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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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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汤米小偷、维尼等等,这些都是浑名。
  ① 金罗美(又译作金兰姆)是兰姆类牌戏的一种。1909年传入纽约,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风行一时。两人玩时,每人发10张牌,牌面朝下。发剩下的牌面朝下作底牌,最上面一张底牌由过来摆到底牌旁边作为第一张换牌。非发牌人可以先拿这种换牌,也可以不拿,若不拿,发牌人也可以不拿。若两人都不要,非发牌人则抓走底牌最上面一张牌、其后,两人依次拿换牌或者抓走底牌最上面一张牌,然后打出一张牌,面朝上摆在换牌堆上。目的是做成牌组,即至少3张的同花色顺牌或者同点组牌。
  我和吉里的一伙人开始混在一起。因为他们通过自己熟悉的人“了解”了我,还因为我是他们熟悉的人介绍给了他们,因此对我还相当公开。
  在党徒的一伙中,他们虽然比较低下,但他们总是忙得不停,总是有钱花,总有买卖做。他们总会有赃物,赃物总是在进进出出。个个都穿得很好。他们所穿的90%是赃物,都是最新款式,有运动衫、宽松裤、毛衣以及皮夹克等等。如果他们穿牛仔裤,那总是设计师订做的。
  你提到什么,他们就能偷到什么。吉里一伙人可以袭击仓库、码头、车辆和住宅。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偷。他们始终这么在想。没有哪一天他们不时时在想着谈着他们要去偷,去抢,对象是谁,偷什么,在什么地方。他们总有要追捕的东西,或者从别人的货物里捞点什么,反正总有东西掠夺。
  早晨起来,他们并不想到去上班,去按考勤钟。他们不想着和妻子或女朋友在一起欢度时光。他们是一伙群氓。你起了床,就要同这伙人一道上俱乐部或别的什么地方,成天混在一起。
  一整个白天,你都在计算这天晚上要出去干什么,在外面能碰到什么财气。白天基本上是这样度过的:早上10点半或11点去俱乐部,然后坐下来整天议论过去或将来的欺诈、抢劫的行动。如果有人提出偷盗或拦劫的主意,大家就轮番议论,看看这个办法是否值得。要么另一个人提出了一堆财物,正期待着把珠宝、皮货以及这一类的东西脱手。大家就议论“对折”的可能性——把得到的赃物再卖出去。
  他们成天谋划着,就坐在艾萨格店铺的后室里,玩金罗美,抽烟,抽雪茄。我不抽烟。他们从不开窗户。尽管室内有通风设备,房间里空气仍然混浊。房间可能有两处在玩牌,这要视室内人员多少而定。我是连牌也不玩的。你要是玩金罗美——从来不玩别的——一点输赢为10个美分。就是坐那里玩牌,口里还在议论赚钱,议论这天要抢劫什么。有时也可能到另一家俱乐部,在那里玩金罗美,要么商谈抢劫计划。你也可能同某人谈论你想干的事或者设法干一回。如果他们想好了下手的地方,那么就有几个人在白天出门去那儿把地形窥看一番。
  如果不是在谋划、做发财梦的时候,他们就聊作战的场面,回忆他们在各个牢房和监狱的时光。那是他们干此买卖所付出的代价。他们了解不同的牢房、监狱分区以及看守的情况。我已经有足够的虚假背景材料,上面记载着我严重刑事犯的罪证,以此表明我如去坐牢一定会是一条硬汉,没有一点畏惧。但是我从来没有表明过我蹲过牢房,因为我不了解监狱的情况。如果说出那样的话很容易被挑出毛病。如果你蹲了3到5年的牢,你才了解看守——哪个看守是什么等级,了解同狱犯人,哪个犯人待了15到20年,哪个犯人现在还没有出狱。这伙匪徒熟悉隐语和俚语。人人都对那种关系、那种时光记忆犹新。
  我的看法是:如果没有必要说你于过什么事,你就不要说。这伙人在谈论他们狱中的情况时,我就像个普通市民一样只在一边听着。
  吃午饭时,有人会出门弄点中国食品和“英雄”三明治。到了4点半或5点左右,他们就分散,回家和家人一起吃晚饭或干别的什么事。晚饭后他们返回到大街上开始抢劫活动,或者逛夜总会,或者于他们要干的事。
