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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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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地理由很充足:已离家多日了,该早些回去,以免家中人挂念。
    分别的时候,钟离昧还送了刘阚一个红布做成的兜囊。里面装着一些红色的豆粒。
    据钟离昧介绍:这是东海地特产,佩带在身上,具有驱散蚊虫的效果,适合野外宿营所用。
    刘阚却一眼认出,这红豆,正是后世所称的相思子。
    这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大早。刘阚带着吕释之和王信先行启程。而审食其与曹无伤,则回沛县去了。既然同意了刘阚的提议,那么就需要着手准备起来。别小看这件事,许多细节之处。颇费心思。
    首先,不能声张。
    其次呢,一些已经定下来地合约,必须要尽快履行。
    其三,要请陈禹和灌雀前来,讨论一些事宜。毕竟这酒场一旦迁至江阳,伴随之来的。就有无数地麻烦。运输问题,资金的周转问题,存货的问题……等等一系列事情,都需好好商议。
    刘阚从来都是甩手掌柜,这些具体的事情,就要由审食其来解决。
    刘阚与秦曼汇合之后。在此踏上旅程。离开郯县,一路尽是荒野,有时候走一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东海郡郡守早已经接到了咸阳发来地诏令,要全力配合秦曼。
    所以,还派出了一个熟悉伊芦乡情况地卒吏随行向导,倒也地确是减少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曼小姐!”
    刘阚把钟离昧给他地那包相思子转赠给了秦曼,“听人说。这玩意儿能驱散蚊虫。咱们这两天怕是要露宿荒野,天气渐热,怕是蚊虫肆虐之时。你带上这个,说不定能起到一些作用。”
    秦曼美目眨动,秋波闪烁。
    “这,叫做什么名字?”
    “好像叫相思子吧。”
    那随行的卒吏看了一眼,笑道:“仓令果然是有见识的人。这东西地确是叫相思子。而且还有个故事呢。”
    “哦,还请赐教。”
    那卒吏说:“其实也没什么。传说早年间。故宋康王门下有一舍人,名韩凭。其妻甚美,故康王夺之。韩凭因而自刎,其妻闻听之后,也投台而死,并遗书康王,请求与韩凭合葬一处。
    但您想啊,康王哪会同意?
    不但没有将二人合埋,反而让人把他们分埋之,并且两冢相邻,虽近在咫尺,却无法相合“啊,这康王好狠毒的心肠。”
    秦曼闻听,忍不住一声惊呼,手捂樱唇,那美目之中,泪光闪烁。
    女人,果然是女人……
    刘阚在一旁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秦曼给了他一个白眼,似是要这煞风景的人,立刻闭上嘴
    卒吏呵呵一笑,“但是谁也没想到,下葬之后的第二天,在两冢边上,生出了大梓木。只数日,枝芽相连,根结相错……有雌雄鸳鸯栖栖息于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煞是感人。
    宋人因而哀之,故名相思树。
    这相思树产下的树籽,颗粒浑圆,其色赤红。因而有人说,这树籽乃韩凭夫妇的血泪,故名相思子。”
    听完这一段话,秦曼美目泛红。
    “这康王端地该死……”
    一旁刘阚也轻轻点头,自古以来,这凄美故事最能打动人心,哪怕是男人,也会为之感动。
    悠悠一声轻叹,“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闻听,不由得微微一怔。
    侧螓首,睁大了眼睛看了一眼刘阚。
    刘阚却叹了一口气,一欠身道:“一时有感而发,还望曼小姐勿怪……“
    说完,催马前进。王信和吕释之两人也忙跟随上去,只留下了满天的烟尘,翻滚不停。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轻吟,看了看手中的小包,那白皙如玉的面颊,突然间浮起了一抹红晕,目光也迷离了。
    抬起头,她喃喃自语道:“他赠此物与我,莫不是……”
    面颊火烫,心道:真羞煞个人了!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二五章 阴谋家?冒险家?
