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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出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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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泪顺着我的面颊淌下来。
“陶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会来看你的。等学校那边一安排好,我就来看你。”泪水流进我的嘴里,苦涩而又甜蜜。
“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儿了,艾思琳!”陶姐突然站起身,走向我,依依不舍地握住我的手。
我不敢相信地望着这个至善至美的女人:“你要去哪儿?”
“国外。我要移居国外。”
“你的舰队怎么办?”
她微笑着:“全部留给我的后任。我准备净身而退,艾思琳,这些年我打拼得太累了,我需要休息。需要找一个宁静的港湾停靠在那里修身养性。”
“可是……”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艾思琳,你认为我的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认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可事实上,我内心里很苦。有些事你并不知道,我和你一样,出身卑微,几乎是两手空空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陶叶这个名字是孤儿院的一个阿姨给我起的。由于我的伶俐乖巧,她很喜欢我,甚至想收我为养女,遗憾的是她的丈夫不同意。我像一棵无根的浮萍在茫茫人海中漂浮着,无着无落。你能想象到一个孤儿要想混跻于社会有多艰难,可我就是不甘沉沦,为了能有今天,我付出了比之一般人成千上万倍的努力。然而,这也叫事业吗?钱究竟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孤儿陶叶。退去金钱镶就的浮华,夜晚躺在宽大的镶着金边的床上,那种孤独和无望就像一条粗大的蟒蛇一样将我缠绕得透不过气来。”陶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个我眼中的超级女强人顷刻间变得那么柔弱、颓然、忧伤,“艾思琳,尽管我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也没有窥探你身世的欲望,但我从你的身上却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美丽、倔强、自强,把所有的苦难都深藏在心底……”
“陶姐,如果你想知道我的过去……”在这同病相怜的真情面前,我突然有了一种诉说的冲动。
“哦,不,艾思琳,别说!无论你做了什么还是发生了什么我都不想知道。甚至不要轻易去回忆,这会让人平添痛苦和愁烦。往前看吧,我希望你有一个比我美好的未来!”陶姐紧紧地拥抱了我。
我顺利地成了陶姐推荐的那所大学的一名中文系研究生班的学生。
寒假到来时,我重访了我出生的坐落南方一隅的偏僻小县城。
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的早晨,我把自己打扮成纯情女大学生的模样,背着双肩带背包,走在县城异常清冷的街道上。
我是为了寻找始终困扰着我的某些问题的答案而来。
我在大街上没有停留多久。尽管肮脏的街道两旁依然有衣衫破旧的山民拉着我的胳膊向我兜售农产品,但看着那一筐筐山货我毫无兴趣可言。这只能让我想起秀梅岭,想起那些苦乐参半的往事。
我来到一座破旧的老房子前,它可能是县城里最古老的房子,主体建筑是十九世纪的青砖青瓦。木格子窗棂还是纸糊的那种,通体都透着一股衰败的气息。在两扇油漆斑驳的沉重大门的左侧挂着一个长方型的牌子,上面用毛笔写着“图书馆”三个字。
门没有上锁,我顺手推开走了进去。
幽暗的电灯光下,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男人从报纸上抬起头问我:“姑娘,你找谁?”
