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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再现-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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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了呗!要不怎么样?
我这人有个特点,遇上了这种事情特别想得开——于是我很快找到了桑榆同来的好处,其他不说,至少吃饭住宿坐车干嘛的是不用我掏钱了嘛。
按照桑榆的说法:‘在成功把这俩不开眼的的东西制服之后,我带着他们没二话,直接就赶到了和沃尔森先生约定的地方碰头——来的人欧洲著名的猎魔人威廉姆先生。’
当时老爷子和我交代事情的时候没有避开桑榆,所以她早就知道了目的地,凭借多年世界各地旅行的经验,桑榆来这里的短短几小时已经顺利准备好了车辆和地图…呃,车辆?难道目的地不在爱丁堡么?
桑榆相当鄙视我:“你以为那地方是你随便找个什么出租车就可以到的么?调都不调查一下!”然后点点头叹气:“真不知道我要是不来,你俩会不会把自己给就丢在英国了。”
我和十三:“……”
从爱丁堡出来一直朝南走,经过特威德山谷,随处可见起伏的山峦、森林、城堡、废弃的修道院和独具浪漫情调的边境小镇。根据桑榆所说的情况我看了看,山谷西面比较荒凉和空旷,但是郁郁葱葱的特威德山谷一千年来一直都是个富饶之乡。
这里的人口大多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墙之内的小镇中,之一便是我们的目标。
这个小镇完全是一片宁静祥和的景象,砖木混建的哥德式房屋充斥整个小镇,一路上看见身着古装的面包店妇女、嘎吱作响的小酒馆、穿着苏格兰格子裙的男人…让我感觉顿时就异样起来,好像穿越者来到了异世界大陆似的,看什么都有点怪怪的。
我们来到小镇的侧面,这里有个孤零零的古旧建筑——木头的屋顶和外墙看上去斑斑水渍,灌木杂草贴着墙壁生长,半面墙壁都爬满了一种藤蔓植物,露台上有几张厚重、发黑的小圆桌,旁边零散着几把椅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居然摆着俩杯子,然后是一瓶喝了一半的苏格兰威士忌。
一块挑着的木牌在风中摇摇晃晃,上面写着两个大字——‘风笛!’
月光把夜sè中的小镇笼罩得无比美丽,虽然晚了,但是这一切却别具种异域风情的美,甚至这混合着酒jing味道的小酒馆,看上去都完全没有荒凉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宁静而悠远、苍老的厚重质感,就像是个悬挂千年的古钟!
一切感觉就像是美国西部的景象,荒漠之中的小酒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俩牛仔来——正当我想这事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屋里叫起来:
“嘿,你们就是中国来的朋友么?”随着说话,出来了俩牛仔…,呃,不是,出来了俩人!
两人都是牛仔裤短t恤的打扮,但是下摆全部塞在裤子里,让自己的双手能够完全解放出来。他们的裤脚都有点微微的隆起,看得出来靴子里面应该是塞了匕首之类的东西。
说话的人看上去四十来岁年纪,个子挺高面容和善,整个身材属于中等,唯一感觉就是身体应该比较强壮,像个很普通的修理工或者什么的——他手中拿着几个杯子,另外一个人则拿着两瓶酒。
拿着酒的少年约莫十七八岁,脸上有些细密的雀斑和红晕,看着我们的时候还有些羞涩,一看我们盯着他,眼光不自觉就转到了地面上。
“呃,我们是啊!请问您就是威廉姆先生么?”
那修理工模样的人一听桑榆的回答哈哈大笑:“我就是威廉姆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就见外了——你们是中国的驱魔人,又是沃尔森和老鼻子的朋友,还客气什么啊!”
我疑惑的重复了一句:“老鼻子?”完全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先一愣,然后又笑了:“老鼻子也是你们朋友啊,他有个女儿不是嫁给你们中国人了么?记得叫什么…什么…”他想了想似乎没想起来,于是大手一挥:“嗐!别管了,反正嫁了个女儿就行了!”
这时候我也反应过来了,那说的老鼻子估计就是蔷薇姐的父亲了,虽然不知道这老鼻子是什么意思,可我照桑榆的翻译直接也就这么称呼了——大不了叫鼻子叔?
我面露大悟的神sè:“原来是他啊,我知道了!”
威廉姆把几个杯子重重的放在桌子上,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分明是几个啤酒杯…难道苏格兰有这风俗?没事弄点威士忌当啤酒来欢迎客人?
