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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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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计划的。”程曦直奔主题:“你找我来这里说什么?”

他仍然是正襟危坐,英俊威严面孔上看不出喜怒,眼睛半垂着,却让人不敢轻易造次。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两下……

他是自律的人,一举一动都古板自持,军人一样,鲜少有这样的小动作。

程曦等着。

敲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

“我要把你送到国外去住一段时间。”

84北京

程曦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见他时候的十五岁少年;不管眼前这个生了自己的人说出怎样冷酷的话;都不像当初一样震惊伤心。

就算知道他叫自己来是想把自己遣送出国——很可能叫来北京也是因为怕自己反抗逃跑,这里是他地头;要想直接扭送起来打包送到国外也方便。

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没时间而已。

他轻描淡写,程曦也不跳脚,靠在太师椅上玩茶盅:“去哪?”

“阿姆斯特丹。”气氛就像僵持的战场;两军的防御工事遥遥相对;谁也不知道谁下一秒就会真刀真枪杀过来。

程曦掀开茶盅盖子;看里面琥珀色的茶水,漫不经心:“那是哪?”

“荷兰。”他大概也知道程曦是在明知故问;但是难得这样有耐心,没有让警卫员把程曦捆起来扔到飞机上,而是解释了一句:“我早年去过那里旅游,风景很好。你年纪不小了,也该出去见见世面。”

一样的说辞,先是来“古都”见见世面,现在又要到国外见见世面了,两人口径如此统一,实在让人没法相信远在香港的那位对此事毫不知情。

程曦笑了起来。

“荷兰啊……”他懒洋洋地叹着气:“也好,听说那里同性结婚合法呢……”

桌子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茶盅都跳了两跳。

程曦把茶盅盖子扔回去,仰在太师椅上,嘴角仍然勾着笑意。

那个人的脸已经沉了下来。

“十九岁了,不要不知道天高地厚。”大概是准备在程曦出国前给顿断头饭的缘故,他似乎在竭力压抑自己脾气,只能在别的地方挑毛病:“坐没坐相,像什么样子!”

程曦笑了起来。

“抱歉,我没家教。”他只说了短短六个字。

景泰蓝茶盅擦着程曦的脸飞过去,铜胎掐丝团牡丹也好,安溪铁观音也好,一并摔了个粉身碎骨。

程曦不为所动。

“收拾好你的东西,明天上飞机。”那个人站了起来,看也不看程曦一眼:“警卫。”

“没用的。”程曦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声。

“警卫!送他出去!”

“我不想去,你把我抓去也没用,”程曦懒洋洋地仰在椅子上,手上玩着林郁放在他包里的一支笔:“你总不能把我关起来,我找到机会就逃回来,反正我也没事做,只要你不嫌烦,我们就来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好了……”

警卫已经进来了,大概也被那个人沉下来的脸吓到了,屏息静气地过来拉程曦,大约也知道程曦身份不一般,不敢来硬的,好在程曦没有和他们打一架的意思,自己慢悠悠地站起来,跟着他往外走。

“就为了那个叫林郁的男孩子?”他大概也知道程曦并不是开玩笑,但还是气势凌人,不屑一顾地冷笑。

“你应该很清楚是不是为了他,也应该很清楚,”程曦玩世不恭朝他笑:“我不喜欢男人。”

那个人冷笑:“那又如何,是你牵扯他进来,也是你害死他。”

“别的我都信。”程曦笑得酷似他:“只有这件事,我不相信你会做。”

这还是程曦十九年来,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怔了一下的表情。

世人皆有死穴,诚不我欺。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很快他就变成那个冰雕一般冷漠威严的上位者:“懒得听你搬弄口舌,滚出去。”

程曦笑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还只是有百分之九十把握他不会去报复林郁的话,现在就是百分百确定了。

也是,当年自己也是吃过苦头的人,拿同样的招数来对付晚辈,自己却来扮演当年自己最恨的那个角色,是无论如何铁石心肠也做不出来的事。

这也是程曦之所以敢和林郁在一起的原因。

他知道他们不会对付林郁,也知道,他们不会准许自己和林郁走到最后。

到现在,已经是容忍到极致了。

程曦仍然笑着,他活了十九年,从未露出崩溃悲伤样子,更从未和任何人倾诉自己身世,除了硬气之外,更多地是觉得没必要,有这样经历的人太少,说给别人听,简直是让别人跟着坏心情,除了同情之外一无所获。何况,示弱这两个字,从来不在他程曦的字典里。

