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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纨绔-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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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我好么?”
原来,爱人说一句这样的话,是如此的欣慰。
当年的她,等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这么一句话,可是,都没能如愿。
不但如此,还错过了一直守在身边的他。
让他为难,让他受伤。
还向他诉苦,向他倒苦水。
是要多么的爱,才能忍受那些话,还在帮她挽回臣骁。她的眼泪无声的流出来,其实,自己是太要强了,越是得不到的越觉得珍贵,其实,风禾对她的不同,她早就感觉到,只是不肯面对。
眼前的男子,笑的那样灿烂,没有杂质。
她只觉得,心里的一块柔软被触动。
很窝心,很温暖,很踏实,很感动。
很爱。
她哭着奔到了风禾的怀里,“对不起,让你浪费了这些年。”
“比起秦浩,我的等待,还是值得的。起码,我等到你的爱。”
韩风禾笑起来,如同名字,秋天风中禾,摇曳自生姿,本来就十足帅气的脸,更是耀眼了。
白瓷在化妆室里愉愉一笑,刚才看见一群抢新娘捧花中的人居然还有风禾,真是让她有些诧异,他朝着自己一直在使眼神,白瓷心知肚明,一定是要拿着这花去向若素求婚,干是,作弊的丢给了他。
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在自已的爱中幸福,都能在为爱的跋涉中找到对的伴侣,从此完满一生。
如果相信,必然能够实现。
臣骁在她脸颊偷吻,“走吧,宝贝,我们应该敬酒去了。”她这才回神,笑眸盈盈。“好。老公。”
爱上对的人,错的人,都是缘分。
对的人要继续下去,才能最后抵达彼岸。
错的人要勇敢放弃,才能不至于错过真爱。
至于是对还是错,要问问你自己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懂你心里的感受了。
每个小故事都有自己的无可奈何和小幸福。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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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绿色和平男,秦修仁
我没有想过要见到他,但是,我知道,只要回到京城,一定会碰面,迟早的事情。所以,他拍我肩膀,我并未多少的惊诧,退早有一天,退早有一天会碰见,所以,无论早一些还是晚一些。
但是,他的反应是我没有想过的。
他说,何喜,你为了逃开我,让人在空难的名单里加上你,是不是有些过头了。txt全本小说最多的网站。。  。。 
已经不是当年孩子气的眉眼的他,如此成熟的说话,如此恰到好处的分寸,我觉得我都有些无法应对了考。
只能装作漠然。
当初我那么戏忍的放弃他,他倒是十分的坦然,露出好看的浅浅酒窝,“何喜,没必要的,如果你和我说,你想要逃开我,我会放掉你的。”
他曾经牵过我的手指的手掌轻轻拍拍我的肩膀。
“我曾经那么爱你,不会舍得你难过的,不会舍得你在我的爱中委屈的,可是你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不喜欢那样的我呢?舭”
我看着他的眉眼,还是那么深刻,仿佛一触即发的旧伤口,看见他的笑容,都是撒上一把盐巴,痛的我咬牙。
他看我并不想要说什么,自嘲的笑笑。
其实,我查过了,你并没有死,我知道你在法国生活的很好,我就安心了,我那时就决定不论多爱你,都放你走,你愿意飞哪里,就飞哪里,我再不拦住你。
我的心脏,硬生生的被他的话给吊起来,仿拂凌迟般。
慌乱的摆摆手,“修仁,不要再说了。”
一个桃红色的女子走过来,我知道那是伴娘穿的统一礼服,走到我面前,挽着修仁的肩膀,娇羞的女子,精致的五官,温柔得体,修仁的笑容即刻带上了甜,“沫樱,这就是何喜,我常和你说起的那个女子。”
望着这样的沫樱,我不禁有些自卑,但是还是强撑着心里的脆弱笑了出来,“你好。”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说你消失一个十年,就等你一个十年,你消失一百年,他就等你一个轮回,是我抢了你的姻缘,我夺了你的修仁。但是,是你先放手的不是么?”
