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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别怕-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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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
“我的坐骑,刚刚那头小肥驴。”提到小肥驴的时候,盛宝华怨念地看了财如命一眼。
财如命看着她,高深莫测地一笑,这小姑娘这半个多月的经历绝对不简单,秦罗衣肯定不会相信这么蹩脚的谎话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也要跟我说一声嘛。”秦罗衣点点头表示理解。
闻言,财如命差点从板凳上摔下来,她居然相信了?相信了?
啊,他错了,他真的错了,他居然看走眼了,盛宝华的神经根本一点都不粗大,神经粗大的明明是秦府的这位千金大小姐哇!
袁暮浅笑着摇了摇头,眼中满满都是宠溺。
“所以说,选男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啊,不要挑好看的,要挑良善的,挑个中看不中用的男人还不如一头毛驴来得实在。”秦罗衣点点头,下了注解。
拜托……杀人刀袁暮耶,那是良善之辈么?好吧好吧,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估且就算是情人眼里出良善吧。
可怜的季玉英喷饭了……
财如命拿在手里把玩的宝贝金算盘也掉在地上。
袁暮继续轻咳。
“是的是的,是这样的。”盛宝华一脸看到知音的表情,点头如捣蒜,然后笑嘻嘻地腻在秦罗衣身上撒娇,“秦姐姐秦姐姐我好羡慕你哇~”
是的,她真的很羡慕秦罗衣。
盛宝华依然记得那一天,她坐在树上,听到树下秦罗衣对袁暮的告白。
那时,袁暮说,你是秦府的大小姐,所嫁之人应该门当户对。他说,慕容三公子慕容云天、龙吟剑季玉英、紫玉阁梅傲寒,任凭哪一个,论家世,论武功,论相貌,都在他袁暮之上。
而秦罗衣,她的回答是那样铿锵有力,斩钉截铁。
她说,可是他们都不叫袁暮。
她说,她喜欢的人,就叫袁暮,他脸上有疤,没有显赫的家世,武功也并非天下无敌,可是他会在她失去母亲,伤心欲绝的时候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不眠不休地照顾她。
她说,只有他会包容她忍让她,永远也不会留下她一个人。
秦罗衣是最聪慧不过,最勇敢不过,也是最幸运不过的。说她聪慧,因为她选择了对的人;说她勇敢,因为她义无反顾地跟随他奔走于江湖;说她幸运,因为她所选择的人也真心待她。
“宝宝,宝宝,你怎么了?”见盛宝华瞅着自己发呆,秦罗衣轻轻拍了拍她的脸颊。
盛宝华摇摇头,腻在秦罗衣怀里不起来。
盛宝华在想,她一样的选择了自己想要的人,她一样的义无反顾踏足江湖来寻找他,可是她终究不够幸运,因为她所选择的人,并未真心待她。
一直敷衍,敷衍,敷衍。
到最后,终于抛弃了她。
盛宝华抱着秦罗衣,有些后怕。
如果那一次,她真的死了呢?她将被自己所爱的人弃尸,不得入土为安,终日飘零于水中,无可归依,亦有可能成为湖中鱼儿的食物。
而她死后,还将背着盗走秋水集的恶名。
她的阿爹,她的小胡子叔叔,宝云山飞天寨所有疼她的叔叔伯伯阿姨们,将永远失去她的消息。
然后……她的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不过是爱一个人而已,竟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季大侠,我暂时不回家了。”盛宝华扭头,看向季玉英。
“为什么?”季玉英皱眉,随即又舒展了眉头,“如果是为了秋水集的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一切有我。”
“有劳了,阿爹教我做人要有始有终,我不能留下一堆乱摊子让你来帮我收拾,虽然阿爹托你来找我,但我还是想亲手解决这件事情。”盛宝华弯了弯唇,笑得十分的善解人意,倔强的笑意中又透着几分脆弱,让人忍不住要怜惜一番。
盛宝华这倔强中透着脆弱的一笑显然起到了显著效果,秦罗衣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叹息了一声。
季玉英嘴角抽了抽,他能够肯定确定以及断定,这家伙要留下的原因绝对不像她口中所说的那样光明正大。她定是因为被栽了赃,觉得气难平,要亲手报复,讨回这口恶气罢了。
就如季玉英所想,盛宝华此时趴在秦罗衣怀里,正咬牙切齿,摩拳擦掌,恨不得曲清商此时就在她眼前。本来她的确打算就这么回飞天寨,就让慕容云天以为她“死”了算了,毕竟当时是她自己一厢情愿地贴着他粘着他,而且他……终究是她喜欢过的人,她不想收场太难看,她不想曾经的美好最后都臭不可闻。
即使,那所谓的美好,也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可是现在人家都已经踩到她头顶上来了,就算她真的死了,这会儿恐怕也要被气得诈尸!
