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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神的颤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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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一个小小的身影冲进了被人群自动隔开的空间,气喘吁吁,汗水打湿他圆鼓鼓的小脸,一进来就握着小女孩的一只手,把她拉到身后。
“你…不要喝蜻蜓的血,我…喝我的,我的…血多一些”
小男孩缺了两颗门牙,说话的时候透着风,不是很清晰,但是急切的样子快哭出来了一般。
看来奥斯同学恶人当得无比成功,他的恶人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图里达人民群众的心中,奥斯的形象就是会杀人饮血的大恶魔。
一向如寒雪般冰冷的领主大人,此刻嘴角洋溢起微微的笑意,他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孩子的头,却不知他这一个动作,让周围多少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人们不知那抚在孩子头上的手,下一刻会怎么拧断孩子的头。
“你就是蜻蜓的朋友?”
小男孩茫然的望着奥斯,然后点了点头。
“如果蜻蜓走了,你会怎么做?”没有人想到奥斯会问这样奇怪的问题。
小男孩想了想,表情认真,说道:“我就去找她,把她找回来。”
奥斯沉默,周围像凝固的冰一般寒冷。
小女孩还是搞不清楚状况,还在锲而不舍的推销着她的花:“哥哥,买花送给你朋友吧,她收到你送的花一定很高兴。”
“为什么没有洋甘菊?”奥斯看了一眼孩子篮子里的花,五颜六色,却没有白色的洋甘菊。
“没有人送洋甘菊的,您不知道洋甘菊的花语吗?”小女孩着重提了花语两个字,臭屁的语气似乎她通晓了一门高深的学问。
“花语?”奥斯从来不屑这种他看来极度无聊的东西。
“嗯,每种花都有花语的,洋甘菊的花语是‘苦难的力量’。”
“苦难的力量”让奥斯心头一紧,他好像触及了某个谜团的答案,却还是无法解开谜底。
奥斯招了招手,肋骨买下了孩子所有的花,幸福写满孩子满面笑容的脸颊,小男孩依旧紧张的拉着女孩的手,仿佛一放手,蜻蜓就要被抓走一样。
“石头,我们去买玩具,然后一起玩啊。”蜻蜓握着钱,笑得合不拢嘴。
“我要吃好吃的。”石头拉着蜻蜓往外走。
“你就知道吃,我的好吃的都被你吃了。”蜻蜓瘪了瘪嘴说。
石头凶巴巴的拍了拍蜻蜓的头,说:“我就吃了,怎么样?”
“你总是欺负我”女孩越来越委屈。
…
两个小小的身影吵吵闹闹的离去,留下一群目瞪口呆,不可置信的大人。今天,领主大人竟就这样把人放走,还买下了孩子所有的花,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望了望天,没有!领主大人转性了?
就在人们还没有从吃惊中恍过神来,只见女孩又一蹦一跳的跑回奥斯的跟前,指着蓝紫色的花说道:“哥哥,送你的好朋友爱丽丝吧,它的花语是:‘你对我很重要’。”
“哥哥再见!”蜻蜓跑回石头的身边,握着他的手,兴高采烈的离去。
“你对我很重要?”
奥斯低喃着,目光停留在露红烟紫的鲜花上,久久不曾离去。
原来失去,才知道,你对我一直很重要。
各位亲,黑暗大陆卷再过两章就要完结了,时光飞逝呀!听听写书觉得时间很慢,更新起来,却发现时间好快,我写的速度快跟不上更新了。
看到读者留言说喜欢这套书,听听无比感动ING,大家的支持就是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下一卷会更加精彩,人物增多,背景更加复杂,情节更加曲折,希望大家会喜欢,听听提前做宣传了,哈哈!
第三十六章 很水的故事
“话说斥塔作为整个图里达最帅的守护神,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树见花开、棺材见了也开盖”
不远处沸沸扬扬、热闹非凡,听人讲故事是莱斥鲁人节庆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之一,刹那间,就见街角一处座无虚席、男女老少济济一堂。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鼓着腮帮,端个杯子,讲得唾沫横飞:“有一天,有个傻乎乎的小子要去地狱受难,就找到斥塔,让斥塔帮忙他在地狱里活下去。大家都知道斥塔这样帅、心地又好,又有本事,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就问那小子:‘嘿!请斥塔帮忙都要有交换条件的,你有什么可以和我交换?’那个小子傻乎乎的,只知道傻笑,回答说:‘你想交换什么都行。’”
“斥塔的哥哥看着傻小子,说:‘我要你最珍贵的东西,你充满好奇的热情的心’。弟弟看着傻小子,说:‘那我就要你充满明媚风光的眼睛’”
“人没有了心不就死了吗?没有眼睛会成瞎子。”一个小孩突然打断道。
“对啊!斥塔他这样帅,心地又好,为什么后还要要傻小子的心和眼睛?”另一个小孩补充道,眼睛里充满了疑惑。
“小孩别打断,不听就待一边去。”这个完全没有逻辑性的故事,连小孩都听出问题,讲故事的年轻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凶巴巴的呵斥着小孩。
“傻小子没有了好奇和火热的心,从此再没有阳光明媚的笑容,对周边一切提不起兴趣,人变得冷冰冰的。像斥塔这样心地善良的神怎么会坐视不理呢?所以会想办法逗傻小子开心,斥塔有想尽办法让傻小子在地狱里过的如天堂一般,你们不懂不要瞎问?”
