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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来一路读-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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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共同的价值联系着。如今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兰奎斯特就曾表示,所谓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墙”,其实并不存在。
1984年,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在一项裁决中判定,在美国钱币上印着“我们信任上帝”字眼,并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因为这种字眼的宗教寓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重复使用中,事实上已经消失殆尽了,也就是说,这种字眼出现在钞票上,已经不会形成对无神论者的冒犯和伤害。可是,中小学校里“忠诚誓言”中的“上帝之下”呢?它是不是冒犯了无神论者的信仰自由的宪法权利,是不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
纽道诉美国国会一案的裁决发表后,保守派纷纷谴责,是自由派的“政治正确”教条弄糟了事情。巧的是,这一裁决发表的第二天,6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接近票数作出裁决,低收入家庭孩子从政府得到的教育资助,所谓“学费代用券”,可以用来支付上私立学校的学费。而全美2/3的私立学校是教会学校。这等于是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私立教会学校。最高法院判决,只要学童作出上私立学校的决定是完全自主的,没有受到政府的干预,也就是说,政府没有故意动员、劝导或强迫学童上私立学校,是学童家庭完全自主地决定上私立学校,那么,允许学童用学费代用券来支付私立学校的做法并不违背“确立条款”,是符合宪法政教分离原则的。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对纽道一案的裁决公布以后,据《新闻周刊》的民意调查,87%到89%的民众支持在忠诚誓言中保留“上帝之下”的字眼。54%的人认为,政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一定要避免提及宗教;60%的人认为,领袖们公开表示信仰上帝,这对国家有好处。但是,显然大多数人都看到了当代美国文化的多元性:只有29%的人认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而45%的人认为美国是一个“世俗国家”。84%的人认为,只要不明确表明是哪个“特定宗教”,那么在学校、政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场合提到“上帝”,是“可以接受的”。尽管几乎所有的人都预言,纽道一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多半会被最高法院推翻,可是回顾最近几十年最高法院的历史,你就会知道,现在如此断言还为时过早。几年前的焚烧国旗案,也是国会和白宫都表示支持,大多数民意也表示支持,却连续两次被最高法院以5比4判定违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自有他们的思路和逻辑。这一次,关键在于,“上帝之下”这几个词,到底是不是伤害了无神论者。最高法院将怎么判,是“在上帝之下”还是“和上帝无关”,还是让我们耐心等待吧。
第四部分读书(二)
极右派——民主体制下的必要邪恶(1)
法国大选,极右派勒庞崛起,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16。9%的选票,引起欧洲和世界舆论一片惊呼。法国人这次没有别的选择了,“宁选骗子,不选法西斯”,只得把票投给近些年声望不佳的右派希拉克。在第一轮遭淘汰的中左阵营社会党总理若斯潘、左派法国共产党,都号召选民投希拉克的票。希拉克得到了82%的选票,成为现行选举制度实行几十年来得票最高的人。当40万民众走上巴黎街头,举行反对勒庞的五一劳动节大游行时,报刊舆论欢呼法国民主将获胜,似乎忘记了第一轮选举前报刊纷纷报道勒庞连500个民选人签名都难以凑齐,投票结果却吓了大家一跳。如今,勒庞誓言要在6月的议会选举中争取得到1/3的席位,和左派、右派三分天下。我们站在法国之外,怎样看待这次极右派的浮出?
一、极右派浮出是对民主的威胁吗?
勒庞以反移民为中心的言论,让欧洲人恢复了60年的记忆。人们把他比作希特勒,把他的崛起看作对民主的威胁。这种“威胁论”是一种贴标签法,省了很多动脑子和说理的力气,却回避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勒庞是在法定的民主选举中“崛起”,这一“崛起”的下面,是在4;100百万选民中有18%的人认同他的主张和诉求。40万人的盛大游行,并没有动摇占人口18%的勒庞追随者。法国是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18%民众的诉求,不是一个小数目,理应得到政治家和国家管理者的严肃注意,这是民主选举制度的本意。人们纷纷指责勒庞引起争议的极右言论,却不问为什么会有18%的民众支持他,如何对这18%民众的呼声作出回应?
