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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权杖-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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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琳妹妹,收获不小呀,哇,有你用的杖,还有剑。”叶一夕叫得开心极了,那是把古铜色的杖,杖身上雕刻着两个紫玉族古文字“圣言”,递给了冰琳。
冰琳激动极了,语无伦次的叫道:“一夕哥,你好棒啊,李尧教授说过,圣言杖是紫玉族近代流行的名杖,传说由五十年前的炼木术师翠言炼制而成,翠言一共就炼制了五把,目前流传在埋骨之地一带,圣言杖准确的属性数据是给全系列异能增加1。2点异能攻击力,给全系列异能集纳速度增加0。5倍,这么好的杖居然让我给碰上了,哈!”
叶一夕看冰琳兴奋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喜悦,以后要是再有好的杖一定帮冰琳妹妹留住。他再一看地上的武器里,居然夹着把银白色的剑,拎起来一看,印满精美花纹的剑柄上赫然有“龙隐”两个紫玉族古字,疑惑地问道:“冰琳妹妹,你知道龙隐剑吗?”
“哇,龙隐剑,这把剑流传了二十多年了,一夕哥,你赚大啦,无数紫玉族的强力战士梦寐以求的极品啊,我上次去听剑术异能系教授孙有才讲的公开课,他说龙隐剑由二十多前紫玉族久负盛名的炼钢术师张苍突发奇想炼制而成,这把剑的配方至今无人能破解,张苍炼成了龙隐剑,凝视剑身一天一夜,长叹一声,辞去了紫玉族炼钢隐修会委员的职务,孙有才教授分析说,炼钢术师张苍看到自己亲手炼制的龙隐剑竟然如此完美,一时独沧然而涕下,张苍是觉得此生再也炼制不出更好的剑了,不由心灰意冷,归隐乡野。”冰琳看来在异能学院的成绩相当优异,每一节课都极其认真,列举课堂内容居然能娓娓道来。
“炼钢术师张苍看来不仅是个怪才,还真是个强人啊,炼制出完美的龙隐剑应该开心才对,居然归隐乡野了,我靠!”叶一夕惋惜不已,看到如此精美的龙隐剑,他不禁对神兵利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张苍的归隐乡野而惋惜不已。
“一夕哥,可能高手到了一定的境界,看到连自己都超越不了自我,如果是我的话,也许也会心灰意冷的,别说炼钢术师张苍了。”冰琳沉思道。
“说的有道理,冰琳妹妹,我记得听你说过属性数据什么的?那龙隐剑是怎么样的呀?”叶一夕问道,他黝黑的眼眸里透着无尽的好奇。
“一夕哥,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孙有财教授说龙隐剑的精确属性数据是,物理攻击力增加3点,剑术原力攻击增加1点,剑术异能攻击增加1点。”冰琳凝视着叶一夕弯卷的眼睫毛,介绍道。
叶一夕听了冰琳这话,手握龙隐剑用了一分力道,轻轻磕向旁边的大石头,“咔”一声,石头应声裂成两块,他忍不住叫出声来:“哇,果然是绝世好剑。”
“看你那得意样,一夕哥,我肚子都饿啦!”冰琳嬉笑道。
“好啦,优先解决冰琳妹妹的温饱问题。”叶一夕打趣道,说着打开身上的背包一看,仅有半块树瓜饼躺在背包的角落里,他拿起树瓜饼,递给冰琳。
冰琳推开树瓜饼,微笑道:“一夕哥,你都吃了一半还给我,真是没诚意,再说你自己都没吃呀!”
