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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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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给一个纯粹的文科生科普科学道理是一件没有尽头而且看不到一点希望的事,林爸爸这些年的惨痛经历已经说明了这点。好在林爸爸现在已经默默屈服,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到一边听林妈妈以一副专家的架势宣传错落百出的科学知识一边淡定地点头了。
至于林郁,他现在只想提醒林爸爸把书房里那些会让林妈妈“以为自己看懂了”的书藏好点。
第二天早上,林妈妈调配了一杯据说卡路里比牛肉还高的饮料,然后看着林郁喝了下去,林郁刚听到林妈妈这样宣布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自家的蒸馏机一定已经被弄坏了,但是林爸爸安抚地朝林郁看了一眼,这一眼的大意是“你妈上次和国外合作考古项目结果连跟同事问早安都只能靠翻译,你觉得她能操作全英文的蒸馏机?而且以她从没及格的化学水平算得清卡路里这种深奥的东西吗?”
不管如何,林郁还是把那杯饮料喝了。再吃了两个白煮蛋。然后林妈妈给他穿戴整齐,并且严令他不准摘隐形眼镜、不准碰自己的头发,不准挽袖子,然后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以一种不知道她是在蒙古骑马的时候学来的还是怎么来的腔调信心满满地说:“儿子!出发吧!”
林郁被她拍得矮了三寸,背着装了林妈妈给程曦的“见面礼”的书包出发了。
因为怕公交上挤乱了发型,林妈妈昨天晚上给林郁准备了打的的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请朋友们吃东西的钱”“大家一起去玩的钱”“意外资金”等……林郁从林爸爸那里拿了不少化学试管,然后分别根据这些钱的体积用18×180或者20×200不同型号的试管把它们装起来,在试管上标明钱的用途,然后用工业胶带把它们胶成一排,看起来有点像一支排箫。还好林妈妈不知道林郁是这样放钱的——身为正常人的林妈妈,绝对可以想象林郁在众人面前把这支“排箫”拿出来的时候,周围的人会用怎样的眼神看着他。
“嗯,小鱼出发了。”程曦拿着手机坐在椅子上,脚搭在另外一张椅子上,顺手拨过衣柜里一排风格迥异的衣服,他自己穿衣服向来随意,可是沈泽的妈妈自觉自己是程曦的监护人,常常过来关心一下他的衣食住行,另外,还有“秦夫人”。
她大概是希望程曦拥有和她其他子女一样的人生,所以不管什么好东西,只要家里的子女有,她都会让老林给程曦准备一份。她没有想过——大概也不愿去想,以程曦的身份,这些昂贵的衣服,手工定制的极奢华的正装,根本没有用上的机会。
易云攸穿着一件简单的淡蓝色衬衫,下面是卡其布的裤子,靠在窗户边上,看着程曦。
“小鱼都走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不着急。”程曦转过椅子,看了一眼落地的穿衣镜,又看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衣柜:“我们自己开车过去,来得及。”
易云攸笑了笑,没有揭穿他。
林郁其实有一点说得很对,他是知道世故的人,他这个人,其实比谁都看得穿世故,就像他对宛然一笑一直淡淡的,就像他知道程曦其实是在考虑穿什么衣服能给小鱼一个好一点的第一印象。
但是,看得穿,不代表跳得出。
他终究是易云攸,他在游戏里闲云野鹤,是因为他不能像程曦一样无牵无挂地在游戏里建起一个那么大的帮派。他放弃林郁,也是因为他是活在规则里的人。
想通这一点,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我觉得,”他松开抱在一起的手臂,站直了身体,走到衣柜边,挑出一件黑色的Armani,扔到程曦身上:“你还是穿黑色好一点,穿白色太学生气了,镇不住那群小孩子。”
程曦接了过去。
“那你先走吧,我换好衣服就来。”
不出易云攸所料,一分钟之后,出现在宿舍楼下的程曦,穿的是那件“学生气”的白衬衫。也许易云攸嘴角不自觉带了笑,程大帮主顿时一脸严肃:“外面这么热,我懒得穿黑色!”
