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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的游戏-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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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所以说能认识教授您这样厉害的业余侦探,实在令人兴奋。我太高兴了。”她是个淑女,能说一口客气有礼的英语。客观地说,从言语、行动上来看,她实在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对不起,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业余侦探教授说。“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今天早上我们在村公所的大厅见过面。”佩琪说。
“那时我们有交谈吗?”
“没有,现在是我们第一次交谈。像教授这么优秀的人,如果我们以前见过的话,我一定会牢牢记在心里的。”
“唔,那么……”教授拍了一下膝盖,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没什么价值的木雕象……”
“真的只是这样。”佩琪说。
“那就没什么必要再待在这儿了。还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没人死亡。”我说。“但是,教授,我怎么都无法释怀。为什么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经进入这里,四周都是昂贵的高价品,为什么偏偏只拿了连十英镑都不到的木雕象呢?”
“巴尼,你总是计较这些没有用的事!”巴格利一边合上记事簿,很费力的把簿子塞进裹着肥胖身体的衣服内袋,一边说:“之前问:为什么放过眼前赤裸的女人,什么事也没做?现在又问:为什么潜入珠宝店后,却什么宝石也不偷?”
“难道我的怀疑没有道理吗?”我说。“凶手或许是同性恋或女性,所以才会面对全裸的女人无动于衷吧!可是,如果真是这样,试问哪个女人会偷偷进入珠宝店后,却空手而还?是女人的话,一定会偷钻石。”
“巴尼,你别忘了,店里有安全警报装置。”
“如果凶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话,就可能对裸女与珠宝都不感兴趣。”从北欧来的名侦探说:“小孩从外面的玻璃窗,看到里面的大象,因为想要大象,便破坏门的钥匙,跑了进来,偷走大象。或许他现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动物园游戏。”
不知为什么,巴格利对教授的话却一点意见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我说:“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偷跑进玩具店,偷火车模型。”
除了这么说外,我想不出别的反对意见了。就在这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他一面从怀里取出手机,一面走到角落去说话,但是说着说着,他的声音突然变大了。
“你说发现两只脚了?在哪里?”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好像又冻结住了。
10
我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经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又觉得干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了。
强烈的尿意,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为动作一快的话,恐怕就会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时,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
下床后,我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长裤和毛衣,连鞋子也没有脱。虽然身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我还是觉得冷。除了冷之外,我还觉得头痛欲裂。不过,我随时都在头痛,而且也知道头痛的原因是什么,就是酒暍多了。
虽然我知道自己头痛的原因,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过,当念头转到“为什么这么冷呀”时,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关一看,就立刻知道为什么这么冷了,因为我没关门。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经停了,但是天色阴霾,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村里连续发生女性被杀,并且被分尸的事件,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像我这么粗心大意,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身上。
不过,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干脆再回到床上,躺下来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听说佩琪的店遭窃,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 over Time Jewelers观看究竟。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们赶到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员工出入口的门被破坏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只是不见了一具廉价的木雕象。还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
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于是巴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却破口大骂,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还叫我回家睡觉。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
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因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巴格利的话,回自己的家呢?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胸前的双峰,或是还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关的情报。(正确说来,琳达和酒精当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却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绝对无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住在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住在伦敦时,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后来有些给人,有些就拿来换酒钱。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但是巴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进来。
不过,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什么东西?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蛋汉堡了吧?我没有手表那种无聊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时间。我很喜欢这种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但是这种夹蛋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点就不卖了,因此想吃这种汉堡的话,就必须配合这时间。今天我很饿,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点,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吃琳达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抬头看天空,仍是阴郁的乌云密布,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天色显得很不稳定,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阳光被乌云遮蔽,天气非常寒冷,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
一走到凯斯鲁路,我吓了一跳,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个村子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这次的命案,让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亚文酒馆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体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热闹的。
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琳达。
“嗨,巴尼。”琳达朗声说道。她笑着说:“终于醒了吗?”
“你最好别靠近那里。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他们都是大野狼。”说话的人是亚文。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体采访。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发现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
“凶手丢的吗?”
