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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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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李泰的案子边上,看他做好的爆竹,很细心,从大到小都有,抽屉里的配料已经所剩无几,拿起爆竹晃一晃,被塞得很严实,竹节上的小孔也钻的很秀气,很难想象这些东西都是出自一位亲王之手。
“青雀,你的韧性就连我都不服不行啊,你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勤奋加上天赋,你想不出成绩都难,我不敢想象你将来会达到怎样的成就,你哥哥和你实在无法相提并论,不管在天赋,还是勤奋,都不如你。“李泰吐掉一口渣滓,翻着眼睛说:“那你还不是选择帮我大哥,我这样的优良品种你都视而不见,现在说这些不觉得晚了一点?““你想多了,如果光说做皇帝,我还是坚定地支持你大哥,你治理不好国家的,科学家当一个国家的元首,是那个国家的灾难,他们的的性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疯狂劲,你不会不知道当皇帝会有多大的压力,依你的性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的把那股子疯劲释放出来,你偏偏又很霸道,你知不知道,你和杨广很像啊?“李泰不言语了,低下头继续啃玉米,半晌才抬起头,无奈的对云烨说:“我想反驳你的,结果发现真的如你所说,我们很像,一样的文采风流,一样的天赋不凡,就他妈的连想法都差不多,运河这东西如果不赶时间,杨广一定是一位赫赫有名的皇帝,如果征伐高丽不是如此急迫的话,也不会造成隋朝的四分五裂。我们的性子都很急,都想把一百年的事情在几年之内做完,所以必定就不会太稳妥。““小泰,这就是我不愿意你去当皇帝的原因,上面的两条固然重要,最重要的一条你却没有弄明白,你看看你父皇这些年在做什么,就明白了,杨广不光是性子急,而是需要迅速的积攒人脉,隋朝末年,门阀横行,当然包括你们关陇李家,给杨广的压力太大,他需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好皇帝,所以选择东征高丽,将全国的力量都集中在那里,大量的消耗门阀的力量,如果东征成功,他一定会挟大胜之余威,处理掉国内的门阀,这就是你爷爷为何会一夜三惊的原因啊。
国内他想通过运河的开凿,来奠定自己千古的业绩,很可惜,他东征失败,惨不忍睹。开凿大运河又用人不明,麻叔谋之辈食人如同野兽,国内民怨沸腾,他失去了贵族的信任,同样得不到百姓的信任,所以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未完待续)
第二十节 孙思邈的价值观
和李泰的谈话进行的很愉快,一个对皇位不再抱有奢望的人心态是平和的,你可以和他讲述任何一种关于皇位的笑话,笑的涕泪交流之余,那股浓浓的酸涩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泰抱着做好的爆竹出了地窖,侍卫们下到地窖里拿走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新扫出来的尘土,留给云家的是一间空空的地窖。
在地窖里教授火药的制法是李二特意交代的,他认为这是这是人窃天权,不可为天所见,须在九地之下进行。还好云家的地窖够大,也够深,除了没有挖出黄泉,其他的都好,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可是李二郑重其事的交代,云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皇权比黄泉可怕的多。
李泰固执的从云家带走了一筐玉米,不要熟的,只要生的,他准备回到皇宫自己煮,自己劈柴,自己烧火,自己剥玉米,自己把玉米端给父母,他不会做饭,只有煮玉米可行一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李二和长孙,自己退出皇位的竞争,从此做一个太平王爷,研究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人的背影往往会告诉你许多的信息,比如现在的李泰,开始垮着双肩,弯着腰,后来就慢慢挺起腰杆,身形也挺拔起来,冲着云烨招招手,说了一句话,就钻进马车,别人听不明白,可是云烨知道那句话的含义,李泰依然是李泰,从没改变过。
“夫君,魏王说他挑了几十只大的家伙,是什么意思?”辛月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李泰车驾若有所思的问?
