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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指柔-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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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是没了他,便是金玉满堂长命富贵,又如何?不开心不能安睡,日夜就想着一个人的滋味,太难受。
“你以为这是过家家?这里山高路险胡汉混杂,气候和地产都不比中原,更没有京城的锦绣繁华钟鸣鼎食,路过看一眼自然是新鲜好玩,若是长久住下来,你以为你能忍受?”
这有什么,在即安天天咸菜馒头也不是一样过了五年?
我想了想,认真道:“楼砚芳闲王爷的身份我都可以不要,不过我爹我不能丢下,每年得要回去看看他。除了这一样,我可以自己在这里待下来,你若是嫌苦束城太近,我就去碧水。总之,我是不走的,你能容我我就来陪着你,容不得,我就远远看着你。”
傻子都是得寸进尺的,他稍微和颜悦色点,我就大着胆子胡说八道,“不是我一定不愿意听你的话……你是真心不愿见到我么?”
我微微抬起眼看他,一直看到他眼睛里去,那里有最浩瀚的世界,最璀璨的星辰,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一双眼睛。可我总是不能懂那里头藏了些什么,是我太笨拙,似乎每次都是拼了命努力都能弄巧成拙。我想我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像别人那么聪明,不过没关系,反正我要的本来就少。
我道:“……大哥”
许多年前,你答应过的,要带我看遍世上的风景。
现在你要丢下我一个人在这世间么?
我胡乱亲亲他的头发,亲他的眼角,眼泪流了满脸。
说我爱哭也认了,这辈子除了至亲几个,也就是他,能让我的心软弱成这般,牵连着一动就痛。
“你要我丢下你,我知道无论到什么境地,你总是顶天立地能好好活的。可你丢下我,我又该怎么办?”
除了会投胎,我这个又笨又蠢脑子不好心肠太软天真幼稚的人,还会什么?
这世间路难走,一生的苦痛分离那么多,避不开解不了,将要遇到的人和事都是未知。便是大富大贵,也要一个人跌跌撞撞走到尽头。
“大哥,你真的不要我了?”
这余下的一生,除了你,我不知还能遇到谁,让我这般飞蛾扑火深信不疑。
既然已经有了最美的白发之梦,我便不要将就。

如梦(完结)

离仲笑起来道:“你这般……”
他顿了顿,没接下去,我还竖着耳朵准备听他怎么骂我呢,他又熟门熟路掐上了我的脖子,没用力。
“你说,我是该掐死你,一了百了,还是……”
我不动,也不害怕,只是看着他。
凝视片刻,他松了手,用手背遮住我的眼睛,然后狠狠吻上来。
“还是该绑着你,从此不许你离开一步?”
我喜欢第二个主意。
估计离仲他也不反感,反正我是不能死的,二选一,勉勉强强让我留下算了。
不过我们之间还是在吵架,南夏夷国作乱,大战在即,他要我先去和州住一会,我不愿意。
我们一直僵持一直到红卿八百里加急,特意写信来骂我。
说我不知好歹不识大体不知轻重,除了会添乱让人担惊受怕就没点用处,还说我这种死赖着要给人添麻烦的城主夫人怎么好意思见苦束城的百姓。
顺便还附了老三的话,要我立即滚过去。
看得我嘴角抽搐,恨得拿脚去踢离仲,他一身的盔甲,踢哪里都让我痛,龇牙咧嘴问:“你给红卿打小报告了?”
离仲这几日忙得几乎脚不沾地,天天往外跑,也不许我跟,此刻终于能歇了会,躺在椅子上不理我。
我道:“你说我赖着不走?说我只会添乱?”
天地良心!我现在打算盘珠子都有样子了,我还会调度下人会买菜会给离仲做炒鸡蛋,连小安都夸我长进了许多!
世间去哪里找这么好的管家,虽然手生了点人笨了点,可厅堂厨房厢房,样样去得,还吃得少不拿工钱!
“别闹。”
他终于施舍了我一句。
既心疼他累成这样,又恼他让我去和州,我巴上去用指头缠他的头发,小声咕哝:“说好要绑着我的,怎么还赶我去和州?难道我就长了一张不可共患难的脸?我知道你已经收拾了都然族,眼下就要领着兵马开拔去讨伐南夏夷国,你是不放心我一个人在这里?带我去更不愿意,所以要我去和州?”