“这是我唯一的半只树瓜饼呀,还说没诚意。”叶一夕不觉脸上一副困窘的神情。
“傻哥哥,跟你开玩笑的,这都看不出来,说点正经点,我们去前方的埋骨之地弄点吃点吧!”冰琳眨着水灵灵的眼睛,建议道。
“好呀,听你的,冰琳妹妹,地上还剩下的三把武器,丢了可惜,还是带着吧。”叶一夕将地上的一把斧头,一把锤子,和一把匕首,尽数放入背包。
走了七里多地,两人终于到了埋骨之地,本以为埋骨之地不会有很多户人家,谁知道这里到处灯火通明,一眼看去,房靠房,屋靠屋的,少说也有上千户。埋骨之地街道宽敞,不少平民在逛街,看来这里的民风跟埋骨之地的名字一点都不相称,时不时看到摇摇晃晃的醉了酒的汉子被女人搀扶着,路边的摊档密密麻麻,做生意的小贩一个比一个吆喝声大,路边热气腾腾的小吃更多,串成一长串的油晃晃的舌形贝,放在火上烤过的香味四溢的奇虾,还有小巧玲珑的蒸得甚是养眼的昆明鱼。
嘈杂的街道上,叶一夕分明听到冰琳的肚子“咕噜”“咕噜”一阵阵地叫,有些好笑。冰琳仰着头,伸过手来,说道:“一夕哥,拿点钱来,我去买东西吃咯,顶不住啦!”
叶一夕一摸背包,糟糕,一分钱都没有,出门时老爹没给过钱,就给了干粮,只好支吾着说道:“穷得只剩内裤了。”
“傻哥哥,我带出来的钱也全都花光了,你不会叫我饿一夜肚子呢,还说能照顾我,哼!”冰琳盯着叶一夕微红的脸,不放过地说道。
“好啦,冰琳妹妹,我想想办法,怎么办呢,对了有了,我们捡到三把武器吗,加上我的精骨剑,我们拿到人多的地方卖呀!卖掉不就有钱了!”叶一夕想了个好办法。
“不错,这个想法我同意,不过呢,哪里人最多呢,让我想一想!”冰琳沉思起来。
左边路旁恰好有个木桶状的标志,仰头看去,半空中分明悬挂了硕大的“酒吧”两个紫玉族古字,门口进出的平民络绎不绝,冰琳欢快地叫道:“就是那儿了。”
第十六章 埋骨之地 <;上
埋骨之地的名字果真与这里的民风不太相称,不过平民们纵酒的纵酒,狂欢的狂欢,已是夜晚时分,街道上到处是做生意的,逛街的,搀扶醉汉回去的女人们,一派太平盛世的模样。
推开酒吧的门,乐声鼓声爆了棚的轰响,细细闻来一股浓重的酒香扑鼻而来,就算是不爱喝酒的人,进这里想来也会受这酒香的诱惑与感染,坐下来喝两杯还真是惬意的事情。除了喝酒的,就是打扮妖艳的跳舞的女人们,衣服穿得只够用来遮羞的,舞姿倒是美轮美奂。到处点着单翼鱼油灯,将酒吧内照得灯火通明,有处稍暗的角落里,十来个汉子卖力地敲打着始王兽皮鼓,吹着轮叶笛,拉着皮木琴,略带狂野的演奏风格,更让酒吧里的气氛疯狂到极致。
叶一夕拉着冰琳四处张望,好不容易看到不远处有个橡木桌子,坐了七个大汉在喝酒,看穿着也像是练家子的。叶一夕走到那橡木桌子旁,大大咧咧坐了下来,七个大汉诧异地盯着他,有个斜戴着宽边苏铁杉帽的汉子,朗声说道:“哥们,来找事的?”
“误会误会,看诸位豪侠体格雄壮,一定是好武之人,我特意给诸位送家伙来了。”叶一夕故作豪迈地说道,“哗”一声,将包里一把斧头、一把锤子、一把匕首加一把精骨剑扔到桌上。他猜得果然没错,几个汉子果然是练家子的。他们拿起桌上的武器端详时,忍不住啧啧称奇。
“这斧头失传十年了吧!”
“匕首当年紫玉城的钱爷用过的。”
“锤子也猛,六年前炼钢隐修会的得意之作。”
“都是真品!”
