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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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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连成的不等边三角形曲线,在孙犁的生命途程中是多么重要。这是孙犁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所迈出的最初几步,这几步,给他的学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使他逐步游向了时代激流的深处,在那里,他能够触摸到时代的强大脉搏,探听到生活的最新消息。
安国县是有名的药材聚散之地,被人们称为“药都”。据传说,各路药材,不到祁州就不灵,必须在祁州转手,再运往全国各地。这种说法的真实性虽然值得怀疑,但对刺激药材生意的繁荣,客观上起了舆论的作用。“每年春冬庙会(药王庙),商贾云集,有川广云贵各帮。药商为了广招徕,演大戏,施舍重金,修饰药王庙,殿宇深邃,庙前有一对铁狮子,竖有两棵高大铁旗杆,数十里外就可以看到。”①北方平原上的一个县,能有如此气派,也堪称是一代之壮举,不朽之盛事了。
孙犁随父亲进城,一到南关,就进了繁华地段:“先过药王庙……再过大药市、小药市,到处是黄芪味道,那时还都是人工切制药材。大街两旁都是店铺,真有些熙熙攘攘的意思。然后进南城门洞,有两道城门,都用铁皮铁钉包裹。”②写到这里,我们忽发奇想,报载:人参之乡吉林省集安市百岁老人很多,每万人中就有两名。有关人士分析,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喝的水、吃的饭,甚至还有呼吸的空气,都含人参成分,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得以延年益寿。那么,在“药都”呢?这里的黄芪味道,这里的千百种仙草龙骨,就没有使安国人民受到濡染?就没有影响他们的呼吸吐纳、生活起居?孙犁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对于这里的特殊生活环境和人们的生活习性,也会留下异样的印象吧?
“永吉昌”店铺在城里石牌坊南边路东,东家姓张。孙犁的父亲这时已经升为“掌柜”,每天掌灯以后,坐在柜房的太师椅上,默默地抽着旱烟,看学徒们打算盘。夜晚,他睡在放钱的库房,孙犁很少进去,——他是和学徒们睡在一起。
店铺也还有几分古雅:进了黑漆大门,有一座影壁,下面是鱼缸,种着玉簪花。进了院子,还有荷花和别的花草。
店铺的对门是县教育局,父亲认识那里的几位督学。在孙犁入学考试的作文中,有一句“父亲在安国为商”,一位督学说,“为商”应写作“经商”,父亲叫孙犁谨记在心。他被录取了。店铺每日两餐,和孙犁上学的时间不一致,父亲在一家面铺给他立了个折子,中午在那里吃,晚饭回店铺吃,早饭则由父亲起早单做。
这终归不很方便,半年以后,母亲和表姐便也来到安国,住在一家姓胡的闲院里。胡家是地主,雇有一名长工和一名女佣,父亲告诉孙犁,女主人是他的干娘,干爹是一家药店的东家,已经去世。干娘待孙犁很好,她的小儿子和孙犁同上高级小学,却对他有些歧视。
给他留下了好感的,是一位干姐。这位干姐在女子高级小学读书,长得洁白、秀丽,好说笑,对孙犁很是热情、爱护。她的刺绣和画的桃花,也令孙犁神往。我们知道,孙犁从幼年时就喜欢画,但他自视手笨,“在学校时,美术一课,总是勉强交卷”①。现在遇到这样一位干姐,印象之好,可想而知了。
干姐还好看《红楼梦》,有时坐在院子里,讲给孙犁的表姐听。这位表姐幼年丧母,由孙犁的母亲抚养成人,虽不识字,记忆力很好,她能记住和复述《红楼梦》里的故事。有现实生活中的两位女孩子做陪衬,也对《红楼梦》发生了浓厚兴趣的孙犁,该是有助于他对这部古典名著产生更多的联想吧!
在封建传统势力很深的中国社会,才女是格外敏感的,但也常常因此“薄命”,因为强大的外在压力,很容易撞碎那由敏感的思维编织成的一个个好梦。不知是否和这一因素有关,那位干姐在结婚以后,不久就患肺病死去,连生命的结局,竟也和《红楼梦》中的人物相同。现实生活中的这个悲剧,也会令同样敏感的孙犁感到惆怅的吧!