“那为什么要傻小子的眼睛,没有眼睛什么都看不见,怎么还能开心呢?”小孩还是不依不饶的问。
“斥塔是天马,马眼看不到色彩,他只是想知道色彩斑斓的世界是什么样?傻小子虽然人很傻,但是却长了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可以看到其他人看不到的春光明媚,要不然他成天乐呵呵的傻笑什么。再说斥塔不是真要了傻小子的眼睛,只是从此傻小子再也分辨不出颜色,只能看到黑色和白色而已。”
“只能看到黑色与白色哦!那他真可怜。”小孩叹了口气,对傻小子非常同情。
一股尖锐的气息在四周扩散,让人们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并不知道这是不远处的煞气在扩散。
“大家都同情傻小子,众神也是,于是就找到了一个人人都讨厌的坏小子,也送到地狱去,想让他代替傻小子去受难。我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树见花开、棺材见了也开盖的斥塔大人看到坏小子时高兴极了,欢欣鼓舞的把他当做礼物送给了傻小子。”
“太好了,那傻小子就不用受难了,他能找回自己的心和眼睛吗?”
“那个坏小子在地狱过得怎么样?”
…
孩子们“傻小子”、“坏小子”的问着,就像在说绕口令,没有一个人询问那个玉树临风的斥塔大人。
“哎”年轻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然后说:“要不怎么说那个傻小子傻呢?明明有一个替死鬼代替自己受难,他却要留下来陪着坏小子。我们英俊潇洒…(中间沈略N行字)的斥塔大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一个人受难会很孤单,我想多陪一会他,帮他实现了愿望再走。’”
“傻小子人真够朋友,那个坏小子有福气啊!”孩子的口气充满了艳羡。
“你们不了解那个坏小子,他阴险狡诈卑鄙无耻下流低级趣味…(中间省略N行),那个坏小子根本不珍惜,他从来没有把傻小子当朋友,从一开始就只想着怎么利用他、摧残他、折磨他、弄死他…(中间省略N行),到了后来,他如愿亲手把傻小子给杀死了。”
“杀死了?怎么会这样?后来呢后来呢?”孩子们对于悲剧很不满意。
“后来?没有后来了。”
年轻人根本无视大家不满的眼神,这样“水”的故事也拿出来讲,骗小孩吗?从情节到结尾,一点意思也没有,人们扫兴的离开,只留下几个孩子还在不依不饶的问:“傻小子后悔了吗?”
“坏小子后悔了吗?”
“坏小子孤单吗?”
…
没有答案,直到人潮散去,只留下挥之不去的力气扩散,消失不去。
取得权利后的奥斯没有修建豪华的府邸,甚至是首领的宅院也没有提起他的兴趣,他依然住在河泽的府邸,一切照旧,只是此刻,宅院的主人变为了奥斯。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奥斯的府邸没有喧闹的气息,晨曦的微凉让人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绝美的女侍布置着精美的餐具,各色丰盛的早餐一一布置完毕。
再没有人共进早餐,唯有餐具空留。
奥斯的手触碰着精致的杯子,指腹轻柔的摩擦被子的边缘,像是在抚摸爱人的脸,动作显得那么轻柔。奥斯在杯子里倒满牛奶,然后端起杯子,出神的凝望着杯子中的牛奶,眼神也多了几分温柔。
然后,奥斯把杯子递到唇边,缓缓的喝下一口牛奶。
这一幕让一旁的女侍们目瞪口呆,因为领主大人向来不喝牛奶,而那个杯子,一直摆放在那里,整整半年,没有人动过。
“领主大人?”