拖延太久,警卫怕那个人生气,伸手来“搀扶”程曦。不愧是跟着“他”的人,但凡大家族,体面比什么都重要,胁迫和强硬都隐藏在体面的假象之下,像八点档琼瑶剧一样撕破脸皮大哭大闹要死要活,不是他们那些家族内部的风格。生死不过一个字,多几条人命,也不过云淡风轻几句话,桌面上仍然是风平浪静,恭谨有礼。像今天这样场面,都已经算难看。

走到门口,程曦忽然转过头来,朝那个人笑了笑。

正午阳光万丈,抄手游廊的影子印在他额上,青年有着无比清晰眉眼,俊采星驰,眼中光芒有着和他当年一样的耀眼。

他说:“听说,我小时候就来过北京呢?”



警卫一脸惊惶,那个人没有说话,只是挥手让他把程曦带了下去。

堂屋里光线并不算暗,璧上挂着的明朝山水,几百年前的笔墨不动声色,山高水长,一如当年。百年时光不过弹指一挥,转眼间,也是十九年了。

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遥远得像前世碎片,像水中水草,无法捕捉,无法触及,只偶尔掠过你指尖,下一秒已经消失在水底。但是,每每午夜梦回的时候,却又清晰得像发生在昨天。

程曦说的,其实是对的。

他很小的时候,曾来过北京。

那年北京下了一场大雪,长安街上的路灯像一条长龙,雪深齐膝,故宅门口有大红灯笼,穿着中山装的少年跪在齐膝深的雪中,无数雪花从天上落下来,无尽苍穹,垠垠虚空,抬起脸是永远也看不到尽头的暗夜。

再往后的事,就记不太清楚了。争吵,冷战,家法,威胁,坐在堂屋中的看不清面孔的长辈,黑沉沉的山,一座又一座地压下来,梦想,承诺,爱情,还有年轻的脊梁,都被压得粉碎,那是一段绝望得让人看不到尽头的日子。

来的时候是三个人,走的时候是两个。

留下来的,是程家的继承人。

但也只是继承人而已。



十月二十九,程曦回到S城。

仍然是南仲远来机场接,南仲远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寒号鸟,现在正是大晴天,活得正欢,看程曦冷着一张脸坐在副驾驶座上,忍不住埋怨:“有事就说嘛,摆冷脸干什么,是你自己不叫我带小鱼一起来接的,现在不会是后悔了吧……”

程曦瞥了他一眼:“闭嘴。”

他不过轻飘飘两个字,南仲远却不自觉怔了一下。

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因为程曦上次这样说话的时候,直接把两个人送进了医院。而那两个人也只不过是问候了他父母而已。

出于珍惜生命的考虑,南仲远沉默了一路。

到下车的时候,总算忍不住了,瞟了一脸面色不善的程曦,低声建议:“要不你去阿梵那休息一下,先别回宿舍。”

他这么说倒不是从程曦的角度考虑——程曦宿舍还有一个林郁呢,要是程曦和晏斯梵干起来,两个人打个半斤八两也就算了。林郁那个小胳膊小腿,就只有挨揍的份了。

程曦这次说了四个字:“不用你管。”



程曦回来的时候,林郁正在研究一区冥皇的PK录像。

他是个很负责任的副帮主,就算程曦不在,也把帮派照顾得好好的。虽然程曦去了那边之后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也没传过短信,但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自己每天搜了北京的空气检测报告发过去,也不管程曦回不回。

就是白小胥的事有点麻烦:白小胥最近总在寝室挥舞球棒,已经打坏两盏台灯了,非但如此,他还下了不少棒球比赛录像在寝室观摩,在林郁看来,白小胥有点像网瘾少年——都是一副为了业余爱好要辍学的样子。

他一直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白小胥纠正过来。

目前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记忆训练——白小胥每看一次专业书,他就给白小胥带一碗面吃,或者给他吃些别的零食,久而久之,他就会养成“看书有好东西吃”的定式思维,然后就会回到正轨了。不过可能是由于这个记忆训练是给宠物做的,所以林郁给白小胥带了了几顿饭都没看见什么成效——毕竟白小胥算是高级动物。

