那个女孩子,被人诱奸后,能捧着几个梨,向诱奸她的人道谢,梦轩为什么不能因为龙王曾经别有用心的宠溺过她,保护过她,而傻乎乎的冲出去,伸手保护一个诱奸自己的人?
    只是用了一个曾经真实发生过的小故事,司徒楚英就连消带打的把龙王再次推到了绝境上。
    李向商没有对司徒楚英讲出来的故事做出点评,一个无知的小女孩被人用几个梨子诱奸,这样的经历,本身已经够凄惨了,如果他再针锋相对,试图以招拆招的话,只会在周围的人心里,留下冷血无情,落井下石之类的评语。
    了。
    ;龙王,这里风大,你先陪梦轩回屋子里去,小心别让她感冒听到李向商的命令,龙王立刻行动起来,他拉住梦轩的手,想带着她回到那幢小木屋里,可是对“爱”有着绝对渴望的梦轩,竟然撇着嘴,没有理会他。龙王略一思索,已经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他伸手搔了搔头皮,脸色更涨得一片通红,但是李向商那句“小心别让她感冒了”,威力终于在这个时候展现出来,龙王左思右想,最后还是伸出手臂,把梦轩抱进自己没有穿上衣,**的怀抱里,然后就用这种姿态,抱着一脸迷醉与甜蜜,再也不管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梦轩,一步步走回了小木屋。
    相信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分辨出,用几个梨就被陌生人诱奸的小女孩,和梦轩、龙王这一对恋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
    最重要的是,看着龙王和梦轩如此亲昵的动作,看着梦轩缩在龙王怀里,脸上露出的无可救药的迷醉与痴缠,还有那抹少女面对情郎,才会流露出来的娇艳欲滴,司徒楚英的呼吸声猛然变重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旁观者,金择喜不但看得有滋有味,本着绝不偏袒的中间立场,他甚至还夸了一句:“上兵伐谋,攻心为上,不愧是师兄,赞!”
    诡刺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黄金暗道
     更新时间:2010…5…17 11:56:02 本章字数:5571
    迎着李向商越来越凌厉的目光,司徒楚英深深吸着气,tade目光中,突然透出了一丝缅怀和悲哀:“虽然从实际身份上来说,我应该算是梦轩的养父,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把她当成我的女儿。”
    李向商露出了倾听的神色,他知道,司徒楚英现在说的是实话,甚至是一直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实话。他应该做的,就是8自己的双眼仔细去看,用自己的双耳仔细去听,而不是像泼妇骂架一样,看谁的声音高,谁的嗓门大。
    “在八十年代末,我还只是一个二十来岁,闯劲十足的小伙子。”说到自己曾经的往事,司徒楚英的眼神有点迷离了“和我一起到广东闯天下的,还有我从小学就认识的女朋友,当时我们两个情投意合,抱着两个不安份的心,跑到了传言中,遍地都是黄金的经济特区,以为只要肯埋下头工作,就可以满载而归,风风光光的举办我们的婚礼。”在当时,和司徒楚英抱着相同淘金梦,跑到沿海经济特区的年轻人,绝对不在少数。竞争的压力,耳想而知。
    “我们两个都是中专毕业生,根本找不到工作,最后,我们只能去小商品批发城,采购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艺,再摆地摊去卖。生意好了,我们还能在晚饭时加上一个炒菜,生意要是不好了,就连当天我们两个人的盒饭钱都赚不回来。后未有一次,我们去小商品批发城,采购商品时,她看中了一条塑料制成的项链,她很喜欢那条项链的款式,对它爱不释手,她看着我的目光,分明是在哀求我,把那条项链为她买下,那条项链也很便宜,进货价才五块钱罢了,但是我却拒绝了。
    说到这里,司徒楚英的声音中断了,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人生,就不会真正理解“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中落舍着的深厚哲理。对有锌人来说,一口气砸出几百上千万,去博红颜一笑,都是小菜一碟,可是对他们这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区区一条五块锌的项链,就让现在已经是亿万富翁的司徒楚英犹豫了。
    “她和我认识已经有十几年,成为我的女朋友,也有四年了,想不到我们第一次吵架,竟然是为了一条五块谶的项链。当时我真的气极了,先丢给老板五块钱,又劈手扯断了她脖子上那条项链,最后她捂着脸,哭着跑掉了。”
    浓,司徒楚英脸上满是浓浓的苦涩“我当时以为,到了晚上,总得回家的。可是她没有回来,直到两个星期后,我才听人说,有一个富商早就看中了她,一直在追求她,她一直没有答应,但就是因为那条五块钌的项链,我伤了她的心,亲手把自己的女人,推到了别人的怀抱里。
    四周一片安静,所有人看向司徒楚英的目光中,已经多了一份同情。人们都喜欢白马王子与美丽女郎的传说,在某种意义上来看,不就是因为这样的男女主角,本身已经跳跃过了“贫穷”这道最令人无奈,不知道拆散了多少人间姻缘的堑壕吗?