“应该是吧!”亚文说。“除了凶手,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凶手是怎样的人?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有人看到。”
“还没找到凶手吗?直接把手臂丢在院子里吗?”
“不是。是放在运动袋里。”
“两只吗?”
“是两只。不过,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问,亚文却说:“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
“是呀,我饿死了。”
“果然。那么你的头痛呢?”
“已经好了……咦?你怎么知道?”
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当然知道了。那样喝酒还不头痛,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Soup Exchange)吃晚饭,你要不要去?”亚文说。
“晚饭?”我很惊讶地说。
“是呀,虽然有点早,不过,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
“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亚文看了看手表,说:“四点半了。”
“啊!天呀!”我说。难怪我的肚子这么饿。
速汤屋是自助式,吃到饱的餐厅。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餐厅,因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么东西,所以很不划算。对肚子很饿的人——例如现在的我来说,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因为吃太饱的话,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点缀品,吃得非常少。
我从食物台的锅子里,舀了一碗蚬肉汤,又拿了面包,放在餐盘上,回到座位坐下,亚文他们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餐厅里人很少;院子里也有设座,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当然没人会坐在那里。因为没人坐,许多鸽子就横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动。我讨厌鸽子,觉得它们都有疯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发现什么了?”我喝了一口蚬肉汤后,就问亚文他们。
“什么?”亚文一边撕面包,一边问。
“巴尼,你一点也不记得吗?”琳达问得很奇怪。我摇摇头说:“我什么也不记得。”
于是亚文便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什么也记不得。”
我有点担心了。“我该不会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吧?”
“这倒没有。”亚文立刻说。
“你没做什么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台跳舞,还模仿丹弗斯局长的动作,抱着琳达,拚命摸她的屁股,结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后你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我无话可说。做了那样的糗事,还能说什么?但是——
“你没作弄我吧?”我还是这么问了一下。
“你以为呢?”亚文带着笑说。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记得。不是那样而已,还有别的呐!我和亚文还把你扶起来,抱进他的车子里,把你载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别重。”亚文说。
“可不是。我手都发麻了。”琳达又说。
“然后你们就把我放在床上吗?”我很不好意思地说,结果亚文摇摇手,说:“问题是你没有那么乖。”
我的不安让我沉默了。
“你说你没有小便的话,就不能睡觉。”
“够了吧?亚文!你们两个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可是,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这么有趣的事听起来很像虚构,可是完全是事实。”亚文说。
“我自己去小便吗?”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吗?”亚文问。“我们当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着,可是,我们不想你尿床。”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看到脱裤子脱得那么辛苦,我实在看不下去,所以就帮了你把那个掏出来。”
“这个忙我可没帮。”琳达连忙说。
“如果再不帮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从后面抱住全身软趴趴的你,让你的小便能顺利的尿到便斗里……”
“你抱着我,让我小便?”
“是呀,否则你的床就要闹水灾了。”亚文大声说着。
“我竟然那样……连小便都没办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个吗?”我无力地点头。
“你是问你有没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个小便的东西吗?”
“是……”
“当时你像丹弗斯一样,两只手如同风车拚命挥动着,所以当然抓不住那个东西。那个东西长在身体的中央吧!”
“天呀!”
“同样长在身体中央的鼻子,是无法帮你抓到那个的;你也别想我会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倾,头差点栽进汤里。
“算了,巴尼,你用不着这么沮丧。”亚文很体贴地说:“如果你觉得那样很可耻,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烂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还会觉得难为情。”琳达也说。
“琳达,我的丑态,你都看到了吗?”我只问了这一句。
“没有。”听到琳达干脆的否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
“不过,要把那个塞进裤子里的时候,我有稍微帮了一点忙。”
我把脸贴在桌面上了。
“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做到,非得两个人不可。”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我,那时你已经无法算是一个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开心,但是听不出来你到底在唱哪一国的民谣。”
我的心情从绝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该做何反应。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从没喝到神志不清过呀!