就在林郁一边看录像一边思考的时候,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

林郁穿着拖鞋飞奔到门口,在猫眼里看了一眼,开心地开门。

“你回来了。”林郁穿着睡裤,站在门口,扶了扶眼镜,像是忽然反应过来,又朝卧室跑回去:“我给你拿饮料喝。”

等到林郁找好饮料的时候,程曦已经仰在床上了,手枕着头,一张脸冷得像冰雕。

林郁倒好饮料,过去看了看他:“你是不是很累?还是因为空气污染,我给你准备的口罩你没戴吗……”

程曦沉默地看着他。

林郁本能地觉察到了不好的东西,张了张嘴,准备说点什么。

“林郁,我们分手吧。”

85伤害

林郁怔住了。

他其实是很笨拙的人;平时在人群里,往往是最安静的那一个,他从来不会主动找话说;大部分时候,他只有对这世界本能的反应,唯有程曦,让他心甘情愿地走到人群里来。

但是他没想过;程曦有一天也会不要他。

他怔怔地看着程曦;而程曦别开了眼睛。

“你,你睡一觉吧;”林郁忽然有点茫然地开始找事做:“我给你铺床啊;我把枕头收起来了……”

程曦拖住了他的手臂。

有着英俊面孔的青年,耀眼得像光一样;一天天接近,终于也可以在他脸上看到笑容,呆在离他很近的地方,跟着他一起吃饭,睡觉,去超市买东西,聊一点跟各自有关的事情……

但现在,他说的是:“林郁,不用忙了,我们分手吧。”

林郁把手抽了回来。

他看着程曦,眼睛里没有谴责,没有愤怒,只是单纯的看着,程曦却忽然觉得心酸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他活了十九年,除去小时候,也只有此刻有过这样心情。

他按捺住了伸手摸摸林郁脑袋的冲动。

他说:“对不起。”

林郁眼睛瞬间就暗了下来。

他就算不懂全世界所有话的意思,也不会听不懂这一句。

小时候被同学排挤,唯一一个愿意跟自己玩的小女孩子,最后一次跟自己一起走回家,说的就是这句话。姥姥去世那天,林妈妈来学校接不知情的自己,说的也是这句话。过去的二十年里,每一次听到这句话,都要被狠狠划上一刀。

而程曦这一刀,是最痛的。

本来应该是心脏的位置,像被尖刀在一层一层地剐,林郁用手抓紧住了左胸口,人却站不住了,跪倒在地上,全世界似乎瞬间都暗下来,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个音节,像濒死的鱼一样,万箭穿心。

程曦伸手揽住了他,陪他一起跪坐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从来不说道歉的他,闭着眼睛,搂着林郁,声音沉痛:“小鱼,对不起……”

林郁在他怀里,无助地蜷成一团。

“你骗人,”他整个人都在发抖,却蜷起来不愿意看程曦一眼:“我们明明接吻了的……”

在他的世界里,谈恋爱大概是最最困难的事,但是再困难,白小胥再警告他一千句,他都这样相信程曦,他觉得程曦是好人,他曾经那样全身心信赖地看着程曦,而程曦骗了他。

程曦闭上眼睛,握紧了拳头。

“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林郁蜷在他怀里,声音低得像濒死的动物:“我很喜欢你的,我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我会做冰淇淋给你吃,我好痛,程曦……我好像要得心脏病了,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

程曦没有说话,只是更紧地抱住了他,如果那个人在这里,他会发现,程曦脸上的表情,与十九年前那个跪在雪地里的少年一模一样。



白小胥穿着球衣,怀里抱着一堆书和棒球球棒,嘴里还叼着个信封,艰难地用钥匙开门,但是膝盖一磕,门就开了。

他惊讶地看着被扔在门口地上的钥匙,提起球棒,警觉地进了寝室。

没有人,窗户开着,窗帘飞起来,桌上仍然是他走的时候混乱的样子。

他听见洗手间传来的声音,提着球棒,推开了洗漱间的门。

门里没有别人。

地上散落着满地的零食袋子,薯片,纸巾盒,水果,林郁就坐在这一地的混乱中,靠在墙边,他的眼镜不知道掉在哪里,眼泪糊了满脸,眼睛肿得像桃子一样。

“我已经……已经吃了很多东西了……”他哭着问白小胥:“为什么我还是这么难受……”



