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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1625-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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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的编制完全弄不明白,分派得扎手扎脚,不得要领。
  “大王,快看,奢崇明居然有援军到了!”阎王军的士兵大声呼叫。
  郑晓路抬头一看,城外的草原上,一股彝族兵正在顺着北城边上绕过来支援奢崇明,迎头一面大旗,上书“四裔大长老安邦彦”。
  “我晕,彭巴冲和马祥云去西城干什么吃的?怎么把安邦彦放到东城来了?”郑晓路心中大大不爽,他哪知道西城那边被猛如虎搅了一下局,结果安邦彦走脱到了东门来。这一下彝族兵声势合一,兵力集结成了一股,一起向东门杀了进来,有如排山倒海……
  草原上大扁鼓敲得欢快,一队人数达三千的骑兵,也从北城方向疾奔过来,正是彝族一直藏起来的骑兵队,此时再藏着也没什么用,这些骑兵一起冲出,围着城墙下乱跑,骑士在马背上张弓搭箭,对着城里的白杆兵乱射。
  敌军势大,兵力三倍于我方,而且全是不怕死的疯子兵,城门也破了,无坚城可守,这仗他**的要怎么打?郑晓路心里大急,经常能在关键时帮自己的一把的张逸尘这时也重伤倒地,几个阎王军的士兵正把张逸尘抬上担架,哪里还能帮他。
  兵法娴熟的小马超现在也晕了过去,兵权交在了自己手里……我x,担子好重,鸭梨好大!
  正在郑晓路也不知道怎么办好的时候,救援西城的猛如虎、马祥云、彭巴冲也终于赶来了东城。白杆兵也全部集结到了一起,还余下三千多人,有了马祥云指挥白杆兵,郑晓路身上的担子顿轻。
  阎王军也终于重新集结起两个西班牙方阵。
  郑晓路大声命令道:“白杆兵暂时退后,守护我方侧翼,观摩我们的方阵运用,阎王军方阵前顶!”
  两个方阵,六百把火铳顶到城门前面,碰碰碰,乱铳扫射,城门前的彝族兵虽然狂热,但血肉之躯壳终究抗不住子弹。“变阵!装填弹药,枪兵向前。”刺猬矛阵又林立起来,悍不畏死的彝族兵立即抢上前来,与黑杆枪兵激烈拼斗。
  闵家兄弟一刀一剑,在黑杆兵里纵横来去,插漏补缺,他两人全身浴血,刀剑都砍出了卷口。
  一分钟之后,火铳兵装填完成,“变阵,火铳齐射!”郑晓路吼得声撕力竭,又一片子弹激射而出,彝族兵伤亡巨大,但大扁鼓奇异的声音鼓舞着他们,狂热的民族精神使他们一次又一次悍不畏死地冲锋。
  他们的兵力高达两万,虽然有巨大的战损,但仍然远超白杆兵和阎王军的总合。悍不畏死的冲击使得阎王军的两个方阵摇摇欲坠。
  “看明白了吗?我没有太多时间让你们观摩了!”郑晓路大声道:“白杆兵向前,猛如虎,你也上,拼命顶住,给我的铳手争取装填弹药的时间。”
  “我凭什么听你的?”猛如虎吼了一声,但他看到周围的白杆兵和阎王军都对他怒目而视,他仔细一想,这时候还是听听他的算了,以免小命不保,自己只带了五百官兵,是三方势力中最弱的一方。
  马祥云也已经全身浴血,但她本来就是一身红衣,鲜血在上面倒是看不太出来,但她洁白的俏脸上染满血污,却十分可怕,她深深地看了郑晓路一眼,一言不发,带着白杆兵直顶到城门前方,混在白杆兵里的三百名铳手也立即开火,白杆兵虽然在短时间内掌握不了西方牙方阵的奥妙,但却懂得了要保护好铳手,上千白杆兵围在三百名铳手的身边,用人肉筑起了城墙。
  猛如虎将独脚铜人一挥,大声道:“铁甲人,我今天不方便和你打,你敢和我比比谁杀的彝族兵多吗?”
  “我怕你?”彭巴冲大吼道:“现在就开始比,谁杀得少,谁是龟儿子!”
