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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秘玺-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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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脸涨得通红,刚想说什么,手机铃声响了。
她站起来,背对着我,像是怕我听到,诚惶诚恐的,声音甜得发腻,尾音像葡萄须一样绕着圈儿,“林总,你别急呦,我真是有事,对,一个老朋友,我马上就来嘛!”
我并没有难为她,只是觉得猴三太不值了,他那点钱能有什么用呢?
我们就这么分开了。
后来在候车室内等火车时,我在电视上又看到了她,不过不叫王美丽了,叫王菲菲,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她竞选的角色是那个满腹愁怨的林黛玉。
在表演里面的经典段落黛玉葬花时,哀怨的音乐中,她挑着个小筐,泪光盈盈,声声如泣血,可不知怎么回事,我眼前老浮现出猴三那张瘦脸,尤其是她唱到“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时,我突然很伤感。
都说人生如戏,戏里落花她都会怜惜,挖香冢哀悼,一唱三叹,那种投入的感情也不像是假的,可真实人生里到死都念着她的猴三呢?被孤独地埋在冷冰冰地底下的猴三呢?怎么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
空不异色,色不异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后来王菲菲又晋了级,接受采访时她哭着感谢了国家,感谢了老师,感谢了父母,感谢了林总,唯独没有感谢猴三。
我不想再看了,但最后的才艺展示部分还是吸引了我,她深情款款地唱了首歌,是猴三经常哼唧的《你好毒》,我又坐下来,竖着耳朵,第一次完整地听完了它:
你说我耍赖,才让你离不开,你说我自私,只顾着自己爱。一阵阵暴雨随狂风吹过来,我左右摇摆差点就倒头栽,幸好我仍然有一点功力在,你触碰不到我致命的要害,卯上你只好自认倒霉活该,拽拽的样子你真的心太坏,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呜呜呜,你越说越离谱,我越听越糊涂,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呜呜呜,打死不肯认输,还假装不在乎,你好毒……
她的声音低沉婉转,模仿张学友惟妙惟肖。唱到“你好毒”的时候,场里场外的观众全都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和印有她头像的海报,跟着大声尖叫。
但所有这些都跟死去的猴三没关系了。
我又到了上海,去了福州路的博古斋,一个专门收购古物的场所,把金碗、猴三先前给我的几块填死尸的羊脂玉一起拿给一个管鉴定的。
他拿着金碗看了半天,突然神色大变,让我先等一等,他去叫个人。十几分钟后又来了一个留山羊胡子的戴黑框眼镜的老人。
老人客气地请我到他的书房里细谈,问我金碗是从哪儿弄的,确定要卖吗。我说是祖传之物,现在急需钱。他捋着胡子沉吟了半天,最后伸了两根手指,“二百万如何?”
我呆住了。
“二百二十万。”他又说。
我耳朵里嗡嗡直响。
“这样吧,加上你那几块玉,二百三十万。”
看着老人殷勤的眼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的祖先在明朝做过大官吧?”
“嗯。”
“怪不得有这东西,这是旧时皇宫之物。”老人意犹未尽,又拿出放大镜仔细赏玩着,“看这花纹,保存得真好,三四百年了,你们一定都挺爱惜的。”
“嗯。”
“如果转让,我们还有一套法律程序要走,你不急的话,先在上海玩几天如何?”
我咬了咬牙,“对不起,我不想卖了。”
老人的长眉毛往上扬了扬,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你嫌钱少了?”
