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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高手在都市-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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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高手在都市》
作者:兰帝魅晨
序 序章:被忽悠的孩子
一间新房子。
毛坯新房。
父子两人头戴报纸折成的帽子,拿着刷子粉刷着墙面。
原本的墙面碰一碰就落下一团粉尘,当父亲的不希望让肺部在未来始终与这些粉尘做斗争,于是咬牙买了质量好的油漆,领着八岁大的儿子当临时油漆工。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孩子很欢乐的戴上帽子,拿起刷子。
他对于这间八十多平米的新房子只有好奇,并没有他父亲那种、好不容易拥有自己房子的满足和欣喜。
临时油漆工对他而言,像玩耍一样新奇有趣,跟在沙堆上玩没什么区别。
房子的地面贴着廉价的塑料皮,很难看。
连一个八岁的孩子都觉得难看。
孩子的父亲当然更不能忍受。
“破烂东西,还不如不贴,这不是又浪费钱又给我们折腾事嘛?铲了!”
父亲拍案大喝,儿子立即动手,一铲子戳破塑料地皮。
开始的时候孩子以为这会比刷墙好玩,但很快他发现,原来这些难看的塑料皮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铲掉。
胶粘的很紧,他需要用尽全力的一点点、反复的铲很久,才能弄掉那么一小片。
报纸折的帽子早被汗水浸湿,然后被他们父子果断的揉成一团,丢到了墙角。
忙了四天,墙壁刷好了,客厅地面的塑料皮也铲完了。房间、阳台的塑料皮父子两实在懒得铲了。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父亲算计着存折里头可怜的那点钱,根本买不起瓷砖贴满全屋子,只是客厅地面贴上新瓷砖说不定都还得问人借几十块钱。
“先这样吧,客厅贴上瓷砖也能见人了,早晚还要装修,那时候再一步到位。”父亲说完了,又交待说“陈立,把电视调好,一会方阿姨要过来玩。”
1990年的新年前夕,父子二人住进了自己的新房子里。
这是值得庆祝的时候。
但陈立对新房子的意义没有什么概念,他觉得比过去的小宿舍大,但并不觉得小宿舍有什么不好。
让他高兴的只是新家小区里有很多花草树木。
他喜欢花草树木,因为能够让他拿着棍子当剑,随意扫打。挥舞着棍子照着花丛里一扫,纷飞的那些碎叶、花瓣,还有嘎然折断的树枝。
一切都太能满足他的破坏欲望了。
当然,其实他更喜欢在家里看电视。
但方阿姨每次来玩的时候,陈立的父亲就会睡的很早,也会催促他早早睡觉。
所以陈立每次在方阿姨来家里时,就跑下楼玩,即使很晚回家,也不会被父亲骂,因为他回去时,父亲肯定跟方阿姨在房里睡觉了。
陈立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木凳上。
新房里没有什么家具,几乎可用家徒四壁形容。客厅一个黄的发旧的柜子,小的勉强能放台二十一寸的电视机。
沙发没有,只能坐在几张整齐摆放的木凳子上看电视。
电视中一个英俊的歌星在唱跳。
‘对你爱爱爱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陈立很喜欢电视中明星的发型,也很喜欢这首歌曲。
虽然他并不明白什么叫爱,但他觉得,这似乎是个很玄妙、很美妙、人人都渴望又非常难以得到的、美好的东西。
歌曲在歌唱爱情,相恋的,失恋的……
陈立对爱这个神圣又神秘字眼的兴趣越来越浓厚。
这一年,陈立记忆最深刻的除了郭富城歌唱的《对你爱不完》这首歌曲外,就是一部叫做《天若有情》的电影。
剧中刘德华边擦拭鼻子中不断流出的鲜血边驾驶摩托跑车载着身穿洁白婚纱的吴倩莲在马路上飞驰的场景,深深的印在了陈立的脑海中。
‘爱情应该是这样的……’
陈立的小脑袋里这么想着。
