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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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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邦从窗户探出头去,正好和那男人的目光相遇。那男人在武姬耳边说了两句,武姬转头过来。
    刘邦一笑,武姬一笑……
    那男人看着刘邦,点了点头!
    坐回来,卢绾犹自骂骂咧咧,可是刘邦却充耳不闻。
    半晌过后,他突然站起来,推开食案,“周勃,卢绾,陈贺,咱们回家,回家去吧。”
    “回家?”
    周勃轻声道:“这身无分文的回去,岂不是被人笑话?”
    “随你们,我……却是有点想念沛县的风物了!”刘邦说着话,转身向窗外看了过去。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五十四章 担水功
     更新时间:2009…3…5 0:15:21 本章字数:4366
    灌婴其实是个很爽快的人!
    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没有心计的莽汉。有些时候,真的是应了那么一首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时酒劲儿上涌,加之父亲生病,心情不太好,自然就对刘阚生出了偏见。别人一挑拨,他就上了当。可清醒之后,这心里面就开始后悔了。
    和父亲回去之后,又向人打听了一下。
    在得知的确是冤枉了刘阚之后,灌婴再见到刘阚的时候,可就有些不自在了。
    坐在堂上,浑身不得劲儿,好像有跳蚤似地,不停的扭动身子。在加上王姬坐在一旁,更是感觉不自在。
    这时候,王信跑进了客堂。
    “娘,主人请灌婴去后院说话。”
    王姬当下点点头,笑道:“灌兄弟,随信去吧。妾身还有些事情要做,就不陪您说话了。”
    “啊,大姐留步,留步!”
    如同逃难一样的跟着王信出了客堂。
    美人虽好,却也要有福消受才行。王姬久经世事,阅历也非常的丰富,那双眼睛,仿佛一下子能看透人的心思。坐在她的旁边,灌婴总是觉得不舒服,如今总算是可以解脱了。
    刘家后宅,和审食家之间,有一块空地相连。
    插着一根根裹着粗布的毛竹桩子,高低不一,错落有致。
    刘阚正光着膀子,在那毛竹桩子中间穿梭。眼睛蒙着一根布条,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脚步圆转灵活,如同跳舞一样的在桩子之间游走。
    拳脚肘臂,膝撞肩顶,不时发出砰砰的沉闷声响,打得那碗口粗的毛竹桩子不停晃动。
    “这是什么拳法?”
    灌婴看得目瞪口呆。招式很简单,可是力大势沉,极具杀伤力。
    王信挠着头,瓮声瓮气的说:“不晓得,主人只是教我练功,并没有说别的。主人马上就练完了,你在这里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做,如果不能完成,一会儿就没得饭吃。”
    说完,他扯去身上的衣服,和刘阚一样光着膀子。
    虽然说身子骨还没有发育,可是那粗壮结实的肌肉,却已经呈现雏形。
    在院子的角落里,摆放着两根毛竹。一根长约一丈四尺(约合今三米左右),粗有水桶一般。看这毛竹的年龄,少说也有百年;另一根只有八尺长,而且也细了两圈有余。
    王信先是在一个水缸旁边,舀了一瓢睡,把上身打湿。
    然后走过去,抄起那根八尺长的毛竹,往后面的泥沼方向走去。灌婴一个人呆在这里,觉得好生无趣,于是跟着王信一起走,一边走,还一边好奇的看着王信手里的家伙。
    “这玩意儿干什么用的?”
    “打水!”
    王信憨声回答。
    “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别给我弄坏啊。”
    王信说着,把毛竹递给了灌婴。入手沉甸甸的,不过并没有灌婴想像中的那么沉重。
    想必,这毛竹中间已经被掏空了。
    好奇的跟着王信来到一条清澈的溪水旁边,就见王信抓住系在毛竹上面的绳子,蓬的就投进了水里。片刻之后,单臂用力,大喝一声,将毛竹从水中拎起,以身体为中心,毛竹转动,一滴滴水珠飞溅。
    王信憋着一口气,不停的转动毛竹,同时脚下生风,伴随着毛竹的转动跳跃着诡异的步伐,往家中跑去。后面灌婴紧紧跟随,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那毛竹里盛满了水,可是却不见流淌出来……这是什么功夫?毛竹中灌满了水之后,至少也有二三百斤的份量。
    灌婴自认为,也能提起。
    可是如果像王信这样奔跑如飞,而且不是里面的水洒出来,却是无法做到。
    一竹筒水,只不过刚刚没了水缸的底儿。王信气喘吁吁,扛着毛竹扭头就往溪边跑去。
    这样的练功方式,灌婴还是第一次看到。
    等回到了练武场的时候,刘阚已经练完了功,擦拭了汗水后,身上披着一件黑袍长衫。
    “灌大哥,这些日子,怕是要烦你住在这里了。”
    刘阚笑呵呵的说:“前院的厢房已经准备妥当,有什么事情,你和王姬说一声就是了。”
    正说着话,王姬却一脸神秘笑容的跑了过来。
    “阿阚兄弟,老夫人让你过去……嘿嘿,阿嬃来了!”
