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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你曾经来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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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你曾经来过
作者:枯荣无华
第一卷:缘起·如果年华不悲伤
从夏天开始
记得你曾经来过,站在幸福拐角的街头——题记。
也许在那最天真懵懂的年纪,爱情便已悄无声息的来过。时至今日,我们回首追忆,却已不再记得它最初的模样……
那是一个青草疯长的夏天,校园的天空呈现着碧蓝的色彩。风轻轻拂过操场,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年华安静的流淌,一如这个南方小城的长流不息的河川。
也许,数不尽的故事将从这里开始;也许,数不尽的故事也要在这里结尾。也许,多年以后,谁都不会再想起这里来来往往的人们,以及他们用青春许下的承诺和不曾离开的爱情。
瑾宇是个普通的男孩子,均匀的身体,不高也不矮,干净的气质,藏着笑意的眼睛。不过他在学校里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担任着校文学社社长,每一期的校刊上都有他的诗歌和小说发表,天马行空的故事,悲伤婉转的爱情,牵动过很多女孩子的心。
夏米便是其中之一,并且深受其害,自从在校刊上读到他的文章之后,便深深的喜欢上了他,就像脑子进水了一样,上课下课,总会想起他,还有他的句子。
这个干净尔雅,却才华横溢的男孩子。
犹如幽灵一样,挥之不去。
也许,这便是那个年纪的爱情。萌发之初,只为那么简简单单的一个理由,便破土而出。因为毫无杂念,所以迅速的占据整个心房。随着血液的回流,和着心跳的声音,伴着时间的舞步,渗入整个青春,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夏米!”英语老师放下手中的粉笔,投过来严厉的目光。
如恍然梦醒一样的夏米慌忙放下支着头的小手,回过神来。她犹如受惊的小鸟一般跳起来,微微的低着头。
“又走神了吧?嗯?在想什么呢你?”夏米紧张得不知所措,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于是唰的一下脸红了。
“以后再敢在我的课堂上神游,就站到后面听课去。坐下!”严厉的批评后,英语老师拿起课本,开始讲下一个句子,不再看她一眼。
夏米连忙坐下,长舒一口气,又偷偷望了望窗外羽毛球场打球的瑾宇学长,然后在自己的草稿本子上记下一行字:穿着白衬衣打球的你,动作华丽而帅气的你,是否知道有个人在这里偷偷望着你?
夏米的同桌加菲凑过来看了一眼,淡淡的说:“你又犯花痴了。”
夏米瞅了一眼加菲不屑的表情,解释道:“哪里有,我是真的挺喜欢他。还有他写的字。”
“你要真喜欢他,你哥哥不是和他同班吗?你让你哥哥介绍你们认识吧?”加菲的表情更加不屑,虽然她知道夏米暗恋瑾宇很久了,但是她很不喜欢她这样悄悄喜欢一个人,她觉得要是真喜欢,就应该说出来。
“哪能,这不被我哥骂死。再说,他们都是重点班的,没有时间谈恋爱吧。”夏米有些灰心的说,他听哥哥说过,重点班紧张的学习氛围和绝对安静的气息,每次她想到瑾宇学长呆在这样的教室里,就会有些害怕。
“嘿,我刚说介绍你们认识。你就想到谈恋爱了。你真行啊。”加菲一脸诡异的笑容望向她,看得夏米脸微微泛红。
夏米一下被看穿了心思,急的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书里小声喊道:“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她的头发披落在书本上,借着阳光,犹如圈圈涟漪叠荡开来。良久之后,又突然抬起头,正要说话的那一刹那,一本书自上而下狠狠地砸在了桌子上,然后是英语老师高大的身躯和愤怒的眼神。
于是,夏米和加菲一起抱着课本站到了教室的最后面。
那一年,夏米初三,即将面临中考。瑾宇高二,即将步入高三。
爱情就在这样的年华里破土而出,迎着整个夏天的和风旭日,如草似水,弥漫在她的心中……
夏米在加菲的鼓动下,蹑手蹑脚的来到教学楼二楼,这个全校所有重点班聚集的地方。她生怕自己的脚步惊动了这些每天将头埋在书本里的人,虽然她知道,即便是被惊动了,他们也不会抬头看她一眼。