他不放心我,我都知道。不过有小安在,我能出什么事?
当然不能跟他提有小安这种话,他不喜欢小安。
“南夏夷国虽则小,可我已经打听过了,他们都喜欢放蛊,又是深山密林里,瘴气重,大军难以展开,打起来也不知道会怎样……不是我不信你,只是这里,这里……”
“我想等你回来呢。”
南疆异族手段向来诡异,保不准就中了他们的招数,弼成太子可不是不明不白就死了?
不能随他出征,留在家里等,心里也安一点。
虽然和州也不远,可这意味不一样的。
他要想着有一个人在家里等着他,无论如何都得好好回来,不然家里头的人就得等到老到死。
“账房先生说我的算盘珠子学得还行,再下功夫就可以算百数之外了。厨房大娘说接下来要教我蛋炒饭,你说我怎么能走?”
我窝在一旁唠唠叨叨,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不过一直罗嗦不停总是有用的,他听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一把把我拉进他的怀里,用手捏我的脸,亲小猫小狗一样,轻轻从眉毛亲到脖子。
“小雁乖。”
我立即乖乖缩着让他蹂躏了。
最终我以“你一走我就从和州溜回来”说服了离仲,于是他拨了几个人,就不再提赶我走的事了。
他走的那天是四月初一,春末夏初,天气很好,阳光比即安的五六月都要灿烂。
我给他穿衣,绑上平安符,替他整理发冠,然后捧着盔甲发呆。
离仲说我不会穿这个,他接过去自己收拾妥当,转身亲了亲我的脸,“不许乱跑,否则回来我就用铁索绑着你,让你连屋子也出不去,听到没?”
我点头,看他从架子上拿起了一把剑,对着我一笑,抽出来。
我:“……”
那把胡乱塞给小孩儿的剑!
“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运气。”
离仲说那小孩儿是南夏夷国的小王子,家里头内乱才跑出来,找我们救他爹娘顺便收拾逆臣贼子的,哪知道居然先遇到了我。
“昨日他来见我,说要我帮他找一个恩人,谢礼是这把剑。”离仲笑着给我说话,嘴上却使着力气,我脖子上一定留下了个大牙印。“我的东西怎么还成了别人给我的谢礼?嗯?”
于是你就憋坏不说,留着现在来收拾我?
离仲你学坏了!跟谁学的!
我心虚,“你怎么知道是逐影?”
重铸的一把剑,再像也差了几分,他怎么就认定是?
他把剑在我眼前一晃,上头明晃晃刻着“明月逐影来”一句,好吧我问了个蠢问题。
“小雁,”他把逐影交到我手上,低头看我,我立即厚着脸皮踮起脚尖去亲他眼睛,他一笑,那些狰狞的疤痕都变得温柔起来。他狠狠把我亲了个昏天暗地,在唇齿交缠间给我一个许诺:
“等大哥回来。”
说,回来之后,还要给我看一样东西。
然后我们一个傻子一个小老头,一起扶着陪着,天长地久。
等待的日子既长又短,每一天都是一样,轻飘飘就过去一截,摸上去才知道里头藏了多少东西,每时每刻都有沉甸甸的心在里头煎熬。
再深切的思念担忧着,也有一种奇异的安心在里面,我知道他说话像来算话,我只要听他的,乖乖等着就行了。
等待走到尽头,便是一种信念。
我学会做山椒野鸡子的时候,已经是七月了,城主府里来了客人,他们带来了一马车江南的莲子鲜藕塞北的羊肉烧酒,然后住下来不愿挪窝。
红卿装模作样劝我:“你该大气点,人都跟着你家离仲姓离了,也就是你小叔子,你还要怎样?”
我捧着脑袋冲他喊:“老三天天写信喊你回去,要不就是骂我拖着你不放,你们吵架赖着我做什么?”
