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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的游戏-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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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先的缝洞大约宽四倍的出入口。
接着,他引导我们走进像是宽阔走廊的地方。左手边的玻璃窗上虽然有白色的污痕,但是仍然可以隐约看到玻璃窗内的情形。无数大块大块的猪肉或牛肉被钩子勾住,从天花板往下垂,一排一排地整齐排列着。那些肉块的皮都已被剥下,白色的脂肪与红色的肉完全裸露出来。这些全是被纵向切割的半只动物的肉块,都没有头部的肉块。
这种画面很快就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如果是平时,看再多这样的画面或许也不觉得怎么样,但是,一想到等会要看到人类的尸体,这些动物的肉块马上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如果把这些往下垂吊的肉块,想成肥满的女性尸体时,这个工厂无异是一个进行冷酷杀戮行为的现场。
男人带我们走到垂悬着透明塑胶板的入口处,他掀起塑胶,叫我们进去里面,我们便依次进入。
当我们都走进去,站好之后,他站在我们的前面,说:就是这边。然后他领着我们,走过潮湿、散乱着肉片与白骨的地板,往更里面走去。这里有几辆手推车。红黑色的地板让我们觉得自己好像走在前往地狱最底层的路上。
“这里。”他说着,并且停下脚步。在他前面的,是一间有着不锈钢门,和奇怪墙壁的房间。等我们都到齐,他才把手伸向门把,打开门。
于是,白色的冷空气流窜到我们的脚旁,我们窥视着黑暗、洞穴般的空间。男人把手伸到房间的内侧,操作某个地方,然后电灯泡发出黄色的光芒,让人清楚地知道房间里有些什么东西。那是一堆由白色的肉块堆积而成的大山。
“那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铁丝网灯罩的正下方,有一块显著的肉块。在成堆的白色肉块中,它的形状异于其他肉块,体积相对地比较小,也没有被纵切开来。另外,这个肉块带点红黑色的切面上,还有一小撮黑色的毛。因为冰冻变硬的缘故,这个肉块的整体像被撒了白色的粉末,很难看清各部位的颜色。
“那个吗?”巴格利问,工人便点头,说了一句:“那是人类。”
“没穿衣服吗……”巴格利说。
“好像是的。”接着御手洗教授又问工人:“是什么时候被放在这里的?”
“不知道……我们是刚刚才发现的。那个东西原本被埋在猪肉的下面,刚才因为要出货,才被发现的。”
“这些肉都是猪肉吗?”
“是的。”
“这是大量屠杀猪只的行为。”我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教授看了我一眼,说:“如果在回教国家,这是犯了会被枪毙的重罪吗?”
“要带走这具尸体吗?”巴格利问教授。
“不,暂时不要动它。可以把这里的门关起来了。”教授命令着:“请医院派车来载走。先去载消防队的尸体,再绕道来载这里的尸体;这样就能一次把目前为止发现的尸体都载到医院。”
汤姆接到御手洗教授的指示后,立刻又拿起手机,手指按着键盘。可是,这里的收讯情况好像不太好。“这里不能收讯。”汤姆一边喃喃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巴格利此时一脸憔悴的样子,让人觉得他很可怜。他一言不发地呆呆站着,过了好一阵子才叹了一口气。我以为他要发表高论了,但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地呆立着,好像也和那些猪肉一样被冰冻得僵硬了,连一个问题也提不出来。
“这里有锁吗?”御手洗教授代替巴格利发问。
“有呀,不过已经有好一阵子都不上锁了。”工人说。
“哦?”教授似乎对工人的答案很不以为然。
“因为这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我们这个工厂也从来没有遭过小偷,这是市区的工厂想像不到的事情。别说偷肉,这里的工人连一毛钱也没被偷过。这个村子好像根本不存在犯罪这种事,而且这里也没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好好做事的年轻人……这里的居住环境可以说是很好的。”
“那样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吧?”教授说,工人无力地点了头。
“发生了这样的事,大家都吓了一跳吧?”
“不只吓一跳,而是震惊。”工人说。
“这里虽然有锁,但是未曾使用,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吗?”
