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网游之与光同尘-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人心其实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而他其实是很果断的人,不和喜欢的人谈恋爱确实是他的准则,不过他也没遇见过喜欢的人。所以他只是不和喜欢他的人谈恋爱而已。

他不喜欢亏欠,不喜欢女生的眼泪,所以从来不给人希望,唯独对林郁是个例外。

他喜欢林郁的眼神,全身心信任着的,无论他说什么都相信的眼神。他喜欢林郁这个人,真挚直接,有时候却有着出人意料的温暖,他喜欢林郁信仰的东西,和努力计算数据时候的表情,林郁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的那些人,他虽然笨拙,却也是以自己的方式,在很努力地善待着这个世界。

所以程曦没有疏远他,不仅没有疏远,反而主动接近,一次次的,明里暗里,有意无意,很多次他都没有真正谋划过什么,而是本能地想把这个人留在身边。程曦并不想对林郁做什么,只想给他倒杯饮料,摸摸他的头,看着他坐在自己房间里认真地玩着游戏,就已经够了。

他不去想这背后是什么。

只是,这世界上的事,都要有面对的那一天。

他人生难得逃避,只这一次,用不明不白的借口把这个叫林郁的人困在身边,偷得两个月相处的时间。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他想要的东西最后都得不到,他清楚这一点,也不会掩耳盗铃地安慰自己林郁会是个意外。

他知道,想要什么东西,就要自己去抢,这个世界对他从未慷慨过,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回宿舍的路很短,他背着林郁爬上宿舍的楼梯,开门的时候,林郁迷迷糊糊地哼了两声,像是要醒过来,最后却只是含糊不清地叫了声:“程曦啊……”

“我在。”

然而他比谁都清楚,他不会永远都在。



把林郁安顿好,脱了鞋子,盖上被子,替他摘了眼镜。

并没有多惊讶,午睡的时候他曾经有过惊鸿一瞥,满室阳光灿烂,刚睡醒的少年有着他见过的最清澈干净的一双眼睛。

他知道很多事,就像林郁一直藏着在背的GRE词汇,就像林郁一直没有仔细形容却仍然可以从只言片语中想象到的林家父母,就像林郁从来不说自己的专业水平,他也知道,以林郁的计算能力,绝对是S大最顶尖的学生之一。

打开电脑的时候,邮箱提醒有新邮件。

是晏斯梵发来的,他曾经托他查一点东西。

邮件并不大,寥寥几行字而已,其实就像林郁说的,那些曾经照耀一个时代的人,最后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几行字而已。就这样已经非常了不起。

程曦很快就看完了,拖进垃圾箱删掉,

并不算太意外。

林郁的父亲是林子铮,院士,98年化工部改组,他挂在其中一家化工企业名下,现在还在Q大做着客座教授,只是太学术了,没有什么名气。他母亲的名字程曦听过,沈白鸿,在收藏界那群老头子中显得意外地年轻,却是名气很大的收藏家,并非学院派,而是无师自通的民间高手,常常把所谓的专家衬得相形见绌。她的收藏相当浩瀚,名下有一座私人博物馆,就建在S城。程曦曾经在南仲远那里看过一眼她在电视上做的一期节目,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她讲的是真传,上至士大夫的金石书画,下到民间的风俗人情,一通百通,不用佶屈聱牙的专业术语和诗词,娓娓道来,老妪能解。连南仲远都感慨说,只有像她这样,在自己从事的行业达到这种了如指掌的程度,才配得上专家那两个字。

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林郁,以后大概也会成为在自己专业领域很优秀的人。

其实,他现在也已经是很优秀的人了。

82利息

程曦走之前;S城的桂花已经开完了。

南仲远还特地请他们去秦陆家吃了顿饭,至于为什么要在秦陆家吃饭;他的理由是这样的“只有在秦陆家里;我才能做出温暖的饭菜……”

对此程曦的回应是冷哼一声:“是发春的饭菜吧?”