我连忙解释说,我是当地一所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临近毕业,想来此查些资料以备写论文之用。
老男人起身打开墙上的两个开关。室内大亮。
“查吧!查吧!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这里好久没有人来查资料了。幸亏房子太破旧,要不早被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给占用啦……”
老男人牢骚满腹地唠叨起没个完。我懒得搭话,只是一头钻进尘埃中,沿着一排排报纸架子翻阅起来。
县城之行大有收获。在那些堆满故纸的报架子上,我不仅看到了我出生时的许多报道,知道了李小影以我的名义死于秀梅岭大火,还查到了有关小挂件的记载——胡警官把从现场拣到的一个刻着“吴”字的玉石挂件让死者唯一的儿子辨认,他立刻认出这是他母亲的遗物……
事到如今,我已无法知道小哥哥认下小挂件的初衷。但他的缄默,无疑让我躲过一劫。的确,我再也没有什么可后怕得了。
研究生即将毕业的前夕,我还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在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搭出租车去了鲜花舞厅。尽管此行充满了风险,万一那里有人认出我,这些年我所做出的种种努力都将付之东流。但我还是要去。这是我走上社会融入人群的第一关,过了这一关,从此我便可随心所欲地过新我的生活。
感谢陶姐的忠告,整容和塑造新我让我变成了唯一的艾思琳,鲜花舞厅里那么多我曾经的同事,竟没有一人认出我。
我的小哥哥吴建失踪已经三年了。根据法律规定,失踪案三年之内查不出结果,就会被警方打入死档。也就是说,随着那些有关吴建的卷宗逐渐被尘埃掩埋,我手上的鲜血也将会被岁月漂得洁净纯白。
在白云市警方对吴建失踪案的侦破毫无头绪的三年中,我除了在多个长假中不断整容,就是龟缩在位于郊区的校园里苦读圣贤书。为了更好地隐藏下来,我还租了一间狭小的农舍,课余时间,大多独居在里面。在导师的眼里,我是最聪明最勤奋的学生;在同学们的眼里,我是冷美人、高傲的公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多么渴望重新走进人群,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我不敢,我担心身上浓重的血腥味会将自己毁于一旦。
我一天天地计算着小哥哥失踪的日子。三年期满的那天刚好是我研究生考试答辩获得通过的日子。我兴奋地从蜗居的出租屋里钻出来,背上行囊,在夜幕的掩护下,回了我三年不曾涉足的家。
踏上通往别墅的单车道,老远我就看到了我的城堡。在初升的圆月下,它那乳白色的楼体显得苍白而又冷峻,仿佛一座新修的庙堂,远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孤傲而又孤寂地矗立在那里。
站在我的家园门口,我真是百感交集热泪滚滚。我的四周围着浅蓝色栏杆的大花园里,绿茵茵的草坪因无人养护已变得黄绿混杂,看上去有些荒芜;园中央花坛里的几株蔷薇也因了水肥不足而藤蔓干枯;惟有花坛东侧的那株白杨树显得枝干强壮颇显突兀地站在那里。那是我的小哥哥的血肉之躯。
我用藏在背囊里的钥匙打开了别墅东侧的电动门车库,黑暗中,我的米黄色爱车安然无恙地卧在那里。我感情冲动地朝它扑过去,趴在车体上久久不起。
之后,我才偎进我的小巢——别墅二层的一个足足有五十平米的宽大房间里。
房间里一片漆黑,厚重的窗帘将月光挡在了窗外。但这并不影响我在房间里烦躁地走来走去,间或还会停下来用力地跺脚。几年来,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将自己关在黑暗的房间里,像一头野象那样撞来撞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心头日日剧增的焦虑。
但今夜,整容后的艾思琳已成为一个新人,研究生顺利毕业的艾思琳从此将要过另一种生活。这个对我来说是非凡的也是重生的夜晚,我例外地没有扮演野象的角色,而是轻轻地拉开了经久不动的窗帘。
月华似水的夜晚是如此美丽,本是肮脏不堪的世界在一片银白中陡然变得圣洁起来,所有的罪恶都被月光覆盖着,隐藏于见不得人的地方。皓月当空的夜晚又是如此宁静,宁静得可以听到落叶坠地的声音,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目光由远及近,先是无边无际的红松林,黛黑色的密密匝匝的枝叶挡住了我远眺的视线。我只好将目光折回来,于是,白杨树定格在突然注满泪水的眸子里。