易云攸默默在心里笑了起来。
也许那群小孩子需要一个冷面一点的帮主才镇得住,但是,从小学开始就没当过乖乖仔的程曦同学,今天一直在冥思苦想的,大概是怎么穿得书生气一点,好让某个“书生”不要在那堆小孩子里感觉“举目无亲”吧。对于一个从初中就开始逃课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个艰巨的任务,毕竟“隔行如隔山”,他对书生的审美观可是一点不懂。
易云攸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地上了车,虽然心情并不算好,但是嘴角还是习惯性带着笑。
说起来的话,这还是程大少爷有生以来第一次顾及别人的感受吧。
47水果
程曦到集合点的时候;包房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他顺手玩着带盾徽的跑车钥匙——只有易云攸知道他紧张时会玩手上的东西。钱柜的服务生替他推开了门。
包厢里色调是暖黄色;PP和小药他们那帮学生党先到了,从衣着上看都是家境还不错的小孩;也不认生,点了水果拼盘和印度飞饼之类的自助餐在那吃,估计是没吃午饭。沙发转角里坐着一堆小女生,最中间的那个玲珑剔透,打扮得很日系,粉嫩的妆,看起来楚楚可怜的;自然是馨馨可儿,旁边几个小女生大概是她的同学,簇拥着她,程曦一进门她就发现了,抬起头来朝程曦甜甜地笑,叫“帮主!”。其余的人也纷纷叫帮主。包厢里顿时热闹得很。
程曦抬了抬手算打招呼,打量了一下包厢里的人,又回头看了一下包厢门外:“其余的人都没来?”
“来了一些人,出去点自助餐去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子说道,大概是看程曦认不出他,又自我介绍:“我是流夕七月。”
“副帮主没到吗?”程曦看了一眼手表,按理说这时候小鱼应该到了。
眼前的男孩子都是熟悉面孔,小鱼绝对不在里面,难道是迷路了?但是理科生应该很难迷路吧。
“宛然姐姐带着他们买自助餐去了。”程可馨很踊跃地回答,眼睛笑得弯弯的:“对哦,烽火哥哥,外面还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帮派的,刚刚他跟着服务生推开门,神经兮兮地看了一眼,就不见了。”
“而且是个美少年。”流夕七月表情平静地补充:“我刚刚出去的时候看到他还在走廊上,背着个大书包。”
程曦走了出去。
绕过房间的转角,走廊的栏杆边上,站着个青年,低着头,头发大概是刚剪过不久,短碎发看起来很柔软,让人觉得想要摸摸他的头。穿的是剪裁得很好的浅色衬衫,很衬肤色。
“林郁?”程曦直接叫了他的名字。
正低头看电子书的林郁抬起头来,茫然地“啊”了一声。
大概是不习惯隐形眼镜的关系,他对定位有点困难,先看了一眼相反的方向,再转过头来,才看到程曦。
不得不说,林妈妈确实是很会选衣服的,上次林爸爸要去IUPAC颁奖,正好是林妈妈选的衣服,结果上报纸的照片好看不说,还多出个女学生对林爸爸穷追不舍,最后学院出面,把她送去Caltech当交换生。
林郁的骨骼像极了林爸爸,都是清瘦修长的,所以身高不高比例却很好,这是地道的中式身材,不是西式的宽肩窄腰,而是一味地瘦,这样的身材穿不好真正原汁原味棱角分明的西装,所以林妈妈给他选了件材质柔软的浅色衬衫,整个人的线条都柔和流畅起来。下面也是深棕色的布料裤子,暖色灯光一打,整个人都是朦胧的。林郁平时的气质有点太内敛了,大概是中学时候被人欺负得太狠了,所以总是好像要竭力把自己变得透明一样。但是林妈妈给他找的衣服太出色,所以这点内敛也变得恰到好处。
程曦快步朝他走了过去。
林郁站在走廊边,大概是刚刚跑到眼镜店去新配的边框眼镜不太合适的缘故,他觉得脑子里暂时有点懵。
他设想过无数次程曦朝自己走过来的样子,但真正到了这一刻,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其实易云攸骗了程曦。
有些人穿白色是书生气,穿黑色就能镇住场,但是有些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只是他自己。
程曦就是这种人,衣服于他其实无所谓,他脸太好看,气质太耀眼,就算他站在酒吧走廊里一边吸烟一边玩手机,走过来的人也是跟他搭讪的而不是提醒他不要抽烟的。他就是程曦,穿得再“书生气”也是程曦。
程曦腿长,几步就走到了林郁面前,顺手揉了揉林妈妈特地交代过林郁不能碰的头发:“来了怎么不进去玩,大家都在里面、”
林郁紧张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偷偷看了一眼程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里面空气太差了。”
程曦笑了起来。
清朗的声音,灿烂的笑容,曾经距离那么远的东西,现在就在面前。但自己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我们先在外面呆一会好了,”程曦转身,背靠着栏杆,手臂支在栏杆上,带着笑跟林郁说话:“你到了多久了?”