“男人家的事情,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云烨回头就把满脑子八卦的辛月推回家,半夜三更的谁家女人还在到处跑。
李元昌会不会死云烨管不着,这种败类中的极品死一个少一个,几十只大的马蜂在身上乱扎,一定会让他欲仙欲死,李泰的郁闷需要有一个宣泄的地方,李元昌好死不死的遇上了有什么办法。
孙思邈还没睡,在院子里挂了只灯笼躺在躺椅上听蛤蟆叫,自从云烨进家门,孙思邈就被请到家里,那日暮就要生了,头一胎,没有老孙在,云烨心里就觉得没底,不过老道似乎也想来云家了,钱管家请了一次,就收拾了一个包裹下了玉山,随行的还有火炷的妹妹,小姑娘穿着道袍,头发上别着一只木簪,在孙思邈边上给他不停地挪烧着的艾草,好把那些蚊子全部撵跑。
老道起了凡心?这念头刚升起,云烨自己都觉得龌龊,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李二的身上,如何猜测都不过份,但是放在孙思邈的身上就是亵渎了,满大唐,云烨就遇见这么一位真正道德高洁的人,后面虽然说研究出来一些类似蒙汗药之类的东西,那也是为了医学研究,只不过是云烨没把他用到正途而已。
孙思邈的身边有一穗玉米,是生的,外皮已经剥去了,上面少了几粒,他还是那个坏毛病,见到陌生的植物,就往嘴里塞,不止一次看见他嘴肿的像挂了腊肠一样,做试验嘛,猪马牛羊,猴子,兔子都成,干嘛和自己过不去,神农就是这样挂掉的。
见到云烨过来,孙思邈招招手让他过来对他说:“那日暮的身子很好,产期就在这两日,你出去了八个月,好好陪陪这孩子才是,我看她有心结,这样可不好,日子久了,人就会得病,你这样忙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云烨坐在小道姑搬来的小凳子上笑着说:“那日暮是想草原了,总是在梦里梦见草原,我也答应她,只要孩子过了周岁,就可以随她去草原了,在这之前,我想把牛痘给孩子种上,大草原自从匈奴开始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习惯性的拿病死的牛羊,甚至是人来当武器,抵御汉人的进攻,殊不知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汉人的生活习惯要比他们好,所以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自己,草原上一个孩子从出生一直长成为一个青年,要比中原艰难,十个孩子中有三四个能顺利长成,就算是神仙保佑了。““那你还把孩子让那日暮带走,我养着不行吗?人家小妾生的孩子不都是正妻带着的么?就咱家不一样。“辛月就是一只幽灵,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
孙思邈笑笑不说话,他在云家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老奶奶开始就没人把他当成外人,这些话如果有别人在,辛月打死都不会说,可是在孙思邈面前,她就百无禁忌。
“吵吵什么,咱家是咱家,进了门都是我老婆,我娶了你们,就不会伤害你们,虽然娶两老婆已经算是一种伤害了,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就说这一步的情况,你有孩子,你带着天经地义,那日暮也要有孩子了,所以她带着也是顺理成章。“辛月把手里的果盘放下来,居然是西瓜,只是上面的籽实在是太多了,个头也不大,碗口大小,不像后世一个个长得冬瓜一样大。
“寒瓜啊,老道上回吃这东西还是在芙蓉园给皇后看病的时候吃的,一晃眼已经两年了,今年的瓜长的大,雨水足,就这点好处。“孙思邈这些年变得更像神仙了,什么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云淡风情的,引不起波澜,寒瓜这东西,只有皇家的园子里有的种,每年也就种个一两亩地,夏日里作为贵重的赏赐,分给那些王侯们一两个,不管谁家得到,都是一种荣耀。
一个小瓜,三两口就吃完了,云烨把瓜子小心的收起来,让辛月洗干净晒干,准备明年自己家也种上些。
“这东西官府不是不让种么?您收瓜子干什么?“辛月还是一副好良民的模样,可云烨这两年早就学坏了,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又不是头一回,和那些王侯之家一样,谁家把王法当回事啊,只要不造反,就是一等一的良民。
“皇帝把咱家的土豆拿走藏起来也没见有谁说过闲话,我种一点破寒瓜就絮絮叨叨的,你烦不烦啊。“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肩膀上抽了一巴掌,带着自己的一群爪牙回后院去了。
“你在野人山里爬了一个月,就没发现一些好的药材?“三句话不离本行,孙思邈见辛月走开,立刻就问重点。
