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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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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程曦要了专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电话,问清楚可以让队员线上训练,兴冲冲带着一堆东西去找他。
秦陆不肯去。
他气得口不择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面子真有那么重要吗,这比他在网上代练要轻松赚钱得多,为什么不去?
秦陆没说话,只是进房间,把他送的东西都拿了出去。
他说:「这些东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给你钱,这些钱是这段时间你带过来的食物的钱。」
厚厚一叠。
他带过来的那些大闸蟹鳜鱼海参芦笋竹荪……,还有他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满心欢喜地做出来的菜,都被他折换成了这些钱。
南仲远打开了他的手。
他是这样好脾气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开的店常年亏本,朋友来了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样大爷般地点菜,他也只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厨具,摔坏三张椅子,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做菜。
店员都被他吓得差点辞职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来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开心,他喝了酒,难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礼物,见了很多朋友,被起哄着做了很多事,但他还是这样不开心,他的心脏上像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就只是空在那里。
最后他发短信给秦陆。
他说:师父,我难受得快要死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开心一点,我只想要一个能让我开心一点的生日礼物。
秦陆回他信息,让他下楼。
他跌跌撞撞跑下楼去,铁制的楼梯那么窄,不知道谁家的玫瑰开了花,暗香浮动。月光昏黄,路灯下站着那个人。
忘了是他先开始的,拥抱,接吻,像陷在绝境里的野兽,那样绝望,那样开心,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喜欢原来这么痛,痛得心脏快要裂了,但只要待在这个人身边,就觉得有一种苟延残喘的安心。
他是南仲远,总是笑眯眯的好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能得到他的笑脸,却只有这个秦陆的人,能让他在二十岁生日的晚上,生平第一次,落下眼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廘战大人你的意思是:「我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是你愿意疯我就陪你疯,直到你觉得不好玩的那一天为止」吗?


第115章 秦陆(二)
很艰难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不是像坐在候机室里看电影;笑得再开心,也要提防着时间,知道这些不过是建在浮萍上的快乐,下一刻就要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是不是像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人,偶尔捡到一点珍贵的东西;又幸福;又可怜?

也有过快乐的时候;寒冷冬天,滴水成冰,院子里落满了雪,依偎着坐在火炉边;讲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晚上烫火锅,鸡汤做底,翠绿的生菜码在碟子里,牛羊肉切成薄卷,野花椒调了麻辣味的酱,热腾腾的捞起来,带着笑吃下去,一直暖到心里。

他甚至种了菜,在秦陆家最温暖的房间发豆芽,每天去看,嫩黄的芽冒出来,让人有一种一切都很好的安心感。

但是,冷战是谁先开始的呢。

又是因为什么事呢。

记不清了。

是因为自己买了昂贵的生日礼物,而他不愿意收。还是因为那次喝酒回来,玩游戏身上沾了香水味,他却不置一词。是因为无论自己怎么折腾,他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还是因为过年那天吃过年夜饭,他跑去郊区找他拜年,满心欢喜带着一堆东西过去,他却已经睡了下来,开了门之后,也是让自己早点回去,毕竟第二天还要去长辈家拜年。

一件一件小事,一点点积累。

南仲远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说是两个人谈恋爱,其实更像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他一笑自己就兴高采烈,他面无表情自己也不禁揣测他心情,但至始至终,只有自己一个人情绪热烈七上八下,他却始终无动于衷。

他常计划两个人的未来,夏天去哪里度假,店里要装一套很好的电脑,以后秦陆就可以住在他店里,中秋节要去乡下收野蜂蜜给秦奶奶喝,所以先买辆越野车……

而秦陆从不回应。

他从最开始的兴高采烈,到最后的心灰意冷。有时候他想,也许秦陆是太孤独了,所以不愿意失去自己这个朋友,也许他对自己,根本没有感情。

但总是不甘心。

秦陆从来不骗人,一定也不会骗自己,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就一定是喜欢自己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最终却还是骗不过自己。

这次分手,没有大吵大闹。一场冷战之后,他没有再找秦陆,秦陆也没有找他。

整整一周,他都窝在店里,不回家,不出门,店员怕他饿死,每天忧心忡忡。

他等了整整一个月。

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游戏里没有私聊,他甚至偷偷上秦陆的号看过,发现他昨晚上刚刚登陆过,在骷髅海打了一夜怪。帮派里没有PK,没有屠龙,他一点都不忙。

但他就是不联系自己。

南仲远再找不到理由。

消沉两个月,家里人先着急了,南家大姐难得从国外回家探亲,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个弟弟,知道原委之后,直接杀到店里来。