顿时就怵了——尼玛,这杯子能装一瓶子啤酒吧?
他根本没注意我脸上当时有多害怕,热情的冲下来拉着我握手,嘴里连连说道:“欢迎,欢迎…”把我连连朝上面带,“走,上面去喝一杯解解乏,顺便尝尝我们苏格兰的好酒。”
我们只得蹭蹭蹭就跟着上去了。
坐在圆桌旁边,看着桌上那两瓶颜sè成蜜糖sè的威士忌,不用开瓶似乎都闻到了浓郁的酒香——我顾左右而言他,用力摇了摇椅子,赞道:“不错,这椅子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坐上去还真是扎实,做俩二百斤大胖子都点问题没有!”
“那是,”威廉姆听我这么说,自然也就引出了话题:“这酒馆已经很多年了,从我父亲那一代就一直在经营,看上去样子不好看,可酒是整个爱丁堡最好的…”伸手一指瓶子:“这瓶酒你猜猜,多少年了?”
酒这东西就是个坑,谁知道你多少年了?可是也不能不回答是吧?我偷眼看看桑榆和十三,现在她们一个目不斜视若有所思,另一个抬眼望云老僧入定——这是摆明了都不知道是吧?
于是我一咬牙,心一狠:“二十年了!”
“好啊,不错啊!”威廉姆脸上露出惊讶的神sè,然后渐渐变成种遇见知音的欣喜:“真的是二十年的酒——想不到刘先生对于我们苏格兰威士忌居然有这么深的认识!”他说着说着就伸手去拿瓶子,嘴里叫道:“既然你都猜出来了,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
这喝酒和猜不猜出来有毛的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你有没有拿出来才对——我心里腹诽:“你都拿出来了,那就算我没猜出来你也要说‘既然你没有猜出来,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反正换个说法,一定要叫我们把这酒喝了不是?”
但是脸上我还是堆着笑:“不用客气,不用客气…”
威廉姆比我想象中的动作更快,我还没有说上两句,他已经把一瓶子酒均到了四个杯子里,一边把杯子给我们递过来,一边给旁边的少年说:“去把我准备那芝士生牛肉片和肉卷端出来,给朋友们当晚饭。”
这时候他才想起似的介绍了一句:“这是我酒馆的小家伙,服务生,名字叫康纳利…”
谁知道话一出口,那走了两步的康纳利居然停下了,回过头来小声反驳了一句:“…我是驱魔人。”然后立刻红了脸,迅速转身朝里面走了过去。
小伙子还挺较真。
这俩菜是地道的苏格兰菜品,那生牛肉就真是生的,把牛肉切成片浇上新鲜柠檬汁,旁边搁了瓶子胡椒粉和盐、番茄汁等调味品,感觉上和吃那刺身差不多,反正都是生的——不过也不知道是牛肉确实好还是切片很薄的原因,倒是没有多少腥味,反倒有种麻辣鲜香的感觉。
苏格兰肉卷也是牛肉做的,感觉上就是碎肉加入香草、蒜蓉、面包糠等等调好,炭火中烤熟切片,吃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各种调味品,那味道酥软鲜嫩,倒是蛮不错的。
除了这两样之外还有一大罐子果酱和面包——细看那罐里的果酱,都已凝成了晶莹剔透的冻子,满满的舀出一大勺,凝结在冻子里的块块果肉,浓稠到摊在吐司上都推不开。
这东西入口先是爽朗的橘香,涌动着果肉的甘甜,而那入口即化的果皮,却又在舌尖上渗出丝丝幽深的甘苦。
仨菜,都好!
路上吃的不怎么好,估计大家都饿了,这一顿吃得是皆大欢喜不亦说乎,唯一比较我不太适应的就是威廉姆那喝酒的本事——三两口就把半杯子威士忌给干了,还连连说我们客气不给面子。
英雄本sè都是在危难时候才显现出来的,没想到最能喝酒的居然是十三,丫的实在拗不过才端起了杯子,咕噜咕噜两口就灌了下去……从来没见过他喝酒,我还以为这一下坏事了,谁知道十三喝下去以后面不改sè心不跳,自己拿起瓶子又添满了杯,还端起来给威廉姆示意!
这家伙!看那气定神闲至少是二斤的量!