    刘阚顿时一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很无奈的苦笑一声,“那就有劳姐姐给灌大哥安排一下。”
    “阿嬃是谁?”
    灌婴比刘阚大两岁,年仅十八。
    王姬笑道:“你别问了,等在这里住的久了,自然就会知道。”
    “那……你们天天都是这么打水的吗?”
    灌婴指着飞奔而来的王信,轻声的询问王姬。
    “哦,信和阿阚兄弟一人负责一天,不过信的水缸小,阿阚兄弟用的水缸要大很多。”
    “刘生也这么打水?”
    王姬点点头,手指那角落里竖着的粗大毛竹,“信用小的,阿阚兄弟用的是那一根。
    唔,阿阚兄弟当初教信的时候,好像说这叫做担水功,能增力气。
    不过信的力气我看倒是没增长多少,饭量可是比以前更大了,还害得主人亲自给他准备。”
    “刘生也下厨?”
    这君子远离庖厨,灌婴很难想像,刘阚拥有‘士’的身份,居然也亲自下厨房吗?
    王姬目光慈祥的看着倒完水,扛着毛竹飞奔而去的王信,“阿阚兄弟对信很好,说是不能影响信的发育。所以信吃的东西,都是阿阚兄弟亲手规定,并且还亲自下厨劳作。
    一开始,老夫人也不是很愿意。
    可后来却发现,阿阚兄弟的手艺……呵呵,我和老夫人都比不上,于是就随他去了。”
    灌婴目光复杂,看着王信远去的背影。
    这刘阚如此做法,所为的究竟又是什么呢?
    不知不觉,灌婴对刘阚越发的好奇起来。走过去想要抄起那个粗大的毛竹,却下了一跳。
    单这一根毛竹,重量几乎达到了二百余斤,这玩意再装上水的话,少说也有四五百斤吧。用这么一根玩意儿……灌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当日输给刘阚,他还不太服气。
    以为刘阚是偷袭得手,真打斗起来,未必能胜过自己。
    可现在,灌婴却知道,刘阚那天是留了手的。单论这力气,自己就恐怕不是刘阚对手。
    ******
    吕嬃来,一方面是告状,一方面是找刘阚要马。
    吕翁在得知了事情的缘由之后,立刻把吕泽找了过来,关在屋子里劈头盖脸的一顿胖揍。
    第二天,就找了个事由,把吕泽打发出去。
    吕翁如今也清楚,刘阚和吕嬃说的那些话,可不是信口雌黄的恐吓。
    那家伙真的不一样了,如果把他惹急了,吕家还真的就承受不住刘阚的怒火。心里面很不舒服,可又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索性让吕泽出去做些事情,省得他在家中惹事。
    不过,吕嬃还是狠狠的告了刘阚一状,害得刘阚被老夫人一顿臭骂。
    看着吕嬃在老夫人身后挤眉弄眼的样子,刘阚哭笑不得,却又只能乖乖的过去向她赔礼。
    这件事情就算是这么了结了!