南仲远心情好;也不回他;仍然是笑眯眯的,走前还不忘和小鱼挥手:“小鱼记得到时候要来啊。”

林郁认真地点头,在他心目中;因为秦陆是他的好朋友,所以他要对秦陆喜欢的南仲远好一点。

其实林郁本来想带白小胥一起去吃的;因为白小胥经常说吃东西心情会变好,但是白小胥问了时间之后说没空,他有事情要做,林郁问他是什么事,白小胥咬牙切齿地说“去教训一个变态。”

林郁给他科普了一下精神病人受法律保护后的常识之后,很不放心地离开了。好在白小胥不像林郁一样对运动没天赋,他业余兴趣广得很,除了没事练瑜伽之外,据说小时候被同学欺负还练了跆拳道,按理来说是不会吃亏的。

去秦陆家那天下了小雨,秋雨下起来,空气也清新许多,程曦嫌跑车不好开,弄了辆SUV来,看见水坑就直接轧过去,虽然关了窗,林郁还是吓得缩了一下,程曦哈哈大笑。

雨后天空一碧如洗,空气里有潮湿泥土混合着青草的味道,秦陆家的桂花树已经开完了,叶子是深翠色,南仲远蹲在树下的石凳上择菜,一边还心情很好地哼着歌。今天时间足够,他准备了不少费时费力的菜式,前两天有朋友从东北回来,给他带了条桂鱼,他小心翼翼地养了两天,巴巴地带到秦陆家来献宝,准备做松鼠桂鱼,剥冬笋切花菇处理配菜,一样一样在小石桌子上码好。秦陆接了林郁程曦他们进来,端了茶水水果,自觉地洗了手过来帮他剥虾仁,南仲远切了一片藕片递到秦陆嘴边,秦陆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接了。南仲远顿时翘起嘴角,眼睛里的笑意都要飞出来。

他们明明认识不到两个月,却默契地像认识了半辈子,南仲远站在流理台前面片鱼,围裙的系带松开了。叫秦陆,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他伸手揽着南仲远,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上了。南仲远举着带着鱼腥味的手,笑眯眯地看着他给自己系围裙。

南仲远平素看起来稳重,其实玩心重得很,他把桂鱼骨头片出来,鱼肉打了花刀,用盐和料酒加了鸡蛋清腌好,秦奶奶不太喜欢清淡口味,他改良了一下做法。做完这些,他有些无聊地张望一下,发现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秦陆个子高,弯着腰的时候脊背线条尤其好看,这场面看起来又听话又养眼,南仲远心情大好,轻轻踢了一下秦陆。

秦陆回头,皱着眉头看他,他正在做事,给了南仲远一个“你敢再踢一下”的警告眼神就转过头继续做事了。

南仲远转回来,在装花雕的坛子里一层一层地铺好笋片、香菇、刺参、虾仁、瑶柱、鹿筋、鱼翅、鲍鱼……,弄好了佛跳墙的材料,又转头看秦陆,趁秦陆不注意的时候,又在他身上踢了一下。

谁知道秦陆的手快得吓人,伸手就抓住了他脚踝,把他往自己的方向一拖,迅速起身抵住他胸口,先把他摔下来的去势稳住,然后一把捉住他后颈,另一只手臂勾着他的腰,把他的脸按到离地面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我错了我错了,”南仲远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火速认错:“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秦陆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继续按着他。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南仲远忧伤地叹气:“你这么按着我,就没人做菜了,还有客人在的……”

秦陆冷冷地哼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不威胁你了,你放开我好吧?”南仲远求饶:“你再不放手锅都要烧穿了。”

秦陆面无表情地松开手,看也不看南仲远一眼,又蹲下去剥鹌鹑蛋了。

南仲远忧伤地揉了揉被掐红的后脖子,认命地继续做菜,一边做菜一边小声嘟囔:“掐这么重,不就是踢了两脚吗?怎么算都还回来了。”

然后,在他剥荸荠的时候,屁股上还是被某人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

起身去拿更多的鹌鹑蛋来剥的廘战大人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利息。”



虽然主厨大人因为手贱被人殴打还收了利息,但晚上的菜色还是不错的。

也许确实是有着好心情的缘故,这次的菜比以前都好吃很多,松鼠桂鱼的肉嫩且白,蒜瓣一样一码一码的,淋上香菇和冬笋丁的汤汁,让人食指大动。程大少爷御笔钦点的佛跳墙也做得很好,揭开罐盖时整个院子里都是鲜香味,因为加了干鲍和瑶柱的缘故,又是南仲远特地煨炖了四个小时的老汤,汤汁鲜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林郁喜欢吃鹿筋和鱼肚,程曦就先舀到自己碗里,再给他挑出来,南仲远顿时趁机找回场子:“程少,怎么样啊?入不入得了您老法眼啊?”