她是我学妹,在初中时候,我们一起在诗歌兴趣小组做过课题。
当时的修仁常来闹,沫樱也不恼,只是说,让他玩吧,不然一群人讨论诗歌多么无聊啊。
我只是没想到,最后我的放弃成全了她。
心酸,难过。
尤其是视线碰触到了他看着沫樱的温柔和宠溺,心如同死了一样的纠葛。
“我只是来看看臣骁和白瓷的婚礼,如今己经看完了。我要走了。”我慌不择路的逃开。
秦修仁,如果当年你用这样的眼神忘我,我何苦逃开。
如果你对我多一些信任,我何苦如此。
原来,你也是可以改变的。
走的我的心都痛了,累的我身都乏了。
我回来的时候,若素笑我,何喜,你走这么些年不是还没有把他忘记,你呀,比我还固执。
我知道,我错过了,我放过了,就是一生了。
但是,如果再来一次,我应该还会选择我的事业,在那样的时间,在那样的机缘,在那样的境况下,我承认我别无选择,我承认我是自私了。
我们都是,不应该相爱的人。
看着刚才沫樱挽着他,我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是秦修仁挽着我的,他那十足依赖人的个性,吃饭的时候一定要紧紧攥着我的左手,而他坐在对面才吃的安稳。一起走路的时候,一定要挽着我的肩膀,我常常恼他,说我们到底谁是男人谁是女人,他可怜巴巴的一张俊颜十足可怜的说,我就是觉得挽着喜儿很安全,很舒服。
不知不觉眼泪就落了。
现在,你也可以男人一样的让沫樱挽着你了。
你也愿意做一个可以被女人依赖的男人了。
可惜,你再也不是我何喜的了。
你曾经说,你是三毛,我是荷西。我生,你生,我死,你陪。
等我六年,娶我回家。
如今誓言还温热,人己经面目全非的让人心痛。
记得,你跟着家人从台湾过来的时候,国语还说的不好,你总是说不好你丫的,我就教你,所以,北京话,你的儿话音最标准,你叫我喜儿的时候,我最欢喜,我为你做过所有的事情,只有这件,我最欣慰,因为,你从此不论叫起哪一个女人的名字,都会想起我,因为,儿这个字,是我教你的。
但是我忘记了,如果叫做张沫樱,你不会叫她樱儿。
你唤她,沫樱。
成熟,干练,清爽。
我再也止不住眼泪了。
什么生死两茫茫,那样并不可怕,可怕是在有生之年,还要视若无睹,形同陌路。
爱也不能,恨也不能,明明是藏不住那么许多的情感,却要硬生生的压住,怕你发现,其实,我还是,爱你的。
青春如果可以重来,我还能不能不是你心头的喜儿,我还能不能够让你在黑夜中哭泣醒来,我还可不可以让你夜不能寐?错大多,就成了对的了,没有想到,离开你,竟然成了对的事情。
荷西让三毛等他,等他长大就娶她。
我让你不要等我,你就真的放了我,然后告诉我,你爱我爱到可以放纵我,放弃我。
秦修仁,你真是长大了,成熟了,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可是,为什么在我二十七岁的时候,才知道,二十三岁的你,已经真的长大了。
我放了你飞,现在,却想收了你的翅膀。
让你腻在我的怀中,无法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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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青龙,任青岚1
生我时,我妈说梦见青龙了,于是,我爷爷大笔一挥,叫做青岚吧。
嘴贫是特点,长的帅是优点,太调皮可爱是缺点,总之,在遇见童暖之前,我的人生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尤其是在女生这个问题上。
十二岁前,吃东西从来不用自己花钱的,都是女生请我,年少的我,无知的我,还有一阵子以此为乐,后来被那时大我三岁的臣骁哥哥一句不经意的吃软饭给点醒了,从此发誓再也不吃女生请的东西。