这里的空气带着静谧的气息,每一个人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做题,看书,趴在桌子上小憩,望着窗外的风景喝水。就是没有谁在这里谈天说笑,连讨论问题都是窃窃私语。每个人都尽力的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以供别人学习与思考,同时自己也享受着如此的氛围。
她来到了高二。七班,在窗外晃了晃,没有发现瑾宇学长,这正合她的心意。
“哥~”她站在门口探入一个小脑袋,轻轻地叫了一声。夏米的哥哥王伦抬起头来,看了看她,然后放下了手中的笔,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零食,走了出来。
王伦是夏米的表哥,从小对夏米就非常宠爱,在这个住读的学校里,只有周末放假才可以回家。大家每周都会带很大一袋子的零食到学校。夏米是一个贪吃而没有计划的女孩子,无论带多少零食,常常不到周三,就会全军覆没。而表哥总会把自己的零食存起来,留给她。这是她最喜欢哥哥的一点。
“才周二呢,就吃完了么?”王伦拿着一包浪味仙,放到夏米的手里。
“啊?没有,没有,再吃就胖死了。”夏米嘟着嘴解释,虽然她最喜欢哥哥塞给她零食,但是每次她都感觉好像哥哥的印象里她只会吃一样。
“我找你是有别的事情。”夏米继续说。
“哦,说说看。”王伦靠着楼道的墙壁,低头望着她。
“我就想……”夏米一开口,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把话说下去,紧张得一时语塞。
“哎呀,我是你表哥,有什么就说什么。还跟我磨叽。真没意思。”王伦看着夏米紧张的样子,真觉得她可爱至极。
“我……我想……”夏米憋了良久,却还是那么几个字。
“你不说我可回去了哦。”王伦转身要走。
“等一下!”夏米急忙喊道,双手一下子握紧了。
王伦转身,满眼微笑的望着她。“我想认识……”夏米定了定神,咽了一口气,说道:“我想认识,瑾宇学长。”
王伦的笑容顿时僵住了,眉头渐渐皱紧,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不行。”简单的两个字,说得非常干脆。
“为什么?”夏米不解的问道。
“他抽烟,打架,身边的女朋友走马观花似的换。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王伦的声音严肃而冰冷,让夏米觉得自己像是犯了天大的错误。
“你骗我,他是那么清新干净的一个人,而且打球那么帅,文章写的那么好。”夏米犹如被针刺到了一样,不遗余力的帮他辩驳。“他写的文章那么痴情,爱得那样澄澈,你一定不懂他。”
“行,我不懂,我天天和他生活在一起。我不懂他,你懂他。”王伦见夏米反应如此激烈,心里又生气又难受。
“文如其人,没有那样真诚炽烈的感情,是写不出那样的字的。”夏米继续说道,仿佛又是在自言自语。
她想,哥哥看见的,也许只是他的表面,而自己从文中读出来的,才是他的内心。
那些虔诚到遗忘了自我的故事,炽烈到倾尽所有的相爱。
才是夏米所认识的他吧。
“不管你怎么想,让我介绍你你们认识,不可能。”王伦说得如此绝决,不留余地。末了,又加上一句:“这是为你好。”爱惜之情,在这五个字中,静静地淌开。
夏米见认识无望,只得退让一步:“不介绍就不介绍,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以后帮我借他写的文章,我要看。”她觉得这么说还不够,又补充道:“你要不帮我,我以后就不来找你了。”
说完,夏米头也不回的向楼下走去。
那一年,夏米在楼下,瑾宇在楼上。
每当夏米上课走神望着天花板的时候,就会想到他,想他干净的面容,此时是否正埋在书堆里做题。
听说,他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源自一段感情。
听说,他的每一个字,都是为了一个人。
那些感情,在曾经的时光中,萦绕在他每一个抬头低头的瞬间,浸透了心灵中最温柔的角落。
那些人,在过往的长河里,被冲刷的杳无踪影,只剩下缅怀和祭奠如落叶般纷纷落落,随风飞舞。
“我借下你写的作文,学习一下。可以吗?”王伦坐到瑾宇旁边,一脸笑意。
“别人借走了,还没还回来呢。不好意思。”瑾宇放下手中的笔,满怀歉意的说道。
瑾宇坐在教室的后排,桌子上堆着高高的两摞书,一摞小说和诗歌,一摞课本。每当上课的时候,他就把头埋到书本里,睡觉看书或者写字。他是不喜欢听讲的学生,所有的课本都是自学,成绩虽然不拔尖,但是还是在年级前百名。因为常常不听讲,老师是很不喜欢他的。但是他的班主任除外,因为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很是欣赏他的才华。
王伦看了看他的桌子,指着他刚才正在写的本子问道:“这是什么?”