“你还好吗?亲爱的,你不知道我该有多么想念你……”我喃喃自语着,“从今往后,我们又可以相伴在一起了。”
许久,我才怀着一缕淡淡的忧伤坐到沙发上,随手打开了电视机。
荧屏上,一群手拿长枪短炮的记者正围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警察在问着什么。就像遭了电击般,我立刻瞪大了眼睛,刚刚松弛的神经霎时绷得就像弦上的箭。
这也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之一。我关注所有警察的动向,哪怕走在路上碰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交通警,也会让我把心提到嗓子眼。
我告诉自己没什么可担心的,记者围着警察问东问西的画面电视里几乎天天都会出现,只不过这三年里为了让惶恐的心平静下来,我不曾看过电视罢了。然而,这样的安慰对我来说无济于事。看着年轻警察那张熟悉的脸,我猛然记起他就是调查吴建失踪案的警官马森。虽然我从未跟他正面交锋,但背地里我偷窥过他多次,这张脸对我来说,印象是极其深刻的。
这太不吉利了,为什么偏偏在今天晚上偏偏在我三年来第一次打开电视的当儿,他就出现在我面前?这是一种暗示还是一种警告……
犹如五雷轰顶般,我预感我的厄运要来临了……
第十三章 牵着羔羊的鼻子走
一个二十七八岁、容貌姣好、全身被名牌包装、散发着淡淡香奈儿味道的年轻女人坐在电脑桌旁,她的面前摊着一张大样,按着大样一角的细嫩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闪闪发光的硕大的钻石戒指。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个追求时髦、贪图享受、养尊处优的女人。她让我内心不由滋生出一股很不好的情绪:妒忌而又怨恨。
我立刻认出她就是小哥哥的妻子陆雪。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她却像一个交往密切的朋友让我没齿难忘。
自看到报上那则启事起,陆雪这个小哥哥唯一还活在世上的至爱常常让我寝食难安。为了自己能更好地活着,我不得不瞪大眼睛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虽然陆雪居住在远离白云市的A市,但我仍然不敢对这颗定时炸弹掉以轻心。此前,那些罪有应得或是受罪有应得者牵连的人死于我的双手之后警方都用“事故”作结论,从而让我一次次从地狱的门口逃脱。但小哥哥的失踪却作为悬案放在白云市刑侦大队的档案柜里悬而未决。如果不是我金蝉脱壳如迅雷不及掩耳,可能早已身陷囹圄。
当吴建失踪案在我天复一天的艰难计算中接近死档的终点时,这对我来说,就像摘掉负重多年枷锁的囚徒一般——上帝保佑,我得救了或是马上就要得救了。然而,不等我暗自窃喜的心境维持二十四小时,可怕的幽灵便开始在我周围徘徊了——马森在电视上露面不久,陆雪的名字便出现在《城市生活报》的责编栏上。不过,陆雪两个字半点也不显眼,挤挤巴巴地和网址连在一起,一般读者根本就不会留意,更不会去想她与吴建失踪案有着怎样的关联。这个世界人头挤挤,重名重姓者多如牛毛,上网查询陆雪两个字恐怕会有成千上万个陆雪冒出来。但我却神差鬼使地发现了这个名字,就像在睡梦中被惊醒突然发现小偷正在自家行窃一样,我的心几乎要跳出喉咙。
“您的大样看完了吗?”我朝年轻女人走过去,“夜编室就剩我们两人了。”
陆雪一惊,努力将自己的思绪拉回到现实。她本能地把大样往自己的眼前移了移。然后目光才从大样上挪开,抬头看着我说:“啊,刚校完。”
“要我帮您送到总编室吗?”
“谢谢!不麻烦您了!”也许陆雪发现站在自己电脑桌前的这张脸虽然陌生,却是美丽而又热情的。因此,她被深深地打动了。于是,对人并不谦恭的她一反常态地站起身问:“您是新来的?”
“是的。调到报社才一个月,今晚第一天上夜班。”我亦彬彬有礼地回答。我坚信我给陆雪种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
我们很合拍,居然像老朋友那样攀谈起来。我想我那像春风拂面般的笑容已让陆雪痴迷,她禁不住开始仰视起我来。
怎么说呢?有时一张漂亮而又生动的面孔很容易让素昧平生者产生好感。陆雪几乎是在一瞬间便和我走近了。我俩简直是一见如故。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们彼此用‘你’来称呼好吗?”陆雪说。
“我当然不介意。很高兴我们成为朋友。”这是我的真心话。