不要问季玉英为何如此了解盛宝华的本性,那是绝对是季玉英的泣血经验之谈……
小时候,季玉英因为身子弱,被那个不靠谱的爹丢进了飞天寨,美其名曰是为了强身健体,结果在宝云山一待就是两年。
然后,他认识了寨主盛飞天的宝贝女儿盛宝华。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盛宝华被盛飞天抱在怀里,一副怯生生的样子,乌溜溜的眼珠,还水汪汪的,十分的漂亮可爱。
“宝宝别怕,以后这个小哥哥陪你玩好不好?”人高马大,留着络腮胡子的盛飞天对着怀里的小东西轻声细语,仿佛语气稍稍重一点儿,就会把怀里的小人儿吹化了一样。
“嗯。”怀里的小姑娘怯怯地点点头,像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
那时的季玉英是听说过这个小姑娘的,据说从小被人贩子拐走,也是刚刚被找回来,此时见了她小兔子一般的模样,又自诩是“小哥哥”,心里自然是十二万分的怜惜的。
结果……盛飞天前脚刚走,他转身再看的时候,怯生生的小兔子已经化身为张牙舞爪的小霸王。
“喂,叫姐姐。”她伸出小手,戳戳他白皙的小脸。
“……我比你大。”可怜的季玉英傻在原地。
“那又怎么样,叫姐姐。”捏捏他的脸,盛宝华露出一副自以为很威武的坏笑。
“……”季玉英撇过头,坚持捍卫自己小哥哥的尊严。
“好吧,你几月生的?”见他不妥协,盛宝华晃晃小脑袋,问。
“五月。”
“我是六月哦!看吧看吧,比你大吧。”盛宝华一副臭屁的表情,“快快,叫姐姐。”
“……姐姐。”
很久很久以后,季玉英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而且被忽悠得很惨很惨,休说年纪大小比的是年份,而不是月份,退一万步讲,就算比月份,五月生的那也是要比六月生的要大啊!更何况,之后他才知道,盛宝华压根不是六月生的,那家伙从一开始打算要诓他了!你说你诓就诓吧,你好歹有点诚意,说是四月也成啊,可她说是六月!最悲剧的是,他那时年少无知,居然也以为六月生的比五月生的要大!
如果你们以为这就是最悲剧的事情,那你们就小看盛宝华了,最悲剧的是……季玉英之后去找盛宝华算账,结果……
盛宝华瞪圆了眼睛,小嘴一扁,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你……你哭什么……”季玉英傻眼,被欺负的那个明明是他啊。
“人家从小被人贩子拐走,好不容易有了阿爹,可是又不记得以前的事情,连自己几月生的都不知道……呜呜呜……人家已经那么可怜了,你还……呜呜呜……”盛宝华哭得凄惨无比,一边哭一边打嗝还一边控诉,嗑嗑巴巴地讲个不停。
季玉英傻在原地,看着那小家伙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到噎住,看得季玉英也鼻子泛酸,觉得自己实在十恶不赦,当下就实心实意地喊了姐姐……
哪知自从盛宝华荣升姐姐之后,季玉英便掉进了黑暗的深渊,整整两年了啊,那绝对是一部血泪史,以至于留下了心理阴影,听闻要娶她,吓得立刻溜之大吉了……
好在他在宝云山两年,也算学到了不少东西,盛飞天虽然看起来是个大大咧咧的鲁汉子,却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两年之后,盛飞天便将他介绍给了胖老头,让他拜那胖老头为师,说是那胖老头的功夫更适合他练。
当然,那个胖老头就是王景言。
等他知道王景言就是武林盟主的时候,他已经被那个胖老头差遣得团团转了。
嗯,那绝对是另一部血泪史。
从小被无良县太爷爹欺负,再被丢进飞天寨受小恶魔盛宝华荼毒,最后又被笑面虎臭老头王景言摧残……
季玉英的成长过程那就是一部被蹂躏欺压的血泪史啊,现在大家知道为何龙吟剑主人总是一副面瘫脸了吧……
不过,即使如此,季玉英依然坚定地相信秋水集失窃事件与绝对盛宝华无关,因为她是宝云山飞天寨的盛宝华啊,就算不相信她的人品,他也要相信他半个师父盛飞天的人品不是?