“不是。”我不晓得该如何解释;被他盯得面红耳赤,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知过了多大会儿,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别说原因了,不卖就不卖吧,还好碰到我了,我不勉强你。不卖是对的,换我宁愿砸锅卖铁、去卖血卖器官,也不会转手。这是传家宝,应该世世代代留存着。”
我在上海待了半个多月,和这位通情达理、知识渊博的老人也成了朋友。他告诉我那金碗是明朝皇宫御品,燕王朱棣特制的心爱之物,一共有两只。一只清末时被外国人抢去了,目前在大英博物馆,那只破损得很严重,比我这个差多了。
“不就是一小金碗吗?做成实心的顶多二十万。”
“小伙子,这你外行了,贵的不是材料,是里面蕴含的历史意义。”
我想着要不要把在山里关于传国玉玺的那段故事告诉他,后来又罢休了,他不会信的。
对了,我还让他看了看吴小冉送给我的那块鸡血石,他说是真的,而且是鸡血石中档次最高的品种。
山里几个月的生活,让我很不适应城市了,在旅馆睡不着,霓虹灯似乎能穿透窗帘,街上噪声特大,震耳欲聋,奔驰的车流让人胆战心惊,尤其是走路,走习惯了山路再走平地,老觉得两腿一高一低。
我还是回山里的好。
等我回来时,铁索桥边有几个戴红帽子的工人在拿着仪器测量,我过去问了问,其中一个领头的说要修盘山公路,建大桥,清溪村有个出去发了财的齐老板,投资了一大笔钱,还要种茶园。我问齐老板是男是女,领头的说不知道。
老头儿的大门口放着两个花圈,我想起吴小冉曾说过,这是村里的风俗,有花圈,亡魂可找到回家的路,房子就可不倒。
我站在院门外,第一次发现这三间石头房子竟是如此狰狞丑陋。
两个月不见,院子里的杂草都繁茂起来,从墙角向外扩展,蔓延得到处都是,我想如无人打理,再过不久,草就会把这里全吞了。
在堂屋床上,我发现了吴飞留给我的一封信,说他去江西某禅院了,他认识里面的一个有修行的和尚,曾是中国第一神童。还有吴老汉现在的地址,他把他送到了县城的一家敬老院,让我有空的话去探望一下他。
齐主任和林姐都不在,也许是回去了吧。吴小冉的那间房空荡荡的,床上的灰尘积了一层,木桶上有蜘蛛结了网,像是根本没人住过。
吴小冉的箱子还在,我打开看了看,是她的衣服,还有几本书,我想找找有没有关于我的东西,没有。
从屋里出来我听到草丛里有动静,过去一看原来是那只曾越过墙头逃走的母鸡,它又回来了,还领了只有着火红冠子的大公鸡,见到我公鸡立刻做出一副战斗的姿势。
我赶紧躲开,去了山下。
原先塌陷的路修好了。
齐主任和林姐在鬼婆婆家,那间破房子重新收拾了一遍,她们留在了山里。
齐主任坐在木床上,左右摇晃,头发绾着,目光痴呆,已经认不出我来了。林姐说她有时清醒,有时糊涂,不过脾气变好了。
我问林姐她是不是捐钱了,林姐笑了笑,不置可否。
桌上有个木制的相框,是她年轻时的照片,鬼婆婆曾给我看过。那半截干掉的口红,泡在碗里,齐主任不时拿出来,抹抹嘴唇。
风铃洗过了,虽然颜色暗淡,可风吹来,还能哗啦哗啦响。
像是……
像是在召唤着什么。
第九章 尾声
50
三年过去了,茶苗蹿高了,满山郁郁葱葱。
许多在外打工的又拖家带口重新返乡。
我的清溪学校也建好了,就在半山腰老头儿那里,从县城找的工程队,原先的三间石头房子全被我拆掉,重新盖了五间敞亮的砖瓦房。建学校的钱是林姐给的,她说是齐主任的意思。不管怎样,学校建起来了。
院子里我从后山移植了几棵香樟树,都活了。
开始就十几个学生,渐渐人越来越多,从三岁到十五岁都有,我有些照应不过来。林姐时常推着齐主任过来帮忙,她教历史和语文。
还有鬼婆婆,除了跳神外,她还会唱儿歌,想是经常练习的缘故,虽然岁数大了,嗓子却依然保养得很好,逗得一帮子小孩哈哈大笑。
每当这个时候,齐主任都坐在轮椅上,专注地看着,一脸平和安详。
我想着再扩建一下,招几名老师,分三个班。
我去县城教育局申请过,他们派来几个工作人员调查了一下,拨下来五十多套课桌椅,还有篮球架、乒乓球台,几大包书。
但人没有。
这么偏僻,没人愿意来。
第二年的暑假,我去了趟江西,吴飞说过的那座禅院。
我打算把那个放剃刀、度牒、木鱼和折扇的木盒还给他,还有僧服,我留也无用。我觉得冥冥中他们吴家人和这个有缘分,他现在又进了寺院,或许会用得着。
在那儿的大殿里果然碰到了他,他正给佛前的长明灯添油。
他没出家,说是带发修行。他胖了,肚子腆起来,走几步就气喘吁吁。他在后山上看管经书,偌大的三层楼里就住他一个人,楼后面是参天柏树。
山中太阳落得早,下午四点天就黑了,楼前一盏昏黄的灯,夜里我们坐在下面乘凉。他说他经常几个月不与人说话,舌头都生锈了。藏经楼前有个水塘,他养了几只白鹅,都肥疯了,见人就伸长脖子叫唤。
我问他闲时做什么,他说赌博,吓我一大跳。随后他又笑嘻嘻地解释,说不过是赌庭前那棵千年桂树哪天清晨开花,哪只白鹅下蛋,或自己跟自己下象棋。
他早已不练功,他说身体不过就那么回事,百年之后,同为朽骨,传国玉玺那样的东西都成那样了,何况血肉之躯,人生有更重要的东西要去想。我问他想通了没,他摇头说:“没有,想通我就成佛了。”
他也学着写诗了。他让我留下地址,诗整理好后寄给我看。但我至今都没收到他的诗集。我想他是忘了,也可能他寄过,但在路上遗失了。
他提到了吴小冉,他说不久前他看电视上直播云南彝族的泼水节,吴小冉在镜头里一闪而过,“没错,是她,我眼神特好。”
“她有没有和你联系?”
