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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手记-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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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领导干部的好日子呢?
“当领导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干部。特别是当共产党的干部,如果首先想到的不是老百姓,不是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那么这样的干部将失去共产党员的本色,失去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失去干事创业的力量之源。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
清醒五:莫道百姓好欺,谁都不是傻瓜 2。一个社会,只靠包公来维护是十分悲哀的
坚持公平、公正有时是会得罪人的,是会树立对立面的,是需要勇气的。但是在不公平的事情面前,我是一个典型的反对派。我从不盲从,我在什么问题上都有自己的见解。
一次,我单位准备提拔一批干部,民意测验入围了的已经讨论过了。然而一个民意测验没有入围、工作没有什么业绩建树的人,使出浑身的解数,竟然在几天之后,可以让领导班子单独讨论她的提职问题。虽然我也在事前得到了有关领导的招呼,虽然所有领导成员都表示了同意的态度,但我以充足的理由,表示了反对的意见,也起了暂时刹车的效果,也心安理得地又得罪了一回人,因为研究干部是无密可保的。我却纳闷,难道大家都不想一想,如此提拔干部,对广大干部的发展导向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吗?
2000年,检察机关换届时,一名基层院的副职被推荐任基层院的一把手。我曾经审查处理一件申诉案,此人将对申诉人有利的证据全部不入卷,公然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使申诉人近200万元被收缴。根据这一事实,我认为此人不宜担任一把手。然而遗憾的是他还是做了一把手,并在他任职两年多后,因胆大妄为索贿受贿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余年。
我想,如果能出以公心、公正来选拔干部,没有把他放在一把手的位置上,他不至于有此牢狱之灾。是爱了他?还是害了他?
我认为,当个好领导,当个公正、公平的领导,首先就得有良知。
我是一贯固守良知,处理案件,坚持一准于法的。我认为良知是人类不学而知、不学而能的,先天具有的判断是非善恶的本能。检察官的良知就是运用法律,评判是非,惩恶扬善的内在修养。固守检察官的良知,是检察官特别是处于领导岗位的检察官一准于法,不枉不纵,正确处理好各类纷繁复杂案件的人格要求。
2000年初,无辜公民袁某,其妻陈某是省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因离婚财产纠纷,其妻利用各种关系,将丈夫袁某送进了看守所。袁某的亲属将情况向我反映后,我立即找有关同志了解情况。有关同志介绍完情况后,认为袁某涉嫌犯罪,还以法院的相关调解作为依据。
我当时想自己也没有管刑事检察,出了什么问题也轮不到自己负责。但是,想到此案的处理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监督权威,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准于法的处理案件就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受外界的任何影响。
因此,我向检察长清楚地表明了自己对此案的看法,并建议召开检察委员会进行讨论。后经研究并报请省院审查,袁某被立即释放,并获得了国家赔偿,使这起错案得到了及时的纠正。
这件案子虽然被纠正了,但是,留给我的是更多的回味。第一,那么多人卷入这个简单而明了的错案,是他们不懂法律?显然不是,他们多是从事多年司法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第二,案件了结后,法院因违法管辖进行调解,多名法官受到处置,但错案追究制实行了那么多年,将一个明显的民事行为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的人群却无一受到追究。第三,法律本应是惩恶扬善的利剑,在这里却成了权力与关系的工具。
1999年,省属某监狱发生一起服刑罪犯脱逃案。我们对涉案的两名司法警察立案查处后,因其中一涉案人是监狱一位主要领导的亲属,该监狱领导几次上门说情,希望交由他们内部处理。有的领导还称,他们的问题是一种过失,情节似乎不太严重。我对他们的这种态度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同时摆事实,讲法律,指出这两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定接受罪犯亲属的请吃,尔后还接受罪犯请小姐陪唱,致使罪犯逃之夭夭。
虽然对罪犯脱逃而言,他们在主观上是一种过失,但导致罪犯脱逃的客观情节是十分恶劣的,严重地损害了监狱的管理秩序和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后来,我们将此案提起了公诉,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我深深地感到,检察官必须具有良知,反对不管由谁或针对谁的任何违法行为,这不仅仅是为了受害人,也是为了法律本身,这就是检察官借以安身立命的良知。
为了维护公平,我十分注重不断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民事行政检察的案件质量是发挥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法律监督权威的基础,也是赢得法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支持和理解的前提。