“你打算怎么做?”将自己的思绪从遥远的回忆中拉了回来,季玉英放下手中的碗筷,看向盛宝华。
“自然是要去慕容府拜会一下的。”盛宝华坐直了身子,“有些话,不当面对质怎么成,可不能什么话都让那个江湖第一美人自己说了去。”
她忽然很期待曲清商看到自己亲手毒死的人在自己面前死而复生时的表情,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得花容失色呢?
“我陪你一起去!”秦罗衣握紧了青罗剑,一脸的义愤填膺。
秦罗衣要去,袁暮那自然也是一定要去的。
“我也去。”季玉英淡淡道,虽然摸清了盛宝华的小心思,可是他也不想阻止她,因为她肯定吃了大亏。
“欸?”盛宝华看着他,袁暮去她不奇怪,可是季玉英那个冰块脸也要去就有些意外了。
“慕容府水很深,我既然受盛寨主所托,自然要保护好你。”季玉英继续扯谎。
虽然她不肯说这半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知道她肯定是吃了大亏,而且这事儿肯定与慕容云天和曲清商脱不了干系。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只有去慕容府才能弄得明白,但季玉英又真的不放心她就这样去慕容府,只得陪着她走一趟了。
心如飞絮
“阿命,后会有期。”盛宝华拎着包袱,牵着乖巧得不可思议的小肥驴闪电,向财如命、旺财以及来福道别。
“后会有期。”财如命眼神闪了闪,笑眯眯地扬了扬手。
没有再留宿,一行人在傍晚时分离开了凤仙镇,往西北方向慕容家进发。
盛宝华坐进了秦罗衣的马车,袁暮驾车,季玉英策马与马车并排而行,马车后面,还系着一头灰毛小肥驴。
走了两天,肥肥的小驴眼见着瘦了一圈,显得苗条了起来。
下车休息的时候,盛宝华摸摸小驴,见它蔫蔫的提不起精神来,便从包袱里摸了一根萝卜出来塞进它嘴巴里,“吃得苦中苦,方为驴上驴,你看你现在这模样多英俊,小花肯定喜欢。”
小驴嚼着萝卜,翻了个白眼,如果驴会翻白眼的话。
慕容府位于西北归休城,占地极广。说起归休城,便不得不提慕容家已经过世的老太爷慕容白。当年,慕容白官拜宰相,权倾朝野,那时的归休城还不叫归休城。后来,正当盛年的慕容白不知为何突然要辞官归田,皇帝为了嘉勉他的功绩,封他为外姓王,将归休城作为封地赐给了慕容白。
这事儿其实也十分离奇,若说慕容白受宠吧,那归休城地处偏僻,还是流放之地,若说慕容白不受宠吧,偏偏还是一个有封地的外姓王爷。后来,慕容白便带着家眷到了这座流放之城,改名归休。只是如今,中间那些污七八糟的事情除了已经爬进坟墓的慕容老爷子慕容白之外,基本上已经不可考证了。
如今的归休城已经不再是慕容家的封地了,但慕容家却在此落地生根,从慕容白往后,慕容家的子孙便再没进过官场,弃庙堂而选江湖,倒也渐有声色。
话题扯远了,这一行人进入归休城的时候,已经是日暮时分。
当年的流放之地如今竟也一片繁华,盛宝华挑开车帘子,好奇地往外看,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而且路上的行人几乎都佩着刀剑,一副江湖人士的打扮。
“好热闹……”盛宝华看得目不转睛。
“瞧你那点出息,这里可是慕容家的地盘。”秦罗衣鄙视地看了盛宝华一眼。
“你是说……整座归休城?”盛宝华张大嘴巴,一脸惊讶。
“是啊,所以我才说慕容云天手段了得嘛,你当慕容家主这么容易当么。”秦罗衣轻哼一声,“归休城当年是慕容家的封地,虽然老爷子慕容白死了之后皇帝又收回了封地,但慕容白是何等手段,皇帝收也只收回了一个虚名,如今这归休城里的人,几乎都是慕容家的门人。”
盛宝华点点头,默不作声,继续往外看,只是眼中已经没有了雀跃之意。她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蠢,就这么大喇喇跑到人家的地盘来讨公道,万一被人剁成肉泥可怎么办。
“我出去透透气。”盛宝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叹得秦罗衣头皮发麻,这才慢悠悠地爬出马车,改骑小驴闪电。
解了小驴系在马车上的绳子,盛宝华稳稳当当地坐在小驴背上,由着它慢悠悠地走。也许是一路真的把它累坏了,这会儿,闪电的速度与它的名字正好背道而驰。
季玉英放松了马缰,尽量配合着盛宝华的速度。于是,大街上便出现了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冷面侠客和一个骑着小毛驴的红衫少女并骑而行的诡异场景。
可是,季玉英终究还是低估了“闪电”的速度。
没有最慢,只有更慢啊!
