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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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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审视了一会林郁的神情,觉得他应该没有瞒过自己的演技,不爽地松开了手。

“要是被我发现你在撒谎,你就死定了。”

林郁好脾气地揉着脸颊,被他语气里威胁的意味吓得缩了缩脖子。

“我不撒谎的。”林郁小声地跟他保证:“因为我不会撒谎。”

程曦懒洋洋挑起眉毛:“真的?”

他飞扬跋扈的样子简直太耀眼,林郁老实地点头。

“那你看到身材好的女人,会不会心动?”程曦开始审问他。

“如果是以现在社会舆论公认的标准来看的话,是不会的。”林郁还摸不清状况,答得认认真真:“我个人认为,身材好应当是四肢和躯干头颅的比例接近完美比例,还有肌肉和骨骼的走向都健康流畅,线条优美……”

虽然林郁答情感问题答出了解剖课的架势,程曦还是没有善罢甘休。

“我是不是你心目中最帅的人?”程大少直奔主题,顺便附赠无比耀眼的腹黑笑容一枚。

林郁不好意思地别开了眼睛。

“从理智上来说,应该不是,”林郁慢吞吞地说着,丝毫没注意到程大少爷瞬间阴沉下来的脸色,后知后觉地补充道:“不过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所以我觉得你最帅。这应该跟激素水平影响大脑活动有关……”

程曦虽然嘴角已经控制不住地往上翘,还是板着脸继续审问。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大学吗?”

彼时S城已经是大晴天,机场外是一片连绵不绝的荒地,雪光晶莹,草芽却已经呈现生机,天空一碧万里,阳光毫不辟易地照下来,再远处,在看不见的地方,是S城的长江入海口,无尽江水浩浩东来,衔接最远处的碧海蓝天。

程曦坐在机场外面的台阶上,懒洋洋地舒展四肢,像一只被驯服的豹子,就算已经在一起将近半年,只要看着他的笑容,林郁仍然有一种不真实感,仿佛眼前的一切只是一个午后的美梦,当他醒过来,眼前会是空无一人的阶梯教室,而那个叫程曦的人,仍然离自己有千里之远。

日渐中午,阳光耀眼,照得人头脑昏沉,林郁的手心出了汗,他不敢看程曦的眼睛。

他说:“我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喜欢你了。”



程曦的反应出乎林郁的预料。

他仍然悠闲地坐在台阶上,俨然是坐在国外的草坪上晒着太阳,不紧不慢地问:“是大学的时候吗?”

“是很久之前了。”林郁认真地跟他描绘:“是十一年前,我还在上小学,那个小学的人很坏,专门欺负同年级的人,还骑在别人身上,让别人在地上爬……”

“你是说那个傻子?”程曦隐约有点印象。

“那是我堂哥。”林郁跟他解释:“他小时候智力发育有点晚,所以别人经常欺负他,我妈妈让我照顾他,但是他们趁我不在的时候叫他出去玩。”

“嗯?”程曦被阳光晒得惬意地眯起了眼睛。

“然后你把他们打跑了。你一个人打跑了四个人,而且你也没有欺负我堂哥。”

程曦笑了起来,伸手勾了勾林郁的脸。

“所以你决定对我以身相许,报答救命之恩?”

“不是的。”林郁解释:“我小时候智力发育也有点晚,我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精神病人,整天打着伞蹲在墙角,别人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有个医生看见之后,就打了一把伞和他一起蹲,蹲了很多天很多天之后,那个病人忽然问他说‘原来你也是一朵蘑菇吗?’我妈跟我说这个故事,她说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特别的,也许你是一只蘑菇,你不要和任何人说,因为他们不会懂。有时候也许全世界都不懂你,把你当精神病人看待。但是没关系,你不要改变自己,不要抛弃那些对你来说很珍贵的东西,因为终究会有一个人,会打着伞过来找你。你要一直等,一直等到那个人来,他会蹲下来,陪你一起当蘑菇……”

程曦这一辈子,听过许多童话,但最让他动容的,却只是一个被改编了的,有点牛头不对马嘴的笑话。

看着林郁认真地跟自己解释,阳光在他头发间跳跃,这个上午这样温暖,太阳晒下来,暖和得好像这样晒一辈子也没关系。

程曦伸手揽住了林郁的肩膀,把还在努力解释的小理科生揽进怀里,亲吻了他的头发。

他说:“好,我们一起当蘑菇。”