“十三分钟左右,误差大概在三十秒内。”林郁毫不犹豫地说完,这才惊觉自己又露出了会被人排斥的一面:“呃,我是说,没有多久……不超过十四分钟。”
认识易云攸和程曦的人,都说易云攸好相处,其实真正熟悉程曦的人都知道,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是世界上最和善最让人喜欢的人。只是前提是他愿意。
比如现在,他就为了不让林郁紧张而没笑出声来。
“你家离这里应该很近吧,吃了中饭没有?下面有自助餐,我带你去吃点。”程曦转移话题。
林郁实在太紧张了,他整个人都是绷紧的,程曦简直就像一个小太阳,在他身边发出万丈光芒,他被烤得背上出汗,喉咙发干,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对,对了……”被他一提醒,林郁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赶快把背上的书包取下来,拉开拉链,在程曦看见里面那些每一件解释起用途都要讲半天的东西之前,把林妈妈准备的那只巨大的饭盒掏了出来。
还好,这个饭盒的一部分是林爸爸做的化学冰袋。
林郁把隔层揭开,露出下面那些看起来很诡异吃起来更诡异的水果碎块。
有个说法是说,有些吃素的人说吃肉是吃动物尸体,但吃素同样是在吃植物尸体。
而这个世界上最能让人体会到“植物尸体”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林妈妈做的水果碎块了。
“这是我妈妈让我带给你的水果沙拉,因为我说你是我很喜欢的朋友……”林郁撒完谎,耳朵尖都红了,拿起饭盒里准备的筷子,递给程曦:“你吃一块就行了,其余的我来吃,嗯,这块比较小。”
程曦发誓他这辈子没吃过这么诡异的东西。
但是,在他把哪块混合着酸味和咸味的草莓吞下去之前,林郁已经面无表情地一块一块往嘴里塞那些大块的西瓜和哈密瓜了。
“其实,没必要全吃完吧。”程曦硬咽下去了那块草莓,震惊地看着林郁。
“我答应我妈妈,会让你吃完这些水果沙拉的。”林郁皱着眉头,用力嚼着一块没削干净的雪莲果:“现在算我帮你吃,不算骗人。”
就算早知道林郁就是那种全世界都在撒谎他还说真话的人,但程曦也看不下去了。
“还是我自己吃吧,顺便去自助餐厅打点东西来。”程曦从他手里接过了这盘杀伤力不亚于炸弹的水果沙拉,指点林郁:“你先去包厢里呆着,阿云也在里面。对了,别告诉他们你是子非鱼,就说你是嗷嗷嗷,南风不会出现在我们帮派聚会中的。”
林郁听话地“哦”了一声,还不忘告诉程曦自己多年吃林妈妈的菜得出的经验:“你吃的时候用力咀嚼,然后很快地吞下去就行了。”
程曦的回应是一个耀眼的微笑。
林郁默默红了耳朵,背着大背包去包厢了。
包厢里已经开始唱起歌来,程可馨在跳宅舞,不知道从哪里摸了兔耳朵带在头上,PP在唱歌,小药在笑,一堆人笑着闹着挤成一团。
林郁默默溜了进来,发动自己天赋技能“隐形”,第一时间找到包厢里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下。
不过那个地方还坐着一个人。年纪比唱歌的那堆人要大,大学生的样子,嘴角习惯性带着微笑,温文尔雅的样子,他穿了件淡蓝色的衬衫,解了一粒扣子,他的五官没有程曦那样耀眼,而是很温和的那种俊美,让人如沐春风。
林郁把书包放在一边,坐了下来。
“步惊云。”那个人自我介绍,对着林郁笑:“你呢?”