等他回头一看,面色立刻变了,这哪里还有盛宝华和小毛驴的踪影啊。
而此时的慕容云天,正在归休城最大的酒家东风楼宴客,虽然名义上是家宴,但人数之多,整个二楼都坐得满满当当,推杯交盏间,气氛甚是融洽。
“云天,听曲姑娘说,江湖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秋水集是被那个失了踪的盛宝华盗走了?”饮下一杯酒,慕容秋状似无意地道。
“喀喇”一声响,慕容云天手中的酒杯碎裂开来,殷红的血混和着东风楼的名产春风酿一起从指尖淌了下来。
慕容秋稍稍一怔,看向慕容云天,慕容云天低垂着眼帘,半边脸隐在阴影中,看不真切。
刚刚还热闹非凡的的二楼大厅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众人神色各异,不知道这位还算平素还算温文尔雅的新任家主这是怎么了。当然,众人也心知肚明,所谓的温文尔雅那也不过是表面一层皮相,毕竟能够这样悄无声息地坐上家主之位的男人,不可能如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无害。
“三公子!”坐在一旁曲清商吓了一跳,慌忙掏出帕子按在他手上。
慕容云天甩开她,收回手,看向慕容秋,“三叔,今日是家宴,谈那些无趣的事情作甚,云天敬你一杯。”
慕容秋笑了起来,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曲清商惴惴地看向浅笑盈盈的慕容云天,心里即不安又甜蜜,不安是慕容云天一日比一日深沉,甜蜜的是今时今日她终于可以站在他的身旁。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楼梯口,传来一阵伊伊呀呀的弹唱声,曲子是徐再思的蟾宫曲,春情。
慕容云天低头望着水光盈盈的酒杯,举起杯,仰头一饮而尽。
“你们继续,我好像有些喝多了,去透透气。”打了声招呼,不待在座众人有所反应,慕容云天便起身走到廊杆旁。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症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那幽幽的唱腔扣人心弦,楼下一片叫好声,打赏声。
慕容云天只觉得心口一闷,手上的伤口被烈酒侵蚀,十指连心,心口隐隐作痛,那痛楚愈演愈烈,不能自已。
正打算转身回席,眼角处一片红光掠过,依稀仿佛是一个牵着小驴的红衫少女,正笑嘻嘻地在街边走,慕容云天怔怔地看着那鲜活的笑容,如坠梦中。
宝宝?
他下意识地抬手,揉了揉眼睛,那少女正笑眯眯地拉着一个卖烧饼的摊贩在说什么,不敢再犹豫,他飞快地转身,跑下楼去,一路撞到好几个人,连带着上菜的伙计都被撞得弄翻了盘子,淋了一声的汤汤水水。
待他奔出春风楼再看时,满目都是人,却哪里还有那红衫少女的影子。
果然……是幻觉。
毕竟那时,是他亲手将她放入小舟,推进湖中的。
怔怔地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被淋了一声汤水的慕容云天只觉得心口鼓噪得发疼,怅然若失。
季玉英正满大街地寻找盛宝华,忽尔听到远远地有人在喊他,回头一看,可不就是盛宝华。
“大侠,大侠,我在这里~”盛宝华牵着小毛驴从一个拐角处跑了过来,手里还捏着几块热乎乎的烧饼。
季玉英皱眉看着她走近了,才道,“这是是慕容家的地盘,不要乱跑。”
“哎呀,我刚刚看到有人在卖酥油烧饼嘛。”盛宝华抬高手,将手上两个热乎乎的烧饼递给他,见季玉英不接,她又道,“可好吃了,你试试看嘛,这可是有名的酥油烧饼,我们那县太爷家的小公子也喜欢吃哦,有一次他一口气吃掉五个,结果撑得动不了,还拉了好几天肚子,嘿嘿嘿。”
季玉英被她那“嘿嘿嘿”笑得头皮发紧,忙伸手接了过来,扯了扯面皮,道了一声谢。
“不客气不客气,一路劳烦大侠你照顾了。”盛宝华摆摆手,爬了上了小毛驴的背,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起县太爷家的小公子啊,等这次我回去,恐怕是要成亲了。”
季玉英刚咬了一口烧饼,闻言立刻被噎住了,好不容易咽下哽在喉间的烧饼,他扭头看向盛宝华,几乎怀疑她是不是认出他了,不然怎么老提他。
盛宝华却没有再开口,只是左顾右盼地看着大街上摆推的小贩。
季玉英摇了摇头,低头继续啃烧饼,的确是正宗的酥油烧饼,很香甜酥脆。她说的吃烧饼吃到拉肚子的糗事,他自然记得,那时候的蠢样他自己都不忍心再去回想。
“季大侠,你怎么认识我爹的?”盛宝华忽然又好奇地问了一句。
季玉英顿了顿,“盛寨主是我爹的好友。”
“这样啊。”盛宝华点点头。
“这街上的人好像比往常要多。”眼见着那话题越来越危险,季玉英赶紧地换了个话题。
“咦,你来过?”盛宝华惊讶地看着他。
“嗯,以前来过。”季玉英想了想,又道,“想必是与慕容家交好的武林人士来拜见新任慕容家主,如若不然,我们恐怕没有那么容易低调进城。”
低调进城,是盛宝华的主意,其实依着秦罗衣的性子是打算直接打上门去的。
正说着,两个已经赶上了在前面等他们的那辆马车。
秦罗衣伸出脑袋来,“宝宝,你打算怎么办?”