     更新时间:2009…3…30 20:27:56 本章字数:7320
    从郯城到东门阙的路程并不算太远,大约三百里左右。
    如果快马加鞭,一天半就可到达。但秦曼等人,却足足走了四天多的时间。
    与其说是在赶路,倒不如像是在游玩。不知是秦曼刻意为之,还是那小女儿的心性使然,一路上走走停停。不管见到什么,都忍不住要询问上几句,有时候干脆不走,停下来休息。
    也许吧……
    巴蜀风光虽美,但终究和这东海郡的景色不同。
    在刘阚看来,秦曼就算是再机灵,再精明,也不过是比自己大一岁而已的小姑娘。初次走出巴蜀,看见什么都新奇,走的慢也很正常。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刘阚本人呢,也不着急。
    但是在吕释之眼中看来,似乎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信,你看那位曼小姐,是不是看上阚哥了?”
    王信挠挠头,迷茫的问道:“什么叫看上阚哥了?你是在说主人吗?我们不也天天在看他嘛。”
    算了算了,明知道这是个傻小子,还要和他讨论这么严肃的事情。
    吕释之挥了挥手,心事重重的向前面看。这两天,曼小姐总是喜欢找阚哥讨论什么诗赋。
    不过其心……似乎不善。
    不行,我可得看紧一点,莫要让二姐吃亏了。万一这曼小姐和阚哥勾搭在一起,二姐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吕释之咳嗽了一声。
    “信,我吟唱一曲,你可愿和之?”
    这一路之上,荒凉寂静。蓝天白云,倒也让人心旷神怡。
    王信用力的点头,“好啊好啊,你唱之。我和之。”
    吕释之清了清嗓子,张口就唱了起来。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音zh,四声)彼周行(音han。二声)。陟(音zh,四声)彼崔嵬。我马虺(音hu,一声)(音tu,二声)。我姑酌彼金(音lei,二声),维以不拥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音gon,一声),维以不永伤。陟彼(音ju一声)矣,我马(音tu二声),我仆(音pu一声)矣,云何吁矣。”
    吕释之所唱的。是《诗经…周南》中的一首,名为卷耳。
    这是一手妻子怀念远行丈夫的诗,通过卷耳女子的想像,来表达她对丈夫的思念。
    不得不说,吕释之的歌喉的确是不错,声音清亮,辅以王信略带童稚地和音,更加的悦耳。
    刘阚在前面听得清楚。不由得微微一怔。
    而秦曼则脸色一变,扭头看了吕释之一眼,吓得吕释之立刻闭上了嘴巴。
    这小妞儿的眼神实在是太锐利了,锐利的让吕释之心生寒意。不过随即,秦曼脸上浮起红晕,故作神情自若的和刘阚又说了会儿话,策马回本队去了。但临别时。又瞪了吕释之一眼。
    不管怎么样。吕释之这一首歌地确是起到了效果。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秦曼没有再去主动地找刘阚说话。行进的速度也悄然中加快。
    对此,吕释之的心里,还是非常得意。整日的开始盘算着,回楼仓之后,怎么找二姐领赏。
    第五天傍晚,刘阚一行人抵达朐山。
    斜阳残红,照耀大地。
    秦曼命人整点行囊,依溪水畔按扎营寨。同时又带上了一队徒附,纵马疾驰去,查探地形。
    刘阚没有随从,在营帐按扎下来以后,他就留守在营地中,翻看唐厉留下来的那一卷《尉缭子》。手不释卷,已经变成了他现在的一个习惯。只要没什么事情,就会坐下来看上两眼。
    至于琐事,自有吕释之和王信打理,无需他去操心。
    待到晚饭时,秦曼探查地形回来,又召集手下的家臣聚在大帐中商议事情,没再露面。
    不知不觉,月上柳梢头。
    连日的奔波,吕释之靠在营帐门口地席榻上,睡着了。王信也在打盹儿,不过刘阚没有睡,他也不急着睡。靠在书案旁边,脑袋一点一点,看上去非常有趣。刘阚放下书卷,伸了一个懒腰。解下大氅披在了吕释之的身上,然后轻轻推了一下王信:“信,困了的话,睡吧。”
    “主人您没休息,信不能睡。”
    “那陪我出去走走?”
    刘阚说着话,把那书卷收好,带着王信迈步走出了营帐。
    营地里燃着篝火,徒附们大都睡着了。几个负责守夜的卫士,靠在营寨门边打盹儿。
    站在营寨中央,可以感受到从远处扑面而来的海风,带着一股久违的腥味儿,让刘阚精神一振。
    上次嗅到海风,还是前世地事情。
    一晃在这个时代生活了几年,刘阚几乎忘记了这种味道。
    扭头看去,见秦曼的营帐中闪着光亮。他不禁有些好奇的停下脚步,转身朝那边走了过去。
    这个小丫头办事的时候,的确非常认真。
    明天一早就要仔细勘测地形,怎么到这个时候,还没有休息。
    正走着,刘阚猛然停下了脚步。在刚才的刹那间,他仿佛看到一个黑影,在营地中一闪,旋即不见。
    “信,看见了吗?”