尽管有记者撰文指出,投勒庞票的人动机各异,有些人是怀旧,有些人是同情纳粹,或者是民族主义者,但是不可否认,这种人只是极少数。最热情地认同勒庞的人,大多数是底层工作勤奋而贫穷的白人工人农民,他们认为左翼政府的政策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准,造成了不安全感,而且长期来对他们的呼声和诉求置若罔闻。不管你是不是同意他们的呼声和诉求,这次他们用18%的数量迫使人们倾听他们的声音。18%的选票不是对民主的威胁,恰恰相反,它表明民主体制运行良好,不同的利益浮出水面,异见的声音得以表达,这正是成功之处。
二、从亨廷顿到布坎南
勒庞的要害是反移民,福利政策、犯罪问题等等是移民问题上派生出来的。现在法国人口中有10%左右是穆斯林,这是一个日益引起民众关注的问题。不过,要是说移民,以及移民引起的社会问题和争议,总不会比美国更厉害吧。勒庞在美国的同道有没有因此而崛起呢?
和法国不同,美国移民问题历史悠久,但是移民问题影响文化认同,却和欧洲差不多同时,发生在最近的10来年。60年代以后,左翼的文化多元化成为“政治正确”的主导舆论,到90年代冷战结束,审视未来,多元化趋势下的文化认同问题渐渐浮现出来。亨廷顿在他的文化冲突理论中强调,美国文化是西方文明的一部分。他对人口构成演变而导致美国丧失西方文明特质的未来忧心忡忡,批评克林顿行政当局面对这一趋势乐观其成的态度。
在移民问题上强烈批评现行政策的,首推右派政治家帕特•;布坎南。布坎南出生于1938年,曾经是尼克松总统的顾问和演讲撰稿人,是共和党右翼的知名人士。
布坎南的观点和勒庞如出一辙。在移民、犯罪、福利、堕胎合法化等等问题上,他们的言论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勒庞反对欧盟,布坎南攻击联合国。布坎南观点的核心是,他认为,由于美国白人出生率低而少数族裔出生率高,再加上源源不断的合法和非法的移民,美国的人口构成在演变,未来白人不可避免地会失去多数地位,而这意味着美国不再是美国,等于亡国。他的新著就叫《西方的死亡》,此书还有一个提示性的副标题:正在衰亡的人口和移民入侵怎样危及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文明。
1992、1996和2000年,布坎南三度竞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三度失败。共和党人对他的极端右派立场也感到头疼,他后来作为改革党的候选人参选,民众投票总计为1%。他在政坛上“崛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他仍然有这1%的铁杆追随者。左翼对他的戒心也像今日法国人对勒庞的警惕。不过,美国人大可不必像今日法国人这么紧张。布坎南要得到18%民众选票迄今为止还是难以想象的。那么,既然移民问题在美国比在欧洲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极右派之“崛起”没有发生在这儿呢?
