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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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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东西,我甚至常常在私心里诅咒她憎恨她,可是这一次,我情愿他爱的仍然是她,那样我至少还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周韵妍的笑容落寞而悲凄,“谨纾,我输了,我知道,这一次,我是彻彻底底的输了,可是我连输给了谁都不知道。”
谨纾慢慢的转开脸,伸手把遮光窗帘卷上去,浓烈的光束如同无数支金色弓箭从同一张满弓里呼啸而出,齐齐射到她的身上、脸上、眼睛里,瞬间泛起灼热的疼痛。她抬起头,微微眯着眼睛迎向炽热的光源,然后张开手掌挡在脸颊前。
她觉得厌烦,“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无论他爱着的人是谁,是生是死,于你而言都是一场必输之局,因为爱一个人,绝不会因为对方死去了或者离开了,而去停止爱她。既然你已经不在乎你姐姐,又何必去在乎别的人呢?”
周韵妍没有答话,只是一动不动的捧着咖啡杯坐在那里,眼睛望着某个不知名的虚空处兀自出神。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如同是一张巨大的网,一张覆盖着一张,到最后变成一只密不透风的蛹,把所有人都包裹其中。无论是谁,一旦挣扎,都会给其他人带来无可言喻的疼痛,逃不开,挣不脱。
谨纾微仰起头,不停的把窗帘卷上去,放下来,卷上去,放下来……房间里光影明灭如同按了快速前进键的电影镜头。
周韵妍忽然笑了笑,转头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矫情?”
谨纾停下手上的动作,看了她一眼,问:“你爸爸的身体好点了吗?”
周韵妍愣了一下,谨纾别开头,淡淡的说:“我只是希望你明白,在女人的世界里,并不是只有爱情一样东西。”

第十三章
(1)
陪苏晓益去试婚纱,苏晓益坚持要让谨纾做她的伴娘,谨纾迟疑了很久,到底还是决定告诉她,“其实我已经结过婚了,不过在四年前离婚了。”
苏晓益很明显的怔了一下,“四年前?”
她尽量说的轻描淡写,“是啊,四年前,我二十三岁那年就嫁给了他,他对我很好,我也曾经以为他是真的爱我,不过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们的婚姻只是他的一个阴谋,所以就离婚了。”她笑了笑,说,“你别这样看着我呀,虽然当时受到的伤害的确很大,不过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我都忘的差不多了。也许再过个几年我在路上碰见他,要过好一会才能想起来,哦,原来那人就是我的前夫。”
苏晓益什么都没问,只是忽然伸手拥抱她,抱了很久才放开,然后一鼓作气的说下去,“我才不管呢,人家只规定伴娘要未婚,就算离过婚又怎么了,反正我知道你现在是未婚!你休想借此推脱,我可告诉你,除了你我找不到别的人做伴娘,人家可说了,结婚那天要是没有伴娘帮着挡灾将来很容易离婚的。”
谨纾温柔的看着她,苏晓益瞥了她一眼,说“少用这种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别忘了当年在黄土高原上你高原反应差点没命的时候是谁救了你这条小命,你少忘恩负义啊。我好不容易钓到冯默扬这么个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要风度有风度,要钱财有钱财的金龟婿,你要敢耽误我的幸福,看我不宰了你。”
谨纾嗤的笑了一声,说:“你这都是从哪里听来的歪理?”眼睛里忽然有水雾升腾而起,她别开脸,“太失策了,我怎么没想到把你刚才的话录下来,到时候给冯默扬一放,他听到你这么具有母老虎潜质的声音,说不定真逃了。”
苏晓益哼了一声,说:“我知道,你这就是嫉妒我,我大度,不跟你一般见识。”
结果两个人把整个婚纱城都兜遍了,一连试了十几套都没有满意的。苏晓益振振有词,“我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怎么能将就?”
谨纾想了想告诉她,“我当年结婚时候穿的衣服都是全部交给上海一家专门订制礼服的老裁缝店做的,包括婚纱、礼服还有一套凤冠霞帔。不过那家店里的老板比较自负,量完尺寸后,从来不会咨询你的意见,都是以他的眼光来替你设计服装。但他做出来的礼服真的都特别漂亮,甚至有很多外国人都慕名前去。要不,我也陪你去那家店里看看吧?”
苏晓益奇怪的问:“那不会有人不满意吗?”