这时候的他,已经明白父亲跟方阿姨在房间里在做的是夫妻、爱人做的事情。他也隐隐明白,父亲背叛了母亲,背叛了爱。尽管此刻的他对母亲没有强烈的思念,但他仍然觉得,父亲这么做错了,非常错。
爱不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是忠诚不渝,不悔不改的……
第一部 第一章 学海是种舞台,早熟的青春是另一种
——成人们都说,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们十分叛逆。成人们怎么分析解释叛逆这个词,陈立不在乎。因为他认为,叛逆是为了坚持自我的意志,为了找寻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每个人的舞台不尽相同,但大人们却要求青少年们必须违背内心意愿在规定的舞台昏昏欲睡也不许离开,如果是这样,陈立宁愿被盖上叛逆的印记。
上课的铃声叫响时,整座校园的噪杂声音都霎时安静下来,那些在走廊、厕所、楼梯三三两两的学生纷纷走进课室,大多都端正坐着,等待老师的到来。
年轻的语文老师黑着脸,脚步匆匆的走上讲台,暗暗深呼吸了口气,脸上挂起微笑。班长高喊着‘起立’,学生们叫喊着‘老师好’。
讲台上的老师惯例的回应了声‘同学们好’,在班长坐下的口号声中,学生们纷纷落座。
语文老师扫视着班上的学生们。
清一色的黑发中,夹杂着几个爱美的女学生的黑红中长发。染发是禁止的,但这类女学生不敢公然渲染一头黄的发光或者红的如火的头发,于是就选择了这种的办法,乍一看似黑,光照下却深红如血。
这种折中的办法不错,既没有公然对抗禁令,也满足了她们的意愿。大多通情达理的班主任于是就睁只眼闭只眼,不去指责。
语文老师的目光落在一个男孩的头上时,心里又气又可惜。
许多学生会选择折中的办法,女生如此,男生想留长发的也会适可而止,但是,仍旧有个别的、十分叛逆的学生会公然对抗禁令。
他们是学生中的老油条,叫家长、放学留学、被训斥、被罚站等手段对这些学生根本没有震慑力。他们习以为常。有的老师认为这类学生无可救药,根本没有自尊。但也有个别老师认为这类学生非常聪明,认为他们知道学校对于这种事的惩罚力度也仅止于这些手段而已,因此满不在乎。
因此有的老师对这类学生采取不闻不问放弃态度,只有个别老师会对这类学生尤其用心的希望能让他们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陈立,你上讲台,把你语文测试的作文念给全班同学听听。”
陈立懒洋洋的站起来,在许多人窃窃私语的低笑声中走上讲台。
陈立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二十。身材较匀称,因为长期锻炼的缘故,肌肉轮廓分明,让人感觉十分强壮。他的眼睛很大,却无神,平常总一副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的模样。
每个人都知道,班主任的决定不是因为陈立的作文写的特别好,但也不是因为特别糟糕。许多人都在暗暗期待、猜测着这一次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看着陈立满不在乎的展开试卷,微微低着头时,长发把半张脸都挡住时,班主任忍不住道“郭富城的头发也没有你这么长!难道现在喜欢郑伊健了?”
课室一阵哄笑声。
陈立听见了,微微耸肩,很随意的回答道“老师,我不追星很多年了。而且,从来不喜欢模仿。”
语文老师没好气的道“念吧,让大家都听听。”
陈立就看着试卷一字字的念诵了开来……
“一个人回家,把夜的热闹留下,有道是寂寞最可怕……秋风扫过落叶,卷起尘沙……思念飘扬成漫天雪花……”
教师的其它学生早就笑成了一片。
坐在最后排的一个头发同样长的能遮挡住眼睛,还染着显眼棕红色的男生吹着口哨叫到“陈立,情书写给谁的啊?”
但紧接着被班主任瞪眼过去,又立即闭嘴了。
他其实并不害怕班主任,相反,因为班主任对他关心,他反倒不好意思过份的无视和对抗。
陈立念完了,就把试卷放回讲台上,抬起头,神态淡然的面对班上同学的目光。
他是老油条,许多老师眼里,陈立的脸皮厚比城墙,到了丧失自尊心以致无所在乎的程度。
“这是情书还是作文?嗯?升高中时你就用情书当作文吗?嗯?”