第四部分读书(二)
极右派——民主体制下的必要邪恶(2)
三、为什么没有发生在这儿
两年前,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列普塞特(SeynourMartinLipset)和盖利•;马柯斯(GaryMarks)合著了一本研究美国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著作,《没有发生在这儿》(ItDidn'tHappenHere),它也有一个副标题:为什么社会主义在美国失败了。他们考察探讨的是,为什么美国成为世界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一个特例,左翼工会、激进社会主义政党、激进工人运动为什么没有在美国“崛起”。如今我们探讨美国激进右翼没有像欧洲那样崛起的原因,几乎可以逐条从这本书中核实其原因。虽然是一左一右,道理却是一样的:这些激进左翼也罢,极端右翼也罢,都是成熟制度下社会现象的一部分。这些左翼右翼是和平的、合法的、有民众参与的政治博弈的结果。极端右翼和激进左翼,是难兄难弟,它们互为镜子,一同消长,轮流起伏,互相反弹。他们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没有发生在这儿》探讨了激进左翼社会主义在美国始终没有蔚为大观的原因。
在制度层面上,美国的选举制度,特别是大选举团选举总统的制度,抑制了小党的活动。第三党崛起而获取百分之十几的民众选票已经相当吃力,在大选举团里却根本表现不出来。所以美国政界台上台下200年来一直是两大党轮流。各派政治力量如果不想长期做无用功,浪费政治资源,就必须在两大党的活动中获取阵地。而两大党的松散的组织结构,公开的活动,好似市场竞争一样面向大众的风格,使得大部分民众可以在两大党的政纲中得到价值认同。小党和激进左右派是始终有的,但是两大党在当中,民众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分布。这是一种稳定的、即使变化也取缓进势态的结构。
在社会层面上,美国底层的大量移民来自于世界各地,移民的文化特征多元化,造成了工人组织多流派。任何政党都很难抹平移民的差别而将他们都统一到一面大旗下。社会主义工人政党经常采取的激进姿态,反而将新移民驱离于激进左翼之外。
在现代思想史上,美国并不是蛮荒之地。二次大战之后,美国确立了世界强国的地位,它不仅是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强国,也是思想和观念的强国。各种思潮,左的右的,都在这儿发育,寻找认同和追随者。这儿不仅自然空间大,也是制度空间最宽敞的地方。基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原则,信仰、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在美国有特殊的地位。“二战”后在欧洲一些国家被法律禁止的纳粹活动,在美国却始终是合法的。历史上臭名昭著的三K党,主张暴力革命夺取国家机器的各派共产主义思潮,主张暴力反抗的黑人组织黑豹党,在美国都是合法的。也恰恰是这种较大的制度空间让民众有选择的自由,激进派无论左右就难以崛起了。宗教信仰的自由最为明显。在只有一个宗教的社会,宗教极端分子容易成为社会的危险,而在有动辄数以百计宗教派别的地方,什么宗教激进派别都难以坐大到危害社会的地步。世界上无论什么地方的无论什么宗教信仰,不管是激进的、极端的、好战的,还是宽容的、中庸的、和平的,在美国都有追随者和组织,但是没有一个组织能够崛起到动摇社会稳定的地步。
前几年,听欧洲来的朋友说,欧洲人,特别是知识分子,对美国政界和民间的保守颇有微辞。法国人视美国为观念落后,在200年前法国大革命时期就是如此,可谓源远流长。比较而言,这里面可以说有一种思想方式的不同。对于热忱地追求实质正义的欧洲知识分子来说,时代进步了,在观念上落后就是落后,进步和落后是可以分别得出来的。对于美国老百姓来说,观念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明确的进步和落后之分。所有的观念,或许都有其价值,一旦要作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则有合适不合适的“度”的问题。
相比之下,勒庞在法国第一轮选举中得票16。9%的时候,激进左派得票也高达10%。两个端点同时浮出,这几乎是一种规律。当40万民众五一大游行声势浩大的时候,他们期望着极端右翼将被唾弃,事实却很可能走向反面。极端右翼不会因此而缩小,左倾政策走向极端反而会引起右翼反弹。这种现象,历史性的1968年已经演示过一遍了。
四、必要的邪恶