“先找个客栈吃点东西,休整一下吧。”盛宝华说到这里,忽然愣了一下,傻乎乎地张大嘴巴,指了指前面一家招牌金光闪闪的客栈,“悦……悦来客栈?!”
痛不欲生
一行人站在悦来客栈门外,被那“悦来客栈”的金字招牌晃得眼晕,真是一点都不知道“低调”两个字怎么写,只恨不得贴上“店大钱多速来抢”的标签。
“几位客官里边请!”热情的伙计甩着布巾颠颠地跑了出来,咧开嘴巴露出八粒牙,堆出一个属于悦来客栈的标准笑容。
果然是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悦来客栈啊……
一进大堂,原就吃惊不已的盛宝华下巴直接“咔喀”一声,干净利落地掉在了地上。
“阿阿阿……阿命……”指着那个坐在柜台里正低头拨着金算盘的男人,盛宝华惊讶地大叫出声。
然后,那个穿着一身绣着金元宝的绸缎长衫的金光灿灿的男人施施然停下拨着金算盘的手,抬头来,眯着眼睛笑,“哎呀,盛姑娘,各位,好久不见~”
话音刚落,一柄透着寒气的剑已经指到了他的鼻端,虽然剑未出鞘,只是那其间的威慑却是不减半点。
“你跟踪我们。”季玉英执着剑,面无表情地看着财如命。
“冤枉呐,在下可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只是刚好在此地也有产业罢了,这不是正好来巡视一番嘛。”财如命苦着脸,一脸无害地抬起双手解释,“季公子还是放下剑吧,这里是客栈,不要吓跑了我的客人。”
季玉英不为所动,剑端又往前凑了几分,这个男人在他的剑下还能面不改色,只有两种可能,全然不会武功的人,或者,绝世高手。
“盛姑娘……”财如命可怜的兮兮地扭过头,看向盛宝华。
盛宝华扑闪了两下眼睛,然后走到他们身旁,“呐呐,我帮你劝劝季大侠,你免了我们的饭钱和房钱怎么样?”
财如命噎了一下,一脸悲愤地闭上眼睛,默默扭回头,“盛姑娘还是不要管在下的死活了。”
“……你还真是不曾愧对你的名字。”季玉英默然,收回了剑。
爱财如命。
叙过旧,早已经饥肠辘辘的一行人找了位置坐下,点了菜开吃。
晚上分配房间的时候,又闹了点小插曲,盛宝华原本是打算让秦罗衣和袁暮一间房,然后她自己和季玉英再各自一间房,这么一算要三间房,结果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袁暮突然发了牛脾气,硬是不肯。
于是最后秦罗衣和盛宝华一间房,袁暮则和那不打不相识的季玉英一间房,说起来季玉英还算是他们的媒人,若不是季玉英那一剑,秦罗衣和袁暮也不会认识不是?
而且这一路行来,两人之间倒也没有再起纠纷。
“秦姐姐,你和姐夫又怎么了?”盛宝华趴在床上,侧过头看向躺在自己身旁的秦罗衣,有些纳闷地问。
“我们很好呀。”秦罗衣不解地看了盛宝华一眼,随即又微微红了脸,“你是问……他为何不肯与我同房?”
盛宝华点点头,一脸的不解。
“那个笨蛋,说是怕坏了我的名节。”秦罗衣抿抿唇,有些羞涩地道,虽然骂了笨蛋,脸上却是再清楚不过的甜蜜。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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