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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夷坞-山月不知心底事(出版)-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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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甚至要比跟他年纪相仿的叶秉林要年轻十岁,他面目端正,眼神从容,想必年轻的时候可以迷倒不少女子,即使作为知名的成功商人,他眉宇神色间也并无锐气和疲于奔忙之色,浓重的书卷气使得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商人。当然,向远认为的“有型”更多的是出于对章晋萌传说中眼光精准,善于抓住政策契机,投资鲜少失利的推崇。
章粤当下拍了拍向远的腿,“眼光不错,你指的这个到现在都还是个风流倜傥的老帅哥,不过他不算,我是问在场的男人。”
这个问题向远并不太感兴趣,不过枯坐着也是坐着,她配合地再次四处看了看,然后虚指了一下小会客厅的落地玻璃窗那头,端坐在主面试官位置上的年轻男人。即使隔着这么远距离看过去,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来形容他似乎也并不过分。
“谁?”章粤好奇地挑高了眉。
“那个艳尸。”
章粤扑哧一笑,是她对向远说这里像开追悼会,那么人人必须瞻仰的面试官自然是就像是追悼会上那个惟一的主角――尸体。
不知道是心灵感应还是什么,“艳尸”似乎意识到外面有人对他不寻常的关注,透过玻璃朝她们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抿嘴一笑。
“他是对你笑吗?”向远问。
章粤说:“是啊,我就是那个来找‘艳尸’吃午餐的寡妇。我跟你真有共同语言,你觉得有型的两个人,一个是我老爸,一个是我老公。”
那一次面试,向远最终被“艳尸”――永凯的行政副总,也就是章粤的夫君、章晋萌的乘龙快婿沈居安录取,她不知道是因为她表现过于优异力挫群雄,还是章粤的枕头风最终起了作用。她成了永凯财务公司的一名成本核算会计,七个月后,她调职为沈副总的助理的助理,也就是副总身边的二级助理。
沈居安在永凯主管市场开发,他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构成了永凯最前线的参谋部,和他谦和儒雅的外在截然不同的是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用永凯总部的人的话说,十八楼章董身边的人个个带眼镜,十七楼副总的小兵走路像是冲锋。
沈居安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人,据说他出生贫寒,没有任何背景,仅靠一付好皮相娶得章家公主,一跃成为东床驸马,可这个靠女人起家的男人在非议中一路高升,背后闲言碎语的人不少,但当面能找到理由撼动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永凯的男人,谁都在心里鄙薄过沈居安,可谁都想成为沈居安――当然,也没有人可以代替沈居安,他坐拥如花美眷,却平均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他就平时连对待大厦清洁工都彬彬有礼,笑容令人如沐春风,裁减冗员、打击商场竞争对手时却著名的“心狠手辣”;他从不否认自己靠一场婚姻谋得了如今的名利,却能让永凯的投资增长额短短三年内在他手中翻了一番……到了最后,所有的人能够挑剔他的最后武器也只剩下他“攀龙附凤”的婚姻,可他的婚姻偏偏是幸福的,在任何人眼里,他和章家大小姐都是神仙眷侣一般的恩爱夫妻。他身边的员工,往往是整个永凯最能干的、熬夜最多的、老得最快的、升得最早的。向远虽然只是二级助理中的一个,不过她欣赏沈居安的办事方式,也很适应这样紧锣密鼓的工作节奏,在永凯的日子后来竟成了她记忆中最快乐惬意的工作生涯。
章粤和向远的友情莫名其妙地持续着,向远虽然人前都是一付笑脸,但其实并不是个容易混熟的,何况是跟她出身背景、性格爱好大相庭径的章粤,但是跟章粤打交道的时候,章粤很容易让人忘记她是永凯的千金,向远老板的老板的夫人,她就是她,左岸的老板娘,交际如云,可偏跟还是小兵一个的向远做了朋友。
向远跟章粤熟悉之后不得不成为左岸的常客,按章粤的话说,她爸爸和丈夫的事业算什么,都比不上她的左岸有意义。
向远在左岸见过好几次沈居安,有时是来接妻子,有时是带客户来捧场,他在这里见到向远,并不摆领导的架子,笑着跟她打招呼,完全就像她不是他的员工,而是他妻子的朋友,倒是向远自动跟他保持距离,甚少主动套近乎,回到公司,各司其职,决口不谈私事,章粤从来不问,向远也不怎么提她夫君工作中的细节,这大概也是厌恶拉扯裙带关系的沈居安并不排斥向远的原因。