语文老师压抑着内心的努力,尽量平定着语气。
“学校的小考测试,高分低分对升学考试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既然如此,何必那么在意。”
班主任微微一愣,旋即双颊微微发红的说了一句谎话。
“平时的考试也很重要,每次的成绩结果会成为学期表现的评分……”
还没等他说完,陈立就微笑开了打断道“老师别忽悠人了,升学只看期末考试结果,谁管平时考好考坏。”
语文老师有些尴尬又气恼的道“我说的是表现分。平时的测试就是让大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你这种态度应对怎么能够知道自己的学习水平,又怎么应对升学考试?我就不信,升学考试你语文能考出好成绩!”
“激将法。老师想这么说促使我不服气的努力学习,争取拿个好成绩。”陈立冲语文老师淡淡然笑笑,继续道“虽然看穿了,不过语文这门课程应付考试本来就容易,升学考试原本就会有过得去的成绩,老师尽管放心。”
语文老师气急了手指教师门外,下令道“好,我等着你升学考试的好成绩!既然你认为不需要上课,到门外罚站!”
陈立懒洋洋的转身走出教师门外时,背后又传来班主任的声音道“陈立,我是叫你在外面站着当‘榜样’,不准跑到学校门口喝汽水!”
“零用钱没了,没钱买汽水,老师放心。”
陈立说着,人已经转过弯,迈步上了楼梯,消失在班主任的视线。
他玩文字游戏已经不是第一次,班主任已经连气都生不出来。
他答应不下楼,但没有答应乖乖站着不上天台。
上课时间学生都应该在课室或操场。
但上课时间学校的天台却时常有一些学生聚集,他们大多无所事事的在天台抽烟闲聊。即使无聊到在天台坐着发呆,也不愿回课室。
天台上的学生并不都是被教师驱逐出来的,但大多是对某一门课的教师忍无可忍,于是逃课至此。
这类学生被大多数学生视为毒蛇猛兽,走路碰到,都会不由自主的小心翼翼的目视地面或者一侧,唯恐触怒。
陈立到天台时,已经有五个学生围成一堆的坐着抽烟。
他们看了眼陈立,便不再理会。
他们不认识陈立,但常在上课时间见到不在教室的他。
陈立在天台找了个地方坐下不久,又一个人跑了上来。
这人的头发在阳光下全成棕红颜色,原本长的能够挡住半张脸,因为四六分处理的缘故才不致像个没有眼睛鼻子的鬼。
他跟陈立同班,在教室吹口哨问情书写给谁的就是他。
陈立离开教室后,他乘班主任在黑板写字的时候钻出了教室,一路伏低身体,从教室的窗户墙下迅速穿过教室前门,钻进楼梯。
“看招!”
跑出天台的同时,他一跃而起,口中叫着,飞脚踢向坐着发呆的陈立。
当他这一脚几乎踢中的时候,陈立突然抬手,稳稳的一把抓住了他的小腿。
“靠!又是不看就挡住了?”
陈立阳面朝天,轻轻闭着双眼,十分惬意的沐浴着阳光,轻轻手指左耳,微笑道“王成,听——风的声音……”
“风你妹!”
王成朝那几个更早呆在天台的学生熟稔的打着招呼,走过去接了其中一人递的烟,寒暄几句后又折返陈立身边坐下。
“情书写给谁的?”
“考试时突然想起初二暑假在电脑培训处认识的那个女孩。”
“哦?靓不靓?”
“一般般,不过看着顺眼。”
“把到了没?”王成尤其感兴趣的、双眼发光的紧盯着陈立询问,好像那等于他自己追到了一个女孩似的。
“她没有勇气牵手,培训结束时我就收回了自己的手。”陈立十分遗憾的摊手状,这动作让王成前倾的身体骤然退了回去。
“没把到还说的这么恶心。你能不能别这么装!”
王成不屑一顾,时常觉得陈立这种精神病、或者是装酷的神态、语气让他气愤。气愤不是因为憎恶,否则他也不会跟陈立变成朋友。事实上他很喜欢这种装到骨子里的酷,气愤是因为他觉得陈立比他更会装酷!
