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十里红妆:公主太倾城-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叫阿离是把?”少年脑中闪过一丝恶作剧。
女孩点头,眨着小鹿般的双眼,水汪汪的让人心生疼惜。可年少他的心中只有无尽的烦恼无处发泄。
“天山仙人去去就会回来的,你在这里等他!”少年冷冷的看着眼前苍白的少女。
女孩点头。
少年拂了拂依旧,转身离开。
少年迎着夕阳远去,只留下风中的女孩,和铺在水中的残阳。
少年带着莫名的兴奋回到了天山上唯一的房屋,吃了天山仙人备下的晚餐,美美的吃了一顿,便埋头睡觉了。
第二日的朝阳格外明艳,少年身穿浅蓝色窄袖长袍,前往天山碧湖,却发现昨日的那颗杨柳下已空无,一人。
少年有一瞬的慌张,转而却由怒气取代,她竟然不听他的话。
少年甩袖欲离去,却发现身旁的草丛动了动了。
少年忽然害怕了,天山经常有野兽出没,他自幼习武,自然不怕,只是昨日那个小女孩,那么娇弱……会不会被野兽叼走……
少年不敢想下去……
挑开草丛,看到那一团粉色,少年心中的石头落下。
“没事跑里面干什么?”少年恶声恶气道。
粉团动了动,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眼角还挂着泪珠,全身瑟瑟发抖,少年这才发现女孩头发衣服都已全身湿透,他不知道天山夜间的露水可以让一件棉袄从外到内湿透。
女孩见了少年,向是见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颠簸着扑向少年,“师父……他没回来……”
少年不备,被扑的一个酿跄,嫌弃的想推开她,却最终还是没推开,也是是愧疚把!
回到山间的房内,少年好心的帮她烧了水,让她泡个热水澡。
“真是个麻烦精!”从小只被别人伺候的少年,第一次伺候别人,喝完天山仙人交代的草药,少年打算不再理睬那只麻烦精。
麻烦却找上门了。
女孩衣衫不整的站在他面前,低声道,“这个衣服我不会穿!”
少年拽狂,定是个从小被人伺候的大小姐。
看着她无辜的眼神,少年无奈的上前笨拙的为她扣上扣子,一肚子憋屈。
“我要看书,你出去!”少年恶狠狠道。
女孩瘪瘪嘴,走出门外,却没有离开,只是站在门口。远远的望着他。
少年气急,将门甩上,发出碰的一声巨响,长年没有擦拭的门窗,抖落了一片灰尘。
少年却静不下心来,起身一把将门打开,恨恨道,“让你滚,不懂啊!”
女孩怯生生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双手扭捏的不知道往哪里放。
少年再次嫌弃的将门甩上。
门外那个单薄的黑影终于离开了。
少年转身回到案台前看王叔新寄来的书信,说让他好好养病,早日肩负起复国的重任。
少年烦躁的将信件丢至一边,忽然胸口疼痛难当。
天山仙人说他犯心猝病,不宜动怒。
少年蜷缩成一团,痛苦的捂住胸口。手肘碰落了桌上的瓷杯,落在大理石铺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第九十二章:年少的记忆2

外面传来笃笃笃的敲门声。
“滚~”少年不想让人看到他此刻的模样。
门却被推来了,女孩怯生生道,“我饿!”
少年奔溃,的确,从昨天起她便没再吃过东西。
“出门左拐一直走到尽头,第二扇门内有东西吃,自己去拿!”少年强忍着痛道。
门外的少女消失了,还顺便体贴的将门带上。
只是过了一会门又被推开了,那个女孩,嘴角还粘着烙饼沫沫,手中拿着一块烙饼,走进屋,将烙饼放在桌上,又转身离开,将门掩上。
少年吃了药,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缓过劲来,他的病并没有因为上天山调养而有所好转,天山仙人说,那是因为他心生郁结,郁郁寡欢,才导致病情严重,胡修却觉得是那个老头医术不精推脱的借口罢了。
好不容易缓过劲,看着桌上的烙饼,胡修想起那个女孩的眼睛,那么清澈,如一汪秋水般,只是那双眼中充满了恐惧害怕还有孤独。
忽然胡修的心被触动了。孤独?这便是他这么多年的生活写真,所有人都说他是优秀的孩子,所有人都期望他更优秀,所以从小到大他没有朋友,只有练不完的剑还有读不完的书,没有人知道他的想法,其实,他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放风筝,玩泥巴,可他从来都没有过。
胡修想到了那双眼,像被遗弃的小猫小狗,于是起身拂了拂衣袖,推开门,发现那个苍白的女孩,站在门外不远处,脸上有着不正常的红晕。
胡修想到了什么,走近探了探她的额头,发现额头微微有些烫,定是昨夜着凉了。
“到屋里坐着把!我给你去拿药!”胡修的语气软了下来。
女孩定定的望着他,像是看奇怪的人,但嘴角却溢出了笑容。乖巧的往房内跑去。
胡修笑笑,那时候的他竟以为她乖巧,后来才知道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魔头。
胡修炖好药还特地取了蜜饯,女孩喝完药,眉头皱的跟小老太婆一样,接过胡修手中的蜜饯,说了他们见面的第二句话,“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他们说我失忆了,我不记得他们说的任何人,你不要丢下我好么?”