林妈妈接到白小胥电话的时候,正在修一副古画。

“林阿姨,你快到学校来吧!”白小胥又是急又是气,声音都发着抖:“林郁一直在哭,我怎么说他都不听,就是一直哭,他好像失恋了!他再哭下去眼睛会瞎的,我先去问下医生,总之你快来吧……”

林妈妈脱下手套,匆匆拿了钱包就往学校赶,连拖鞋都没换,还好林爸爸在上课,不在家里。

林家离学校近,一趟地铁就到了,林妈妈到学校的时候仍然是大上午,她来过学校,知道林郁宿舍在哪里。

她知道林郁有喜欢的人了,也知道自己这个在生活常识上一塌糊涂的儿子喜欢上一个人是认真的,她知道自己儿子的性格,绝不会纠缠别人,欺负别人,不管在哪一方面,都不会做对不起别人的事,她教育了他二十年,知道他是怎样的人。知道他也不会喜欢上太坏的人。

她想象不到,谁会去伤害像林郁这样的人。



林妈妈到林郁宿舍的时候,林郁正躺在床上,大概是白小胥帮他脱的鞋,扔得地上都是。

林妈妈顿时一阵心酸。

她的儿子她自己很清楚,就算被同学欺负了,也会把被撕碎的作业再做一遍,能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小郁,”她走到林郁床边,蹲下来,摸摸他的头:“怎么了?小郁?”

林郁在被子里蜷成一团。

“是因为感情的事吗?”她摸到了枕头上一片湿,自己眼泪也快掉下来:“有人欺负你吗?小郁?是你喜欢的人吗?发生了什么事……”

她蹲坐在地上,林郁蜷在被子里,这个上午像被浸在黄连水里,绝望而悲伤,她是沈白鸿,上下五千年一堂课就能讲个大概,但她没办法教会自己的儿子,如何躲开那些会让他伤心难过的事。喜怒哀乐,相思苦求不得,百般滋味,他都要一点点亲口尝过,没人能够教他,没人能够帮他。

他小时候她就知道,他这样的性格,会吃很多亏,受很多苦,遇见好人也许相安无事,遇见坏人,他连反击都不会。他天生就是这样的性格,她教不会,也没法教。她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却没办法陪他走完一辈子。她和他父亲送他去学校,学物理,希望他一路考上去,身边都是搞学术的人,会过得好一点。她希望他能遇见个善良点的女孩子,能够照顾他,不要骗他伤害他,就已经足够了。

但是不行。

这世上有百种人,林郁遇见的是会伤害他的那种。



沈白鸿一直在林郁宿舍守到下午,打了电话让人送饭过来,林郁也没有吃,他一直蜷在被子里,像是要和这个世界隔离开,她只能努力握住他的手。

他一直在哭。

林爸爸教过他,男子汉哭不能让人看见,所以他一直躲在被子里。但林爸爸没教他,男子汉难受的时候怎么办。

“没事的,”她竭力安慰他,她读了那么多诗词古文,小说传奇,才子佳人,离愁别绪,却没有一句话足有安慰他,她只能一遍遍告诉他:“都会过去的,不会一直这么难受的……一定会过去的……”

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最好的灵药,一切都会被遗忘,你会遇见更好的人,你还有你的学业,你的物理,你会继续往前走,发现新的东西,比爱情更好的东西,你会渐渐忘记那个人。

直到快天黑的时候,林郁才渐渐恢复过来。

他的声音是哑的。

他说:“对不起……”

沈白鸿的眼泪掉了下来。

“没有对不起,不用对不起,”她摸着林郁的头:“是妈妈没有教好,这个社会太复杂,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

我一直没法告诉你,不是所有友善都会得到回报,不是所有问题都有唯一的答案,你爱的人不会回应你的爱情,也许会伤害你,也许会背叛你。这世界一点都不美好,可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

“我以为爱情是很好的东西……”林郁的声音嘶哑:“但是我不知道爱情会让人这么痛。”



S城有家叫“百鬼夜行”的游戏咖啡店,大概在无知路人的眼里,每当ChinaJoy的时候,从这店里走出来的一拨一拨的人,才是真的“百鬼夜行”。

白小胥拎着一只球棒直奔二楼,绕过绣着古代仕女的屏风,直奔紧闭着门的店主休息室门口,一脚就踹开了门。

门里坐了个悠闲自在的青年,天生一双桃花眼,眼头下勾,漂亮到极致的双眼皮,眼尾微微挑起来,一笑嘴角就带着勾,被踹了门也不动声色,瞟了一眼白小胥,继续逗自己的猫。

白小胥把自己的书包往他桌上一扔,发出“砰”的一声,吓得那只猫炸着毛跳开了。

那青年随手翻了翻书包,一堆纸币从书包里掉下来,还有存折和手表。

“这是我所有值钱的东西!”