瑾宇看了看他,想了想,说:“记录感情的东西,当我想她的时候,我就把它写在这里。”
王伦瞅了瞅他正在写的那个本子,满篇满篇都是红色的字,他从来没有见过有谁用红笔写东西。
“为什么都是用红笔写的?”王伦好奇的问道。
“好看。”瑾宇随口答道,将本子合上,对于用红笔的原因,他不愿意多说。
“我去抽支烟。”说完后,瑾宇站起来走出教室。
站在廊道的尽头,他望着满校园的梧桐树还有羽毛球场上奔跑的人影,燃起一根烟。
其实他觉得,红色的字一点也不好看。只是固执的认为记录那些感情的时候,应该是用红笔的。于是就这么一直写了好多年。
这些本子,承载着那些懵懵懂懂的感情和年少的痴心。
也许红色,是最炙热的色彩。犹如爱情喷涌那一刻的天空,亦如玫瑰盛放的季节。字字句句都是流淌着的对她的心情。随着心跳和脉搏,贯穿那亘古久远的记忆,直指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爱情,从来没有人可以预知结果。
也许,那个年纪的他们,并不需要知道结果,便可以勇敢地抛下一切,把所有的心情,全权的托付对方。然后十指紧扣,穿越斑驳的风景,去期望一个没有落叶的秋天。
对于瑾宇来说,他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个最初让他写红色本子的女孩子。或者说是,被选择性的遗忘掉了。
人总是不愿去回忆那些让自己曾经执着却无能为力的人和事,犹如眼睁睁的看着刀口划开自己的胸膛,自己却不能阻止一样。
而蒋雨佳对于瑾宇来说,无疑是这么一个人。
初中的瑾宇是个乖孩子,学学习,打打球,常常被骂的事情就是上课写小说。而雨佳却很喜欢读他写的故事。一个喜欢写故事,一个喜欢读故事。本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是世间美好的故事似乎终究都会被上天安排一个悲伤的转折。雨佳父母离婚,慢慢的她开始步入了堕落的生活,抽烟,喝酒,混社会……
瑾宇现在抽烟打架的习惯都与那段恋情有着莫大的关系。那时的他天真的想,他要走进她的生活,了解她的生活,了解她的想法,然后慢慢的带着她,再一起走出来。可是他不明白,有些伤害,留在了心中最最柔软的地方,永远也无法愈合结痂,只能慢慢的溃烂,疼痛深入骨髓。
这条路走到最后,他以为自己可以改变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人已不再,爱已成伤。
她的心他不再懂,连一个拥抱都显得那么冰凉。
于是他走了。再没有见过她。
也许每一段感情的逝去都会留下一个一生的烙印,至少瑾宇是这么想的,于是烟一直没有戒。最初的时候,每当想起她的时候,都会点燃一支烟。慢慢的走到后来,即便是不会再想起任何人,但仍然会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因为这已经成为一个习惯。
你来过我的生命,烙下一个深深地印记,却又走的那么匆忙和绝决,让我来不及把爱留在你梦里。
坏男孩
其实重点班的气氛也不是那么紧张,尤其当瑾宇在班里呆着的时候。虽然上课他会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事情,但是下课铃响后,他便会瞅准机会活跃氛围,让自己和大家都得到放松。
一天,大家吃完晚饭回到教室。阿杜在班里抱怨:“我这马上就要高三了,还没谈过恋爱。”
当时瑾宇正在喝水,听了后,差点没一口喷出来。他舒了口气,放下手中的水杯,接道:“确实够悲情的,这么大个人了,还没个初恋。真对不起你这张脸。”
阿杜见有人接话,来了兴致,继续说道:“要是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多好。”
瑾宇走到阿杜的面前,坐到桌子上,一脸坏笑的说:“要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落到地上,脸都摔残了,你还要不要?”
