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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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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继续去完成我还没有实现过的愿望,不过好像挺难的。这不是重点。你有什么首饰,拿出来给我瞧瞧。”
作为一名一直为生活奔波的小白领,我从来都没有给自己买过首饰,抽屉里只放着当初剩牛排送给我钻戒和熟饭送给我的脚镯。
“哇!”小马发现了那只钻戒,“天啊,这枚戒指真漂亮,不行,这个你不能戴,第一,你还未婚,第二,我老公要是见到这枚戒指的话,会没有勇气与我当众交换戒指的。”
我一直把这枚戒指给忘了,据到牛排当初所说的,这枚戒指是他妈留给儿媳妇的,既然我和他已经分手,我想我应该找个机会把它还给韩姐。小马接着拿起了那只银质脚镯,喷啧赞叹:“好东西,好东西。女人,虽然你只有两件首饰,可样样是精品。你的脚踝很漂亮,戴上它一定很好看。
于是,在婚礼的当天,我听从小马的话,戴上了那只银脚镯。
小马的男人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眼睛小小的,但是一副老实善良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绝对被小马管得死死的老婆奴,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小马的身边,生怕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新娘子,动了她肚子里的胎气。伴郎虽然还年轻,却过早地长出了一副啤酒肚,据说他的酒量也是非比寻常,找他来,就是为了挡酒的。
宾客来了不少,整个酒楼的宴会厅都坐满了,说明新郎新娘的人缘不错,平时挺讨人喜欢的。李莎和秋南作为亲友,自然也来了。
“新娘子今天真漂亮!”李莎夸赞道,‘申谜今天也很迷人哦!”
“谢谢!”我和小马异口同声地说。
李莎的眼光落在我的脚稞处,显得很讶异:“你怎么会有这个银脚镯的。”
“朋友送的。”
“男性朋友送的吧?“李莎问,眉毛朝下弯,一脸戏谑。
“是的。怎么了?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看到李莎的表现,我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这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饰品,什么族来着?我忘了。不过我记得:这个东西是未婚男子拿来向未婚女子求婚用的,如果这个女子同意了男子的求婚,就会把这个脚镯套在自己的脚上,意思是自己已经被这个男子给‘套牢’了。”
“啊?”我吓了一跳,“你不会记错吧。”
“不会的,绝对没有记错。”李莎非常肯定地说“怎么,你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他告诉我只是一件普通的祈福的少数民族饰物而已。”
李莎笑了:“那你可完了,这个脚镯据说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的,上面的花纹就是符咒,女子一旦戴上它,就会逃不出送这个脚镯给她的这个男人的手心的。”
“没那么邪门吧?”我害怕起来,这个熟饭真是的,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不同清楚了,虽然这种传说很荒谬,一个人的姻缘也不可能被这么一个脚镯子给套住,可也不能把它拿来随随便便地送人啊。我蹲下身子,急着想把这个脚镯取下来,也许过于手忙脚乱,半天都没能成功。
这下,大家都乐了,开始起哄:“看啊,看啊,套牢了。快说,送这个脚镯给你的男人是谁?”
第九十一章
正当我们吵翻天的时候,熟饭领着一个女孩子到达了宴席厅,好奇钻进来:“你们都在说什么呢?”一看到我脚上的镯子——傻了眼。
小马快人快语:“我们在猜送这个脚镯的男人是谁!我跟你说哦,这东西据说是少数民族的未婚男人向心上人求婚用的东西哦!”
“这么有意思啊!”跟熟饭一起来的女孩子也来了兴趣,这女孩子长得很漂亮,青春无敌,说起话来软软的,很有男人们所说的那种“女人味”。最重要的是,她的手挽着熟饭的胳膊,站在熟饭旁边的时候,身子也是朝他那边微倾的,态度很亲密。
如果我在此刻真实地告诉大家这脚镯的来历,非把大家雷得惊天动地不可。我连连告饶:“各位八卦人士,今天是小马结婚,我又不是主角,你们别拿我来消遣,好不好?不就一镯子嘛,又值不了几个钱,至于让你们这么大惊小怪嘛。”
小马不依不饶说:“既然是普通礼物,那我们随便问问,你就随便说说,这普通东西谁送的?”
