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庶门-第1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说是赶路,其实刘愈只是大致朝着一个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这么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顺朝的边关,回到有人烟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刘愈也不记得到底走了多远,鞋子都磨破了一边,走路经常会被尖锐物体,刺的脚底疼,脚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脚底起了茧子。刘愈从来没这么长时间走过路,还是在这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凭一股信念支撑。
“老天爷!你个混球!你把老子扔这鸟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负责,不能让老子死在这里!”
刘愈实在走不动道了,就会咒骂老天,这也是独自一人时唯一说话的机会。
老天将他送来这个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经够了,这还要来第二次。他也终于知道活在人烟多的地方的好处,至少有力气就可以换饭吃。在草原上,力气不能制造食物,更不能制造生机。不过他也觉得庆幸,这毕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么说饿不死,荒漠里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干的,他作为文明人知道沙子从嘴里进去早晚还会原封不动出来。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呼唤,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后的上午,就在刘愈正要准备去找点嫩草吃,顺带睡和安稳觉的时候,远远的好像看到一点异样的颜色。
那种异样的颜色并非是他所苦盼的边关又或者是人烟牛羊,而是……
黄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滩的颜色,刘愈也终于明白这几天为何水源越来越少。
“操!诚心跟老子过不去!”
刘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没办法,只能折路向西,试图从别的方向走出草原。
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人越货
连续不断的赶路,让刘愈的身体近乎透支到极限。
二十多天风餐露宿吃野草,不但营养跟不上,还带来很多后遗症。虚脱便秘,他觉得自己的脸都应该跟草色一样绿油油的,现在是一想起草的味道他就反胃,只有头脑发晕走不动道,他才会停下来找些吃的。
遇到戈壁滩是对他的另一个打击。
如果不能向南回中原,那他就要往西北走,这会离家乡越来越远,也意味着他要走更多的路才能回家。走了二十多天,他已经有点丧气,这么走下去,真不知何时是个头。每天要坐下来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多,他已经实在没力气再长时间赶路。
第二十三天,刘愈向西北走了两天之后,终于水源又重新多了起来,戈壁滩也似乎远离了。刘愈还是不敢懈怠,如果前面再遇上同样的事,他只能原路返回,在戈壁滩上走那绝对是自寻死路。这天中午,他在一片土丘下面休息着,忽而好像是听见几声牛羊的叫声。
虽然睡的朦朦胧胧,但他马上从地上跳了起来,他感受到的不是一股生机,而是危险。这是草原人的地界。
两个蒙古包,睡觉前还没出现,此时已经耸立在一里多远的地方,不近不远。刘愈先看了下天,日头过正午,他赶紧拿起望远镜看向蒙古包那边,除了周围一些牲畜,没看到人影。刘愈又仔细看了一会,还是没发觉人的存在。
“这是老天爷送我的礼物?”
刘愈脸上带着一点凄惨的笑容,他知道这是异想天开。这些蒙古包和牲畜一定是有人放养的。只是不知人去了哪里。刘愈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再让他吃几天的草,他非死了不可。就算是要跟威武雄壮的突厥男子拼命,他也要尝试一下再世为人的机会。