西方民主国家极端右翼不约而同地以反移民为政策诉求,纷纷在民主选举中“崛起”,反应了全球化将要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文化冲突,这种冲突不仅将在地区之间发生,而且首先在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展开。这种冲突的来源,至少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民族主义高涨,追溯到60年代西方的观念革命,更直接地追溯到最近几十年西方社会政策的普遍左倾。极端右翼“崛起”,也可以看作是,某种寻求利益平衡的反应。
民主制度的本意不是回避民众中的价值和利益冲突,而是诉诸于以制度程序来寻求利益的平衡、价值的妥协。极端分子、激进分子和好战分子的活跃,潜在着一种对现有秩序的威胁。民主制度处理极端分子崛起的方式不是运用国家权力和社会公共资源来压制其诉求,而是依赖程序的运作,让不同利益和价值诉求反应到政策平衡上。
作为新移民,我们不赞同帕特•;布坎南的极端右翼政治观点。可是我们也觉得,正是在体制长远健康的意义上,美国社会应该感谢极左派如乔姆斯基,也应该为极端右派布坎南的浮出水面而欣慰。布坎南是为美国预防未来重病而打的防疫针,是民主制度下的必要邪恶。极端右翼和激进左翼一样,都是社会政策的一种观察标杆,它为政治家标出了危险区域的边界:任何看上去良好的动机,任何听上去美好的理念,都有现实的局限;不要为单一理念所惑而向一侧滑得太远。否则,必然会引起反弹,今日微不足道的1%,明天突然就会崛起成为18%,吓你一身冷汗。
的确也是,不管激进左派或极端右派的言论在你听来是多么刺耳,保证他们能够浮出水面,让他们参与为这个社会的变革提供思想资源,是社会制度健康的标志。而这比任何左右之争都更重要。
第四部分读书(二)
坦白从宽也要言而有信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一件检辩交易案的裁定
今年6月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8比1的多数对“美国诉赫伯”一案作出了对被告赫伯有利的裁决。此案的要害是所谓检辩交易问题,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用认罪或交代来换取较轻的控罪,相当于我们熟悉的“坦白从宽”。
美国人都知道,他们的联邦宪法有一个《宪法第五修正案》,主要内容是,受到检察官指控的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也就是说,他如果觉得坦白了对自己没好处,他就有权不坦白。任何人如果觉得说了会“自证其罪”,就有权不说。检察官不能用“抗拒从严”相威胁。《宪法》给予被告这种权利,主要就是为了杜绝逼供信,因为逼供信是司法不公的主要肇端之一。
可是,事实上检察官在调查和起诉的时候,总是希望得到被告一方的配合和帮助的。所以,检察官经常会和嫌犯谈判达成交易。嫌犯用认罪来换取较轻的控罪,这样从检察官一方来说,就免去了冗长而困难的诉讼过程,而被告一方则得到较轻的惩罚,甚至免于惩罚。有时候,检方为了取得一些重要证据,会用免于起诉,即给予一个豁免,来换取某嫌犯提供这些证据,或在法庭上为检方作证。这种情况在起诉有组织犯罪,比如对付黑手党的时候,用得很多,因为有些证据非内线人物无法取得。
美国的检辩交易和我们熟悉的“坦白从宽”有点不一样的是,嫌犯是通过他的律师和检察官谈判的。这种谈判,讨价还价,形式上和做生意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检察官是用从宽或豁免来换取坦白;嫌犯则利用手里掌握的证据,根据检察官想得到这些证据的急迫性,来达到对自己最有利的从宽程度或豁免程度,达成交易才肯松口认罪坦白。
检辩双方之所以要谈判才达成交易,因为如果达不成交易,到了法庭上,在中立的法官和陪审团面前,双方都有输的可能。嫌犯有可能判下很重的罪名和刑罚,检方也有可能因为手中的证据说服不了陪审团而诉讼失败,让到手的罪犯逍遥法外。检辩交易谈判的时候,手里的筹码就是将来万一到了法庭上,胜算的可能性有多大。所以这样的谈判都必须有双方的律师来十分专业化地进行,实际上是建立在对庭审结果的预计上。如果双方的预计相差很远,那就很难达成交易。如果预计是一致的,通常嫌犯的律师会劝嫌犯接受交易。
可见,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检辩交易和我们熟悉的“坦白从宽”的最大不同是,它是先谈判好了,讲好条件,达成交易,然后才坦白的,而不是先坦白了,看你坦白的程度、坦白的态度、坦白的成绩,然后酌情来给你从宽。美国的检辩交易是按照法律程序达成的一种契约。
那么,像所有的契约一样,在达成以后执行的过程中,又产生了争议或分歧,比如说,检察官在事后发现他给出的“从宽”条件太“宽”了,像做生意签下了一个赔本的买卖一样,起了反悔之心,怎么办呢?这就会产生新的法律争讼,“美国诉赫伯案”就涉及这样的问题。