近十年以来,全市经我审查抗诉民事行政案件369件,多数做了改判,其中百万元以上的7件,500万元以上的2件。
如1999年,某国有企业不服浏阳市法院对浏阳市某个体户诉九芝堂合同纠纷案的判决,诉讼标的近千万元。经我院抗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某个体户的诉讼请求,避免了国有企业巨额资金的流失。
通过不断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长沙市良好的经济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认为,领导干部公正,办事公平,是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要求。
公正是领导干部做人不可或缺的。失去公正,便无所谓公平;失去公正,就意味着失去群众,失去威信。不公不正,是领导干部的大敌。我们领导干部的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何运用权力,解决好各种问题,公正无私是非常重要的道德保证。
古人讲,居领导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所谓公正,顾名思义,公,就是公道,要忍所私而行大义,去除心底的私心杂念,一心为民,秉公办事;正,就是正派,当领导的本质就在于正,要做到身正、心正、行正,不愧于己,不负于心。公正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讲,应该是第一位的原则。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段话实在精辟,我以为这应当成为当今为政者之座右铭。
这个话大家都很熟,这是我们中国人对“政”这个名称的解释。政就是“正”,所谓政治的道理,就是领导社会走上一个正道。“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群众十分痛恨的是,干部因私而不行公正,以致关系网、裙带关系等不正之风盛行。所以,我们只有把公正无私的观念付诸实践,才能取信于民。
“政者,正也”,应该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政者本人要正,对自己要有严格的要求,做到清正廉明;第二层意思是为政者执法要严,对上对下刚正不阿。“正己而正人”,自己先求得端正,然后方可正人,譬如一个教育家,以感化的教育转移社会风气,也可以说是“政者,正也”的一个范例。帅之以正,这是孔子的定义,也是千古以来中国政治思想的一个名言。季康子是一个当权的人,所以孔子对他说“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你领导人自己做得正,下面的风气就自然正了,这是偏重于为政,偏重于领导而言的。
做人“正”是领导干部“正”的基础,而相对于做人来讲,公正当领导则有更高的要求。因为做人只是对自己负责,当领导则是要对一个群体、一个部门负责。“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也是对公正全面而深刻的诠释,同样适用于所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
处理问题做不到公正,不能一碗水端平,不能为群众说公道话,他当领导的准则就会受到质疑,正像老百姓常说的那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到底,正与不正,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方向的问题,它反映着一个干部从政以什么为目的、以什么为核心、以什么为基础。
当领导之人如果能够以民为本,视民心为根,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就会保持“心在国家,情系群众”的平常心境;保持“利归天下,誉属黎民”的淡泊情怀,想问题、办事情就能够秉持公正,真正做到“以德服人、以正服人”。
“政者,正也。”纵观古今中外的执政者,谁遵循这一规律,就会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谁违背了这一规律,就会政息人亡,祸国殃民。而良心是每一个人最公正的审判,你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的良心。愿大千仕途皆为有良心之人。
清醒五:莫道百姓好欺,谁都不是傻瓜 3。每天都对自己的面相负责
领导,是一种工作的职位,除此以外,就是一个平常的人。因此,我们应以平常人之心来对待相处的同事、朋友,平平常常,实实在在。
在我做领导干部的生涯中,我是比较硬骨头的那种人,有点像雷锋同志说的,对朋友像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要像严冬般的无情。只要是正派的人,我是十分敬佩和亲切友好的。
我常说:“在与同事、百姓,乃至在工作中与违法犯罪的人打交道,都应该坚持‘人在人上,要视他为人;人在人下,要视己为人。’”这本是一个有健康人格的人应该做到的,而且也是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可是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似乎就难以做到了。连一个平时受别人白眼的平民百姓,稍一得势,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了。
我知道,当领导者就应该跟群众打得火热一些,不然就搞不好干群关系。要想搞好干群关系,就不能是冷冰冰的面孔,就得热情周到一点。
我知道,“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亲切可以升华为大爱,它不是一种姿态,而是对人民发自内心的热爱。
