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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的游戏-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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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吗?”琳达说。
“到了万一的时候,不知道能拯救你的人是谁,所以你最好让大家心里有所准备,到时候才容易分辨敌我。”尽管教授这么说了,琳达还是迟迟不肯点头。看来那一定是相当难说出口的事情。不过,犹豫了好一阵子之后,琳达终于慢慢开始述说。她说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是她所说的内容或语句却一再重复,所以我将她说的内容,简单整理如下:
从前有一对姓拉西姆的母子来到这个村子。他们是来自以色列的犹太教徒,母亲名叫娜欧蜜,儿子名叫洛多尼。他们是一对问题母子,在他们还没来到这个村子以前,村子非常平静,连东西被偷这种事情也没听说过。
他们在城堡附近买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那间房子是这个世上最无耻的妓女户,村里的年轻男子经常在那里流连忘返,他们在那里饮酒作乐、浪费金钱、纵欲,消耗自己的将来。当时一位和我已有婚约的男子,就是因为被那个母亲引诱,而心性全变,丧失了大好未来,如今不知流落到何处去了。这个叫做娜欧蜜的母亲还在凯斯鲁路的商店街附近,开了一家伤风败俗的酒店。她穿着暴露身体或大腿的衣服,在酒店里挑逗男人。我们这几个人的口头禅就是“她的大腿有什么了不起”。
娜欧蜜很会向男人撒娇,好像用鼻子讲话一样,声音总是甜甜腻腻,像小孩在讲英语。她想要有自己的男人,便不断地勾引单身汉,可是,没有女人的男人不理她,被她吸引的总是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人。她任性又傲慢,好像喜欢让女人们悲伤,以让其他女人焦虑为乐事。波妮、菲伊、柯妮和我,我们的情人都被她勾引,迷恋上她而背弃我们。除了菲伊后来找到了新的男人,我们几个都落得孤独一生。
佩琪并没有直接受到娜欧蜜的伤害,可是她看不惯娜欧蜜。我们有些事会采取集体行动,并且征询佩琪的意见。当时我们有的刚满二十岁,有的还不到二十,娜欧蜜比我们年长,我们怎么也斗不过她,不论我们说什么,她都不理会。因为她不理我们的抱怨,把我们当作无知的小女孩,所以我们就推年纪最大的佩琪来对抗她,却一点效果也没有。她是个恶魔般的女人。
洛多尼是她的独生子,是个怪孩子,没人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村里不论大人或小孩,都和他处不来。他总是一个人玩,每到星期六,就穿黑色的衣服,谁和他说话,他都一副没听到的样子。
他也几乎不和人说话,是个让人不舒服的小孩。他会在村子里其他人的房子附近徘徊,从窗户看人家家里的情形,偷看人家的浴室。读小学高年级时,他学会骑脚踏车,更远征到更远的房子去偷看别人。母亲是个性欲与众不同的色情狂,儿子也是个变态。
此外,他身上还经常带着过多的零用钱,去购买店里最昂贵的玩具。孩子们对他的羡慕,让母亲们非常为难,而且变得不知如何教育孩子才好。母亲们曾经为了这个问题,请娜欧蜜节制洛多尼的零用钱。可是娜欧蜜置之不理,这让村子里的母亲们非常生气。然而娜欧蜜好像以他人的愤怒为乐事。
上面那些事也就算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洛多尼以杀死学校饲养的兔子为乐的事。洛多尼的乐事不只杀死兔子,还把兔子分尸,然后将分尸后的头、脚,胡乱丢弃在校园内的各个地方,让大家害怕。他杀死了好多只兔子,学校养的兔子都被他杀光了,他便开始杀老鼠或鸽子,和各种昆虫。他把它们的尸体丢弃在上学的路途上,把头插在铁栅栏的尖端,或放在溜滑梯的上面;还把兔子的脚,放在玩具熊的头上。
据说迪蒙西这个地方从前有一个名叫凯宾克的变态贵族,他把村人传唤到府邸内,杀害了村人,把村人分尸后,用木棒刺穿村人的肢体各部位,并排竖立在院子里。因此凯宾克的家里,曾经长时间曝晒着好几具被杀死的村人的木乃伊。凯宾克的家里有个大玻璃酒瓶,里面浸泡着战争时被他击败的对手首级。对他而言,那个酒瓶是他的骄傲,他会非常慎重地拿出来炫耀,拿给来访的客人看。凯宾克的妻子的头,也被那样处理了;他所喜爱的仆人,也一样被他那样保存在身边。人们认为这些人都不是自然死亡的,很明显的,凯宾克患有杀人成瘾症,如果不定期地杀人,就无法维持精神上的安定。村里的人再也受不了他,于是联合起来,向城堡里的国王请愿。国王终于同意,让他们攻击凯宾克的房子。村人想逮捕凯宾克,但是凯宾克放火绕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用刀自刎而死。