程曦不为所动:“马马虎虎吧。”

“难得啊,程少竟然也会说好话。”南仲远对程曦的评价标准了如指掌。

程曦瞥了他一眼:“你店里要都是这样的菜,也不会一年亏那么多钱了。”

“这些菜我才不放到店里卖。”南仲远向来没什么勤劳致富的潜力:“也就在这里,我才这么做这么麻烦的菜,到了店里哪有这个闲心。”

秦陆夹了一筷子菜,不知道是夹到不喜欢吃的了还是本来就是夹给南仲远的,顺手就放到了南仲远碗里。

“现在知道表扬我了,”南仲远瞥了他一眼:“刚刚踢我的那个人不是你了。”



吃完饭,南大店主懒洋洋倒在秦陆床上,翻秦陆的小学照片来看,慢悠悠地拿出手机来拍,林郁没他那么无聊,偷偷摸摸地背GRE词汇。

程曦和秦陆在厨房洗碗说是洗碗,其实程大少爷就是站在旁边看,秦陆把剩菜端进冰箱,系好围裙,一丝不苟地把每个碗洗得干干净净,码得整整齐齐。

程曦站在旁边看了半分钟,无聊地拿出烟来吸。

“喂,廘战,你其实是个机器人吧?”他对秦陆的面无表情有感而发。

“不是。”秦陆毫无一点幽默细胞。

程曦习惯了林郁,爱屋及乌,对秦陆的态度也不以为意,吸了一会烟,又打开嘲讽技能:“你好歹也是我们公会的骨干,怎么会看上南仲远这种人的?”

“他人很好,做菜很好。”秦陆把最后一个碗放回碗架上:“我们不会在一起很久的。”

他的语调平淡无波,仿佛他说的只是“今天天气不错”。

程曦虽然经常在南仲远伤口上撒盐,但对自己朋友还是维护的。

“怎么,你还想始乱终弃?”程曦语调是玩笑,但是熟悉他的都知道,这绝不是在开玩笑。

“我们的生活悬殊太大,以后走的路会很不同。”秦陆平静得就像在分析别人的事:“他对金钱没有概念,不习惯被约束,他的生活圈子比较高层,消费也高,我的消费水平属于中下,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冲突。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细节问题就会被忽视,等到以后感情冲动消失了,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我最终会拖累他,而我的自尊会受到打击,很可能会心理扭曲,感情慢慢被消磨掉,我们就分手了。”

就算程曦见过再多怪人,也被眼前这一个惊讶到了。

“你确定你是在说自己的事,不是在背书上的话?”程曦眼神凝重地看着他。

“你不用再明知故问了,我知道你是很聪明的人。”秦陆平静地和他对视:“林郁和你也是一样的,林郁智商很高,又走在正轨上,他以后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人,我们以后都只能仰望他。而你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最多不过是在游戏里当个工会会长而已。你是很骄傲的那一类人,不能容忍自己一辈子都配不上林郁的。你最难过的那关不是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的心,你的心太高傲了,要忍受这样的压抑,你要么离开林郁,要么变成另外一个人,没有第三个选择。”

如果说程曦是火,那秦陆应该就是冰,看起来剔透,却有着让人寒心的坚硬,简洁得像一面镜子,清晰照见所有人的弱点。

世人皆有痛处,程曦原本没有,后来有了,今天被秦陆一箭穿心。

很多人说程曦是烂人,大抵是因为他谈的也是很烂的恋爱,来去自由,毫不挂心。很多人都觉得是因为他品味差,他是烂人,所以不愿意好好谈一场恋爱,找个优秀正经的女孩子。其实是程曦不愿意找。

找了,也要配得上才行。

他是程曦,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会展露最好的一面,成为优秀耀眼的人,让那个人想起他的时候都是骄傲的。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要成为巍峨的高山,风狂雨骤,他一个人全部挡下。他做所有的事都是这样,像燎原烈火,轰轰烈烈,这世界对他来说是等待征服的广袤疆域,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被关进了笼子里的,就不叫程曦了。天长日久,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像被锁在笼子里的老虎,最怕的就是别人看见自己被囚禁的样子。何况那个人还是林郁。