“大哥,的确行货来的。”
“要有了这批家伙去砍人的话。”
“那个叫利索呀。”
“这骨头剑,什么玩意,混里面充数的。”七个汉子议论纷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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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夕看到这汉子有强取豪夺的意思,也学几个汉子的口吻,故作冷声说道:“朋友,都是道上混的,玩家伙也不能坏了道上的规矩,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对吧!”
几个汉子听了叶一夕绵里藏针的话,犹豫不定起来,叶一夕趁热打铁,故作神秘地说道:“朋友,实话告诉你们,这批货正是紫玉城的叶爷弄到的,出货的渠道,我想诸位朋友多多少少了解点,叶爷弄到这批货后,在紫玉城不好出手,特地托我到埋骨之地找中意的买家。”
他们听到紫玉城叶爷这里,露出诧异的神情,互相望了下,那斜戴宽边苏铁杉帽的汉子,说道:“叶爷的货,我们埋骨八狼,自然要给足了面子,不瞒哥们你说,明早日头我们有个厉害的对头约我们在埋骨之地南边一点的红枫林见面,我们兄弟正为这事发愁呢,哥们既然是叶爷的人,可否帮在下几个兄弟出头,灭了那个厉害的对头,事成之后我们埋骨七狼答应送哥们一个上等的宅院,另加400元紫玉币。”说到400元紫玉币时,周围一圈人掉头过来,脸上露出惊诧地申请,盯着那斜戴宽皮苏铁杉帽的汉子看。
“大哥,小点声,别惹人注意了。”旁边有个头戴紧壳贝帽的汉子提醒道。
叶一夕心想,400元紫玉币看来是个不小的数目,人不能太贪,先解决冰琳的温饱问题吧,于是说道:“朋友,我们叶爷为人豪迈,广交天下朋友,你的事,本来也就是我的事,我明天有空一定去红枫林捧各位朋友的场子,诸位想下要是用了我们叶爷的家伙,你们那厉害的对头还厉害得起来吗?货的价格绝对优惠!”
“也是,哥们,三把武器我要了,20元,回去就说我们埋骨之狼给的价钱,够给叶爷面子了吧!至于那把骨头剑暂时用不着,哥们你自己留着。”斜戴宽皮苏铁杉帽的汉子说道,“哥们,明早你若来红枫林助阵,我们埋骨七狼一定将重酬逢上。”
“好,我明天尽量过去。”叶一夕接过20元紫玉币,如获至宝,随口答应了埋骨七狼,牵了冰琳的手走了出去。想不到自己以前一直当作宝贝的精骨剑如此不值钱,他不禁苦笑一声。
“一夕哥,你好棒呀,来钱这么快的。”冰琳发自内心地赞了一句,掩饰不住神采飞扬的神情。
“哈,钱很好赚吧,这次可以大吃一顿了。”
出了酒吧,旁边就是家餐馆,两人进去后找了个不起眼的桌子坐下,点了清蒸抚仙湖虫,爆炒软舌螺,细丝粉条炖野猪肉,大吃起来,几个菜烹饪得火候地道,热气腾腾,色泽、口味均可称得上乘,冰琳吃得稀里哈拉,还不忘大呼过瘾。两人齐心协力吃了个大饱,买单的时候,一听只要1个硬币,开心极了。叶一夕递给伙计1元紫玉币,找回了9个硬币,他第一次觉得,钱真是个好东西。
离开餐馆,找了个小客栈,笑眯眯的客栈掌柜早就迎在门口,说二位的客房早就备好。叶一夕细细想来,料定是埋骨七狼提前买的单,想到埋骨七狼明早会有个厉害的对头要对付,晚上还费心来帮自己准备宿处,那七狼就算不是好东西,对朋友还是蛮讲义气,也不用抚了这份人情。他拉着冰琳的手走入客房,安顿好冰琳睡下,他才放心回房就寝。