正好撞见这一幕的雪没有吃惊,她只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着奥斯,就像看穿了一切,就像充满了鄙夷。
两人的眼神交流,雪无声的告诉奥斯:“你很想他。”
奥斯就像被撞见秘密的小孩,他的手微微发抖,燥热在脸颊上扩散。
“有事吗?”奥斯强装镇定。
雪把一个精心包装的盒子呈到奥斯的面前,说道:“这是来自伊觉的礼物。”
从莱比卜把自己丢到黑暗大陆开始,2年多的时间,伊觉和自己没有丝毫联系,现在,他成为了这片大陆的王者,礼物也随之而来了吗?
奥斯心不在焉的拆开包装,打开盒子,莱比卜的字迹跃然眼底:诛神之力!
新人感悟:从开坑到现在,一月半有余,每次看到点击和收藏不尽如人意,心中不免有小小的失落,新人不易啊!原来仆街的命运也在向听听招手。
失落之余,却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着我:第一个为我点收藏的读者,第一个为我投推荐票的读者,第一个为我投评价票的读者,第一个为我留言鼓励的读者,第一个为我写长评的读者…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际遇,原本在地球的不同端,没有关联的人,因为这本书,而有了一种奇特的“相遇”,听听的心中满是感恩,发自内心的想对所有支持我的朋友们说一声:谢谢!
即使只有一个读者支持,听听也会坚定的写下去。未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成神也好,仆街也好,我们无法预知。但是,因为一本书而带给听听的感动,将会一直陪伴着我,鼓舞着我。
祝福所有一直在追这本书的读者!
加油加油!
第三十七章 诛神之力
移开卡片,映入眼帘的是一串晶莹剔透的珠串,浮光跃金,散发赫赫之光。
一种渗入血脉的熟悉感召唤着奥斯,伸出修长的手指,向珠串抚去。当指尖接触到珠串的一瞬,只见流光闪动,珠串犹如有生命一般,顺着奥斯的指尖向上层层环绕,一种召唤力从珠串中燃起。
奥斯感觉到体内的戾气堆积,愈演愈烈,有喷薄而出之势,当珠串在奥斯的手腕间一圈圈环绕,光芒更甚,戾气如同获得指引一般,向珠串处汇集,最后幻化为夺目的光芒,璀璨耀眼,迷离了奥斯的双眼。
“光…芒”
奥斯感应到珠串所凝聚的巨大力量,一种内心的召唤脱口而出,在奥斯咒语般的召唤声中,整个珠串如同灼灼耀眼的黑洞,吸收着周围一切的光芒,刹那间,奥斯的宅院像被整个太阳所包围,光芒万丈。
“诛神之力!”
在四周女侍的惊呼声中,在赫赫光芒之中,奥斯笑了,原来变得强大如此简单,只要如此简单。应该兴奋才对,为何此刻映入他眼帘的,却是那个一年多前举块石头就要去打架的自己,弱小却又自尊。
如果是在那时自己获得诛神之力会如何?
他只会用这样的力量来消灭自己的“敌人”。
而如今呢?当奥斯一步步从奴隶走来,步步为营,获得权力,再到无人撼动的地位,恍然回首,发现自己早已没有敌人。
那些自以为威胁自己的力量,那些被称为敌人的人,到生命的最后,都是一抹尘埃。
留下的,只有是一种感谢,“敌人”丰富了自己的生命,给予了自己更强大的了力量。
现在,奥斯已经倦怠了重复的胜利,他不再有胜利者的志得意满,唯留一种失落而已。
光影归于平静,奥斯的脸不见悲喜,他的目光投向礼盒,里面还有一样东西,吸引着奥斯强烈的关注,胜于有诛神之力的珠串。
是一只普通的手机。
奥斯的手有一些颤抖,轻轻的触碰到手机,小心翼翼的拿起,然后打开,一张如春光明媚般的笑脸跃然映入眼帘。
只一眼,奥斯的心,犹如被针尖刺过,骤然收缩。
手指按键,一张张的照片呈现在奥斯的眼底,每一张自拍都是满面春风的笑脸。
“好傻!”
每一张都是乐呵呵的傻笑,却有一种愉悦的感染力,让看的人嘴角不由自主的扬起。自己当年竟然抢了这样一只手机。
“雪,河泽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奥斯安静的问出问题。
“河泽大人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他冷静、内敛,虚怀若谷”雪滔滔不绝的说着,眼里浸满了钦佩与喜爱之情。
奥斯却笑了,心里划过一道惆怅。
世上有一种幸福,是能够做自己。
世上有一种苦,是做别人,无论那个别人如何的完美和讨喜,对于自己来说,终究只有三个字:不喜欢。
“奥斯,其实我不喜欢当老师。”
“那为什么教我?”