刘愈摸了块板砖大的石头就从山丘下下去,绕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小心翼翼靠近着蒙古包,一边走他也在一边观察周围的形势,在确定没人之后,他意识到。人很可能是在蒙古包里。两个蒙古包,这应该是一家人,男女老幼应该住在一个蒙古包里,另一个应该是堆放杂物的,有厨房?刘愈明显有点想当然了,为了安全,他决定先去探查一下蒙古包里的情况。
绕到第一个蒙古包之后,刘愈掀开一点门帘,用心听了一下,一点声音都没有。再到第二个。依旧还是没声音,即便是熟睡也不可能这么悄无声息。刘愈有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笼罩在心头。一溜身,人已经钻进第二个蒙古包里。
从进来看到的第一眼,刘愈先找活的物体。有是有,不过是个孩子,尚在襁褓之中,在羊皮制作的摊子里裹着,好像正在熟睡中。刘愈长吁一口气,赶紧找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他一眼就扫到墙上挂着的水袋,打开以后,一股奶味混合着酒香扑鼻而来。
刘愈咧开嘴惊喜笑着,也不知是羊奶还是马奶牛奶混合的酒,无关紧要了,这东西既能解渴,又可以在晚上喝几口御寒,就算喝完,水袋也可以盛水,不用再担心水源问题。真是千金不换的好东西。刘愈知道时间不多,紧忙又找了一下,在蒙古包一块盖着的布下面,找到几块大的熏肉,刘愈马上咬了一口,香嫩可口,第一口肉近乎是被他生吞下去的。
有了酒和肉,刘愈不敢再奢求其它。他知道这是突厥人的地盘,贪心会坏事,趁着主人还没回来之前,尽快跑路才是正途。就在他要出帐篷离开,突然听到一声马叫,刘愈心中咯噔一声,他进来之前并没看见马匹。那也就是说主人回来了。
毫无征兆的,门帘突然被人掀开,刘愈没想到主人会回来的这么快,此时他一手提着熏肉一手拿着酒袋,连石头也不知道被他扔哪去了。二话不说,刘愈一头朝门帘来人的方向撞了过去,主人家显然也没料到自家里会有贼光顾,门帘将开未开之时,刘愈的脑袋已经一头撞在来人的胸口,将其撞倒在地,刘愈手上的熏肉松开,手已经掐在来人的脖子上。
来人身材并不高,刘愈先是抬头看了下并没同伙,再定睛一看,只是个草原上的妇人,有些胖,却很强悍的女人,三十多岁,一旁散落的篮子里还有一些衣服,可能是刚去洗过。妇人骤然被贼袭击,紧忙去摸腰间的佩刀,刘愈一把压住他的手,像一头猛虎一样,将所有的力气发挥出来,一把夺过她没有刀鞘的弯刀,一刀插在妇人的胸口。
妇人从开始的挣扎,到渐渐没了声息,刘愈探了一下妇人的脉搏,已经停止,这才惊魂未定从妇人身上起来,整个身体都在不由自主颤抖着。直到他站起,才发现妇人肚子圆滚滚的,显然是个怀有身孕即将分娩的母亲。
刘愈尽量将脑海中所有的事情全都抛空,尸体也不管,走到屋里将熏肉和酒袋拿起来,此时屋子里的孩子似乎也感觉到母亲和尚未出生弟妹的异况,不断大哭着,这哭声令刘愈感觉心烦意乱,刘愈匆忙从一边找了两件衣服给自己套上,他想的很清楚,这种突厥人的营地以后是不能再靠近了,他必须要一次将自己所有所需的东西准备齐全。等衣服套在身上之后,他紧忙出来,想了想将妇人身上的刀抽出来,匆忙在草地上蹭了几下,将刀上的血蹭去大半。
抬头一看,不远处妇人刚骑过的马只是将马缰拴在插在地面上的木头柱上。
如果是战马,遇到生人肯定会受惊发脾气,但刘愈看了下,是匹没阉割的普通公马,也就是说并不是战马,刘愈也学过一些驯马的诀窍,用点食物引诱一下,马匹很听话,于是刘愈慌里慌张跳上马,驾马往西方快速奔出了三四十里,这才停下来,在一片洼地里一躺,整个心还是在不争气地乱跳。
这是刘愈第一次亲手杀人,杀的还是个母亲,手无寸铁的妇人。刘愈从心底感觉到内疚,就好像给人人生抹了污点一样。但很快,这种内疚感却被淡化了。
手无寸铁?
刘愈苦笑,刚才的情境,不是她死就是我亡!如果刚才被妇人拿到刀,他会怜悯放自己这个贼一命?一个是突厥人,一个是侵略他们家园的中原人,两人本来就是敌我,刘愈心说自己指挥军队千人万人都杀过,再多杀一个又有何所谓?
心理安慰终究还是不能消除负罪感,但刘愈想到这些天来受过的苦,再想想得到这些东西可能会带来自己的生机,也只能暂且将内疚心放下,心说如果自己死在草原上,那也只能成为一只孤魂野鬼。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刘愈马上想到,妇人的男人会不会来追赶?难道,只是一个出征在外男人的留守妇人?一股邪恶的贪婪**再起,若真是这样,那何不回去试试,这次有武器,再去找些有价值的东西回来?
但他还是打消了这念头,他知道突厥人很多都是聚群居住,权衡一下危险,现在有马匹,就不用再徒步赶路,有肉有水袋,再加上点野草省点吃怎么也能坚持半个月。半个月时间骑马足够走出这茫茫大草原,何必再犯险去跟突厥人拼命?