睡觉前,他不由想起莫兰驻地的血案,总觉得有很多疑点,在莫兰的不少人都有奇怪的举动,比如,孙原总管精明能干,说话滴水不漏;康水总管却总看孙原不顺眼,处处找碴;归来客栈里,忧郁四鬼留在莫兰的目的是什么,红叶精灵部落的伊凡与梦如千里迢迢过来北方的目的又是什么,还有那个吃树瓜面的骨感冷艳的神秘女人,到底什么身份;三叶族乐家神出鬼没地出现,壁画上的血案,屈雷大叔割头而死,似乎每一个人都有杀人的嫌疑与动机。
第十六章 埋骨之地 <;下
转眼已是次日清早,很好的天气,叶一夕叫醒冰琳,梳洗完毕,吃了早餐,收拾好行李,出了客栈门口,埋骨七狼早已等候多时。
“兄弟早!”斜戴苏铁杉帽的汉子招呼道,他改称叶一夕兄弟。
“嗯,多谢安排宿处。”叶一夕猜到埋骨七狼会邀请自己助拳,看到七狼也不感到意外。
“一夕哥,我们真要去帮他们呀,埋骨七狼看起来不像是好人。”冰琳斜着脖子,小声问道,她对七狼颇有戒心。
“冰琳妹妹,我总觉得埋骨之地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看起来繁荣,实则不然,再说红枫林本是通往雅晴长老所在的必经之路,顺路去见个世面也好。”叶一夕小声解释给冰琳听,转而对七狼说道:“我们走吧!”
“叶爷的人果然义气,其他地头不敢说,日后在埋骨之地有什么难处,尽管找我们埋骨七狼,在这里提我们的名号,没人敢动你们的。”斜戴苏铁杉帽的汉子转着灵活的眼珠子说道。
清早的埋骨之地已是熙熙攘攘的一片繁华,比境北村繁华的多,尤其是商人居多,南来北往的货车络绎不绝。一行人走出了埋骨之地的南边,叶一夕随口扯上话:“七狼的诸兄弟,都姓啥名甚么?”
“我排行老大,叫鲁大狼。”斜戴苏铁杉帽的汉子说道。
“今天太阳火辣辣的,杀人的好天气,我叫燕二狼。”头戴紧壳贝帽的汉子说道。
“兄弟,还是你卖的斧头好使,鄙人顾三狼是也。”提着褐灰色大板斧的汉子说道。
“匕首也不错,拿着痛快,在下赵四狼。”腰间挂匕首的汉子说道。
“不过,兄弟你昨天卖的那骨头剑实在不怎么样,用自己的顺手,钱五狼拜上。”背上挂一柄长铁剑的汉子扭头说道。
“钱五,少唧唧歪歪的,兄弟的那骨头剑也不错的,你不识货而已,在下齐六狼。”臂绑锤子的汉子嚷道。
“对付那厉害的对头,说实话我心里还真没底,我叫吴七狼。”赤手空拳的那汉子说道。
“我姓叶,名一夕,跟紫玉城的叶爷同姓。”叶一夕故意提了下紫玉城的叶爷。
“我呢,你们叫我冰琳好了,杀人的事我可不干的呀,我去看热闹。”冰琳摆摆手说道。
“小姑娘,我们爷们杀人,死也不让你动手的,放心好了。”钱五狼故作豪迈地说道。
“有叶爷的朋友帮忙,我们今天又多了分胜算。”顾三狼扬着眉头说道。
“那对头实在厉害,我们兄弟等下配合好了,我,燕老二,顾老三攻那对头的上盘,赵老四,钱老五,齐老六攻那对头的下盘,吴老七找机会发暗器将那对头往死里招呼。”鲁大狼耷拉着帽子说道。
“老大放心好了,对付那对头的阵形都烂熟于心了。”齐六狼抖了下膀子上的锤子说道。
“好在我们兄弟这几年也很少得罪人,结交了不少道上的朋友,今天够那对头受了。”吴七狼欣慰地说道。
“老大,人都到齐了吗?”顾三狼不放心地问道。
“废话,我鲁老大办事,兄弟们还不放心,道上的朋友放话了,今天不灭了那对头,以后就不在道上混了。”鲁大狼胸有成竹地说道。
“来的道上朋友有忧郁四鬼,芙蓉十二太子。”燕老二补充道。听到那两个名号时,众人一阵欢呼,一下士气大振。
“红叶双煞也来,还有话吗!”燕老二自信地说道,众人不禁惊呼起来,传说中的红叶年轻一辈中的高手,近十年还有比红叶双煞更激动人心的名字吗!