有了十三的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我和桑榆就轻松多了,他俩喝着酒,我们倒是看看了那小伙子康纳利——孩子一见我们看他,立刻又羞红了脸…
可那一杯杯闷头喝酒的感觉,让我和桑榆顿时汗颜了一个。
居然两瓶子威士忌估计三斤多的量,就被他们仨不显山不漏水的给干掉了!
第二百八十六节 始末
酒足饭饱大家都有点熏熏之意,我们见威廉姆和康纳利收拾桌上的东西,还猜测着一会安排我们在那里休息——谁知道等他俩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居然背上已经备起了行囊!
威廉姆大踏步的招呼我们:“走吧,现在时间刚刚合适,我们能连夜上船!”说着话一指那后院的商务车——我这才发现那车子上面鼓鼓囊囊一大堆东西,看上去早就给安排好了。
我们晕乎乎的就跟着上了威廉姆的车,然后任由这家伙把我们一路向西北而去…路上,十三这货一改往ri的冷漠忧郁,坐前面和威廉姆打得火热,一路上用英语交流,时不时还抽过脸来问我:“是吧?”“你说呢?”“哈哈哈…”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搞得我这一英盲非常伤心。
不过我还是找个时间问:“你小子看不出来啊,酒量真牛了拜了——哪儿练的?”
十三当时一脸得意:“哥在xi zàng那几年不是白混的…”说着话重重打了个酒嗝,然后又不知道被威廉姆什么话给引过去了。
这俩货的一高兴也没给我们解释目的的,我只能把旁边那羞涩的康纳利给抓住了:“康纳利,我们这是去那里啊?”
小家伙咬咬嘴唇,祈求似的看看前面,最终发现想让威廉姆来解释的可能xing破灭,才红着脸小声给我们说明了一下情况——不得不说,在前面那俩家伙的谈话声中能听明白这事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超强敏锐的听力!
那目的地就是,洛蒙德湖!
洛蒙德湖是苏格兰最大的湖泊,位于苏格兰高地南部,四周被山地环绕,南部略成三角形,湖中有岛屿三十来个,与周边格拉斯哥、克莱德赛德等城市联系密切,也是个旅游业兴盛的好地方。
但是可惜,我们这次去的地方并不是那几个以旅游出名的城镇,而是另外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镇,或者说是村落更合适——拉斯。
发现吸血鬼的地方就在拉斯西面的山中。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礼拜以前的某个晚上,住在拉斯的几个高中生在镇外宿营,结果到了第二天清晨却被人发现全部失踪了!宿营地唯一留下的只有斑斑血迹和一些压碎的食物。
其实这事完全有可能被当成一般的野兽袭击事件来处理,jing方也确实这样上报了,可是偏偏失踪的高中生之一有个在伦敦当jing察的哥哥,偏偏这哥哥在办案的时候确实又见过各种各样的灵异事件……
他死活不相信当地同事的说法,于是就找到了认识的驱魔人,希望能查出真相——也不知道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两人居然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被jing察遗漏的痕迹。
这下子俩一路西行而去,经过两天时间最终发现了被抛弃尸骸的地点——某个看上去很不起眼的山洞之中居然有多达数十具遗骸,最老的应该有百年历史,最新的则是最近这三位失踪的少年尸体。
那尸体被摆在一块岩石上,脖子上都有很明显的咬痕,张着大嘴眼睛朝外凸出,双腮深深的陷了下去,似乎死的时候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撕开了死者的衣服,发现胸口被刀子划了一个深深的六芒星图案,然后一个扭曲的交叉纹路横贯其上…
当时那驱魔人的脸sè就变了!
那人慌乱的检查了咬痕伤口的深度,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这jing察哥哥带回了镇上——康纳利对此的形容是‘狼狈无比、抱头鼠窜!’
因为他从那图案、尸体临时的神态已经猜出了少年们是死在吸血鬼的手里,而那牙痕的深度则说明了这吸血鬼的级别!
至少属于伯爵、甚至说公爵级别的大吸血鬼!
对于一个毫无准备的驱魔人来说,吸血鬼无疑是致命的,呃,这里我所说的并不是指什么大蒜、银器、木桩之类的,而是指在晚上和吸血鬼战斗时候的照明工具。
夜晚和吸血鬼的战斗是重中之重,任何一个驱魔人都知道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若是解决不了,那么先撤退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寻找帮手再去寻找敌人!