“我,我叫嗷嗷嗷。”林郁连忙按程曦讲的说法回答。
那个人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眉眼都是弯弯的,大概就是别人常说的桃花眼。
“别骗我,我知道是你,”他对林郁笑着,就像在游戏里千百次叫林郁那样,笑着低声叫他:“小鱼。”
程曦再进来的时候,端着的饭盒已经空了,跟着他的服务生手里端着不少东西,大概是烤肉炒菜之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把桌子上的零食清开,让服务生把林郁的午餐放下来:“你也是个肉食动物吧……”
林郁茫然地看着他。
“其实人类应该是杂食动物吧。”他低声说。
易云攸笑得被水呛了一口,程曦神色不善地瞟了他一眼,后者只好捂着嘴低声闷咳。
“别管了,先吃吧。等会还有活动,你得积攒点体力。”程曦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十分慵懒地伸展身体,明明是平淡的动作,他做起来就很有看头,他天生就是这种人,走到哪里,别人目光的焦点就在哪里。
林郁默默地扒了两口饭,忽然抬起头来,看着程曦。
程曦慵懒靠在沙发上,被他这样看着,也不动,眯着狭长眼,也带着点笑意看着他。
林郁连忙低下头去,还好包厢灯光暗,看不出来他耳朵有多红。
“你没吃完水果沙拉吧……”林郁低声问。
“什么?”程曦勾着唇角笑起来:“你声音太小了。”
林郁抬起脸来,责怪地看着他。
程曦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带着光芒的人,笑起来尤其张扬耀眼,他似乎天生就适合这样肆无忌惮地大笑,不像易云攸,易云攸适合温文得体的微笑。而林郁,大概就适合一脸严肃地报专业数据。
“这只能算是我骗你……”他得意地对着林郁笑:“不能算你骗你妈妈,两全其美,多好。”
其实,有件事林郁没说。
他之所以不想在水果沙拉的事上不听林妈妈的话,是因为在隐形眼镜上的事他已经不听林妈妈的话了。
其实,如果只是隐形眼镜不舒服的话,他也可以忍受,毕竟他要见的是程曦,是他很喜欢的程曦。
但是,今天来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服饰的作用。
除了保护身体,除了遮蔽隐私,除了各自的功能。服饰其实就像一层外壳,正式的,嘻哈的,优雅的,性感的,人们依靠服饰遮掩或修饰真正的自己,发型也是一样。
他以后也许还会穿着这种衣服,也会一直留着这个发型,却不能一直戴着隐形眼镜。
他觉得,所谓最好的自己,也应该是做好了课题,拿了周培源力学竞赛一等奖的自己。
而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那个戴着厚厚近视眼镜的,安静的林郁。
他不想让程曦看见那个“显得很好”的他。
他想让程曦看见最真的他。
进游戏,接近程曦,都是为了让程曦看见自己,而不是为了掩饰自己。
他只是想要找一条路,一个平台,能够平等地站在程曦面前,以平等的身份,跟他问好,和他说话,让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如果不喜欢自己,就说明他不会喜欢自己,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而已。自己可以和他做朋友。
仅此而已。
48合唱
于宛然进来的时候;包厢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一个团队,或者说一个群体里,总会有那么几类人,像程曦一样的领导者;像易云攸一样闲坐钓鱼台的人;像流夕七月那样游离在边缘的半透明人;最后;就是负责团队繁荣度的;往往也是让人对这团队留下第一印象的人;像馨馨可儿PP这种会来事的人。
而普通的人,看一个团队也好,看一个事件也好;都只能看见最后那种人,因为他们最热闹,最抢眼,所以看什么都是雾里看花。就像看史书,只看见忠臣和奸臣,看不见皇帝,看不见百姓,看不见那些世代簪缨的大家族和皇权的斗争,看不见朝廷的党派,于是也只看了个故事出来。
有句话说:阳光之下并无新事。看得穿的人,就看不到新故事了,看到的都是必然的规律。项羽的死是必然,王莽的败是必然,岳飞的千古遗恨也是必然。
不过现代社会,人都是随波逐流的苇草,被时代的洪流推着走,上学,毕业,找工作,看穿看不穿,也没什么区别。
程曦把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半眯着狭长眼,看着这包厢里的热闹景象。看了一会,转过来看着林郁。
这个像是迷路一样闯进来的小杏林,又是哪类人呢?