我想,此时恐怕连陆雪自己都奇怪怎么一下子会变得爱说话了。据我了解,她调来报社后从没对某位同事讲过这么多话。大家背地里谈论起她来,都认为她是个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冰女人。一个人同异性相处时,努力表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大多是因为爱;与同性相处时也如此这般,则是为了得到友谊!眼前的陆雪就像不谙世事的小女生一样想博得我的赏识,自然是期望着成为我的知音。
我俩正聊着,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大作。
“不好意思!”陆雪朝我抱歉地一笑,赶紧拿起桌上的手机,并且压低了声音。
在这三更半夜,给她打电话的人会是谁呢?一个男人?她的情人?我边知趣地从邻桌拿起一张旧报翻着,边警觉地支楞起耳朵。
听不清对方说了些什么。好半天,陆雪才冷冷地从嘴里蹦出两个字:“还行!”接下来,对方似乎提出了什么要求或是建议,惹得陆雪忙压低嗓音连声说:“什么?你在楼下?不,不要上来……我觉得这样很好!”与此同时,她还拿眼睛的余光觑着我。
我见状赶紧踱出夜编室。我不想让她产生丁点儿反感。
我站在门外,窃听着夜编室内陆雪时断时续的话音,莫名地感到一阵说不出的悲哀。是为小哥哥!这个以失踪者爱妻面目出现的女人,不惜用五万元赏金寻找她的丈夫,背地里却跟别的男人偷情……
我回到夜编室时,陆雪已接完电话。就像被人窥到了深藏的隐私,她窘迫地望着我。这让我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给她打电话的人,与她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按常规,校完的大样送到值班总编辑那里之后,我们就该去报社餐厅吃夜宵了。但为了快些接近猎物,我先是对报社餐厅的饭菜质量抱怨了几句,接着就提出请陆雪吃夜宵:“广华大街拐角有一家叫‘好再来’的通宵小吃店,别看名字不怎么样,那里的苏州蟹黄小笼包可是棒极了,还有鸡丝小馄饨和黑芝麻桂花馅的汤圆也很是美味可口。管保你吃一回终生不忘。”我夸大其辞地说。
“今晚恐怕不行……我想早点回家。”说这话时,她显得心事重重,也许是因了那个电话的缘故。
“没关系,那就改日吧!”我半点没有勉强她的意思。但我接着又说,“一会儿你怎么回家?是自己开车还是爱人来接?”
我的话一下把陆雪的心绪搞乱了,她不知所措地盯着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还以为我是看到了这一婚姻的标志才问的:“啊……不,我是一个人……打车回去!”
“你住哪儿?”
“翠微花园。”
“好远的路啊,今晚我送你回去吧!”我觉得自己热情得就像一团火。
这是一个让陆雪始料不及的建议:“这……太麻烦你了。”她大概觉得总是拒绝别人的好意会让人觉得不近情理。于是,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这一回我没有让步:“别客气。就算是搭我的顺风车。”我说着便回到自己的电脑桌上拎起手袋,朝门口走去。“我去发动车子。”
她没有拒绝。我心里暗暗窃喜。
等陆雪把大样送到值班总编辑那里,匆匆走下三楼时,我已将我的米黄色进口甲壳虫轿车从地下车库开出来,在楼下的停车场等她。
陆雪坐到副驾驶的位子上,随手把肩上的一条淡绿色披巾扔到后座。
“你的车子真漂亮!”她用赞叹的口吻说。到目前为止。我在她的心目中应该是青春亮丽的。人、服饰和车子,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不胜收的。
“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信口开河。我发现对付这样的女人我可以以一当十。
“色彩也是你爸爸为你选的?”
“嗯,爸爸认为米黄色是我的幸运色。”
“的确,这种颜色与你的服饰搭配显得很协调。你爸爸可真有眼力!”
我骄傲地笑着:“那是自然得啦!我和妈妈都称他这位银行家为艺术大师呢!”
陆雪的脸上再次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我边把车子驶向马路边说:“我已有四年的驾龄了。你可以放心地坐我的车。”
“这么说你在大学时就会开车了?”
“大二的暑假拿到驾照。其实,我是跟爸爸学会开车的,那些所谓的驾校教练根本没有教会我什么。”我试图将每一句话都化作利箭去击中陆雪的软肋。
“你真幸运!”她不由感慨万千地说。
“你呢?你的驾龄应该比我还长!”我把右手搭在方向盘上,微微侧过头问。
陆雪脸上的神情不由黯淡下来:“我想过学开车,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念大学时,口袋里的钱寥寥无几,根本就支付不起上驾校的费用;毕业后经济不是问题了,时间又变得紧张起来。”
“这么说我算是幸运儿啦!”
陆雪真诚地补上了一句:“你本来就是幸运儿嘛!”