  两条巨汉,一起向前猛冲,有如两只雄狮钻入了羊群,彝族兵被他们两人一冲,顿时东倒西歪,溃不成军……
  惨烈的战斗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时辰,鲜红的血水将东城门都染成了红色,城门大道地上的青石板,全部变成了暗红色的石板,残肢断臂铺满了地面上每一寸的土地。
  彝族兵的损失起码是白杆兵、阎王军的两倍,但他们的兵力太多,这一点损失无法动摇根基,东城门一寸一寸地被打开,白杆兵、阎王军的联军不停地后退,至于猛如虎的五百官兵,早就在半个时辰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蛮子,老子杀了四十五个了,你呢?”猛如虎喘着气,上气不接下气地道。
  “哈哈,我比你多一个,四十六个。”彭巴冲笑道,他的笑声中夹着咳嗽声。
  “你放屁……你故意多说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道。
  “你才放屁,我不像你们这些官兵,说话不实在。”彭巴冲骄傲地道:“我说杀了四十六个,就是四十六个,一个都不会少。”
  ……
  “抗不住了!”皂莺惨然一笑,她伸手搭住了郑晓路的后背,认认真真地道:“你走吧,彝族的骑兵队已经出现了,现在开北城逃,也许还能逃得掉,我在这里代你指挥,替你断后。”
  谭宏凑过来道:“我断后,你们走!”
  “吵个毛,谁都得走!”郑晓路一声低吼,心想,又不是演电视连续剧,都叫别的人走,赚眼泪玩儿么?但是此时此刻,该当如何才好?
  这时张逸尘被两个阎王军用担架抬了过来,他在担架上轻声道:“大王,现在指挥权在你手上,可以叫白杆兵断后,我们阎王军撤!反正我们是来救他们的,仁至义尽,既然救不了,自然要走,总不能都死在这里。我们为了救他们才陷于险地,让他们断后也是理所当然。”
  众头领听到张逸尘这一句话,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好你个张逸尘,真是腹黑啊,他们一起道:“大王,这么做不仗义吧?而且,白杆兵不是傻瓜啊,他们怎么肯给我们断后?”
  “仗义?”张逸尘轻声冷笑道:“仗义能当饭吃么?咳……咳……何况,白杆兵如果仗义,这时候就该帮我们断后,让我们走才对。”
  “彭巴冲绝不肯逃的!”皂莺叹了口气道:“我们还好说,彭巴冲怎么办?”
  “叫五十个士兵上去抱住他,拖他走!”张逸尘道:“彭巴冲绝不可能对自己兄弟出拳的,只要抱住他,他的力气就使不出来了。”
  郑晓路脸色深沉如水,张逸尘说的是对的,这时阎王军应该走,虽然有违于浪漫的英雄主义,但阎王军已经没有了继续战斗的理由,反正都保不住白杆兵了,总不能把自己也陷在这里。
  他叹了口气,对向边的传令兵道:“去传令,叫白杆兵断后,阎王军开北城,逃!”
  传令兵脸色如土,心想,这命令我得怎么传啊?以后这事情若是传出去,咱们阎王军这群英雄好汉,只怕脸子都丢光了。
  “丢脸比丢命好!”躺在担架上的张逸尘轻声道:“咱们本来就是来义务救人的,又没领薪水。”
  “呃,张逸尘,你说话的味道越来越像我了。”郑晓路干笑了一声,舔了舔丝裂的嘴唇,心想:“祥云,若我跑了,把你扔在这里,这样做好像不算男人吧?但我可不能让我的手下们白白送命在这里,只好……”
  “援军!大王,不用跑了,援军到了……”传令兵突然疯狂地吼了起来,他跳着脚,用手指着北方,只见北城方向的草原上,一大片人影正在向着西昌城跑来,这些人全是步卒,三名骑将正在打马飞奔,将后面的兵卒甩开了很长一段距离。虽然隔得尚远,看不清楚来者何人,但大家都知道,这绝不可能是彝族兵,一定是朝廷的援军。
  “是母亲大人来了!”马祥云抱起晕迷中的小马超,喜极而泣:“母亲大人亲自来援救我们了!”