“残了也要,有总比没有好。”阿杜叹了一口气,喃喃的说。
“这可不行,初恋是很美好的。小心变成恐怖片。”瑾宇笑着说。
阿杜想了想,觉得也是,初恋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要就这么将就了,那不是要悔恨终身,于是他点点头,回道:“那一定是要过得去的,才值得怀念。”
“聪明!旁边是高一的两个重点班,每个班都有一个美女,我帮你写情书,一人一封。去试试。”瑾宇依然是一脸坏笑的说着话。
“啊,这怎么行,一人一封。”阿杜张大了嘴巴。
“怎么不行,这叫广泛撒网,重点培养。不懂了吧?今天教你,你记好了。”瑾宇说得若有其事。
“你别骗我。”阿杜还是很不相信。
“我教你经验呢,你不信就算了,你继续单身吧,祝你单身一辈子。”瑾宇装作很生气的样子,跳下桌子转身准备走。
“别,等会儿!”阿杜连忙站了起来,“好,我信你。兄弟,这就靠你了。”
“放心吧!看在同班同学的份上,我帮你写信就不收费了。”瑾宇回到自己的座位,拿出一叠信纸,选了一张。提笔写下了陈潇潇三个字。
下课后,他让阿杜送了她的班里。起初阿杜非常害羞,在她的班级外面徘徊了好久,却不敢把信送过去。瑾宇和全班的男生都在教室里密切关注着阿杜的一举一动,看着他走过去又走回来,非常揪心。正当阿杜犹豫的时候,陈潇潇从教室里走了出来。
陈潇潇是个精美的女孩子,大大的眼睛,长长地黑发,白皙的肌肤,走起路来小腰微微的摆着,常穿一双有粉色花边的板鞋,步子却很轻盈。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一条弯弯的月牙,像个快乐的精灵。
阿杜看见她,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连忙转过身去面对着墙壁。班里的同学看见后,顿时哄堂大笑,欢乐至极。陈潇潇慢慢的走过阿杜的身边,转头一脸诧异的看了看阿杜猥琐的背影,然后捂着嘴笑了。
正当她走过阿杜,将要下楼的时候,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喊了声:“陈潇潇!”
她转过头去。
瑾宇从教室里走了出来,一把拿过阿杜手中的信,慢慢的走到她的面前,毫不犹豫的抓住她的手,把信放在了她的手心,郑重其事的说:“这信,是他给你的,收好。”说完这几个字后,瑾宇将她的手指紧紧地蜷其来,让信紧紧地握再手心,然后转身回到了教室。
回信很快就收到了,瑾宇看完之后会心一笑,将信交给了阿杜。
阿杜迫不及待的将信打开,却看得愁眉苦脸。信中写着: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就在我们班上,才谈上的。不过你的信写的很好,字也很漂亮。
“啊,我失恋了……”阿杜痛苦的叫道。
“恋都没有恋怎么就失恋了?”瑾宇倒了一袋咖啡在杯里,然后抬头笑着说。
“人家都有男朋友了,我不是失恋了是怎么了?”阿杜一脸苦相,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赶快把另外那个的信交出去吧。咱打一枪换个地方。”
“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呢。你再多换两个你高中就别想再交女朋友了。男人,是要讲风评的。你就一辈子单身吧。”瑾宇看着他,装着很严肃的样子。
“那怎么办?人家都名花有主了。你难道让我去抢亲啊?”阿杜不解的问道。
“聪明!抢亲就抢亲,就算是洞房也要抢。你给我拿两块方糖来。”瑾宇认真的说。
阿杜想了想,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了方糖盒子走过来,他边走边说:“我又不是土匪,追到一个都很不容易,何况是抢一个。”
瑾宇拿了一块方糖放在嘴里,哈哈一笑,而后突然镇定下来,说:“你不是土匪,我是土匪。”他看着阿杜一脸认真的表情,笑了一下,又问:“陈潇潇她是不是说,我的信写的很好?”
阿杜又展开信看了看,答道:“对。”
“她是不是还说,我的字写的很漂亮?”瑾宇胸有成竹的问。
“对,但是她第一句就说,她有男朋友了。”阿杜还是很失望。
瑾宇“啧”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说:“你个蠢货,就看到第一句了是不是?”
阿杜被骂,心里很不是滋味,立马反驳:“你才蠢货,我长眼睛了,怎么会看不见?”