女孩几乎用祈求的眼神望着胡修,似乎被她的眼神蛊惑一样,胡修竟鬼使神差的点头了。
“哈哈,太好了!”女孩的忽然雀跃道,完全没了方才的柔弱。“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反悔是会造天谴的哦!”
胡修有一刻的恍惚,眼前这个笑容灿然的女孩,就是为了赢得这句话,演了这么久的戏么?胡修忽然对未来有种不好的预感。
“师傅说,你需要快乐!不要哭丧着脸了!”女孩笑起来如同的灿烂的阳光,让人不觉心情变好。
“你确定,你真的失忆了?”胡修气急。
女孩的眼中闪过一丝黯然,“我不记得所有的事,像是心中缺了一块,没有安全感!”
忽然女孩又开心到,“不过以后我有你了,哈哈!”
胡修顿时觉得头疼。
后来的日子除了睡觉时间,无论胡修在哪里这块狗皮膏药都会粘上来,无论他怎么甩都甩不掉,直到有天王叔飞鸽传书来天山,说这个女孩是离国公主。并希望他接近她,胡修明白王叔的意思,王叔是想让他结婚阿离让他爱上自己,最后接离国的力量,除去轩国。
后来的日子,只要女孩说的不过分的事,他都基本答应,他们一起放风筝一起做做竹筏,一起泛舟碧湖上,渐渐他发现,跟她一起似乎心情也没那么糟糕。
他一直以为她只把她当大哥哥,直到有天她将一个歪歪扭扭的粉色香囊交给他的时候,他知道那是小女人的心思,他的目的成功了,她爱上了自己,只是他真的只是为了大业才如此待她吗?他早就分不清了,他只知道与她一起很开心,没有烦恼没有忧伤。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很久很久以前他便已喜欢上了他,只是连自己都未曾发觉。
离国皇帝在得知女儿喜欢上胡修后,便暗中开始调查他的身世,很快知道了他的身份,并发现了他与王叔的书信,知道了他们的企图,于是在阿离在天山待了三个月后,便强行将她带离了天山,从此杳无音讯。
阿离走后的那段日子,胡修又恢复了从前的闲散,只是却没了从前的那份焦躁,心中多了份恬静,也是因为弥补了那些失去的童年吧,也偶尔会想起那段甜美的时光,在天山待了整整半年后,胡修的病竟奇迹般的痊愈了,而此时,王叔告知他离国一年一度的京试刚好开始,身份也已经帮他打理好了,只是需要易容。
于是那一年方十六的花样少年,一举夺得状元,偏偏美少年,才华横溢,掳获了不知多少女子的芳心。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胡修不知道是什么心境,但至少有一点他可以肯定他是期待这一刻的,当那个一身红衣的女孩,站在他面前打量他的时候,他的手心微微渗透着汗,即怕她认出来,又怕她已经他忘记。
但他没有想到女孩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你!”
胡修不知道心中是失落还高兴,失望她忘了她曾经送了香囊的男子,高兴她又喜欢上了自己。
“你让我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女孩笑,眼中的光芒耀眼的让人不敢直视。
后来他才知道女孩失忆了,只是她失去的不是过去,而是天山上那三个月的时光。
他成了太子的太傅,却也辅佐女孩的功课。
女孩用尽了各种方法接近他,她说她像嫁给他。
而这一次皇帝默许了,他的身份做的天衣无缝,皇帝也未曾怀疑。
只是这样快乐平淡的日子没有过太久,两年后的一天,离国皇帝皇后遇刺,朝堂一阵混乱,皇帝临终前任命他为摄政王,辅佐年幼的太子。当然,皇帝最大的心愿便是让他娶韶华,只是天不随人愿,皇帝话还没讲完,便咽气了。
看着哭成泪人的女孩,胡修心中滋味万千,当时的他以为,来日方长,他定会娶她好好疼惜她,只是他没想到,朝中反派蠢蠢欲动,忠臣为了稳固朝政,竟要将她送去轩国和亲,嫁给她从未见过的男人。
她扑到他怀里,让他带她走,可他身为胡家的这一代的接班人,他不能。
她伤心欲绝,将他约到祁连山,满山的曼陀罗绚丽夺目,一如明艳不可方物的她,她站在火红的花丛中,清澈的眼中带着祈求与绝望,远远的问他,“你愿意带我走吗?”