陈立长长吸了口气,缓缓吐出时微笑道“当装酷已入骨,就变成了气质。我这么认为。”
“臭屁……”
王成忍无可忍陈立这副模样,起身就走,又过去跟那几个聚集一起抽烟的学生说了会话,突然又折回过来。
“放学后他们要打闹钟,建议你别搀和。”
“我当然不会搀和,闹钟知道这顿揍逃不掉,早做好了心理准备。既然他这么想,也没有打算让我搀和进去,我当然不会做傻事。而且我知道,你会帮忙。”说到最后,陈立嘿的一声坏笑。
王成抽了口烟,眨巴了下眼睛,夸张的用手一扫长发。
“我就喜欢你够聪明!闹钟的大哥被抓了,以前被他扫过面子的人肯定要找他麻烦,我跟他没交情不好拦阻。但能说说请,他们会给个面子,随便打闹钟几下找回面子就算了。也怪不得别人,闹钟以前仗着他老大牛逼在学校得罪人太多了。得意时太嚣张,落水了当然有人痛打落水狗,是不是?”
王成丢掉烟蒂,似笑非笑的望着陈立问道“你刚才说闹钟没打算拉你下水,那如果闹钟说了,你会不会帮他?”
“当然会。”
王成晒然失笑,一把拍陈立肩头道“就知道你讲义气!”
陈立神情惬意的懒懒靠墙坐着,心里知道王成这话发自内心。
因为他能够知道别人内心的真实想法。
是的,用八九十年代火爆的一个词解释,那就是他有超能力,知道别人想法的超能力。
他的这种超能力来的突然,来的意外。
在三年前的一个月黑风高,雷雨交加的夜晚。
陈立独自在住宅楼顶上挥舞长剑,练习一本从书店花费两块三毛钱购买的剑法时,夜空突然闪亮电光,映的黑暗的天地骤然光亮。
陈立甩手丢开剑,即使明知道如果闪电果然击落,他甩开剑也根本来不及。
光亮没有刹那消失,让陈立觉得反常,他抬头看上空时,却正见一道白光射落下来,瞬间将他罩在其中。
光亮中,他隐约看见天空似乎有个椭圆形的飞行物,像极了UFO。
被那团白光笼罩了约莫两三秒,白光以及天空的椭圆形飞行物突然又消失了。
陈立并不对UFO恐惧,因为他从来不认为宇宙中存在其它比地球更先进的文明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宇宙既然那么大,存在更先进的文明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UFO消失后,陈立在楼顶怔了很久,眺望、搜寻许久也再没有看见踪影。
当时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他回家洗完澡,如常在父母房门口偷听动静以确定偷偷出去练剑回来有否惊动父母时,才被脑海中听到的奇怪、却又清晰觉得那些是来自父母的‘声音’所惊呆。
那些并不是声音,但让他觉得仿佛声音一样清楚分明的甚至能够区分来自于谁。
很多天后,陈立才确定无疑,他拥有了超能力,能够知道别人内心想法的超能力。
这种能力在最初的时候给他带来过困扰,让他时常分不清周围的人是在说话,还是心声。尤其在上课的时候,顷刻间‘听’到周围人的许多心声时,喧哗吵闹的让他根本来不及一一分辨听清,噪杂就如置身在人头怂恿的批发市场。
经历了很长一段被读心能力折磨的时期,陈立才终于掌握了有意识屏蔽他人心声的能力,长期遭受噪杂喧闹折磨的、暴戾的脾气也从那时候才渐渐得以平息。
陈立还没有从读心能力得到什么的时候,就因此失去了许多朋友。
因为他发现原本许多表面看来跟他交好的朋友,内心其实并没有真的把他当成朋友。
但也因此,陈立尤其珍惜那些心中真正把他当成朋友的人。
王成是其中之一,尽管他们在初三才相识,至今不过一年。
而闹钟则跟他认识了两年。
闹钟本姓钟,名钟未来。初一的时候拜了一个在本市**十分有名气的当大哥。原本他一个学生没有可能跟上牛哥,因为牛哥住他家里附近,是看着闹钟长大的,所以才如此关照。在众多跟随牛哥的人里,闹钟是唯一的在校生,也是唯一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
相较之下,其它校园的学生背后的靠山都变得不值一提。
也因此闹钟在学校显得有些‘嚣张’,不太把别人放在眼里,在初中的三年中得罪了许多人。
不久前,闹钟的大哥牛哥被关进了监狱。牛哥的势力遭遇打击,支离破碎,被抓的抓,逃的逃。
闹钟的靠山倒了,过去被他得罪的人于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过去跟闹钟关系好的人大多见势不妙也改而跟学校的其它大哥拉关系,疏远了闹钟。
王成跟闹钟没有交情,但也没有仇怨。王成是本地人,同村有许多一起混的兄弟,而他本人更自幼好武,在学校本是高人一等的校园大哥级别,为人却比较低调,从不在学校欺负同学,闹钟过去自然没有理由会跟他发生冲突。
陈立跟闹钟初二是同学,有些来往,但闹钟对班里的同学其实比较和气,只是见不得别人在他面前耍拽,而且又喜欢为人出头。
陈立跟闹钟的交情相较于那些跟他在学校形影不离的而言不算深厚。
但闹钟真实,从第一次跟陈立交谈开始,内心深处有产生莫名好感,陈立因此也视他为朋友。不常一起只是因为活动的天地不同。
“下节体育课,你上不上?不上的话出去打台球。”
“虐我这种菜鸟你不觉得无趣吗?”