“血暮鬼婆王干娘也来,没话了吧!”燕老二补充道,他得意地说出血暮鬼婆王干娘几个字,“王干娘那年在归云城杀人,一晚上杀了一百六十七个,归云刘家庄的名头一夜之间消失在道上,死的一百六十七个每个人脖子上扎一把小刀,血放光了死的,次日中午,有人看到王干娘一个人坐在落霞城烟雨楼上吃面。”众人一阵骇然,随即纷纷叫好起来,五年前血暮鬼婆王干娘在紫玉道上声名鹊起,传说王干娘杀人就用一把小刀。
叶一夕听到这里陡然心里一动,有个莫名的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却想不起来到底哪里不对劲。
“除了这些成名已久的道上朋友,还有个人要来。”燕老二故意吊起众人的好奇心。
“谁?”众人心想芙蓉十二太子,忧郁四鬼已是让人闻风丧胆,连红叶双煞,血暮鬼婆王干娘更让人没话了,难道还有更厉害的?
“万里平原楚二公子。”燕老二说出万里平原的名号,众人震撼了,那件事天下皆知,三年前,楚二公子追杀千里无痕古秋月,从曼月村追杀到了中土西南的雄鹿地,途经上百个部落,追杀历程超过一万里路,天下最能逃的千里无痕古秋月依然没能逃出楚二公子的追杀,他逃到雄鹿地时,“扑”一声,屈膝跪在楚二公子面前,头如捣蒜般乱磕,说道:“楚二公子,我服你了。”说完这话,横刀自刎。
只有最无情的人,最冷静的人,最有耐心的人,才会追杀一个人追了一万里地,万里平原楚二公子恰好是这种人。天下黑白道上,敢惹楚二公子的有几人?即便惹上楚二公子的朋友,也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所以埋骨七狼放心了。
叶一夕想不到眼前素衣简服,貌不惊人的埋骨七狼,居然请动了这么多名动天下的人物,实在不简单,真有些小瞧埋骨七狼了。
众人走了近十里地,远远望到一片红扑扑的枫叶林,早春的枫叶出了奇的血一般的嫣红,疏落有致的枫树装点得大地红装素裹。
踏进枫树林的那一瞬,每个人似乎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如此美丽绝伦的枫树林,如此近在咫尺的死亡,仿佛在这人间仙境一般的所在,即便是死了,也不会有太多的痛苦,一股浓重的杀气,压迫得众人透不过气来。
第十七章 枫叶嫣红 <;上
众人小心翼翼地踩着脚下稀稀疏疏的红枫叶,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晨曦透过枫叶缝儿照射下来,晃得众人眼花花的,似乎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除了偶尔几片枫叶缓缓飘落的声音,红枫林里再没有传出其它声响。
没有人问还有多远,每个人心里清楚快到了,埋骨七狼事先信心十足,一踏进这红枫林,也感觉底气不够,那厉害的对头始终是他们心头的阴影,有那厉害的对头活着的一天,他们就得提心吊胆,虽然埋骨七狼近些年来富甲一方,处事低调,然而该来的始终要来了,算一算也是该来的时候了。大概这就是命吧,埋骨七狼注定要过一劫,其实他们本来还有一条路可以走的,那条路是逃,抛开庞大的家业,地位,只求一条命在。
抛开名利,那真比要了他们的命还难受,所以他们无法选择这条路,名利就是他们的命,名利没了,要一条贱命,苟活于人世,生不如死。他们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留下来决定放手博一把。
他们散尽了一半的家产,请动了道上几位名动天下的杀手,只为了杀一个人。