“好,借你吉言,我就做个幸运儿。”在一阵爽朗的笑声中,我加速朝着翠微花园的方向驰去。
凌晨两点。半个月亮清冷地挂在像是被画笔涂成了烟灰色的天幕上,洒向大地的月光犹如蒙上了一层薄雾,阴郁而又朦胧。此时喧闹了一天的城市,终于进入了酣睡之中。像翠微花园这片新开发的住宅区,本来就地处偏僻的市郊,因此,马路上车辆稀少,行人更是难觅踪迹。
这时,陆雪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起翠微花园的周边环境来。
我默默地听着,始终没有插话。随着她的讲述,我心里开始盘算着别的事情。
汽车沉闷地驶过坎坷不平的一段路面后,不得不在一条狭窄的胡同口缓缓地停下来。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前面该是你诅咒的锅饼胡同了?”我看着正沉浸在怨怼中难以自拔的陆雪问。
“是它。你都看见了,艾思琳,这也叫人走的路吗?”陆雪欠起身,边说边做着下车的准备。
她的话让我产生了共鸣。这真的是一个拍摄恐怖影片的最佳外景地。
我跳下车子,站在胡同口认真地查看着寻找着导演一幕好戏的方位和道具。
“你请回吧!艾思琳,谢谢你开车送我回家!”陆雪提着她的LV手袋走过来。
“天哪,陆雪,你真的有勇气独自穿过这条胡同吗?”我站着没动,故意大惊小怪地嚷着。
她悻悻一笑:“的确有点害怕,可我知道出租车司机是不会发善心送我回家的。”
“为什么不让你丈夫来接你?这太危险了,胡同两边全是空房子。白云市城郊的治安一直很差。要不,现在给他打电话!”
陆雪张了张嘴:“哦,他在外地出差。”
她的说谎表明她对我还保持着戒心。
“那……这样吧,我等你走出胡同再离开。”
不待陆雪说什么,我便善解人意地打开车大灯,立时,昏暗幽深的锅饼胡同口被照得一片通明。
“那……我是安全了,可你不怕吗?”陆雪感动地说。
我乐呵呵地朝她摆摆手:“我不是有车吗?鬼怪一来,我就上车逃跑。”
“艾思琳,你可真逗!”她说着就加快脚步走向胡同深处。
就像一场充满悬念的戏剧陡然落幕。看着陆雪消失在胡同尽头的背影,我感到一阵无来由的空虚。
“艾思琳,你请回吧!”远远地,前方传来陆雪细微的声音。
我这才发动车子,倒回来路,往前开了两百米左右,停在那儿,并关掉了车前灯。
我微眯着双眼,坐在幽暗的驾驶室里,回忆着这一晚上接近陆雪的点点滴滴。可以想象到她也很孤独,如果抛开各自的身份,仅从目前的处境来看,我们俩应该是惺惺惜惺惺、同病相怜的。可我们又是那样的不同,陆雪对丈夫既不爱又不忠,她居然有情人——
一想到这个暧昧的字眼,我就呼吸急促血往上涌……
凌晨三点半,我走进别墅二层那个属于我的城堡,怒气冲冲地扑向窗口,一把拉开窗帘。对着窗外一无所知的白杨树,我禁不住在心里嚷了起来:“小哥哥,知道今晚我和谁在一起吗?你的妻子陆雪!其实,她并不配做你的妻子,因为无论外貌还是心灵她与艾思琳都相差甚远。更令人痛心的是她并不爱你,她甚至有婚外情——这个没有廉耻的女人居然背叛了你……”
我忿忿地说不下去了,仇恨像一只大手般堵住了我的喉咙,让我心跳气短。
我骤然产生了一种紧迫感:这个自私、虚伪而又胆大妄为的女人对我来说又何尝不是一个谜呢?关于她以及她的情人,我想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我必须采取行动,一系列的行动,不仅仅像虫子那样钻进她的心脏,而且要不停地折磨她的神经。
这样的念头让我满怀的激愤逐渐趋于平静。于是,我拉上窗帘,坐回到床上,一脸坏笑地从手袋里摸出手机,拨通了今夜早些时候陆雪留给我的手机号码。听着手机接通的嘀嘀声,我聪明的脑瓜便转动起来,想象着这来自外星人的电话会让那个刚刚进入梦乡的女人怎样得失魂丧胆。
果然,过了好半天,电话那头的陆雪才胆怯地问:“喂,你是哪位……”
“打扰你了,陆雪!”我的声音听上去真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呢!
“你吓了我一跳,艾思琳!”她的语调里明显带着埋怨的成分。
我装着很自责:“对不起!我刚回家。发现你把披巾拉在车上,担心你着急……”她的确把披巾拉在了车子里,不过,这并不是十万火急必须告知的事情。
“是嘛!我回来冲了个澡就上床了,压根儿就不知道披巾掉了。”
“如果知道披巾丢了,你就不会睡得这么安慰了!那可是一条来自“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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