    原本刘阚是这么认为的。解决了吕泽的问题,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找机会收拾雍齿。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收拾雍齿,就不能给他留有机会。
    刘阚是认为,既然要收拾一个人,坚决不能手软。一击必杀,而且要让这个人永不翻身。
    但,这需要机会……
    可是呢,事情却好像并不是那么简单。
    问题出在了那匹小马的身上。据吕嬃说,这匹马是吕翁的一个朋友,从塞外带回来的天马后裔,也是吕嬃十五岁的生日礼物。吕嬃本来想把马牵走,但哪知道,小马根本就不睬她。任凭吕嬃如何的招呼,哄骗,小马眼皮子一耷拉,一副不认识吕嬃的样子。
    气得吕嬃又哭了,又没有半点法子。
    后来刘阚还是在老夫人的威逼下,腆着脸好一阵子的劝哄,又许下了许多补偿,这才让吕嬃破涕为笑。
    就这样,灌婴住在刘阚的家中,一晃到了初秋。
    始皇帝终于发出了征讨百越的命令,而主帅呢,则是原泗水郡郡守屠睢。
    屠睢被拜为国尉,领三十万大军出征。赵佗被封为副将,率领三万兵马,先行出发。
    同时,动用二十万刑徒,输送辎重粮草。
    审食其唐厉三人还没有回来,刘阚这边呢,试图制造出烧酒,却始终未能获得成功。
    征伐百越,那些土著其实并不危险。
    三十万能征惯战,久经沙场的秦军绝对可以摧枯拉朽一样的解决战斗。但问题在于,这一场战争并非是单纯的战斗就能解决。百越的环境,百越的气候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才是难以预料的事情。
    水土不服,这是秦军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刘阚见药酒没有进展,于是就写了一封书信,请人转交赵佗。
    方法很简单,就是带上一些关中的泥土。如果真的有大面积水土不服的话,把泥土和水服下。
    这是刘阚前世所知道的一个土法子。
    当年留学海外,母亲就给他准备了一个瓶子,里面装的就是家乡的泥土。是心里作用,还是真的有效?刘阚不知道。不过当时他的确是有点水土不服的情况,喝了掺有家乡泥土的水之后,确实好转了一些。现如今,既然没有别的办法,就只能用土法子了。
    至于赵佗是否照做,是否有用?
    刘阚不得而知……随着数次实验失败,刘阚也有些消沉了。
    这一日,刘阚正在家里琢磨着解决的方法,王姬却跑进房间里告之:“县长大人有请!”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五十五章 老秦烙印 
     更新时间:2009…3…5 22:04:45 本章字数:3923
    “我已接到陛下诏书,命我暂领泗水郡郡守一职,并督南征大军粮草辎重等各项事宜。”
    县衙内堂书房中,任嚣神色平静的说道。
    看不出他究竟是高兴还是紧张,萧何自然也无从揣摩任嚣的心思。
    “萧何,我想让你跟我一起去相县,你觉得怎么样?若你愿意,我当请奏朝廷,给予你封赏。”
    任嚣沉默了片刻之后,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萧何一怔,一时间没有能反应过来,所以看着任嚣,并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你也知道,泗水郡此次奉命总督粮草,由此向南九江会稽包括东海琅琊薛郡和砀郡,七郡之事出于我。事情繁琐,我确有些忙不过来。你跟随我也有两年多了,我一直都在观察你。你这个人遇事不慌,办起事来也是条理分明……跟我去相县,怎么样?”
    任嚣的语气颇为真诚,颇有些期盼之意。
    对于萧何而言,只要他答应下来,就可以立刻得到朝廷承认的地位,而非现在的幕僚。
    若说不心动,那是胡说八道。
    可是萧何在考虑了片刻之后,退后一步,插手躬身道:“萧何多谢大人的抬爱,只是……萧何生于斯长于斯,曾立志要为沛县的乡亲们做事,实在是割舍不了这份乡土情。”
    乡土亲情吗?
    任嚣的眉头一蹙,但随即舒展开来。
    “你既然有如此念头,那我也不勉强你。也罢,你愿意留在沛县,就留在沛县吧……不过,若有朝一日你改变了想法,我官署大门随时为你敞开……萧何,你且下去吧。”
    “萧何告退!”
    任嚣看着萧何出去,轻轻的叹了口气。
    他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家伙,有能力,而且也能变通。
    乡土之情嘛?任嚣才不会相信这狗屁解释。心里面其实非常的清楚,恐怕是故国情节在里面作祟吧。六国已灭亡多年,但六国遗民的心里,却还在怀念,甚至憎恨秦国吧。
    当然了,这中间也并非没有原因。
    秦法严苛,对于懒散的六国遗民而言,一下子难以适应。
    在沛县两年多,近三年的时间,任嚣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朝廷推行律法的速度,太快了!