一般地说,孙犁对他童年接触过的女孩子,都留下了较为亲切、清晰的印象。除了这位干姐的故事,我们还从他的笔下得到一个远房妹妹的故事。那是在东辽城,在他还上初级小学的时候,也一并补叙在这里吧。
他们住在同一条街上,又是一位“性格温柔,好说好笑,和我很合得来”②的女孩子。他们在过年时玩的“撞钟”游戏(即用铜钱在砖墙上撞击,远落者投近落者,击中为胜),已使一面墙“弹痕”累累,刻下了小儿女的无限情趣;至于他们一同养蚕的事,那更是用两双辛苦的小手,去共同编织一个美好的梦了。
在北方的春天,当田间做为地界的桑棵刚长叶子的时候,儿童们的养蚕事业便开始了。因为北方桑树很少,他们只能在一个小纸盒子里养上几条蚕,希望它们吐出的丝,能够结成一片薄薄的“绵纸”,好去垫他们的墨盒。这事业不大,在孩子们却看得庄重,因为这关系到要把他们的愿望变成现实。何况,蚕儿又是那样娇嫩,常常是“喜剧还没演到一半,悲剧就开始了。蚕儿刚刚长大一些,正需要更多的桑叶,就绝粮了,只好喂它榆叶。榆叶有的是,无奈蚕不爱吃,眼看瘦下去,可怜巴巴的,有的饿死了,活下来的,到了时候,就有气无力地吐起丝来。”①在这艰难的事业中,孙犁和这位远房妹妹的蚕,放在一处养。她答应,她的蚕结出丝来,也铺在孙犁的墨盒里。“她虽然不念书,也知道,写好了字,就是我的锦绣前程。”②像别的孩子一样,她也只收获到一片薄薄的绵。她就献出这片薄绵,去帮助织造童年伙伴的锦绣前程……等到孙犁年老回乡,再次看到这位远房妹妹的时候,已经几乎认不出她来。她患过多年淋巴结核,脖颈和胸前留下了一片伤疤,同时性格也由“温柔”变得泼辣,人称“不好惹”。对此,孙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不要责备童年的伴侣吧。人生之路,各式各样……美丽的梦只有开端,只有序曲,也是可爱的。我们的童年,是值得留恋的,值得回味的。”“她对我,也会是失望的。我写的文章,谈不上经国纬业,只有些小说唱本。并没有体现出,她给我的那一片片小小的丝绵,所代表的天真无邪的情意。”①这位远房妹妹和上面讲到的干姐,还有一位盼儿,都给孙犁的童年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人们会发现:这位曾因长于塑造妇女形象而称誉文坛的作家,原来从童年时起就对他的一些小女伴怀有深刻而友善的印象。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在他的笔下看到这类小男伴②。同样有个性和有斤两的小男伴,也许在今后会从他的笔下降临?不过,即令真是这样,那也是迟到的了。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二回里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看起来,这位作家在后来者中也不难找到同调。
再回过头来说安国吧。孙犁在这里度过了很有意义的两年,他所在的高级小学,位于城内东北角,那里原先是一座文庙。学校的设备也还完善,特别是阅览室里有许多“五四”前后出现的新的期刊,如《东方杂志》、《教育杂志》、《学生杂志》、《妇女杂志》、《儿童世界》等等,以及许多新文学作品(尤其是文学研究会作家的作品),如叶绍钧、许地山、刘大杰等人的小说,使他“眼界大开”③。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潮掀起之后,它的汹涌澎湃的激流,终于越过城市的高墙和田间小路,涌向这个小小的县城来了,这使孙犁有机会在小学时代就受到了“五四”进步思潮的启蒙教育。安国县高级小学的功课,却不令孙犁感到兴味,“学校的教学质量,我不好评议,只记得那些老师,都是循规蹈矩,借以糊口,并没有什么先进突出之处。”这样,老师也就不大受到尊重。因为校长和几位老师都姓刘,学生就都给他们各起绰号,以示区别。教孙犁国文的老师叫大鼻子刘,有一天上课,他叫学生们提问,孙犁问:什么叫“天真烂漫”?他笑而不答,使孙犁莫名其妙。直到后来孙犁也教小学,才悟出这是教员的滑头,就是他当时也想不出怎样解答。coc1①孙犁:《蚕桑之事》,1987年8月23日《光明日报》。
②在《乡里旧闻·干巴》(《孙犁文集》第四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一节中,他写了一个叫“小变儿”的孩子,但这孩子的性别问题,一直是村民们的一个谜,还没等人们弄清,这孩子就因为到没人看见的水坑去洗澡,淹死了。
③《〈善閛纪年〉摘抄·在安国县》,《孙犁文集》第七卷,百花文艺出吧1982年版。coc2