    王信点点头,“在曼小姐营帐后面。”
    “去找释之,带上武器!”
    刘阚说着,大步流星往营帐走去。王信也不多说什么,转身跑了回去。
    一挑营帐门帘,刘阚就走进了秦曼的香帐。营帐里燃着儿臂粗的牛油火烛,秦曼正聚精会神地伏在书案上,查看地图。抬起头,看见刘阚进来,秦曼不由得一怔。粉靥唰的通红。
    刚要张口,却见刘阚把手指放在唇边,做出噤声的手势。
    而后,他轻轻抄起放在营帐角落处的铜,抬手示意秦曼走到营帐中间。
    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秦曼也知道情况不妙。慢慢的起身,高抬腿。轻落脚,同时慢慢的拉出短剑,走到刘阚地身后,面向帐帘,背靠刘阚地后背。心跳……突然间加速。
    这丫头,果然机灵。
    居然知道为我掩护身后,地确是个人物。
    刘阚深吸一口气,突然间迈步向前疾走两步。口中发出一声奔雷般的巨吼,铜带着一抹青光残影,呼地穿透了牛皮帐。只听嘶啦一声,巨大地冲击力,把坚韧的牛皮撕裂开来。
    清楚地感受到,铜似乎碰到了什么。但绝非是扎到了人。
    心中不由得一哆嗦,来人伸手不差啊……铜突刺之后,刘阚猛然向后一退,抽回杆。
    与此同时牛皮帐撕裂,一根沉甸甸的青铜棍呼的探了进来。
    那青铜棍一头是椭圆锤形,锤头上还有一根二尺长短的短平锋刃,挂着风声刺向刘阚。
    也幸亏是刘阚退了一步,否则还真的是凶险。铜在刘阚的手里好像有了生命一样。呼的一个回转,刘阚双手握住杆,向外一崩。铛的一声,青铜棍被崩开,但是却并没有就此而结束。一个粗壮魁梧地身影踏步冲进了营帐之中,青铜棍一转,一招横扫千军。砸了过来。
    “住手!”
    自那青铜棍出现的一刹那。刘阚就觉得眼熟。
    待看清楚来人,他不禁心中疑惑。大喊一声。同时铜在手中横里封挡,一招跨涧逐虎,当得撞开了对方的一击。刘阚口中急忙喊道:“昧兄弟,是我……我是刘阚……快点住手。”
    来人,正是钟离昧。
    他这会儿也看清楚了刘阚,不由得微微一怔。
    退步收起青铜棍,刚要开口说话,却听见营帐之外一阵骚乱喧哗声响,还伴随着兵器的碰撞声。刘阚一把将秦曼扯到身后,“别说话!”
    秦曼的心,砰砰直跳。不过听到刘阚的声音,顿时又平静下来。
    “昧兄弟,外面是你地人?”
    “仓令,你怎么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我不是和你说过,我和巴蜀秦家前来探查东门阙,今日才抵达此地。
    不管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且先让大家停下来如何?
    否则伤了谁,都怕是不好交代。”
    才几日的光景,钟离昧看上去苍老了许多,眼中布满血丝。他警惕的看着刘阚,犹豫了一下,“仓令,你们真的是今天才到?”
    “废话,没看见这边还拖着个小油瓶,慢腾腾的……要不是她,我早就到了。”
    秦曼眼睛一瞪,用剑柄狠狠的戳了刘阚一下,那意思是说:你刚才说谁是小油瓶?
    钟离昧点了点头,大步流星朝营帐外走。
    刘阚一手护着秦曼,和钟离昧同时走了出去。此时,营地中已经乱成了一片,几十个和钟离昧同样打扮的青壮,正和秦曼的护队纠缠在一起。刀枪碰撞,乒乒乓乓,热闹地不得了。
    “巴羌徒附,全部住手!”
    秦曼先出声喊喝,用带着浓浓巴蜀口音的方言,发出了命令。
    与此同时,钟离昧也喊出声来,“伊芦郯人,住手,住手,是误会,大家不要打了!”