    “足足过了大半年,我才终于忘记了她,开始渐渐习惯了没有她的日子,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又回来了。那个富商,玩腻了,就把她一脚踢开,她只能又回来了。而甙,本来也应该把她推在门外的,可是看到她那张熟忌的脸,我最终还没有狠下心,这样,我们又在一起了。
    司徒楚英突然笑了起来“其实,任何人都应该知道,我们最终肯定会分手的。我再大方,也不可能忘记,她曾经抛弃了我,为了钱投入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我在床上抱着她的时候,我总会不由自主的想,那个男人是不是也曾经用相同的动作,在她的身上不断**,而她,是不是也会象现在一样,拼命拖住我的腰,发出一阵阵让我心跳加快的**。就是因为这样,我喜欢上了喝酒,一喝酒,我就合打她。结果,我们再次同居不到三个月,她又跑了,被我打跑了。”
    眼泪,已经在无声无息间,缓缓润湿了司徒楚英的眼角。
    虽然双方处于敌对立场上,听着他曾经的故事,李向商仍然在心里发出了一声轻叹。这样的故事,真的是大多了,但就是因为类似的故事大多了,在这个物欲横流,感情都可以用金钱去衡量的时代,反而让人愈发觉得无奈与悲哀。
    “我真的以为,以后再也看不到她了,而且她真的有一年多,没有再出现在我的眼前。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又回来了。她穿着一件大红的外衣,画了很浓的妆,她缠着我,非要我送她一枚金戒指。当时我不耐烦的随手从自己面前的小摊上,拾起一枚两块钱,黄铜做成的戒指丢给了她。她捏着那枚戒指望着我,望了很久,突然又问了我一句,‘你还爱不爱我,你还要不要我”而我的回答是,如果当年她没有离开我,我还会继续爱着她。”
    后面的故事,真的不需要再继续说下去。任何一个头脑稍稍灵活的人,都从司徒楚英的讲述中,听到了一股深沉的死意。那个和司徒楚英认识了十几年的女孩子,分明是在外面处处受骗,处处鞋壁,已经无路可是,才会带着最后的希望,找到了曾经彼此深爱的男朋友,希望能够找到最后一处归宿。
    司徒楚英当时实在是太年轻,又身在其中,他竟然没有看出这个女孩,眼睛里的绝望与悲伤。
    最后,那个女孩子,手里紧紧捏着司徒楚英随手丢给她的那一枚只值两块钸的铜戒指,纵身跳进了流溪河。她的尸体被打捞上来,法医解剖尸体才发现,她已经怀了三个月的身孕,至于孩子是谁的,那就只有老天才能知道了。
    “那个曾经用钱,把我最心爱的女人夺是的男人,他也不过只有四十多万罢了。十年后,我爬起来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了多少个四十万,每天都有漂亮而**的女人,在向我抛着媚眼,想方设法的要我把她们抱到床上,可是我一个也没有碰。看到她们,我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曾经弃我而去的女人,想到她临死时仍然死死捏在手中的那枚两块钱的戒指!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我再也不可能找到一份最纯真,没有掺杂任何物欲的感情了,除非……我自己培养一个,从小去教导她,让她只爱我一个,只喜欢我一个,真正的喜欢,全心全意的喜欢!”
    一段灰色的人生,注定了一段畸形恋情的开始0司徒楚英领养了当时只有半岁的梦轩,他利用自己手中的财富,为梦轩建造了一座美奂美伦的水晶宫殿,把她当成最美丽的公主,去自己的感情,去慢慢养育着她。司徒楚英不真r许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和梦轩接触,他和梦轩在一起的时候,也从来不说话。在他眼里看来,语言不过就是人类为了彼此欺骗,才会出现的产物。而真正相爱的人,是根本不需要语言,就可以直接通过感情,直接交流的。
    每天,他都用包融“爱”的方式,去喂梦轩食物,用微笑去和她进行交流。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却依然如孩子般对自己依恋痴缠,自己成为她生命中唯一的存在与主宰,司徒楚英觉得,自己终于培养出了生命中无限接近完美的另一半。这样一个用“爱”与时间,一点点浇灌出来的妻子,当然永远不会背叛,更不会主动投入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拖。
    “她是我的女人,是我用了十七年时间,用了所有感情,一点点培养出来的妻子!”
    司徒楚英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枚戒指,虽然现在还是凌晨,但是在月光的照射下,硕大的钻石依然折射出点点晶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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