“是吧!只要想进来,谁都进得来吧!不过,以前我们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定是有人偷偷进来这里了。”
“嗯。”
“那会是谁?”工人指着冷冻库的门问,又接着说:“这具尸体没有手,也没有脚和头,从伤口切面不平整的情形看来,失去的那些部位像是被人用力撕裂开的。还有,因为有乳房,所以那应该是一具女性尸体,不过,并不是年轻女性。”
“你的观察很正确,说得一点都没错。”教授像在夸奖学生一样地说着。
“波妮·贝尼……”
我不自觉地喃喃说,教授却点头说:“有此可能。接下来就要进行调查,才会有新的发现了。幸好这具尸体有胃袋,而且又被冷冻起来;如果每次都能这样,那就太感激不尽了。和消防车上的尸体一起送到医院后,就可以推算出死亡的时刻了。”
“到底是谁把尸体搬到这里来的呢?”我问这句话时,巴格利好像已经从惊吓中醒来了一般,对我大声吼叫:
“喂,还问是谁?就是巴尼你吧?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你的脑筋好像还没有搞清楚呀!我是来帮忙的。”
“谁会要酒精中毒的醉汉帮忙?这种事警察自会处理。”
“三人小组的警察大队吗?”
“不要你多管闲事。我们的援军立刻就到了。”刚才还一副失神的模样,现在却歇斯底里地骂人。这是情绪不稳定的男人应有的症状吧!
“光是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尸体,就够令人头痛的了,现在又跑出猪肉堆里的无头尸体。我没听过比这更奇怪的事了!凶手到底是哪来的家伙?为什么要做这种可怕的事?我从刚才开始就头痛欲裂了,现在脑袋里更是轰轰轰地响个不停,又倒霉地遇到一个醉鬼在这里胡闹。”
“那你去那里搜查呀,我会乖乖待在这里,一点也不会妨碍你。反正我想看的东西,我都已经看过了。请你叫什么名字?”我转头问那个工人。
“沙米尔·泰拉。”
“喂,巴尼,谁给你问话的权力了?”
“巴格利,请你做一下记录好吗?好了,沙米尔,这具尸体是有人趁夜偷搬进来的吧?”
“应该是吧!白天时我们工人都在,外人混进来的话,很容易被发现的。”
“是昨晚搬进来的吗?前天晚上搬进来的可能性呢?”
“前天吗……”他双手抱胸,思考了一下,然后说:“也有可能吧。因为昨天这里没有出货,所以如果是前天晚上搬进来的,也不会被发现。”
“那么就是前天晚上了。”
“巴尼,你凭什么擅自决定?你快给我出去!你没有搜查权。”巴格利又大吼大叫了。
“外面很冷,不是吗?而且还在下雪。”
“那你就安分地回去你住的地方,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没有妨碍任何人,我只是在帮忙。任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迪蒙西会到处是尸体的。”
巴格利咬牙切齿,鼻子跟眉毛都皱在一起。他恨恨的说:“我希望下一个尸体就是你!”
这是警方人员不该说的话。我正想回他几句时,教授开口了:“这里的地板经常是湿的吗?”
“是的。”沙米尔回答。
“晚上也一样吗?”
“因为必须不断的冲洗,才不会有血腥味。”
“唔。这个村子处处都不上锁,好像中世纪一样,说不定下次就会在某人家里的寝室发现尸体了。凶手可能在任何地方弃尸。这里和伦敦的差别太大了。”
“教授,这就是本地的优点。只要事件没被揭发,搞得人心惶惶,这里依旧是平静的小村庄。”我说。
“可是,发生过可怕凶杀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烦的地方。更何况凶手就像隐形人一样来去自知,做什么坏事都没人妨碍得了他。”教授双手抱胸地说。
“你说得没错,教授。尤其是这里只有三个员警,要逮到凶手还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伦敦为连续杀人地点的凶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说法,全英国的犯罪者,都应该来迪蒙西犯案了。凶手又老是抢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只能团团转地追逐看不见的凶手。”教授一面在潮湿的铺石地板上走来走去,一面说:“一定得设下一些障碍,牵制凶手的行动才行。”
“我马上去设警戒线。”巴格利说,然后转向工人,开始他那散文般的问话。
“沙米尔,这工厂里的工人中,有没有人看到可能是凶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摇摇头说:“刚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说什么也没看到。”
巴格利连续提出老掉牙的问题,这对案子的进展一点助益也没有,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观察了半天,没听到任何一句能让我产生一丁点佩服的问话。这次的事件不同于一般,凶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实在不是巴格利这种人应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贝尼这个女人吗?”巴格利继续问。
“听过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馆旁的事件有关。”
“你们工人中,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么,菲伊·艾马森呢?”
“菲伊·艾马森?这是谁?”