    快的让六国遗民甚至没有适应的时间。
    许多人因为习惯,而受到律法的出发,这里面不泛有鸡鸣狗盗,争强斗狠之辈,但更多的,还是出于无意而被刑罚。心里面,自然会有抵触的情绪,任嚣对这一点看的很透彻。
    “大人,门外有刘阚求见!”
    任嚣蓦地惊醒过来,沉声道:“让他进来吧。”
    不一会儿,刘阚就在家人的引领下走进了内堂,上前两步,恭恭敬敬的向任嚣施了一礼。
    任嚣一笑,抬手道:“刘阚,坐!”
    “嗨!”
    刘阚也不客气,在一旁的席子上跪坐下来,“大人派人急匆匆把我找来,不知有什么事?”
    任嚣不急于回答,而是对那厅堂门口的家人道:“吩咐下去,准备酒菜。”
    家人应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就走了。这也是许多秦朝官员家中的一道风景。由于始皇帝是个极为讲求效率的人,连带着他的官员们也如此,甚至把这样的习惯带到了家中。
    “刘阚,我来沛县已经有两年多了,眼看着你一步步的成长,心中甚欢喜。”
    任嚣说着话,示意刘阚可以随意。他端起面前案几上的青铜钮纹盏,喝了一小口酒水。
    “我要走了!”
    “啊?”
    刘阚乍听下,吃了一惊,忙问道:“大人,您要去哪儿?”
    “屠大人此次统帅南征,泗水郡郡守一职也就空缺了下来……泗水郡总督南征辎重之事,责任重大。故而陛下诏令我暂代泗水郡郡守。过两日,我就要启程动身,前往相县了。”
    这消息,让刘阚颇为吃惊。
    不得不说,因为任嚣的存在,刘阚才在沛县站稳了脚跟。
    虽然任嚣只是暗中的维护,可刘阚又不是傻子,怎可能感觉不到?任嚣突然说走,让刘阚心里空落落的,似乎没有了依靠。虽然说,那相县距离沛县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
    任嚣笑了笑,“刘阚,贡酒酿造的如何?”
    刘阚忙收起心思,回答道:“一切非常顺利,今年的贡酒已经酿造完成,一共八百瓿。
    小民正想着,这两天告诉您,好将贡酒送往咸阳。”
    任嚣眉头一条,突然笑了起来,“你倒也是做事麻利……嘿嘿,也未曾见你有太大的动作,居然已经做好了?”
    “啊……陛下的事情,小民怎敢不上心?”
    刘阚一惊,连忙回答。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门面工夫做的不够,可要小心一点。
    好在,任嚣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的纠缠。
    “也好,既然酿造好了,我这心里也就去了一件大事。明日我会派人前去接收贡酒,你准备一下吧……刘阚,说实话,我非常看好你,这两年多来,也一直在默默的观察。”
    “啊,多谢大人抬爱!”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注意你嘛?”
    刘阚一怔,回答不上来。是啊,任嚣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这里面的原因,可真的不知道。
    “给你看一样东西。”
    任嚣说着,从案几上拿起一卷木简。
    刘阚忙起身走过去,从任嚣的手中接过了木简,展开来扫了一眼,却是一卷沛县户籍。
    “你往下看。”
    任嚣喝了一口酒,润了润嗓子,笑着说道。
    刘阚忙继续展开木简,看着看着,这心里面可就有点波涛汹涌了。
    木简上有这么一段记录:刘阚,王四年生于单父,父刘夫,母阚姬……杜陵伯后裔,秦刘一支,频阳东乡人……祖刘悚曾为骑将。
    刘阚这看下去,顿时懵了。
    频阳东乡?秦刘一支?
    我,我什么时候变成老秦人了?
    初临这个时代的时候,刘阚只是想要借助秦国之手,抢先占居一个制高点,当乱世来临时,能有自保的本钱。可是现在,他的如意算盘似乎一下子给打乱了。这身上有了老秦人的烙印,日后行事的话,只怕是会有许多的麻烦。这,这,这又该如何是好呢?