  每逢星期二,我们就到萨利俱乐部吃午饭。萨利是个老资格的党徒,是科隆坡家族的一个头目。他在十七大道上有个交谊俱乐部,离吉里的商店不远。我们有时候聚集到他那里,和吉里那里两处分度时光。但是,每个星期二下午,萨利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招待我们一伙共有8人,连同他自己的,加起来大概有18到20人。他有个井井有条的厨房,烧肉丸子,还有意大利通心面条、香肠、辣椒等应有尽有。因为有这样的午餐,我们要设置一张长的折叠桌。整个下午,我们就坐在桌旁吃午餐,喝的是萨利自己家中制的红酒,大家一起吹牛皮。
  我白天大部分时间就这么跟着他们转。我要在10点和11点之间赶到俱乐部,整天都和这帮家伙混。到了下午快完、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就回到寓所,可能小睡个把小时,然后起来淋浴。大约9点钟时候,我就出门赶到我们碰头的地方。有时候我回到布鲁克林,有时候在曼哈顿一带溜达;有时候和他们一道,有时候一个人到一些地方。这些地方的人通过那一伙而认识了我。
  尽管我们在各个夜总会溜达的时候,大家谈的仍然总是抢劫诈骗的事,或是正在干的、或是即将要干的。他们靠的是脑袋瓜子为生,因此,他们的脑袋比普通人要用得更多。他们脑袋一刻也不停地在转动。一个人无论怎么有钱,总还嫌不够用,要么是盛宴,要么是饥荒。他们的计谋有一半是落了空的,一无所获。尤其糟糕的是,他们还要受控,这样要么要破他们的财,要么就坐大牢。可是这并不会使他们的头脑清醒。无论是对于他们的失败,或是提出的那些浮躁的行动计划,他们都没有舒畅的时候。他们照干他们的。
  一个不显眼的党徒名叫维尼,也在吉里商店里混。他身体过胖,心脏不好。他吃了几片药——可能是硝化甘油。有一天下午,大家都在玩牌。这一局很难分胜负,好几个人在赌。与此同时,他们还在聊着夜晚偷一户住宅的前景。那户人家在新泽西的巴的纳。
  突然间,维尼跌到了地下,呼吸很困难,手紧紧地抓住胸口。
  “喂,大伙儿看,”我说,“维尼出问题了。”
  没有一个人动一动,他们继续玩牌。维尼在喘气,在抓胸口。他们还是玩他们的。
  “他心脏病发作了!”我一面叫一面往他那儿走。“我们得马上把他送到医院去!快!谁来帮帮我一道送他去医院!”
  “噢,他老犯那毛病,”一个家伙说,“他常发作,没什么,吃几片药就会好的。”
  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这样的场合我想顺着那一伙人。但是,我仍然有自己的道德观。
  我不能眼看着他死。我设法扶他起来,扶他出门上我的车。我驾车去了急诊室。几个小时以后,他出来了。他说:“我的药用完了。”
  我们返回到吉里店铺。他们还在玩牌。有人说:“不错吧,我们对你说了,他会好的。”
  天天这么跟那伙人混起来倒也容易。大部分时间显得很无聊。他们虽然在学术上一窍不通,但是在城市环境中他们有巧妙的生存能力。就在日常生活的表面下,总有某种潜在的东西,可能会使我出差错。我一方面时时在头脑记住所发生的有关情况好向联络特工汇报,同时我还得保持警惕,以免跌入陷阱,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毕竟是杀手。
  联邦调查局不想让我参加实际的拦截和夜盗活动,因为那一伙人出门都是荷枪实弹,遭到伤害的可能性极大。在开创性的工作中,高高在上的官僚们思想非常保守。有人还提到:如果我与带枪的家伙一道去犯罪,我自己就容易受到指控。
  他们一伙常常要我和他们一道出去作案。我总要找些办法抵挡过去。我对他们说:“嗨,带枪去干那些东西,对我来说真是太胡闹了。待后来我去帮你们卸货吧。”他们的人手足够,添上我无足轻重。我似乎并不是什么关键人物。再说,我不去,得利也少,他们是根据卖脏所得的收入进行分利的。
  他们接受了我的意见。但是,如果我事先争着要和他们一道去,得到了所猎对象的各样情况,然后又提出不干,这就会引起他们的怀疑。和他们一道我总是冲锋陷阵。我保持一定的分寸,而且我参与的也决不是什么多大的交易。
  可是一旦他们要用上我的时候,他们就让我坐下来和他们一起讨论制订行动计划。他们要出去窥探作案地点,我得跟他们一道。我渐渐地开始施展自己的影响。他们常常来找我,就某个行动征求我的意见。我和他们一起对行动计划反复讨论,还指出计划中的毛病。这表明了我要干什么事还有些办法。有些时候,我能向他们指出行动中差错会出在什么地方,从而阻止了他们——这毕竟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