春暖花开。

三月林郁修完大部分学分,月底林妈妈要出一趟远门,临走前来学校见了一下林郁和程曦,程曦趁机狠狠刷了一下好感度。

四月中旬秦夫人到S城转机,匆忙中和程曦见过一面,提醒他收敛锋芒,两人不欢而散。

四月十七,程曦在朋友生日聚会上被刺伤,案发现场是封闭式的别墅,当时正是舞会,鱼龙混杂,程曦被擦肩而过的人用匕首刺中腹部,好在闪避及时,并未伤及内脏。而朋友家有老人,家庭医生和急救设施都在待命,抢救及时,晏斯梵抽了500cc血。当晚林郁睡在寝室,并不知情,第二天凌晨秦夫人赶到S城。

晏斯梵联合白小胥瞒了林郁三天。

三天之后程曦苏醒,当时事件已经查出大概,人是香港来的人,却是陆玲珑带进来的。她哭成泪人,说她只想让程曦乖乖听话,并不知道那个人想要程曦死。

四月下旬,秦家动荡。秦夫人彻查此事,最终质问自己儿子,秦家本家叔伯护短,直接挟天子以令诸侯,秦赟和秦筱都被带走,媒体还未嗅到风声,秦夫人已经行雷霆手腕将事情压下。地上不见一滴血,秦家叔伯长辈却半数被她送去太平山上养老。

秦赟挨了一顿鞭子,打到半死,供出指使自己的人,从此恨透秦夫人。他成年掌权后媒体写尽他花边新闻,却从不提他和他母亲之间势如水火。也不提他左肩纹身是为了掩盖什么疤痕。

整件事追查到最后,却不是秦家作梗,而是北京那些人掺了一脚。秦夫人连人带证据扔到北京,程则钧一通追查,最终线索落到家族中最德高望重的那位长辈身上。程则钧低调拜访,两人关起门来谈了一个小时,不知达成什么协议。只是整件事里没有一个人受到处罚。

对此结果,秦夫人并未有任何不满或者愤怒,只是终她一生,再未和程则钧说过一句话。

109游戏

等到林郁见到程曦的时候;已经是四月末了。

四月的S城花都开完了;林郁跟着晏斯梵坐车去看程曦,医院松柏苍苍,程曦的私人病房在六楼;房间里颜色清爽,阳光穿透百叶窗照进来,程曦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看书,手上还夹着测血氧饱和度夹子;十多天里面;瘦了不少。

林郁站在门口,有点茫然地抠紧了书包的带子;这个包还是程曦给他买的,因为他经常随身带着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那根“排箫”;所以程曦给他买了个斜挎的书包。

程曦倒是反应灵敏,翻了一页书,抬起头来看见林郁,顿时笑了:“小鱼来了。”

林郁抓着书包,低头慢慢走了过去。

“你肺部感染了吗?为什么要测血氧饱和度,”他盯着病床旁边的仪器看,却不看程曦。

程曦把书放到一边,笑着说:“这是秦夫人一定要医院万无一失,所以才弄成这样,其实我已经快好了。”

林郁仍然只是偏着头看仪器,又别过脸去看窗外。

程曦双手捧住他的脸,把他的脸转过来,林郁仍然低着头不看他。

“没事的。”程曦认真地安慰他:“只是一点外伤而已,而且我都没有瞒着你,很快就把你接过来了,对不对?我答应了的,以后什么事都不会瞒着你。”

“你没有答应过我。”林郁情绪低落仍然不忘反驳。

“嗯,好,我没有答应你……”程曦摸摸他的头,笑得温柔。

我只是答应了我自己。



这场风波很快就过去了,虽然过程凶险,千钧一发,连向来不管事的晏斯梵都插手进来——说起晏斯梵,自从上次抢救程曦的时候抽了500cc血之后,晏斯梵这个人更加懒洋洋的了,难得风和日丽的好天气,程曦叫上他,带着林郁去俱乐部打高尔夫,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躺在遮阳伞下面,墨镜盖住半边脸,都说戴墨镜好看的人要鼻梁挺直,嘴唇优美,他虽然一张嘴就能气得白小胥满地打滚,但嘴角笑起来的样子实在无人能敌。

倒是白小胥,向来都是活力满满的好少年,今天更像打了鸡血一样,球杆抡得虎虎生风,俱乐部的果岭养护得很好,前几天下过雨,草色青翠欲滴,白小胥追着球从树林下一直冲到水塘边,跑得飞快。一边跑还一边鼓动林郁:“快来看这边的水池里有没有鱼……”