    “这两年来,我一直在追查你的出身。”任嚣说:“最后我追查到,你的确是出身于秦刘后裔。呵呵,至于里面的曲折,你日后会明白。陛下已经答应,赦免你祖上的罪。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老秦人。
    这也是我为什么看重你的一个原因。刘阚,你聪明,也知道轻重,勇武过人,是一块好料子。我希望你能继续下去,好好的为陛下做事。有朝一日,能为我大秦建立功勋。”
    任嚣具体说了些什么?
    刘阚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在官署用了饭,他有点失魂落魄的往家走。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有点不知所措。虽然对这段历史的记忆非常模糊,可刘阚却知道,日后反秦的义军,多为六国后人。那楚霸王项羽,对秦国更是恨之入骨。原以为可以在其中浑水摸鱼,可现在背负了一个老秦人的身份,只怕难以被各路义军所接受。
    或者,保秦?
    这念头在刘阚的脑海中,一闪即逝。
    保秦,谈何容易,那几乎是和全天下的人作对啊。
    而且以他现在的情况,又如何能保秦呢?始皇帝日后会越发的刚愎自用,谁能劝阻他?
    南征百越,不过是一个开始。
    待到日后攻匈奴,修长城,建始皇陵,造阿房宫,一件件事情,最终使得百姓怨声载道。
    难道始皇帝身边的人就看不穿嘛?
    再者说,始皇帝一死,就是那指鹿为马的赵高掌权。嬴胡亥不过是个傀儡,到时候难不成让自己去捧赵高的臭脚丫子?这种事情刘阚做不出来,也不想去做。那么,该何去何从?
    想要在乱世到来之后活下去,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只有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才能够在乱世中自保,才能不被人窥视。
    往上爬,一定要往上爬!
    刘阚如今只是一介小民,身边不过寥寥数人而已。别说建立一支力量,就连家里的赤旗还是因为武山剑的原因而保留下来。若想达到自保的要求,就必须要建立功业,往上爬。
    想到了这里,刘阚猛然停下了脚步。
    心中暗下决定,转身又向官署跑了过去。
    任嚣正在院中散步,见刘阚回来,颇有些奇怪,“刘阚,你怎么又回来了?”
    “大人,小民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特来向大人禀报。这件事,关系到南征将士的性命。”
    任嚣闻听一惊,忙上前一把攫住了刘阚的手臂。
    “什么事情,速速说来?”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五十六章 宋子燕人
     更新时间:2009…3…5 23:55:07 本章字数:3957
    百越,是一块蛮荒!
    至少在许多人的眼中,就是这个样子……对于生长于西北的老秦人而言,百越也只是一个概念,具体是什么样子?许多人都说不出来。只知道,那里有一群未开化的蛮子。
    始皇帝肯定会派人调查过。
    可这并不代表,他麾下的将领,包括屠睢在内的秦军,真的会在意这件事。
    六国都已经扫平了,一个区区的百越,又能如何?也许在大多数秦军将领心中,都是这么想的吧。
    当然了,就算是始皇帝重视这个问题,知道百越的复杂性,有些事情还是无法解决。
    刘阚在昭阳大泽血战之后,提出过一套急救的方法。
    但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消毒的手段。刘阚的方法非常简单,提炼出高浓度的烧酒。一方面能用以消毒,另一方面佐以药物的话,说不定能解决当地瘴毒的问题。
    “烧酒?”
    任嚣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名词。
    烧酒,指的是各种透明无色的蒸馏酒,又被称之为白酒。在华夏历史上,烧酒起源于什么时代?众说纷纭。但据说最早出自于唐代,至于真实性,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
    “你说的这东西,真有用吗?”
    任嚣将信将疑,不过这心里,却是有些心动了。
    刘阚耸了耸肩膀,“我也不知道,道理上应该是有用的,可是我实验了几次,都未成功。”
    “那你详细和我说说,也许我能给你出点主意。”
    刘阚想了想,于是把他所理解的烧酒蒸馏的原理讲述了一边。当然了,他毕竟不是搞这个出身,只能做简单的介绍。具体的,还是说药草和烧酒配合的效用,主要针对于瘴毒而言。
    任嚣很认真的听完了刘阚的讲述,轻轻的拍着额头,沉吟不语。
    刘阚也不敢打搅,于是坐在旁边,静静的等候。
    “你说的这个东西……哦,叫做烧酒,是吧……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不过呢,从你所说的口感而言,又好像是有点印象。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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