沈居安在的时候,凤凰一般的章粤就像只小麻雀一样围绕在他身边,欢快地叽叽喳喳,他总是温柔溺宠地看着他的娇妻,画一般的一对璧人,天造地设,谁都称羡,可是,向远打赌沈居安并不一定知道章粤酗酒,至少不知道程度之严重。
向远去左岸大多数是在章粤留给自己和熟人的贵宾厢里,人少的时候,章粤就开始一杯杯地喝,50多度的烈酒,饮凉白开一样,向远不喝酒,也不喝饮料,通常只是一杯水,跟章粤各喝各的,偶尔碰杯,互不妨碍。经常和章粤在一起的还有她的表弟程铮,不过按照章粤的说法,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跟程铮喝酒才叫一个爽快,后来他家里有了人,收敛得居家妇男一样,不到十点就频频看表,还不如跟向远用白开水碰杯有意思。
向远不是没有劝过章粤,喝酒伤身,少喝点。章粤总是笑着问,不喝干什么。就连程铮也对向远说,能劝得住的话他早劝了,章粤不糊涂,她高兴,就由她去吧。
有时喝得烂醉,如果向远次日休假,章粤就会央求向远送她回去,向远大学时候考的驾照,如今才派上用场。章粤婚后跟单独沈居安同住,自家的楼盘,当然挑最好的地段最好的一栋,然而不管怎么醉,她都会捱到早晨才肯回家,沈居安很早就开车出门,他想必很少见到妻子的醉容。
章粤的酒醒得快,独自在家昏睡半日,清醒后又是一个玉人,她告诉向远,因为彼此的作息时间不同,害怕互相打扰,她和沈居安分别睡在不同的房间,彼此有时间有兴致才“约”在一起。章粤自己打趣自己,说一辈子都在约会,到老都新鲜。
“人人都说我最幸福,向远,你为什么不问我幸不幸福?”章粤说。
向远冷眼看她:“好吧,你幸不幸福?”
章粤点头,“我很幸福。”
第二十四章
章粤说,身为女人,她有权利放纵自己感情用事,远离理性,远离规则,所以笑她把自己的店起名叫左岸。
向远嗤之以鼻,“你当然可以理所当然住在‘左岸’,可普通人工作一天甚至几天,累得像条狗,挣来的钱未必买得了你这里的一杯酒,拿什么本钱感情用事。你放眼望过去,大多数人还是在你对岸忙活。”
她说的大多数人也包括自己,工作了之后,她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上班族,早出晚归,忙忙碌碌为了三餐。幸而永凯待遇颇丰,向远除了供自己日常用度和向遥的学费生活所需,还在公司附近租了个小小单间,蜗牛壳一般,但也尚可栖身,早年购买的几支股票到现在翻了几番,找个合适一点的时机抛出去,再奋斗一两年,买下这样的一个蜗居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向远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她知道自己一定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一席之地,甚至比想像的更好。
她还是不时地给叶叔叔和叶太太打电话,相互慰问近况,可叶家还是踏足得少了,偶尔也去吃顿饭,叶太太还是那么深居简出,见了向远,却总说寂寞。叶骞泽进入江源后,叶秉林肩上的担子似乎并未减轻,忙碌依旧,可年纪毕竟摆在那里,同样的工作强度,他应付起来要比以前要力得多。向远也见过叶骞泽一两次,简单地打声招呼,说些浮于表面的问候,她感觉得到骞泽微弱的失落,距离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他回国后,她和他人离得近了,心却远了。
其实向远对叶骞泽没有怨怼,他们的疏远也许并不是他的问题,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真心地想把她当作朋友――也许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只是她自己醒了。每离他近一些,向远就会发现自己的克制力并没有想像中的可靠,她理解他,可是看见他,心里还是会难受,她不愿意自虐。
听叶昀说,叶灵的病情基本上稳定了下来,但是像正常人那样上学、工作是不太可能了,大多数时候她都在自己的房间里想着自己才懂的心事,即使不发病,也有可能一整天一动不动。叶太太、杨阿姨和叶家请来的一个专职看护都日夜守着她,医生也定期到家里来作检查,她的病没有恶化,但也看不到痊愈的希望。
叶昀还是叶家跟向远关系最密切的一个人,他放了学后经常自己坐公车到向远的住处去找她,每次都有充分的理由,有时是送去叶太太新烤出来的一盒饼干,有时是问一道简单的代数题,有时是跟同学在附近的场地打完球顺便来看她,来了必定蹭顿饭,向远不煮,他就自己做。遇上向远临时有事出去,他也不急着走,继续在她房间里上网,回去的时候给她带上门。来的次数多了,房东也认识这个穿高中校服的男孩子是向远的弟弟,有时向远不在,房东也会主动给叶昀开门。最让向远惊讶的是有一次她加完班回家,竟然看到叶昀在她对门那个眼高于顶的外企熟女家里看电视。