“不满意也没办法,他早就在事前打过招呼了,做生意讲究一个你情我愿嘛。他有一个原则,做出来的衣服除了尺寸绝不接受任何式样上的改动,而且每一件礼服都是独一无二绝无相同的,因为他说每个人的气质都不同,所以衣服也不会有一样的。”谨纾笑笑,“其实不用担心,他做出来的礼服都很特别很漂亮,至少我很喜欢。
苏晓益被独一无二那个词说动了心。
谨纾说:“我没有当初的照片留下来,要不然还可以先给你看看。”
苏晓益说:“不用看,以你这么挑剔的眼光都说好,那肯定是很好了。那你下个周末有没有空,陪我飞一趟上海好不好?”
谨纾点点头。
苏晓益一下轻松了很多,“哎,终于又了下一桩心事,真没想到结个婚这么麻烦,好像那些事情永远都忙不完一样,婚纱的事情解决了,今天晚上我终于可以吃顿好饭,睡个好觉了,等会晚上我请你吃大餐慰劳你啊。”
结果两个人走出婚纱城,刚上车,苏晓益就接到杂志社打来的电话,临时有状况让她回去开会。苏晓益十分郁闷,“这年头混口饭吃可真不容易。”又十分抱歉的看着谨纾,“看来晚上咱俩的大餐吃不成了。”
谨纾没开车出来,苏晓益说:“我先把你送回家再去杂志社。”
谨纾看了看手上的腕表,还不满四点,便说:“时间还早,我想在外面逛逛,你先回杂志社吧,省的去晚了又被你们老板骂,等会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苏晓益点了点头,说:“也好,那你自己小心点。”她走后,谨纾站在路边踌躇了一下,没有继续等出租车,而是向着路边指示牌标注的方向走到附近的地铁站去搭地铁。她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坐过地铁,差点连票都忘记应该怎么买。
最后一次坐地铁是跟亓越臣,那天是她生日,他坚持让她请了一天假,一大早就带她搭了很长路线的地铁去郊外看枫林。其实那时候才九月中旬,枫叶将红未红,还残留着大片的青绿。她说:“现在来看枫林太早了,差不多还要再过一个月枫叶才会全部变红呢,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那才漂亮。”
他没有答话,只是问她,“我帮你拍张照片好不好?”
那天他牵着她的手去了很多地方,甚至还去租了两辆单车,两个人绕着石子小路穿梭在初秋的公园里,仿佛是大学时代的恋人。
晚上他又带她去小吃街吃小吃,城市里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到处都是推着车子吆喝着的小贩,她从来没在小摊上吃过东西,只觉得新鲜,又好吃,结果一晚上吃掉很多的肉串、羊肉泡馍、酸粉和粉果,肚子撑到不行,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摇着亓越臣的手臂说:“下次再来吃,还有好多都没吃到呢。”
他掏出纸巾替她擦了擦嘴角,只是微笑,说:“这次刚吃完,就想着下次了。”
她笑嘻嘻,“是不是觉得娶到我这个老婆很开心,这么好养活,吃点小吃就满足了。”
他伸手摸了摸她吃到红红的脸颊,说:“傻丫头。”
因为吃得太撑,小吃街离家又不算远,所以两个人没有去坐车,而是手牵着手一路散步回去。
走到家里她累的不行,上楼回到房间就躺在沙发上不肯动,他洗完澡出来看到她还躺在那里,便笑话她,“以前你爬完两个小时的山还是生龙活虎的,现在怎么体力越来越差?”
她瞪他,“干吗?你现在是不是嫌弃我老了。”
他笑了笑,说:“我倒是希望我们现在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头老太了。”

(2)
她哼了一声不理他,拿了睡衣进浴室洗澡,洗完澡出来看见亓越臣正背对着她站在窗前抽烟,窗帘没有拉好,外面是黑沉沉的夜,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在那一刹那她忽然觉得他的背影显得格外沉寂落寞。
她很少见他在晚上抽烟,一边用干毛巾擦着头发一边走过去,轻声问他,“怎么了?”
他摁灭烟头,拉上窗帘,回过头说:“没事。”然后接过她手里的毛巾替她擦头发,她伸出手去环住他的腰,把头蹭在他胸前,说:“我今天我很开心。”
他替她擦着头发,没有说话,她默默的停了会,说:“越臣,我爱你。”
头顶的动作顿住,他忽然扔掉手里的毛巾,捧起她的脸狠狠吻下来,任何时候他都是温柔如水,第一次用这么粗暴激烈的方式对待她,好似恨不得要把她整个人都揉进他的身体里去。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觉得浑身无力,两个人都呼吸都渐渐沉重,她紧紧攀在他的肩头回应他。
等到最后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仍然死死抱着她不肯松手,她趴在他□的胸膛前,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低声叫他,“越臣?”