童暖是转学来的,我们整个班里只有几个女生,她的出现让众多男生眼前一亮,那时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当时的男生对黑发有着偏执的喜爱,这和电视上刘德华那个广告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家都想找个可以给她倒热水洗头发的女朋友,而且还要用那个牌的洗发水,觉得那就是很浪漫很浪漫的事情了。
童暖不但有着长发,长的也十分好看,清秀的脸蛋,己经出落得芙蓉一般。
任青岚第一眼就看上她了。
口味对了,于是,愉偷去和自己的班主任说,让童暖和自己坐在一起,并且竖起三个手指发誓,如果让童暖和自己一个座,自己以后一定上课不走私,不看漫画书,不听歌,乖乖听讲。
教育局的副局长是青岚的叔叔,班主任是从来不敢得罪这个小爷的,只是冷冷的说。“坐就坐一起,不许干什么出格的事情。舭”
青岚哼着小调开心的回去了。
不出一会童暖被班主任叫出去,回来的时候,是红着眼睛的。
但是还是乖乖的拿着自己的书包什么的坐过来,我兴冲冲的就要凑过去和她说话,谁知道她吧嗒一滴眼泪掉下来,我当时就吓得不轻,还没来得及问,她又一滴吧嗒的落在了她的语文书上。
然后就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不停的吧嗒吧嗒的落在了书上。
青岚哪见过这场景,愣了手脚。
最后素性直截了当的拉着她的袖子就问。“妞,你哭什么啊。”
童暖那句话,青岚记了一辈子。
“我讨厌和长的女孩子一样的人坐在一起。”
闹钟突然响了,青岚被吵醒,拿着那个倒霉的闹钟朝着地下就要扔,但是脑子中忽然灵光一闪,然后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睁开眼睛,仔细看看上面的数字。
今天正是他托修仁办的派对之日。
名曰告别单身派对。
其实并不是那个意思,是要勾任之炀那小子上钩的派对。我嘴上显然说,我已经放下那段感情,其实,我心里知道我忘不了,根本忘不了,童暖从很多年前就是我的梦,我的全部,如今她回来,我怎么能够轻易放开。
那么说,不过是让她安心的寻找幸福,但是,任之炀不应该,不是,也不能是她的幸福。
我拿出了克的战服,白色的衬衣,我向来不喜欢这样十分服帖又板正的衣服,但是,今天我也豁出去了,领子的三粒扣的设计,让人的脖子显得愈发纤细修长,这件衬衣是在巴黎时装周上,莱昂送我的,是完全按照我的身形做的,独此一件,当时随手一放,今日穿在身上也是感觉出了定制服装的奢华和舒服了,这么紧绷的衣服,但是由于设计的完好,穿在身上也是轻松舒适的,修的线条如同刀刻一般的华丽。
从柜子中,挑了一条最为闪的黑色裤子,布料是哑光的,宽松的不紧绷,但是,又是隐约的可以窥见身体的轮廓,低调的银色扣子十分骚包的在臀都的口袋上,我微笑着,挑了一条方巾,宝蓝色,戴在脖间。
童暖,你不是说,最喜欢我穿的神士么?
我今天就给你看一个不一样的任青岚。
对着境子沉眸一笑,我不是HelloKitty,我是老虎。
开着骚包的车子去接戴乐乐,那丫头果然上道,几天之前还是不冷不热的,但是,经过那一晚的经历,似平是热络起来,偶尔会有一两条的短信发过来,但是看得出是礼貌而恭谨的,除了问他那天派对穿什么衣服,和时间,再没有多话。
尽管,看见穿戴整齐,十分可爱的戴乐乐,他还是没有半丝的感觉。
不是自已的女人,怎么努力,都爱不上。
两人这几天没见,戴乐乐在家中,己经反反复复的把自己和任之炀的东西收拾的干净,都堆在了床下的纸箱里。慢慢的礼物,玩偶,慢慢的回忆,带着伤痛的味道。
她己经无法等待了。
再等就老了。
逃不开纠缠的牢,但是,可以锁住等待的心。
变得实际的自己,就算是自己都厌恶,可惜,生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颜懂得妥协。
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暴露的衣服,其实不喜欢身上这个裸色的小纱裙,不喜欢这么高跟的鞋子,不喜欢大红色的口红,不喜欢,在路口等另一个男人的另一辆车子。
但是,任之炀不爱她了。
或许,从来都没有爱过。
她还等什么呢?
等了这些年,除了一身伤,还留下了什么?