叶一夕听说红叶双煞,猜想那应该就是红叶精灵男女;那芙蓉十二太子,猜想就是归来客栈内听说的芙蓉山异能者血刃的弟子;而忧郁四鬼便是那天对阵三叶族乐家四兄弟的几个汉子;至于血暮鬼婆王干娘,听燕老二口气,应该就是那骨感冷艳的吃树瓜面的女子,只是年纪有些不符合;至于万里平原楚二公子,叶一夕实在想不出来是谁。
冰琳算是久经场面的老手,不过杀的都是土蜥蜴之流,至今为止没杀过人,她从来没想过要杀人,进红枫林以来,一路上感受到浓重的杀气,令她巴不得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她可没心思欣赏这红枫林的嫣红美色。
走了许久,众人骤然看到前方一棵枝繁叶茂的红枫树下,十二个人端坐在地上闭目养神。叶一夕认出正是那晚在归来客栈的六男六女,据说是芙蓉山异能者血刃的弟子,原来此行最终目的是来为埋骨七狼助拳。
“十二太子,别来无恙,劳烦你们大驾了!”鲁大狼快步走上前去,给芙蓉十二太子深深作揖。
“哪里的话,听说埋骨的兄弟们有难,我们十二太子哪里还坐得住,放眼紫玉,谁不知道我们十二太子杀人比吃肉还欢喜,谁敢动埋骨的兄弟,就等于动我们十二太子。辣块妈妈的,今天不捅那厮二十四个透明窟窿,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芙蓉十二太子中腰挂弯刀的年轻人傲慢地说道。
“太子,今天那对头也不是善茬子,狠角色来的,二十年来,我们埋骨七狼怕过谁了,这次真的不同,真的怕了!”燕二狼担忧地说道。
“人人都说燕老二舔刀口过日子的,一向是别人怕你,没听说过你怕别人,难道我们十二太子几天不下山,还真变了天的不成。”十二太子中一人语气狂妄地说道。
“今日与十二太子共同进退,实在是我们埋骨七狼的荣幸。”鲁大狼颇有领导能力,不忘记鼓舞士气。
“这话说得像个兄弟,七狼与我们十二太子,兄弟同心,其力断金,没有我们过不去的坎儿。”十二太子中腰挂弯刀的年轻人说道,看得出有点老大风范,问道:“鲁老大,那厉害的对头什么时候过来。”
鲁大狼长叹一声,说了一个字:“等!”
燕老二面露黯然之色,说道:“就算天塌下来,那个人也会来的。”
顾老三抖了抖斧头,说道:“四十年来,那人没有失约过。”
赵老四挠着头皮,说道:“他答应了别人……”,这话很显然说了半截子。
“……的事,他就算爬,也会爬来的。”钱老五默契地接道。
“确有其事,十五年前,他答应赴约紫玉第一高手落霞城主段无血的寿筵,前一夜路过忧郁边城一带遭到三叶族十大高手围攻,身中三十一刀,冰系异能伤及肺腑。”齐老六缓缓说道。
“次日落霞城主段无血的寿筵上,那人后背插了一背的刀,活生生爬来了。”吴老七说完这话,长吁了口气。
众人听了不禁心寒,十二太子的额头也渗出了冷汗。
“如此热闹的场面怎么能少了我们忧郁四鬼?”一个浑厚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众人扭头四望,鬼影子看不到一个,这时头顶上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几十片红枫叶纷纷扬扬地缓慢飘落,众人仰头一看,十二太子旁的那棵枝繁叶茂的红枫树上,坐着手执碧绿色短杖的四个汉子,众人见此功力啧啧叫好。
“鬼兄弟,果然修为盖世,鲁大狼拜一个。”鲁老大远远迎上作揖。
“鲁老大今日有难,我们忧郁的鬼兄弟们岂能坐视不管,嘿嘿!”倚在红枫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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