大家都盯着我,包括熟饭和他的女伴,说谎看来是不得不说了:“上次回家的时候一朋友送的。”
小马问:“没有女朋友吧?”
我笑着摇摇头:“人家有女朋友的,并且,还很多。”甚至现在就带了一个。
大家终于闹够了纷纷入席。我看着大家双双对对地落坐,突然感到一阵寂寞。
宴席开始后,有着啤酒肚的伴郎果然不负所托,酒场上以一敌众,所向披靡,将整个场子绕了一圈,灌下酒水无数,却依然头脑清醒,四肢灵活。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本来小马的酒量挺好的,但她怀了孕,自然不能一展豪情,大家就把目标放到了我身上,可怜我的那点小酒量,哪经得起这么多人灌,即便他们让步将白酒换成了啤酒,然而几桌下来,依然把我灌得头昏眼花,脚步飘浮,更要命的是,肚子胀得像是要炸开了一般,非常难受。
“快不行了!我嗓子眼就要成喷泉了。”
小马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偷偷地传授经验:“找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把喝进去的酒全吐出来,你就没有那么容易醉了,啤酒这玩意,最好吐了,不然就有你好受的。”
“吐?”我大声地说。
“嘘,小声点,一般人我还不告诉她呢!如果不是今天看在你替我挡酒的份上。”
洗手间里人满为患,我跑到酒店外面,眼瞅着四下里没有熟人,躲到阴暗处,抱着一棵树就狂吐起来,翻江倒海,一时间,把所有吃进去的东西、喝的酒水,吐了个干干净净,末了,嘴巴里泛起了苦味,我怀疑把胆汁都吐了出来。
 这时,熟饭来到了我的旁边。
“你今天……很漂亮。”熟饭说。这小子今天居然破天荒地夸我长的漂亮。
“你女朋友也很漂亮。”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个女孩子挽着熟饭的胳膊的那个样子,我心里面会有一种……嫉妒。  嫉妒,也许是单身的人对成双成对的人的一种通病吧。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彩在失恋的时候会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她嫉妒我和剩牛排在一起。
现在,现在阿彩有了她的婚姻,小马即将为人母,李莎和秋南的感情稳定,就连一直嘻皮笑脸的熟饭,都开始带女伴参加这种正式的场面,只有我,还孤单着。我当然会嫉妒。然而仅仅只是嫉妒而已,更多的是希望他们都能幸福。
我站了起来,打算重返宴席,熟饭似乎有点担心:“米……”
“别再叫我‘米’了,你女朋友听到了不好。”我伸出拳头轻轻地敲了他一下,“女人都是小心眼的。”
熟饭善意地提醒我:“喝不了那么多酒,就不要喝。女人赖酒没有关系,男人是不会把她怎么样的。”
我心里突然觉得酸酸的,男人是酒,女人是酒客。今天的我没有男人,想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义无反顾:“我想喝!”
华丽的场景,嘈杂的人声,觥酬交错的影子,滴滴香浓的美酒,将今夜渲染得热闹非凡,我置身其中,脸上笑着,嘴里说着,心里却是空的,热闹啊热闹,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突然就想家了,不是我暂住的十五楼,也不是名义上的已归我所有的十八楼,而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乡和那会永远把我放在心里牵挂着我惦念着我的父母。
我撇下众人,躲到一个角落里给家里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我的母亲,当听到她温柔的声音响起:“喂——”我的眼泪,坚忍了十六年都没有流过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滴在我光洁的脚背上。
我清了清嗓子:“妈——”
“小谜啊!”电话那头的妈妈显得很惊喜,“你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了呢?”