对,还有床下那些,让人疯狂,让人痛苦的回忆。
他的车子出现在拐角,男人素净帅气的脸,今日看起来愈发的英姿焕发,白色衬衣,配上那脸蛋,的确是没有缺憾的完美。但是,她就像许多的女主角一样,不喜欢在身边默默无闻的好到让人吐血的男二号,只喜欢欺负她,折磨她,伤害她的男一号。
虽然任青岚待她不好,但是,比较而言,任之炀对她简直是惨无人道。用一刀刀,刺痛了她的怀春少女之心,用一次次的冷漠,换来如今的狼狈不堪。
她逼着自己扬起嘴角,朝着青岚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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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青龙,任青岚2
几日不见,她的着衣风格也大有不同,从前捂得严严实实的,如今,如此的奔放,v领的纱裙,棕黄的皮草小披肩,短发干爽,脸儿可爱。他下车,嬉笑的拍拍她的肩膀,“是女为悦自者容么?今天真好看。”
她没有脸红,没有仓皇,只是礼貌的漾开嘴角,“你喜欢就好。”
他不喜欢。只要不是童暖,无论多美都不喜欢。
本来要嬉笑的嘴角,因为童暖的想起,即刻冷掉了考。
只是敷衍的点点头,挽乐乐上车,她穿的鞋子很高,上车十分不方便,但是忍着,没有抱怨,以前她如果穿的衣服稍微暴露些,他就当场冷脸,吓得她都不敢买那些看起来十分好看的小礼服,他总是说她,腿又不细,背又不美,露出来不过是惹人嗤笑。她今天穿上,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他说的那样不堪,腿部显然不是那样十分的纤瘦,但是好在笔直,匀称,后背显然比不上那些电视上的女明星,但是也无斑无点,光滑如丝。
他说不好看,只是因为不喜欢,所以她做什么都不对,穿什么都不美。
跑车在北京的大陆上奔跑,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渐晚,华灯初上,她知道,今晚,这个派对他也会去。是和童暖一起。
那个女子,多么美好呢?让他甘愿定着家里的反对,和她住在一起,听说还为她在四环买了房子,以后两人就在那里常住,她的心,彻底的死去,彻底的冰冷,她为他做那么多,等他那么久,一句承诺都没有换来。听说那个童暖是欢场女子,她甚至都比不上一个欢场的女子舭。
如何,能够安心的接受这个命运?
“戴乐乐,你和任之炀,曾经好过?”青岚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懒洋洋的撑着头,眼睛带着一点阴谋的味道,黑色的通透的眸子有着年轻男子独特的英俊。
“一直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不提也罢。”戴乐乐提起那人,只觉得心里刺痛,不想说,不想听,不想看,不想知道他的消息。
一切,仿佛都是一夜之间,从美梦成了噩梦。
从美好成了泡影。
他微微的抿起好看的唇,红色潋滟,任之炀怕是把她放在了心尖尖上,才能那天那样的疯狂,他才敢,用戴乐乐做赌注,来赢这场现在还不知道要鹿死谁手的战役。
车子停在了华丽的私人会馆前,布置的堂皇的大厅,从落地窗就透出来漫室的灯光,他笑着住里望,人影仿徨,秦修仁己经到了,白青明,还有几个一起玩的哥们,江少有事情,给推了。
他其实也觉得,要是被江少同志看到今晚的抢女大战,不笑话死他才怪。
下了车,替戴乐乐开门。
她这才看清,他白色的衬衣上的金色扣子,居然是他名字缩写的浮雕,一闪一闪的。仿佛是星光闪烁。
从车子里出来,望着眼前的会馆,秦修仁那个家伙居然还摘了一个横幅,欢迎任青岚告别单身,走进婚姻的坟墓。
他撇了撇嘴,不过是做戏,何苦这么注重细节。
推开大门,外面天气十分的冷倔,屋里的空调呼呼的吹,比他车子上的暖风更加热乎,秦修仁见他来了,高兴的走过来,端着香槟杯,“任少,可是等来你了,再不来,人家客人都要先到.。”
客人,当然,是指的那个任之炀。
青岚一笑,环顾一下回周,倒是来了不少人,都是在圈子里活泛的,带着女伴,随着音乐,舞姿摇曳,他拍拍修仁,“果然是老伙计,知道我要什么。”如果只是一起吃饭,多么无聊。
一回头,戴乐乐居然不见了,视线环绕,才发现,她独自坐在门廊前的沙发上,于是,大步走过去。“怎么了,今天这派对,是为你我办的,怎么不喜欢?”
乐乐见到他过来,忙在脸上摆出笑容。“不是不是,我不擅长跳舞,所以,怕出丑,就在这里坐会。”
“怕什么,跳的不好也没人敢笑你。谁笑你,我让他倒立从这个门出去。”
童暖被任之炀狠狠的拖着胳膊,下了车。
不想要来,不想看。
虽然是她说的分手,可是,她是逼不得己,她是没有办法,任之炀说了,如果不跟他走,那么三天后,任家会收到她的不雅视频,青岚在任家人面前水远抬不起头来。
她不想这个样子,本来在他身边这么得过且过的蒙骗自己的日子就十分难熬了。
她不能让他为了她,再陷囹圄。
爱青岚这些年,也懂了他,他如果觉得她不再爱他,一定不会纠缠,就算再痛苦都不会纠缠了。
所以,没有争吵没有争执,甚至没有前兆的,她和他提出分手,然后就到了任之炀身边,她不甘,可是,她一个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除了妥协。
走到门口一抬头,就看见了猩红的横幅,字迹鲜明,庆视他告别单身。
心里微微一痛,再抬头,就看见了,落地窗里,一身俊美的他,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衬衣,黑色的裤子,他身材很好,这样的简单的装扮就让人不舍得别开视线,曾经她喜欢,他不穿,说他现在的岁数,穿不出衬衣的味道。
那么现在,紧紧的环着戴乐乐的腰身的他,已经可以透析了衬衣的绝美味道了么?