自从向遥的那一番话之后,向远对叶昀其实一度心怀芥蒂,不是没有过恨意,可说到底,恨也无济于事,向迤死得太早,向远努力回想,然而一路走来,叶昀陪伴在身边的记忆已远多于她那早夭的弟弟。原来再至亲的人也是一样,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都贪恋触手可及的亲切和温暖,也不是她忘了阿迤,而是比起阿迤留给她的惨痛,她更愿意记得叶昀笑起来的样子。有时向远这么对自己说,如果叶昀当年真的做错了事,那就把代替阿迤当作是对他的惩罚。
有一次,向远出门忘记带钥匙,恰逢房东外出旅游,大冷天的,她瑟缩在家门外而不得其入,最后不只有请锁匠撬了门锁,这才解决了问题。她想起章粤的一句话:“你知道单身女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吗?NO;NO……不是男人,而是门钥匙。”于是重换新锁的时候,除了交还房东一把外,向远也给了叶昀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有了钥匙之后,叶昀犹如得到了许可证,来得更勤了。向远说过他不止一次,“你放了学不回家,干嘛老在我这晃,你爸和阿姨也不说说你。”叶昀就眨巴着眼睛说:“阿姨和爸爸都让我常来看你,家里太静,心里憋得慌,还不如在你这写作业舒服。再说,我还可以给你干干活。”
其实向远的住处并没有什么活可以让他干的,十五平米的单间配套,除了日常必需品一无所有,向远不热衷打理家务,却绝对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她保持清洁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减少物品,东西少了,自然整洁,所以叶昀常说她住的地方像军训时的学生宿舍。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比如说帮她收收衣服,煮碗面条什么的,有一次甚至还给向远领回来一只流浪狗,最后被向远严词拒绝,叶昀沮丧无比地带回家去,叶灵见了那只癞头京巴居然爱不释手,抱着不肯放,叶秉林夫妇见她喜欢,意识到养个宠物也许对她的病情有好处,让杨阿姨把狗弄干净之后,也同意让它留了下来。
向远虽然对叶昀的所作所为颇不以为然,但见他做得有滋有味的样子,也不太好打击他的积极性,毕竟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她何必跟别人的一点小小乐趣过不去。有时下班之后打开住处的门,看到床边凳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向远就将叶昀戏称为“田螺少男”,他老大不情愿,说宁可向远叫他雷锋。
这样的日子虽然相安无事,但也有尴尬的时候,比如说向远发现叶昀给她收衣服的时候,就连内衣裤也为她叠得整整齐齐的,还有一次她下班后回家换衣服赶着出门,却恰好遇上叶昀开门进来。向远一直以来都觉得,随着叶昀年龄的增长,跟他太过于密切未必是件好事,于是,她找到机会尽可能委婉而明确地跟他谈了一次,不外乎是说,他也长大了,是个大男生,虽然他们感情像姐弟一样,但毕竟不是亲姐弟,不管是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还是为了避免自己难堪,都应该保持恰当的距离。叶昀的年纪已经足够听明白她的话外之意,当下就面红耳赤,羞惭不已,最后向远跟他约法三章:第一,过来之前先打电话;第二,不要待得太晚;第三,私人物品最好不要触碰。这才避免了尴尬事的再次发生。
向远在心里感叹,同样年纪的孩子,叶昀和向遥就像走了两个极端,一个太让人省心,一个太让人闹心。向遥转学到G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后,由于成绩跟不上,向远不得不按照她本人的要求,为她转学到职高。向远对向遥的立场一直是,不要求成才,只要求成“人”,向遥到了本身学习氛围就松散的职高之后,更是无心向学,整日就跟着一帮臭味相投的同学混日子,小小年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裙子却越穿越短。向远看在眼里,很多次都仍不住要数落她,后来想想,算了,也许人各有各的活法,不一定谁都以出人头地、奋发图强为乐,可能向遥也觉得她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只要她不捅出什么大娄子,就不要强加干涉她。毕竟,相对于过去的冷淡,向遥转学到城市之后,她们姐妹俩关系改善了不少,虽然离亲密还有距离,但至少在姐姐面前,向遥不再像从前那么拘谨而反叛。
向遥倒不怎么到向远的住处来,一则是因为住校,二则她的生活远比向远丰富。一次两人一起吃饭,向遥有意无意地提起,在学校附近好像见过叶昀,向远记起,叶昀所在的高中的确跟向遥的职高离得不远,经常上学放学,遇上了也不是稀奇事,不过她还是说了句:“你们也好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得出来吗?”