  这境况就有点微妙了。我一方面不能启发和鼓励大家犯罪,另一方面我又能外出参与一些犯罪活动。我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局里面并没有划出严格的界限。在很大程度上我可以自己视情而定。这需要有跳踢跳舞的技能。
  在店铺里我帮忙卸货。他们能拦截任何种类的车辆,大到18轮的大卡车,小到普通的小车辆。他们拦截车辆,把车上货物装到小卡车或搬运车里,运到“藏匿地点”,可能是个空仓库或工厂,把样品送到艾萨格店铺,表明有这样的买卖可以洽谈。所卸货物打包送到那些可以脱手的买卖赃物的人那里。
  他们在拦截车辆的时候,通常的办法是把开车的缚住。可是,他们拦截的大多数是廉价的赠品,开车的往往参与作案,以便分利。这伙人一探听到哪里有可图的车辆运货,他们就到哪里去。拦劫大多在市里行动。他们往往就在布鲁克林大街上拦劫,有时候在泽西市。
  夜晚偷盗遍及城市各地,从长岛到新泽西、康涅狄克和佛罗里达。飞机场不时地有货物运出来。吉里利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内部某个货运人员,源源不断地弄到货物。
  我卸运的赃物有:咖啡、糖、冷冻食品、威士忌、成袋成袋的可可、整卡车整卡车的毛衫、罩衫、夹克衫以及牛仔裤。他们什么都要。最好的东西是食品货物——虾、咖啡、金枪鱼罐头等,因为这些东西可以在任何地方,比如旅店和超级市场那里推销。冷冻的虾子和龙虾最受欢迎。药房用品——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东西,比如剃须刀片、阿斯匹林及牙膏等——都是首先考虑的目标,因为许多商店需要,而且即使在规矩的市场上都标高售价。衣服也是好东西,特别是皮货及女用服装。酒一向是大买卖,尤其是在圣诞节的日子里。还有女用皮手套,滑雪手套,甚至还有曲棍球手套。
  只要是能出售的商品不分彼此。比如像男子曲棍球手套,这样的东西你从哪儿可以弄到?他们也能沾得上手。能干到的货他们就干,反正偷盗曲棍球手套也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像各地旅店和超级市场的经理们要懂得什么是热手货,因为出售任何东西价格比批发市场的都要低。但是,有些豪华的旅馆和超级市场说什么也要买进。如果你看到这里买卖的情况,你对讨价还价的商店和削价商店的看法就更有愤世疾俗的感觉。有时候,买卖流通还很有秩序。某天晚上,他们要偷太平洋和大西洋食品公司的仓库,几天以后,所偷的咖啡、金枪鱼罐头就在别的商店出售。
  电视机和录像机是大宗货物。从铁路货车货栈处抢劫运货车箱决非寻常事。他们雇佣了一个铁路职工,他向他们提供装货凭单。并且告诉他们货物在哪一辆货车里。他们就拦截卸货。
  他们袭击住宅的时候,一般只要珠宝、股票和债券,现金或枪支。
  任何没有限制的东西,他们都盗。那时代风行一种机器脚踏车,即摩托自行车或摩托脚踏车。他们就在大街上偷这种车辆,白天放在商店里出租。
  我保持一种低姿态的形象,我自己感到这么做很舒畅。如果没有必要,我并不主动提出参与。不该知道的事我不问,甚至我想知道的一些情报常常因此而失去了。但是,我知道我干的有些事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议论。我要耐心,顺从事态的变化。
  桂多是吉里的得力帮手,是个莽撞分子。在这一伙人当中要数他最莽撞。他有点与众不同。他是意大利人,金发碧眼,蓄着胡须。因为他像我一样,不是入盟党徒,能够留着小胡子。他身高约6英尺1,体重200磅,年龄在三十八九。他胳膊上有蛇纹,戴一副色镜。他对我说,他因为犯有各种各样的罪,大部分时间都在监狱里进进出出。他是个杀手,但从来没有被判过有杀人罪。在吉里的管属下,他的几个伙伴在搞步话机方面有非凡的才能。吉里对我说过,他认为桂多太莽撞,干过许多险事。但是他为科隆坡家族做了大量的“工作”,意思是他参与了抢劫。
  如果桂多是你的朋友,他就要和你好一辈子。如果他是你的敌人,不想他吧——他非干掉你不可。大家对桂多都表示很尊重。
  有一天,我和吉里那一伙人刚刚动身外出,当时我和桂多驾我的车行驶。
  他问:“喂,多恩,什么声音在刺耳?”