  草原上奔过来的,是整整一万白杆枪兵,而领在前头的三骑,当中一人,白发飘飘,乃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妇人,她身材高大,英姿勃勃,不显老态,正是川中第一名将,天下闻名的白杆兵总帅——秦良玉。
  跑在她左手边的,是秦良玉的侄儿,马祥麟的表弟——马庭立,右手边的,乃是秦良玉的儿媳妇,马祥麟的妻子——张凤仪。
  三员大将,品字形地骑马在前,身后的白杆兵声震四野,排山倒海般地冲杀了上来。
  原来水西之战结束后,各地官兵都回归自己的辖地,但秦良玉与奢崇明作战多年,知道奢崇明这人有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定会再兴风浪,于是她一直领兵在川南活动,接到马庭立飞报求援之后,立即倾白杆兵全军,一起向西昌杀来,连同小马超的妻子张凤仪也一并带了过来。石柱马家的全部大将,一起出现在这西昌城外。
  彝族的三千骑兵立即行动了起来,安邦彦赶紧调动后军,排出几个方阵准备迎战秦良玉,但此时此景,安邦彦心中已经升起了绝望之感。城中的白杆兵和阎王军硬得像铁块,咬着吃力异常,城外又出现一万白杆兵,这仗不用打,也知道输定了……
  三千彝族骑兵刚刚迎上秦良玉部,领头的骑将打马而出,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没来得及挥出一枪,秦良玉的快马已至,两马交错时,秦良玉随手一枪,已经将那名骑将刺于马下。川中第一名将,岂是彝族一个小小骑兵头领可以抗衡,他连秦良玉的一招都接不下。至于他的姓名,注定会淹没在茫茫历史长河之中,不为后人所知。
  一万白杆兵张开一个巨大的口袋,倾刻间从后方将彝族兵留在城外的部队包围在里面。马庭立手起一枪,敲打大扁鼓的彝族巫师被捅了一个透心凉,大扁鼓声一停,彝族兵的战斗力顷刻之间就一落千丈。
  张凤仪虽是女将,却喜男装,她穿着一身男儿铠甲,有如一个翩翩美周郎,与他的夫君小马超的英俊不相上下。她冲入敌阵之中,枪影如山,杀人无数,乱军之中,迎头碰上安邦彦,张凤仪哈哈一笑,一枪将安邦彦挑于马下,乱军涌动,将安邦彦踩为了肉泥。
  现在不用跑了,不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郑晓路远远地看了一眼鲜血满身满脸的马祥云,内心深处忍不住对她又多了一份歉疚之感,欠她良多,不知何时能还。
  “阎王军,最后的战斗开始了!”郑晓路大声下令道:“打,狠狠的打,替刚才死去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城里城外,兵乱如麻,人命如狗,不值一钱。
  刀光剑影中夹杂着血与火的嘶吼,残垣断墙之中埋没了许多英雄。
  郑晓路终于有时间定下神来,理理自己烦乱的思绪,看着不停地有人死在身边,郑晓路耸了耸肩,叹道:“这一天,几起几落,几沉几浮,人生真是太有趣了。”
  张逸尘躺在担架上,皱着眉头道:“确实很有趣,最有趣的事情是,奢崇明这次会不会死?如果这家伙不死,我以后没有一晚可以睡得着觉。”
  编者按:张凤仪,史实人物,明末女将军,沁水人,明末忠臣(尚书)张铨之女,母亲霍氏,夫马祥麟。受母亲霍氏和张铨影响,熟读兵书史集,能文善武。早年跟随母亲霍氏及爷爷张五典在北方进行抗清活动,婚后跟随马祥麟四处征战。
  据史书记载张凤仪喜欢穿男装,原文如下:“凤仪武健,有母风,效姑男装,以无官领石柱兵,奏报称马凤仪,诸营不知其为妇也。屡破贼王嘉允、王自用等,山西幸无贼。”
  写到这里,笔者不得不说笑几句,土家族真是爱用女将呢,先是秦良玉,后有张凤仪,两个女人都超级厉害,在下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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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卷 定四川 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终于有风了,沉闷的空气开始流转,压在头顶上的乌云,被风吹跑,原本以为要来一场夏天的暴雨,但雨最终没有落得下来。
  秦良玉不愧为川中第一名将,她很轻易地用一万白杆兵将数量比已方还要多的彝族兵切成数块,然后分而食之,兵法之娴熟,让人叹为观止。而彝族兵方面,总大将奢崇明受伤,军师安邦彦死于张凤仪之手,全军失了统属,乱成一团。
  马祥云和郑晓路也带着白杆兵和阎王军从城里反冲锋出来,两面夹攻,彝族兵顿时溃不成军。西昌城里城外,几乎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场面
  ……
  风中血腥味很重……因为两万彝族兵,鲜少有逃者,他们全都报着必死之心,死了!