林郁正被程曦手把手贴在他身后教他挥球杆,晕头转向自顾不暇,答应了两声,又红着脸听程曦讲话了。

程曦教得很有耐心,奈何林郁实在天分有限,挥了几杆都碰不到球,他要再教,林郁又担心他伤口,急得额头都出汗了。

程曦看他实在着急,笑了起来,亲了亲他额头:“练不会就别练了,去玩吧。”

林郁如蒙大赦,确认了一下他伤口没事,就被白小胥拖到水池边看鱼去了。

程曦在遮阳伞下坐了下来。

晏斯梵把墨镜推了上来,看了程曦一眼。

“看什么?”程曦穿着浅色宽松的运动服坐在躺椅上,看晏斯梵一副把这里当沙滩的架势,伸手揉他头发,晏斯梵偏了偏头,躲开了。

果然不是每个人都跟小鱼一样可爱。

“你这是真准备从良了?”晏斯梵偏头看着他。

程曦笑了起来,看着正和白小胥蹲在水塘边不知道看着什么的林郁。

“你今天才知道?”

“今天才想起来问一问。”晏斯梵端起饮料来喝:“你什么时候出国。”

“小鱼八月开学,我大概要早一点去,安顿下来之后,再过来接他。”程曦勾着嘴角笑:“没想到我要出国,你反而回来了。”

“外面也就那样。”晏斯梵换了个姿势,双手枕头:“在国内和在国外,又有什么区别。”

“你要愿意走出那一步,就有区别了。”程曦看着他说。

晏斯梵轻笑了一声。

“没事打什么机锋,老气横秋。”

“听得懂的,才叫机锋。”程曦也躺了下来,把帽子盖在脸上:“我睡一会儿,昨晚有个视频会议,开到凌晨五点。”

“当心过劳死。”晏斯梵看着远处蓝天,隔着茶色镜片,一切都是平庸柔和的颜色,他不知道是在说程曦还是在说谁:“不过是钱而已,值得吗?”

程曦笑了起来。

“等到那天你就知道值不值得了。”

晏斯梵“切”了一声,闭着眼睛不再说话。

远处蓝天白云,球场的草丘绿得像画,水塘清澈,坡顶上生长着笔直的桦树林,微风拂过脸颊,阳光在草叶尖上跳跃,闭着眼,可以听得见树叶的响声,还有白小胥和林郁在水塘边远远地说着话。

一切都正好。

青年盛景,天高云淡,躺在阳光下一觉睡去,仍然是最好的晴天,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就在身边,开着车一起回去,谈笑风生,对酒当歌,满地都是金色夕阳。



七月的时候,天之涯大赛在S城举办,正好连着chinajoy,人气爆棚。比赛的会场在一个博览中心,布置得很漂亮,COS团队也很好,比赛上放出了一段天之涯新CG宣传片的片段,特效做得漂亮,茂密森林中刺客和弓手的追逐战,云麓的火雨,战士的挥砍连招,地面被轰出深深裂缝,千钧一发,浣花悬空,吟唱大招,九柄长剑呼啸而下,而森林中草木疯长,是杏林的大招救场……

团队PK赛被安排在最后。

逐鹿是天梯第二名,是直接晋级的,不用打网吧赛,打网吧赛上来的几支队伍里有不少职业队伍,也就是游戏俱乐部高薪请的游戏中的“散人”高手组成的队伍,每天有教练进行系统训练,实力不容小觑。

三天大赛,第一天的小组赛车轮战,逐鹿要打三场,林郁和晏斯梵都被放在替补阵容。小组赛对手尚算可以,林郁和程曦商量过,逐鹿最终成绩两胜一负,以小组第二出线,进入八强。算是隐藏实力。

四强赛是淘汰赛,三局两胜,逐鹿打的是网吧赛上来的一支叫JAYBOY的队伍,这支队伍隶属的俱乐部在电竞界颇有些历史,天之涯这两年忽然崛起,已经具备了职业化的条件,许多游戏俱乐部纷纷进军天之涯,开了天之涯分队。

逐鹿打得并不费力。

第一局逐鹿正面团,依靠程曦操作,突进对面后排,阿塔玛之戟和青柠果当前排护住后面输出的廘战,对面拼命秒掉廘战,但自己后排已经全部被程曦配合PP切死,逐鹿轻松拿下第一局。