某些领导以为,当领导如果不摆架子,与下属距离太近,就不足以显示领导的威望,也得不到下属的尊重,其实不然。当领导者倘若领导味十足,高高在上,耍老爷脾气,如此作风是不受欢迎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长此以往,此等领导就会失去民心,这对工作大为不利。
某领导在位时,下属与他碰面都恭恭敬敬地向他打招呼,然而他充耳不闻。我猜想当领导的想必是日理万机,当时也许正在考虑大计无暇应答。久而久之,下属对他退避三舍,对工作也消极怠工,致使辖区内的工作出现严重瘫痪现象。如今他退下来了,也许有空暇顾及别人的问候了,但却再也无人问津了。
当领导者若能平易近人,对待下属如同友人,体察民情,这样的领导是深得民心的。因为他具有亲和力,下属会与他亲而近之,对工作也会卖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2003年“非典”肆虐时,胡锦涛总书记出现在城市的街头。温家宝总理到陕西铜川慰问遇难矿工家属时,饱含着热泪说,“我用什么语言也不能表达你们的那种痛苦”。这是一种真实的感情,是赤子情怀的真诚流露。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经常出现在“与民同乐”的场合,却很少出现在“为民分忧”的场合。他们的身影时常见诸媒体报端,却不能给人民带来真实的温暖和感动。这些干部跟群众之间不是“鱼水关系”,而是一种“蛙水关系”,需要群众时,就像青蛙一样往水里跳;不需要群众时,就跳上岸摆领导老爷架子。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样的行动能够感动群众,什么样的行为令人反感,什么是真心为民,什么是摆谱作秀,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凡事都是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如果你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的喜乐哀愁,时刻把群众的温饱冷暖挂在心上,自然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如果哪个党员干部严重脱离群众而不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所以,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领导。如果立志做大领导,就会滋生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就会脱离群众,失去对群众的亲情。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群众是我们的执政基础。作为党员干部,应该也必须像对待父母那样,对广大群众充满真情挚爱,对他们体现出真正的物质和人文关怀。
但是,亲切并不等于一团和气,更不是没有原则、一味迎合,做老好人。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做到亲切与原则的高度统一、亲切与权威的高度结合。《论语》中讲:“君子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意为做人要刚柔结合,把握好一个度。
任长霞亲手抓住罪犯,看到其年幼的孩子时,不禁流出热泪,并且自己掏出钱来交给村民说:“拿这钱给他儿子买点吃的。”在任长霞身上,体现的既有国家权力的威严,又有人间情感的真谛,真正做到了情理兼容,情义并重。这种刚与柔的结合不仅适用于做人和做事,也同样适用于当领导。
心灵如上帝,行动如乞丐。这句话和我经常讲的“低头处世,昂首做人”的道理是相通的。
刘劭《人物志》里有一段话,我们今天用白话说就是,一味刚直而不柔和,就流于僵直;一味强劲而不精巧,就流于蛮干;一味固执己见而不问来龙去脉,就流于愚暗;心气十足而思虑不清,做事就会超越特定的规范;思虑通畅而不平正,就会流于放荡。
这是一种境界,一种阴柔之美与阳刚之气结合起来的为人、处世和当领导之道。所以说,处世的低姿态与做人的高风格完美统一,才能体现出高尚的人格和领导品格。
心理学上有一个概念叫做“情商”,是指理解他人及与他人相处的能力。它包括自我意识、控制情绪、自我激励、认知他人情绪和处理相互关系。自我意识太强,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就容易忽略他人的感受,使人的性格逐渐变得自私、偏执、孤傲。
一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具有较高的情商指数。要善于把握自己和他人的情绪,要对人民、对下属有感情,以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去对待他人。这不仅仅是一个“情商”的问题,更是对一个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
得民心者得天下。愿领导们少一点领导味,多一点人情味,做一个亲切友好的领导。
曾几何时,我们把人性、人情当做资本主义的低级趣味来批来贬。这种做法,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当然恍若隔世。但检讨一下我们今天的政治生活领域,我们的党政部门及领导的从政行为似乎依然欠缺点人情味、人性化而显得干巴,像个机械。
我想,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时下政治常常是上头(党政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热,下头(群众)不热甚至反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我们的政治宣传(包括对外宣传)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但常常收效甚微,缺乏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治本身是枯燥乏味的,带有很浓的程式化、形式化、教条化色彩,常给人一种假、大、空的感觉。正因为如此,它其实更需要一点人情的和人性的装饰与点缀。