陈立自嘲的笑着,台球的水平他拍马也赶不上王成,事实上他对台球的兴趣本并不浓厚,随便玩玩,不在乎输赢。
“总比上体育课有意思。走。”
中学外面的小店前摆了四张桌球台,一小时两块钱。
这年代早餐吃份肠粉一块五毛钱。
逃课的学生偶尔也会选择在这里消费。
“布!”
“拳!”
王成眼睛一眨,故作潇洒的抬手一扫阳光下棕红的长发,笑道“今天你付账。”
“那就我开杆。”
陈立不时故意输给王成,不愿总让他买单。
跟王成打台球并不有趣,如果王成不让,陈立打不了几杆,曾经王成还创造过一杆收的奇迹。通常也都在三、五杆内结束一局。
不知不觉放学的铃声叫响。
陈立要给钱的时候王成却抢先付了,拍把他肩头,眨巴着眼睛,故作潇洒的抬手一扫长发,夸张的道“本帅哥今天心情奇好,兜里又有的是钱,买单的事情谁也别争。”
陈立失笑道“下周还你,自己倒忘记身上没钱了。”
老板收了一块五毛钱,王成常来的缘故,老板也总会算便宜些给他。
“看你的了。”
陈立挥手道别,就要先走时王成在后面喊叫着问“不等等?”
“闹钟不会希望我看见他没面子的情景。”
陈立回到校门的时候,高中、初中的混混已经成群结队的出来了,约莫三十多人。
那场景让更多走出校门的学生们纷纷加快了回家的脚步,胆子更小的别说打量几眼,甚至连声音都不敢发出一点。
闹钟夹在学生中间,但他周围一米范围根本没有别的学生。
闹钟很瘦,一米七五的身高,体重只有八十五斤。他的脸色皮肤略黑里透着红,一双灯泡眼,大嘴唇,脸上有不少青春痘疤痕,还有些斑斑点点的东西。曾经也有人称呼他为猴子屁股脸。
他总是喜欢在校服里加件黑色或闪闪发光的T衫,左手手腕戴着颜色不一的手绳,右耳带两个银色的耳环,约莫五厘米长的碎乱发。
闹钟看着门外那些等着的他的混混都聚集在他身上时,眼里流露出几丝惊恐,身体不由自主的微微发抖。
但他没有迟疑的走出了校门。
他心里清楚,这一顿揍他躲不过,躲过今天躲不过明天。挨了这顿揍,以后规矩上学也就没有人再来找他麻烦了。
当闹钟走出校门时,三十多个混混把他围了起来。
校门口的保安看见了,只当没有看见。他们一个月拿几百块的工资,混口饭吃,不愿自找麻烦。
陈立骑着单车出来时,正看见闹钟被人围住。
他暗暗叹息,不忍看见闹钟被打的场面,正要穿过人群空隙加速骑车离开的时候,一眼瞧见校门口旁,一个长头发的同年级女生。
‘不好……’
这女孩是闹钟的女朋友,也是个混混,陈立没有跟她说过几句话,因此对她的心理活动毫不了解。她是否喜欢闹钟陈立不知道,但是,闹钟喜欢她。
陈立匆忙把单车靠校门里上锁,再回头出来的时候,正看见一个混混甩手一耳光抽在闹钟右脸上。
那混混个子比闹钟矮多了,人群中连头顶都看不见。
闹钟较之那群混混高许多的个头让他挨耳光的过程格外能让旁人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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