“没。”
“她会回来的。”
“我也这么想。”
“对了,我前段日子看报纸,说美蒙联合考古队发现了成吉思汗墓,在那儿找到了传国玉玺,然后在纽约展览了,专家估计能值七亿多美元。”
“是真的吗?”
“不清楚,”吴飞笑了,“换在过去,我一定会拿着秦时的那块封泥去找他们验证,可是,现在我想通了,万法唯心造。”
“什么意思?”
“你说真就是真,假的也成真了;你说假就是假,真的也变假了。就像六祖《坛经》里讲的,是幡动,风动,还是仁者心动?”
我不懂他的话。
“林姐呢?”过了一会儿他装着漫不经心地问。
“和齐主任一起,留在清溪村了。”
“哦,她说起过我没?”
“说你干吗?”
“没事。”他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终于闭了口,脸上灰扑扑的。
他没有提还钱的事。
幸运的是我在那里遇见了几个大学生,是来参加什么巴利语学习的。
吴飞给他们讲了我在山区办学的事,他们特别感兴趣,跟我要了地址,纷纷表示要来。我开始以为只不过是年轻人心血来潮,顺口说说,可回去后不久,果然有两个人背着行李铺盖过来了,说要在这里支教一年。
我要给他们发工资,我并不缺这点钱,齐主任给的那笔钱不少。可他们说什么都不要,拗不过勉强收了些也都花在孩子们身上,买零食,买玩具,买书。后来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我又增盖了两间房子,把学校扩大成五个班级。
他们都叫我周校长。
逢年过节,我都会去县城,探望一下老头儿。
他在的敬老院里,几排旧房子,种满了花,还有个池塘,环境清幽,又有一帮子差不多岁数的人,很适合养老。就是护工不太好,又老又阴郁,散发着一股鱼腥味。
我把金碗还给了他,这本来就该属于他的。我说是在建文帝陵寝里发现的,我本来以为老头儿会饶有兴致地问问他走后发生的事,可他什么都没问,接过来看了看,惨然一笑,塞在了贴身口袋里。“皇帝爷说得对,当年我祖宗吴继美要真听了,拿去换了钱,就好了。”
我没说话,我能感觉到老头儿这段日子想了很多,他内心里有件东西突然崩塌了,那东西也许是他一生坚守捍卫的,我不知道这是好事坏事。
最后一次能正常交流,是今年冬天。他坐在房门口,看上去十分肮脏,裤子上全是油垢。里面的管理人员说他脾气突然变怪了,又抽烟又喝酒,不许任何人挨近他。
我提着几盒子礼品,坐在他身边。他没说话,痴呆地凝视着远方,一股浓重的酒气。香烟蒂头扔了一地,漂浮在积雪融化的脏水里。
“小冉回来了吧?”他突然问。
“没有。”
“燕子呢?”
“还在,跟鬼婆婆一起。”
“小冉来看过我了。”
“什么时候?”我的心咚咚跳起来。
“前几天。”他低下头,擤了把鼻涕,抹到鞋上。
“再来时,你告诉她,学校建起来了。”
老头儿颤抖着抽出一根烟点燃,我注意到他拇指上戴着那个“万国咸宁”的玉扳指,他狠狠地抽了一口烟,又恢复了原先的凝视姿态。
本来我想问他吴小冉真的是他捡的吗,可是最终我还是没问。这不重要了,我知道与否,没多大区别。又待了一会儿,我就回去了。
不久后他中风了,住在原先待过的那所医院里,脑子彻底糊涂,变得六亲不认,嘴角流着口水,也再不会开口说话,看人来只会傻笑而已。我请了个护工专门照顾他,依然每隔一段日子过来一次。
空闲时,我常一口气跑到山顶,坐在石头上,看着炊烟袅袅升起,像幔布一样盖住这块浸透了往事的土地。我有种冲动,把那段经历写出来。
这几年我自己看了很多书,多是关于传国玉玺的,都是北京的小曹寄给我的。
有的说是假的,根本就没有传国玉玺,“琢璧为玺”的故事完全子虚乌有,不过是北魏学者崔浩在公元5世纪时,凭空捏造出来的一个没有文献根据和事实根据的说法而已,可惜的是,这个故事被以讹传讹地流传了两千多年。
有的说即使有,也不是和氏璧做的,璧在古代是圆环,中间是空的,怎么可能截成方圆约十厘米的方形玺?