村里的人传说洛多尼是凯宾克转世的,很多人认为凯宾克变成小孩子,回到村里来进行报复。很明显的,洛多尼有以杀生为乐的倾向,个性和人不一样,所以,当他的母亲娜欧蜜在地下室上吊自杀后,他便因乏人照顾,而被送到蒙拓斯的儿童精神医疗中心。他们母子两人无亲无戚,娜欧蜜死后,洛多尼虽然暂时被校长收容,但最终校长也照顾不了他,只好同意让他去蒙拓斯。
不过,上面说的那些,都是四十年前的旧事了。洛多尼被送走后,就不曾再出现在迪蒙西村,所以我们大家都放了心。可是,听说十九年前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允许他出院,他去了伦敦,我们也因此而暗自担心。
看来,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如今做这些事的人,除了洛多尼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吧?他认为自己的母亲被杀害了,因此要回来报复。这次发生的事,就像他小时候对待兔子或鸽子、老鼠,只是对象换成人类——
琳达说的内容,大抵就是上述那样。亚文与我,都对这异常的内容感到非常惊讶。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亚文好像也是如此。
“琳达,这是真的吗?”亚文问。
“是真的。”琳达说。
“当时洛多尼母子住的房子呢?”教授问。
“还在。他们的房子在城堡附近。”琳达回答。
“能带我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只是,现在房子的样子.和他们当时住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
“那里曾经是卖淫的地方,又有人在那里上吊自杀,所以房屋仲介业者对房子内部做了相当大的改装工程。屋内的隔间不一样了,原有的墙壁被移动,玄关不见了。还有,娜欧蜜上吊自杀的地下室的门,则被完全封死。唯一没变的只有外墙。因为是石头砌的,所以无法改变。
“现在住在那房子里的,是一对从曼彻斯特搬来,在羊毛公司任职的莫里逊夫妇。我想他们大概不知道那栋房子的故事,而我们也没有人会多事到特地去告诉他们。”
教授听说了之后,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认为这次的事件,是死去的以色列女人之子干的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如果不是犹太教的怪物魔神,我认为就是他了。从受害人名单看来,我想不出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不过,洛多尼的记忆可真好,毕竟那已经是四十二年前的事了呀!更何况当年他还是个孩子。而我,若不是发生这些事,我早就全部忘光了。”
这时,走廊那边传来脚步声。教授一听到声音,就探头去看看究竟,却没有什么发现,只好又坐回我们身边。可是,他还是很在意客房外的情形,很快地又站起来,走到走廊上,问旁边的警察问题。
他和警察说了相当久的话,才慢慢回到坐在沙发上的我们面前,说:“听说找到脚了,那确实是佩琪的脚没错。”
琳达闻言只是轻轻的摇头,露出难以言喻的不愉快表情,什么话也没说。
“在哪儿发现的?”亚文问。
“这栋房子的最深处,面对后院的墙壁前。那里因为有屋檐,地上没有被雪盖住。”
“有什么特征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说,然后又反问我:“你知道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现在不管听到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让我惊讶了。
“她的脚在大象上面。”
“什么?你的意思是她的脚在大象的背上?”亚文问。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是大象。记得佩琪的店House over Time Jewelers里,有只木雕的大象摆饰被偷走的事吗?”
“啊!”大家轻呼出声,都想起那件事了。
“两只脚的膝盖靠在一起,被放置在那只木雕象的背上。”
听到这句话后,大家一时都沉默了。隔了一会儿,我才开口问:“这代表什么意思?是咒语吗?还是别的什么?”我说。
“谁知道!”亚文说。
“琳达,你说呢?”
我看着琳达,以为她一定会摇头不说话,没想到她竟然说话了。“是洛多尼,一定是他。他小的时候就经常把鸽子或兔子尸体的部分,放在小熊布偶的身上。”琳达这么说。
“还有一件事。听说也找到两只手了。”
“两只手也找到了?在哪里找到的?”
“听说是在巴士里找到的。”
“巴士?”