想清楚这件事,刘愈重新跳上马,他还是怕妇人的家人或者族人寻找到他逃走的踪迹过来报仇,一直到晚上,他才找了个隐秘的地方睡着。因为有羊毛毯和马刀,夜晚也有了御寒的东西,也有了御敌的武器,刘愈再睡起来心中也感觉到踏实。
月到中天,刘愈惊醒,再想到妇人死不瞑目的死状,再怎么睡也睡不着了。
刘愈只好起来赶路,毕竟他已经习惯了走夜路。
不是行军,马匹也不是训练过的战马,刘愈这一路行的也不快,走了七八天后,他才将心中向逃命的恐惧心给摒除,他知道没人再能追踪到他。
这一路西行,刘愈也不知道到底走出多远,算计了一下走出了上千里,再往南走了一段路,并未发觉戈壁滩和草原,这时他才折路向南。同时也祈祷千万别出了顺朝的国境,去了漠北,进了大食等土著人的国境。
再往南走,还是无人烟,刘愈走走停停,也终于在食物吃完之前见到了城镇的影子。只是这城镇,完全不像是刘愈所想象的大顺朝北部边关的模样,而是一个个的土包,就好像是从戈壁滩上建起来的土窑,不是中原建筑的风格。
“我的老天,你不会是我流浪完了再当土著吧?”在久盼终于见到人类族群,初始的激动之后,刘愈马上想到了这个问题。
刘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从来就没洗过,但外面一身羊皮袄,还是没袖子的,像一件坎肩,里面一身中原人的长衫,还是儒衫。
真是南北搭配,不伦不类,不像是突厥人也不像是汉人。
在异域,人种很重要,通常边境各色人种都有,为了生存他们会自觉结成阵营,同人种之间互帮互助。他知道如果他这么进土镇子肯定被人当怪兽宰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不识好人心
土镇子并不大,外面有一层三四米高的土墙,门只是用两道木栅栏合在一起的,好像一个大一点的牲畜圈,门口很嘈杂,很多衣着褴褛的人被拿着刀剑的士兵阻挡在外面,光是用望远镜看,刘愈根本无法辨别这到底是哪一国的地界。
兵荒马乱的模样,时常有骑马的人进进出出。
刘愈明白,对他而言有人的地方才有活路,突厥人不会建城的,这是难得的机遇。
从观察的土丘上跳下来,刘愈便想着试图混进城去,走近了才看到令人心悸的场景,城外不远处堆着不少的尸体,尸体都已经发臭,无人管。也有一些尸体散乱摆放着,都是新近才咽气的。估摸着城里的士兵过一段时间才会出来收拾尸体。
刘愈心中带着疑问,为何这么多难民,是不是战争造成的,他们又为何进不去城?
城外也有一些土建筑,不过荒废了很久,一些难民依靠着土建筑的外墙坐着,无jīng打采就好像在等死。
带着疑问,刘愈靠近了栅栏门口的方向,一队骑兵从城里出来,刘愈和大多数难民一样,被人用武器赶到了一边,有的难民摔倒也没人管。刘愈很想问问身旁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觉得这是异域,一开口肯定会坏事,听土城士兵的说话声,根本不像中原语言。
也不像是突厥人。
刘愈好不容易找到有人的地方,不想轻易放弃,在城外沿着土墙外一段距离绕了一下,希望能寻找到低矮或是没人把守的地方爬进去,但走了很久才发现。想不从门进去是不可能的,本来墙的高度就比远处看的高,大约四五米,再加上土墙上有人把守,连夜深人静也未必有机会。
“活人还能让一尿憋死?”
刘愈想了想。既不是中原人的城,那就可能是突厥人的,何不将身上里面的中原长衫给脱下来,一身羊皮袄来个粗狂点的造型,骑着马往里闯,说不定这些士兵还会以为自己是哨兵呢。主意既定。刘愈马上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把衣服一拖,只留下羊皮坎肩,然后把他仅有的几件家当,一把马刀,一个水袋和一个望远镜往腰带上一捆。俯身一看,这造型真跟土城门口的士兵有几分相似。
还有一小块烧肉和一些野草,也被刘愈揣进怀里。
刘愈马上离开那两个土墙间的夹道,去远处牵自己的马。走了一半路,想起来中原的衣服扔了可惜,虽然长衫的布料不是绸缎,那也是上好的细布。找个当铺也能当几个铜钱买俩烧饼吃,本来身上就没值钱玩意,就算进了城也要先熬过饥饿才行。
于是刘愈又折路回去,准备把长衫找个包袱捆起来带上,谁知刚才那夹道来了个一身褴褛身材不高的小乞丐,正背着刘愈附身在那扒拉他的衣服,刘愈当下就急了。
“喂!小乞丐,干嘛?”