第二局其实算是翻盘,青柠果走位失误躲对面浣花硬控,导致身后本该受保护的廘战先手被秒,青柠果硬换了对面战士,对面核心输出都在,这边却只剩下杏林浣花和刺客战士,程曦却果断上去追击,对面云麓忍不住想风筝程曦,可惜云麓手短,被程曦反手晕住,浣花接大,PP潜近,一举秒杀对面的云麓,一场混乱团战打下来,对面只剩弓手。程曦连号称全服第一弓手的廘战都能杀,杀对面弓手也并不吃力,半血反杀满血弓手,这一段后来还被剪成TOP10镜头。

进入半决赛的四支队伍,是逐鹿,饮血之刃,还有两支挂在同一个游戏俱乐部名下的职业战队。一区的冥皇爆了冷门,竟然在小组赛被其中一支职业战队狙击了,连四强都没能进。

不过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是意料之中,南仲远状态从过年之后打天梯状态就一直梦游,四月初更是直接跑到国外去了,冥皇的老浣花落跑,实力下降多少自然不用说。再加上陆玲珑害程曦的事一出,陆家忙得不可开交,陆沉对游戏里的事已经完全不上心了,冥皇看起来仍然风光无限,其实架子已经倒了一半了。

打半决赛之前,照例有一些天之涯的官方人员上舞台讲话,逐鹿的几个队员坐在选手席上,旁边紧挨着饮血之刃的人,饮血之刃如今也算职业队伍了,这还是林郁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饮血之刃的人。他们的队伍核心云麓,也就是游戏里的暗夜之兆,是个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年,看起来脾气不太好,穿着黑T恤坐在一边,眼神很是桀骜。倒是队长浣花黎明之殇和游戏里形象差不多,是个很文雅的青年,带着眼镜,看不出年纪。还主动和逐鹿的人打招呼:“我是饮血之刃的黎明之兆,你们逐鹿是和S队打吗?”

程曦看了他们一眼。

“我是烽火,这是我们的副帮主子非鱼。其余的人你们做我们资料的时候应该都认识了。”

程大帮主知道他那个问句其实是搭讪,索性懒得回答了。

“我原先以为抽签会抽到你,所以做了很多功课,没想到游戏主办方自己来分区了。”黎明之兆也不否认,仍然是很客气的:“没想到我们抽到P队了,SP俱乐部的两支队伍实力差不多。S队的弓手更强一些。”

他说以为抽签会抽到,是因为去年的半决赛还是抽签制,他预料“抽”到逐鹿,是因为职业战队和主办方有利益关系,主办方为了让他们至少一个队进入决赛,可能会把两支职业队安排在一起打,这样至少保证是个亚军。

但是看来SP俱乐部对自己名下的两支队伍都很有信心。

“其实S队强的是对弓手的保护力度,他们是真正的四保一战术,连刺客都不轻易出击。”林郁忍不住解释道:“你们要对阵的K队团队协作很好,打团接控制接得很流畅,所以你们一定要留着控制来破连招,不然就会被秒。”

黎明之兆笑了。

“你们逐鹿果然有一位军师。”



饮血之刃在上半区,所以是他们先打。逐鹿的队员在后台等着上场,听见外面不知道是那支队伍的粉丝欢呼个不停,PP毕竟是小孩子,有点紧张,坐也坐不住,在凳子上扭个不停。搞得林郁也紧张起来。

“没事的。”程曦像是在安慰他,又像是在安抚逐鹿的队友:“别紧张,我们只是来玩自己喜欢的游戏而已。”



第一场半决赛只打了不到一个小时。

外面响起喧闹的掌声。

林郁拿出平板看了一眼,抿紧了唇。

“饮血之刃输了。”

110相信

“怎么可能!”PP本来就跟个猴子似的坐不住;听到这消息直接跳了起来:“饮血之刃和我们都能打个平手的。”

“不是的。”林郁推了推眼镜,仍然在看平板:“我们比重组前的饮血之刃厉害百分之十七左右,比现在的饮血之刃厉害百分之三十左右,而且我们没有打过平手。”

“这个也可以用数字表示吗?”阿塔玛之戟笑着问。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同意‘万物皆数’;一切都可以用数值表示出来,就算是无理数,也可以用数值范围来表示……”