“所以呢?”青年悠闲仰在椅子上,看着气得脸通红的白小胥。

“钱都给你!你去帮我打一个人!”

86外人

青年看都没看一眼书包里的钱;桃花眼像带着钩子;在白小胥脸上扫了一下;站了起来。

白小胥警觉地握紧了棒球棍。

青年朝他走;他就紧张地往后退;一直退到后背贴到墙上,才色厉内荏地发飙:“干嘛!”

“没干嘛……”青年好整以暇地笑着,一手撑到了墙上:“就是跟你讲讲价钱。”

“讲什么价钱!”白小胥已经完全进入警备状态;像炸毛的猫弓起脊背迎敌一样。

“我不喜欢钱;”青年微微笑起来,用手指拨了拨白小胥的头发:“不如用点别的来付佣金好了……”



晏斯梵踹开程曦房门的时候;程曦正在打包行李。

被踹了门;程大少爷也没什么反应;只是冷冷瞟了一眼晏斯梵的鞋子:“换鞋。”

本来程曦没有换鞋的习惯的,但是自从林郁买了一本家居的书开始研究人类家居习惯背后的科学依据之后,换鞋就成了程曦宿舍的规矩之一。

只是林郁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

晏斯梵没搭理他。

他刚从店里出来,穿着一件宽大T恤,像他这种到哪里都要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的人自然不会穿硬邦邦的牛仔裤,一条休闲裤子,鞋子也是球鞋,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走过来,一脚踹在了程曦腰上。

程曦重重地摔了出去,还好手快,抓住床边,这一跤没有摔结实。

“抱歉啊……”晏斯梵懒洋洋笑着:“有人请我来打你,我收了佣金的。”

程曦一言不发,站稳身体,也不和他废话,直接一拳挥了过来。

程曦打架并没有什么套路,直拳,闪避,扫腿,都是从小到大这么些年在学校里打出来的,他遗传了程家的基因,从小就比别的小孩身体好,会打架,有天赋,小学就比别人高出一个头,一个人能打两三个。别人拦人是几个人拦一个,他是一个人把几个人堵在巷子里。

晏斯梵轻巧闪过了他的拳头,一记角度刁钻的肘击,直接打程曦肋下,程曦伸手挡住,抬腿就顶他腹部,晏斯梵抬膝,两个人膝盖重重磕在一起,程曦皱了皱眉头,伸手掐晏斯梵喉咙。

说起来,他们其实也是打架认识的,晏斯梵初中时候比现在还漂亮,有些人开玩笑叫他校花,被他按在地上,一颗一颗地敲掉了四五颗牙齿,从此就只有凶名,没有艳名了。他不算天生能打的人,但是他打架非常狠,正常人打架,再怎么都是拳来脚往,不会真正下杀人的重手,他不同,招招都是杀招,每一招都用尽全力,很多人打输了并不是打不过他,而是被他吓住了。他以前没像现在这样懒到眼睛都半眯着,他的眼睛其实是浅琥珀色,冷冷的,他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痛,和人打架的时候也不带一点情绪,仿佛他打的并不是同为人类的人,而是一个木偶。

但是他身体素质不如程曦。

两人打了一阵,各自挨了对方几拳,程曦心中郁结,拳拳都带着风,晏斯梵被打了两拳,咳了起来,一副要咳血的样子。

“不打了。”他仰在程曦床上,咳嗽了一阵,声音沙哑地笑:“真没意思。”

程曦没搭理他,继续收拾东西。

晏斯梵伸腿把程曦竖在一边的箱子踢翻了。

“搬家啊?这么兴师动众。”

程曦把林郁落在书柜上的几本书叠起来,放进行李箱,盖紧箱子。

“我得走了。”他把收好的两个行李箱竖在墙边,关上窗帘。

晏斯梵懒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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