南家有四姐弟,大姐叫南子瑶,也是颇为传奇,年轻时候在国外读书,未婚生子,对方是保守的欧洲家庭,还有点小贵族血统,男方左右为难。她索性没结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现在的工作也颇离经叛道,读的是金融,做的却是服装设计,还做出了一点成绩,和南爸爸关系不算好,难得回来一次。

那段时间南仲远消沉到谷底,上一次出门还是易云攸回来的时候,如今春暖花开,他一个人躲在餐馆里。

南子瑶看他这副样子,把他臭骂一顿,和南妈妈打了声招呼,直接拎了他出国散心。

南子瑶定居在法国,天气明媚得很,浪漫的国度,到处都是花,南仲远状态太差,被她扔在家里,帮她看孩子,小女孩子金发碧眼,用中文叫南仲远舅舅,要他讲睡前故事,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南仲远曾经一度想研究法国菜,人生规划里也有来法国喝红酒这一项,只是此刻时间心境全是错的,就算开着敞篷车去长满薰衣草的农庄晒太阳,也根本没有看进眼底。

南子瑶说他没出息,不过一段感情,痛了就放手,多简单,为此失去生活的乐趣更是不值得。说他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但是她不知道,一片叶子,其实是挡不住视线的。

会被挡住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

整整一个夏天,他像活在冰川里,心里万丈寒冰,一点阳光都晒不进来。又像是手上捧着一把火,已经烧得皮开肉绽,却死都不肯放手。

因为他知道,那个叫秦陆的人,是不会来找他的。如果自己放手了,就真的完了。

最后是南子瑶看不下去,找了朋友的豪华游轮,扔他上去做环球旅行。海阔天空,环游世界,希望应接不暇的风景能帮他转移视线,实在不行,船上那样封闭的环境,满船青年才俊,如花美眷,说不定也有段艳遇。

然而不能。

他看过巴塞罗拉美轮美奂的建筑,看过希腊海蓝色和云朵白的屋顶,看过巴厘岛无边界游泳池外的美丽风景,却还是心不在焉。

到曼谷,停船上岸,泰国佛教盛行,在寺院外面看见小孩子卖鲜花结成的花串,他不信佛,觉得好看,也买了一串。寺院里的金身佛像,眼睛低垂,充满怜悯。

他在船上上国内网站,看见天之涯大赛的冠军仍然挂在头条,共同捧起奖杯的六个人,秦陆仍然站在最边上,面无表情地把手搭在奖杯上,仿佛他是被拖过来的充数的,只想快点弄完回家睡觉。

他点决赛视频,打不开,打电话给程曦,那家伙大概是在开酒会,语速快得很,他说程曦你有天之涯决赛的视频没有,可不可以发给我一份。

程曦说:“我买一送一,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秦陆奶奶上个月去世了。”



他订的是最早的一班飞机,在云海里穿梭了四个小时,他眼睛都没闭一下。

到S城时已经是深夜了。

打不到的士,他先去餐馆拿车,S城已经是初冬,草木挂霜,他一路跑过去,午夜街道这样寂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回响,路灯昏黄,街道两旁一片漆黑,而他心里没有一点恐惧。

要快一点,再快一点,快点去他身边,告诉他,没什么大不了,你并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我还在这里。我会一直陪着你。



秦陆刷完最后一个副本,准备睡觉。

他最近常常失眠,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娱乐的人来说,失眠是很麻烦的事情。

他住的地方很偏,晚上很安静,但是他躺下不久,就听见狗叫声,有什么人匆匆忙忙在晚上跑,然后院门被敲得震天响。

他披上衣服去开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去开门的时候常常会有种错觉,或是希望,以为门外面会是他响的那个人。

然而这次是真的。

月光如水,草木挂霜,那个人穿着长袖T恤站在门外面,明明冻得瑟瑟发抖,看见他,又勉强想要扯出一个笑容来。

“我投降了。”

他打开门,一言不发给南仲远披上衣服。

“去烤火。”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你在发抖。”



南仲远披着秦陆的衣服,无聊地坐在床上。

他又冷又饿,如果不是秦陆问他吃了饭没有,他都想不起自己从上飞机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他其实有点忐忑,毕竟,虽然他的性格出了名的好,但是像这样放□段来主动投降,一厢情愿地跑到这里来,还是第一次。

没关系的。他安慰自己,就算是石头又怎么样呢,只要自己愿意,一点一点努力,总能捂热的。他又没有赶自己走……

房间里还是原来的样子,整洁得几乎没有人气。南仲远坐在床上,踢到床底下一个纸箱子。

纸箱子是打开的,好像主人刚刚还在翻看,因为来了客人,只能匆匆忙忙把它推到床下面。

箱子里的东西很多,放在最上面的,是天之涯的获奖证书,然后是一个按照秦陆的弓手制造的模型,是奖品,再往下,是一沓照片。

最上面的一张,是一对陌生的年轻夫妇,第二张,是秦奶奶和年幼时秦陆的合照,第三张,是他勾着秦陆的脖子,开心笑着的自拍。是他拿着秦陆手机拍的,不知道秦陆什么时候印了出来。