“不过,能摸到我这样老女人的屁股,你该谢天谢地了。”琳达说。
“喝汤吧!巴尼,你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吗?不是想问昨天晚上的事吗?”
“昨天晚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强烈的无力感向我袭来。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觉得要是不懂怎么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坚信这个信念。但是,此时我的脑中却有着“不喝醉的人,或许也是不错的人”的想法。这想法打击到我的信心了。
“别这么说嘛!关于这件事,你问过好几次。波妮的脚在教会的花丛里被发现了。她的脚被插进软泥地里。”
“什么?”我大吃一惊。
“波妮的脚像颗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盖住,并不容易被发现。”
“波妮的脚和花在一起?”
“太过分了!竟然丢弃在教会这样神圣的地方。”琳达摇着头说。
“两只脚都是吗?”
“是的。”这凶手的行为可怕到让人不知如何形容。
“丢在教会里……该死的家伙!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
“是吧!那是不怕触怒神的恶行。”亚文也说。
“那两只脚真的是波妮的脚吗?”我问。
“确实是她的脚没错,而且是被像怪兽一样的蛮力撕扯下来的。刚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这么说的。那两只脚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会在众多媒体面前,再说一次这些话吧!总之,波妮的身体各部位都到齐了。”
“到齐了?对了,刚才好像谁说过手也被找到了。”
“没错。因为手的血型与DNA也与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确实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着被撕扯的痕迹……”
“刚才说是在教授住的院子里发现的?”
“是的,教授也吓了一大跳。”
“是谁发现的?”
“打扫烟囱的人。那个人工作的时候在屋顶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问饭店经理那是什么。于是经理立刻去找教授,问教授那是什么。因为教授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才打开袋子查看,赫然发现那竟是波妮的两只手。那两只手臂和天文望远镜放在一起。”
“什么?和什么放在一起?”我怀疑自己耳朵听到的东西,便又问了一次。因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东西。
“望远镜。天文望远镜。”
我一时说不出话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什么会和那种东西放在一起?”
亚文翻动眼珠,摊开双手,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11
和琳达他们分手后,我独自走上凯斯鲁路的缓坡,并在书店前方的书报摊上,买了一份《每日公报》。摊开报纸,第一版大肆报导了这个案子,大标题是“迪蒙西村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
巴格利说这个案子要匿名处理,才能让媒体报导的话言犹在耳,但我手上的报纸不仅有消防队或迪蒙西小旅馆的彩色照片,还详细刊载了被害者的姓名、年龄与经历。第一版的版面上,密密麻麻地写着这案子的种种发展情况,简直把它和曾经轰动英伦的开膛手杰克凶杀案相提并论,视这个案子为开膛手杰克凶杀案以来,英国前所未有的大案子。连福克兰战争时的新闻,都没有这个案子的新闻大。电视公司方面好像也加入这个案子的报导战了。
幸好琳达、亚文等关系人的名字并没有被报导出来,御手洗教授的名字同样也没有出现在报纸上。这样勉强总算是保护了陪审制下陪审员的中立观点,及避免让相关人士受到二次伤害吧!
我把《每日公报》摺得小小的,然后塞进裤子的后口袋里,再慢慢地走下缓坡,朝村公所走去。见到巴格利后,再问他详细的情形吧!报纸上用“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这样耸动的标题,是我之前没想过的。目前因为已知有两人被杀,所以用“连续”来形容,似乎并不过分;还有,凶手杀人的对象好像也没有特定人选,所以称之为“无目标”的杀人事件,也没什么不可。既然是无特定目标的随便杀人,那凶手显然是一个疯子,以杀人为乐的变态。
来到村公所的大厅后,我发现原本并排在厅内的椅子,都被集中放在大厅内的某个角落,所以大厅中央就完全空出来了。不过,这个空出来的地方,现在摆进两张大桌子,大桌子旁围着一大群男人。这些男人各自对着自己面前的个人电脑,好像在写什么东西似的埋头工作着。他们都是报社、杂志,或电视公司的记者吧!我开门进去时,他们都暂时停下工作,转头看我,不过,我没有理会他们的视线,迳自看着舞台方向。巴格利并不在那里。
“你是这案子的关系人吗?”一个年轻的记者问道。
“你是警察吗?”接下来就有人七嘴八舌地发问了。他们正在衡量我是不是他们写报导时必须采访的对象。看来这个大厅,已经变成记者俱乐部了。
“啊,都不是,我只是巴格利局长的朋友。”我赶快表明。我可不想被人问起祖宗八代的事。
“巴格利局长呢?”