刘愈一喊,小乞丐马上回过头,一对眸子甚亮。像一头小野鹰。虽然脸上有些灰,但刘愈却能辨别出此人脸的轮廓更接近于一名女子,好像汉家人,又好像是突厥人。小乞丐瞪着刘愈道:“你丢在这,谁捡了就是谁的!”
声音清脆明亮。刘愈更加肯定这小乞丐是个女子无疑。她说的是汉家话,倒也十分清楚,不像初学者。
说完话,小乞丐继续转身扒拉刘愈的衣服,顺势一抱,将刘愈的长衫和内衫抱在怀里,准备从夹道的另一侧出头逃走。
虽说他乡遇老乡,是值得庆幸的事,但刘愈显然不认为这是熟络感情的机会,这小乞丐可是在偷他的身家xìng命,岂能容!刘愈加快脚步追上去,一把按住小乞丐的肩膀,顺势从腰间去拔刀,没向导小乞丐也丝毫不示弱,一闪避过刘愈的左手,“唰!”一声,原来这小乞丐也是有武器的。
砍刀对弯刀!
砍刀是刘愈的,弯刀是小乞丐的。小乞丐用手臂将刘愈的衣衫揽在怀里,一手拿着刀,一手握住刀鞘,令刘愈惊讶的是,不但小乞丐手上的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连那刀鞘也是jīng美异常,上面一颗硕大的绿sè宝石晶莹透亮,光这东西估计就能买下小半座城。
小乞丐此时双步错开,围裙一样的衣服裙摆稍稍提起,这时刘愈才注意到,这小乞丐不是没穿鞋,也不是穿的草鞋,而是穿着靴子,而且是一双皮质的马靴。马靴的靴口还有貂毛一样的裹沿。
刘愈心里那叫一个吃惊,果然是异域之地藏龙卧虎,这随随便便一个小乞丐,就能拿着镶嵌宝石的弯刀,脚踏皮靴,这也太惊世骇俗了!既然这般阔绰,她干嘛还要抢两件俩月没洗小半身血污还有几个破洞的破衣裳?
“你要过来,咱就比比,看谁先死!”小乞丐咬牙切齿威胁刘愈道。
那发狠的模样,也别有几分俏丽。不过刘愈知道这不是怜香惜玉的时候。
“那就看看谁先死!”
刘愈本来看似很好说话,但一发狠,脸上的狰狞让小乞丐看了从心底发颤,本来她也只是想吓唬一下眼前的中原男子,把他吓跑,谁知这男子把自己刚丢的衣服当宝了,还非要跟她拼命。眼看刘愈这块头很大的男人要跟她拼命,小乞丐立马就怂了。
这就是两只猫打架,比气场的。刘愈从死人堆爬出来的,明显更胜一筹。
刘愈往前刚踏了一步,正要向前冲,那小乞丐忙叫道:“你等等,我跟你买成不成?”
“买?”刘愈稍稍疑惑,“你有银子吗?”
“有,你等一下!”
小乞丐赶紧往怀里掏了掏,掏出一个小钱袋,往手上一倒,里面竟然还真有散碎银子,甚至还有中原的铜板,说她不是来自中土刘愈也不信。可一个中土女子,怎会有突厥人常用的马刀?难道她是商人之女,而商队又被抢了。
就在刘愈给自己脑补之时,小乞丐拿出一块银子问刘愈道:“够不够?”
刘愈可不会当冤大头:“自然不够!”
“那都给你好了!”小乞丐把几块散碎银子往地上一扔,只把几个铜板揣进怀里,叫道,“咱这是买卖,现在这衣服就是我的,你不能再耍赖!”
说完转过身噔噔噔跑了。
刘愈心说这买卖还真不错,正愁没钱买吃食,现在就有个小乞丐送他几块银子,刘愈把银子捡起来,掂量了一下,合起来少说有三四两,足够小康七口之家吃好两三年了。不过心中又有疑惑,那小乞丐要他衣服做什么,以小乞丐的谨慎,肯定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刘愈向追上小乞丐问清楚,但出了夹道口,已经不见人。
“管她呢!”