父亲一直想着让孙犁考邮政。后来,一位青年邮务员分配到安国县邮局,父亲就叫孙犁和他交好。在他公休的时候,孙犁常和他到城墙上散步。他好像并不鼓励眼前的小伙伴谋得邮政的职业,相反,倒是常常感叹这一职业的寂寞,枯燥,远离家乡,举目无亲……父亲还请了一位老秀才,做孙犁的课外老师,专门教他念古文。他教孙犁念的是一部《古文释义》,还在集市上代买过一部《诗韵合璧》,想让孙犁攻习。时代不同了,老秀才已成背时人物,失了先前的精气神。孙犁看他走在街上的那种潦倒状态,以为古文是和这种人物紧密相联的,实在鼓不起学习兴趣。这样,他教的《古文释义》没有给孙犁留下多少印象,那部《诗韵合璧》也被丢到一旁去了。
两年后,孙犁到了保定,母亲和表姐也搬回原籍。
再见,故乡
像一只翅膀渐渐变硬的小鸟,孙犁飞出了东辽城,现在,就要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了。他就要离开故乡的田野和乡亲们的熟悉的面孔,到一个比较陌生的城市去了。
一般说来,他降生的滹沱河畔的那个小村庄及其周围,大不过方圆几十里吧,在自给自足的、极少变动的农业社会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都可能不会走出这个家乡的圈子。我们说过,由于时代的变化,农业社会的“稳定性”正在受到冲击和破坏,农村也在逼迫或选择着自己各式各样的子弟进入城市。从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看,孙犁比一般同龄人占有优势,是农村中的“尖子”,他之被时代的浪潮率先裹挟而去,是必然的。那时的一个中学生,在农村里,就是凤毛麟角了。
但这对孙犁来说,并不是轻松的事。像他自己说的:他这人家乡观念重,安土重迁。在他已经度过的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他真正呆在家乡的时间很短,只有十几年的样子,其余的时间,全在外地度过。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晋察冀,也无论是在歌声不落的延安,抑或是在喧嚣纷扰的天津,他都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思乡的感情。离开家乡这些年来,他常常是身在江海,心怀“魏阙”,在外地生活的时间虽然长,感情的重心却总在故乡身上。在他和故乡之间,有一种默契,这默契可以用印度古代作家迦梨陀娑的剧本中的人物对话来表示:黄昏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你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出我的心。①
人们对故乡的感情,是从童年时起就培养起来的。孙犁曾说,爱国主义是人的一种天性。我们还可以说,乡情也是一种天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一种感情。在孙犁的童年世界中,故乡处处显示着她的魅力,——一种具有创造精神的魅力。譬如农村唱大戏,单看戏班的水平和演出条件,它们无法和城市相比,但在故乡的土地上演出,由于环境的参与作用,演出的场面就变得精彩多了:我的村庄小,记忆中,只唱过一次大戏。虽然只唱了一次,却是高价请来的有名的戏班,得到远近称赞。并一直传说:我们村不唱是不唱,一唱就惊人……
唱戏一般是三天三夜。天气正在炎热,戏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挤进去就是一身透汗。而有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此时刻,好表现一下力气,去“扒台板”看戏。所谓扒台板,就是把小褂一脱,缠在腰里,从台下侧身而入,硬拱进去。然后扒住台板,用背往后一靠。身后万人,为之披靡,一片人浪,向后拥去。戏台照棚,为之动摇。管台人员只好大声喊叫,要求他稳定下来。他却得意洋洋,旁若无人地看起戏来。出来时,还是从台下钻出,并夸口说,他看见坤角的小脚了。①这戏唱得确有生气,不然,在那炎热的天气(当时正是夏秋之间,农民连得透雨,眼看丰收有望,才酬神谢雨,花钱演戏的),哪来的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又何须好事者来扒台板?京戏或河北梆子,本来都源于民间,是因为得到群众生活的营养,才蔚然成风、飞黄腾达、闯进宫廷和通都大邑的。现在,这类戏在民间演,就是回了娘家,它们吸吮着大地的乳汁,和群众声息相通,所以才能达到台上台下,心照不宣,一曲未终,万头攒动。这些,就是故乡的参与作用。故乡,是有创造能力、创造意识的。戏是这样,人也是这样,都需要来自故乡和大地的营养。特别是像孙犁这样具有文学禀赋和气质的人,更是如此。上面是他幼时在家乡看戏的情景,中年以后,这情景变成了他的著名长篇小说《风云初记》里的一个场面:
……在从前,乡村演唱大戏,总得请上几个管台的人,管台的工作,是维持台下的秩序。乡下人看戏,要拼着全部力气和一身大汗。戏唱到热闹中间,比如《小放牛》唱到牧童和小姑娘对舞对唱,《喜荣归》唱到花头一手叉腰一手扬着花手娟来回踏碎步,《柜中缘》唱到哥哥要开柜、妹妹不让开的时候,台下就像突然遇到狂风的河水一样,乱挤乱动起来。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讲究看戏扒台板,就像城里的阔人,听戏要占前五排一样。他们通常是把小褂一扒,三五个人一牵手,就从人群里劈进去。挤到戏台前边,双手一扒台板,然后用千钧的力量一撅屁股,这一动作,往后说可以使整个台下的人群向后一推,摧折两手粗的杉篙,压倒照棚外的小贩;往前说,可以使戏台摇摇欲坠,演员失色,锣鼓失声。当这个时候,管台的人,就站到台前边来了,他们一手提着烟袋荷包,一手一按一扬地喊;“乡亲们!这是和谁过不去呀?还看不看戏呀?”态度既从容又急迫。这样台下就会渐渐安静起来,管台的笑一笑,又退回打锣鼓的后面,抽着烟看戏去了。①
像这样的描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鲁迅的小说《社戏》,它们都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都得自童年时期对故乡生活的记忆。作家的生命力,是和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同时存在的,第一个赋予这种生命力以内容和形式的,便是故乡。也正因为是第一个,故乡对于作家的生命形式,具有创造意味。有人说,作家的本钱是他的童年,那意义,也和这里说的差不多吧!
故乡带给他许多喜悦。哪怕是一副简单的锣鼓,故乡的敲打声也最有诱惑力。每年春节前后,有多少个夜晚,孙犁被这敲打声从家里召唤出来,和孩子们一起,加入到成年人的“联欢”队伍。乡亲们也是刚放下饭碗,集在街头,围着一面放在木架上的大鼓,有的敲着锣,有的扬起镲,兴致勃勃地敲打起来。特别是那鼓手,抡起两只鼓槌,交替敲着鼓心和边缘,随意地变化着音响和节奏,以调剂人们的情绪。鼓是这些打击乐器中的主力,也起指挥作用,因而鼓手就成了这支乐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了。如果遇有求雨或出村赛会,那更是鼓手施展技艺的机会,他们高高站在拉着鼓行进的大车上,舞动鼓槌,击出各种花点,不断地把人们的情绪引向高潮。在北方,几乎每个村庄都有这样一副锣鼓,通过娱乐,起到了联络感情的作用。
比起锣鼓,更简单的是冬季夜晚更夫敲打木梆子的声音。这也给幼年的孙犁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东辽城虽然只有百来户人家,倒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由富户出些粮食,雇用一名更夫,每逢夜深,更夫沿街巡逻,徐缓的、钟摆似的梆点清晰可闻,人们习以为常,并不扰乱梦的安宁。相反,人们还可以从打更的遍数,推算着天明的时间。当梆点变得急促繁乱起来,人们就要警惕了,那是更夫发现了可疑的情况。这时,孙犁的母亲就会机警地坐起,披衣谛听。其实并没有什么情况,过了一会儿,梆点又变得钟摆似的单调、平缓,母亲就又吹灯睡下了。
在打更的人里边,有一个他叫做“根雨叔”的人,和他家是近枝。每逢根雨叔打更,对他家尤其有个关照,虽然孙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还是一直打到门前。遇有什么紧急情况,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在冬季的夜晚,农民用这简单的声音,传递着温暖的关切。根雨叔自己的境遇却不大好。他的父亲嫌儿子不够孝顺,上吊死去;他到老来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学了父亲的样子。