向遥低头吃饭,然后说:“怎么认不出来?不过他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全都是命好,忽然多了个城里的有钱老爸,一辈子都改变了。”她的口气里不无艳羡,
“你为什么不想,他本来一出生就应该跟他爸在城里过上好日子,可是平白在乡下跟邹瘸子过了十几年,这样还值得你羡慕吗?”向远说。
向遥没有反驳,脸上似有淡淡怅色,“不管怎么样,我认出了他,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
向远作惊讶状,“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说他长得丑。”她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听见向遥答腔,过了好一会,向远吃毕放下了筷子,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他没以前那么丑了。”
第二十五章
从那一次开始,向远从向遥嘴里提到叶昀的机会越来越多。
她说,不但是X中,就连她们职高的不少女孩都知道叶昀,她们都觉得他长得好看。
她说,有一次她们学校跟X中篮球比赛,她在赛场上看到了叶昀,想不到他看上去瘦瘦的,爆发力居然那么强。
她说,有一天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吃东西,从外面经过的叶昀竟认出了她,他看上去挺高兴地,跟她说了好多话,还给她留了电话号码。身边的好几个女同学听说他和她从小就认识,都很羡慕。
她说,一帮同学怂恿这她去把叶昀约出来玩,他没去,但是跟她说,女孩子晚上出去玩穿得太少不安全,还问要不要把自己的外套借给她。
她说,她给叶昀打电话,两人说起小时候的事情,都觉得很好笑。
她说……
向远总是沉默地听着她说,从来不作干涉,也不评价。既是姐妹,又同为女孩,她当然能从向遥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中听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或喜悦,或惆怅,或迷茫,而叶昀对她提起过的只是有一天在学校门口遇见了向遥,挺意外的,仅此而已。向远并不是个会自寻烦恼的人,然而这一次,她心里有了种挥之不去的忧虑,不为叶昀,而是为向遥。
终于有一天,向遥左右而言它地支吾了很久,问了那么一句,“向远,你觉得叶昀他会喜欢我吗?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他,我就随口问问。”
“那你干嘛自己不去问他?”向远淡淡地说。
“他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老来找你,从小他就跟你比较熟,不如,你帮我试探试探?”