这可不是演电影,没有一个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好吧,言归正传,那驱魔人带着jing察哥哥回来之后,很快就把消息报告了梵蒂冈,然后寻求帮助——这消息迅速就被人传了出来,纳粹、鬼道众都得知了这一情况,当然欧洲驱魔人沃尔森先生也同样收到了风声。
按照驱魔人一般的心态来说,这次的事情有点混乱,一方面是准备消灭吸血鬼的梵蒂冈,另外一方面是准备活捉吸血鬼的纳粹和鬼道众,还分成了两拨!
已经够乱的情况下再加上是个伯爵乃至可能是公爵级别的吸血鬼——这浑水都快变成泥浆了,整个欧洲的驱魔人都保持了观望态度,沃尔森先生也不例外!
唯一比较倒霉的估计就是我了,没事不来还不行。
事情原委讲述倒也算是清楚,这下我总算明白了怎么会出现个倒霉透顶的众人追踪同一只吸血鬼的状况,同时开始和桑榆商量起计划来……我的要求很简单,找寻纳粹和鬼道众的消息,然后抓个活口审问那尸魃的下落。
至于说吸血鬼,就留给他们去对付吧,反正人多也不担心丫逃了不是?
经过整整一夜的赶路,我们很快到了拉斯的附近,威廉姆看起来大大咧咧没什么心机,其实一切都已经计划好了——中国人在英国并不多,要是我们进镇里就什么都瞒不过了,所以他很早就有了个瞒天过海的设想:
威廉姆带着露营的设备和工具在野外扎个帐篷,装作是一般的野营客人,选一视线好位置佳的地方,只要有生人靠近是很容易发现的,这样就能避免被纳粹鬼道众之流发现——要是出现什么陌生人,那么没二话,先抓了再说!
他也算是个名人,自己出面同样是诸多不便,虽然不怕纳粹鬼道众认识,可梵蒂冈那帮子货却都知道他,所以下一步就是准备带着康纳利前往附近的小镇,自己留守外面让康纳利进去稍微询问一下!
都是东方人啊,我们藏不了那鬼道众也一样,他们随便住哪里都能被人发现,你想能住里面么?所以这进去主要是寻找纳粹和梵蒂冈诸人,到时候冒充个走失的旅游团成员,估计随便那个旅社都能把旅游记录给看了。
无论我们找到谁,估计都能顺藤摸瓜把其他两家给找到。
这办法倒是不错,可惜威廉姆那明显就是小看了我们——桑榆手中的五鬼早已经大好,虽然说侦查能力比不上王熙的小筒子,可用来在荒山野岭找鬼道众是再好不过了,只要五鬼注意点下鬼道众的鬼一法眼有没有来,那就很完美了。
当我给威廉姆说这事的时候丫是绝对不相信,但是碍于情面也没和我们矫情,随便打个哈哈糊弄过去,然后和我们一起动手把这帐篷给搭了起来,再随便吃点东西以后……
睡觉!
虽然说到这里的时候是下午,可是这一夜来赶路是点都没休息,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睡上几个小时再说,免得到时候jing神不济——对手可是纳粹、鬼道众俩邪派加上梵蒂冈,现在我谁都不相信自然要加倍小心了。
这一觉虽然是荒郊野外,但是我依旧睡的很香,就连最后还是十三那货摇了我好一阵才醒来——起来一看已经是繁星满天。
外面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桑榆坐在一刻树下,面前还有几柱残留的香梗,看起来已经放过五鬼了;一旁康纳利则是和威廉姆在个地图上指指画画,研究着什么东西。
见我起来,他们也只是淡淡的打了声招呼——看上去谁都没有找到人!
年轻那几年我也是个憋不住事的主,刚刚大家围拢过来吃饭就问了:“怎么样?你们找到线索没有?”
都摇头。
桑榆道:“没有,镇子周围全部找遍了,也没有任何发现。”
康纳利同样的口吻:“陌生的旅行团还是有点,但是没有任何人像是梵蒂冈来的,也没有德国血统的旅客——我还稍微试了试,应该都不是。”
看来这家伙最后还是忍不住,自己都上了。
他们的话刚刚说到这里,我突然心念一动想起一事,于是乎不动声sè:“我倒是有个想法!”见大家都被我吸引了主意,不紧不慢端起杯咖啡,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
倒是有耐心,大家都没催我。
“其实我们在这里寻找他们的原意,是觉得这些家伙会在这里准备,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既然我们都知道这里来了几拨人,还都是冲着吸血鬼去的,那么他们自然也知道!”我看着众人很肯定的说道:“这种情况下,我估计谁都不会在这里等着的,要不是全部到那发现尸体的地方去了,就是已经和吸血鬼开始交手了!”