“菲伊是……”巴格利开始述说。
“巴格利,问这些没有用啦。”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这一来,巴格利终于大发雷霆。
“你很吵耶!你这个门外汉!刚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没听到吗?如果觉得外面很冷,我的车子可以借你避寒!等这里的事情结束,我会把你带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着外面的方向。面对这个让他完全摸不着头绪的案件,他已经失去冷静的态度,变得没有理性和只会叫嚣。这样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汉还没用。我很想反驳他几句,但是万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气死了,这对我也很不利。不管怎么说,这里还有两位警察在场,我还是少说两句为妙。在他把我送到亚文酒馆前,我最好少说两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亚文酒馆的吧台边一面喝酒,一面和琳达聊天时,突然觉得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位瑞典来的教授。
“嗨,教授。”我说。
“晚安。我可以坐在这边吗?”教授问。
“当然可以。对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馆是吧?命案的调查有进展吗?”
听到我发问,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说:“尹凡梅斯那边已经来了一大队帮手。目前已搜查过两位死者的住处,村子的四周也详细巡逻过,并在周围各条街道设下警戒线,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细部调查。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范围内。”
“这里?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守的?”我问。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说。
“嘿,教授,你不是说真的吧?”
“为了不让你喝超过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队人马被派来这里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伙的主意吧?”我笑着说。
“是的。给我淡啤酒……不,还是给我一品脱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这样的夜晚喝点啤酒也不错。”教授靠着吧台,对琳达说。
“外面的雪呢?”我问。
“雪已经停了。外面并没有积雪。”
“哈,太好了。我没穿靴子。靴子这种东西太贵了,我宁可拿买靴子的钱多买几瓶酒。”
“而且靴子也没办法让人喝醉。”教授说。
“完全正确。所以我不希望积雪。”
“我早就说过,叫你去邮局上班了!”琳达拿着啤酒杯,在远处一边倒酒,一边大声说着。因为酒吧里相当嘈杂,所以每个人说话声音都很大。我用力挥挥手,对琳达的说词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邮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会把我冻死。
“总有积雪的时候呀。”琳达又说。她是在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转头再和教授说:
“教授,为什么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边,也和巴格利无关,他应该不痛不痒吧?对了,难道他也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怕我因为付出不出酒钱而犯罪吗?”
“想要钱喝酒而抢邮局吗?”教授满不在乎地说。
“好耶!这是个好点子。那我就暂时去那里工作一阵子,了解邮局的作业时间,要动手的时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静地说。这样可以让人知道我还没有醉,我脑筋还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墙。人在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过,依我看,丹弗斯局长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会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说。
“曾经对我说,希望凶手下一个杀害目标是我的人,会为了不想让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点因为教授的这句话而喷出来,那就太可惜这口酒了。我脾气好,不会瞧不起任何人,或许迪蒙西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吧?我可不想和那个胖局长成为好朋友。我正想这么说时,教授的啤酒来了。
“来,乾杯。”教授举起大啤酒杯,对着我说。
“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吗?”
“为了你们的友情。”
我们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为什么说我会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后,我提出问题。但是我在听对方回答前,又说:
“不过,我大概来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为我觉得我会在癌症发作前,就去那个世界了。”
“是吗?那么局长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少了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了。”
“我不会让癌细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现在要尽情的喝酒。不过,教授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推理呀!”教授说。
“啊!对噢!教授是欧洲第一名侦探。那么,你是怎么推理的?”
“你的脸是红色的。”他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
“啊,我并不是随时如此,不过,我一喝酒就会脸红。然后呢?”
“喝酒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自主的情况下喝酒,另一种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况都属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渐渐变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后者。变成后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脸是红色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从前的事。我开始喝酒时,还是个学生,那是几乎已被我遗忘的时代。
“哈,或许是吧。我年轻时确实喜欢喝闷酒。”我点着头说。
“酒精被胃或肠壁吸收后,会集中在肝脏,然后转变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它会伤害细胞,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引发癌细胞的活动。不太会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后会有不舒服、呕吐等醉酒的感觉,就是从肝脏散发到身体各处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过,肝脏里有某种酵素,可以将有害的乙醛转换成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哗,太好了。”
“一个人的酒量如何,就看体内这种酵素力量的强弱。这种酵素的力量强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爱喝闷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强度。”
“例如我吗?”
“有这个可能吧?”被他这么说,我点头了。
“比例上,这种人的脸会呈现红色。还有,刚才说的乙醛如果没有被妥善分解的话,就会积存在肺部,然后借着呼吸,从气管跑出去。这种时候,周围的淑女就会皱起眉头,和散发出酒臭味的醉汉保持距离。”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因为我周围的淑女和我是同类。琳达,我说得没错吧?”我说着,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个气息也会进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饱含乙醛,就会不断地从食道流入胃里。这是喜欢喝闷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现象。这样你明白了吗?巴尼,你每天这样喝酒,不仅你的呼气中有乙醛,你嘴巴里的唾液也饱含乙醛。这种致癌物质会持续不断地伤害你喉咙或食道的黏膜,总有一天会引起你体内癌细胞的活动。”
“教授,不要说了。”我心惊胆战地说。教授的这席话实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还能够畅快痛饮的人。喝酒是我的权利。万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万一藏在枕头下的酒瓶被发现了,我的头一定会被人用金属脸盆锵锵锵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凶悍的护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过,真的会那样吗?”