  “不知道,不碍事的,”我说。
  “不错,是刺耳的声音,”他说着就挺起了身,昂着头。“来自挡泥板。”
  我们回到了吉里的店铺,我把车子停在街对面的镶边石路上。
  他说:“我要把挡泥板取下来,找找有刺耳声的原因,把它弄好。”
  “算了,桂多,别费时间了。对我不碍事的。”
  “我觉得碍事。一会儿工夫就行。”
  桂多的车里有个工具箱,里面总是放着盗窃用的一套工具。他取来了工具,爬到挡泥板下面,开始往下取。
  我说:“你找这么个麻烦干什么?这没什么大不了。”
  不到5分钟他就把整个挡泥板取了下来,在板后面仔细检查。“行了,”他说着又把板钉回原位。
  我问:“你究竟为什么要把它取下来?”
  “说实话吧,你新来乍到这儿,我是想检查一下你的车上是不是装着电话什么的。没问题。”
  “他妈的,”我说。“你以为什么混蛋警察,车里安着录音机?你为什么不当面问我一声?”
  “别见怪,多恩。我们得谨慎一点,没什么。这一带我们要干的买卖多着呢。我们对你还不熟悉啊。这事儿完了,你别挂在心上。”
  实际上,我对有人注意我、摸摸我的底,并不感到意外。他们能查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既然我要干多年的隐蔽工作,我总归要藏发报机或录音机,我要藏在装有录音机的其他特工车上,而决不会装在我自己的车上。
  我要干什么不会那么完全安全。一有机会,我自己就窥探四周的情况。如果他们到了前门,或者外出,我一个人待在后室有那么几分钟,我总要看一看桌子的抽屉。抽屉里总是有枪,有自动手枪和左轮手枪,还有其他的偷窃行装,比如假发及滑雪面具。如果有人进来,我这样窥探举动会有致命的危险。可是我的工作毕竟就是要探知有什么情况,而不仅仅是出于好奇心。
  如果我真像自己所说的那种人,那我就不能仅仅和他们坐在一起听他们的谋划,我得要有自己的事去干。
  1977年初,我和维尼那个买卖赃物的歹徒做了几笔小买卖。维尼是个任务不重的歹徒,是属于那种家庭型的一类。他来自斯塔藤岛,白天在吉里的店铺里转转,晚上就回自己的家。外面抢劫的事他实际上并不参加。他不是重要分子,只是为别人转卖赃物。
  我想作出这种姿态:好像我是往这儿或那儿运点东西,挣几个钱。通过这条途径牵到大一点的党徒。维尼开始以香料和我做买卖。
  我们安排了一次约前会,地点在三大道九十一街道的拐角处,我寓所的楼下门外。中午前后,他驾了出租的白色福特牌运输车开了过来,车里装的是一箱一箱的兰纹牌香料。他说:“我每个星期直接从生产厂家提这货,我雇了几个兄弟在那儿工作。”
  香料并不是真要干的买卖,但是这离珠宝买卖已经不远了。党徒盗贼并不是对凡有利可图的地方都事事伸手。你是想做一名好顾客,但是不能好到吃亏上当的程度。我买了一纸板箱的香料,都是法国名牌,价值220美元。
  对于香料的处理,如同我在工作期间所购其他货物一样,交给了联邦调查局。
  几天以后,我在新泽西州伍德布里奇乡的9号公路上的伍德布里奇拍卖行里碰到了他。拍卖行就像个跳蚤市场,吸引了许多人。维尼在那儿设了一个货摊。党徒们盗来的赃物,没有卖掉的就拿到这儿来卖。这儿是公共场所,家家户户的人在这儿转,维尼就以这个货摊出售拦截和偷盗的货物。我常常在这里溜达,看看他新到的是些什么,或者我有什么东西他可能想拿到拍卖行里拍卖。他这个货摊脱手了许多赃物。
  我甚至还带着妻子到他那里去过一次。那时候我还能花点时间带她来,估计还不至于有多大危险。她感到莫大的愉快。只出了一回小差错。有一次,我们正站在维尼前面,他称呼我“多恩”,而她称我“乔”。不过,他似乎没有听见。反正她就作为我认识的女人也无妨,我和她在一起用任何名字也无所谓。