  郑晓路没时间去理会那些彝族兵的尸体,他吩咐阎王军将死去弟兄的尸体集中起来,向城里的百姓买了些柴禾,升起火堆来,准备将尸体火化。这一战阎王军的损失非常大,足足损失了五百名黑杆枪兵,近百名铳手。
  看着火堆里升起的黑烟,郑晓路默默地叹了口气,道:“放心,我还你们的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盛世,安心去吧……”
  火堆背后,成了光杆司令的猛如虎正揪着彭巴冲嚷嚷道:“老子最后的最后,杀了七十四个,哈哈,你这蛮子终于不如我了吧。”
  “哈哈,说出来气死你,我杀了七十五个,还是比你多一个。”彭巴冲傲然道。
  “放屁放屁,你绝对是故意多说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大怒。
  “你才放屁,要不要现在再打一场。”西昌之围已解,彭巴冲不再急着杀敌,终于开始发牛劲了。
  “打,现在就打!”猛如虎从地上一跃而起,但紧跟着他的身子一软,又躺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久战乏力,全身都酸软了,哪里还跳得起来。
  “哈哈,你这家伙就嘴皮子厉害,打啊,怎么不打了?”彭巴冲哈哈大笑,提起大拳头一拳向着猛如虎打过去,这一拳正中猛如虎的胸口。
  猛如虎歪了歪嘴巴,笑道:“什么破拳头,还没蚊子咬得痛,哈哈哈,你这蛮子也没力气了,装什么装,睡下吧……”
  ……
  就在这时,马祥云扶着小马超走了过来,两边相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拿眼珠子瞪着眼珠子,看着对方眼里的光突闪突闪的。
  良久,小马超才叹了口气道:“母亲大人说不来见你们了,她说……算了,不说也罢。你们这就准备要走了吗?”
  哦,秦良玉不来见我,很正常,按史书记载,秦良玉一生忠于明廷,至死无悔,她必定是说了些难听话,把我列为乱臣贼子什么的,不来杀我就不错了,哈哈。郑晓路心里亮堂堂的,不过这种事没必要太计较,因为自己来救白杆兵为的可不是秦良玉的好感度。
  郑晓路嘴里包着兵粮丸,含糊不清地道:“烧化了这些兄弟,我就走!”他拿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马祥云,只见她脸上的血污还没抹去,一张俏脸,涂满了凄凉,郑晓路一阵心痛心疼,但此时不是相见之机,而且……以后是否还能相认,也未可知。
  小马超拱了拱手道:“感谢兄台这次出手相救,白杆兵有恩必报,这一场救援的恩德,异日里有机会,我会还你。”他不可能称郑晓路为大王,也没法叫将军什么的称呼,只好称之为兄台。顿了顿,他又道:“你究竟是在做什么?若真是乱臣贼子,你的做法就不合兵法了,如果我是你,就联合奢崇明,大乱四川,这样更有机会。”
  “唔,我在做什么,没法告诉你。”郑晓路眨了眨眼睛,笑道:“若你加入我,或者帮助我,我就告诉你!哈哈!”
  双方哈哈一笑,这本是绝不可能的提议,所以小马超和郑晓路都没往心里去。
  小马超又看了看一边躺着的张逸尘,叹道:“你的刀……比半年前厉害多了,若是再打一场,我就输了。”
  张逸尘摇了摇头,叹道:“还差得太远,若是这次没碰上奢崇明,我还以为自己快要天下无敌了,但是见了他,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把破刀,还够得练。”
  小马超嘿嘿地笑了两声,骄傲地道:“奢崇明确实厉害,但我们也不会输给他……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会打败你,并且,超过他!”
  “嘿嘿,你说得对,我们还年轻。”张逸尘从担架上撑起身子,对着小马超认认真真地道:“我也会打败你,并且,我也会超过他,下次再见,再来分个胜负!”
  ……
  “咦,对了!”郑晓路突然向小马超问道:“奢崇明呢?死于乱军之中了吗?”
  小马超苦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士兵跑过来,哗啦啦扔出一具盔甲在地上,黑盔黑甲,正是奢崇明的标志,小马超指着盔甲道:“抓到一个穿这东西的人,结果不是奢崇明,真正的奢崇明……不见了……”
  “我晕!”郑晓路,张逸尘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不要这样玩我们,老天爷,你让奢崇明这祸害赶紧去死吧。要是这家伙不死,以后他处心积虑地来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了得?