他艰难的摇头。山风抚过他的发丝,将发帯吹起在空中与发丝缠绕,灌满风的秀袍在风中猎猎作响。
他多么想说他愿意,但他没有选择的权利。若是他此时离开离国,那他之前布置的一切便前功尽弃。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女孩穿着火红的长袍越过花丛,奔向悬崖,山风拂去了她身上沾染的花瓣,也吹乱了她的发丝,广袖在风中飞扬,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蝶,晨色为她镀了光晕,女孩猛然回头,逆着晨光,却在转瞬跳下了悬崖。
那一刻他的心跳都停止了,撕心裂肺的喊着她的名字,可她就像一叶红枫一样飘落,直到消失在视线中。
怎么能让他相信,这样一个如火一般的女孩消失在他生命中呢,他不死心,派人到山崖下寻找,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王叔派出去的人终于在第三天将她找到,比皇宫的人早一步找到,但此刻的她却昏迷不醒,气息微弱,他不能再将她送回离宫了,王叔说他有了计划,将她送去轩国。
他沉默了,将她送去轩国,如同刚将她从虎口救又将她推入狼窝,可他身为胡家这一代的接班人,他没有说不的权力,他的沉默也成了默认,只是他希翼,复国成功,将娶她做自己的王后,但在这充满算计的策划中,又有几分实现的可能呢?
将她送往轩国的路途中,王叔说她醒了,他雀跃不已,面上的表情却是淡淡的,他不想让王叔知道她对自己的牵绊,细微的表情还是没能瞒住王叔的脸,但王叔后面的半句话,却将他所有的喜悦打碎,王叔说她失忆了,忘记了所有的人,,那一夜他站在熟睡的她床前,看着她苍白的面容,说不出的万般滋味,他握着她冰凉的手,紧紧的握着,就如同下一秒就会消失一般,泪水徒然滑落,渗入衣襟。
身后轻微的脚步声传来,他知道时辰到了。


、第九十三章:选妃

“公子,该启程了!”王叔压低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却如同没听到一般,看着眼前睡梦中还皱着眉头的人。她的心中是有多痛。
“天快亮了,姑娘也快醒了!”王叔再次提醒。
“我想让她看我一眼再走!”他淡淡道。
王叔叹息,却也没再说什么。
他知道她失忆了,但他不信,她连他都忘了。
那日清晨她倚在酒楼的窗边,看着屋外的景致发呆,他一身白衣,手执玉扇,从外面的酒楼出来,立即引起一阵骚动,吵闹声引起了她的注意,远远的看着她纯净的眼神,广袖下握着玉扇的手指关节泛白,她只是远远的看着,迷茫中带着好奇,却最终转身离开了。
手中的玉扇断裂,如同他心碎的声音,她不记得他了。
即使她失忆了,也没有阻止王叔将她送往轩国的打算。最终她还是进了轩国的三王府,王叔没隔几日便会飞鸽传书告知他她最近的举动。
失忆后的她没了从前的任性嚣张,多了几分淡然与稳重,也变得更古灵精怪了,有王叔照顾她,自己也放心不少,直到有天王叔来信说裴之逸似乎对她产生了兴趣,他们刚好可以利用这一点,等她恢复记忆后,从裴之逸那套取墨琴,王叔的计划很周全,却也让他担忧,如今的她就如同一张白纸,而裴之逸亦是玉树临风,他怕她爱上他,于是他又开始对离国称病,化身古离来到王府,美其名曰找墨琴,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为她而来。
他以古离的名义成了王府的门客,半年多未见,她又长高了,面色也变得红润,故作淡然的外表下却多了分狡黠,与从前张扬任性的她判若两人。
见到他的刹那,她眼中似乎闪过惊慌的神色,转而取而代之的是痛楚,看她面色瞬间苍白,他甚至怀疑自己的到来是对是错,他带给她的从来都是痛苦。