    说话间,双方很快的就分离开来。双方以秦曼的军帐为分界线,一左一右,彼此警惕注视。
    两边人中,各跑出了一人。
    “昧,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停手了?”
    那边秦曼的家臣也上前询问:“曼小姐,这些人是怎么回事?突然闯进来……若非信少爷和释之少爷发现,我们可就吃了大亏。”
    “是误会,是误会!”
    秦曼低声的解释。至于是什么误会,她也不清楚。
    不过那个可恶的仓令既然说了是误会,那就权当作是误会吧。
    好在双方并没有出现伤亡,事情还算在可以控制地范围以内。钟离昧一边地人。也有人认出了刘阚,轻声向身边的人解释。不过,看起来解释并不是很得力,一些人地目光,仍带有敌意。
    “仓令。实在是抱歉,我们……总之。是一个误会,我们先走了。”
    钟离昧拱手想要告辞。
    可刘阚这个时候,又怎能放他离去。
    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拉拢钟离昧的机会。原以为还要费些时日,可没想到机会来了!
    “昧兄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刘阚一把攫住了钟离昧地手臂,“如果方便,不妨告诉我。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上你什么呢。”
    “这个……”
    钟离昧一犹豫,秦曼却不高兴了。
    “大丈夫爽利一些,莫要吞吞吐吐。我们无缘无故的被你们攻击,也没有说什么追究,你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就走。”
    小丫头也是牙尖嘴利。说话间带着一种巴蜀的方言口音。
    钟离昧顿时怒了,“有什么不敢说?若非你们老秦袭掠我们伊芦乡,我又怎会攻击你们的营地?”
    “老秦袭掠伊芦乡?”
    刘阚和秦曼相视一眼,同时摇头,“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
    钟离昧脸上,流露出愤怒之色,“我乡里死了二十多口人,还被你们抢走了十一个孩子……这些都是乡亲们亲眼所见。我怎可能信口雌黄?不信的话,你问问他们,是不是这样子。”
    杀了人,还抢走了十一个孩子?
    刘阚茫然不解,“老秦法纪森严,虽然东海郡乃新置,但也不可能出现这种事情啊。”
    钟离昧说:“可问题就在于。他地确是发生了!”
    “昧兄弟。咱们进军帐说话。此事还需从长计议,说不好听点。如果真是我老秦所为,凭你这几十个人,过去也是送死。你详细把事情和我解说一遍,我听一听,说不定还能帮上你。”
    “这个……”
    钟离昧犹豫了片刻,走过去和他的人商量了一下。
    然后回转过来,“那好,咱们进帐篷里再说。”
    “尔等全部回帐!”
    在刘阚地示意下,秦曼大声喝令。秦家徒附纷纷退进了帐篷,只留下伊芦郯人占居空旷营地。
    如此,已表现了足够的诚意。
    钟离昧也放下心了,摆手示意郯人放下兵器。
    他随刘阚、秦曼入了军帐,军帐门口,除秦曼四个亲信家臣之外,只余下王信和吕释之把风。
    在大帐中坐下,钟离昧解说了前因后果。
    原来,那一日他们从郯县出来之后,就往家走。
    三百里的路,徒步而行最少也要两天时间。加之又没什么大事,所以走走停停,到今日凌晨才赶回家园。可谁料想到,回家一看……家园已成一片废墟。房舍倒塌,残垣断壁,好不凄凉。
    钟离昧一看这景象,顿时乱了方寸。
    一直到正午,才有陆陆续续的幸存者回来。
    一问,原来是在昨日傍晚时分,突然有一批秦军抵达,说是要寻找在某年某月出生的童男童女,带往琅琊台。这些秦军,恰似凶神恶煞一样,伊芦人自然不会愿意,于是秦军二话不说,动手就抢。伊芦人试图阻拦,可秦军却动了兵器。砍死了几十个人之后,抢走村中的孩子。
    临走时,一把大火,烧了伊芦……
    钟离昧立刻带上人追赶,却神使鬼差一般的,闯进了秦家的营地中。
    也难怪,秦家所用旗帜,颇似秦军地黑龙旗。不过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之处。秦家的旗,虽然是黑色,但用的却是麒麟图案。只是在夜色之中,远远观望。没能看出不同。
    刘阚在一旁听得有些莫名其妙。
    “曼小姐,你知道这是哪一支秦军干的事情?”