还有个留洋博士,出了两本书,引用无数资料,洋洋洒洒论证说传国玉玺是一超级大钻石,看得我差点没吐血。
无论如何,我坚信吴小冉带走的那个是真的。
在写到关于曹雪芹的章节时,我去了趟北京,有些问题信纸和电话上不好讨论。
小曹没有去北京西郊盖墙头种地,他住在昌平一间普通的民居里。
房间很小,光线昏暗,一股油腥气,厨房里的门虚掩着,有人在忙活。
屋里肮脏不堪,没有他信里所夸耀的书卷气,也不见添香红袖。小曹白了,可憔悴了不少,双颊鼓腾腾的,像是浮肿了。不过提起曹雪芹时,他依然激动。
“你的书写好了没?”
“还在打草稿。”他脸红了红。
“我也想写一本。”
“关于什么的?”
“传国玉玺。”
“好呀,到时我给你找出版社,北京是中国文化中心,我认识好多……”
厨房里那个女人嘿嘿嘲笑了几声,小曹转身冲她气呼呼地尖声嚷道:“闭上你的嘴,不然我敲掉你的牙!”
门顿时开了,出来一个穿着睡裙,胖得不成样子的女人,手里还端着个煎锅。小曹又骂了一句,她顿时挥舞手臂,把煎锅朝他脑袋扔了过来,小曹一侧身,没打着,锅撞在墙上了。墙上、地上、家具上,都溅上了新的油渍和鸡蛋黄。
小曹杀气腾腾地朝她冲过去,我一看不妙,这要打起来怎么得了,于是伸脚绊他,他一个趔趄,跌倒在地,那个女人已抄起一把切菜刀。
我赶紧拉着他朝外跑。
在一家饭馆里,小曹告诉我那女人就是他原先嘴里的林妹妹。“兄弟,你也看到了。可别这么早结婚,哥哥这辈子算是完了。”
“怎么成这样了?”
“我也纳闷。”
“离婚吧。”
“她会杀我全家,再说,她现在又怀孕了。”
“怪不得这么胖。”
“以前可瘦了,亭亭玉立,脾气也不是这样的。”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帮我妹妹看店。”
他告诉我曹慕芹不研究《红楼梦》了,在北京仿造的大观园旁开了家摄影店,服装都是按书中描述设计的,赚来旅游的,想过把红楼梦中人瘾的钱。经常有贾宝玉左搂林黛玉,右搂薛宝钗,在大红门前惺惺作态。
“对了,兄弟,你知道我在那放了什么吗?”
“什么?”
“传国玉玺,找人用拉长石做的,跟真的一般大小。还有我这件通灵宝玉,也专门防刻了几件,供顾客选戴,还挺,”他咧了咧嘴想笑,可那笑像哭一样,“还挺受欢迎的。”
“你知道猴三女朋友吗?她去参加新红楼梦中人了,进全国二十强了。”
“她叫什么名字?”
“王菲菲。”
小曹一下子跳起来,“真的吗?我最看好的就是她。”接着他又感慨了,“周寻,你说这都是什么事啊,咱们几个人,命运这东西,唉。”
“去我那里做老师吧。”
“我想想。”
“你说你这种日子。”
“猪狗不如啊。”他激动了,“兄弟,我把家里的事处理好,就去找你。”
但他始终没来。我给他写信,也再不见他回,电话拨过去,那边提醒是空号。我想他搬走了,去西郊种地也说不定。
后来我在书店见到一本新出的书,《石头印红楼之传国玉玺传》,作者是逗红轩,我买了本,发现他的观点和小曹几乎完全一致,我怀疑逗红轩是小曹的笔名,如果确实如此,希望这书的作者看到这篇小说后,联系我。
我叫周寻,我还在清溪村,我在清溪小学里做校长。
这本书写到这儿也该结束了,如果还有需要补充的,那就是吴小冉。
我没有主动去找过她。
有时想想挺残酷,你明明知道她还在这个世上活着,穿衣打扮,四处走动,可就是见不着她,这种生离之痛,更甚于死别。
但我想,她会回来的。
一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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