“嗯?”
“你今天是不是有心事?”
他没有回答,只是在她额头印下一个吻,“很晚了,快睡吧。”
她已经累到不行,闭上眼睛,困意渐渐袭来,过了很久,她似乎听见他在轻声叫她的名字,“晗晗。”
她嗯的答应了一声,他却没再说下文,又过了很久,她在半梦半醒间似乎听见他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我爱你,这是真的。”
她困的实在没力气回答,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就沉沉跌进黑暗里。
其实没有什么目的地,后来不知道到了哪一站,车厢里忽然一下子涌进来很多人,谨纾嫌挤便下了车,等出了地铁站才知道原来就在市中心。
没有什么东西要买,她便沿着路边慢慢的走。路两侧的专卖店里不断有提着各种购物纸袋走出来的人,或者是几个女孩子结伴,或者是一对对的情侣,难得有像她一样独自一人的,却毫无例外皆是步履匆匆,唯独只有她,一个人悠闲的在每一家商店的橱窗前驻足,再离开。
后来看见对面的新华书店,便穿过马路,准备去买几本书。没想到刚走到书店门口,竟然又听见从旁边琴行里传出的那首《致爱丽丝》。谨纾在钢琴方面完全是外行,但还是能判断出这次与上次的弹奏者是同一个人,毕竟没有那么多人会把一首本该明快欢扬的乐曲弹得充满忧伤。
她没有多在意,进书店挑了几本书后付完帐出去,没想到在门口正好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从隔壁走出来,谨纾不由自主的往旁边走了两步,愣愣的看着那个穿格子衬衫的背影越走越远。
“小姐,要进来看看吗?”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起,她才发现自己就站在那家琴行门口,而刚刚出声询问她的是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
谨纾抱歉的摇了摇头,刚想走开,想了想,还是问:“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中年男人点点头。
“那能不能请问一下,刚刚在这边弹《致爱丽丝》的那个人是谁?”
老板说:“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从三年前开始,他每个星期六都会到我这里来弹一天的琴,弹来弹去就只弹一首《致爱丽丝》。”
谨纾十分疑惑,“为什么?”
“那时候我的琴行刚开,有一次他带他女朋友过来选钢琴,而且那天已经挑好了一架。”老板往里面指了指,“喏,就是那架黑色的斯坦威。本来说好过几天来付钱,结果我一直等了两个月都没见他们来。我开始还以为他们不要了,正打算重新挂牌出售呢,他就来了,不但把钱付了,还多加了一万块,却要求把琴留在我这里,让我替他保管。我一想反正也就占块地方就同意了,也就是自从那天以后,他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在这里弹一天的《致爱丽丝》。”老板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女朋友在游泳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
“不过他刚才跟我说,他就快要结婚了,以后不会再到这里来了,琴也不要了。”老板仿佛是自言自语,“也是个可怜人,以前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希望他结了婚能放下。”
已是黄昏时分,西边天际如同铺陈了一匹幻彩流金的华丽锦缎,散发着灼艳的璀璨光芒,几乎让人无法直视,而那一轮西坠落日却像是缝缀在炫紫缎面上的一颗红宝石,闪耀着灼灼的血色光华。
谨纾望着街道上的车流滚滚、人影憧憧忽然心生倦乏,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仿佛天大地大,却没有自己的容身之所。
她脚上还穿着一双高跟的细带凉鞋,沿着街道走了很长时间,一直走到脚掌肿痛才在路边的木条长凳上坐下来。手里的书沉甸甸的很重,塑料袋的带子勒进皮肤里,在她的四根手指上分别留下一道浅红色的痕印。
她把袋子里的书一本一本拿出来,其中有一本的封面上是一个身穿婚纱的年轻女孩子,精美的彩色烫金硬纸上,身材高挑的模特穿着洁白的婚纱,裙裾飞扬,美轮美奂,脸上是光彩洋溢的如花笑颜,仿佛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穿着雪白嫁衣等待与爱人相守百年的幸福女子。
天空一点一点暗下来,整个城市似乎都被笼罩在一层极淡至透明的青色烟纱下,谨纾掏出手机,调到短信功能,又删删减减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

(3)
去上海的那天起的很早,两个人几乎是迎着日出出发,经过两个小时昏昏欲睡的飞行,谨纾在时隔多年后,重新踏上南方的土地。
小时候因为家离上海很近,所以她常常来,这一次却已是一晃多年了。
繁华城市的变化总是日新月异,但是那家老裁缝店却几乎是一点变化都没有,那样静静的坐立于喧嚣城市的深处,时间在这里如同静止,长长的时光仿佛只是她穿越过那条林荫道的一瞬间。
谨纾没想到那个剪着板寸头的老板竟然还记得她,他毫不客气的打量了她一眼,说:“你的气质跟以前相比变化很大,倒的确是需要重新订制衣服。”
谨纾有些哭笑不得,“不是我要做,我是带朋友过来的。”
老板说:“我知道这次不是你要做,我是说下次。”
谨纾愣了一下,老板已经拿了皮尺过来替苏晓益量身,又问:“想订做几件?”