“没什么,想你了。”
妈妈听出了我的不正常:“你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我有点感冒,鼻子有点不通。”我撒谎了,我不想千里之外的家人为我担心。
即便是这样,妈妈还是有些着急:“怎么会感冒呢?是不是晚上没有盖好被子啊?吃药了没有啊?……”在父母眼里,我永远都还是当初那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丫头,从来都没有长大过。
我一一回答着,请她放心。
“小谜啊,你该找男朋友了吧,下个月你就二十四岁了。”
我笑着流眼泪:“就不,让你和爸一辈子都养着我。”
妈妈在那头嘿嘿地笑着,言语中尽是宠溺。
挂掉电话,我咬了咬牙,对自己说:“申谜,振作起来,即便你没有了钱,没有了爱情,没有了工作,甚至没有了朋友,你还有爱你的父母。为了他们,也为了你自己,振作起来吧!”如此反复说了三次,我擦干净脸上所有的眼泪,又重新融入到那份不属于我的热闹之中……
还好,我的生活当中并不是只有坏消息,我们公司发给国外的货顺利到达,客户那边也把货款打了过来。与此同时,罗先生也被放了出来,他们公司的帐户也被解冻,罗先生第一时间把之前我们公司交给他的订金开张支票亲自送到我们公司。
“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们啊!”罗先生千恩万谢地说,“我都听说了,有人要抢工厂,是你们拦了下来。”
李莎显得波澜不惊:“罗先生太客气了,那次我们也是为了帮我们自己公司。”
“多亏你说服了那些人,替我稳定了他们的人心,不然我就惨了,回来一看,工厂只剩几堵墙,工人都不见一个。那我得花多少时间才能够把这口气喘过来。”罗先生的感激是发自内心的,他连连表示,以后三科公司只要有用得到他的地方,他一定效犬马之劳。
我们很好奇罗先生是怎么把税务局那边给摆平的。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依然和盘托出:“税金补交了一百五十万,另外又罚了一百万,总共交了二百五十万,凑了个傻子数,才脱的身。”
这其中还有不少曲折的故事,罗先生的公司帐上并没有这么多钱,而他的太太和罗兰都不肯拿钱出来赎他,幸好自己还有一个他太太都不知道的私人帐户有些钱,这才让他自救成功。
我听得连连咋舌:“罗先生,没想到,你们男人也有私房钱啊。”
罗先生的老脸都红了:“说起来也惭愧,按道理一家人,不应该有这种小人行为,但我也是没有办法。我一早就看出罗兰对我的家产就没有安什么好心,所以不得不留了一手。实属无奈啊。”
“罗兰开工厂的事情,你知道吗?”李莎问。
“我也是等她抢走了我好几个客户走了之后才知道的。”罗先生直叹气,“罗兰做起事情来,为了达到目的,喜欢走些歪门邪道,这个我清楚,但是我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把这种招术用到我的头上。还是只能怪我管教得不够严啊。”
李莎听到这里,想到了一件很遥远的事情:“罗先生,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当初你们工厂在竞争三水公司的合作商的资格的时候,出过一件事情,有人假冒申谜的名义向那些竞争公司索要贿赂,这事情究竟是不是你们工厂干的?”
第九十二章
罗先生的脸上开始红一阵白一阵,人也变得局促起来:“这个……和我们有点关系,但原意并不是这样,我们真的无意用这种非正当的手段来竞争的,这件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唉,家门不幸!怪我,怪我没有当好这个一家之主!”
我曾经把这件事情怀疑在罗兰的头上,剩牛排也曾私下里责备过罗兰,而罗兰却因此而与剩牛排大吵了一场,极力否认是自己所为。另外,警方也找证人辨认过罗兰的声音,证实她与打索贿电话的那个女人不是同一个人,线索就此断了。为何今天罗先生又把这件事情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还如此自责呢?
“这事不是罗兰干的,是她母亲找人干的。当初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公事的竞争,是为了她女儿,她的主要目的是破坏申谜在三水公司和韩忆心目中的好印象,让申谜丢掉那份工作,离开韩忆,只是没有想到造成了那样一个结果。”罗先生回忆起往事,满怀歉疚,甚至起身替我倒了一杯茶,“申谜啊,真是非常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我愿意为这件事负责,赔偿你的损失。”
“算了,这事又不是你干的,你没必要为她们母女背这个黑锅。我会找机会把这笔帐讨回来的。”我不是个大度的女人,别人如此处心积虑的算计我,我没有理由就此罢休。
罗先生却说:“申谜,你别和她们母女计较。我替她们给你赔不是,好不好?”