不过程曦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这样说的话,你前天就不应该跑来找南仲远。”程曦虽然平素脾气坏,但那其实只是不耐烦,不想废话,懒得忍受。而今天,却是直接和秦陆针锋相对。

秦陆垂了一下眼睛,又抬起来。

“他说他想要一个能让他开心的生日礼物。”他简短地解释,仍然平静地诘问程曦:“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还留在林郁身边。”

83绸缪

十一月二十七;程曦离开S城,他没按秦夫人的安排跟什么严家人一起走,而是自己订的机票。让南仲远开车送他去机场——林郁不会开车,送程曦走自己就没法回来。

南仲远整天赖在秦陆家不肯走,对这苦差事很是不乐意;不过他比程曦还是多了不少人情味,也隐约知道程曦这趟去北京不是什么好事;一边开车一边絮絮叨叨:“……你在那边小心点,别跟在这边一样嚣张了,皇城根下很多能人的,你要在那边和人杠起来;说不定要吃亏的……”

程曦靠在后排座位上,正勾着林郁一起看PAD上的电影;手指搭在林郁肩膀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林郁头发。对他的叮嘱很是不以为然:“你是女人吗?这么啰嗦?”

“好心当成驴肝肺啊。”南仲远最近心情好,感慨了一阵,又叫林郁:“小鱼一个人在学校,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林郁扶了扶眼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的。”

“行,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来找我。”南仲远笑眯眯地关照他。

“你要点脸行吗?”程曦瞥了他一眼:“你这段时间都赖在廘战家,小鱼去哪找你?”

南仲远笑了起来:“小鱼可以也来秦陆家玩的。秦奶奶很喜欢小鱼。”

程曦哼了一声,把林郁的手机摸出来,输了个号码。

“有人欺负你就打这个电话。我后天就回来,你住在我宿舍,别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林郁“哦”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机收了起来,倒是南仲远,好奇地瞟了一眼后视镜:“谁的电话?不是是陆沉的吧?”

“专心开你的车。”程曦懒得搭理他。

“我知道了,是阿梵。”南仲远笑起来:“陆沉说阿梵要回来了,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阿梵最近怎么老往国内跑……”

“大概找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了吧。”程曦懒洋洋地说。



林郁的GRE考试排在十二月一号,没办法趁程曦在北京的时候考,只能到时候装成去上课了。

虽然程曦让林郁继续住在他宿舍,但是林郁还是买了很多食物,准备回去看看白小胥,因为时间还早,而且南仲远送他回来的时候还去了趟云顶小食,他还从南仲远那里打包了一份牛肉拉面和店里放着的水果沙拉,拿回去给白小胥当早餐。

寝室里的温度很舒适,白小胥同学睡得四仰八叉,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白天时看起来很可爱,睡觉的时候就翘起来,蓬蓬的像蘑菇头。被子早被踢到一边,被当做睡衣穿的背心也睡得卷起来,露出圆滚滚的肚子,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吃太多。

林郁轻手轻脚地把食物都放好,然后把装牛肉拉面的碗揭开,自己坐在桌子前面开始做GRE真题。

过了半分钟,穿着背心短裤睡得正开心的白小胥忽然坐了起来。眼睛还没睁开,皱着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好香……”他揉着眼睛,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看着林郁,有点茫然地问:“给我吃的吗?”

林郁一边飞速在纸上写着一串一串的英语一边点了点头。

白小胥迅速把被子踢到一边,从床上爬了下来。去洗漱之前还凑到牛肉面前看了看,对林郁带的早餐表示了肯定:“一定很好吃,我去漱口。”

林郁写完一篇ISSUE题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正一边盯着牛肉拉面一边刷牙。

“你去欺负那个精神病人了吗?”