“是的。葛利夏巴士休息站内,有辆巴士的一扇玻璃窗被打破了;那两只手就是被人从那里丢进去的。”
我们齐声叹气,再也受不了这种令人恶心的事了。我们都希望这个诡异的“茶会”能够快点结束。
“两只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黄色的颜料。巴士的窗户上贴着胶带,是用石头打破的。”
“是那样的吗?”我说完后,亚文立刻发问:“对了,两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齐。”
教授说。于是亚文双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说:“佩琪的情况和别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后说:“或许拥有神力的耶和华,发现用斧头比较轻松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说:“简直是把我们当傻瓜在耍。”


G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一面看着从我的右手采下的指纹,一面对我说:佩琪·卡达死亡的现场,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纹。这意谓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凶手。
可是,丹弗斯局长又说:根据尸体胃内的食物来判断,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发现的尸身,应该就是佩琪·卡达,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也就是说,佩琪·卡达死亡的时间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还有,这个尸身与后来发现的佩琪的头部,两者的伤口切面吻合;此外,两者的皮肤组织与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脚也一样。不仅手脚的伤口切面与头部、身躯的伤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肤组织也一样。局长还说教授现在正在调查凶手的指纹和凶手杀人的手法。
综合以上的说法,佩琪·卡达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颈部被勒致死。根据指纹的对照,我——洛多尼,于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在佩琪·卡达的家里,杀死了佩琪·卡达。可是,我从二日黄昏五点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铁窗外,警察分秒监视着我的行动,他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说,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去佩琪·卡达家杀死佩琪·卡达。因为那个时间我在拘留所的铁窗里。从这一点来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因此非常头痛。
可是,我一点也不头痛。那笔记本是来自未来的东西,不会有错。警察虽然不敢确定我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达是我杀死的。因为那本笔记本上写着佩琪是我杀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样没错。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曾经杀死佩琪·卡达这件事。只不过我不是在这个世界里杀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村子里杀的。
我在未来的坎诺城里,杀死了佩琪·卡达。我不只杀死佩琪,还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达。在白茫茫的、被浓雾深锁的未来记忆里,我把她们一个一个杀死了。因为她们都是该死的女人。她们爱说谎,是品行邪恶的低等动物,我强烈渴望可以杀死她们,这应该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吧!这当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实现神的希望。
不用怀疑,也不必怀疑,她们确实是我杀的。我执行的是正义的行为,因为神的行为绝对是正当的。有时,我会被这样的想像画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诺城,杀死了那些邪恶的女人。那时的我,手脚与耶和华相通,因此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当我来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时,我也一样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体。巨神耶和华以神力轻松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后用像机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样地,冷酷地撕裂女人们的身体。我与耶和华合体,我们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华是伟大的,所以,我也是伟大的。我在耶和华的体内,和祂一起维持地面上的秩序。当我在耶和华体内举起右手时,耶和华也会举起祂那拥有万倍于人类力量的右手;当我要抓起女人的身体时,耶和华便用祂那万倍于常人的力量,轻松地扯开女人的肢体。我们确实能这样,因为我们是伟大的。以色列的神是伟大的。
丹弗斯局长拿起身边的纸,用奇异笔在上面画图。画完后,他把纸竖起来给我看。他画的是“大卫之星”。这是以色列的象征。
“你知道这个图案吗?”他问。我点头了。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隐瞒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问,所以我很快就点头了。
“这是犹太教徒的大卫之星吗?”
我又点头,并说“是的”。我们这个民族在“大卫之星”这个图案下,长期过着忍受着痛苦的生活。
局长放下那张纸,继续问:“你是犹太教徒吗?”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虽然在“我是犹太教徒”这个意识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隐瞒这个事实,则是更辛苦的事。
局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点半,御手洗教授和汤姆·格兰西斯两人,在葛利夏医院里。他们在与解剖室相连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钳子夹着纱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头上的血痕时,响起了敲门声。
手上正忙而不便发出声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汤姆,于是汤姆便出声说:“请进。”一位名叫鲁克的警察走进来,他手里有个小小的粉红色信封。教授和汤姆都认识鲁克。
“刚才在医院的玄关,有个女孩子拿了这东西,说要交给教授。她放下这东西后就走了。”
鲁克说着,便要把信封递给教授。教授把沾着一点点血迹的纱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后,才转头面对鲁克,并收下那个信封。
“你说是个女孩子?”教授说。他翻转手里的信封,里里外外看着。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岁左右。她说她在前面的马路那边,遇到一个陌生人,那人付钱要她把这封信交给你。”
“信封上只写着御手洗教授,没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没有问那个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样的人?”
“问过了。她说是个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
教授边想边点头,然后说:“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吗?……这个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后要小孩把这封信交给在葛利夏医院里,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吗?”
“是的。就是这样。”鲁克说。
“为什么指名给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说。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说着,把信塞进白色工作服的口袋里。
“教授,您从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这里吗?”鲁克问。
“嗯,我一直和他在这里。”教授用手指着汤姆说。“几乎整个晚上都没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会儿。”
“在那个化妆品的笔上找到指纹了吗?”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纹。”
“那个犹太教徒的图案,确实是佩琪画的没错吧?”