后来的一些日子她似乎都躲着自己,也许她是抗拒想起心中的那个人把,她对他说他给他是是莫名的熟悉感,一如那日在离国的皇宫,身为公主的她对他说她对他的熟悉。但似乎又有哪里不一样了,具体胡修也想不起来了,或许因为那时候她心中已经有了裴之逸把。
掏出腰间的布袋,胡修取出两个金色用草编织的圈圈,她说那叫戒指,男女情侣一人一个套在无名指上的,象征着男女的爱情。他不知道她哪来的那么多奇思怪想,但他当真了,并一直将它留在身边。
屋外一阵凉风吹来,将唯一忽闪着的油灯熄灭,胡修才将思绪拉回,看着天空一片繁星,寂寞来自星星的方向。
韶华百无聊赖的躺在贵妃椅上,这些日子裴之逸一直很忙,整日不见人影,若是以前她还有个钱宛清过来解闷,虽说初衷不怎么好,但现在这偏僻的听雨轩,却是连个人影也没有,秋老虎依旧威力无穷,红袖端上来的冰镇菊花茶,放了没一会就跟温茶没两样了,院中有两个小厮忙着赶知了,据说是裴之逸吩咐的,裴之逸怕这些知了吵到韶华,于是派人赶知了。韶华嘴角溢出一丝笑容。她昨天不过是无聊之中说了句,园中的知了太吵,叫的让人心烦。
“红袖,近日朝中可有什么大事?”韶华躺在椅子上挺尸,懒懒的问。
“近日全国米价大涨,不少地方因为买不起大米,已经有不少暴动,官员们都为次头痛不已!”红袖一边回话,一边让人将变热的菊花茶端了下去。
难怪裴之逸这些日子都不见踪影。
“探子回报说,是有人蓄意囤积大米,看着像是人为!”红袖又补充了句。
韶华的眸子暗了暗,若真是有人在全国内蓄意高价囤积大米,那事情就严重了,且不说粮食是国家的命脉,就是高价囤积大米就要花无数银子。可见那股势力财力雄厚。
“对了,飞鸽传书回离国的书信有消息了吗?”韶华又问。
“大约今日能到!”红袖算了算时间道,“如果没有耽搁的话!”
若是那古修月真的有问题,那离国那边政权可能会有变数,若是如此,那离祁的地位便岌岌可危了,当务之急,便是要快速笼络人心,而笼络人心最快最有用的方法便是联姻。
两人说话间,忽然红袖起身,快速飞闪出窗,转眼间便拿着一只白鸽进屋,从鸽子腿上将绑着的竹筒取下,将鸽子放走。
“是太子的飞鸽传书!”红袖看着竹筒上的记号,将里面的信取出,递给韶华。
韶华起身,将信摊开,看着纸上刚劲有力略带着稚气的字迹,面色越来越凝重,将最后一个字看完,韶华的眉头都拧到了一起,“摄政王古修月果然有问题,红袖赶紧研磨!”
“公主有何打算?”红袖知道韶华的担忧,但韶华身在轩国,有是轩过的王妃,身份尴尬,也是无能无力的。
“让祁儿选妃,巩固皇室的权力!”从前是打算让左相的孙女当皇后,但如今看来,这是远远不够的,韶华想着如今离国兵权在握的几个大将,要属定国将军实力最强,且刚好有个与离祁年纪相仿的女儿,还有兵部侍郎的女儿,但离祁现在尚未登基,所以左相的孙女只能太子妃,其他两人做侧妃,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其他的只能靠离祁自己了,希望年幼懂事的他能担负起整个国家的重任。
“天佑大离,公主放心,太子年少有为,定能稳固大权的!”红袖安慰道。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太子是叱咤风云的一代明君。
韶华点头,只是神色依旧凝重。
回完太子的信件,韶华陷入了沉思,太子在信上说,他早前也开始怀疑古修月,于是开始暗中调查,发现古修月将离国较大的铁矿铜矿都控制了,并私下进行开矿冶炼制兵器,韶华想到此就一阵心酸,太子不过十多岁,如此年幼,每日面对着古修月却要假装不知晓这些事,连她也瞒着,是有多幸苦!