苏晓益答:“一套婚纱,三套礼服,礼服的三套我要一套宝蓝色,一套……”
话还没说完,已经被老板打断,“你只要告诉我要做哪些就行了,颜色不用你操心,我会帮你安排。”
苏晓益说:“我还想做一套旗袍。”
老板淡淡的扫她一眼,“你不适合穿旗袍。”
苏晓益不服气,“我哪里不适合穿旗袍?”
老板轻描淡写的吐出两个字,“气质。”
苏晓益被噎了一下,但犹不死心,“那我就是想穿旗袍。”
老板把皮尺一甩,凶巴巴的说:“你要么不要叫我做,要我做就给我闭嘴!”
谨纾忙冲她使眼色,苏晓益偷偷翻了个白眼,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闭上嘴巴。
尺寸量好后,苏晓益问价钱。
老板按键盘按的噼里啪啦响,最后数字说出来,苏晓益差点连眼珠子都瞪出来,“你明抢啊,这么贵?”
老板皱了皱眉,谨纾忙拍了拍她的手,苏晓益也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悄声向她抱怨,“你怎么没先告诉我这里的衣服这么贵?我忙活一年也买不了一件啊,幸亏这衣服还没做还能不要,要不然你只好把我给卖了。”
老板的耳朵十分好使,眉毛一竖,“不要?我尺寸都量好了你跟我说不要?你耍我啊?”
苏晓益不甘示弱的吼回去,“你也没告诉我这么贵啊?”
老板曲着手指在墙上的标价牌上“咚咚咚”的敲了几下,“自己没眼睛不会看?”
谨纾忙把苏晓益拉出去,苏晓益悻悻然,“真是疯了,六位数价格的结婚礼服,你怎么不先告诉我啊?”
谨纾说:“快六年前的事儿了,我也不记得具体价格了,而且像你说的,一辈子就结一次婚,不弄得漂漂亮亮怎么行?”她微笑,“我正好不知道该送你什么结婚礼物,要不然这几件礼服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结婚礼物了好不好?”
苏晓益不肯,“实在太贵了。”
谨纾握着她的手,说:“你就当是圆我的一个梦好不好?我没有能遇到一桩幸福的婚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可以做最漂亮的新娘子,去嫁给你最爱的男人,做一个最幸福的女人。”
苏晓益怔怔的凝视着她,眼眸中隐约有亮光,过了好久,她说:“那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婚礼那天,我要你做最最漂亮的伴娘,你的伴娘礼服也要在这里订做,我送给你,好不好?”
谨纾微笑,然后点头。
老板给她量尺寸的时候,仿佛是随意的教训她,“年纪轻轻,思虑不要这么重,再瘦下去,多好看的衣服穿在你身上也像一根竹竿上顶块破布。”
苏晓益嗤的一声笑出来,见老板眼风扫向她,忙敛了笑,狠狠的瞪回去。
谨纾问:“衣服什么时候可以做好?”