照片上,秦陆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情绪,仿佛被拉着拍照是一件应付的事,就像过去的很多次他让南仲远心灰意冷的时候一样。

大概是经常拿出来看的缘故,照片的边角都有点磨损了,南仲远再往下翻,一叠照片,都和这张一模一样。

他印了几十张照片,只为了留住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他把南仲远和他家人的照片放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一句喜欢。

明明应该开心的,南仲远却忽然觉得心酸。



秦陆进来的时候,南仲远正拿着那叠照片好整以暇地坐在床上等他。

以他的熟悉程度,第一眼就看出了那叠照片是什么。

南仲远摆出了“你需要给我一个解释”的表情。

“吃面。”秦陆就像没看到一样,把煮出来的面放在桌上,表情镇定得一如往常。

南仲远看了他半天,秦陆脸上不露一丝破绽,坐在床边。

“秦陆你过来。”

秦陆走过去,南仲远跳起来,直接拖住他手臂,手脚都缠到他身上:“已经被我抓到了你还装,快承认你爱上我了!快点!不然我把这照片贴到你家门口!”

“你不饿吗?”秦陆平静地问他。

“少废话!”向来笑眯眯的南大店主也发飙了,扒在他背上,勒着他脖子:“快承认!不然勒死你!”

秦陆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抓住他手臂,把他扔到了床上,南仲远还要起来再战,他一只手抓住南仲远手腕,把他推倒,用膝盖压住他的腰,继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你这是恼羞成怒!”南仲远没有一点还手之力,只能语言攻击,拼命挣扎。

秦陆手臂一横,压住他胸口,捂住了他的嘴。

高傲如廘战大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耳朵在发烧的。

房间里气温很高,南仲远出了一身汗,额头上的头发被汗打湿了,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他的皮肤白,出国几个月也晒不黑,眼睛里总是带着笑的。

秦陆松开了手。仍然压着南仲远。

南仲远却不吵了,只是看着秦陆,仿佛是太久没有看见,所以要把这几个月的分别都看回来。

“秦陆,你知道我这几个月在想什么吗?”

秦陆摇头。

“我这几个月,一直想跟你说,秦陆,我不服。我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父母插手,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我不要这样不明不白地结束,我不要以后你和我分道扬镳成家立业,我不管你有什么隐衷,有什么顾虑!我要回来找你,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缠你一天。直到你终于能对我笑,能承认你喜欢我。”

“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南仲远看着他的眼睛,轻声地说:“我投降。”

你无动于衷也好,你毫无回应也好,你一言不发也好,你这样一辈子也好。

我会一直在这里,不是为了等你说喜欢我,不是为了僵持出一个结果,只要现在这样,两个人呆在一起,就算磕磕碰碰,也要一直呆在一起。

我总有一天会懂你,你总有一天会信我。

我不要输赢,我只要你。

南仲远没能说出更多的话,因为秦陆俯身下来,压住了他。



南仲远一辈子都记得这个夜晚。

因为特殊的意义,因为痛。

比想象中更痛,但也一意孤行地做了下去。

南子瑶总要他好好想想,总要他想清楚,弄明白,不要吃亏。其实谈恋爱哪有什么清楚明白,不过是心里喜欢,于是一往无前。不用想后果,不用想明天,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也不过是因为爱。

窗户里透出微微的光来,房间里有一种朦胧的明亮,南仲远趴在床上,后背上全是细密的汗,秦陆侧过头来,笨拙而小心地亲吻他。

南仲远闭上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疼,眼角有点湿润。

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的,他太纵容这个人了,只要是他想要的,怎么样都没关系。只是被他亲一口,连心脏都疼起来。

他低低地叹息了一声。

“回不了头了……”

秦陆回答了他。

“嗯,不回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

第116章 林郁和程曦的生活(一)