古今中外的政治史告诉我们,如果给政治一点人性的、人情的和个性的作料,常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它会使看似抽象、枯燥、空洞的政治显得具体、生动、亲民,从而增强政治的可信性和感染力,实现寓教(政治)于乐。它在动员社会、影响民众、凝聚人心方面的效果,用四两拨千斤来形容也一点不夸张。
今天,我们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这种执政思路,更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改善自身的执政形式,更亲切一些,更友好一些,使之人情味更浓些。这必定有利于行政目标的顺利达成,有利于建设政通人和的局面。
清醒五:莫道百姓好欺,谁都不是傻瓜 4。不为名利动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劳心
耐得住清贫,来自社会的金钱、物质和多种形形色色的诱惑力就小;耐不住清贫,上述诱惑力就自然增大。
几乎所有贪婪的领导都有一个苦难的童年,都有一个奋斗的青年,都有一个上升的中年,最后都有一个悲惨的晚年。他们认为,自己受的苦要有所补偿。这是一个多么滑稽而幼稚的逻辑,到最后自然都有一个悲惨的晚年,也就不难理解了。
今天干事业需要耐得住清贫,要以平静的心境,正视现实,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要多看看下面这些人:
周敦颐著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
蜀相诸葛亮,鞠躬尽瘁,粗衣素食,死无余帛;
宋相司马光,“食不敢常有肉,穿不敢有纯帛”,当官四十余载仅剩“薄田”,其妻死时,手头拮据,只好“典地葬之”;
明代海瑞一腔正气,两袖清风,终生节俭,去世时“家仅俸金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其后事需由门人发动募捐,方能办理;
清代郑板桥身为县太爷,嫁女竟买不起嫁妆,只好“赠尔春风几笔兰”;
……
这些官员,他们终其一生,都与清贫为伴,最终成为名垂青史的人物。
当领导要不贪便宜。
1995年,北京一家单位驻长沙办事处的一位朋友到我家来,看到我家里十分简陋,立即提出帮我装修房子。我拒绝了他的好意。我在简陋的房子里住习惯了,装不装修,其实都无所谓。我是个耐得住清贫的人。
后来,这位朋友的单位与上级脱钩了,并且被一家有实力的企业兼并了。他处于一个有职无权的状态。一次,为了搞一个项目,在单位领导同意但要他自己融资的情况下,他找了一个香港老板合作。这个老板根据合同付了50万元作为前期开办费用后,又反悔不愿投资了,并想将原付的50万元收回。合作已经开始,因此,开支了一些费用,这位朋友一时无法偿还,但双方签了还款计划,还有担保单位。香港老板因担心要不到钱,遂以涉嫌诈骗将他告到公安机关,并将他刑事拘留。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其间,他家人已借钱退还了香港人的投资款。但是,公安机关还是以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当时,我正好管刑事检察。市院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不构成犯罪并作了批复。然而,香港人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我那朋友的所在单位倒是非要置他于死地。为此,他们将我作为他的保护也搭了进去,到处告状。省院检察委员会讨论该案之后,也同意我们的意见,认为不构成犯罪。
案子结后,一次过年,这位朋友带了自己家乡的土特产来看我。他爱人进了屋,他却在楼下不进门。我将他接进来后,他十分内疚地说——我红火的时候,从未帮过你,年都没给你拜过,我落魄的时候,你却不顾别人告状为我主持公道,我不好意思见你。
我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古人说,举贤不避亲,我们为主持正义也应该不避朋友呀。幸亏我以前没接受你帮我装修房子,不然,我不仅帮不了你,可能还会把我带进去。
假如当时我要他帮我装修房子,在后来他出事时,我就说不清了。由此事看出,当领导,绝对不能贪小便宜,否则会误了大事的。
在有些问题上,我也没有超凡脱俗,我也是吃五谷杂粮的人。但我绝对不利用职权来谋取个人利益。
我曾经多年主管政治部,其中的干部工作是一项极为敏感的工作。我绝不在这个敏感的问题上让私欲使自己的心理失衡,坚持调进干部、招录干部按政策规定一碗水端平,提拔、任命干部按实际表现和成绩一碗水端平。有些干部跟我聊天时问我,你管干部时怎么那么实在?
我跟他们说:无论你们是找事业,还是来找饭碗,我都希望你们昂首挺胸进来。我不能让你们还没有踏进这个门槛,或者在进取过程中因为我而留下一个阴影在脑海里,你们若是自己或者亲属送了钱给我,请我到好地方吃了饭,可能会导致这样的后果:
第一,潜意识里,你们的自尊心会受到伤害,无论你们是进入或者是提拔都不认为是自己办事能力的作用,而是红包的作用。第二,你们会想,进这个执法单位时,领导都收红包,那整个社会该是何等的肮脏。第三,领导有权利收红包,到时你们有了权力,你们也可以收呀。第四,我若收了你们的红包,每天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如何与你们面对和相处呀。我脸皮再厚,我也不敢干这种事。
所以,我不断告诫这些检察官,做人一定要耐得住清贫,耐得住清贫才能正派,才能不搞那些歪门邪道。
“打铁就要比钢硬,搞反贪就要自己先戒贪,无欲则刚,无欲无畏”。说这话的人叫王书田,参加工作32年,先后担任过派出所所长、公安局政委、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他严于律己,两袖清风,从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从不拿法律、原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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