是不是,太晚了。
她己经不再拥有可以紧紧的抱着那腰身的资格,再也没有。
她好羡慕把头靠在他肩膀的戴乐乐,她现在,要有多幸福,要有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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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紫色高贵,任之炀1
有些女人,注定一辈子迟钝的。
比如这个叫做戴乐乐的女人。
在我小时候,她就现在这么笨,等我都变聪明了,她还是那么笨。不懂我的喜欢,不懂我的爱恋,不懂我的保护,不懂我的珍惜。
我放弃她,比谁都痛,起码比她痛考。
我在乎,我难过。
所以,我赴任青岚的鸿门宴,我要见见你到底多么幸福。
在私人会所门口,我就看见了她,穿的那么薄的纱裙,露出了后背和一欢长腿,我曾经严令她不许她穿,因为这样的她太美了,让人会有邪念,我是想要保护她,只要我在乎,只要我爱她,就足够了,她没有必要把自己袒露给别人看,但是,看着紧紧的挽着任青岚腰身的她,我的心骤痛。我们从来没有这么亲热过,没有过。
她从没有穿过这么美的衣服,这么暴露的衣服给我看,我承认此刻我十分的十分的上火。我很想去把她拖出来,狠狠的,狠狠的,吻她舭。
告诉她,戴乐乐,你是我任之炀五岁就定了的女人。
我保护你这些年,尊重你这些年,不是把你保护给别的男人糟蹋的。
拖着身边的童暖,我说,“快走,我们去看看那对要结束单身的恋人,到底有多么幸福。”
童暖低着头不说话,只是微弱的配合着我,童暖这个女人,太可怜,其实我也是逼不得已的,谁让她爱上的男人是任青岚,那个任家的手中宝,口里蜜糖的。
走上台阶,只一推门,任青岚就看见我们了。
眼睛即刻挑起来,笑眯眯的。
带着阴谋的细密味道,但是,我身边的童暖却不知晓,这只是她男人设计的一个圈套,小手冰凉的,我浅笑着拉上她的手在自己的唇边,“怎么了宝贝?手冷了?”一边说着,一边凑上去浅吻,她的手带着浅淡的看气,十分温脉。
但是被我突如其来的亲吻一惊,毕竟是曾经在欢场摸爬滚打过的女子,随即就收起了脸上的冷凝,绽开笑颜。“不冷,任少不要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任之炀满意的瞥见某任少的拳头紧握,一张帅气英俊逼人的脸,仿佛就是弹指一挥间就变得冷冻起来。
童暖,的确是个值得疼爱的女子。
为了任青岚的名声,为了他的家庭,甘愿放弃他,不争吵,不抗争,甘愿看着此刻的戴乐乐拥着她挚爱男人的腰身,任青岚不知道,如果知道了,还甘愿在人前演出这么一场戏来伤害她么?
戴乐乐看到了任之炀,任青岚看见了童暖。
到底是任青岚在这个圈子里混了那么些年,对于表情的控制适当得宜,刚开始的冷漠即刻变成了热情,走到了那童暖和任之炀面前,伸出自己的手来,Tiffany的戒指,小巧可人的心形钻石,她觑向戴乐乐的手指,果然,那情侣戒指的另一半,在她的手上。
只觉得,胃里绞痛。
死死的拉着任之炀的手,才强忍下了翻滚的呕吐之感。
“最近声势很火的任少能来,我只感觉蓬荜生辉。”任青岚嬉笑着脸,戴乐乐偎在他身后,他高大的身子挡住她半边脸,若有似无,任之炀只觉得心肺都要气炸了。
但是还是微微扬起了笑脸。
“不是任少四处宣扬这个派对我也不能来,我是想看看,到底什么人敢把戴乐乐这个笨到要死的女人娶回去,真是勇气可嘉,勇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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