“在那个门后的房间里。”一个记者用笔指着。
于是我穿过大厅,打开舞台旁边的门,立刻看到一脸正经的巴格利、汤姆和御手洗教授。他们周围还坐着一大群穿着制服的警察。
“嗨,巴格利还有教授,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我说。
“嗨,巴尼。”教授和气地和我打招呼。
“巴尼,天黑了才上班吗?你真好命呀!我好羡慕你。”巴格利还是老样子,嘴上不饶人。
“教授,你好像变成记者们追逐的焦点了。”我说。
“嗯,没办法呀!谁叫那两只手臂出现在我房间的院子里呢!我要求他们不得刊登我的照片与姓名,才同意接受采访的。”
“教授,你不想被大家认识吗?”我问。
“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案子,我可不想成为英国的头号巨星。你想吗?”教授反问我。
“是呀。那样就会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那个有名的侦探吗?那家伙一点用处也没有。”教授说。
“啊!”
“巴尼,不要呆呆的站在那里,想喝咖啡的话,那里有。自己去拿吧!啊,对了,听说你的胃坏了。”巴格利说。
“医生叫我喝牛奶。”我说。
“不好意思,这里没有牛奶。”
我真不敢相信,巴格利竟然会说这种话。真想拧拧脸颊,看自己是不是在作梦。“没关系。嘿,不过,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么客气?我觉得心里有点发毛。”
“是吗?我一向都这么客气的。如果硬要找出今天为什么对你比较客气的理由,那大概就是今天我终于发现世上有比你更讨人厌的人类。”巴格利说。
“哦?是谁呢?”
“就是门外那些蟑螂。”巴格利气咻咻地说。“没见过像他们那么厚脸皮的人,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还无孔不入地到处钻。不管是在餐厅还是厕所里,都吵得让人无法忍受。还有,他们也是一群骗子,听不懂英语。和他们比起来,你可爱多了。”难怪他竟会问我要不要喝咖啡了。这世界上到底什么是幸?什么是不幸呢?这个问题真难解。
“教授。”我叫着,然后从屁股后面抽出报纸。可是我这个动作好像触动了巴格利的神经,他突然发起飙来。
“把那恶心的报纸丢掉。如果你再让我看到那东西,就不要再来这里。立刻滚出去!”被赶出去的话,就麻烦了。还是乖乖把报纸塞回裤袋里吧!
“教授,报上说,这是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教授听到我这么说,正想回话时,巴格利却大叫道:“别理报上说的!”
“报上说这是无目标连续杀人案事件?”
教授说话的口气和平常一样慎重。又说:“我不那么想。无目标的杀人是没有规则的。”
“规则?什么样的规则?”
“例如:这次的受害者都是女性,没有男人。”
教授把双手举到自己面前,手掌合在一起,看着天空,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噢!”
“而且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没有年轻的女人。”
“嗯,说得也是,这点倒真的很奇怪。变态者的目标通常都是年轻的女性。”
“呸!”巴格利说:“你B级恐怖片看太多了吧?对变态狂而言,年龄有什么差别?难道你希望下一个受害人是年轻女性?成熟的女性就不会被攻击吗?”巴格利怒气未消地吼叫着。
“教授,你有什么发现?”
“从这两个死者身上,还看不出什么头绪。”
“还会再发生命案吗?”我问。
“我认为是有这样的危险性,所以一定要加强警戒。”
“唔。”我想了一下后,又说:“教授,你住在那棵刺叶桂花树旁边的房间里吗?”
“是的。”教授苦着一张脸,点了头。
“波妮的头最初被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住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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