程曦暂时给不出答案。
不过,他大概不属于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种。
他这种人,通俗点说叫学者。
医生没有国界,但是医生救的人有国界。学者有国界,但学者的成就没有国界,甚至没有时间,没有朝代。造纸术是汉朝的还是唐朝的,又有什么关系?巴比伦已经消失,埃及也不是几千年前的埃及,朝代会过去,国家会消失,而学者的成就一直在这里。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学者都活得很超脱,不懂政治,不懂时势,连对金钱的概念都淡薄得可怜,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标准低得让人无语,概括下来只有五个字:饿不死就行。
人生百年,不过转瞬间,很多物理学家穷尽一生都只能窥到已知的物理世界的边缘。但如今物理学的基础,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人用短暂的生命一层层累积起来的。有时候,你一句话就可以念完的一条定律,也许是几百年前某个人穷尽一生才探索出来的。牛顿堪称天才,也只能奠基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的大脑堪称神迹,但也只能止步广义相对论而已,也许几百年后,广义相对论也会成为中学课本上必背的定律,成为短短的几行字,而到了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无数人的人生累加而成的,那些简短的名字,都是曾在这个星球上生存过的人,而科学史,更是一代代学者生命的原始累积,从茹毛饮血,到笔墨春秋,到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宇航时代,相比之下,那些被称为钱的小小纸张,那些华丽的符合潮流的衣服,那些在舌尖味蕾上转瞬即逝的美味,都太不值一提。
很多人为了活而活,而对于像林郁这种人来说,食物和衣物,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是为了探索这个世界的本质。
程曦以前没有接触过被他称为学者的这类人。
他母亲的母家姓林,现在被人称为秦夫人,林家也是个大家族,建国之后迁居香港,几代人的累积,据说祖上和林则徐的林有关系,他骨子里是个半个林家人,现世繁荣,鲜花锦簇,烈火烹油,子弟皆纨绔,走马踏红绮。都和“学者”两个字沾不上半点关系。他名义上的弟妹过十六岁成人礼,乘豪华游轮环游世界一周,船上夜夜笙歌,Party从希腊海一直开到加勒比海峡。
他本该是另一类人——永远不会和林郁有交集的那类人。
但他是个私生子。
私生子不会有那么多人簇拥,也不会有那样嚣张的气焰。他见过奢侈堂皇到极致的生活,也被当做过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他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匙的少爷,也没法活得像个坦荡平凡的正常人。他两者都是,又两者都不是,所以他是个永远的局外人。冷眼旁观。
其实这个世界少了谁都能继续运行,这个世界上缺了你就天崩地裂痛不欲生的人只有你的父母而已。一个人,和这个世界最原始也是最牢靠的纽带,就是家人。
可惜程曦的父母见他的次数是按年算的。严格说来,他连一个能称之为家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他慷慨,所以他也冷漠,所以他还花心,因为他根本没有踏踏实实地活在人群里,所以他对人群里的什么东西都不在乎。
严格说来,他其实是个有性格缺陷的人。
“……其实我觉得你玩玩浣花也不错,”趁着歌曲的前奏,易云攸在低声和林郁讨论副本:“浣花要控场,比杏林更好。”
“但是杏林在团队中更重要。”林郁正准备摆出杏林的重要性计算公式,瞟了一眼屏幕:“嗯,我算过,平均每首歌的前奏是25秒,现在已经过去21秒了,我念不完公式的,所以我们等下首歌再讨论吧。”
易云攸无言以对地看着他。
林郁大概把这表情看成了不满,于是用自己觉得很有人情味的方式安慰他:“我统计过了,下首歌是那个叫‘周杰伦’的歌手的,他的歌前奏都很长的。”
易云攸叹了口气,隔着林郁看了看正悠闲地盯着屏幕的程曦。
“别看我,我可不知道下首歌前奏是多少。”程曦笑起来,右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支在额侧,看起来和林郁颇亲密。
他知道不止一个人在猜林郁是谁。于宛然从刚刚进门开始就在瞄这边,她最近一直在刻意弄出一种“我们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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