“她们都把你害这么惨了,你还有必要这么护着她们吗?”我想不通。
“就算我和她们母女俩以后会各奔东西,但她们毕竟与我做了一二十年的家人,这事是以前我和她们一起生活的时候出的,我这个一家之主应该负全责。”
“那抢工厂那件事呢?你有什么看法?”李莎问。
“我想……我想……这事应该和罗兰没有关系。”罗先生说这话的时候,显得非常的不自信。
“如果真是她干的呢?”李莎穷打猛追。
“之前的事,我都可以一概不究,算是我倒霉。等我和罗兰的母亲离婚之后,她们母女再惹什么是非的话,我也不再护着她们了。”
按照罗先生的理论,只要罗兰她们母女一日还是他的家人,那么所有的责任都由他这个“一家之主”来扛,也许别人看来他这是一种英雄情结在作祟,而在我看来他这是极端的大男人主义,并且已经到了二百五的边缘,与傻子只有一线之差。
罗先生走了,我一边收拾茶具一边问李莎:“这个罗先生吃了亏也不作声,半点反抗都没有。笨到家了。”
李莎并不同意我的看法:“他不笨,并且这正是他的聪明之处。行业内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他被继女摆一道,肯定会有很多人同情他的遭遇,而他闷声不吭,有仁有义,更会被很多人欣赏,所以,这件事情不但不会有损于他在商场上的声誉,反而还会让他得到更多的赞赏,提高他的人气与信任度。相反,如果他对罗兰进行打击报复,首先会让人笑话他是自家人斗自家人,其次,他并不能挽回多少损失,最后说不定还会落个坏名声。罗先生选择忍气吞声,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江湖中的武林盟主也是不轻易与人动手的,今天,我终于认同罗先生的功夫天下无敌。
我是无名小辈,所以我无法跟罗先生一样打落牙齿和血吞,罗兰母女这对仇家,我结定了。我问李莎:“如果上次抢货事件,是罗兰针对我们来的呢?通道我们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李莎的样子显得有些高深莫测:“第一,这事我们还没有查清楚究竟是谁干的,所以我们不能乱猜测,省得被人反咬一口。第二,就算我们确定是谁干的,想要给点教训给对方,我们也不能事先声张,以免打草惊蛇。第三,真正的高手不能让对方看到你出招,最好是对方到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死在谁的手下。”
“你讲得好深奥,能不能说明白一点。”
“不能。”李莎气定神闲地拿出帐本来查看,面带微笑。
“那我们以后究竟会不会对付罗兰啊?”
“你自己慢慢想。”李莎拿起一个计算机猛按,滴滴直响,“我现在没空教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什么事?”
“分钱。”
李莎把我在银行用房子抵押来的货款还给了我,还另外给了我六万块人民币,作为在这笔生意中我所付出的努力的奖赏。
我拿着支票眉开眼笑,拚命嗅着上面的油墨味:“感谢老天,我的私人存款终于突破五位数了。谢谢你,莎姐!”
“不必谢我!你应该得的。”李莎说,“如果不是你的四十万,我们也不可能这么顺利交货。”
“我请你吃饭,任点。”我这是第一次可以挺直了腰杆拍着胸脯豪情万丈地请人吃饭,不必心里面打鼓担心钱包里的钞票和银行卡会付不起账单。
“你另外找人吧!我今天没空。”李莎另外开了一张二十万元的支票出来,冲我挥了挥:“我得去一趟秋南的公司,把钱还给他。”
“不必那么急吧?你晚上回家的时候拿给他也一样啊。凭你们的关系,秋总难道还会信不过你吗?”
李莎把支票放入包中,打算出门:“正因为我们的关系非同寻常,所以我更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当一个女人欠一个男人太多钱的时候,就会在心里面觉得低他一等。我想尽快恢复平等。走了,你另外约人庆祝吧。”说完,李莎笑吟吟的走了,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我和电脑两两相对。
我们在惦念自己欠别人太多钱时候,估计别人也在惦念着你欠着他的钱吧?假若这条理论成立,那么,如果你想谁永远记得你,就跟他(她)借一大笔钱好了,在你没有还给他(她)之前,他(她)应该是会常常想起你的。呵呵。
我开始打电话,约人出来共进晚餐,小马被她老公禁足了,不准她外出,说是担心肚子里的宝宝会不小心受到惊吓。什么逻辑?就小马那个天塌下来都嫌塌得太慢了的个性,她不让别人受到惊吓就已经是奇迹了,又怎么可能让肚子里那个对外界没有任何概念的宝宝吓着?然而,我又能怎样呢,人家准爸爸关心自己的妻儿,天经地义,我只能乖乖地不再打扰他们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挂了电话。
想起了熟饭,电话拨到一半的时候又放弃,他现在是有女朋友的人,应该没有那么方便出来和朋友疯了吧。阿彩更不用提,她是我头号排除对象。仔细地把走得比较近的朋友挨个数了一遍,却发现找不到一个可以陪自己简简单单吃顿饭的朋友。我想我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了。
下了班,一个人东游西荡,看到人家上车,我也上车,看到人家下车,我也下车,毫无目的地走走看看,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熟饭的学校,我对着那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大门抓耳挠腮,我怎么来这里了?