“两个月。”老板递给她一张表格,“把姓名地址写好,衣服做好了我让人寄过去。”
谨纾低头填完,老板接过去看了看,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你的字倒是没变。”
出了裁缝店的门,苏晓益尤为解气的跟谨纾说:“这人还真把自己当金庸武侠剧里那些大隐隐于市的高人了?可惜人家嘴巴没他这么讨厌,心也没他这么黑。”又回头去望了眼裁缝店门檐下方挂着的牌匾,“清江至,这名字可起的真够矫情的。”
谨纾简直啼笑皆非。
林荫道很长,又没有车经过,两个人手挽着手走出去。苏晓益忽然说:“谨纾,回家一趟吧。”
“我认识你这么久,你一次都没有回过家,不管在那座城市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可我知道,在心底深处你是想要回去的,对不对?要不,我陪你回去一趟好不好?”
林荫道上皆是百年老树,两侧树木在头顶上方围拱成一道天然屏障,枝柯交横,繁密的枝叶将炎炎烈日全部阻隔在外,只偶尔有顽强的几缕成功找到了树叶缝隙,洒落成斑点。
她的脸像是隐在了阴影里,让人看不清楚表情,苏晓益忽然有些后悔提及刚刚的那个话题。
谨纾沉默了很久,最后说:“我不敢,有好几次我已经到了机场,甚至连机票都买了,但是听着广播里一遍一遍的催促登机,却始终没有办法迈动脚步。”她长长的呼了口气,“也许有一天我放下了,就会回去了,或者是觉得自己累了,就回去了。”
苏晓益捏了捏她的手,她侧首,笑笑,脸色平静而温存。
苏晓益忽然觉得,纵观脑海里所有的词汇,都无法找出一个可以来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感觉。一直到很久以后,在那场浪漫的婚礼上,对着英俊的新郎,她也只说的出一句话。
她说:“你娶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请你好好珍惜她。”

第十四章
(1)
而苏晓益不知道的是,在她的婚礼上,谨纾也曾对着她的新郎说过一句相似的话。
婚礼当天的天气很好,北方的秋天比起南方,更显高阔长远,天空是一色的浅蓝,如同被水浸过一般明亮纯净。
谨纾是第一次做伴娘,苏晓益的一帮女同事全被婚纱和那几件礼服吸引,叽叽喳喳的围在那里讨论个不停,反倒显得她有些无所适从。
真的是很漂亮,婚纱的胸口和领口都缀有精致的蕾丝和细碎的水晶,当初收到礼服后,往身上一试,苏晓益立马就把让她念叨肉痛了两个多月的昂贵价钱自动摈斥在外了。
其实款式非常简单大方,但穿在人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妥帖感,仿佛与人的身材气质相貌甚至每一寸肌肤骨骼都巧妙的融合为了一体。
跟妆师替苏晓益设计发型的时候也赞叹,“婚纱太漂亮了,我都不知道应该梳什么发型来配才好。”
谨纾一直安静的坐在房间里看跟妆师围着苏晓益忙忙碌碌,最后看新娘妆差不多快完成时才拿着伴娘礼服去洗手间换。
双方父母都已先行前往酒店,家里没有其他人,很静。谨纾换好衣服从洗手间出来,经过客厅时忽然看到阳台上背对着她站着个人影,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身黑色新郎装的冯默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谨纾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冯默扬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看到是她,冲她笑了笑,顺手揉掉刚掏出来还没来得及点燃的香烟。
从阳台上望下去,花车队已经在楼下全部准备就绪,谨纾说:“晓益那边就快好了。”
他点点头,“不着急,离仪式开始还有两个小时呢。”
谨纾静静的停了一会,说:“晓益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人,在将来的日子里,请你好好的爱她,珍惜她。”
冯默扬困惑的转头看她。
她只是默默的看着阳台外,过了片刻,终于还是说:“你既然已经决定娶她,从今往后就应该把她当做是你生命里唯一的爱丽丝。”
冯默扬明显的愣了一下,苏晓益已经在房间里叫:“谨纾,衣服换好了没,快点进来化妆。”
她答应了一声,又抬头看了他一眼,往房间里走去。
阳台的玻璃窗上贴着一个鲜红的喜字,在明灿的阳光下散发出柔艳的光泽,他抬起手,用手指轻轻的沿着那个喜字的轮廓一横一竖的描绘,他看到玻璃里映出自己慢慢扬起唇角的脸庞。
谨纾走进房间,苏晓益从镜子里望到她的身影,立马转身叫起来,“哇,太漂亮了。”
谨纾说:“你这算是在赞美我还是在赞美这件衣服?”
“衣服跟人都漂亮,原本我还在想那个老板怎么帮你做这个颜色的衣服,现在才知道,他的眼光的确很准,这种颜色也只有你才能穿出味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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