“不可能。”向远二话没说当下拒绝,甚至没给向遥任何讨价还价的机会。
“为什么不行?难道你习惯了他缠着你,就不希望他喜欢别人,也不希望别人喜欢他?你这叫自私!”向遥又窘又急。
“让我告诉你为什么不行。”向远远比她心平气和,“第一,你们还是学生,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但是摆到台面上来,还不是时候;第二,你和他感情的事,别把第三个人扯进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认为你们合适,所以更不会出面,就这么简单。”
说实话,无论是向遥还是叶昀,向远都希望他们终有一天找到自己的幸福,且不说现在他们还没成熟到可以说爱的时候,光说这两个人的脾气,一个感情用事而易冲动,一个又那么心重,偏偏又一样执拗,凑在一起未必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她没办法从叶昀身上看出一分一毫对向遥的热情。向遥是这个世界上她惟一的血肉至亲,她不愿意她撞得头破血流,更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亲手推她一把。可她了解向遥,这孩子心气高,如果她直接说,叶昀对你没那个意思,向遥不但不会相信,而且会很受伤。至于叶昀那方面,向远也很清楚要是由她出面来撮合他和向遥,不但达不到目的,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把事情变得更糟。她不愿意做一个好心办坏事的热心肠。
可向遥还是恼了,她说,“你不肯帮忙就拉倒,我也不一定什么事都非求着你不可。”
向远看着向遥不悦而去。有时候她常觉得,向遥这脾气,就该多摔几个跟头,吃点亏,心里说不定就能明白一点,可是她又担心她摔得太痛。
那一次不欢而散之后,很长时间,向遥都没有主动联系向远,向远不知道她所谓的不求人,独自又能做出什么事来,正考虑要不要问问叶昀,才想起好像连续几个星期都没有看见他了。
一月底二月初的时分,是这个城市最冷的季节,若遇上点冷雨,满城的绿都变做寒翠色。向远在公司附近随便解决了晚饭,幸而赶在雨点变大之前回到了住处,打开门,扑面而来的就是热腾腾的雾气和浓重的火锅味道,她收了雨伞,看见叶昀站在生料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矮桌旁看着她笑。
“你又搞什么名堂。”她走了几步凑上前去看。
叶昀搓了搓手,兴高采烈地说:“这种天气吃火锅最最好了,我特意让杨阿姨买了菜让我带过来的。”
“菜也是杨阿姨洗的?”向远瞄了一眼他红得有些可疑的手,那些冻疮应该还是小时候在乡下落下的根,回城之后许久都没有再发作了,“何必呢,出去吃不是简单得多吗?再说,叫你来之前提前打个电话又忘了是吧,我都吃过晚饭了。”
“啊?”叶昀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以为可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
向远愣了一下,其实她自己是记得的,只不过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不放在心上。这天是她农历的生日,乡下人重视旧历,可自从妈妈死后好像除了她自己就没人再没人知道这个日子了,就连一向重视人性化员工管理的永凯,也只是在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给她订花和蛋糕,她有些意外叶昀从何得知,印象中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包括叶昀。
她吸了口气说,“闻起来味道还不错。”然后脱下身上的大衣外套,坐在桌前拿起了筷子,“不吃也实在是浪费了。”叶昀有些闷闷不乐地坐到她对面,“吃过了就算了吧。”
“我骗你呢,傻瓜,别人说什么你都相信!”
他这才笑了起来。两人对坐吃着东西,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大,叶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男孩子平时运动量也大,所以吃起来战斗力不在话下,向远吃得很慢,但也一直没有放下筷子。
“这个你吃。”她把一些鱼片捞到叶昀的碗里,顺口问道:“对了,你从哪里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他嘴里还含着饭,愣了一下,慢腾腾地嚼着嘴里的东西,再用了很长的时间咽下去,然后才说,“呃,我自己想起来的……其实,那个……是我哥告诉我的。”
向远拿着勺子的手就这么悬在半空,雾气太大了,很容易就迷了眼,这个没有印在身份证件和文字信息上的日子,她以为只有死去了很多年的妈妈才会记得,为什么唯独忘了,还有他,他们过去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对方一切的秘密和细节。叶昀这个傻到家的诚实孩子,连说个谎都学不会。
叶昀主动伸过碗去接她勺子里的东西,“向远姐,你这些是给我吃的吗,鱼片冷了不好。”他接着低下头认真地吃东西,“我问我哥要不要来,他说,如果你没问起就算了,如果问起了,就帮他说句生日快乐。”
向远驱赶着蒸腾的雾气,笑着说,“回去替我谢谢他,说起来他比我大两个月,那个日子我倒是忘了……你吃啊,干嘛停下来……”
叶昀忽然兴致勃勃地给她说起跟同学打球的时候遇到的糗事,向远在热锅沸腾的声音中被逗得连连发笑,敲门声响了好一阵才听见。
“这个时候会不会是房东阿姨,我去看看。”叶昀自告奋勇地跑去开门。
他没有想到是向遥站在门的那一头。
向遥挟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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