“因为我希望你的愿望能实现。”
“你有无法实现的愿望吗?”
…
“奥斯,从来没有两个人一起受难的,见到你,我很高兴…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珍惜”
“每个人都喜欢河泽,可是我不喜欢,因为这不是我。”
…
真是一个傻瓜,明明不喜欢,却以这样的一个“自己”,去坚守一份自以为是的友谊。
真是一个傻瓜!
心里一遍遍的嘲笑着傻瓜的愚蠢,最后涌上心头的缺失密密绵绵的思念,最后化为一声叹息。
“雪,我要去见斥塔。”
最后,奥斯做了一个决定。
山高林密,万木倾伏。
晨雾在林间缓缓流动,缠绕每一棵葱郁,如飘渺的锦带,天空渗入柔和的光辉,澄清而飘渺,斑斑驳驳的光影,随着树叶的摇曳而眨着诡秘的眼。
树木不言不语,哲人似的站着。脚下悄然绽放的鲜花,柔嫩的花瓣如同精美的丝绒,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奥斯一路走来,无心风景。
“我说过你会后悔的。”未见人影,只听见斥塔的声音在林间回荡。
“我要见她。”奥斯没有废话,切入主题。
“哼!你这是求我吗?我为什么要帮你?”声音变化,树枝在风中摇曳,依然未见斥塔的身影。
“斥塔,我用我的眼睛做交换。”
“奥斯的眼睛?奥斯的眼睛?”两个声音交织,显示着难以掩饰的兴奋。
树叶在风中窸崒作响,融合斥塔得意的声音:“成交!成交!”
寒芒风驰电掣的袭来,如一道利刃,刺进了奥斯的眼睛,剧痛中,光影在奥斯的眼前消失。
“她在哪里?”奥斯紧闭双眼,冰冷的声音随风在林间扩散开来。
“呵呵!她不在这里!她不在这里!”斥塔敷衍的语气,声音越飘越远。
一道强光闪现,所到之处赤炎纷飞,一片焦火。
“啊”斥塔一声尖叫,只间天马扑打着被火焰灼烧的翅膀,狼狈的从天上跌落在地。
“你…你…既然如此…为什么用眼睛交易”
斥塔因为恐惧而口齿不清,既然奥斯已经拥有这般实力,为什么刚才还会主动提出交易,以他的风格,直接的威逼才对。
“她看到的,原来是这样。”奥斯睁眼,眼前一片黑白,再无色彩呈现。
“你就为了这个?”
只是想知道河泽当初的感受,甘愿失去一双眼睛?
奥斯没有说话,他只是凝望着被活烧得焦头烂额的斥塔,少顷,开口道:“我杀了你,他会不高兴。”
从不会解释的奥斯,在斥塔的面前说出这番话来。已经熏成黑马的斥塔,再次展了展宽大的羽翅,向天空飞去。
“伊觉,你的眼睛,会看到不同,一切都已经不同,一切都已经不同。”
斥塔的两个声音交织,在森林中回荡,直到声音散尽,留下奥斯伫立的身影。
“伊觉!”
奥斯的嘴角微微扬起。
黑暗大陆卷终于完结,听听擦了擦额头的汗,不容易啊!
下一卷《神明与尘埃》,全新的内容,全新的风格。黑暗大陆卷在人物设定上相对单一,主要是奥斯和河泽的成长,在下一卷,人物增多,故事更曲折,各色大神会逐一登场,爱情线会开始出现端倪(各位亲别问我难道头两卷写的不是爱情?听听弱弱的回答一句:不是!亲们别拍我啊!)
到目前为止,苒苒12岁,奥斯不到15岁,下一卷即将出现的几位主角,也都还年幼。引用苒苒的话:“我们家族的人,在年轻的时候都会比较傻”所以,再让几位主角傻上一段时间吧!