“当然有,您一直想要找的田七那味药我给您找到了,带回来一些干品,回头就给您送去,我还看到一种吃肉的花,不知道有没有用,太臭了,我就没拿,捉了一只红颜色的蜈蚣,一尺长的那种,您不是老说这里的蜈蚣入药,药性不够吗?那一只,想必是足够了,还给您带来一样特产水蛭,个头大,吸血猛,咬一口舒坦极了,伤口会流一天的血,窦燕山试过被几十条一起咬过,差点没命,您看怎么样?““在哪?“孙思邈没工夫听云烨的瞎显摆,直接问最重要的。
“水蛭我养在水缸里,田七在库房,蜈蚣在我书房。“别看老孙性子温和,却是一个最没耐性的,云烨要是再多嘴,说不定会挨揍,赶紧把地方说清楚。
举着灯笼从水缸里捞出一条水蛭,孙思邈把它放在自己的手指上,黏糊糊青了吧唧的水蛭急躁的想在满是老茧的手指上下嘴,都是徒劳的,孙思邈的食指上茧子太后,它的嘴咬不开,只能到处转圈子找鲜嫩的地方下嘴。
手指一弹,水蛭被弹回水缸,看看自己的手指,很高深莫测的笑了一下,一头就钻进云烨的书房,一个硬木盒子里那只红色的蜈蚣跟活的一样,爪子都没掉几只,为了它,云烨可是下了苦功的,把蜈蚣包在宣纸里,放在通风的地方慢慢的阴干,最后拿绣花针固定在软木上,已经不是什么药材了,算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很好,品相很好,看样子毒性也不差,是一味好药,息风解痛,恶疮,这些顽疾有了它,就好下手了。“说完,就把盒子扣起来揣怀里,然后示意云烨带他去云家的宝库,田七还在那里呢。
没事干参观别人家的库房,也就孙思邈干得出来,琉璃之类的看都不看一眼,就是对云烨拿回来的珍珠,挑了几颗装起来,说是要配药,刚刚给打开库房门的辛月,笑嘻嘻的给孙思邈建议,后面还有好些珍珠,看看老神仙是不是再挑几颗大些的?
这个败家娘们,珍珠那东西入药挑些歪七扭八的就好,反正都是碾成粉末的下场,干嘛要挑大的,好的?
架子上摆着好几个麻包,里面全是田七,都是蒙家寨子的长老让人采来的最好的田七,年份足,各个粗壮,根茎叶很完整,孙思邈对此很满意。选了几株,就出了宝库,皱着眉头对云烨说:“那些没用的东西你攒那么些做什么,珍宝是灾祸之源,别迷失在里头。“出家人可以不在乎,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云家好大一家子呢,老秦还在那里发话,要云家把润娘的嫁妆弄得丰厚些,没钱怎么行?
但是老孙说了,也只能低头受教。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节 大小姐出世
一夜的大雨洗去了暑气,到了清晨雨还在沥沥拉拉的下个不停,云烨一晚上没睡,不停地在屋檐下踱步,昨晚才到那日暮的房间,那日暮就开始肚子疼,这种疼痛一直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早上接生的婆婆才说二夫人可以生了。
人参汤早就炖好了,孙思邈看了两遍说没问题,辛月抱着孩子贼头贼脑的离云烨远远地,她知道丈夫在这时候会处在一种暴躁的状态中,离远些比较好,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哪怕在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丈夫到丈夫的焦躁不安,现在相必是同样的情形。
草原上的姑娘还是坚强些,那日暮没有大声的嘶喊,只是低低的呻吟,这一回,稳婆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云烨再进产房,看到云烨有冲进去的意思,辛月顾不了许多,赶紧拉住,哀求云烨不要一意孤行,上回就因为进了产房,沾染了晦气,孩子没满月,就被窦燕山绑架,这回要是再出事,一家子就活不成了。
懂事的那日暮可能听到了门口的争执,再也不发出痛苦地呻吟,只有一阵阵急促的喘气声,煎熬,都在煎熬,奶奶在佛堂里已经派丫鬟来问过三次了。
孩子的哭声传了出来,没有云宝宝云寿那样响亮,哭声像小猫一样,这下子让云烨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看了辛月一眼就要进去,稳婆却笑着走了出来,蹲身行礼向他祝贺:‘恭喜侯爷,贺喜侯爷,是弄瓦之喜。“云烨才不管什么弄璋还是弄瓦,只要是自己的骨肉那就是心头肉,早想要个女儿了,这下子心满意足了,云家的打赏从来都是豪阔的,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随手就赏给了稳婆。
怪不得声音那么小,原来孩子真的很小,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一阵风都能吹走的样子,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小嘴还在张着哭号,就是声音小点。
这就是自己闺女啊,可得心疼,眼看着稳婆粗手粗脚的给孩子捆襁褓,云烨就想动手抽人,小孩子绑的和粽子一样,这是要干什么?