无论如何,林郁与平常别无二致的表现,还是让逐鹿的成员都安心不少。

“小鱼对SP有什么看法?”程曦笑着问。

以前易云攸开玩笑;说程曦是逐鹿的精神偶像;不得不说易云攸眼光独到;在逐鹿里,论技术有廘战,论管理有宛然一笑,论数据计算有林郁,但是,唯有程曦,才是逐鹿能成长为今天这个样子的真正原因。

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没有精妙的技术,可以没有一丝不苟的管理,也可以没有老谋深算的军师,但是不能没有一个核心,一个让所有人团结在一起的人,一个平时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但关键时候一定要做出正确的决定的那个人。因为只要他呆在这里,所有人都觉得安心,就算SP俱乐部两支队伍风头正劲,而他们所站的舞台已经渐渐被商业化侵蚀,但是只要那个叫烽火的帮主还在这里,所有人就能嘻嘻哈哈,谈笑风生,这个逐鹿,就仍然是他们记忆中的逐鹿。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林郁说万物皆数,其实有些事是没法用数值来表示的,数值永远解释不了,为什么程曦身上有那种让人愿意追随的东西。

在程曦游戏人生的时候,林郁坚定地跟白小胥解释说他是一个好人,他说的好人,不是指普世的价值观比如善良宽容那种,而是像树木一样,根没有坏,树心没有坏,就算外皮腐烂,长满青苔,枝叶却仍然在承接阳光。

社会上时有话题,说现在的男性质量下降,并不是指外貌和身体素质,而是精神面貌。比如说指责女性拜金要房要车,却忘了为伴侣为家人提供稳定的生活是男性的责任。一面痛骂着社会不公,政府腐败,仇视着因为父辈积累了财富而过着优渥生活的同龄人,却忘了这个社会其实很公平,那些同龄人的父辈,曾经也是赤手空拳打出一番天地。这世上条条大路通罗马,工商农娱服,哪一行的大门都敞开着,却整天物化女性,依靠父母。事实上,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会为了逃避责任逃避困难而找出这么多的借口,更不会把导致自己人生失败的责任推卸给其他人。

程曦好,就好在这一点。

哪怕在最绝望的时刻,被打压到泥里,他也能在游戏里找一点小到可怜的快乐,逐鹿是他仅剩的玩具和“事业”,而他经营得很好。苦中作乐,谁也听不见他一句抱怨。

林郁不清楚这些事,却始终坚信程曦是个好人,不是烂人。

很多人以为林郁是书呆子,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懂。

其实不是他不懂,而是其他人懂得太多了,反而少了那份一往无前、什么都不管不顾就是相信这个人的决心。

多智而失于勇。

这也是程曦为什么会喜欢林郁的原因。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秦夫人遇见程则钧。

而他遇见林郁。

这,大概也是这个世界,给二十年前在那一场大雪里失去所有的少女和婴儿的,一个迟到的道歉礼物。



“……所以我们可以分析得出结论,S队以弓手为核心,而P队以云麓为核心,而P队更强一点。”林老师上完一小节分析课,习惯性地看向程曦:“你有什么要补充……呃,你在听吗?”

程曦回过神来,看着本来按他的“原则”要批评自己,但显然又不想批评的林郁,眼中渐渐带上笑意。

“小鱼,我们结婚吧。”

所有人都被帮主大人跳跃的思维震住了。

林郁倒是跟得上他,只是耳朵慢慢红了:“我们等会就要打比赛了……”

“打完就结婚好了。”帮主大人很淡定地说。



虽然平时私底下嘻嘻哈哈,等真到了天之涯大赛的舞台上,台下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游戏玩家,各自穿着新订制的帮派“制服”,胸前别着名牌,作为二区唯一一支入围半决赛的队伍,也是业余玩家队伍里仅剩的一支,逐鹿的几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感到有些紧张。PP那个无法无天的猴子更是像身上有跳蚤一样,浑身不安。药药药小声说:“我在发抖……”

主持是个年轻女孩子,说了一大堆场面话,又让逐鹿和S队的每个人都介绍自己,台下玩家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毕竟这些ID报出来,都是天梯上排名靠前的,每天一刷天梯就可以看到,尤其是廘战和烽火,早就成为各自职业里的教科书。

“看来现场的玩家对逐鹿十分支持……”主持人把话筒递到程曦面前:“烽火帮主有什么想跟观众说的吗?”

程曦笑了起来。

舞台上灯光耀眼,他身上穿的帮派制服,还是在某个运动品牌里统一定制的,清一色的深黑,衬着他英俊面孔,倒真有几分逐鹿中原的架势。

他说:“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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