刘愈把银子放好,准备去牵马进城。刚出来,便听到栅栏门口那边一片嘈杂,远远一看,一个个头不太高的小子,正穿着刚才刘愈那一身衣服,跟门口的士兵理论。刘愈好奇,紧忙混在难民堆中靠近过去,确认那就是刚才的小乞丐。
“穿着我一身衣服,原来是想混进城。”
刘愈靠近了,本想听听她说什么,可惜她跟那些士兵说的不是中原话,刘愈这才知道这个小乞丐不简单,jīng通“多国语言”,但见那些士兵也不是好相与的,有的拿刀架在小乞丐脖子上,小乞丐眼中倒是没有惧sè,只是争辩的更凶。
最后,小乞丐终于说了一句刘愈能听懂的话:“突厥人不能进城,难道,中原人也不可以?”
那士兵头领用生硬的汉语道:“中原人……也不行!她捣乱,杀了!”
士兵当下就要把小乞丐拉去问斩,刘愈紧忙从人堆出来,一把抱住小乞丐,哭诉求情道:“小妹,你怎么跑这来了!哥哥我找的你好苦。几位官老爷,我小妹她不懂事,得罪了几位官老爷,求求你们大发慈悲,饶了她这个不懂事的小丫头!”
刘愈说着话,低头哈腰陪笑着,毕恭毕敬走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递给那士兵头领。
行贿这一招,在哪都好使。那士兵头领脸上带着几分鄙夷和迟疑,最后冷笑一声:“中原人,看好你妹妹,再硬闯,非死不可!”
“多……多谢官老爷通融!”刘愈拉了小乞丐的手一把,“死丫头,还不走,就知道给我惹事!”
小乞丐当即将刘愈的手甩开,刘愈不想露馅,紧忙拉着小乞丐胳膊走出人堆,远离了门口,小乞丐才将刘愈的手重新甩开,喝一句:“谁是你妹妹?”
语气中带着高傲,换上中原的长衫,还真与一个蹁跹公子哥相似。中原大家小姐女扮男装,也就她这架势。
刘愈瞥了小乞丐一眼道:“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不是我,你早被砍头了!”
“我被砍头,与你何干?癞皮狗!”
小乞丐骂了刘愈一句,独身走到墙角那边,坐下来,低着头一脸灰心丧气,显然为刚才不能混进城耿耿于怀。
刘愈心中气不打一处来,骂老子是狗?但见那小乞丐一副悲泣的模样,同是天涯沦落人,一样进不去城,却又不忍心责怪于她。不过刘愈想出一个进城的好主意,这事还非要靠这小乞丐不可。
于是刘愈也在墙角坐下来,紧靠着小乞丐坐着。
小乞丐好像刻意要跟刘愈划清关系,特地把屁股挪开一点,头依旧是低着。(未完待续。(qidian。)m。qidian。阅读。)9
第三百三十四章 来路不明的小乞丐
土城外气气沉沉,就好像笼罩着一股死亡的气息,让刘愈想起当初在关中赈灾之时,各地的难民也是这般光景,甚至还要比这些人有活力,至少在关中,是有赈灾粥铺的,现在土城外的人基本都是在等死。
刘愈似有无意,问道:“城里,是不是有卖食物的?”
小乞丐冷哼道:“废话,城里当然会有卖吃的东西的,你进的去城吗?”
小乞丐也不看刘愈,刘愈从怀里拿出只剩下巴掌大的一块熏肉,拿在手上,用刀切下来一块,咬一口嚼了嚼,道:“还是肉香。”
小乞丐也闻到了肉的香味,侧过头惊讶打量着刘愈。要知道,这样一块肉,就可以令人多过活好几天,也许就能找到出路。小乞丐身出舌头添了下下唇,明显她对刘愈手上的食物动心了。
刘愈不理会小乞丐贪婪的**,边吃,还从怀里拿出一种草原上的野草,就着吃,这种野草也是刘愈发现为数不多可以入食的草,跟辛辣的蔬菜差不多,没有苦味和浓重的草汁味,就着熏肉吃很可口。
“想吃吗?”刘愈笑看着小乞丐。
小乞丐点头道:“多少钱,你肯卖?”
刘愈不屑一笑道:“你还有钱吗?”
小乞丐又把她的小钱袋摸出来,里面只剩下一些散碎铜板,“这些够吗?”
刘愈笑着摇摇头,指了下小乞丐腰间的弯刀:“拿那个来换!”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