“红袖,去打听下王爷晚上回府吃饭吗?”韶华道。
“公主终于开窍了,能主动问起王爷,是好事哈!”红袖开心的活蹦乱跳的出门,韶华摇头,这丫头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自从墨琴那件事后,对裴之逸的事比对自己还上心。
韶华继续躺在贵妃椅上打瞌睡,斜阳拖着黯淡的身影落入了地平线,自红袖走后,屋内安静的没有一丝声音,所以当轻微的脚步声移动时,浅眠的韶华便醒了。
睁开双眼,黑色描金的长靴出现在眼前,韶华抬头向上看,竹纹白底的盘丝的袍摆,浅黄色的腰带,腰间挂了一枚通透的和田玉,以及一块金色的牌子,那是皇家贵族子弟才有的腰牌,韶华微微一笑,支起身子,将视线移到那人的脸上,白玉般的脸庞,狭长的双眸,斜眉入鬓,嘴角微微勾起,挂着淡淡的笑,“小懒猫,太阳都落山了,还在睡!”
眼前的男子不是裴之逸又是哪个!
“妾身又不似王爷,每日忙于朝政,脚不沾地!”韶华浅笑着起身。
“你这丫头!”裴之逸摇头浅笑带着一丝宠溺,在一旁的藤椅上坐下,一旁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红袖,嬉笑着给两人端来冰镇莲子汤,挠挠头,又快速退下。
“这红袖今日待本王是越发殷勤了!”裴之逸喝了一口冰镇莲子汤,味道还真不错。
“那丫头,如今待你都比带我好!”韶华嘟着嘴,佯怒。
“哈哈,你这丫头,连这醋也吃!”裴之逸笑着敲了敲韶华的小脑袋。
韶华缩了缩头。
两人嬉笑了一阵,才进入正题。


、第九十四章:联手

“听闻近日京城出了不少事!”韶华也在一旁的藤椅上坐下。
裴之逸眉头微不可察的一皱,心事重重的样子,“是有不少事!”
“希望这个对你有用!”韶华掏出中午离国飞鸽传书的书信,递给裴之逸,面露忧色道,“古修月便是胡修!”
裴之逸诧异,匆忙接过韶华手中的纸条,他见过古修月,跟胡修长的根本不像,但信上字字铿锵有力,让人无从反驳,裴之逸叹息,若古修月真是胡修,又怎么不可能呢,以胡家的实力,易容又有何难呢。
“丫头有心了,上面的内容的确帮本王不少忙!”裴之逸将字条重新折好递还给韶华。眉宇间透着忧愁。
“如此甚好!”韶华也多了份沉重。
“今晚一起用膳把!”裴之逸伸手轻轻的握着她的,让她放宽心。
韶华点头,好些日子没见他了,清减了不少,嘴边的胡碴子让他看上去有些憔悴。
“再幸苦也要注意休息!让厨房炖些补品给你补补!”韶华回握他的双手,有些心痛的看着裴之逸。
“爱妃有这心思,本王甚是欣慰!”裴之逸勾起嘴角,带着一丝邪魅。
知道裴之逸调笑她,韶华故作懊恼的将手抽回,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裴之逸便开始多了一丝流氓气质,不似从前那边冰冷,不过这样看来,似乎更魅惑了。
府里的小厮丫鬟,见王爷拥着王妃回了锦枫院,还以为今晚王爷好事到了,哪知晚上王妃又回了听雨轩。王爷匆匆出了王府。
御书房内,灯火通明。
“启禀父皇,儿臣今日刚得了消息,胡修这几年在离国开采了大量的矿石!”裴之逸用完晚膳,便匆忙进宫禀告。
“确有此事?”皇帝经上一次宫变后,似乎老了不少,眼角的皱纹能深了,面色也没了从前的红润,多了份蜡黄。
“千真万确,离国摄政王古修月便是胡修!”裴之逸淡淡道,却是沉重的叹了一口气。
皇帝暗沉的双眸变了变,胡家世代都想复国,但他没想到,这一代的接班人竟如此下血本,混进离国当上了摄政王,如此看来,此人非同凡响,绝不可小窥。
“父皇,京城今日也出现了骚乱,米价已经涨到一两银子一斤了,根本不是普通百姓能买的了的,京城尚且如此,何况其他地方!若是长此下去,儿臣怕动摇根基。”裴之逸甚是担忧。
“朕明日早朝便传令下去,各大地方适时开仓济粮!”皇帝的眉头皱的更深了,“皇粮有限,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若是真的起战争,皇粮又紧缺,后果也不敢设想!”
“当务之急,便是稳定粮价,并劫下那批兵器!”裴之逸道,“儿臣想,胡家做事一向谨慎,所以那些年在离国冶炼的兵器,定也是偷偷运回轩国,规模定不大,所以定还有大批的兵器滞留在离国,若是我们能在大轩边境将兵器截下,还能为我所用!”
皇帝点头。
“只是如此大规模搜索,还需离国帮忙!”裴之逸又道。
“有话就直说把!”知子莫若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