在林郁的词典里,变态心理疾病精神病人,上次他就跟白小胥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白小胥很直接地告诉他“跟你说你也不懂的,我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白小胥含着牙刷,呜呜了两声,然后从他放东西的架子后面抽出一根棒球球棍来。

“打人是不对的。”林郁努力劝说他。

白小胥朝他做了个“stop”的手势,然后跑进卫生间,过了五秒钟,拿着毛巾走了出来。

“我没准备打人的,我又不准备犯法。”白小胥难得这么有法律意识:“我要在他最擅长的运动上打败他。”



吃完一整份牛肉面和大半份水果沙拉之后,白小胥对南仲远的厨艺进行了肯定,并且询问了云顶小食餐厅的菜式价格,得到林郁回答之后,很干脆地表示“我买不起。”林郁则很有朋友义气地表示“下次我带你去吃,程曦说南仲远会给我打折。”

白小胥同学吃饱喝足,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爬到床上,又开始补觉了。

林郁默默做了两套题,看了看白小胥的作业,帮他把不会做的题目做了,然后趴在白小胥床边,小声地叫:“白小胥,白小胥……”

白小胥翻了个身,哼哼了两声。

“你一个人在寝室,记得锁门。”林郁很谨慎地吩咐他:“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白小胥人事不省地“嗯”了一声。

林郁收拾好东西,把要带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在书包里码好,然后锁上门,回程曦的宿舍去了。



程曦到北京时是上午十点,他以前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北京,不知道单单是因为时机问题,还是潜意识不想来这里。

昔日郁达夫写故都的秋,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连随便赁个老院子住着,也能坐在槐树下看漏下来的日光。可惜程曦到的时候,故都的秋就只剩下一望无际的雾霾了。

程曦打开背包,里面林郁把各种东西都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药物,应急物品,衣服,食物和水,还有两个未雨绸缪的口罩,林郁还在包装上写了一大串字表明用途,大意就是一种是N95口罩,可以有效防止雾霾,但是连续佩戴半小时要取下来休息一阵,另外一种只是普通口罩,可以在室内的时候戴。

程曦无奈地笑了,拿了个那个简单的普通白色口罩戴上,他鼻子挺,眉眼英气十足,一米八的身高,又是天生衣架子,一路走出去回头率不少,大概有人当他是低调出行的明星。他出门向来不喜欢带多少东西,一张信用卡走天下,这次带的行李算是多了,装了一个背包,大都是林郁整理的。

刚出机场,就已经有人等在外面了。

这里果然算是那个人的地盘,从机场到餐厅,再到见面的会所,一路上安静低调,行云流水。程曦还在车里补了个觉,醒来时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雾霾真的散了,天竟然是蓝色的。

外面景色尚算不错,绵延的红色城墙,金色琉璃瓦,颜色浓重饱满到了极致,反而庄严起来,过了门岗,沿着有垂柳的路一直开,隔了远远的水面,有一座孤岛,上面似乎也有建筑,距离太远了看不清。

等到车七绕八绕绕进一个老胡同的会所门口,程曦才想起那座孤岛的名字。

那叫瀛台。

“到了。”司机倒是客气,还替程曦开了车门。

车只能到这里,警卫员带着程曦沿着胡同一路走,果然有槐树,隔着院墙,落了一地淡黄色的花蕊。院子门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红漆木门,兽首铜环,门槛高,门口还守着两个人。推开门进去,是富贵精致的四合院,院子中央摆着重峦叠嶂的太湖石,缠着开谢了的紫藤花,一丛湘妃竹,院子里挖了荷花池,四面围着太湖石,还养着锦鲤,池边摆着几张黄梨木圈椅,方桌上还摆着茶具,四面都是抄手游廊,雕梁画栋,红柱彩绘,程曦向来不喜欢这个调调,也没多惊讶。

那个人在堂屋里,屋子里也是中式家具,当中的黄梨木方桌,一对太师椅,壁上挂的是一副山水画,虽然是在休息时间,仍然是正襟危坐,穿的也是黑色中山装,手边的景泰蓝茶盅冒着热气。

看见程曦,他抬了抬手,程曦会意地拣了靠墙边的太师椅坐了。

他不动声色地敲了敲桌子,脸上神情看不出喜怒。

难得他抬举,程曦也不说话,重新走到他对面坐下。

“这地方离后海近,那里年轻人多,你下午去那走走。”破天荒地,他说了两句类似寒暄的话。

程曦不至于因为这电话就感激涕零。

“我有计划的。”程曦直奔主题:“你找我来这里说什么?”

他仍然是正襟危坐,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