感谢大家对这套书籍的支持,听听会加油写下去。
第三卷 神明与尘埃
第三十八章 屠刀的表白
图里达大陆,春天来临。
春天是沉碧湛蓝的天空,是轻柔吟唱的和风,是温暖明亮的阳光,是欢腾跳跃的溪流,是婉转清脆的鸟语,是馥郁醉人的花香,是晶莹通透的露水,是万幸更新的复苏。
这个冬天,奥斯没有惊喜。
整个图里达已经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生活在重复、千篇一律的重复。
没有河泽的消息,奥斯派人在伊觉四处打探,回复同样千篇一律,河泽如同挥发后的空气,没有丝毫踪迹。在图里达,斥塔也同时人间蒸发,没有音讯。
三月的阳光还是如此美好,天空依然蔚蓝、风一如既往轻轻的吹。洋甘菊,淡淡的铺满眼帘,清纯而优雅,微风袭来,如白色的海洋波澜起伏,润润的、甜甜的沁人心脾的气息在四周扩散。
奥斯一袭白衣立于花丛间,素白的颜色于奥斯,没有清贵无瑕、遗世孤立的高洁,却平添了一份阴柔邪魅的气息。
看不到颜色,黑与白成为最真实的色彩,奥斯开始明白为什么河泽喜欢白色,因为至少它是真实的,没有欺骗自己的眼睛。
小恶人此刻的手中拿着一支精细的工具,正在细致的雕刻着手中细细的链子,专注而认真,这是洋甘菊的雕刻,终于明白:最贵重的雕刻,受凿的打击最多。
“领主大人,伊觉来信!”雪的声音打破了四周的宁静。
奥斯接过来信,迅速的动作显得有些急切,不想打开一看,是莱比卜的信,不免有些失望。
“下月二十八日,加齐王子婚礼,出席。”
奥斯在伊觉的身份是莱比卜的义子,拥有高高在上的贵族地位,不过显然奥斯对这些没有丝毫兴趣,信被奥斯随意的扔在一旁,继续专注于手中的雕刻,少顷,似乎想到什么,问道:“加齐娶的是谁?”
对于奥斯的问题,雪有些错愕,这不是奥斯的风格,他对这些向来漠不关心。
“法蒂妮公主,亚哈姆国王的独生女。”
十多年的穷兵黩武、东征西伐,宰希儿终于成就了阿锐比王的伟业,不过权利巅峰的国王看来依然野心依然不减。向东扩张,就是波东人的领域,布尔其斯作为波东人的百年宿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宰希尔若意在强大的波东,势必要拉拢布尔其斯。
联姻,是最好的方法。
奥斯对政治联姻不屑一顾,在他看来,这种靠婚姻,而且是别人的婚姻来实现自己的愿望,愚蠢而可笑。对于参与到这样一个幼稚的游戏中去,更是提不起兴趣。
“伊觉这次邀请世界各国的达官显贵,据说要举办最盛大的婚礼,领主大人换一个身份,也会被邀请出席。”
雪所说的身份,指的是图里达新主人的身份,这些年的努力,奥斯早已不是外界眼中的图里达蓝眼奴隶,这个统一了整个黑暗大陆的神秘少年,一直是外界谈论揣测的对象,即使没有莱比卜的关系,奥斯也会被受邀出席加齐的婚礼。
奥斯没有回应,专注于手上的雕刻。
就在雪觉得他定然觉得无趣,会断然回绝邀请时,却听见奥斯说:“我的婚礼,他会出席吗?”
“啊?”雪来不及对这样奇怪的问题作出回应,又听见奥斯继续说道:“做好准备,我下周去伊觉。”
坐落于德约半岛的库瓦特城拥有超过百万的人口,城市依水而建,碧蓝明净的格底里斯河,像一匹美丽的蓝缎,终年不息,源远流长,润育着苍茫的伊觉大地,千百年来,伊觉人依母亲河繁衍生息,感念恩泽,不懈劳作。
古老的城市如酣睡的巨兽安静的匍匐在天水之间,远远望去,屋舍规整、街道有矩。近处而望,这里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人群,如潮水涌动。古色古香的街道穿插在现代文明的摩天大楼间,灯光恍惚,亦幻亦真。
在库瓦特城的西南角,闻名于世的息宁古堡坐落于此,这是宏伟而婉约的建筑群,硬朗的石块堆砌着高耸云霄的塔楼,庄严肃穆,从塔楼上向外望去,古堡睥睨的姿态俯瞰着脚下的城市。向内望去,古堡内花团锦簇、雕梁画栋、美不胜收。
这座古堡属于阿锐比世界中风光无两的“屠刀”莱比卜,这个21岁就权倾伊觉的铁血军人,14年来,在整个阿锐比中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位高权重、威风八面。
十米挑空的餐厅内金碧辉煌、亮如白昼,奥斯一身白色的盛装,端坐在餐桌上优雅的用餐,他熟练的切着盘中的羊排,吃得很有滋味,偶尔会品上一口红酒,动作在一种惬意的韵律中潇洒自如的完成。
在十五米长的餐桌另一端,莱比卜吃得极慢,绝大多数时间,他会停下手中的餐具,打量着餐桌一端的奥斯:瀑布领的衬衣搭配白色的天鹅绒礼服,领、袖、腰各处精细的细节设计没有让穿着显得繁杂,相反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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