林家住的家属楼;还是当初林爸爸刚结婚的时候分的房子;林爸爸是地道的学术派;不会钻营;林妈妈虽然厉害;也懒得和那些老师争,何况林爸爸还常常劝她什么「人不过一个身体;能住多大的房子……」,久而久之;林妈妈也不计较这个了。而且后来林郁在这房子里出生,林郁姥姥在这房子里去世;这旧房子里存了太多回忆,虽然林妈妈给人鉴定古董也收了两套房子当谢仪,也没想过搬出去。
采光不算好的楼道里;林郁正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往楼下走。
林妈妈手里拿着一堆东西,还在不断地拉开拉链往里面塞。
「这个是上次你爸爸弄出来的硫磺……」林妈妈又把一团沾着泥土的黑呼呼的东西往林郁包里塞:「这是我的徒弟挖到的何首乌,你要炖给程曦吃,不然用脑子太多头发会变白的,你看他爸爸头发就白了,说不定有遗传的。」
林郁继承了林爸爸的好脾气,耐心地等她塞完。背包里的东西太多,他下楼的时候重心往后仰,防止自己摔下去。
林妈妈把林郁送到楼道口,像是想起什么,又从睡衣口袋里往外面掏……
林郁还想看看她掏出了什么东西,结果她掏出来之后,直接往林郁口袋里一塞。
「是什么?」林郁好奇地问。
「回去再看,回去再看。」林妈妈一个劲地把他往前推,程曦的司机就等在外面,程曦这两年性格收敛,车的颜色也没以前张扬了,家里常开的几辆车,都是黑灰色系。这次他去了香港,司机开了他常开的那辆卡宴来接送林郁。
林郁满头雾水的上了车,还忍不住询问地看着林妈妈。
林妈妈情绪热烈地朝他挥手告别。
根据林郁对林妈妈的了解,她这么开心,一般不会是什么好事。

自从林郁拒绝MIT留校任教的邀请决定回国之后,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这还是程曦第一次出差。
当初拿到Ph。D学位之后,他就未来发展方向简单和程曦交流了一下,后者知道他想回家,也没说什么,只是迅速处理好了相应事务。三年下来,他在那边的基业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真要收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林郁这样对商业完全没有概念的人,看程曦连加了几次班,也觉察到了不对劲,问他:「我们要走很麻烦吗?」
「不麻烦,」程曦一边整理资料,一边跟他说:「梁园虽好,非久恋之乡。何况,我也想回去看看,那里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自然是欢迎的样子了。
秦夫人临死前给他留下大笔遗产人脉,还有几个别人欠她的大人情,他本来就不是无能之辈,在美国打拼三年,已经长成幼虎,隐隐有崛起的势头,别说秦家,现在程家想要动他,都要掂量掂量,万一弄不死,他逃出国去,就是个大祸害。
何况程则钧近年来偏倚他颇多。
秦夫人生前担心程则钧不管他,是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看来,程则钧虽然不像她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扶持程曦,也多多少少起了点作用。至少现在程曦家里的保镖比以前少了两个。
林郁对这些都是浑然不知,他拿了学位回国,还是决定在S大做事,其实国内物理界R大研究所才是圣殿,但林郁是这么跟林爸爸说的:「北京有坏人。」
林爸爸皱起眉头:「什么坏人?」
「捅了程曦一刀的坏人。」林郁认真跟他解释:「而且我觉得我应该没有能力给理论物理的发展做出划时代的贡献,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添砖加瓦,所以没必要去R大。和家人相处也很重要。」
林爸爸虽然平时总站在化学研究者立场上和林郁一争短长,但是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支持的,当即拍得桌子上茶杯一震:「什么没必要去,林森都能去,你为什么不去,你比他聪明多了!你这是堕落。」
「我没有林森聪明的。」林郁很自卑地告诉他:「他比我专注,发散思维和空间想象力都比我好……」
「好个屁!」林爸爸气得头发都快竖起来,看见林妈妈在一旁一副「我听不懂我在神游」的样子,十分不开心:「当初就是你不肯让他去上少年班,现在好了!连R大都不肯去!以后林子源要笑死我了!」
林妈妈不为所动,嫌弃地瞥了他一眼。
「不许欺负我儿子,你自己进了R大研究所吗?林子源拿□□津贴你为什么不拿。一家人活着开心就得了,比什么?」
林爸爸被骂得灰头土脸,摸了摸鼻子,装作没听见,端起茶来喝。等林妈妈去厨房了之后,又从正在收拾书的林郁身边「路过」,低声利诱他:「你要是能拿到R大研究所的邀请,我就带你去我实验室看我做的辐射跃迁课题。」
林郁从小就很听话,还是很好骗:「只要拿到就行了吗?」
林爸爸神色凝重地点头。
「这样我就可以跟林子源说你是不想去R大研究所了。」林爸爸趁林妈妈不在给林郁宣扬自己理论:「这是身为学术工作者的尊严,你妈妈不懂的。」

林郁背着一个巨大的包,慢慢地沿着草坪往里面走。
他是有点迟钝的,看见玄关有鞋子还没反应过来,进门之后,才看见程曦靠在客厅的沙发上,翻一本财经杂志。程曦经常飞来飞去,所以他看见程曦也不惊讶。
「回来了?」程曦抬起头来,看见林郁脸上表情,朝他招了招手。
林郁走过去,程曦帮他把背包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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