还是那家火锅店,还是那种上面飘浮着厚厚的一层红油的麻辣牛肉火锅,我找店家多要了一个鸡蛋,放到滚烫的汤汁里。
“是你啊?”店家认出了我,“你很久都没有来了。”
“是啊,我最近有点忙。”
“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男朋友呢?”店家问。
“我男朋友?”
“就是那个舒老师嘛,他怎么没来?”
我尴尬地笑笑:“他不是我男朋友。”
“不会吧?”店家似乎有点不相信,“你们两个人很亲密啊……哦,我知道了,你们两个吵架了,在闹分手,对不对?”
“他真不是我男朋友。”我辩解道。
“哦,对不起。”店家看到我一本正经地样子,终于相信了我的话,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以为你就是鸡蛋小姐。”
“鸡蛋小姐?什么意思?”
店家笑着说:“这个舒老师特别喜欢吃鸡蛋,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喜欢的女孩子就是一只鸡蛋,并且还是一只笨蛋。那段时间我看到他带你来吃火锅,你们两个打打闹闹的,真的是很般配啊,那个舒老师的眼睛里都在放光,我还以为你就是他说的鸡蛋小姐。真可惜你不是!”
店家的话似乎让我明白了一些什么,我掏出电话,按下一串数字,有些激动地问:“小马,有件事我想问你!”
“什么事啊?”小马那家伙不知道正在干嘛,似乎很不乐意我在这个时候骚扰她,说话的时候心不在蔫。
“你说我是鸡蛋,介于荤素之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告诉你的?”
“这个很重要吗?”
“也许。”
   “是我哥告诉我的。他说你是一只鸡蛋,并且还是一只笨蛋。”
第九十三章
熟饭喜欢过我。天,我真的没想到平日里以打击我为乐的熟饭曾经对我有意,亏他还常常说哪个男人遇到我一定会很倒霉,整天一副嫌弃我的嘴脸。都说女人话不可信,原来男人的话同样需要再三斟酌,才能了解其中意味的。
我已经讶异到分不清自己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究竟是悲还是喜了。我是悲是喜并不重要,熟饭已经有了他的女友,那个说起话来声音软软女孩子是他的新欢吧?那我这个“旧爱”还为了他有没有喜欢过我这件事悲喜个屁啊。请原谅我,我说脏话了,但是我忍不住。
即便熟饭没有新欢又怎样?我喜欢熟饭吗?我才失恋没多久,是不可以在短期之内喜欢另一个男人的,不然,岂不是有点……无耻?我又该如何定义与剩牛排之间的爱情?
恋人这份职业很奇怪,它与别的工作不同。一个人如果能同时拥有两份以上的工作,则说明他(她)非常有能力,大家都会用钦佩的眼光去看他(她),如果这个人刚失去一份工作就马上拥有另一份工作,别人一定会认为他(她)运气很好,并为之羡慕不已。而一个人如果同时拥有两上以上的恋人,则说明他(她)非常花心,大家会质疑他(她)的道德,如果这个人刚失恋就马上找到了另一个恋人,别人一定会认为他(她)在上一段感情中并没有付出什么真心,甚至会有一些居心颇测的人认为他(她)上一次失恋是活该。
我不喜欢熟饭,是的,我根本就不喜欢他,我只是把他当兄弟看而已。我一遍又一遍地这么对自己说。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吃得有滋有味的火锅今天尝起来全无味道,就连那锅里正煮的两个卤蛋也不能引起我的食欲,一桌子的东西,没动多少。
“嘿,申谜!”有人叫我,是许久不见的“真有钱”,他比以前黑了许多,张嘴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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