瑾宇走到饮水机旁,往杯子里加了些热水,然后才慢悠悠的说:“你看到信的第一句,所有的情绪就被牵动起来了,当然看不见其他的了。”他用勺子缓缓地搅着杯子,“信如其心,字如其人。信中每个字的存在,都有它存在的价值,都是心意的表达。”他品了一小口咖啡,味道正好,不苦不甜,“她虽然说,她有男朋友了。但是,你想想,一封拒绝信,为什么还带着这么两句恰到好处的赞赏。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对这件事,有想法。”
“NO她这是在安慰我。”阿杜不住的解释,他对瑾宇的话并不相信。
“对,你说的有可能。但是你有没有发现,她说她男朋友的时候,加了一句‘才谈上’。这话什么意思,这句话暴露了她遗憾的心情。你所说的可能性,就可以排除了。”瑾宇以一种自豪的目光望着阿杜,轻轻的笑了一下,“这封信她没有写完,她把最后一句话略去了。”
阿杜听着瑾宇的分析,听得出了神。
“那后一句话是什么?赶快告诉我。”阿杜急切的问。
“其实,你们也挺好的。”瑾宇一脸得意,“这次,我们有戏。”
阿杜恍然大悟,正高兴到一半,脸色却突然一变:“什么叫我们有戏?明明是我有戏。”
瑾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呛了一口咖啡。咳了两声,说道:“好,好,好,是你有戏,不是我们有戏。不过,说不定,到最后是我有戏哦。”
“你什么意思?难道你要跟我抢?”阿杜有些生气。
瑾宇看了看窗外,满意的说:“不和你抢。这女孩,挺有意思的,等你倒下了,我就跟着上。”
“行,没问题,但要等我倒下了再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阿杜爽快的问,他对瑾宇这番话倒是没有放在心上。
“写信。继续写。”瑾宇笑着一边说一边走回自己的座位。
“别整这些虚的,要不我把她约出来,逛操场,吃东西吧?”阿杜一脸意淫的表情,就像他和陈潇潇已经都牵起了手一样。
瑾宇望着他这副模样,心里不住的偷笑,不过还是板着脸说:“你急什么急,先攻占心灵,再攻占肉体。你要不听我的你马上就倒下了,我就可以上了。”瑾宇严厉的训斥他,“挖墙脚这事情,还得听我的。我最喜欢挖墙脚了,也最有经验。”
“哦,好。你怎么那么喜欢挖墙脚?”阿杜一边答应,一边不解的问。
“美女从来都有男朋友,想泡美女,就得老老实实抗着锄头自己挖。”瑾宇笑着说。
从那天以后,阿杜便和陈潇潇保持着一天一封信的往来。当然,或者应该说是瑾宇和陈潇潇。但至少阿杜是这个样子认为的,为此,每次瑾宇打球的时候,阿杜都会带一听可乐去看他,聊以表达他心中无比的感激之情。
信的内容一天比一天暧昧,从吃饭学习,聊到晚上睡觉种种事情。直到有一天,陈潇潇在信中写道:我觉得,认识你是这些年我最开心的事情,虽然有些夜里,会因为想你而醒来。但是,我仍然觉得那是我最美好的夜晚。阿杜看了后,一直开心了好几天,上课都会莫名奇妙的笑出声。其实,对于这封回信,瑾宇更多的心情是感动。他觉得,陈潇潇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她可以把想念当做一种快乐的事情。无论这是出于真话还是善意的谎言,都在一瞬间打动了他。也许是因为对于雨佳的思念与遗憾,让他对思念一个人的苦痛深有体会,并有着深深厌恶与恐惧。而陈潇潇写的这些字,就像一个久违的拥抱,紧紧地搂在他战栗的心上。
“虽然有些夜里,会因为想你而醒来。但是,我仍然觉得那是我最美好的夜晚。”瑾宇闭上眼睛,在心中默默地想着她从夜里醒来,又怀着笑容安然睡去的样子。原本苦涩如纯咖啡般的心情,便如加了牛奶和方糖一般,香醇浓郁,经久不散。
有的时候,幸福竟然如此简单,一句话,一个字,就牵动了我们所有的心情。
瑾宇觉得时机已然成熟,便告诉阿杜可以约她出来逛逛操场了。
阿杜听了却说:“那怎么可以,我现在掌握了充分的主动权,你看,她都想我想得睡不着觉了。我要等着她约我。”
瑾宇哭笑不得的望着阿杜得意的样子,狠狠的敲了一下他的头:“你怎么这么傻呢?人家是女生,女生是要‘名节’的,这种时候,你就要加把劲,主动出击,和她发生点什么暧昧的事情,让她男朋友窝一肚子火,最好跟她分。然后你就有机会了。”
瑾宇顿了顿,继续说道:“这种时候,你就要装坏人,让她装好人。懂不?”
阿杜好像有些听懂了,但还是有些犹豫:“这么一说,好像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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