    秦曼摇摇头说:“不可能是老秦军,老秦军的军纪之森严,非比寻常。据我所知,在东海郡驻扎的老秦军。是在兰陵和傅阳一线,正好坐镇东海、琅琊、薛郡和泗水郡之间。若无四郡郡守虎符。根本不可能调动。除此之外,活动于各处地秦军,都是新秦军,而非是老秦
    “新秦军?”
    “就是由六国之人组成的秦军……你也清楚,陛下横扫六国之前,老秦倾国之兵也不过六十万。如今,关中驻守十万,边郡约三十万。征伐百越。又调集了二十万老秦军,若不组建新军,如何能保证各地的安全?应该是新秦军所谓,往琅琊……琅琊?莫非是他们所为?”
    刘阚和钟离昧连忙问道:“谁?谁所为?”
    “琅琊台,准备出海寻蓬莱三岛的人……”
    “徐市(音福)?”
    刘阚一怔,“他不是早已经出海了吗?怎么还没有启程?”
    秦曼似是有些犹豫。片刻后轻叹了一口气说:“陛下如今迷恋神仙之道,妄求长生不老之药。
    那徐市原本是这齐鲁之地有名的方士,于是说蓬莱有仙人,可求长生不老之药。
    要往蓬莱,却需三千童男,三千童女为祭祀仙人地礼物……家祖一直不同意他的做法,甚至进谏陛下,却如石沉大海。陛下身边……有小人作祟。即便是家祖。也是没办法劝说陛下。
    不过说来也奇怪,从去年初,徐市三次试图出海,但都被风浪卷回了琅琊台。
    三千童男童女,死伤无数……想必因此徐市才再次征集,到处搜刮符合他要求年龄地童子。”
    三次出海,未能成功?
    这似乎和历史上地情况。有点不太一样啊。
    对于徐市。也就是后世被人们称之为徐福的人,刘阚并不是很了解。他所带走的童男童女。究竟是什么命运?刘阚也不清楚。有传言说,那三千童男童女,被徐市仍在琉球自生自灭。
    有的人说,徐市是个冒险家。
    有的人说,徐福是个阴谋家……
    反正众说纷纭,乱糟糟的也说不清楚。
    甚至,连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也没有人知道。这世上,也许真的有神仙吧,但绝不是凡俗人可以见到。徐福出海地真正目地,真的是求长生不老之药?只怕也未必,那究竟是甚?
    当初刘阚听说此事地时候,远在沛县,根本无力阻止。
    但是现在,当他看到钟离昧提起老秦人时,那咬牙切齿的模样,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徐市,是在挑起关东六国百姓,对老秦人的仇视啊。
    试想一下,谁会愿意家破人亡,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儿女,被带出海,去寻求什么缥缈仙道?
    可是始皇帝诏令,谁敢不从!
    这仇恨,这愤怒,最终也只能积压在心底。一俟爆发出来,老秦政权,随即在飘摇动荡中。
    也许是这样吧……刘阚不能肯定。
    但是在他的心中,隐隐约约的有一个念头。不能让徐福成功,不能让他成功!
    他缓缓站起身,轻声道:“昧兄弟,我随你一同去找那秦军。若有可能,我助你夺回孩子。”
    钟离昧和秦曼闻听,不由得呆愣住了!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二六章 四十比一
     更新时间:2009…3…30 20:27:56 本章字数:4044
    在秦曼看来,刘阚的这个决定,显然是不太合理。
    不管怎样,那徐市如今是挂着为始皇帝办事的头衔,你一个大秦的官,而且是基层官吏,竟然要帮别人对付朝廷?传扬出去的话,岂不是株连九族,满门抄斩的大罪?不想活了吗?
    但是在钟离昧看来,此刻的刘阚,却又是另一个模样。
    翻身跪在刘阚的面前,热泪盈眶道:“阚兄弟,你有这份心,昧感激不尽。但你实不应该参与进来。此事和你无关,昧自会设法解决。如果能活着回来,昧一定会与阚兄弟把酒言欢。
    阚兄弟,你至少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老秦人……并非是如传言中所说的那样,凶残恶毒。”
    言语之间,已改变了称呼。
    早先,钟离昧称刘阚做仓令,隐隐还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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