“嗯,保证是她画的。”教授说着,拿起玻璃器皿,对着鲁克与汤姆无言地点头示意之后,离开分析室。

床头的电话响了,拿起听筒,听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哑的嗓音。“巴尼,你还活着呀!真是可喜可贺。”
真是个无礼的家伙!我说:“你是谁呀?”
我想知道现在几点了,便把手伸到枕头下找时钟,却摸不到。时钟这种东西总是要用时,就偏偏找不到。不过,从我头痛的情况来推断,现在一定还相当早。一大早就打电话来骚扰,况且言语无状,这人到底是谁呀?我应该没有这种朋友。
“我觉得还是叫一下你比较好。”
“巴格利吗?”我问。如果我认识的人里,有这种无礼的家伙,那就是这位警官了。
“是我没错。嘿,你没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迹!”真是个没常识的男人!他以为我得了梦游症,会边睡觉边喝酒吗?还有,就算我现在喝得醉茫茫,还是认得出这家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头海驴。
“我刚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没想到局长会亲自打电话给我这种醉鬼、废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着这么谦卑啦,你也有你的优点。”巴格利竟然也会说这种安慰人的话,真是难得。
“总之,你没死就好,我还有点担心你。”巴格利说话的口气和平常有点不太一样。
“你想知道我有没有被分尸吗?”我说。
“你以为我会说:有一条上面有你的头发的脚,被挂在树枝上。饶了我吧!”巴格利说。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现在几点了?”因为找不到时钟,我只好问巴格利,没想到他却说:
“呵!你竟然会问我时间!如果你还有时间观念,就应该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废话了。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我还想再睡一会儿。”
“我还以为你对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是几点几分这种事情没兴趣。好吧,现在是十二月四日,时间是早上十点十五分。嘿,你还想再睡吗?别想了,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
“又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的心情恶劣起来,直觉又有悲剧发生了。
“你好像已经清醒了。”
“是清醒了。”听到巴格利这种令人不快的声音,任谁都会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现在立刻来我这里。”
“什么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杀了吗?”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问。
“琳达被杀了。在迪蒙西小旅馆后面的林白广场。”
“什么?”这个刺激太大了。琳达被杀了?不久前说话还很有精神的琳达被杀了?
“她被分尸了吗?”
“琳达很完整。她卧倒在广场的中央,现在正在等车子来把她载走。你快点来吧!不过,路上要小心,外面雾很浓。”为什么不快点说这件事呢?刚才浪费时间说了那么多废话。我跳下床,随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冲出门。一走到门外,吓了一跳。雾浓得惊人,天地间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码外的事物。
雾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没有别的人踩踏过的痕迹。虽说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体饱经酒精与岁月的侵蚀,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实在快不起来。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浓雾之中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雾中也会变得非常陌生,好像是个完全不熟悉的场所。这种感觉很奇怪,很没有真实感。从我的住处到广场这段路并不远,在没有雾的日子里,大约只是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却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才走到。
林白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四个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这里。当初建造这个广场的人,或许想把这里打造成公园吧!因为从上往下看(其实这附近并没有可以从上往下看的高层建筑),广场的形状有点像飞机,所以才以此命名⑩。广场的周围是花圃,本来好像是要种花的,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见过这里有花。广场的地面铺着红砖,红砖上有几张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盖下,已看不出红砖地面了。
编注⑩:林白是第一位驾驶单人飞机飞越大西洋的飞行英雄。
我卖力地走着,心想应该就是这一带了。于是我向前跑,终于看到雾中有人群的影子。广场周围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后面好像还有一辆医院的车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亚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伙伴,亚文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但是,最感到悲伤的人,或许是我吧!对我而言,琳达是这个村子里与我最亲近的人。在琳达死了之后,她们的五人小团体,就完全从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来了。”巴格利和亚文站在一起,他们面前有两个白衣男子正在移动担架,准备将琳达送入车内。我和他们站在一起,也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过,雾很浓,我们的视界并不是那么清楚。
这悲剧已经不是言语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着,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我的眼睛直视着白茫茫的浓雾世界。如果没有“寒冷”这真实的感觉刺激着我,我会认为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昨晚还好端端在佩琪家里说话的琳达,今天却已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很难相信。
“琳达没被分尸。这点起码让人觉得安慰点。”亚文说。
“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有同感。在那么严密的警戒下,照理说琳达不可能被杀的;然而琳达明知外面有危险,为何她还会离开房间,到危险的户外呢?乖乖待在屋子里不是比较安全吗?
“是什么事情奇怪?”我问。
“你过来这边看。”巴格利举起右手,走到人群后面,然后站在红砖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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