不耐烦的让收拾好的三个稳婆下去,抱着孩子乐了半天,才发现那日暮瞪着眼睛直直的看自己,眼泪哗哗的。
抱着闺女放在床头,让那日暮好好看看自己的孩子,谁知道她却把头扭了过去,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
“生个孩子就不通情理了,咋想的,天仙一样的女儿我都爱到骨头缝里去了,你还嫌弃,你不喜欢,我带,做梦都想不到我云烨有一天会有一个闺女,这是老天赏给我的,等孩子出了月子,百天的时候看我如何大宴宾客。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都喊过来,不来的我会打上门去,老子有闺女喽。”
那日暮把头转过来,还是在哭,女人月子里哭泣会留下病根,云烨给她擦掉了眼泪鼻涕,在额头吻一下,小声说:“谢谢你,辛苦了。”
“我想给你生个男子汉,生一个纵横草原的英雄,可是现在是闺女,我不要!”
“都生下来了,总不能再塞回去重生一遍,再说了,这次是个闺女有什么不好的,我心里都乐开花了。”
好说歹说才让那日暮欢喜起来,马上就开始做自己女儿是绝世佳人的美梦。云烨看看床头的影子里自己的样子,叹口气,就自己的长相,想生个倾城倾国的女儿出来恐怕不容易,被夸成天日之表,龙凤之姿的李二,生出来的几个闺女,也没几个好看的,李安澜,高阳,算是不错的,其它的统统被称之为温婉贤淑,大唐的官员还是要一些脸面的,不想昧着良心胡乱夸奖公主们是如何的美丽,只好夸公主们个个温婉贤淑,没长相,只有拿性格来说事,性格这东西弹性很大,怎么夸都不为过。
自己的闺女将来怎么夸?美貌就算了,血统不好,没办法,难道说自己也要夸孩子温婉贤淑?看看那日暮就知道这条路行不通。
那日暮忽然又喜欢起自己的闺女来,抱在怀里亲的不行,谁家月子里的婆娘就坐起来,被云烨塞回毯子里,母女两头靠头亲昵地不行。
辛月明显的想要大笑,呲着牙夸闺女长得好看,看她不停抖动的小舌头,再看她不停地把云宝宝往高举的模样就知道,她现在很想唱歌。
闺女好啊,只要一副嫁妆就可以打发出门,丈夫就是再疼闺女,无非就是嫁妆丰厚些就是,云家需要打发嫁妆的多了,不在乎多打发一副。
那日暮看到云宝宝羡慕的不行,再看看自己怀里的丑闺女就没了笑脸,又想哭。云烨好不容易把很想留下来的辛月撵了出去,老奶奶就来了。
姑姑婶婶们簇拥着进了门,抱着襁褓仔细看重孙女,笑的眼角的皱纹更加的浓密,好声好气的安慰那日暮,说她年纪还小,等到身子好了,再生就是了,这些鼓励很明显起到了作用,那日暮又高兴起来了。
云家喜添千金,何邵自然骑着快马来贺,这些天倒腾海带,把他忙的够呛,不但要教人家怎么把海带泡发,还要教人家怎么做海带,事情出乎云烨的预料,贫家小户最喜欢海带了,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图海带会变多,一小把在水里泡泡,很快就成了半盆,足够一家子吃的,价格还不贵,五文钱一斤,比吃粮食都划算。
宗室们只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云烨都宣传了,把那些个贵妇都夸成观音菩萨了,为了给将士们多添一件衣裳,花了十倍的价格买海带,不愧是豪门云云。
蓝田侯千金出世自然要大肆祝贺,宗室们以李孝恭为头,给云烨的贺礼里不约而同的加了十斤海带,还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时间云侯一日无海带不欢的名声就传遍了长安的大街小巷,与云侯喜欢胡瓜的名声相得益彰。
“闺女的名字叫海带?谁传的,看我不撕烂他的嘴,“那日暮坐在骚臭骚臭的月子房里大发脾气,七月天长安能热死人的季节里,月子房被捂得密不透风,对这股味道那日暮并不陌生,相反还有点喜欢,以前她家就这味道,自从父母带着弟弟被裹挟到草原深处,就再也没闻见过这股子味道,那日暮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只能当他们都死在乱军里了。