韦伯斯特•;赫伯是克林顿总统夫妇在家乡阿肯色州的老朋友,也是一个老资格的法律界人士。当年,克林顿夫人也是法律界的新星,曾经被选评为美国最出色的100名女律师之一。赫伯曾经和克林顿夫人在白水土地开发项目中同过事。在克林顿的第一任总统任期内,他把这个小岩城的老朋友任命为联邦司法部的副部长,是司法部的第三把手。可是,好景不长。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对白水案的调查很快就查到了赫伯的头上。赫伯立即就从司法部副部长的位子上给捋了下来。斯塔尔抓住了赫伯的尾巴,不仅让赫伯尝了十几个月的铁窗滋味,也把当任总统克林顿和夫人弄得灰头土脸。
可是,白水案如此小题大做,全是因为这里头要查的是总统克林顿。斯塔尔盯住的是克林顿。在调查赫伯的时候,他发出传票将赫伯传到大陪审团面前,要求赫伯交出有关白水案的11个类别的文件。赫伯却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予以拒绝,甚至拒绝回答这些文件是不是存在。按照法律,他有权保持沉默而不自证其罪。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想得到这些文件,就宣布给予赫伯以有限豁免,这意思就是说,只要你交出这些文件,从这些文件里发现的你的犯罪行为就不予起诉,给豁免了。
根据《宪法第五修正案》的逻辑,赫伯获得有关这些文件的豁免,在这些文件的问题上就不能再援引保持沉默的第五修正案权利了,因为你现在不会自证其罪了,你得到了不予起诉的豁免,谈不上有“自证其罪”的问题。
赫伯在这样的条件下,交出了关于白水案的总计13;000多页的文件。
现在我们知道,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没能在这些文件中发现克林顿总统的问题。但是他在这些文件中发现了赫伯偷漏个人所得税的证据,而这是他以前不知道的。他想据此起诉赫伯。
联邦法庭驳回了独立检察官的起诉,理由是,这一起诉是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赫伯交出来的文件的基础上,而赫伯交出这些文件的条件是得到了豁免。联邦上诉法庭要求地区法庭确定,检察官起诉的证据有哪些是在赫伯交出文件以前就掌握了的,如果检察官不能证明他预先就掌握这些证据,这个案子就不能成立。这样,这个有关是否能够起诉的争讼到达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肯定了下级法庭的意见,作出裁定,独立检察官对赫伯的起诉应该予以驳回。大法官保尔•;斯蒂文森代表最高法院的意见书里说:这些文件不是从天上奇迹般地掉到检察官的桌子上的,它们是在赫伯援引了他的保持沉默的宪法权利,得到检察官的豁免,达成交易以后而自动交出来的。独立检察官不能用这些证据来起诉赫伯。
用我们熟悉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说好了坦白从宽,就得言而有信。
第四部分读书(二)
佐治亚州的希望工程
刚从中国来到美国的时候,首先能够看到的两国差异,总是浮在最表面的东西。例如,当时中国读大学不要钱,而美国的大学需要相当昂贵的学费;又例如,当时的中国学生的学科限定非常死,在美国修课却很灵活,你可以随意选读自己想上的课,也可以随意地转系和转专业。选课更是随便,只要交一份钱,就可以上一门课,专业不论。这些结合起来,美国大学好像更有了“学店”的味道,就是交钱买知识。
我们所在的佐治亚州,从来就是美国的落后地区。100年前,整个州只有7所公立高中。这里穷人居多,收上来的税就少,公共教育的经费也就少。教育跟不上,经济受影响,穷人也就多。这是天天在那里发生的、长时期在起作用的非良性循环。在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情况当然已经有所改观,整个州的公立中小学,早已实行了免费的义务教育,并且覆盖了所有的适龄青少年。在我们看来,和当时的中国相比,这里的高等教育也已经相当普遍,可以做的选择很多。有了各种助学基金,建立在社会信用制度之上的学生贷款制,也已经很完善了。
我们的一个朋友就是靠贷款读书的,她狠狠心贷了一大笔钱,上了一个在我们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似的船上大学。这个学校在一艘大轮船上,荡在海上的时候就上课,学习内容多为世界各国的历史和文化,上一段课就停泊在某一个国家。结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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