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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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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却不作此想。我姐姐恳求,甘言劝诱,且作种种应许,但我父亲说“不”。对我来说这是可怕的。我并不责怪父亲。他实在并非不希望有一个有才干、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记得当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之后说:“我希望我有一个这样的女孩来做我的媳妇!”但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到有任何办法可以这样做。女子受大学教育是一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实在无法供应。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们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我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教会消息”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去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以使我二哥可以在进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禁不住地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姐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得到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姐只好漂流再漂流,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在这些日子里,女孩一过了廿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姐有一个等候了很久的求婚者,但每当我母亲晚上去找她想提及这个求婚者的问题时,我二姐都把灯吹熄了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她又已经二十一岁。
  当大家因为我二哥快要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时,问题也拖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想向一个好朋友而且是他从前的学生借一百银圆,却丝毫没有把握。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个我父亲从前的学生现在已是富翁,我记得我父亲无论何时经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旧学生的家里。因为在这位老师与学生之间还有多过一般师生的关系:这个富翁从前是一个聪颖而贫寒的孩子,当他在我父亲之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作为礼物,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当它已破烂到不能再戴时,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它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小说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庭中的仆人,夫妇之间,都讲究忠。我父亲知道只要他肯开口,他一定可以得到这笔借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我二姐及我们一家一同乘坐帆船直下西河,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举行婚礼,而我是假定起程到上海去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的头上,但我是喜洋洋的。那时我是十六岁。婚礼过了之后,二姐从她嫁衣的袋子里面拿出四角钱给我。在分手时她眼上挂着泪珠说:“和乐,你有机会去读大学,你的姐姐,因为是一个女孩,不能去。不要糟蹋了你的机会,立定决心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物。”这是我家庭理想模型的全部。
  二姐两年后死于瘟疫,但这些话仍常在我的耳朵里回响着。我所以谈及这些事情,因为它们对于形成一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做一个基督徒,就是如我二姐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中,文士们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一切学问都没有价值;对于一个谦虚的、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可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训最单纯而毫无缠夹的纲领。我现在仍想象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姐姐的孩子,而我相信上帝一定已因此而爱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使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对他更为亲近。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赢得了相当的声名,因为它曾产生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无疑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原故。虽然它是圣公会的,它对大多数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产生成功的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平,并不超过对一个买办的期望。校长卜济舫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概念,我想是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般的影响,是不容误解的。每一个早晨,早祷会之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的皮包,带着一个收账员,巡视整个校园。我深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这样规矩的人,以致有人说他一年读一本长篇小说来使自己在一周之内有一个小时来特别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多过五千成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人到那一所大学读书都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是在你;而它必须出自你的内心。我们的心是一只猴子;你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那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领导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丘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及足球,甚至和某些从夏威夷来的同学掷棒球,尽管我永远不能把它掷成曲线。我参加划船会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得圆满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我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张望着我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养。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上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渡暑假。我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即已做过多次,因为我父亲是个不拘守传统习惯的人,而他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条讲题:“应把圣经像文学来读”。对那些农民基督徒谈及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是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我想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乔舒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通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应该可以想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面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识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但同时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英文好,但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喜欢那所大学但却忽视功课。考试那一周,其它学生正在恶性补习,我却走去苏州河钓鱼,我的脑筋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蠢人,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极特殊的反动情形。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休斯顿·张伯伦“十九世纪的根基”。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个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把它作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必须勉强捱过。每周那位民法“教授”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的其它的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他是透过他的眼镜来看着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一种内心的绝对空虚是难以维持的,而我并不想象佛家禅宗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一年又一年的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情形到一九三○年之后才有改变。
  我曾开始对中国历史有兴趣,但当我进入圣约翰大学,便突然中止。一个心不能服事两个主人,而我爱上了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而甚至我在来比锡研究的时候,我父亲仍来信说他多么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半生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真正忘记其它所学而亲切地去做,而必然是人在大学之后的教育的一部分。心的继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靠赖把在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而论,这种忘记所学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把我的基督教信仰也跟着抛弃。
  此时我在学习当牧师,这是由于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在此被第一次暴风所袭击。训话学对别人的心比对我的心更为适合,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是福禄特尔的跟从者,虽然我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未对福禄特尔作直接探讨。对于我的问题,有时我发现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我被袭击,而我退走;我再度被袭击,而我又退走。一切神学的欺骗,对我的智力都是一种侮辱。我不能忠实地去履行。我已失去一切兴趣,得到很低的分数,这在我的学习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第二章 大旅行的开始
  毕业之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及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合宜的感觉,时代已经变换,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警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在地上还能求什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褐赤色的庙墙,蒙古的骆驼以及和长城明冢的接近,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异教的,有异教徒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什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成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搬进一个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和那个满足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却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人的心的、对新学表示同情的人。总之,它意指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特别赞赏。它意指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及反对立妾制度及缠足,抱持明朗而坚决的态度。(基督教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她的脚,改穿一双袜子。)它意指赞同教育普及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为获得较佳教养的态度。它同时意指文字罗马拼音化及废弃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弃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于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藉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藉此自习汉字的圣诗,而且她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要它。
  但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是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出的。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受的基督教教育是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我不准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晚上在街上经过,手上拿着一副响板及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及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我某些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行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在鼓浪屿广场经过一个戏台时,我们被以为是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且行且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或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一般媒介。任何中国的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已经知道乔舒亚的角声曾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杞梁的寡妇因发现丈夫被征筑长城而死,流的眼泪溶化了一大段长城时,我的愤怒是可怕的。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没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移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敞开了他的眼和他的心,他就会被一种羞耻之感所刺痛,面为之赤,一直红到耳根。为什么我必要被剥夺?事情并不是如我所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们所想象这般干脆和简单的。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及审美学。在我们结束以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及祖先崇拜——其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厚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感,其一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来而且用枪逼我们接受。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做广东总督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烧毁了许多箱鸦片,引起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便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当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在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侯。然后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及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极端不赞成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不赞成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别人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侯,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这样便互相抵销,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做中国人基本的一部分,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成真。这个问题是基本而中心的,且在质问一个轻率的教会能伤害它的教徒到怎样的程度。祖先崇拜是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及考试得中的人的事。但即使是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屏于化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即已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时周朝创立者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Beowulf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过去的崇敬与连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而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在社会上成功的根据。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仔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加持力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及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的名字的四方木牌,看来差不多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的墓碑的字更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来好像一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了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为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及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受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中国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分子一样;他们进步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有较大的便利。如果有敌意,我想是因为祭祖的问题。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近代城市中,这还没有什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期及在节期中的演戏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自愿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它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父母死后,做极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像米突尺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谚说:“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是只应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停止想汲水的源头吗?
  当我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自己的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是太愉快地上进,以致不能感觉到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的领袖是对教会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到像被称为拳匪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了教堂建筑的后一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捐集款项在教堂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而他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看来囚首垢面以表示他属灵;我所能记得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打了一半钮扣的长衫,不论他有没有想洗干净,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初次在佛教的天堂中作海绵浴之乐,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有他的机智,他是赖此为生。我们的教会有一口某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筑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些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叮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意不让他胜过。我们轮流帮助拉绳,而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是疯了,制止我们。后一年,我从学校回来,那个鼓不见了。那个黄牙齿的人大抵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中国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须而较为可敬。他是整个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金公公”保持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是从山上下来,在河曲有一道桥,河的一旁有许多商店的板仔街,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打击;在河的另一旁是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上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从在那些间隙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有一场大洪水时,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要修理。每次洪水来过,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理,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村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来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杆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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