威廉姆若有所思:“那你的意思是?”
我微微一笑:“我们不用守在这里了,吃完饭以后立刻进山,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看见他们的对掐呢!”
归纳起来就一句话:我们来晚了!
第二百八十七节 端倪
很快,我们把宵夜吃完,大家都迅速开始整理自己的装备——这么一来就有点高下立判的感觉:
威廉姆那一身都是高科技装备,比如装有硝酸银液针筒弹头的弩箭、带定位器的手机、纹刻了圣纹的内甲、高纺尼龙扛拉的弹shè网枪…形形sèsè不可细数,很多都是现代科技和古代驱魔手段的结合,和美国五十一区的外勤人员有异曲同工之妙。
桑榆手上也有些先进的装备,比如皮带扣、手表、项链,现在全部鸟枪换炮内藏玄机,最差的那m500也纹刻咒文配了各种子弹——见我看她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这些都是我爸他们弄的,说是什么新技术让我试试…”
看来王家现在也开始试着使用了高科技融入古代术法的研究之中。
相反我和十三就有点可怜了,还是老三样:降妖除魔的武器、一身肉搏格斗的本事、最后就是符咒符纸的施法媒介…
说实话,我还是有点羡慕那些东西,可惜啊,我们诸葛家是绝对不愿意借用这么多外力因素的——按照老爷子说的话,那些东西虽然能让我们在对付鬼怪妖魔的过程中取巧,可惜也会越来越借助这些外力,渐渐遗忘本身的修为。
我觉得老爷子说的很对——呃,虽然现在威廉姆拿出的东西让我们很方便。
他拿出来的是一个手机样的物品,上面带着定位仪和地图,清晰标明了我们和目的地的位置,然后这家伙指着那红点说道:“这里就是发现尸体的地方了,估计吸血鬼就在这附近。”
说着,他手指在屏幕上这么一圈,立刻就出现了一个圆圈把块区域给放大了,“我们怎么找?”他随后问我。
我想了想,“桑榆,五鬼还有多长时间可以用?”
“才用了,”她有些遗憾:“估计最少也得七八个小时吧——早知道我就不让它们在这些镇里面晃悠了,直接进山多好!”
我伸手在地图上量了量,算算时间:“无所谓,反正我们这一路过去也得十几二十几个小时,等好了以后再说。”说完我笑了笑:“我其实也只是问问,倒是没说现在就要用。”
“恩,那好!”
进山的路有好几条,威廉姆的工作还是做得比较详细,最初那jing察哥哥和驱魔人俩进山的路是标注出来了,同时还根据山势标出了几条可能的路——不知道对方会从那里进山,但是我选择了一条看上去稍微远一点,却更容易隐蔽行踪的路。
沿着河谷而进,然后折返变相,虽然说走了弓背路,但我认为非常值得。
背着背包拿着行李,我们沿着河岸在深草中开始前进。
河身在这里频繁的拐弯转折以应地势,但是河水不深也没有填满整个河床,我们一边观察着地上的痕迹一边前进,所幸这里应该没有任何人曾经走过。
威廉姆拿出几个冷光电筒,莹莹的光芒在夜晚照亮了我们面前的路,虽然昏暗一点却不容易散shè出去被人看见,又不知道是那里弄来的夜间军用设备。
我们一直到早上才稍微休息了一下,此时已经走完了一多半的路程,现在开始准备朝着山里而去——脚下的路途开始变得有些艰难了。
在这里河身拐了一个弯开始朝着南流去,再往上的河床渐渐狭窄了,两岸很高,上面的树枝搭在一起形成一座座拱门。我们从这里上岸,但是路上的障碍确实很多,有些地方柔软的树枝一直垂到了地上,有些地方我们又必须使用棍子来开路,虽然说天sè已经亮了,可惜这里依旧是黑漆漆的一片,只有星点光芒从上面帐篷一样的顶部垂下,在地上留下了些许星斑。
这是河水的左岸,平坦但是多岩石,渐渐向着山上高升上去,许多被常年溪流和雨水冲刷出来的沟壑形成了一道道的浅坑,让我们行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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