  维尼有一些依而格玛牌香料卖给我,每箱250美元,一箱有15盒。他说:“这东西零售每盒40美元。”我买了一箱。
  我告诉他说,我有五六十只手表,还有大量的天蓝色优质珠宝。我带了两只手表样品给他看看——是日本制造、带有数字显示的金手表,当时还相当兴时,红表面,每只大概要值80美元。他买了那两只,每只20美元。他说:“我拿给布鲁克林的吉里看一看,看他还想要多少。”
  我所出售的“赃物”,大多是往日一些盗贼的掠夺品,为联邦调查局所没收。这些东西无法查到失主。手表和珠宝不是来自调查局。我为了要尽快做这笔交易,便从卡纳尔街道上一家批发部里购买的。这样的事我干过好几次。这么做的意图是:由于没有任何文字证据,谁也不知道东西要流通到什么地方。正如我干的其他一些事情一样。这样做可能会受到内部批评,但是我不能不作出决定,保证自己安全和行动的步伐。我干的任何事都不是捷径,因为那样会有损工作。
  维尼说,他和伙伴正要做一笔“褪色增辉”牌牛仔裤的买卖。有个买主已同意以125,000美元成交。他说:“货共有125,000条,一条裤子只卖1美元。”
  3个星期以后,他打电话对我说,他还想要15只手表,我以总共300美元的价卖给了他。我还卖了一些蓝色珠宝。卖给他的项链和手镯共有150美元。
  我问:“牛仔裤脱手了吗?”
  “销了一部分。买主取走了,还做了其他几笔买卖。因此,只销了一部分,你知道就那么回事。”
  这几笔小买卖使得吉里店铺的一伙人以及他们所交往的人都接受了我。吉里自己也开始和我谈买卖,第一件是一件白色貂皮大衣。大衣的一部分是头天晚上夜贼盗窃的。吉里对我说:“要值11,000美元,如果你要只需给2,500美元。”
  我没有接收,我对他说我干不了。
  买任何贵重东西,如果不清楚来历,最终就找不到失主,这种买卖毫无意义。如果你不能找到物主,你在法庭上什么也证明不了。吉里并没有告诉我大衣来自何处,而这样的东西你又不便问人家从哪儿弄到手的。除非他有很多,比方说吧,有七八件,那你倒不妨说:“啊呀,你哪儿弄了这一大笔买卖?”
  在这点上,如果我要干的唯一理由就是建立自己的信任感,如同我于香料的买卖一样。但是,我没有必要拿2,500美元换取那种信任。
  店铺的一伙人每天不是拖一批货进来,就是在谈论货物的行情。买卖并不总能够讨价还价。尽管有意向中的买主,如果他嫌价格太高,这并不意味着卖主会降价。货物价格高,可能说明卖主还要给别人分利。无论你从谁那里买,卖主的要价总要在原来的价格上高一点。因此,他们实际上不会降价。任何交易都不是死的,总是不停地买卖流通。
  盗贼汤米是个肥头大耳的恶棍,大概50几岁。他带来一箱子成的碎杏仁,这东西是制冰淇淋的材料。他对吉里说,他的地窖里还有58箱,是从长岛市的布里尔冰淇淋厂偷来的。他有一份其他货物的清单,说这些东西他能弄到,可可、干奶等等,都是布里尔冰淇淋厂的。“我们和厂里的一个伙计建立了联系,他是焙烧工,”汤米说,“我们还有一个治安卫兵,下星期我们进厂时,他在值班。这笔货物要值10万美元。”
  吉里决定采取行动。他租了3辆22英尺长的卡车去运货,存在车库里,等周末以后移交给买主。他们把一卡车可可运到了俱乐部,车子就停在大街上,我帮着卸货。在那个里弄里,艾萨格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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