小丫鬟见从不发脾气的二夫人发怒了,赶紧把辛月找来劝劝,在外面喘匀了气的辛月硬着头皮进了屋子,差点被那股子味道熏得晕过去,虽然她坐月子味道也不好闻,可是那好歹是大冷天,哪有这么夸张。
把手绢堵在鼻孔里瓮声瓮气对那日暮说:“没有的事,闺女怎么会叫海带,那是那些宗室不甘心被夫君骗,故意传出来的,你不知道啊,夫君把他们可坑惨了……““海带的事情可算不上坑,作为皇室宗亲,本就该为人表率,天下间多一门能吃的食物,只应该大肆庆祝,还敢抱怨?这才吃了几顿饱饭啊?云烨在这件事情上做的没有丝毫过错,老夫也吃了海带,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可是它煮出来的汤水却鲜美异常,是一门不错的食粮,师古,你再去买上五百斤,价格就是五十文,宗室们不懂事,咱们颜家不能不懂事。“颜家的大厅里,老人家颜之推在大厅上教育自己的子孙,老头子今年九十六岁了,头上没有几根头发,却梳得整整齐齐,高高的帽子只戴在头顶,很大的头上全是老人斑,但是精神很好,语音依然洪亮,而且眼不花,耳不聋的,比自己七八十岁的子侄看起来还要精神。
“老祖宗,您吩咐的孙儿这就派人去办,颜家的确没必要沾百姓的便宜,云烨在海带上的事情就算做得不错,可是,文章乃是千古事,岂能让旁门左道占据巅峰。”
身材高大的颜师古躬身对颜之推进言,他可以容忍书院一枝独秀,也可以容忍云烨在出书的这条路上走走,但是绝对不容忍云烨一个人把这条路塞满。
所谓酸甜苦辣尝遍,才可识得滋味,一个弱冠少年就要站在巅峰上傲视群伦,这不是欺大唐无人吗?
“师古,你治学多年,《五经正义》让你名扬天下,但是就学问一途而论,你的确不如云烨,巧辩者与道多悖,拙讷者涉者必疏,宁疏于世,勿悖于道,你这些年已经有些无容人之量了,《算数初阶》原本就是煌煌之著,有些理论妙到毫巅,是堂堂正正的学问,不是什么旁门左道,孔子诛少正卯是有大义在身,就是这样,也被人诟病千年,我之所以不愿意他独揽风骚,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他被人捧杀,好好地一个宗师胚子,坏在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手里,记住了,我再给你说一遍,河有万条,终将入海,学有千样,殊途同归。你可记下了?“
(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节小武的决断
为了哄那日暮高兴,云家大小姐的出世惊动了很多人,礼物堆满了三个房间,不管值不值钱,只要多,那日暮就高兴,弄得辛月老大的不满意,云宝宝出世就没有这样大张旗鼓过。
“你生了儿子还不够你臭屁的,和那日暮争什么争,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不懂事,她们母女俩还能在长安住多久?明年开春就要回去了,再待下去,那日暮会死的。”
看云烨有些伤感,辛月就不嘀咕了,把他的手抓着塞进自己怀里,头枕着他的腿,闭上眼睛,一起享受难得的安静。
夫妻间有时候就是这样互相讨好着过日子,一昧的强硬那是两个傻子纯粹和自己过不去,冥冥中一根红线把两个人串起来,如果想过舒心日子,说白了,就是不断地互相妥协,婚前文质彬彬的男人婚后就有了扣脚丫子,放屁的坏毛病,这你得宽容,装作看不见,说不定这是他人生中最幸福舒坦的时候,当然化妆后貌若天仙的老婆,卸妆之后如果变成贞子,男人也要流着口水欣赏,哪怕后半夜做噩梦。
真实的东西一般都不会太美好,小武就在一直作着美梦,期待着长大后有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来用栓了红绸子的马车带走自己,但是今天到云家门口来带人的是一个肥胖如猪的中年人,后面跟着她的五个哥哥,一字排开,很有气派。蓝田县令也硬被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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