  ……
  奢崇明还真没死,从天启年间开始,他吃过无数败仗,每次都败在朱燮元、秦良玉这两人的手上,但每一次,他都能绝处逢生,逃脱生天,然后回到彝族人的部落里,重新拉扯起大军,这一次虽然败得很惨,虽然身受重伤,但奢崇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
  看到秦良玉带着一万白杆兵出现,奢崇明就脱下了他的标志性黑盔黑甲,这套衣服让他很威风,让他目标很大,但当他要逃命时,这套衣服也有别的用处,随便找个忠心的手下,将他的黑盔黑甲一穿。敌人的目标就转过去了,人人都知道黑盔黑甲是奢崇明,那么脱下了盔甲之后的他,就更容易逃遁。
  奢崇明在亲兵掩护之中,换了一套普通的粗布衣服,然后借着人山人海满天飞箭火铳,他扑倒在一堆尸体之中,亲兵们故意保护着穿着黑盔黑甲的假奢崇明突围,四处横冲直撞吸引注意,真正的奢崇明在尸堆中钻进了西昌城的一条小水沟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谁也没有想到,不可一世,魔王般的奢崇明会用这么不起眼的方法逃脱。
  奢崇明摸了摸胸口的枪伤,这伤不是很重,虽然火铳的威力极大,但是他的黑甲也不是凡物,绝大部份的冲击力被铁甲挡住,钢弹入肉后,又幸运地撞在了一根肋骨上,然后就卡在了那里,虽然撞得他当时全身一痛,但钢弹没有打伤内脏器官,这伤就算不上什么。真正麻烦的伤,是张逸尘砍在他左肩井窝里的一记手刀,这一刀伤及经脉,他的整只左手完全没了知觉,只有等回到彝族部落里,找巫医看看了。
  奢崇明顺着小水沟爬行了一段儿,全身都裹满了污泥,两个白杆兵发现了他,拿着白杆枪冲过来,但他们只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衣的汉子满身污泥爬在水沟里,白杆兵皱了皱眉头,其中一个叫道:“乡亲,别躲在这里,小心被流矢伤了,赶紧跑吧。”
  奢崇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两个白杆兵不再理会他,转身冲进了战场,奢崇明又继续向前爬,爬了许久,砍杀声远了,他已经爬到了西昌城中间的贫民区,这附近有许多穷人居住,并且彝族控制西昌很久,这里的居民里也有许多彝族人,逃进这片贫民区,基本上就算是安全了。
  奢崇明不敢进入民居,他看到前面有一座小小的城隍庙,虽然破败,但也有屋顶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暂时容身,抬脚钻了进去。
  庙里空间很小,到处都布满了蛛网尘埃,奢崇明瞅了瞅,找了个角落,准备钻进去缩上一两天,等风头过了再逃出城去。不料他刚准备钻进那角落,角落里却有一个人大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在这里躲一躲!”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净脸皮,穿着一身书生袍服,从那角落里钻了出来,跪在奢崇明面前低着头哭喊道:“好汉别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书生,不是朝廷的人!”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子元。
  一开战,张子元就吓破了胆,他把身上的东厂档头袍服扔到一边,换了一件书生服,在城里东躲西躲,最后他和奢崇明的眼光一样,选中了这间破庙,选中了同一个角落。
  听着城里城外杀声震天,张子元以为城已经破了,现在白杆兵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他简直成了惊弓之鸟,奢崇明打扮成一个普通汉子的样子他都没细看,还以为是彝族兵把他找到了,他一出角落,就趴在地上,哭喊着求饶。
  奢崇明大感好笑,心想,你一个破书生,我没来由的杀你做什么?求什么饶。他乃一代枭雄,当然不会和一个小书生为难,挥了挥手道:“滚吧,这庙给大爷落脚。”
  张子元大喜:“不杀我?太好了,我又活过来了,我真是命大福大啊。”他抬起头,瞄了一眼奢崇明,见他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满是泥污,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原来是个无赖汉,我还以为是彝族兵呢,不过这个无赖汉看起来身强力壮,老子也打不赢他,这庙还是让他吧,万一他真的杀人,就不妙了。”
  张子元爬起身子,哆嗦着就向庙外跑。
  “慢着!”奢崇明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叫道,原来他转念一想,自己身上没有银两,在这破庙里呆上几天,饿也得饿死。这书生看起来面皮白净,是富贵人家,找他讹诈点银子来用用也好。
  “给大爷回来。”奢崇明命令道:“把身上的银子都给我捞出来。”
  张子元被那句“慢着”吓得混身一激灵,还以为奢崇明反悔了要杀自己,等到听说是要银子,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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