这在村民中留下话柄:一辈儿跟一辈儿,辈辈不错制儿。其实,农村中的这些不幸,多半都为一个“穷”。所以,幼时听惯了打更声的作家,老年发出了这样的慨叹:“延续了两代人的悲剧,现在可以结束了吧?”①在故乡的冬夜,孙犁虽然听了那么多年平缓中时现杂乱的梆点,却没有发生过什么盗案(除去偷鸡摸狗的小事)。大的抢案,他在全县也只听说过发生一次。“这并不是说,那个时候,就是什么太平盛世。我只是觉得那时农村的民风淳朴,多数人有恒产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知道犯法的可耻。”“后来我读了一些小说,听了一些评书,看了一些戏,又知道盗贼之中也有所谓英雄,也重什么义气,有人并因此当了将帅,当了帝王。觉得其中也有很多可以同情的地方,有很多耸人听闻的罗曼史。”②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死,却使他不能忘记,那就是第一个借给他《红楼梦》的“四喜叔”。四喜叔中年潦例,每逢集市,就挟把切肉刀,帮人家卖熟肉。无论是牛肉、马肉或驴肉,在他那明亮锋利的刀口下,都像刨花一样飞扬出来,整齐地码在圆形的肉案上,给顾客夹起烧饼来,既好看又好吃。在他工作的时候,四周往往围满了人,他则顾盼神飞,谈笑自若。他的令人赞赏的刀法,使他获得了一个浑名——“飞刀刘四”。有一次散集后,主人请他吃了顿饱饭,又喝了一些酒,他就挟着菜刀回去了。走在路上,迎面过来一辆自行车,他忽然大喊一声:
“下来!”
“下来干什么?”那人认得他。
“把车子给我!”
“给你干什么?”
“不给,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扬。
那人回头就报了案。他也回家睡觉,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第二天早晨,他被捉进县城。县长不问青红皂白,把他枪毙,作为“治绩”向上报告。像阿Q一样,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落了个大团圆结局,那本孙犁读过的《红楼梦》也不知去向了。对于这个不幸的事件,孙犁的结论是:“看起来,是生活决定着他的命运,而不是书。而在我的童年时代,是和小小的书本同时,痛苦地看到了严酷的生活本身。”①孙犁很爱故乡的风俗。有时候,这些风俗也在揭示着生活的另外一些方面,它们使孙犁兴奋,也使他思索。下面便是一例:
小康之家,遇有丧事,则请小戏一台,也有亲友送的。所谓小戏,就是街上摆一张方桌,四条板凳,有八个吹鼓手,坐在那里吹唱。并不化妆,一人可演几个角色,并且手中不离乐器。桌上放着酒菜,边演边吃喝。有人来吊孝,则停戏奏哀乐。男女围观,灵前有戚戚之容,戏前有欢乐之意。中国的风俗,最通人情,达世故,有辩证法。①一般认为,比起城市,农村中的人物总是更保守、更封建一些。其实并不尽然,这里也有相当“开放”的人物。孙犁家的前邻,有一位和英法联军交战时伤了一只眼的农民,人们叫他瞎老亭。也许是英雄失意吧,他总是一个人呆呆地、直直地坐在屋门口,坏了的眼睛紧闭着,面容愁惨,老像回忆着什么不愉快的事。他这样子,孩子们见了有些怕,不敢接近他,村里人也不大到他那里去。但是,他的一个邻居寡妇却常到他那里去,并且半公开地在夜间和他作伴。这位老年寡妇毫不隐讳地对妇女们说:“神仙还救苦救难哩,我就是这样,才和他好的。”②这事出在孙犁的故乡,也是一种很新鲜的见解。
下层人民有他们自己观察问题的方法,有他们自己的道德视角,也有他们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他们不读书,固然较少开化,但也容易依直接经验定取舍、权利害,不受书本成法的限制。孙犁多年以后,写过一篇《香菊的母亲》,对于那位和丈夫的弟弟共同生儿育女的中年妇女,也进行了道德方面的辩护。
总之,孙犁的故乡也许方圆不过几十里,但就它的蕴纳看,就它所具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地理、风俗、人物等各个方面的一般面貌看,却也能代表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至少在农村这个范围里是这样。所以,这方圆几十里,实在也并不小。
孙犁的故乡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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