红卿笑眯眯:“无妨,我再写信骂回去就行,不让你吃亏。”
小黄莺对着我依然是一脸笑,他甚至还喊我大嫂。
他现在尤其会撒娇,“哥哥说了嫂嫂的脑子不是很好,要我好好照看你呢。嫂嫂你仔细伤了手,嫂嫂你还喜欢吃什么,下次我再给你带。”
气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气了,最后忍不住跟着笑。
他还带着我们种葡萄藤,一问,这孩子果然就爱吃葡萄。
三个人干脆在泥土地里闹了一上午,终于我想起我的活计,丢下他们往厨房跑。红卿要跟着来,我嫌弃他满手泥,只许他在外头看着。
“哟,笨鸟儿也会洗手做羹汤了?”
他往嘴里塞莲子,咔哧咔哧特别没样子,想来老三一定是发现娶回来这个半点也没有当初装的那么雅致温柔,所以才后悔,两人才生气?
“老五看见一定又得恨你不争气,恨离仲福气太大了。可怜你爹,这辈子也没尝过你做的饭菜吧?”
我放多了山椒辣子,此刻呛得满眼泪,隔着灶台吼:“我爹吃这个会肚子疼!”
等离仲回来,我跟他回京城看我爹的时候,我给我爹炖汤,一定吓死一群人!
红卿道:“吓得着谁?哪个不晓得你做的蠢事?他又没回来,你还这般天天做了饭菜干等?你傻不傻?”
“我乐意犯蠢!”有来有往才像样子,我七手八脚炒好了菜,再准备弄个野菜汤,听见红卿嘀咕我贤妻良母,乐了,“你还教我烟行媚视的男宠之道呢?你自己怎么不干了?”
红卿撇嘴:“老子都拿下那呆子,还要装什么样子?”
“你看我说得对吧,任他郎*心*如*铁,也要成我绕指柔。——但凡你学得我手段半分,今日也不必这么小媳妇一般,给人操劳家务。你等着看,不出两天,你家那呆子就得乖乖上门来,赔小心赔笑脸,要我回去。”红卿依旧是当年指点江山的气派,“早先咱们都吃了太多亏,现在就该回本,否则岂不是傻子了?我教你怎么拿捏他,让他天天端茶递水柔情蜜意来伺候你,可好?”
我盯了他半天,忍不住大笑起来:“呸!你舍得真对他狠心?想他便直说,我又不笑你,我还想着他呢,你跟我嘴硬什么。”
红卿把手上的泥全抹到我身上,冷哼一声:“本公子饿了,小媳妇快点开饭。”
我愣了愣,把家伙往红卿怀里一扔,也不管锅里的汤怎么样,撒腿就跑。
“诶诶诶!这要怎么弄?我不会!你给我回来!”
红卿的叫嚷全部仍在脑后,我就只剩下跑的力气了,心里头一群小兔子在蹦,声音特别大。
小安飘在一旁跟着我跑,一边问:“背?”
你以为我几步路也等不得了要他背着我跑?我才不会!我现在可淡定可平静了,除了有点喘气外简直就像平常一样。我才不激动不着急!
等我气喘吁吁跑到府门口,离仲正下马呢,脸上的面具都没取下来,我撑着腿冲他笑,满脸的得意。
他把我拉过去,第一句话居然是:“他们果然讨厌。”
哦哦哦小安你又被讨厌了,谁叫你每次都眼明手快,人家就算想给我个惊喜都不成。
我咧着嘴笑,满肚子的话要说,却又觉得,就这么看着他就够了。
“果然又傻了许多。”他让我给他取下了狰狞的青铜面具,一用力把我抱起来,“轻了些,脸也尖了,嗯?”
我傻笑了半天,说了句极其煞风景的话:“我饿了,咱们用饭吧。”
他看着我,笑了。
“傻小雁。”
我想这是傻人有傻福吧,让我能不至于太晚才明白,过去和未来都很远,只有现在的日子,才是真切的。
让我能握住他的手,由他带着我,在这无常世间缓缓前行。
天长地久看着遥不可及,其实也不过是一日一日慢慢积累的,我不着急,老去本来就不是一件需要着急的事情。只要我们一起,过什么样的日子都行。
毕竟这一生,我所奢求的美梦也就只这一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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