“现在还是假设的状况。不过,可能性很高,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证明。”教授很直接地说。
“巴尼,这是医生说的,一定没错。”在一旁认真听着的琳达说。
“教授,你的话很有意思,下次请开堂课,专门讲解这次的命案吧!好吗?”我很赞成琳达的要求。与其听他解说可怕的乙醛,我更想听他谈论命案的事。
“我现在还分析不出这命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若像电视新闻那种程度的报导,我大概还办得到。”
“教授,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菲伊吧!我们可以认定消防车上的女尸就是菲伊·艾马森吗?”我问。
“综合附近邻居的说法,以及柯妮·达文生的保证,那具尸体应该就是艾马森女士没错。”教授点头、很肯定地说。我和琳达面面相觑。
“果然就是她!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肤上留有明显的勒痕,而且身体上没有别的伤痕。”
“那么再来谈冷冻库里的无头裸尸吧。那是波妮的尸体吗?没错吗?”
“没错,那是波妮的尸体。那具尸体的骨骼组织、血型、DNA和细胞组织,都和之前所发现波妮的头部一致。所以不用怀疑,那确实是波妮。”
“她又是怎么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这具尸体比较难判断的原因是身首异处,无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迹。不过,从其他状况看来,她应该也是被勒毙的。”
“其他状况?”
“例如尸体颈根的销骨附近,有抓伤的痕迹,这是被勒毙之人的尸体特征。虽然也有例外,但因为菲伊的皮肤上也有相同的状况,所以才会判断波妮应该也是被勒毙的。因为被勒住的时候,死者通常会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带的皮肤的关系。还有,在飞机里发现的手臂指甲里,有艾马森女士颈部皮肤的皮屑;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飞机里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来如此。”
“身体本该是完整的。”在吧台里的琳达感叹地吁了一声,她双手抱胸地说:“我知道了。头部和身体被撕扯开的是波妮;现在虽然已经找到了头和身体,但是手和脚还没有被发现。”
教授听着琳达的发言,无言地点了头后,才说:“是的。”
“而菲伊的头部还连在身体上,所以头和身体同时被找到,并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机场外跑道上飞机里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脚还没被发现。”我说。
“较晚被杀的人,被发现的部位比较多。”
“巴尼,菲伊确实是较晚被杀的吗?”琳达说。
“对了,教授。已经检察过她们肚子里的食物了吧?她们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我问。
教授说:“我不想说出准确的时间数字。说大概的时间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们是外行人。”我说。
“和你们这样程度的人谈论,是很愉快的事。关于死亡的时间,目前可以拿来推理的资料,已经相当充分。根据推测,波妮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说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说。“巴格利那家伙错了。”
琳达双手抱胸,问:“教授刚才的意思,是说波妮遇害将近二十小时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吊在那棵树上?”
“是和狗组合而成的尸体。”我补充说。
“是的。至于那只狗的死亡时间,大概还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吗?”琳达问。
“是的。”
“这么说来,狗的尸体被隐藏了两天,波妮的尸体也被藏了一天。这样的话,凶手必须拥有可以掩藏这些尸体的场所。”
“是的。”我说。“要缝合撕裂的尸体,也需要场地。”
“两位的感觉都很敏锐。”教授也说。“你们的推论非常合理。凶手应该是拥有此种场所的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外来的流浪汉,就没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凶手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拥有自己房子的人?”
“凶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达说。
“凶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只要这村子里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间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这个村子里有无人居住的空屋吗?”教授问。
“我没听说过。琳达,有吗?”我说。但是琳达摇头了,并且说:“唔……我想是没有吧!我也没听说过。”
“丹弗斯局长也说没有。那么这条线索就很难发展下去了。”
“那么,要搜索全村,把每间房子从头到尾搜查一次吗?连厕所、浴室、贮藏室、天花板里、屋顶阁楼等地方都不放过,看看哪里有血迹,或被撕扯下来的手或脚?”我说。
“尤其是厕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检查,看看有没有鲁米诺尔反应⑥。”教授也说。
译注⑥:鲁米诺尔,鉴定血迹用的化学物质。
“是的。”
“若不涉及隐私权,可以那么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许。不过,凶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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